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從搖籃到搖籃
2.3 資源化帶來的效益
現今環境管理重點已逐漸由過去傳統之管末處理轉成由源頭管制之觀念,廢棄 物減量及綠色產業推廣即成為政府及產業努力之目標。資源再生利用為國際環保趨 勢,各國皆以「資源有效利用」作為環境政策的新方向與環保施政重點。推動資源 化產業將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不僅可提高資源循環與廢棄物附加價值,亦可創造 實質之經濟效應,並同時減輕環境汙染之負擔。因此,針對台灣公告應回收之十四 項容器及物品每年近達48 萬公噸廢容器量、50 萬輛廢汽機車、10 萬噸廢輪胎、3.8 萬噸廢鉛蓄電池、178 萬件廢電子電器及 355 萬件廢資訊物品之龐大廢棄物量,若能 夠有效資源化再利用,其所能帶來之經濟效益必定相當可觀。
台灣現行公告應回收十四項容器及物品回收處理體系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 源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執行運作,本節主要針對台灣十四項容器及物品回收處理 體系運作模式及回收處理再利用現況基本資料進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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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廢容器類再利用現況
廢容器類依其材質特性主要可分為非塑膠廢容器類與廢塑膠容器類二大類,以 下個別針對其再利用現況進行說明。
(一)非塑膠廢容器類 1.廢鐵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鐵容器回收業共計241 家,處理業 為7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廢鐵容器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4.8 萬噸。
廢鐵容器於回收處理再生流程中,因其表面之塗漆印刷及夾雜雜質,若未經妥 善處理即送入煉鋼廠作為煉鋼原料,易發生爆炸且增加空氣污染,且馬口鐵冶煉僅 能製成鋼鐵廠的低階產品,造成鋼鐵廠回收處理廢鐵容器意願逐年降低。
因此,為暢通廢鐵容器回收處理管道並且有效提高廢鐵容器再生料之經濟價 值,台灣自2005 年起即規範廢鐵容器處理方式改由粉碎分類處理廠先行作預前破碎 處理,將廢鐵容器表面塗料及印刷去除後再投入煉鋼廠冶煉純化。此政策不僅解決 煉鋼廠直接處理廢鐵容器所造成之空污問題,有效降低鋼鐵廠戴奧辛排放濃度,且 所完成處理之碎鐵再生料品質優良,能夠減少80% 廢鐵容器所含雜質,再生料產出 率均在85% 以上,粉碎處理後碎鐵再生料附加價值提高,收購價格由每公斤 4 元增 加為每公斤約8 元,有效提高廢鐵容器循環再生經濟價值。惟目前廢鐵容器現行資 源化價值仍低於回收處理成本,因此需回收處理基金之補貼費率制度才可確保回收 處理體系之穩定運作。廢鐵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如圖2.3-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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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圖2.3-1 廢鐵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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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處理廠先行作預前破碎處理,將廢鐵容器表面塗料及印刷去除後 再投入煉鋼廠冶煉純化。此政策不僅解決煉鋼廠直接處理廢鐵容器所 造成之空污問題,有效降低鋼鐵廠戴奧辛排放濃度,且所完成處理之 碎鐵再生料品質優良,能夠減少 80%廢鐵容器所含雜質,再生料產 出率均在 85%以上,粉碎處理後碎鐵再生料附加價值提高,收購價 格由每公斤 4 元增加為每公斤約 8 元,有效提高廢鐵容器循環再生經 濟價值。惟目前廢鐵容器現行資源化價值仍低於回收處理成本,因此 需回收處理基金之補貼費率制度才可確保回收處理體系之穩定運 作。廢鐵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如圖 2.3-1 所示。
圖 2.3-1 廢鐵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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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廢鋁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鋁容器回收業共計233 家,處理業 為5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廢鋁容器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0.6 萬噸。
廢鋁容器來源眾多,主要回收管道可分為定點回收、個體回收與約定回收,其 中以定點回收之成效為最佳。然而廢鋁容器於再生料市場中屬於高價資源物料,故 部分廢鋁容器經收購後即直接出口未進入回收體系,主要出口至中國大陸與東南 亞。另外台灣廢鋁容器之進入體制認證回收率低,但經評估結果得知其實質回收率 高,顯示由於廢鋁容器再生料價值高,回收效益大於回收成本,即使將廢鋁容器解 除列管,其回收處理體系仍可自行穩定運作。
