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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資源再生潛力………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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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者序

財團法人中技社(CTCI Foundation) 於 1959 年 10 月 12 日創設,以「引進科技 新知,培育科技人才,協助國內外經濟建設及增進我國生產事業之生產能力為宗 旨」。初期著力於石化廠之設計與監建,1979 年轉投資成立中鼎工程公司,承續工 程業務 ;本社則回歸公益法人機制,朝向裨益產業發展之觸媒研究、污染防治與清 潔生產、節能、及環保技術服務與專業諮詢。2006 年本社因應社會環境變遷的需 求,在環境與能源業務方面轉型為智庫的型態,藉由專題研究、研討會、論壇與座 談會等,以及發行相關推廣刊物與科技新知叢書,朝知識創新服務的里程碑邁進,

建構資訊交流與政策研議的平台 ;協助公共政策之規劃研擬,間接促成產業之升 級,達成環保節能與經濟繁榮兼籌並顧之目標。

人類發展的歷史就是一段資源開發與利用的過程,在經濟與科技不斷進步的同 時,人類也不斷在開發與利用更多的自然資源,卻也同時對寶貴的自然生態造成無 法彌補的耗損。鑒於世界資源逐漸匱乏,先進國家紛紛將資源循環及永續發展視為 國家重點發展政策,摒棄廢棄物處理的觀念,朝向資源減量循環永續利用之前瞻新 思維。而台灣為一海島國家,天然資源缺乏,所需能資源絕大多數仰賴進口,在追 求資源永續利用與永續經營的目標下,廢棄物的資源再利用更是需要社會大眾與相 關產業共同努力。是以,財團法人中技社於2011 年規劃「綠色產業 - 資源循環再生 利用」議題之研討,現特將此成果彙整成冊,期有助於讀者對資源循環再生產業的 瞭解並能身體力行。

財團法人中技社董事長 潘文炎 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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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Content

第一章、資源再生潛力……… 3

1.1 綠色商機是世界趨勢 ……… 3

1.2 廢棄物的價值 ……… 4

第二章、從搖籃到搖籃……… 13

2.1 善用有限資源 ……… 13

2.2 資源循環再利用發展 ……… 16

2.3 資源化帶來的效益 ……… 20

第三章、資源循環的力量……… 55

3.1 廢棄物再利用的方法 ……… 56

3.2 隨手做環保 ……… 62

3.3 創新與挑戰 ……… 67

第四章、台灣的挑戰……… 77

4.1 廢棄物回收狀況 ……… 77

4.2 再利用面臨的課題 ……… 83

第五章、未來方向……… 91

5.1 綠色未來 ……… 91

5.2 永續發展願景 ……… 91

第六章、結語……… 97

參考文獻……… 101

(5)

圖目錄

圖 1.2-1 龐大的廢棄物量 ……… 5

圖 1.2-2 國內資源回收成效回收率 ……… 6

圖 1.2-3 各式綠色標章 ……… 7

圖 1.2-4 垃圾分類與回收標誌 ……… 8

圖 1.2-5 各類物質的回收再製 ……… 8

圖 1.2-6 資源回收再利用流程圖 ……… 9

圖 2.1-1 校園推動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 ……… 15

圖 2.1-2 廢棄物再生產品 ……… 15

圖 2.2-1 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架構 ……… 19

圖 2.2-2 資源化產品 ……… 20

圖 2.3-1 廢鐵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 22

圖 2.3-2 廢鋁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 23

圖 2.3-3 各式不同顏色玻璃瓶 ……… 24

圖 2.3-4 廢玻璃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 25

圖 2.3-5 廢鋁箔包、廢紙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 26

圖 2.3-6 農藥廢容器焚化處理流程圖 ……… 28

圖 2.3-7 非塑膠廢容器類資源回收再利用流程 ……… 29

圖 2.3-8 廢塑膠容器回收清除處理流程示意圖 ……… 31

圖 2.3-9 廢汽車拆解處理流程 ……… 33

圖 2.3-10 廢機車拆解處理流程 ……… 34

圖 2.3-11 廢輪胎能源利用流程圖 ……… 35

圖 2.3-12 廢輪胎物質再利用流程圖 ……… 36

圖 2.3-13 溶劑萃取氫化法流程 ……… 38

圖 2.3-14 廢鉛蓄電池處理流程 ……… 39

圖 2.3-15 直管廢照明光源再利用流程 ……… 44

(6)

圖 2.3-16 非直管廢照明光源再利用流程 ……… 45

圖 3-1 國際環境發展趨勢圖 ……… 55

圖 3.1-1 鐵罐容器 ……… 57

圖 3.1-2 鋁罐容器 ……… 57

圖 3.1-3 寶特瓶 ……… 58

圖 3.1-4 生活中常見的塑膠容器 ……… 58

圖 3.1-5 廢紙回收 ……… 60

圖 3.1-6 玻璃再利用產品 ……… 61

圖 3.1-7 電子電器產品及其廢棄狀況 ……… 62

圖 3.2-1 企業為其塑造環保形象的例子 ……… 63

圖 3.2-2 回收材質製成的紙杯 ……… 63

圖 3.3-1 生活常見之科技產品 ……… 67

圖 3.3-2 使用液晶顯示器之科技產品 ……… 72

圖 3.3-3 廢光碟片回收 ……… 73

圖 3.3-4 廢手機 ……… 74

圖 4.1-1 生活中常見容器 ……… 78

圖 4.1-2 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產品 ……… 79

圖 4.1-3 常見之廢照明光源 ……… 80

圖 4.1-4 常見之廢乾電池 ……… 80

圖 4.1-5 廢輪胎 ……… 82

圖 5.2-1 生態及環境現況綜合指數趨勢圖 ……… 93

圖目錄

(7)

