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檢驗標準之資料庫
第三節 螺栓檢驗資料庫
5-3-1 基礎螺栓埋設檢測記錄表(澆置前)
缺失項目
◎外觀不良
工程慣用
可能缺失原因 解決方法 保護不當 加強螺栓保護
外力撞擊 依照標準程序施工
◎規格不符
台灣相關規範、標準
1.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基礎螺栓(Anchor Bolts)應符合[ASTM A307][ ] 之規定。
(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 05122 章 2.1.4(3))
工程慣用
可能缺失原因 解決方法 檢驗疏失 依照標準查核程序檢驗 人為使用錯誤 依合約及圖說確實檢查 圖面標示問題 反應錯誤,建立圖面檢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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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度不符規定
台灣相關規範、標準 1.錨栓:
a.各錨栓中心位置之許可差最大不得超過[3mm][ ]。
b.1 組錨碇錨栓群內各螺栓中心距之許可差最大不得超過[3mm] [ ]。
c.相鄰兩組錨栓群中心距之許可差最大不得超過[3mm][ ]。
d. 每 組 錨 栓 群 之 中 心 與 柱 之 建 築 基 準 中 心 線 之 許 可 差 最 大 不 得 超 過 [6mm][ ]。
e.錨栓伸出基礎基準面之長度應符合施工圖之規定。
(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 05122 章 3.5.1(1)~(5))
2.錨定螺栓應依施工圖說規定埋設,其與施工圖中之尺寸誤差不得超過下列容許 值:
a.固定同一構件之錨定螺栓群中,任意一顆錨定螺栓中心與該群錨栓中心間之 距離誤差不得大於 3 ㎜。
b.兩相鄰錨定螺栓群中心間之距離誤差不得大於 3 ㎜。
c.沿同一柱線之錨定螺栓群中心間之距離累積誤差,每 30 公尺不得大於 6 ㎜,
但其累積誤差總和不得大於 25 ㎜。
d.任一錨栓群實際埋設後之中心與設計柱中心間之距離誤差不得大於 6 ㎜。
e.錨栓頂之高程誤差不得大於 12 ㎜。
(鋼結構施工規範 P11-1 (2)1~5 )
工程慣用
可能缺失原因 解決方法 量測儀器誤差 定期校正及保養儀器 固定方式不確實 依照螺栓埋入標準程序施工 與結構鋼筋抵觸 提出改善方案經業主監造單位核可
缺失原因
◎保護不當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外觀不良 加強螺栓保護
◎外力撞擊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外觀不良 依照標準程序施工
第五章 檢驗標準之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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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疏失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規格不符 依標準查核程序檢驗
◎人為使用錯誤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規格不符 依合約及圖說確實檢查
◎圖面標示問題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規格不符 反應錯誤,建立圖面查核程序
◎量測儀器誤差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精度不符規定 定期較正及保養儀器
◎固定方式不確實
台灣相關規範、標準
1.所有埋設於混凝土中之鐵件,包括錨定螺栓及外嵌板等,其埋設位置必需正確,
澆置混凝土時,埋設鐵件不得發生移動。
(鋼結構施工規範 P11-1 11.1)
2.基礎螺栓埋設除另有規定外,必須垂直於承板,螺栓支架應獨立固定以模板、
鋼筋固定以免混凝土澆置時發生偏移。基礎螺栓埋設之固定方法,承包商應事 先檢具埋設方法徵得工程司書面同意。
(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 05122 章 3.2.12)
3.基礎螺栓埋設後,若其偏差超過許可差致使桿件無法安裝亦無法用工程司核可 之方法矯正時,應由承包商負責鑿除混凝土並重新埋設之,其所發生之一切工 料費用均
由承包商自行負擔。
(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 05122 章 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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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精度不符規定 依照螺栓埋入標準程序施工
埋設基礎螺栓周圍之木模板於澆置混凝土前,應以支撐補強,基礎螺栓底部亦 須牢固以防側移或沉陷。混凝土澆置前後均須進行中心線及基礎螺栓露出柱腳 混凝土面高度之調整。
◎與結構鋼筋抵觸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精度不符規定 提出改善方案經業主監造單位核可
5-3-2 基礎螺栓埋設檢測記錄表(澆置後)
缺失項目
◎外觀不良
工程慣用
可能缺失原因 解決方法 保護不當 落實螺栓保護工作 外力撞擊 依照標準程序施工
◎規格不符
台灣相關規範、標準
1.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基礎螺栓(Anchor Bolts)應符合[ASTM A307][ ] 之規定。
(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 05122 章 2.1.4(3))
工程慣用
可能缺失原因 解決方法 檢驗疏失 1.提出改善方案經業主監造單位核可
2.依標準查核程序檢驗
人為使用錯誤 1.提出改善方案經業主監造單位核可 2.依合約及圖說確實檢查