廢鋁容器再利用方式主要為重新熔鑄後再出貨為金屬製品,亦或是熔煉成鋁合 金錠,因此廢鋁容器亦常與矽、銅、鎂、鋅、錳等金屬一起投料熔煉製成不同特性 之鋁合金錠。其過程先經分類滾筒過篩磁選再進入熔解爐進行重熔處理,再經由燒 鑄設備產生所需之鋁合金錠,售予中、下游業者製成各式鋁製品。廢鋁容器回收處 理再利用作業流程如圖2.3-2 所示。
圖2.3-2 廢鋁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綠色產業-資源循環再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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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3-2 廢鋁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3. 廢玻璃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玻璃容器回收業共計 143 家,處理業為 18 家(2011 年 7 月),近 5 年平均年廢玻璃容器稽 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19.6 萬噸。
廢玻璃容器回收後需經分色程序才能作為一般玻璃窯爐之進 料,若於回收作業時未進行分色,將影響後續再利用管道及再利用成 品之價值。容器玻璃為最適合再生之廢玻璃種類,在成分上並無顯著 差異,僅有顏色上之區別,大致可分為褐色、綠色、無色 (或稱白色) 及雜色等 4 類,各式不同顏色玻璃瓶如圖 2.3-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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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資料來源:圖片摘自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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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省之用電量,約可使310 萬餘戶家庭用電 1 個月,相當於約 4 億 3430 萬度電,省 能效益相當大。而近年來在環保署與業者的研發及應用推廣後,已將廢玻璃廣泛應 用於環保建材上,可添加於磁磚、紅磚、植草磚、透水磚、輕量骨材、壁面鑲嵌、
綴飾建材、玻璃串珠飾品、人行道鋪設及瀝青鋪路等,呈現廢玻璃過去與現在不同 的再利用管道。廢玻璃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如圖2.3-4 所示。
圖2.3-4 廢玻璃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4.廢鋁箔包類、廢紙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鋁箔包回收業共計為193 家,處理 業為4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廢鋁箔包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0.67 萬噸 ; 廢紙容器回收業共計為200 家,處理業為 4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廢紙容 器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0.41 萬噸。
鋁箔包容器包含有紙、聚乙烯及鋁箔等3 種材質,其中紙約佔 75%,聚乙烯約 佔20%,鋁箔約僅佔 5%,而由於廢鋁箔包是由該 3 種材質結合而成,因此公告為不 易清除處理及含長期不易腐化成份之應回收廢棄物 ;廢紙容器的回收處理流程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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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磚、植草磚、透水磚、輕量骨材、壁面鑲嵌、綴飾建材、玻璃串珠 飾品、人行道鋪設及瀝青鋪路等,呈現廢玻璃過去與現在不同的再利 用管道。廢玻璃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如圖2.3-4 所示。
圖2.3-4 廢玻璃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4.
廢鋁箔包類、廢紙容器類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鋁箔包回收業共計為 193 家,處理業為 4 家(2011 年 7 月),近 5 年平均年廢鋁箔包稽核認 證回收量約為0.67 萬噸;廢紙容器回收業共計為 200 家,處理業為 4 家(2011 年 7 月),近 5 年平均年廢紙容器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0.41 萬噸。
鋁箔包容器包含有紙、聚乙烯及鋁箔等 3 種材質,其中紙約佔 75%,聚乙烯約佔 20%,鋁箔約僅佔 5%,而由於廢鋁箔包是由該 3 種材質結合而成,因此公告為不易清除處理及含長期不易腐化成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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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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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農藥廢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農藥廢容器回收業共計64 家,處理業 為1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農藥廢容器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913 噸。
