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回顧有關企業政治獻金的文獻,並根據臺灣的政經脈絡,形成相應的研究 假設,藉此檢視臺灣的民營上市櫃公司,在立委選舉中採行何種政治捐獻策略。在 臺灣,政黨與企業間的關係可勾勒為三個階段。首先,戰後初期的國民黨,挾其物 質基礎與壟斷地位,以特許經營權來籠絡國內的大型家族企業,換取國民黨作為外 來政權的治理正當性;其次,在經濟自由化與政治民主化的浪潮下,國民黨透過政 治上的優勢地位,取得中華開發的主導權,並成立投資事業管理委員會,結果,國 民黨不但取得市場開放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也確立了和財團之間的制度化政商關 係;最後,臺灣經歷了政黨輪替,但民進黨在取得執政權後,並未形成制度化的政 商關係,而中國因素的影響也在此時浮上檯面,促使臺商支持國民黨與親中政策。
在政商關係歷經半世紀的轉變之後,由企業掌控的資源遽增,甚至反過來影響政治 場域的運作。那在當前的臺灣社會中,企業的政治獻金有怎樣的政黨結盟策略?
奠基在既有文獻與臺灣政經脈絡的基礎上,本文提出四項研究假設。首先,企 業的規模越大,同時捐贈獻金給國民黨與民進黨的可能性越高。其次,相較於非家 族企業,家族企業捐贈獻金給國民黨的可能性較高。第三,企業在中國的投資越多,
捐贈獻金給國民黨的可能性越高。最後,企業的跨坐董監事越多,捐贈政治獻金的 可能性越低。
本文的經驗分析可以得出下列四項結論。首先,出於政治上的依賴與敏感,大 型企業傾向採行兩邊下注的政治捐獻策略,以便在兩黨所主導的政黨政治中,獲取 最為廣泛的政商管道。其次,中國因素對於臺商的影響得到部分證實,在中國投資 程度較高的企業,在2008 年的立委選舉中,更可能採行只捐國民黨或兩黨都捐的 策略,也就是說,仰賴中國市場的臺商,不但會支持偏向親中政策的國民黨,同時 也很可能會在民進黨執政下,以兩邊下注的方式來取得政治影響;隨著兩岸之間的
跨海峽政商網絡日益複雜,制度化與非制度化的統戰操作也更為深入且綿密,這使 得政治獻金不再是中國對於臺灣施展政治影響力的唯一管道(吳介民,2017),從 而導致中國因素在2012 年的立委選舉中並未發揮顯著作用。6第三,相較於專業經 理人控制的企業,家族企業較可能以政治獻金來支持國民黨,而在民進黨執政的 2008 年,部分家族企業也採行兩邊下注的策略,藉此帶來更為全面的政治渠道;
可以說,家族企業早年與國民黨之間的政商關係,至今仍深深發揮著組織「烙印」
(imprinting)的效果(Stinchcombe 1965: 169),使得家族企業持續以政治獻金維繫與 國民黨的合作。最後,若企業的跨坐董監事席次較多,也就是在市場網絡上相對活 躍,則較不會涉入政治獻金,而是透過民營企業之間的網絡來取得資源和資訊。
臺灣企業的政治捐獻模式,展現了階級政治的意涵。反對「所有權與控制權分 離」的命題,階級論者認為,前述的管理人資本主義命題,由於忽視了個別大型企 業所座落的制度脈絡和階級結構,才會樂觀地預期,美國社會的生產方式,正從家 族主導的私有財產制,過渡到以管理和技術人員為核心的企業控制型態(Zeitlin 1974: 1108)。相反地,讓階級系統或資本主義得以維繫的再生產機制中,「家族」
仍舊是最為關鍵的一環,因為家族是既有財產制關係的制度性存在(Bell 1958);就 企業控制來看,親屬關係往往才是實質核心,而不是彼此毫無社會關係的個人 (Zeitlin 1974)。循此,衍伸階級論的觀點,李宗榮(2016: 127)認為,大型家族企業 集團有較高政治捐獻傾向的經驗事實,突顯了臺灣「寡佔家族控制與政治權力鞏固 之間的緊密關聯」;本文也呼應這樣的階級政治意涵。更甚者,本文的研究發現,
由於家族企業嘗試鞏固政治權力的主要合作對象是國民黨(而非民進黨),這顯示 臺灣的上層階級中,家族企業與國民黨的權力菁英是其中的要角。
6 有關中國因素的解釋,筆者感謝清大社會所施懿倫同學的啟發。
這個活躍於政商關係的親控集團,有別於 Useem (1984)筆下企業核心圈的特 性,反而在網絡上相對封閉。根據臺灣企業間網絡的研究,擁有政治聯繫的企業,
傾向透過緊密而封閉的強連帶關係(尤其是聯姻),來鞏固其政經特權或優勢地位
(李宗榮 2011: 147);而在愈趨開放的市場環境中,家族企業至今仍較少與其他公 司建立聯繫,相反地,家族主義的觀念仍舊發揮顯著作用,此種網絡封閉傾向甚至 有隨時間增強的趨勢(李宗榮 2009: 141)。相較之下,1990 年代後,民營企業之 間蓬勃發展的董監事跨坐網絡,並未受到國家或政治力量的制約(李宗榮 2011:
135-138),也因此較無經營政商關係的動機;本文發現跨坐董監事對於從事政治捐 獻的負向影響,適切地支持了這樣的命題。
