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衛生局、所人員基本資料分析
本節就回收之有效樣本數,針對花蓮縣及台東縣衛生局、所人員 之基本資料:性別、年齡、學歷、婚姻狀況、個人所得、服務地區及 工作年資等七項作描述性分析。針對不同量表構面之平均數及標準差 的探討。
一、不同背景變項之次數分配與百分比描述
(一)性別
由表4-1-1的結果顯示,本研究受試者以女性受試者較男性受試者 為多,分別為女性401人,佔樣本數的76.67%、男性122人,佔樣本數 的23.33%。衛生局、所工作性質為社區公共衛生推廣,人員編制以醫 療專業技術人員為主,其中以公共衛生護士員額居多,其他人員編制 有醫師、醫檢師、放射師及藥師,由此可知,花蓮縣及台東縣衛生局、
所工作人員以女性居多。
表4-1-1性別次數分配表
性 別 人數 百分比(%)
男 122 23.33
女 401 76.67
總 和 523 100.00
(二)年齡
由表4-1-2的結果顯示,本研究受試者年齡以41-50歲者佔較多 數,分別為30歲(含以下)者89人少,佔樣本數的17.02%。31-40歲者 146人,佔樣本數的27.92%。41-50歲者177人,佔樣本數的33.84%。
51-60歲(含以上)者111人,佔樣本數的21.22%。
表4-1-2年齡次數分配表
年 齡 次數 百分比(%)
30 歲(含以下) 89 17.02 31 - 40 歲 146 27.92 41 - 50 歲 177 33.84 51-60 歲(含以上) 111 21.22
總 和 523 100.00
(三)學歷
由表4-1-3的結果顯示,本研究受試者,學歷以大(專)學的受試 者為多,分別為高中(職)含以下者134人,佔樣本數的25.62%。大
(專)學者353人,佔樣本數的67.50%。研究所(含以上)者36人,
佔樣本數的6.88%。衛生局、所工作人員是醫療專業技術人員,須具 備專業的學養與知識,由此可知,花蓮縣及台東縣衛生局、所工作人 員的學歷以大(專)學居多。
表4-1-3學歷次數分配表
學 歷 次數 百分比(%)
高中(職)含以下 134 25.62
大(專)學 353 67.50
研究所(含以上) 36 6.88
總 和 523 100.00
(四)婚姻狀況
由表4-1-4的結果顯示,本研究受試者婚姻狀況以已婚者為多,分 別為已婚者393人,佔樣本數的75.14%。未婚者103人,佔樣本數的 19.69%。離婚或分居者27人,佔樣本數的5.16%。由此可知,花蓮縣 及台東縣衛生局、所工作人員以已婚者居多佔四分之三比率。
表4-1-4婚姻狀況次數分配表
婚姻狀況 次數 百分比(%)
已 婚 393 75.14
未 婚 103 19.69
離婚或分居 27 5.16
總 和 523 100.00
(五)個人月所得
由 表4-1-5 的 結 果 顯 示 , 本 研 究 受 試 者 個 人 每 月 所 得 以 40,001~60,000元者277人為多,分別為20,000元(含以下)者70人,佔 樣本數的13.38%。20,001~40,000元者119人,佔樣本數的22.75%。
40,001~60,000元者277人,佔樣本數的52.96%。60,001~80,000元者38 人,佔樣本數的7.27%。80,001元(含以上)者19人,佔樣本數的3.63%。
衛生局、所工作人員編制以醫療專業技術人員為主,編制有醫師、醫 檢師、放射師及藥師公共衛生護士等,由此可知,花蓮縣及台東縣衛 生局、所工作人員在年齡群分佈上以41歲以上人員有288人,年齡愈 長相對工作年資較長與個人月所得有正相關。
表4-1-5個人所得次數分配表
個人月所得 次數 百分比(%)
20,000 元(含以下) 70 13.38 20,001~40,000 元 119 22.75 40,001~60,000 元 277 52.96 60,001~80,000 元 38 7.27 80,001 元(含以上) 19 3.63
總 和 523 100.00
(六)服務地區
由表4-1-6的結果顯示,本研究受試者服務地區,分別為花蓮縣者 287人,佔樣本數的54.88%。台東縣者236人,佔樣本數的45.12%。
表4-1-6服務地區次數分配表
服務地區 次數 百分比(%)
