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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站大廈空間分配及服務品質之文獻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1 機場營運相關研究

2.1.1 航站大廈空間分配及服務品質之文獻

過去有關機場航站大廈空間配置之研究多偏重在公共設施空間方面,

且多以旅客流程和建築規劃為主要衡量因素,而未考量經濟因素及機場營 運收入。在公共服務設施空間分配與服務水準評估之文獻中,大致可分為 手冊法(Manual Approach) 、等候理論法 (Queuing Theory Approach)和使用 者感受法(User Perception Approach)等三類,有關研究主題、方法及結果彙 整如表 3。

手冊法最大優點為簡易,但其最主要缺點為設計容量之訂定與服務水 準之評估多以機場管理者意見為主,忽略了旅客主觀的感受。Ashford[1]

等 人 回 顧 了 國 際 航 空 運 輸 協 會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 、英國機場管理局(British Airports Authority) 、歐洲各機 場及加拿大運輸部門等對航廈設施服務水準之評估標準即採用手冊法,分 別如表 4、表 5 及表 6 所示。此可做為本研究設定各項設施服務水準上、下 限之參考。

等候理論法是以等候模式(Queuing Model)來評估機場各項服務設施之 績效。Piper[2]用簡單數學模式計算報到櫃檯前旅客之等候長度(Queueing Length),配合報到櫃檯數及旅客迴轉所需之空間,便可推算出報到大廳所 需之面積。Mckelvey[3]將整個航站劃分為多個次系統所組成的大系統,並 從等候理論觀點計算每項作業程序中旅客等候時間,接受服務時間與旅客

在兩個相接程序間之步行時間等各項數值,作為機場航站服務水準評估指 Behavior and Design of

Estimation the Passenger Flow in Departure Halls Performance of Air Terminal Buildings

表 4 IATA 建議之航站大廈設施服務空間與時間標準

表 5 英國機場管理局建議之航站大廈設施服務空間與時間標準

表 6 歐洲各機場航站大廈設施服務空間標準 設施種類 設施服務空間標準

出境大廳 坐姿旅客每人 1.0~1.5 平方公尺,站姿旅客每人 1.0 平方公尺,座位空間佔出境大廳 30%~50%的空間。

行李過磅處 報到櫃檯每個 30 平方公尺,且需有 10 公尺的等候長 度。

出境證照查驗處 出境證照查驗處每個 20 平方公尺。

安全檢查處 無規定

出境旅客休息室 坐姿旅客每人 1.0~1.5 平方公尺,站姿旅客每人 1.0 平方公尺,座位空間設置須佔出境休息室之 40%~80%

的空間,而轉機旅客量較高的航站大廈則應設置更高 的面積比例。

登機休息室 坐姿旅客每人 1.0~1.5 平方公尺,站姿旅客每人 1.0 平方公尺,座位空間設置須佔登機休息室 20%空間。

入境檢疫處 無規定

行李提領處 行李提領設備長度 : B747 型飛機需 60 公尺 A300 型飛機需 45 公尺 B727 型飛機需 30 公尺

海關行李檢查處 無規定

入境大廳 坐姿旅客每人 1.0~1.5 平方公尺,站姿旅客每人 1.0 平方公尺,座位空間設置須佔入境大廳 20%之空間。

資料來源:Ashford et al., [1]。

使用者感受法係假設旅客對各項作業程序可容許之等候時間完全取決 於其主觀感受。顏進儒[4]以旅客之感受為主,並以個體模式中之羅吉特 (Logit)模式,建立旅客對所接受各項服務主觀評價與客觀衡量轉換關係,

再以調查所得資料校估模式,找出影響使用者評價之變數。Martel and Seneviratne [5]以航空站使用者的觀點評估顧客滿意程度,用面談調查法取 得旅客對辦手續、等候和流通等三類航站出境設施服務水準之評估準則,

以衡量航空站之績效。

綜上,有關旅客量超過設計容量時,在既有面積限制下,分析各種空 間需求之取捨原則和探討航空公司及商業空間需求之研究則較少。另一方 面,國際機場已逐漸朝向企業化經營,並日益注重營運管理績效,但航站 大廈出租空間之配置,在實務運作上並無具有理論依據之分配模式可供參 考。故本研究在考量航廈各項設施服務品質及經濟效益下,以解析性規劃 模式建構一個適用於國機場航站大廈之旅客公共設施、航空公司和各項商 業等空間之分配方法,以提高機場之服務品質與營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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