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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死學與佛教生死思想

第三節 藏傳佛教的生死思想特色

藏傳佛教指在西藏民族所在地區形成的佛教的一支。其名稱是相對於南傳佛 教、北傳佛教而言,是單純以地域劃分。本節以介紹藏傳佛教生死思想為主,首 先概略介紹藏傳佛教發展,其次敘明藏傳佛教生死思想,期能作為了解宗喀巴生 死思想的背景知識。

佛教大約在五世紀傳入藏區,以朗達瑪滅法為分水嶺,分為前弘期和後弘期。

前弘期和後弘期分別指藏傳佛教在西藏地區發展的兩個時期。前弘期大約開始於 七世紀松贊干布王迎娶尼泊爾公主以及唐朝文成公主。由於尼泊爾公主和文成公 主進入西藏後,塑佛像、引入佛經、建佛寺,佛法自此時大規模傳入西藏,得以 弘傳。

鬥Greenberg,J),匹茨辛斯基地(Pyszczynski,T.)著,陳芳芳譯:《怕死─人類行為的驅動力》,二者 都是從心理學角度討論死亡恐懼的專書。註80:《生死學中學生死》,專文從幾個不同面向討 論死亡恐懼。

153 CBETA, T25, no. 1509, p.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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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初入西藏,與藏地流傳已久的苯教互相影響,經過長期的發展,形成藏

地佛法重視儀軌的風氣。由於西藏地區長期盛行苯教,藏傳佛教在形式和儀軌上,

受到苯教頗深的影響。苯教是一種發源於古代象雄 154地區的原始宗教。苯教從 象雄發源後,沿雅魯藏布江向東傳播到整個藏區。苯教被學術界稱作「靈氣薩滿 教」155,認為萬物有靈,在西藏地區影響力非常深厚,教義幾乎滲透到藏地生活 的各方面。

西藏地區出現佛教後,與苯教在形式儀軌上互相吸收、融合。苯教吸取了佛 教六道輪迴說,以取代樂土的玄想。佛教吸收苯教的儀軌,使得藏傳佛教在祭祀 禮儀、咒術、火祀、招神儀式……等眾多層面都顯現出苯教的影響痕跡。苯教的 原始神祗也被當作佛教的護法神。兩種宗教透過密切的接觸和融合,各自形成新 面貌。對藏傳佛教來說,表現出許多苯教的特徵,也反映了佛教文化的巨大包容 性。

藏傳佛教在進入西藏後,經長期與苯教的融合拉拒,最終經由靜命論師和蓮 花生大師的努力,藏傳佛法儀軌初步建立。期間支那勘布倡無分別說,一度紊亂 了教法。藏王自印度迎請蓮花戒論師入藏與之辯論,廓清風氣,穩定教界狀況。

這段期間稱為前弘期。之後,由於朗達瑪滅法,藏地佛法衰敗,幸智光王、菩提 光王叔姪迎請阿底峽尊者入藏整飭教法,使藏地開始重視歸依和業果,引入道次 第的觀念,是後弘期的開始。阿底峽尊者入藏著作《菩提道燈論》對後來藏傳佛 法有深遠影響,他的主要弟子種敦巴尊者創立噶當派,敦巴尊者有三位大弟子,

樸穹瓦、謹哦瓦、博朵瓦,分別創立了教派傳承教法,使佛陀留下來的教法得以 流傳。

大約四百年之後,藏地僧人偏好密法,忽視戒律和學習次第,經過宗喀巴的 提倡,在教理上逐漸形成嚴謹有序的結構,以經律論為學習藍本,三士道為學習 次第。在修行上注重戒、定、慧三學,以顯教為基礎,再入密法,極為重視教理 與實修結合依次而行。宗喀巴的種種努力使格魯派教法在藏地得以弘傳,同時也 振興了藏地頹廢的教風。

