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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在《1844 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提出了他的「異化」思想,很快這 種觀念也延伸至消費領域。在《單向度的人》中
Marcuse
將人們的「需要「區分 為「真實的」和「虛假的」。「真實的需要」是指「人本身生存和發展所必須 的那些需要,它是生命攸關的需要,是任何一個社會都應該無條件地加以滿足 的需要」,而「虛假的需要」則指「為了特定的社會利益而從外部強加於個人 的那些需要」。在 Marcuse 的眼中:「大多數現行的需要,諸如休息、娛樂、按廣告宣傳來處事和消費、愛和恨別人之所愛和所恨,都屬於虛假的需要這一 範疇之列」。當我們用 Marcuse 的觀點來審視「打賞」時,不禁會對「打賞需 要」的真實性提出質疑。
儘管觀眾們普遍認為「愉悅」、「價值」和「互動」才是他們打賞主播的 真正理由,但是「打賞」中的誘導性因素絕不可以被忽視。這裡的「誘導」既 可以被理解為直播機構的行銷手段,也可以被理解為直播者對觀眾的心理操 弄。「誘導型打賞」正是通過操弄觀眾心理,佈置行銷策略,從而對觀眾展開 的消費設計和引導。打賞者們身處消費陷阱卻不自知,即使偶爾識破真相他們 也情願相信這些誘導是無可避免的。
一、誘導的形式
(一)假數據
1. 直播係數
第四章 誘導性打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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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係數幾乎已經成為直播圈人盡皆知的秘密,最著名的案例莫過於 2015 年鬥魚 TV 的 LOL 主播微笑的曾顯示有 13 億人正在同時觀看他的節目。此事件 之後,各平臺係數逐步公開化:如果將鬥魚 TV 係數視為 1,則熊貓 TV 的放大 倍數為 6.63,龍珠 TV 為 17.4,全民 TV 為 21.46,鬥魚 TV 本身的係數則依據複 雜的演算法產生,係數涉及時間段、主播人氣等因素。所謂「直播係數」是平 臺操縱直播間人數的一種方式,通過「係數」的放大,在用戶端中會顯示出遠 超實際情況的「觀看人數」,這種做法的主要目的在於給予使用者心理暗示,
使其更願意參與互動和送禮物打賞。收看直播六年的 M3 將它形容為「放大 鏡」,借用誇大的人數,平臺製造了一種「集體狂歡」的假像。
大家應該都知道的就是,每個直播平臺的人數它是有一個係數的,就是我 們看到的觀看人數遠遠沒有顯示的那麼多。比方說,有的平臺設定的觀看係數 是 10,那麼電腦顯示有 1000 個人在看,而實際上只有 100 個人在看。比賽的 時候會特別誇張,大家以為有很多人在跟自己一起看,實際上遠沒有那回事,
很多都是機器人。(M3,職業攝影師,23 歲)
對於這樣的情況,受訪者們表示見怪不怪,甚至產生一種合理化的態度。
他們認為這種人數造假並沒有影響到他們的觀看體驗,因此也不會破壞他們打 賞的意願,大多數受訪者表示他們打賞的目的在於鼓勵優質的節目,而觀看是 個人化的事情,與同時有多少人線上並沒有關係。這種見解放在個人身上或許 並沒有錯,然而大多數卻並沒有意識到直播平臺已經通過「技術」操弄更多的 資料,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並且平臺隨時可以利用資料產生更嚴重的誘 導。在打賞金額較高的人群中,對於平臺操弄的警惕性似乎更加薄弱,M2 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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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從事行銷的地產人,他認為平臺操縱資料是很正常的現象,出於專業上的理 解,他試圖為此進行解釋:
自己是做行銷的,這就是氛圍包裝,我覺得是很正常的行銷策略。他們需 要把直播間包裝成一個人氣很旺的地方。各行各業都會搞促銷搞活動啊,無非 就是有一點違背市場的就是有些人會覺得這是在「造假」,不過我覺得還好 吧,就跟潛規則一樣,每個平臺都會這麼做,你也沒辦法監控,沒辦法避免。
(M2,地產行銷,26 歲)
「普通打賞者」也對這種現象抱有相似的觀點,「迫于生存」或「存在即 合理」成為他們認同這種現象的共同理由。
覺得這是大家為了生存的手段吧,我覺得打賞者大多都比較容易受到情緒 的影響,他們可能會因為「彈幕」就情緒波動很大,並不能很理性地看待直播 現象。這些「套路」也是利用了他們的心理吧,其實也講不出錯的地方,因為 它沒有傷害誰,也不影響法律道德,只是為了賺錢使得直播間人氣更旺,僅此 而已。(M3,職業攝影師,23 歲)
平臺現在走的都是「流量」42,在「禮物經濟」出來之前,基本都是自有資 金,打賞系統出來之後才開始平衡,我覺得這也是完全合理的。有點像我拉個 很牛逼的銷售,他幫我賣這個魚翅,五五分賬嘛。至於「資金鏈」的問題、
42 直播界重要的指標,相當於電視臺的收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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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會費」啊之類的核心問題我也接觸不到,但這些情況也不會影響到我的打 賞意願。(M1,金融業者,26 歲)