表目錄

表 2.1-1 減少資源消耗及廢棄物減量方法 ……… 14

表 2.3-1 廢潤滑油中存有之潛在有害物質及可能來源 ……… 37

表 2.3-2 資源化產值計算方式之相關文獻 ……… 47

表 2.3-3 公式參數對照表 ……… 48

表 2.3-4 非塑膠廢容器資源化產值計算資料 ……… 49

表 2.3-5 塑膠廢容器資源化產值計算資料 ……… 50

表 3.1-1 塑膠容器的分類及用途 ……… 59

表 3.3-1 廢乾電池境外處理機構彙整表 ……… 68

表 3.3-2 乾式與濕式廢日光燈處理技術功能比較 ……… 70

表 3.3-3 廢照明光源受補貼機構處理情形彙整表 ……… 71

表 4.1-1 資源回收認證量統計表 ……… 77

表 4.2-1 台灣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策略 ……… 84

表 5.2-1 三項代表性永續發展指標比較圖 ……… 92

(8)

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V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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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資源再生潛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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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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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資源再生潛力

全球廢棄物產量日益增加,環境也日趨惡化,從國際間廢棄物管理觀點而言,

推動廢棄物資源化以促進資源循環利用,不僅是工業生態環節之根據、產業永續發 展的重要環境,更是企業在內創效益與外塑形象之基礎。因此,如何妥善處理廢棄 物使其再利用,便成為人人皆應具備的知識,本書期望藉由知識宣導、利弊剖析,

讓讀者能夠更加了解廢棄物妥善處理的重要性,也能夠瞭解到廢棄物再利用資源化 所能夠達到的極大經濟效益。如以廢電子電器為例,全球每年廢棄量達5,000 萬噸,

聯合國預估至2020 年時將暴增為 1980 年時的 2 倍。如此龐大的廢棄物量,若沒有 獲得妥善的處置,有害廢棄物中之重金屬便會嚴重污染環境,任意焚燒棄置更會造 成二次污染 ;然而,廢棄物與資源是一體兩面的,若將電子廢棄物妥善回收再利 用,其中豐富的稀有金屬、稀土金屬元素所具有的價值相當高,如此不僅降低了廢 棄物對環境的衝擊,更能從中獲取可觀的商業利益。未來廢棄物管理趨勢也將朝向 經濟、社會與環境兼顧之層面發展,以達成永續發展之理念,使廢棄物皆能獲得妥 善管理,並發揮其最大的價值。

1.1 綠色商機是世界趨勢

近年來,全球暖化已經喚起了國際間前所未有的重視。近世紀人類排放了過量 會吸收地球所反射紅外線的二氧化碳等氣體至大氣層中,造成全球暖化,使得冰河 及極地冰帽融化、洋流和氣候改變及海平面升高。專家也預估,若世界各國不能在 2015 年前阻止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突破 450ppm,那麼 21 世紀末全球溫度將較 1990 年代再上升攝氏 2 度,屆時將會有數十億人口因水源枯竭面臨缺水危機,這是 相當嚴重的問題。過去的工業經營方式,往往忽略了其所使用的最大資本是由天然 資源、生命系統和生態系統所供應的自然資本價值,而把自然資本當作取之不盡、

用之不竭的免費資源。今日的產業應該要了解我們的處境,地球上的天然物資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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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限的,人口大量膨脹、物資持續地耗損將致枯竭。因此,若要讓我們能夠永續的發 展,減少廢棄物量並有效開創再生能源、再生資源便是必定得積極去發展的目標。

聯合國於2008 年提出「全球綠色新政」倡議,並於 2009 年表示希望世界各國 能共同投資7,500 億美元,以重振世界經濟,並兼顧環境保護。美國、歐盟及日本等 國家已紛紛響應,積極擴大綠色投資,加速發展綠色經濟。為創造我國產業新投資 商機,政府已擬具各項具體策略,全力推動發展綠能產業,以掌握全球綠色新政的 龐大商機。由於「抗暖化」已成為全球共識,各國對再生能源的投資金額大幅增加。

聯合國推動的「全球綠色新政」已得到許多國家的響應,美國在振興經濟計畫中,

投入677 億美元 ( 約 2 兆新台幣 ) 用於發展清潔能源和節能交通 ;歐盟將在 2013 年 之前投資1,050 億歐元 ( 約 4.1 兆新台幣 ) 發展綠色經濟 ;東亞地區,南韓則計劃 未來4 年內在綠色經濟領域投資 50 兆韓元 ( 約 1.3 兆新台幣 ),日本則計劃在 2015 年之前把綠色經濟規模擴大至100 兆日元 ( 約 36.5 兆新台幣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 (WEF)2009 年 1 月出版之「Green Investment」報告指出,2007 年全球對再生能源投 資額為1,484 億美元,較 2006 年成長達 59%,2008 年雖遭逢金融海嘯,全球對再生 能源投資額仍成長5%,達 1,550 億美元。另根據國際能源總署 (IEA) 預估,2007 至 2030 年全球對再生能源投資累積金額將增達 5.5 兆美元。在在顯示全球對於綠色商 機的發展都抱持著很大的信心,也都投入了相當鉅額的投資金額,美國知名綠色科 技市場調查公司Clean Edge 2009 年 3 月出版之「Clean Energy Trends 2009」報告也 指出,即使在未來十年,全球綠色經濟的發展仍可望持續維持榮景。