藏傳佛教對人類精神和心性有獨特的看法,認為身心之間有密切聯繫,但身 心之間又有很大區別,現在心是過去心的連續156。學者指出,在長期的流傳中,

藏傳佛教具有四個主要特色:具有濃厚的苯教成份;重視密宗;活佛轉世制度;

政教合一制度。四者之中,密宗的修持以及活佛轉世成為佛法生死觀念的重要特 色。

154 今名「阿里」。俞春榮:〈論藏傳佛教的特點〉,《絲綢之路》第 189 期(2010 年),頁 20-23。

155 苯教之所以稱作靈氣薩滿教,是因為巫師叫作「薩滿」。見上註。

156 桑杰端智:〈藏傳佛教心理學內涵與文化更新〉,《中國民族學類核心期刊》2005 年第 1 期,

頁1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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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認為修行成道的喇嘛死後,能夠轉世成為靈童,靈童可以經由特定 的途徑和方式確定。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的理論建立在佛的「法、報、化」三身說,

以及十二緣起和業力論,由於這些理論在藏區長期被運用,逐漸形成活佛轉世制 度。學者認為,活佛轉世是為了解決宗教首領的繼承問題,在與寺廟經濟利益結 合的基礎上所建立的特殊的宗教傳承制度。這種制度對西藏宗教教派局勢的穩定 發展有很大的幫助。活佛轉世制度由元朝開始,到清代有四大系統,分別是達賴 喇嘛系統、班禪喇嘛系統、外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統、內蒙古章嘉活佛系統。157 藏傳佛教生死思想源於印度佛教,因此有許多共通之處,五蘊、業果、輪 迴、十二緣起都和印度以漢傳佛教一脈相承,唯其對於密宗的重視,使得藏傳佛 教經典中密教經典所佔分量甚夥 158,一方面為密宗的修習提供條件,同時藏傳 各教派中,密宗的修行理論和方法,使得藏傳佛教生死思想和其他宗派的佛教生 死思想有一些不共的特色。

藏傳各教派中,寧瑪派以「大圓滿法」為特有的密法。噶當派以阿底尊者的

《菩提道燈論》為宗旨,倡顯密圓融;薩迦派以道果為主,講究「成境為心、成 心為幻、成幻無自性」的「三要」。噶舉派以大手印為主,講求即身成佛和立地 成佛。格魯派重視顯密兼修,以顯宗為基礎,再趣入密宗,強調「緣起自性空」。 藏傳佛教各派均有其超越生死的一套理論和作法。以下即敘明藏傳佛教生死思想。

一、以禪修死亡規律生起入道之心

藏傳佛教認為生死是有規律可循的循環過程。這種理論,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死亡是必然的,人死的時間、地點和形式是偶然的,只有修正法能對生命發生真 實幫助。

首先,在死亡的必然性方面,宗喀巴觀修死亡的三個項目之中,有「決定死」, 就是在說明眾生必然會死亡的特性。藏地大祖師如密勒日巴尊者、岡波巴大師、

宗喀巴大師、帕繃喀大師從各方面指出:任何一種受身都有死;天涯海角,沒有 不死之地;此身是有為法,由六大組成,必然有生滅變化,六大分散時必定死亡;

自古至今沒有不死之人;人壽剎那生滅,結局必定要死;死亡無法阻止,當死亡 時親屬、朋友、財寶都帶不走……所論都指向死亡的必然性。159其次,人死的時

157 關於活佛轉世制度,參見註 154,俞春榮:〈論藏傳佛教的特點〉。

158 密宗理論在藏文大藏經《丹珠爾》部共有佛經譯本 799 種,密宗經典有 398 種,佔 51%;《丹 珠爾》部共有印度高僧著述2337 種,密典有 1747 種,佔 78%。除此之外,藏傳佛教密法總 集《大乘要道密集》主要說明解釋道果語錄、密咒曼陀羅儀規、禱祝及大戶印三類內容。修 習理論則有宗喀巴《密宗道次第廣論》、《密宗十四根本戒釋》,克主杰《續部總建立廣釋》等 著作。見註154,俞春榮:〈論藏傳佛教的特點〉。