花 蓮 縣 287 54.88
台 東 縣 236 45.12
總 和 523 100.00
(七)工作年資
由表4-1-7的結果顯示,本研究受試者工作年資以5年(含以下)為 多,分別為5年(含以下)者142人最多,佔樣本數的27.15%。6-10年 者76人,佔樣本數的14.53%。11-15年80人,佔樣本數的15.30%。16-20 年者74人,佔樣本數的14.15%。21-25年者78人,佔樣本數的14.91%。
26年以上者73人,佔樣本數的13.96%。由此可知,花蓮縣及台東縣衛 生局、所工作人員,年資11年以上者約佔五分之三的比率。是否表示 員工汰換率不高工作相對穩定。
表4-1-7工作年資次數分配表
工作年資 次數 百分比(%)
5 年(含以下) 142 27.15 6-10 年 76 14.53 11-15 年 80 15.30 16-20 年 74 14.15 21-25 年 78 14.91 26 年以上 73 13.96
總 和 523 100.00
二、 研究變項之描述性統計分析
由表4-1-8結果顯示,本研究受試者在各構面依平均數排序如下:
1.提升正面情緒的休閒,平均數4.09,標準差.068;在同意以上與非常 同意之間。
2.心理健康,平均數3.87,標準差.083;在沒有感覺與偶而發生之間。
3.生理健康,平均數3.82,標準差.073;在沒有感覺與偶而發生之間。
4.舒緩身心式休閒,平均數3.75,標準差.062;在沒意見與同意之間。
5.友伴式的休閒,平均數3.58,標準差.068;在沒意見與同意之間。
6.滿足現況,平均數3.32,標準差.086;在沒意見與同意之間。
7.疲勞現象,平均數2.98,標準差.089;在不同意與沒意見之間。
8.焦慮反應,平均數2.77,標準差.087;在不同意與沒意見之間。
由此可知,花蓮縣及台東縣衛生局、所人員,在面對工作壓力時 以提升正面情緒(平均數為4.09)的休閒來調整身心健康為第一選擇。
其次為舒緩身心式休閒(平均數為3.75)及友伴式休閒(平均數為 3.58),傾向在沒意見與同意之間。心理健康及生理健康的平均數分 別為(3.87及3.82),結果顯示,花蓮縣及台東縣衛生局、所人員,
面對工作壓力時能有效利用休閒調適的調控,心理健康及生理健康表 現在沒有感覺與偶而發生之間,印證適時的休閒調控能促進身心健 康。花蓮縣及台東縣衛生局、所人員,在工作的滿足現況(平均數為 3.32)處於沒意見與同意之間,表示對於目前工作沒有因為與日俱增 的工作壓力,而累積產生不滿意及不滿足情形。相對的疲勞現象及焦 慮反應,平均數分別為(2.98及2.77),結果顯示,花蓮縣及台東縣 衛生局、所人員,身心健康經由休閒調適策略的介入,疲勞現象及焦 慮反應均能獲得有效舒緩,是否因為花東地區地處好山好水、風光明 媚,所以花蓮縣及台東縣衛生局、所人員,對於工作壓力的承受並不
完全同意自己有疲勞現象及焦慮情形。此結果符合Iwasaki (2001, 2003b) 研究指出當個體遭遇壓力事件時,休閒調適策略(尤以提昇正 面情緒的休閒)比一般調適方式更能夠對個體產生正向的影響,而即 使面對的是可控制的壓力時,個體亦會從事提昇正面情緒的休閒來調 適壓力,亦即休閒對花蓮縣及台東縣衛生局、所人員來說如同策略或 資源可有效調適壓力並帶來正向的調適結果。
表4-1-8研究變項的平均數及標準差
構 面 個 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個別排序 滿足現況 523 3.32 0.86 6 焦慮反應 523 2.77 0.87 8 疲勞現象 523 2.98 0.89 7 提升正面情緒的休閒 523 4.09 0.61 1 友伴式休閒 523 3.58 0.68 5 舒緩身心式休閒 523 3.75 0.62 4 心理健康 523 3.87 0.83 2 生理健康 523 3.82 0.73 3
構面均數 3.52 0.76
Likert Scale 五等尺度: 工作壓力量表及休閒調適量表:
從1=非常不同意,2=不同意,3=沒意見,4=同意,到 5=非常同意 身心健康量表: 從 1=總是發生, 2=時常發生, 3=沒有感覺,
4=偶而發生,到 5=從未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