本文的主要貢獻有二。本文的第一個主要貢獻是,在以美國經驗為主的企業政 治獻金研究中,將臺灣這個文獻上的「異例」(anomaly)考慮進來,也就是證實臺灣 的特殊政經條件,對於企業政治捐獻有一定程度的影響。美國的兩大政黨,民主黨 和共和黨,在意識型態上分別代表著自由主義和保守主義。因此,早期的文獻是在 探究,哪些企業比較接近企業自由主義的立場,願意支持社會福利政策和適度的市 場管制(Kolko 1963; Weinstein 1968)。結果,晚近的研究發現,從企業的政治捐獻 對象來看,商業社群有著轉向保守主義的趨勢(Burris 1987; Clawson and Neustadtl 1989; Su et al. 1995),但政治捐獻策略仍具實用色彩,也就是支持現任者而非挑戰 者(Burris and Salt 1990)。
有別於美國,主導臺灣政治的兩大政黨,國民黨和民進黨,在經濟議題的意識 型態上,分別是經濟發展導向的生產主義,以及扶助弱勢的社會民主;但是在政黨 輪替之後,為了爭取最多數的選民支持,兩黨實際使用的政策工具漸有趨同現象
(陳盈方等 2013)。另一方面,國民黨自戰後初期便積極經營與企業之間的政商關 係;在地緣政治上,也因為中國因素而導致企業在選舉活動中更偏向國民黨;企業 之間市場網絡的形成也有不同的政經脈絡。種種因素,造就了臺灣與美國的政商關
係之間相異的結構特色。據此,雖然美國的文獻主要以產業類別和與政府簽訂的銷 售契約,來測量企業所面臨的管制環境(Burris 2010),但本文則以家族企業和在中 國的投資程度,來評估企業與國民黨之間的可能聯繫。結果證實,家族企業和在中 國投資較多的企業,更可能以政治獻金來維繫與國民黨的政商關係。本文呼應先前 針對英國和澳洲的政治獻金研究(Bond 2004; Harrigan 2017):唯有將國家脈絡的差 異考慮進來,才能適切地解析企業的政治捐獻策略。
本文的第二個主要貢獻是,深化既有文獻對於臺灣企業政治獻金的探究。李宗 榮(2016)和本文有三項差異。第一,李宗榮(2016)採用的分析單位是「企業集團」, 本文則是個體層級的「公司」。雖然企業集團可能較貼近企業家族的實質控制範圍,
而適合觀察其政治行動(李宗榮 2016: 113),但是在某些變項上(例如外銷比例、
企業年齡),則須仰賴集團核心公司的數據來插補,也就是透過個體層級的數據,
來衡量企業集團的性質;這可能未必是最佳的測量指標。相較下,以上市櫃公司當 作分析樣本的好處,在於財務數據齊全且細緻(例如在中國的投資程度),也提供 了本文檢驗研究假設的適切指標。
第二,李宗榮(2016)處理的問題是企業「有無政治捐獻」,本文則進一步區辨政 治捐獻的「捐贈對象」,也就是企業的政黨結盟策略。透過回顧國民黨和民進黨在 政商關係中的不同歷史特性,本文發現,家族企業和在中國投資程度較高的企業,
更可能捐政治獻金給國民黨而非民進黨;雖然在民進黨執政的2008 年也部分展現 了兩邊下注的傾向。可以說,藉由將政商關係中的政黨差異考慮進來,本文深化了 既有文獻對於企業與政黨之間合作版圖的理解。
第三,在有關跨坐董監事的研究假設中,本文和李宗榮(2016)有不同的詮釋。
依據Useem (1984)美國核心圈的研究,以及 1960 年代初期臺灣董監事網絡在政治 事務上的活躍參與(李宗榮,2009),李宗榮(2016)預期,有較多跨坐董監事席次的
臺灣企業,將有更強的政治捐獻傾向。然而,在 1990 年代後,臺灣的董監事網絡 相當程度地從國家的制約中解脫,民營企業的數量快速增長,而且民營部門內部董 監事網絡的成長幅度,也遠遠超越公部門內部及公民營之間的網絡(李宗榮 2009:
137)。更甚者,早期受惠於與國民黨的政商關係的企業,也透過親屬網絡這種排他 性的強連帶,來鞏固其優勢地位(李宗榮 2011);且家族企業在市場網絡上至今仍 較為封閉(李宗榮 2009: 139)。因此,除了少數能夠動員政商關係的家族企業,其 他多數企業,恐怕都在這個特權群體之外(李宗榮 2017)。綜合來看,若以民營上 市櫃公司之間的跨坐董監事席次(即本文採用的操作化指標),來衡量企業在市場 網絡中的開放程度,那活躍於民營企業網絡中的企業,很可能並非能夠動員政商聯 繫的親控集團,因而較無政治捐獻的興趣;本文的實證結果也支持這樣的預期。這 顯示了大型企業中,可能有一群是較能動員政商關係的親控集團,而另一群則是相
137)。更甚者,早期受惠於與國民黨的政商關係的企業,也透過親屬網絡這種排他 性的強連帶,來鞏固其優勢地位(李宗榮 2011);且家族企業在市場網絡上至今仍 較為封閉(李宗榮 2009: 139)。因此,除了少數能夠動員政商關係的家族企業,其 他多數企業,恐怕都在這個特權群體之外(李宗榮 2017)。綜合來看,若以民營上 市櫃公司之間的跨坐董監事席次(即本文採用的操作化指標),來衡量企業在市場 網絡中的開放程度,那活躍於民營企業網絡中的企業,很可能並非能夠動員政商聯 繫的親控集團,因而較無政治捐獻的興趣;本文的實證結果也支持這樣的預期。這 顯示了大型企業中,可能有一群是較能動員政商關係的親控集團,而另一群則是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