159 劉俊哲:〈藏傳佛教關於生死智慧的論說〉,《民族學刊》2011 年 2 月總 4 期,頁 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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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地點和形式是偶然的:宗喀巴死亡的三個原因之中,有「死無定期」,即在 說明人的壽命沒有定限,因此死無定期。

最後藏傳佛法生死思想和暇滿大義有重要關涉,認為把握能夠聞法修行的人 身,是藉正法提升生命走增上生道的重要關鍵。佛果不是一蹴可幾,必須一生一 生把握宗旨,步步昇進,才能達到究竟離苦得樂的涅槃境地。

二、以業果法則作為死亡超克之基礎

業果觀念和輪迴觀念是佛法生死觀的重要基礎。藏傳佛教在後弘期時由阿底 峽尊者的提倡,使得藏地僧人對業果重視學習。宗喀巴撰《廣論》於下士道詳敘 業果法則內涵,中士道十二緣起又詳細剖析業因果之間變化傳衍,以及眾生與自 我業力纏縛的關鍵。業果法則成為藏傳佛法生死思想與生死超克的重要環節。

三、解密死亡過程以超越生死樊籬

藏傳佛教生死觀與漢傳佛法最大不同處,在於其對死亡過程之解密,並發展 出完整的超克死亡之系統,此乃藏傳佛教特殊處。藏傳佛教關於死亡過程之解密,

不僅僅是建構中陰理論。中陰理論的成立是由禪觀角度觀察而來,被認為對超越 死亡往生淨土有相當的作用。對佛法的信受者而言,是一套可實修並得到超越生 死的契機。因此,此理論被應用在悎牾瑜伽,日常實修,以及臨終和中陰階段。

主要目的是藉由修持力,讓原本要進入輪迴的神識能夠進入彌陀淨土或特定的地 方。

藏傳佛法認為透過修行和死亡過程的某個關鍵,能夠提升生命乃至於證果。

因此對於死亡本質、死亡徵兆、死亡過程、中陰都詳細論述。先說明藏傳佛教對 身心組成的看法。

(一) 身心組成層次

藏傳佛教將人的身心分為三種層次,其一、粗身粗心;其二、細身細心;其 三、最細身心。粗身粗心是指地、水、火、風、空五大和合的肉身,是異熟果報 體,粗心是指五識和第六意識。細身是指人的生理作用,組成要素是氣、脈、明 點,細心是潛意識的心理活動。最細身是指「最極微的能或場,又稱為最細風或 本來氣」。最細心是「沒有被污染的本來心」。

藏傳佛教認為氣、脈、明點是生命能量之本源,必須靠著這三者才能維持生 理機能正常。在三種層次的身心狀態中,細身和生死輪迴的關係最密切。在寧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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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大圓滿法中,以氣解釋生的生命力,稱為本元生命。160

(二) 死亡本質

藏傳佛教認為死亡的本質意義有四:五大消失、明點壞散、意識消失、神識 離身。以下說明之:

1. 五大消失:人的肉身由地、水、火、風、空五大和合,人死亡時,五大消 失。前文言及寧瑪派以氣為人的本元生命,再進一步說,藏傳佛教認為人有五根 本氣,分別是平住氣、命氣、下行氣、上行氣、遍行氣。平住氣和人的消化功能 和體溫有關,命氣和心的混沌或清明有關,下行氣和排泄功能有關,上行氣和吞

1. 五大消失:人的肉身由地、水、火、風、空五大和合,人死亡時,五大消 失。前文言及寧瑪派以氣為人的本元生命,再進一步說,藏傳佛教認為人有五根 本氣,分別是平住氣、命氣、下行氣、上行氣、遍行氣。平住氣和人的消化功能 和體溫有關,命氣和心的混沌或清明有關,下行氣和排泄功能有關,上行氣和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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