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製作長期修繕計畫
2.3.1 長期修繕計畫的製作方法
日本財團法人建設物價調查會[4]提出製作長期修繕計畫的注意事項:
一、計畫期間的設定
為避免屆時發生修繕儲備金不足的情況,必須把會發生大筆費用 的修繕年度放入長期修繕計畫之規畫內。
以新建建築為例,預測 30 年左右的電梯及給排水設備有更換必 要,則長期修繕計畫須規劃 30 年以上。而既有建築物的外牆拉皮或頂 樓防水等、此類大規模修繕工程約以 12 年為週期,所以規劃 2 次的大 規模修繕、即 25 年以上較為適合。
二、長期修繕計畫的架構
日本國土交通省所提供之長期修繕計畫標準樣式,是以中高層且 單棟型的公寓為規劃對象,可參考利用。為因應實際案件需要,可再 增加項目。
長期修繕計畫的架構,包括:(1)建築物、設備的概要;(2)調查/
診斷的概要;(3)製作長期修繕計畫的考量;(4)長期修繕計畫的內容:
設定計畫期程、設定修繕工程的項目、設定修繕週期、計算修繕工程 費用、擬定收支計畫;(5)設定修繕儲備金的額度。
三、設定修繕工程的項目
在此補充,若對象為既有建築物,則依據長期修繕計畫,併同保 存的設計書圖、修繕等履歷,以及現狀調查、診斷的結果,加以設定。
2.3.2 建立長期修繕計畫的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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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隨著時間流逝會產生劣化現象,造成性能/機能下降。為維 持/回復到新建時的水準,進行修繕工程是基本的作法。另一方面,為 因應生活與社會環境的變化,將建築物及其設備性能提升,而有必要 執行改修工程。
二、在計畫期間內,適當實施法定檢查與日常修補
為使建築物及其設備保持在良好的狀態,適當實施法定檢查與日 常修補,並將其記載成紀錄後,紀錄的整理保管工作是很重要的。
除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物,法規上會要求進行檢查(法定檢查)
之外,像是電梯等的日常檢查也勿省略。
三、以事前的調查/診斷結果為基礎,判斷計畫修繕工程實施的必要性及其 內容
以長期修繕計畫所預測的修繕工程及改修工程,其內容及實施時 期皆為大概推定的基準、費用也是概算而已。所以,在計畫修繕的工 程實施之時,先進行調查建築物與設備的現況與修繕履歷,並予以診 斷,以此結果再判斷修繕工程的內容與實施的時期。
2.3.3 日本的長期修繕計畫指南
日本為指導建立建築物長期修繕計畫,國土交通省在平成 20 年(2008 年)發布兩項與推動建築物長期修繕有關的書件,一是「長期修繕計画作成 ガイドライン」(長期修繕計畫製作指南),另一則是「長期修繕計画標準様 式 」 。 此 二 項 均 可 於 國 土 交 通 省 的 網 站 上 查 到 (http://www.mlit.go.jp/jutakukentiku/house/jutakukentiku_house_tk5_000052.ht ml)。
此指南是以公寓建築物為標的,對於長期修繕計畫的製作或重新估計,
以及修繕儲備金額度的設定,提供其基本的考量要點與計畫書的製作方法,
以協助建構長期修繕計畫的適當內容,並以此為藍本適當地設定修繕儲備 金,以達到公寓修繕工作能適時且適當地順利執行。
2.3.4 長期修繕計畫的研訂程序
柳瀨正敏[5]認為長期修繕計畫的研訂程序,有 7 項步驟,其中第 1 步驟 及第 2 步驟,視新建建築物或既有建築物而有所不同;至於第 3 至第 7 步驟,
則新舊建築物並無差異。
第 1 步驟:掌握客戶的需求
聽取並掌握客戶的需求,據此研訂修繕的程度。若為新建建築的 情況,可聽取建案負責人員的意見;若為既有建築物,聽取意見的對 象包括建築物的經營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該建築物之關係人。
第 2 步驟:建築物資料的蒐集
以新建建築物來說,應蒐集的資料為截至完工前的各項含有數據 的資料。例如:
‧設計書圖:掌握建築物各部位、構材的位置、體積、面積、長度等 數據。
‧數量計算書:掌握各樓層之部位、構材數量。
‧報價單:掌握部位、構材的材料費、工程費。
‧現場調查:難以取得上述資料時,採現場調查補足。
以既有建築物而言,資料蒐集可分三部分:
‧竣工時的資料蒐集:包括設計書圖、報價單、施工照片(主要是完 工後將被隱蔽的部分)。
‧竣工後的資料蒐集:修繕與更新之處的工程圖及費用。
‧現場調查:掌握建築物利用之實際情況、補足因年久遺失的上述資 料。
第 3 步驟:研訂方法的決定
‧確認目的:推動長期修繕計畫的目的、掌握長期修繕計畫的時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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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步驟:執行計算
‧做成資料:由第 2 步驟所取得之資料中,選出必要的資料
‧執行計算 第 5 步驟:
‧過程中向客戶報告:提出計算的結果
‧調整結果:確認客戶的需求,以及因應調整或變更;確認計算結果 是否妥適;如有必要,變更輸入的設定條件,分散修繕
(或更新)的費用,或調整其分配 第 6 步驟:結果報告
‧彙集計算結果
‧提出完成之報告書:不只是計算結果,亦需附上計算之依據、前提 條件,以及輸入的資料。
第 7 步驟:後續工作
‧定期/不定期診斷:報告書的基礎是建立在一定的假設條件之下。
建築物的所在環境與使用方式若與預測不同,
應予追蹤調查。
‧計算結果的更新(將劣化等情況回饋至報告書中)
2.3.5 長期修繕計畫之輸入資訊
柳瀨正敏[5]提出長期修繕計畫有 8 個必要的輸入資訊,分別是分析起始 的時間點、分析的期間、建築物構成的要素、數量、修繕週期、更新週期、
修繕單價、更新單價。實務上,也有不將修繕週期與更新週期予以區分而只 計算修繕,或將修繕工程種類細分(譬如細分為損壞修理、零件更換等)形 成多種修繕週期設定的情況。
表 2-2 長期修繕計畫之輸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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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長期修繕計畫的精度與重新審視
由於長期修繕計畫是一種事前推測的工程內容與費用概算,所以未來要 實施的內容、時間點、費用等並非已經確定不變,而是每隔一段時間需要再 次重新審視。例如,當修繕工程要實施時的工程技術,與當時事前所規劃的 工程技術,已更為先進而有改變;修繕工程的施作與基地所在位置等因素密 切相關,而原規劃的實施週期,僅是推測的概略基準而已;修繕費用與儲備 金等,受到工程實施當時的物價、利率、稅率等不確定性的影響而有大幅的 變化,此亦應納入長期修繕計畫的定期檢討之列。
由於長期修繕計畫包含了下列的不確定事項,日本財團法人建設物價調 查會[4]建議每五年進行調查/診斷,並據以重新審視長期修繕計畫:
一、建築物及設備劣化的狀況。
二、社會環境及生活形態的轉變。
三、新材料、新工法等問世,以及因此而變動的修繕週期與單價。
四、修繕儲備金的投資利潤、貸款利息、物價、稅率等的變動。
至於進行調查/診斷,包括建築物的設計書圖、修繕履歷等資料,以及 現場調查,必要時對其所有權人訪談或問卷調查,以確實掌握建築物/設備 的劣化情形,以及所有權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