1.2 廢棄物的價值 一、愈來愈多的廢棄物

廢棄物日益增加,必須興建更多掩埋場或是焚化爐以處理廢棄物,但是掩埋場 佔用土地資源且造成空氣污染,還會引發溫室效應,而焚化爐亦會產生二次污染之 問題。有人類的地方就有廢棄物,有廢棄物的地方就有人類,如果廢棄物處理不當,

將會造成環境的污染,甚至加重病媒孳生對生命造成威脅。近幾十年來因為人口快 速的增長,伴隨經濟活動消費活動的增加,使得廢棄物量大增,若不將廢棄物回收 則會使廢棄物量急遽增加,如圖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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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資源再生潛力

圖1.2-1 龐大的廢棄物量

台灣地狹人稠,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以下簡稱環保署 ) 統計,2011 年台灣 之廢棄物清運量約有756 萬公噸,平均每人每天產生的廢棄物量約為 0.901 公斤。

在過去數十年經濟發展下,衍生的廢棄物問題,造成嚴重的環境負荷,如何減少廢 棄物產生,善用資源及有效的管理廢棄物,建立一個永續發展的社會,已成為重要 的課題。過去政府除致力於掩埋場、焚化廠之興建與管理,以妥善處理各種廢棄物 外,自民國87 年起參考國外垃圾處理的思維,不再強調焚化與掩埋等末端處理,而 朝減少資源消耗、抑制源頭廢棄物產生及強調回收再生利用之前端管理,提倡綠色 生產、綠色消費、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再使用及再生利用等方式,將資源有效循 環利用,以逐步達成垃圾全回收、零廢棄之目標。2005 年從 10 個示範縣市開始實施

「垃圾全分類、零廢棄行動計畫」,藉由資源分類回收,以期達到家戶垃圾源頭減量 之目標,2006 年擴及全國各縣市,在全體國民的努力下,已有豐碩成果。由台灣歷 年統計資料顯示,圖1.2-2 為 1998 年度至 2009 年度各項廢棄物回收量及回收率,回 收量及回收率均每年呈上升趨勢,1998 年度回收量為 11.17 萬噸、回收率為 1.24%,

以後則逐年增加,2009 年執行機關資源物回收量達 272.1 萬公噸、回收率為 35.2 %,

較上(2008) 年增加 22.4 萬公噸 ( 或 +2.37% )。

  1-3

理不當,將會造成環境的污染,甚至加重病媒孳生對生命造成威脅。近幾十年來 因為人口快速的增長,伴隨經濟活動消費活動的增加,使得廢棄物量大增,若不 將廢棄物回收則會使廢棄物量急遽增加,如圖 1.2-1。

1.2-1 龐大的廢棄物量

台灣地狹人稠,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以下簡稱環保署)統計,2011 年台灣之廢棄物清運量約有 756萬公噸,平均每人每天產生的廢棄物量約為 0.901公斤。在過去數十年經濟發展下,衍生的廢棄物問題,造成嚴重的環 境負荷,如何減少廢棄物產生,善用資源及有效的管理廢棄物,建立一個 永續發展的社會,已成為重要的課題。過去政府除致力於掩埋場、焚化廠 之興建與管理,以妥善處理各種廢棄物外,自民國 87年起參考國外垃圾處 理的思維,不再強調焚化與掩埋等末端處理,而朝減少資源消耗、抑制源 頭廢棄物產生及強調回收再生利用之前端管理,提倡綠色生產、綠色消費、

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再使用及再生利用等方式,將資源有效循環利用,

以逐步達成垃圾全回收、零廢棄之目標。 2005年從10個示範縣市開始實施

「垃圾全分類、零廢棄行動計畫」 ,藉由資源分類回收,以期達到家戶垃圾 源頭減量之目標, 2006年擴及全國各縣市,在全體國民的努力下,已有豐 碩成果。由台灣歷年統計資料顯示,圖 1.2-2為1998年度至2009年度各項廢 棄物回收量及回收率,回收量及回收率均每年呈上升趨勢, 1998年度回收 量為 11.17 萬噸、回收率為1.24%,以後則逐年增加,2009年執行機關資源

資料來源:圖片摘自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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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圖1.2-2 國內資源回收成效回收率

二、放錯位置的資源

廢棄物只是相對的在某一程序或某一方面上沒有可利用價值,但並非表示此物 質在整個生命週期上已達到終點。有可能某一過程所產生的廢棄物,是另一程序所 需的原料,所以廢棄物才有「放錯位置的資源」的說法。無法再生的廢棄物,只是 暫時沒有將其再利用的方法罷了。因此如何提升廢棄物再利用技術,將廢棄物轉換 成可利用的資源,亦成了台灣朝向永續發展首要課題之一。

三、綠色生活-廢棄物減量

廢棄物是人類所造成,換個方式來說,廢棄物的源頭就是人類,如果要減少廢 棄物的產生,做好源頭的管理與減量也是理所當然,也就是從人類自身的行為著 手,而有所謂:「廢棄物減量,人人有責」的口號。21 世紀是環境保護觀念崛起的 世代,觀念首重環境永續發展,跟人們最直接相關的綠色生活也是要點,更有綠色 生活標章的出現,標章代表著「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使人們更加認識綠色生 活,也增加接觸的機會。綠色生活、節能減碳行動標章、碳足跡標章與綠色商店標 章如圖1.2-3。

綠色生活代表著「生活簡單,沒有負擔」。其實綠色生活就是以簡單為原則,購 買生活用品時,能夠考慮到產品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而多選擇對環境傷害少、污染 程度低的產品。地球是萬物共同擁有,若人們不快點行動以身作則,恐怕將難以挽 回地球環境可能上演的悲劇。

