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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國內外幼兒教育推動創造力之現況

一、主要國家幼兒教育目標與推動現況

雖然其強調的重點不盡相同,但對世界各先進國家而言,發展學生的創造思 考、批判思考及問題解決等高層次思考能力可以說受到普遍的重視。日本幼兒教

育學者一色八郎在其著作「幼兒用手思考」中更指出:「若問幼兒教育的最大目標 是什麼?在於培養創造力。」(宋海蘭,民 83)。從各國對於幼兒教育發展目標中

(洪福財,民 89),可以看到各地對於推動幼兒創造力之潛在信念與期望:

表 2-7 主要國家幼兒教育的目標

國家 幼 兒 教 育 目 標 美國 1.保育幼兒身體健康,訓練簡單的生活習慣。

2.利用環境,激發幼兒求知好奇心;並於其成熟程度範圍內,鼓勵其獨立之思考與行 動。

3.發展語言模式與表達思想的能力;培養敏銳之感覺與正確簡明之語法。

4.指導控制情緒的方法,培養良善之社會態度,期能養成適應兒童團體生活的優良習 慣。

5.繪製簡易美術圖形,藉以激發幼兒的審美興趣,其能建立一種優異的審美基礎。

英國 1.鍛鍊幼兒的體魄。 2.培養良好的習慣。

3.發展幼兒的個性。 4.訓練幼兒說話與聽話的能力。

5.供給各種活動和遊戲的機會以認識更多的事物,以增進其生活知能。

法國 1.增進幼兒身心健康。 2.注重自由發展,不做正式學習。

3.增進幼兒快樂與幸福。 4.促進道德習慣的訓練與發展。

5.重視體育語言的訓練。

德國 1.促進適於幼兒年齡生理情緒及心理的成長。

2.使幼兒體認社區生活,培養幼兒職業和政治的理念。

3.啟發幼兒的想像力及激發幼兒的創造力。

日本 1.培育健康及安全幸福生活的基本習慣,養成健全身心。

2.培養對人的愛與信賴,養成自立合作態度與道德的萌芽。

3.培養對自然及身體各種現象的關心與興趣,養成豐富的同情心與思考力。

4.培育對日常生活中語言的關心與興趣,養成喜歡聽、說的態度及對語言的感覺。

5.透過多樣性的經驗,培養豐富的感情,養成創造性。

蘇聯 1.重視幼兒身體的保健。

2.發展幼兒語言、意志、品格及理智力,培養藝術欣賞力。

3.養成幼兒獨立、整潔及正確的工作習慣。

4.培養對同伴及成人適合態度。

5.激發對袓國及人民、領袖、紅軍、英雄的認識及敬愛態度。

在上述六國中,美國教育委員會(The Education Commission of the State) 早在 1982 即提出批判思考、創造思考、問題解決、決策、評鑑和分析技巧、應用、

綜合、及溝通為「明日的基礎」(Basics of Tomorrow)(O'Tuel & Bullard,993),

清楚地看到對創造力的重視。而日本現行幼稚園教育課程綱領的基本理念在於「透 過環境」實施各項教育活動。所謂環境的設計是植基於對幼兒的理解而規劃的,

強調從理解孩子的觀點出發,營造孩子與自然環境,社會,以及人與物互動過程 中所形成的氣氛,也是時間與空間協調整合而成的整體環境;綱領中也明白陳述:

在「創造活動」的實踐過程中,要加入「兒童的創造力」和「以兒童為活動主體」

的教育以豐富兒童的人性。

二、大陸幼兒教育目標與推動現況

至於對岸,在大陸 1990∼1994 年的一項涉及城鄉八個地區兩千多名大班幼 兒和一年級小學生的調查中發現(馮曉霞,1998),兒童普遍存著不適應小學學習 生活的現象:(1)相當多的兒童知識技能掌握雖好,但學習能力不足;(2)缺乏學 習的主動性和責任感;(3)社會適應性較差。對岸已經發現在「家」、「國」為本的 傳統文化下,個人自身的「主體」價值受到忽略,作為萬物之靈所應有的「思考 力」、「自主性」、「創造性」等則不被正統教育體系所重視。也因此中國大陸的三 大教育目標目前特別強調─自信與自主;關心與合作;探索與創造:

1. 「自信與自主」的目標是希望兒童學著做自己的小主人──學習認自己,

積極地對待自己;學習獨立思考和表達;能恰當地調控自己的行為,做自己想做 和該做的事;

2. 「關心與合作」的目標是希望兒童學著做人際關係的小主人──學習與人 交往,理解、關心和尊重他人,與人和睦相處;

3. 「探索與創造」則是希望兒童學著做環境的小主人──對周圍環境保持一 種好奇心和不斷發現的眼光,大膽地嘗試解決問題,有認識和創造性的欲望。

大陸的幼兒教育學校課程也圍繞上述目標而展開。馮曉霞(1998)認為決定 著幼兒主體性是否能得到發揮和發展的關鍵因素不是課程的「內容」或活動的「類 型」,而是活動中幼兒的地位和參與程度,是教師「給予」幼兒的自主「空間」, 是教師與兒童的關係。在一個處處感受到教師的權威性、處處充滿指令的環境中,

兒童的主體性就無從談起。也因此中國大陸的幼稚園課程模式目前正朝向三大原 則來尋求改變:

1. 它應該是創造型的而不是傳遞型的。課程不應以「教授」為主,而應 該為兒童創設一個充滿探索機會的空間,引導他們去思考、去嘗試、去發現、去 創造性地解決問題。在這樣的過程中讓兒童感受到學習的意義,體驗到探索的樂 趣和成功的愉決,激發起求知的欲望和主動學習的熱情。

2. 應該是個性化的而不是整齊劃一的「標準化」的。應該為兒童提供選 擇的機會、表現的機會、成功的機會。允許他們以適合自己的方式、速度學習;

支持他們多方面地展示自己才能,使每個兒童都能發現並發掘出蘊藏在自己身上 的潛力,都能體驗到成功,從而滿懷信心地對待生活,對待明天。

3. 應該是開放性的而不是封閉性的。幼兒園課程首先應該向生活開放,

應該被視為一種生活的進程,而不是生活之外的其它過程,或者僅僅是未來生活 的準備過程。兒童現在怎樣生活、怎樣學習,將來也就會那樣生活、那樣學習。

反之,我們希望他將來怎樣生活、怎樣學習,那麼,我們今天就必須為他創造一

個那樣生活、那樣學習的環境。

三、台灣幼兒教育目標與推動現況

在台灣,依據民國七十年十一月所公佈的「幼稚園教育法」及七十六年元月 教育部修訂公佈的「幼稚園課程標準」,我國的幼稚園教育係以促進兒童身心健全 發展為宗旨、而以健康教育、生活教育及倫理教育為主;其宗旨如下:

1. 維護兒童身心健康。

2. 養成兒童良好習慣。

3. 充實兒童生活經驗。

4. 增進兒童倫理觀念。

5. 培養兒童合群習性。

在幼稚園課程標準宗旨之下並說明幼稚園需具體輔導幼兒達到下列學習目標:

1.關心自己的身體健康和安全。

2.表現活潑快樂。

3.具有多方面的興趣。

4.具有良好生活習慣和態度。

5.對自然及社會現象表現關注和興趣。

6.喜歡參與創造思考和解決問題的活動。

7.能與家人、老師、友伴及他人保持良好關係。

8.具有是非善惡觀念。

9.學習欣賞別人的優點,並具有感謝同情及關愛之心。

10.適應團體生活並表現互助合作、樂群、獨立自主及自動自發的精神。

分析了美、英、法、德、日、蘇聯、大陸與我國等八個國家之幼兒教育目標 之後,可以發現德國、日本及台灣直接將「創造力」列為其幼兒教育目標,而其 他各國除了舊時的蘇聯之外,雖未直接使用「創造力」詞彙,然其目標中不時出 現鼓勵幼兒自由思考、啟迪其好奇心、鼓勵多方嘗試、提供其情緒上的安全感與 愉悅感等呼應幼兒創造力特質的表述,足見「從幼兒教育開始、來推動幼兒創造 力」這樣的理念受到已開發國家普遍地重視;惟以上各國在類似教育部層級的官 方網站上,還未見更具體的推動幼兒創造力之相關政策。宣誓之形式重於實質上 之重視似乎是一個普遍性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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