圖面標示問題 反應錯誤,建立圖面核程序
第五章 檢驗標準之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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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度不符規定
台灣相關規範、標準 1.錨栓:
a.各錨栓中心位置之許可差最大不得超過[3mm][ ]。
b.1 組錨碇錨栓群內各螺栓中心距之許可差最大不得超過[3mm] [ ]。
c.相鄰兩組錨栓群中心距之許可差最大不得超過[3mm][ ]。
d. 每 組 錨 栓 群 之 中 心 與 柱 之 建 築 基 準 中 心 線 之 許 可 差 最 大 不 得 超 過 [6mm][ ]。
e.錨栓伸出基礎基準面之長度應符合施工圖之規定。
(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 05122 章 3.5.1(1)~(5))
2.錨定螺栓應依施工圖說規定埋設,其與施工圖中之尺寸誤差不得超過下列容許 值:
a.固定同一構件之錨定螺栓群中,任意一顆錨定螺栓中心與該群錨栓中心間之距 離誤差不得大於 3 ㎜。
b.兩相鄰錨定螺栓群中心間之距離誤差不得大於 3 ㎜。
c.沿同一柱線之錨定螺栓群中心間之距離累積誤差,每 30 公尺不得大於 6 ㎜,
但其累積誤差總和不得大於 25 ㎜。
d.任一錨栓群實際埋設後之中心與設計柱中心間之距離誤差不得大於 6 ㎜。
e.錨栓頂之高程誤差不得大於 12 ㎜。
(鋼結構施工規範 P11-1 (2)1~5)
工程慣用
可能缺失原因 解決方法 量測儀器誤差 定期校正及保養儀器
提出改善方案經業主監造單位核可 固定方式不確實 提出改善方案經業主監造單位核可
依螺栓埋入標準程序施工
澆置外力原因 提出改善方案經業主監造單位核可 依照灌漿標準程序施工
缺失原因
◎保護不當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外觀不良 落實螺栓保護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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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力撞擊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外觀不良 依照標準程序施工
◎檢驗疏失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規格不符 1.提出改善方案經業主監造單位核可
2.依標準查核程序檢驗
◎人為使用錯誤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規格不符 1.提出改善方案經業主監造單位核可
2.依合約及圖說確實檢查
◎圖面標示問題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規格不符 反應錯誤,建立圖面查核程序
◎量測儀器誤差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精度不符規定 1.提出改善方案經業主監造單位核可
2.定期校正及保養儀器
◎固定方式不確實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精度不符規定 1.提出改善方案經業主監造單位核可
2.依照螺栓埋入標準程序施工
第五章 檢驗標準之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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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檢驗標準之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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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錯誤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規格不符 重新更換
◎圖面標示錯誤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規格不符 反應錯誤並修改圖面及建立圖面查核程序
◎未依施工程序作業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未達設計標準 確實依安裝施工程序作業
◎螺栓鎖緊角度偏差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未達設計標準 重新更換
◎鎖緊機具調整不當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未達設計標準 確實調整鎖固力量
◎檢測儀器誤差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未達設計標準 定期保養及校正儀器
◎墊圈數量不符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螺栓配件錯誤 依螺栓安奘使用規定確實做好自主檢查
鋼構建築施工品管即時資訊系統諮詢服務
◎墊圈位置不符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螺栓配件錯誤 依螺栓安奘使用規定確實做好自主檢查
◎螺帽方向錯誤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螺栓配件錯誤 依螺栓安奘使用規定確實做好自主檢查
◎組立精度不良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孔位偏差 確實依螺栓施工程序作業調整精度以符合安裝作業要求
◎不正常擴孔
工程慣用
產生缺失 解決對策 孔位偏差 重新擴孔或提出改善方案送業主監造單位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