農藥廢容器類包括農藥、藥物及藥品之容器等,現階段農藥廢容器之可行處理 方式包含(1) 破碎清洗後回收 ; (2) 收集後洗瓶納入一般容器處理 ; (3) 甲級焚化廠 處理等3 種。過去曾由 (1) 污染防制需求、(2) 技術可行性、(3) 回收再利用效益評估 及(4) 人體危害等 4 個面向進行評估何種處理方式較適合處理農藥廢容器類 ;據資 料顯示,委由甲級焚化廠於處理污染防制需求及人體危害等2 項評估面向中,皆與 破碎清洗後回收相同,但於處理效率方面焚化處理業每日最高可處理12 噸,可應付 突然大量農藥廢容器進廠情形,較破碎清洗後回收佳。因此整體評估結果顯示,委 由甲級焚化廠進行熱能回收再利用為目前農藥廢容器最適處理方式。農藥廢容器焚 化處理程序為破碎後由輸送帶送入進料口,再以旋轉窯焚化爐進行焚化,中後段爐 體960~970℃,末段溫度維持於 850~900℃,爐內停留時間約 2 小時,排出後至底渣 收集槽,最後送至掩埋場最終處置。廢氣則經二次室、急冷塔,再以袋式集塵器及 活性碳冷卻、收集飛灰後排出。農藥廢容器焚化處理流程如圖2.3-6 所示。
由於台灣現階段農藥廢容器處理量能不足,為解決此一問題,台灣環保署於 2009 年 5 月 12 日公告「農藥及特殊環境用藥廢塑膠容器以焚化方式處理作業要 點」,實施期間將於100 年 4 月 30 日屆期,然考量若有意願業者投資設置物質回收 處理廠,需耗費相當期間進行廠區規劃及興建工程等事宜,所以國內環保署延長
「農藥及特殊環境用藥廢塑膠容器以焚化方式處理作業要點」的實施期間至 2013 年 4 月30 日止,以銜接農藥廢容器採焚化處理的短期因應措施,避免發生農藥廢容器處 理管道受阻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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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從搖籃到搖籃
圖2.3-7 非塑膠廢容器類資源回收再利用流程
「綠色產業-資源循環再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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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3-7 非塑膠廢容器類資源回收再利用流程(二)廢塑膠容器類 1. 廢塑膠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塑膠容器回收業共計
223 家,處理業為 24 家(2011 年 7 月),近 5 年平均年廢塑膠容器稽
核認證回收量如下所示: PET 為 9.7 萬噸、PVC 為 0.15 萬噸、PP/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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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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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廢塑膠容器類 1.廢塑膠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塑膠容器回收業共計223 家,處 理業為24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廢塑膠容器稽核認證回收量如下所示 : PET 為 9.7 萬噸、PVC 為 0.15 萬噸、PP/PE 為 7.1 萬噸、PS 未發泡為 0.6 萬噸、PS 發泡為0.15 萬噸。
廢塑膠容器類材質種類相當多,包括PET、PVC、PP、PE、PS 等,經回收商 細分類後,將各類塑膠容器分別壓縮打包,載往再生處理廠,經過粉碎、清洗、乾 燥等過程後,其中PET 材質可直接運往下游再生工廠或紡織廠,進行抽絲及紡織等 再生製品生產 ;其餘材質如PVC、PP、PE、PS 等,需先送到造粒廠,經造粒後製 成二次塑膠原料,然後這些再生原料經射出成型或壓模等過程後,製成各式再生塑 膠製品。其中造粒工廠,往往依據下游再生工廠需求或訂單,加以配料造粒,包括 視需要而去掺配部分新料等,而白料與色料之分別造粒處理,也有利於後端再生利 用,這需要在回收場及粉碎廠時就先加以分離,通常白料價錢比色料來得高。在廢 塑膠容器粉碎廠之處理流程中,PET 粉碎程序通常為獨立的一條生產線,確保不會 與其他材質混料,否則於後端抽絲或抽聚酯棉時,易產生斷線狀況。至於其他材質
廢塑膠容器類材質種類相當多,包括PET、PVC、PP、PE、PS 等,經回收商 細分類後,將各類塑膠容器分別壓縮打包,載往再生處理廠,經過粉碎、清洗、乾 燥等過程後,其中PET 材質可直接運往下游再生工廠或紡織廠,進行抽絲及紡織等 再生製品生產 ;其餘材質如PVC、PP、PE、PS 等,需先送到造粒廠,經造粒後製 成二次塑膠原料,然後這些再生原料經射出成型或壓模等過程後,製成各式再生塑 膠製品。其中造粒工廠,往往依據下游再生工廠需求或訂單,加以配料造粒,包括 視需要而去掺配部分新料等,而白料與色料之分別造粒處理,也有利於後端再生利 用,這需要在回收場及粉碎廠時就先加以分離,通常白料價錢比色料來得高。在廢 塑膠容器粉碎廠之處理流程中,PET 粉碎程序通常為獨立的一條生產線,確保不會 與其他材質混料,否則於後端抽絲或抽聚酯棉時,易產生斷線狀況。至於其他材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