  1-4

物回收量達272.1 萬公噸、回收率為35.2 %,較上(2008)年增加 22.4 萬公 噸(或+2.37%)。

1.2-2 國內資源回收成效回收率 資料來源:基管會,2010 年

二、放錯位置的資源

廢棄物只是相對的在某一程序或某一方面上沒有可利用價值,但並非表示此 物質在整個生命週期上已達到終點。有可能某一過程所產生的廢棄物,是另一程 序所需的原料,所以廢棄物才有「放錯位置的資源」的說法。無法再生的廢棄物,

只是暫時沒有將其再利用的方法罷了。因此如何提升廢棄物再利用技術,將廢棄 物轉換成可利用的資源,亦成了台灣朝向永續發展首要課題之一。

三、綠色生活-廢棄物減量

廢棄物是人類所造成,換個方式來說,廢棄物的源頭就是人類,如果要減少 廢棄物的產生,做好源頭的管理與減量也是理所當然,也就是從人類自身的行為 著手,而有所謂:「廢棄物減量,人人有責」的口號。21 世紀是環境保護觀念崛 起的世代,觀念首重環境永續發展,跟人們最直接相關的綠色生活也是要點,更 有綠色生活標章的出現,標章代表著「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使人們更加 認識綠色生活,也增加接觸的機會。綠色生活、節能減碳行動標章、碳足跡標章 與綠色商店標章如圖1.2-3。

綠色生活代表著「生活簡單,沒有負擔」。其實綠色生活就是以簡單為原則,

資料來源:基管會,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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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資源再生潛力

圖1.2-3 各式綠色標章

四、資源的循環-廢棄物回收分類再利用

一般民眾主要所能接觸的廢棄物處理機制就是做好分類。在廢棄物成為垃圾而 做最終處理前先行將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資源物質挑出,並篩除掉有害的物質,以避 免造成二次以上的污染。配合政府政策逐步朝向減少最終處理、垃圾零廢棄、環境 無污染的最終目標邁進。簡要的垃圾分類與回收標誌如圖1.2-4。

現今環保機關即藉由所謂的4R 分別是減量(Reduction)、再利用(Reuse)、循

1-5  

購買生活用品時,能夠考慮到產品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而多選擇對環境傷害少、

污染程度低的產品。地球是萬物共同擁有,若人們不快點行動以身作則,恐怕將 難以挽回地球環境可能上演的悲劇。

1.2-3 各式綠色標章

資料來源:環保署,2011

四、資源的循環-廢棄物回收分類再利用

一般民眾主要所能接觸的廢棄物處理機制就是做好分類。在廢棄物成為垃圾 而做最終處理前先行將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資源物質挑出,並篩除掉有害的物質,

以避免造成二次以上的污染。配合政府政策逐步朝向減少最終處理、垃圾零廢 棄、環境無污染的最終目標邁進。簡要的垃圾分類與回收標誌如圖1.2-4。

現今環保機關即藉由所謂的4R 分別是減量(Reduction)、再利用(Reuse)、

循環(Recycle)、回收(Recovery)四個程序達到垃圾減量、資源化再利用及減

資料來源:環保署,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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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環(Recycle)、回收(Recovery)四個程序達到垃圾減量、資源化再利用及減少環境 污染與危害的目的。

圖1.2-4 垃圾分類與回收標誌

廢棄物與資源是一體兩面的,原因在於當某一物品的再利用價值大於它的處理 費用時,就成了另一種資源。相反的,當其再利用價值小於處理費用時,就成了廢 棄物。且若仔細研究會發現垃圾並不全是廢棄物質,相反的可能是一種寶貴的資源。

例如廢金屬可以重新煉製,提煉出更純的金屬 ;玻璃也可以熔融再製 ;廢紙也可以 回收再用,減少樹木砍伐 ;廚餘也可以堆肥製成有機堆肥、肥料及飼料,如圖1.2-5 所示。

圖1.2-5 各類物質的回收再製

  1-6

少環境污染與危害的目的。

1.2-4 垃圾分類與回收標誌

資料來源:環保署,2011

廢棄物與資源是一體兩面的,原因在於當某一物品的再利用價值大於它的處 理費用時,就成了另一種資源。相反的,當其再利用價值小於處理費用時,就成 了廢棄物。且若仔細研究會發現垃圾並不全是廢棄物質,相反的可能是一種寶貴 的資源。例如廢金屬可以重新煉製,提煉出更純的金屬;玻璃也可以熔融再製;

廢紙也可以回收再用,減少樹木砍伐;廚餘也可以堆肥製成有機堆肥、肥料及飼 料,如圖1.2-5 所示。

1.2-5 各類物質的回收再製

依環保署資料顯示,廢棄物中可回收再利用物質佔整體垃圾總量約40%,如 果能將這些回收物質充分回收,不但可以減少環境污染、環境負荷、衛生問題,

更可以減少垃圾處理所需的費用,還可以再利用回收資源,資源再造重複使用。

1-6  

少環境污染與危害的目的。

1.2-4 垃圾分類與回收標誌 資料來源:環保署,2011

廢棄物與資源是一體兩面的,原因在於當某一物品的再利用價值大於它的處 理費用時,就成了另一種資源。相反的,當其再利用價值小於處理費用時,就成 了廢棄物。且若仔細研究會發現垃圾並不全是廢棄物質,相反的可能是一種寶貴 的資源。例如廢金屬可以重新煉製,提煉出更純的金屬;玻璃也可以熔融再製;

