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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罪名,成為抄家罪名之一。由愛而生之妒恨及佔有慾,使鳳姐劍走偏鋒,不惜 毀壞家譽與人命。

貳、王夫⼈抄檢⼤觀園

《紅樓夢》第七十三回中,賈母房中的傻大姐在園中掏促織,見到一個五彩

「繡香囊」,上面繡兩個人赤條條的相抱,不解其意,正要拿去給賈母時被邢夫 人撞見,又被邢夫人轉給王夫人處理。

園中多為未出閣之年輕女子,於禮不可見此物,以免毀其視聽或累及聲名,

故王夫人縱使怒不可遏,仍不敢公然查審。加上因其見晴雯「嚲釵鬢鬆,衫垂帶 褪,⼤有春睡捧⼼之態」,恐此等狂妄女子勾引寶玉,大有整肅園中風氣、趁機 查核是否有其他不適任、「妖精似」的奴僕,故決議抄檢大觀園。

當夜至晚飯後,待賈母安寢、寶釵等入園時,由老媽媽王善保與鳳姐一併進 園,先喝命將角門皆上鎖,從上夜的婆子處來抄檢起,再依次由寶玉、黛玉,探 春、李紈、惜春、迎春房中一一搜查。後搜得惜春的丫鬟入畫私傳物品,以及迎 春房內丫鬟司棋與其表哥私表情意之信物與信箋。惜春不肯沾事,立刻將入畫打 發,司棋亦被趕出園,臨走前,迎春卻若不敢留,只道:「你瞧⼊畫也是幾年的,

怎麼說去就去了?⾃然不⽌你兩個,想這園裡凡⼤的都要去呢。依我說,將來總 有⼀散,不如各⼈去罷110。」

抄檢大觀園時,探春對鳳姐說:「可知這樣⼤族⼈家,若從外頭殺來,⼀時 是殺不死的。這是古⼈曾說的:『百⾜之蟲,死⽽不僵。』必須先從家裏⾃殺⾃

滅起來,才能⼀敗塗地呢。」緊接著第 77 回,司棋、晴雯、四兒、芳官被趕出 大觀園,王夫人警告怡紅院諸人和寶玉明年搬出去,蕊官、藕官、芳官決定一同 出家,還有官媒來為探春說親。第78 回寶釵、入畫遷出園子。回中有一段文字 如是敘述:

110 曹雪芹。《紅樓夢》第七七回。台北:時報文化出版。頁 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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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到蘅蕪苑中,只是寂靜無⼈,房內搬的空空落落的,不覺⼤

吃⼀驚。忽⾒個⽼婆⼦⾛來,寶⽟忙問這是什麼緣故。⽼婆⼦說:『寶 姑娘出去了。這裏交給我們看着,還沒有搬清楚呢。我們幫着送了些東 西去,這也就完了,你⽼⼈家請出去罷,讓我們掃掃灰塵也好。從此你

⽼⼈家也省跑這⼀處的腿⼦了。』寶⽟聽了,怔了半天,因看着那院中 的⾹藤異蔓,仍是翠翠青青,忽⽐昨⽇好似改作淒涼了⼀般,更⼜添了 傷感。默默出來,⼜⾒⾨外的⼀條翠樾堤上,也半⽇無⼈來往,不似當

⽇各處房中丫鬟不約⽽來者絡繹不絕;⼜俯⾝看那堤下之⽔,仍是溶溶 脈脈的流將出去,⼼下因想天地間竟有這樣無情的事!

關於大觀園的崩毀癥兆,小說似乎暗繫於第 73 回,這是繡春囊與蛇的並置 連結。王夫人「抄檢」大觀園(第 74 回),和朝廷「抄家」賈府(第 105 回)

也是並置連結、平行對偶。學者嘗指出,「時間」才是大觀園破敗、賈家中落的 要因。

綜上所述,《紅樓夢》援引公案形式敘事,不惟僅以「風流公案」作神話結 構,也包括家庭糾紛的解決過程。亦即《紅樓夢》深化「公案」意涵,並擴充為 一般公案、家庭判案與「風流公案」。

綜觀《紅樓夢》的公案片段,實與賈府興衰休戚相關。包括王熙鳳違例取利

(39 回),賈赦倚勢強索石呆子古扇(48 回),賈珍引誘世家子弟賭博(75 回), 私埋尤三姐(67 回),與賈政縱容跟班胡作非為(99 回),都成為抄家時的證據 或理由。

另一方面,這些公案片斷大多與「風流公案」同調,屬於情感因素引起的人 事糾紛。諸如第 4 回,薛蟠犯罪起因於爭娶英蓮。第 15 回,鳳姐弄權貪賄,

導致訂婚男女自殺。第 61 回,彩雲為賈環偷玫瑰露造成五兒蒙冤。第 69 回,

鳳姐行賄地方官,意欲加害情敵尤二姐。連 75 回,賈珍招世家子弟賭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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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脫同性戀的性招待,而且發生在「天香樓」,那個秦可卿亂倫而死之地。還有,

第 85、86 回,薛蟠為蔣玉菡爭風吃醋,打死了酒店跑堂。第 103 回,夏金桂 預謀毒害小妾香菱,誤飲自死。第 111 回,何三趁賈母發喪,打劫賈府,致妙 玉橫遭大劫。

此外,第 12 回王熙鳳巧設相思局,第 67 回尤三姐血吻鴛鴦劍,《紅樓夢》

皆直接以「公案」指稱。第 15 回寶玉與秦鐘的饅頭庵「疑案」,更一再呼應「風 流公案」之旨;饅頭庵又名「水月庵」,既有鏡花水月又兼有風花雪月之意,而 饅頭還隱含了墳墓寓意。第 74 回,抄檢大觀園,也因潘又安贈司棋十錦春意 香袋而起;這段姑表姐弟的「風流故事」間接導致晴雯被逐。晴雯象徵黛玉影子,

她之死,也預示了寶、黛的離散結局。晴雯諧音「情文」,《紅樓夢》這一篇情文 字,其相關的公案隱含情感糾紛的寓意,間接證明了該書的諸公案,呼應神話結 構,也就那段標示「風流公案」的初始事件。

申言之,「風流公案」在《紅樓夢》中已經不只是次文類的層次,也變成全 書的隱喻。《紅樓夢》既以(風流)公案形式涵攝整體,結構相關的微型敘事,

作為敘事發展主軸,也隱然透露故事的結局、主題。甚至,巧妙運用「公案」引 申意,亦即有待解決的糾紛之意;使「公案」一詞,及其在《紅樓夢》中的微型 敘事,都變成文學隱喻。也就是說,《紅樓夢》的敘事技巧,已經不僅是「事件 序列」的安排,甚至不完全是單純的「非功能性事件」,而是核心與衛星事件交 相互證、涵攝,編織成結局與作者本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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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紅樓夢》書中所述,乃以大觀園作為主要場域,鋪展神話的內涵,並以此 見證中人物之成長與破滅。《紅樓夢》大旨談情,於第一回便開宗明義指稱其為

「風流公案」,以「公案」一詞囊括故事之梗概,自述其無「大賢大忠、理朝廷、

治風俗」的善政,並且於其中只是敘述幾個異樣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

並非經世濟民之書。大旨談情,全書以家庭中之感情及生活記錄為主,然其中就 公案之敘述甚多,更有多數公案與「情」字相偎相依,不可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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