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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音樂治療的專業能力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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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礎與原則(Foundations and Principles)

2. 評量與評估(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3. 方法與技巧(Methods and Techniques)

4. 見習與實習課程(Pre-Internship and Internship Courses)

5. 音樂心理學(Psychology of Music)

6. 音樂治療研究(Music Therapy Research)

7. 音樂對行為的影響(Influence of Music on Behavior)

8. 各種受眾的音樂治療(Music Therapy with Various Populations)

四、 通識教育(General Education)(20-25%)

包含英語、數學、社會科學、藝術、人文及自然科學等學科 五、 其他選修(Electives)

貳、 音樂治療的專業能力指標

美國音樂治療協會建立了音樂治療專業的能力指標(competency-based standards),以確保美國音樂治療學位的教學和臨床品質,並定期檢視指標,以確 保該指標與當前趨勢和社會需求一致,並反映該專業知識的成長。AMTA 專業能 力由 Bruscia、Hesser 與 Boxill 於 1981 於前美國音樂治療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Music Therapy, AAMT)制定,美國國家音樂治療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Music Therapy, NAMT)繼於 1996 年修訂為 NAMT 版的音樂治療 能力指標。教育和臨床培訓委員會建議使用這些能力指標,該建議得到AMTA 批 准於1999 年公布實施,該能力指標後經幾次小幅度修訂。音樂治療的能力指標 包含「音樂基礎」、「臨床基礎」、「音樂治療」等三大項66

66 https://www.musictherapy.org/about/competencies/,最後檢閱日期:2020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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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美國音樂治療的專業能力指標

美國音樂治療的專業能力指標 一、 音樂基礎(Music Foundations)

1. 音樂理論與歷史(Music Theory and History)

(01) 辨認文獻中的經典作品。

(02) 識別不同時期和文化的音樂元素、結構和風格特徵。

(03) 全音階和半音階的旋律視唱。

(04) 旋律、節奏和和弦進行的聽寫訓練。

(05) 簡單的轉調。

2. 作曲和編曲技巧(Composition and Arranging Skills)

(01) 用簡單的伴奏創作歌曲。

(02) 調整、設計、移調和簡化用於小型聲樂和非交響樂團 的音樂作品。

3. 中等技能的主修展演(Major Performance Medium Skills)

(01) 演奏適合的主修曲目;在主修樂器/聲音上表現出音樂 才能、技術水準和理論。

(02) 進行小型和大型的合奏。

4. 實用的音樂技能(Functional Music Skills)

(01) 具備聲樂、鋼琴、吉他和打擊樂器的基本基礎。

a. 熟練地指揮並伴奏樂器,包括但不限於聲樂、鋼 琴、吉他和打擊樂器。

b. 在具有不同伴奏模式的幾個大、小調中演奏基本 的和弦進行。

c. 演奏沒有樂譜的傳統、民間和流行歌曲。

d. 伴奏和無伴奏合唱時,以令人滿意的音質和足夠 的音量唱歌。

e. 簡單歌曲的讀譜和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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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用幾個琴鍵伴奏和簡單歌曲的移調。

g. 使用標準和其他調音設備來為弦樂調音。

h. 在幾種標準和民族樂器上,使用基本打擊樂器。

(02) 以人聲和樂器形式,為各種情緒和風格,即興發展旋 律、簡單伴奏和短曲。

(03) 轉調及非轉調樂器的即興演奏;獨奏、二重奏、小團 體或大團體的各種即興演奏。

(04) 保養和維護樂器。

5. 指揮技巧(Conducting Skills)

(01) 以基本手法精準地指揮。

(02) 進行聲樂和樂器合奏。

6. 動作技能(Movement Skills)

(01) 即興和設計動作。

(02) 為了展現音樂表情,以結構化和即興的方式動作。

二、 臨床基礎(Clinical Foundations)

7. 治療的應用(Therapeutic Applications)

