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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方法與內容設計

在文檔中 適合視障者之環境規劃設計 (頁 128-132)

本章內容主要是界定後續全國性意見調查之方法,意見調查方法係採問卷 調查方式進行,問卷調查操作涉及問卷調查內容之設計以及問卷調查對象與樣本 之遴選兩大部份。其中,問卷調查內容之設計首要前提係界定調查重點與課題,

經由我國公共建築物視障引導設施現況調查(包含視障者教育訓練與生活環境之 引導設施現況、一般公共建築物之視障引導設施現況)、視障引導概念與引導設 施類別之分析、各國建築環境視障引導之規劃設計規範探討,所彙集之資訊擬透 過國內視障者定向行動訓練團體之深度討論,以瞭解建築環境中之引導設施與引 導系統和視障者定向行動訓練結合之可行性,而界定後續全國性意見調查之重點 與課題,因此本研究採用焦點團體法進行焦點團體論壇以建立共識。

第一節 焦點團體討論視障引導設施與定向行動訓練結合之可行性 焦點團體法係質性研究方法中經常被用來收集及整合意見的操作方法,焦 點團體法藉由不同之團體組成針對特定議題共同討論以凝聚共識,討論過程主持 人並不介入討論而僅是控制討論會議之進行以及全程紀錄意見資料,每一團體由 6-10 位同質性成員組成為佳,而焦點團體法之操作過程應有 2-4 個異質性團體 ( 周雅容, 1997 )。本研究將有兩階段焦點團體論壇(包含視障者定向行動訓練 團體、建築與室內設計團體等異質性團體)針對視障引導設施與引導系統之規劃 設計可行性進行意見收集及整合。本階段係由視障者定向行動訓練團體以使用者 團體之需求來檢視及凝聚共識而界定出引導設施與引導系統和視障者定向行動 訓練結合之可行性,以利未來在視障者之定向行動訓練課程中有效學習如何運用 建築環境中之視障引導設施與引導系統。

使用者團體之參與成員以定向行動訓練團體、視障教育訓練團體或機構中 實際執行定向行動訓練之教師為主,受邀成員包括定向行動訓練協會三位教師 (屬於定向行動訓練團體)、台北市視障家長協會、愛盲文教基金會、中華民國無 障礙科技協會(以上屬於視障教育訓練團體)各一位教師、宜蘭慕光盲人重建中 心、美國加州蒙特利盲人中心(以上屬於視障教育訓練機構)各一位教師,共計八 位定向行動訓練教師代表參與焦點團體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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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易由單一的引導概念建構,是要由幾個引導概念去組合較好。這些共識將是 後續問卷調查內容設計重點與課題的重要依據。各項題綱討論內容的共識彙整 如下:

一、九個引導概念的類型,大家都認為可和定向行動訓練結合運用,但是有一 些部分是有限制條件的,譬如說空間配置與動線規劃,剛剛幾位先進都認 為很重要,但是這樣的規劃原則也許並不適用在所有的建築物上,很可能 對視障者專用的環境〈視障者教育訓練與生活的環境〉,也許比較有機制 去應用,但是在其他一般性的公共建築物可能限制到建築設計的發展。

二、浮凸地圖不要太複雜是比較可用的,大的浮凸地圖可能就不好用了,因為 使用要花費較多的時間就會有困擾,壁掛式或站立式的浮凸地圖提供的是 建築物的空間分佈,對視障者建立初步的空間關係與動線系統之心理地圖 有很大幫助,至於可攜帶式的浮凸地圖是各空間內部設施設備之細部配 置,兩種浮凸地圖之功能不同。

三、語音的引導是可行的,只是語音在吵雜的環境很難應用,語音的引導對盲 者或是弱視者都有幫助。尤其是在開放空間,側面的引導系統不管是扶手 及空間標示都不易運用,語音或是地面材料對比、顏色的對比,比較容易 使用。但是語音的引導只能在近距離比較能避免視障者因為所在方位的誤 差而造成引導方向很大的偏差。

四、在三十八項引導設施中並沒有不太適合,唯一提到在引導路徑上「增加腳 燈的照明」對弱視者有幫助。至於引導系統的組成,不太容易用單一的引 導概念去建構,是要有幾個引導概念去組合較好。引導系統的組成,空間 的次序性建構是比較優先的,是引導系統一個很重要的前提,然而空間配 置和動線規劃有時候會有限制性的,沒有辦法每一個建築物都能夠去適用。

五、至於引導概念或是引導設施,哪些是比較優先性,沒有具體的建議,但提 到邊界線要建構起來而且要連續不斷,同時對於不同的引導概念或引導設 施之間應有良好的銜接及結合,不要形成斷層,這是很重要的原則。

六、今天討論的是以需求導向來看,只要在定向行動訓練的教學中有其運用的可 能性,就要配合教學需求,去教導視障者如何使用這些引導系統,涉及教 育訓練的部份就要去解決,而不是今天視障者不使用,就把引導系統放棄 了。至於未來涉及設計可行性方面會在另一次的設計團體的焦點團體論壇中 去討論引導系統建構與各類引導設施的可行性,兩方面都要去解決及界定。

131 單位約有 400-410 個樣本數,而設計從業人員團體與設計相關單位約有 300-320 個樣本數,進行全國性問卷調查,以瞭解相關各界對於建築物視障者通行環境

在文檔中 適合視障者之環境規劃設計 (頁 128-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