廢紙也可以回收再用,減少樹木砍伐;廚餘也可以堆肥製成有機堆肥、肥料及飼 料,如圖1.2-5 所示。

1.2-5 各類物質的回收再製

依環保署資料顯示,廢棄物中可回收再利用物質佔整體垃圾總量約40%,如 果能將這些回收物質充分回收,不但可以減少環境污染、環境負荷、衛生問題,

更可以減少垃圾處理所需的費用,還可以再利用回收資源,資源再造重複使用。

資料來源:圖片摘自  google 1-6 少環境污染與危害的目的。

1.2-4 垃圾分類與回收標誌 資料來源:環保署,2011

廢棄物與資源是一體兩面的,原因在於當某一物品的再利用價值大於它的處 理費用時,就成了另一種資源。相反的,當其再利用價值小於處理費用時,就成 了廢棄物。且若仔細研究會發現垃圾並不全是廢棄物質,相反的可能是一種寶貴 的資源。例如廢金屬可以重新煉製,提煉出更純的金屬;玻璃也可以熔融再製;

廢紙也可以回收再用,減少樹木砍伐;廚餘也可以堆肥製成有機堆肥、肥料及飼 料,如圖1.2-5 所示。

1.2-5 各類物質的回收再製

依環保署資料顯示,廢棄物中可回收再利用物質佔整體垃圾總量約40%,如 果能將這些回收物質充分回收,不但可以減少環境污染、環境負荷、衛生問題,

更可以減少垃圾處理所需的費用,還可以再利用回收資源,資源再造重複使用。

資料來源:環保署,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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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資源再生潛力

依環保署資料顯示,廢棄物中可回收再利用物質佔整體垃圾總量約40%,如果 能將這些回收物質充分回收,不但可以減少環境污染、環境負荷、衛生問題,更可 以減少垃圾處理所需的費用,還可以再利用回收資源,資源再造重複使用。資源回 收流程如圖1.2-6。

圖1.2-6 資源回收再利用流程圖

  1-7

資源回收流程如圖 1.2-6。

1.2-6 資源回收再利用流程圖

資料來源:環保署

資料來源:環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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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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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從搖籃到搖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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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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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從搖籃到搖籃

時代變遷和產業迅速發展,隨之而來的就是廢棄物的增加以及環境污染問題,

從農業社會型態到目前高科技產業型態所產生之廢棄物正逐漸趨於複雜化,因此於 國家「永續發展」政策的考量之下,環保署以「零廢棄」為導向,自1997 年起推動

「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結合社區民眾、回收商、地方政府(清潔隊)及回收基金 等四者,全面實施資源回收及垃圾減量,將從前的管末處理方式更改為污染預防及 源頭管制等方式,並改變民眾之消費形式以減少資源之浪費,進而預期將原本「拋 棄型」社會逐漸邁向「循環型」社會,貫徹「從搖籃到搖籃」的永續概念。

2.1 善用有限資源

全球為減少產品對環境的損害及其廢棄物的產生,主要因應對策為以鼓勵或強 制規定來促進產品環境友善化設計及廢品回收再利用。同時藉由「生產者延伸責任」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的概念,各國要求產品製造者必須盡量使 該產品從原料取得、製程、運輸、使用、廢棄後回收處理的整個生命週期中都避免 污染及環境負擔。因此,如何在持續開發以提升人類生活便利的同時,亦能兼顧到 環境及能源永續的問題,這不僅是環保團體也是全民共同最關切的議題。一般民眾 在家中可先將廢棄物中可回收之資源加以分篩,甚至可先將有害廢棄物予以篩除,

進而避免二次污染 ;另外,於家庭源頭使用端,盡可能選購可回收或重複使用之商 品,如印有綠色商標之商品。總而言之,欲達成減少資源的消耗及廢棄物減量,則 必須靠政府、民眾與學校之間互相配合,於各方面減量原則如表2.1-1 所示。圖 2.1-1 為校園推動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圖2.1-2 為廢棄物再生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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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表2.1-1 減少資源消耗及廢棄物減量方法

面向 方法

政府

(1) 推動綠色飲食、綠色消費,資源循環再利用

(2) 結合學校、社區、環保團體辦理教育宣導、觀摩研習 (3) 利用有線電視、新聞媒體宣導減量相關政策

(4) 落實稽查管制作業,建立業者公平合理之繳費制度 (5) 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暢通回收管道

(6) 推動「垃圾強制分類」、以達「垃圾零廢棄」之減量目標 (7) 全力推動「廚餘回收」,補助養豬業者相關設備

(8) 印製宣傳手冊教導民眾如何將廚餘分類回收再利用 (9) 建立中央與地方政府有關回收宣導網頁

民眾

(1) 選用玻璃容器,可重複使用節省能源 (2) 選用再生紙,多用環保補充包產品

(3) 拒用免洗餐具及保利龍碗,自備環保筷、容器及購物袋 (4) 確實將垃圾分類,做資源回收,綑綁及分別盛裝 (5) 將廚餘先脫水、濾乾、再投入回收桶

(6) 舊衣物、玩具、書籍和親朋好友互相交流,或送給需要機構 (7) 選用堅固或使用壽命長之家電用品或家具

(8) 自備水壺及少喝包裝飲料

學校

(1) 利用週會邀請專家做回收再利用、廚餘回收、垃圾強制分類 宣導,增加學生環保常識

(2) 舉辦有關回收之作文比賽、演講、創意等比賽 (3) 由學生將回收減量、垃圾分類政策告知家長配合 (4) 訂定獎勵辦法,鼓勵同學做回收,績效卓著者予以獎勵 (5) 以學校作為資源回收中心,結合社區辦理觀摩