很顯然,觀眾們認為在不影響自己觀看體驗的情況下,謊報「觀看人數」
是一件無傷大雅的事情,甚至還發展出一種換位思考的觀念。在這種觀念的影 響下,消費者逐漸放棄了對於「過度行銷」的批評和質疑。
2. 刷粉
謊報「觀看人數」或許可以解釋為「迫于生存」。然而,對於妨礙「平臺 利益」的「刷粉」現象,大多數人卻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刷粉」是指主播通過購買「假粉絲」來提升人氣。這些假粉絲又被稱為
「水軍」或「僵屍粉」,它們並非真人帳戶,而是機器編寫好的程式,這些
「程式粉絲」可以自動發送彈幕,或者進行訂閱,主播可以在「淘寶」上根據 自己的需求進行購買,許多店鋪甚至承諾 1 元即可夠買一萬「僵屍粉」,並且 能夠根據「主播需求」的不同提供不同的款式和功能。
「刷粉」氾濫的原因和平臺的管理制度脫不了關係「直播平臺會根據簽約 主播的「人氣」來分配資源,例如:主播的曝光度、廣告推送的頻率、禮物的 抽成等。「刷粉」幾乎成了每個「網紅」的必由之路。熟悉直播的 M3 表示,
只要在淘寶上輸入「直播刷粉」就會跳出大量的店鋪,這些店鋪不僅提供「粉 絲服務」,還能夠幫忙上「熱門」和「推薦」,「程式粉絲」還有不同品質,
有些甚至和真人一樣能夠和主播進行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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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1 元可以買到一兩萬簡單的粉絲。不過這些粉絲都是小號,雖然有 頭像和昵稱,但基本不會參與直播觀看,和「僵屍粉」差不多。如果要買高級 粉絲,就得多花點了,10 元的,50 元的,還有上百的,反正就是不同的價位,
對應不同品質的粉絲。除了「刷粉」外,還有刷「主播人氣」和上「熱門」,
刷人氣就是刷同時有多少人線上看你直播,上熱門就是把你推到「地區熱 門」」43
刷粉的氾濫,造成了直播成本的增加,對於默默無聞的新主播而言,尚未 獲得任何收入,卻必須首先進行這項「投資」,這無疑是十分不公平的事情,
這也造成許多主播將「收回成本」視作頭等大事,在直播中無所不用其極地騙 取禮物。M5 表示「其實刷粉行為是可以在後臺檢測到的」,然而平臺基於各種 原因選擇了默認,隨著競爭激烈,甚至有些平臺還參與其中。
「刷粉」僅僅帶來虛假的繁榮,主播通過刷粉來騙取平臺資源,無形之中 造成了平臺資源的浪費,也削弱了優質主播的競爭力,然而平臺卻為何不聞不 問呢?
首先,製造刷粉需求的是平臺的管理制度。不少平臺的工作人員正是刷粉 的受益者。M5 表示,不少「高層管理者」和「技術人員」也參與僵屍粉的銷 售,他們掌握封號的許可權,可以決定是否對大量刷粉的帳號予以封停。
43 資料來源人民網《土豪一分鐘打賞 100 萬?來看網紅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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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店是平臺內部技術人員開的,一些高層也有合股,「後臺」完全可以 檢測到「僵屍粉」的情況,但是一般都不會封停,有了「僵屍粉」資料可以做 的更漂亮,也容易融資。(M5,技術人員,27 歲)
其次,直播的快速擴張造成了激烈的行業競爭,「融資」的壓力迫使平臺 默許「刷粉」的存在。因為許多平臺財務仍處於虧損狀態,一旦缺少亮眼的數 據,「資金鏈」就會斷裂。儘管業內高層一致認為「刷粉」是飲鴆止渴,但迫 於競爭的壓力,他們也不得不採取「默許」的態度。
「需要優化的資料還是會優化,目前競爭的形勢就是如此。「刷粉」目前 看來是粉飾太平的方式,但其實都是飲鴆止渴的辦法,損害了用戶體驗。但又 不得不刷,無法融資馬上就死了。」44
最後,「刷粉」有時也成為直播平臺「鉗制」主播的方式。主播的「簽約 費」一直是平臺的主要成本,以「刷粉」為由和主播解約,不僅可以節省成 本,也限制了主播的「主動跳槽」。對大多數主播而言,「刷粉」都是一種
「黑歷史」,在這件事情上,直播平臺擁有絕對的「話語權」。一旦遭到曝 光,網紅們的形象和商業價值都將大打折扣,有時平臺也會利用這種方式來迫 使主播以較低的金額簽約,有時則以此為「違約」的藉口收取「違約金」。
LOL 小智是一位遊戲領域的一線主播,對外號稱擁有「百萬粉絲」。直到他遭 遇其他平臺挖角時才被爆出「百萬粉絲」有大量「僵屍」,原平臺不僅利用
「刷粉」議題大肆炒作阻撓他獲取原有的簽約費,也成功地借此打擊了競爭平
44 資料來源於南方都市報《想當網紅用錢刷:直播平臺為主播刷粉,為融資作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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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實際上,「刷粉」經常成為平臺自導自演的行銷戲碼,利用各種虛假資 料,平臺能夠實現對主播的控制,從而間接地對觀眾施加影響。而直播平臺在 幕後收取利益,在遭遇麻煩時卻可以將問題推卸到主播身上。客觀地看,主播 們無所不用其極地收取禮物才是真正地迫于「生存的壓力」。
3.刷單
「刷單」是指「經紀公司」和「直播平臺」之間的一種內幕交易。「經紀
「刷單」是指「經紀公司」和「直播平臺」之間的一種內幕交易。「經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