(01) 呈現有關臨床實踐標準中規定的基本知識,包括人的 潛力、局限性和問題。

(02) 呈現有關醫學、心理健康和教育分類中,使用的原因、

症狀和基本術語的基本知識。

(03) 呈現典型和非典型人類系統和發展的基礎知識(例 如:解剖學、生理學、心理、社會學)。

(04) 呈現對大腦主要神經系統的基本理解。

8. 治療的原則(Therapeutic Princip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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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呈現有關治療師與患者關係動態和過程的基本知識。

(02) 呈現有關治療動力學和過程的基本知識。

(03) 呈現公認的主要治療方法的基本知識。

9. 治療關係(The Therapeutic Relationship)

(01) 認識到自己的感覺、態度和行為,對服務對象和治療 過程的影響。

(02) 與患者和團隊成員建立並保持適當的、有利於治療的 人際關係。

(03) 在個人和團體治療中,有效地發揮自身的治療作用,

例如適當的自我揭露、真實性、同理心等,以影響所 需的治療結果。

(04) 利用團體動力過程來實現治療目標。

(05) 表現出對種族、語言、宗教、婚姻狀況、性別、性別 認同或表達、性取向、年齡、能力、社會經濟地位或 政治歸屬對治療過程影響的了解。

三、 音樂治療(Music Therapy)

10. 基礎和原則( Foundations and Principles)

(01) 現有音樂治療方法、技術、材料和設備及其適當應用。

(02) 針對臨床實踐標準中規定的人群進行音樂治療、評估 和終止的原則和方法。

(03) 音樂行為和經驗的心理方面,包括但不限於感知、認 知、情感反應、學習、發展、偏好和創造力。

(04) 音樂體驗的生理方面,包括但不限於中樞神經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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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圍神經系統和精神運動反應。

(05) 音樂作為治療的哲學、心理、生理和社會學基礎。

(06) 音樂療法評估、治療、評估和終止使用當前技術。

11. 評估患者(Client Assessment)

(01) 選擇並實施有效基於文化脈絡的方法,以評估患者的 優勢、需求、音樂喜好、功能和發展水平。

(02) 觀察並準確記錄患者對評估的回應。

(03) 識別客戶的功能和功能失常行為。

(04) 通過評估數據的分析和解釋,來確定服務對象的治療 需求。

(05) 以書面和口頭形式傳達評估結果和建議。

12. 治療規劃(Treatment Planning)

(01) 選擇或設計出滿足患者個人目標的音樂治療體驗。

(02) 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個人和團體治療的目標。

(03) 確定服務對象在音樂治療中的主要需求。

(04) 提供治療頻率和持續時間的初步估計。

(05) 根據患者長處和需求,選擇和改編音樂、樂器和設備。

(06) 根據所採用的路徑和目標,為個人和團體制定音樂治 療策略。

(07) 創建一個物理環境(利於治療的空間、家具、設備和 儀器的佈置)。

(08) 規劃和安排音樂治療課程。

(09) 確定服務對象的適當音樂治療。

(10) 與其他專業人員協調治療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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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治療實施(Therapy Implementation)

(01) 識別、解釋並適當響應音樂治療會議中的重大事件。

(02) 提供音樂治療經驗,以評估臨床實踐標準中的規定。

(03) 提供成功案例所需的口語和非口語指導及提示。

(04) 提供範例,並向個案傳達對其行為的期望。

(05) 在音樂治療課程中,運用治療性的口頭技巧。

(06) 提供對患者溝通的回饋、重新定義和翻譯。

(07) 協助患者進行更有效的溝通。

(08) 根據患者的需求和情境,安排和驅動音樂經驗。

(09) 進行或促進小組和個人的音樂治療。

(10) 根據治療計劃執行音樂治療方案。

(11) 促進團體凝聚力和團隊成員的歸屬感。

(12) 為各年齡、文化和風格差異者開發和維護音樂曲目。

(13) 識別並適當應對藥物對患者的影響。

(14) 保持對新技術的活用知識,並根據需要實施以支持患 者在實現治療目標的進展。

14. 治療評估(Therapy Evaluation)