(6) 不販賣垃圾食品、飲料以維護學生健康,並減少各類廢瓶罐 的產生

(7) 鼓勵學生多喝白開水,提供乾淨又安全的飲用水或自備開水 (8) 營養午餐不使用免洗餐具,鼓勵學生自備餐具,衛生又減少

垃圾產生量

資料來源:修改自陳駿祥,一般家庭廢棄物政策成效之研究,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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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第二章、從搖籃到搖籃

圖2.1-1 校園推動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

透過玻璃分類分色,更可創造出不 同形色的玻璃藝品

玻璃回收再利用除應用在道路鋪面 上

印刷電路板粉末與廢棄玻璃工藝製

品 廢玻璃工藝製品

圖2.1-2 廢棄物再生產品

「綠色產業-資源循環再生研究」

 

  2-3 

2.1-1 校園推動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

透過玻璃分類分色,更可創造出不同形色

的玻璃藝品 玻璃回收再利用除應用在道路鋪面上

印刷電路板粉末與廢棄玻璃工藝製品 廢玻璃工藝製品 圖 2.1-2 廢棄物再生產品

資料來源:圖片摘自google

資料來源:圖片摘自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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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2.2 資源循環再利用發展

早期資源回收之形式乃由拾荒業者回收固體廢棄物中具經濟價值之物質,包括 廢紙、廢金屬、廢玻璃等,回收之廢棄物販售予中盤商,經由大盤商與中盤商收 購,最終輾轉售予工廠,自成一套回收體系,政府為積極推動資源回收工作,以及 預防拾荒業者於回收過程對環境造成污染,遂於廢清法中增定第十條之一,對於資 源回收之工作加以規範,於是政府正式介入資源回收之工作,自89 年起為配合廢棄 物減量策略,及因應全球能資源逐漸匱乏政府開始積極推廢棄物資源回收利用,並 推動資源再生產業的發展。以下針對台灣資源循環再利用制度歷史沿革、再生資源 回收模式、四合一回收體系、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之運作、資源回收管理 回收現況,研析台灣再利用制度與發展現況。

一、台灣資源循環再利用制度歷史沿革

台灣資源回收制度發展沿革,隨著經濟環境與產業結構之變化而演繹,其進化 過程大致可分為四個時期,以下為四個時期之介紹 :

( 一 ) 第一時期 : 1988 年 11 月 11 日廢棄物清理法修正前。

政府或相關法規對於回收項目及回收處理行為並無特別規範,純然由傳統的拾 荒、古物回收系統自主回收。由一般家戶或民眾生活中所產生的廢棄物是否會被加 以回收,其主要決定條件在於廢棄物本身是否具有回收再利用價值,且其再利用價 值是否高於將之回收處理再利用之成本,若回收業者可由其中獲得利潤,藉由自由 市場運作機制,該類廢棄物自然形成回收管道及交易市場。特別是在我國經濟起飛 及國民所得提高前,一般民眾為了補貼家用,都沿襲了惜福愛物的傳統習慣,會自 動將具有市場價值的廢棄物加以分類,並販售予拾荒者或古物商。

本時期於廢棄物清理法條制度下,建立 5 項主要之回收項目,為廢紙、廢鋁 ( 容器 )、廢鐵 ( 容器 ) 及其他廢金屬等,另如廢玻璃容器之回收主要用途為清洗後 用於再填充商品。

( 二 ) 第二時期 : 1988 年 11 月 11 日廢清法修正後至 1997 年 3 月 28 日廢清法再 次修正前。

由廢清法的修正,增訂了第 10 條之 1 及第 23 條之 1 相關條文,確定援引「延 伸生產者責任制」(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由環保署逐項公告應回收 之物品或容器,並要求公告應回收之物品或容器的製造及輸入業者負擔回收清除處 理之責 ;另就各項公告應回收的物品或容器分別訂定該項目之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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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從搖籃到搖籃

規範製造及輸入業者應遵循之責任,同時,政府也鼓勵相關業者組成「共同回收清 除處理組織」( 以下簡稱「共同回收組織」),各項回收清除處理辦法並規定業者參 加共同回收清除處理組織,所應繳納之費用 ( 費率 ),應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 此外,逐年公告各類物品或容器應達成之回收率目標,要求業者達成,未能達成者 依廢清法第 51 條之 1 規定處以罰鍰,並就連續 2 年未達成回收率目標者,得公告以

「押金制」( 或稱「押金返還制度」,deposit-refund system) 回收,寶特瓶即為最先被 公告採行「押金制」回收之項目。

  至1996年底,由環保署公告為應回收之一般廢棄物者計有廢鋁罐、廢鐵罐、廢 玻璃容器、廢寶特瓶、廢塑膠容器(PVC、PE、PP、PS發泡、PS未發泡)、廢紙容器 (紙餐具、紙盒包)、廢鋁箔包、環境生用藥廢容器及農藥廢容器等廢容器類,廢物 品類則有廢輪胎、廢潤滑油、廢鉛蓄電池、含水銀廢電池及廢機動車輛等。

( 三 ) 第三時期 : 1997 年 3 月 28 日廢清法修正後至民國 1998 年 7 月 1 日。

此階段為資源回收制度之轉型階段,環保署將廢清法第十條之一作大幅度修 改,以配合推動資源回收「全民參與回饋式四合一資源回收計畫」之改革計畫,正 式介入資源回收工作,藉由制度面及法令面之調整,結合社區民眾、地方政府、回 收處理業者及回收基金,共同推動資源回收工作。

計畫推動後陸續成立 8 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各基金管理委員會委 員係由學者專家與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製造輸入業者 ( 以下簡稱責任業者 ) 代 表所組成,責任業者代表超過半數,主任委員則由環保署署長指定學者專家擔任,

具有半官方性質,同時謀求業者的共同合作。本次廢清法第 10 條之 1 修法內容,

明定前一時期之共同回收組織依法將賸餘之回收清除處理相關費用,依其材質項目 移撥至各基金管理委員會,並不得繼續從事廢棄物回收業務之營利行為。另責任業 者應向各基金管理委員會辦理責任業者登記、申報營業量及進口量,並繳納回收清 除處理費,作為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基金集中委由金融機構收支保管及運用 ;回收 清除處理費費率係由環保署成立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公告實施,補貼費則由各基金 管理委員會訂定,報請環保署備查 ;此外,為確認實際回收處理成效,並杜絕第二 時期回收率造假疑慮,環保署委託稽核認證公正團體就應回收廢棄物之回收處理數 量及品質加以查核認證,並為各基金管理委員會核發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之依據 ; 另,環保署亦得派員或委託適任人員或會同執行機關查核。

環保署 1997 年 8 月 4 日公告之應回收廢棄物項目計有 :廢鐵容器、廢鋁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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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廢玻璃容器、廢紙容器 ( 包括紙盒包及紙製免洗餐具 )、廢鋁箔包 ( 含紙、鋁箔及塑 膠材質 )、廢塑膠容器 ( 不含塑膠袋,包括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ET】、聚苯乙烯

【PS】-- 發泡、聚苯乙烯【PS】-- 未發泡、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聚丙烯

【PP】及其他塑膠 )、含水銀廢電池、廢機動車輛 ( 包括汽車、機車 )、廢潤滑油、廢 輪胎、廢鉛蓄電池、農藥廢容器等,與第二時期之回收項目並無差異,之後陸續增 加公告「四機一腦」,即廢電子電器 ( 包括廢電視機、廢電冰箱、廢洗衣機、廢冷、

暖氣機 ) 與廢資訊物品 ( 包括廢主機板、廢電源供應器、廢機殼、廢硬式磁碟機、

廢筆記型電腦及廢監視器等 )。

( 四 ) 第四時期 : 1998 年 7 月 1 日起迄今。

立法院審查環保署 87 年度預算案所作成之附帶決議,除要求將資源回收管理 基金改納入政府預算辦理,並接受立法院監督外,並要求將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按一 定比例區分為「信託基金」及「非營業基金」。「信託基金」用途主要為用於補貼回 收處理業者,以建立經濟誘因,而「非營業基金」之主要用途則包括 :稽核認證、

責任費業者管理查核、補助地方政府代清理費用、補助獎勵民間團體社區學校、研 究調查、宣導教育及其他行政管理費用等。 環保署整合 8 個基金管理委員會成立 了「資源回收管理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基管會 ),置委員 17 夫至 23 人,主任委員由環保署署長兼任,並由署長指定副署長一人兼任副主任委員,

其餘委員由環保署長就政府機關代表、工商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人士等 遴聘之,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之,均為無給職。責任業者應繳納之回收清除處理 費費率係由環保署基管會提送費率草案予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由環保署公告實 施,補貼費亦由環保署 ( 基管會 ) 訂定公告之 ;延續上一時期,稽核認證制度持續 實施,以確認實際回收處理成效,並成立「稽核認證團體監督委員會」,監督各稽 核認證團體之稽核認證作業 ;而責任業者管理查核部分,則委託專業會計師事務所 查核責任業者之營業量 ( 或進口量 ) 相關帳籍憑證,並追繳匿報短繳之回收清除處 理費 ;另為鼓勵地方政府及執行機關加強推動資源回收宣導及應回收廢棄物之回收 工作,編列預算補助地方政府購置資源回收車輛及相關機具,設置資源回收分類貯 存場,以及對轄內社區民眾、學校、機關、團體執行資源回收相關宣導作業,環保 署並逐年頒訂考核計畫,以考核結果之優劣,酌予調整補助經費額度。

為將產品生命週期之概念,從源頭設計、製造、使用至回收與再利用作全面性 之規劃,環保署於2005 年推行「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以促進全國各部會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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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第二章、從搖籃到搖籃

面性之資源回收再利用行動,其執行計畫內容中,實施策略及執行措施包含八大 項,其計畫之架構如圖2.2-1 所示。

世界上許多國家,已逐漸轉向可持續性的策略,強調廢棄物減量、分類和再利 用,其目的為了減少廢棄物之處理量。經由政府所制定或推行之政策,預期減少廢 棄物產生並且以宣導方式來教導民眾如何隨手做環保,及輔導事業單位所產生之廢 棄物處理標準,後續章節將分別介紹各種能使廢棄物增加其附加價值之處理技術與 一般民眾均能配合隨手做環保之方式。例如廢資訊與家電產品經回收再利用後,可 從中得到貴金屬成分,其他殘餘物可再製成高附加價值之招財吉祥物,如貔貅或唐 三彩,如圖2.2-2 所示。

圖2.2-1 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架構

「綠色產業-資源循環再生研究」

 

  2-9 

2.2-1 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架構

貔貅 唐三彩

回收金屬 -鋁 回收貴金屬 -銀

2.2-2 資源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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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貔貅 唐三彩