(01) 設計和實施有效的方法,用於評估和衡量服務對象的 進步和治療效果。

(02) 在合理時間範圍內建立並開展工作以評估治療效果。

(03) 確認服務對象對治療反應的顯著改變和樣態。

(04) 識別並在可能對患者和他人造成明顯立即風險時採 取適當應對。

(05) 根據服務對象對治療的反應來修改治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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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根據需要審視和修訂治療計劃。

15. 文件紀錄(Documentation)

(01) 產出能夠準確反映患者成果並滿足內部和外部法律、

法規和經費核銷機構要求的文件。

(02) 記錄臨床數據。

(03) 準確、簡潔、客觀的方式撰寫專業報告,描述患者的 整個治療過程。

(04) 與患者和患者的團隊成員進行有效口頭和書面溝通。

(05) 記錄治療規劃和改變。

(06) 在臨床各階段(包括治療、評估和終止)開發和使用 數據蒐集技術。

16. 終止/出院計劃(Termination/Discharge Planning)

(01) 評估終止音樂治療的潛在益處或不利之處。

(02) 制定並實施音樂治療終止計劃。

(03) 將音樂治療終止計劃與患者從機構出院的計劃結合 起來。

(04) 通知患者即將終止音樂治療的準備。

(05) 在終止/出院前,結束音樂治療服務。

17. 專業角色/倫理(Professional Role/Ethics)

(01) 解釋並遵守美國音樂治療協會的道德規範。

(02) 遵守臨床實踐標準。

(03) 證明可靠性:遵循有關教育和專業培訓的所有任務。

(04) 樂於接受批評/回饋,並以有效方式跟進。

(05) 以積極和建設性的方式解決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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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在沒有提示的情況下按時完成任務。

(07) 始終如一且建設性地表達思想和個人感受。

(08) 表現出對個人優缺點的自我覺知和省思。

(09) 表現出對不同文化背景的了解和尊重。

(10) 不論種族、語言、宗教、婚姻狀況、性別、性別認同、

性傾向、年齡、能力、社會經濟地位或政治歸屬有何 差異,都應以有尊嚴和尊重的態度對待所有人。

(11) 呈現與多元文化人群合作的技巧。

(12) 遵守有關患者人權的所有法律和法規,包括保密。

(13) 證明有能力查找有關法規問題的資料,並響應音樂治 療實踐的行動呼籲。

(14) 呈現專業音樂治療組織的基本知識,以及這些組織如 何影響臨床實踐。

(15) 呈現音樂治療服務報銷和資金來源的基本知識(例 如:醫療保險、醫療補助、私人健康保險,州和地方 衛生和/或教育機構、補助金)。

(16) 以任何專業身份使用技術時,請遵守臨床和道德標準 及法律。

18. 專業間的合作( Interprofessional Collaboration)

(01) 展示出對專業角色和職責的基本理解,並與患者治療 計劃中的其他學科建立工作關係。

(02) 與其他部門和員工溝通音樂治療服務的基本原理,以 及音樂治療師的作用。

(03) 定義音樂治療在患者整體治療計劃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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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與團隊成員合作設計和實施跨學科的治療計劃。

19. 監督與管理(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01) 參加多種形式的監督並從中受益(例如:同儕、臨床)。 (02) 管理和維護音樂治療設備和用品。

(03) 履行臨床醫生通常要求的行政職責(例如安排治療時 間、計劃預算、維護記錄文件)。

(04) 編寫提案以創建新的或維護現有的音樂治療程序。

20. 研究方法(Research Methods)

(01) 闡述專業研究文獻顯示的訊息。

(02) 展現具備歷史研究、量化研究和質性研究目的與方法 的基本知識。

(03) 表現以數據為基礎的文獻查找能力。

(04) 整合現有的最佳研究、音樂治療師的專業知識以及所 服務個人的需求、價值和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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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美國音樂治療師證照制度與專業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