回收金屬 - 鋁 回收貴金屬 - 銀 圖2.2-2 資源化產品

2.3 資源化帶來的效益

現今環境管理重點已逐漸由過去傳統之管末處理轉成由源頭管制之觀念,廢棄 物減量及綠色產業推廣即成為政府及產業努力之目標。資源再生利用為國際環保趨 勢,各國皆以「資源有效利用」作為環境政策的新方向與環保施政重點。推動資源 化產業將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不僅可提高資源循環與廢棄物附加價值,亦可創造 實質之經濟效應,並同時減輕環境汙染之負擔。因此,針對台灣公告應回收之十四 項容器及物品每年近達48 萬公噸廢容器量、50 萬輛廢汽機車、10 萬噸廢輪胎、3.8 萬噸廢鉛蓄電池、178 萬件廢電子電器及 355 萬件廢資訊物品之龐大廢棄物量,若能 夠有效資源化再利用,其所能帶來之經濟效益必定相當可觀。

台灣現行公告應回收十四項容器及物品回收處理體系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 源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執行運作,本節主要針對台灣十四項容器及物品回收處理 體系運作模式及回收處理再利用現況基本資料進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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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從搖籃到搖籃

一、廢容器類再利用現況

廢容器類依其材質特性主要可分為非塑膠廢容器類與廢塑膠容器類二大類,以 下個別針對其再利用現況進行說明。

(一)非塑膠廢容器類 1.廢鐵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鐵容器回收業共計241 家,處理業 為7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廢鐵容器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4.8 萬噸。

廢鐵容器於回收處理再生流程中,因其表面之塗漆印刷及夾雜雜質,若未經妥 善處理即送入煉鋼廠作為煉鋼原料,易發生爆炸且增加空氣污染,且馬口鐵冶煉僅 能製成鋼鐵廠的低階產品,造成鋼鐵廠回收處理廢鐵容器意願逐年降低。

因此,為暢通廢鐵容器回收處理管道並且有效提高廢鐵容器再生料之經濟價 值,台灣自2005 年起即規範廢鐵容器處理方式改由粉碎分類處理廠先行作預前破碎 處理,將廢鐵容器表面塗料及印刷去除後再投入煉鋼廠冶煉純化。此政策不僅解決 煉鋼廠直接處理廢鐵容器所造成之空污問題,有效降低鋼鐵廠戴奧辛排放濃度,且 所完成處理之碎鐵再生料品質優良,能夠減少80% 廢鐵容器所含雜質,再生料產出 率均在85% 以上,粉碎處理後碎鐵再生料附加價值提高,收購價格由每公斤 4 元增 加為每公斤約8 元,有效提高廢鐵容器循環再生經濟價值。惟目前廢鐵容器現行資 源化價值仍低於回收處理成本,因此需回收處理基金之補貼費率制度才可確保回收 處理體系之穩定運作。廢鐵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如圖2.3-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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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圖2.3-1 廢鐵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綠色產業-資源循環再生研究」

 

2-11   

分類處理廠先行作預前破碎處理,將廢鐵容器表面塗料及印刷去除後 再投入煉鋼廠冶煉純化。此政策不僅解決煉鋼廠直接處理廢鐵容器所 造成之空污問題,有效降低鋼鐵廠戴奧辛排放濃度,且所完成處理之 碎鐵再生料品質優良,能夠減少 80%廢鐵容器所含雜質,再生料產 出率均在 85%以上,粉碎處理後碎鐵再生料附加價值提高,收購價 格由每公斤 4 元增加為每公斤約 8 元,有效提高廢鐵容器循環再生經 濟價值。惟目前廢鐵容器現行資源化價值仍低於回收處理成本,因此 需回收處理基金之補貼費率制度才可確保回收處理體系之穩定運 作。廢鐵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如圖 2.3-1 所示。

2.3-1 廢鐵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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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從搖籃到搖籃

2.廢鋁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鋁容器回收業共計233 家,處理業 為5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廢鋁容器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0.6 萬噸。

廢鋁容器來源眾多,主要回收管道可分為定點回收、個體回收與約定回收,其 中以定點回收之成效為最佳。然而廢鋁容器於再生料市場中屬於高價資源物料,故 部分廢鋁容器經收購後即直接出口未進入回收體系,主要出口至中國大陸與東南 亞。另外台灣廢鋁容器之進入體制認證回收率低,但經評估結果得知其實質回收率 高,顯示由於廢鋁容器再生料價值高,回收效益大於回收成本,即使將廢鋁容器解 除列管,其回收處理體系仍可自行穩定運作。

廢鋁容器再利用方式主要為重新熔鑄後再出貨為金屬製品,亦或是熔煉成鋁合 金錠,因此廢鋁容器亦常與矽、銅、鎂、鋅、錳等金屬一起投料熔煉製成不同特性 之鋁合金錠。其過程先經分類滾筒過篩磁選再進入熔解爐進行重熔處理,再經由燒 鑄設備產生所需之鋁合金錠,售予中、下游業者製成各式鋁製品。廢鋁容器回收處 理再利用作業流程如圖2.3-2 所示。

圖2.3-2 廢鋁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綠色產業-資源循環再生研究」

 

2-13   

2.3-2 廢鋁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3. 廢玻璃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玻璃容器回收業共計 143 家,處理業為 18 家(2011 年 7 月),近 5 年平均年廢玻璃容器稽 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19.6 萬噸。

廢玻璃容器回收後需經分色程序才能作為一般玻璃窯爐之進 料,若於回收作業時未進行分色,將影響後續再利用管道及再利用成 品之價值。容器玻璃為最適合再生之廢玻璃種類,在成分上並無顯著 差異,僅有顏色上之區別,大致可分為褐色、綠色、無色 (或稱白色) 及雜色等 4 類,各式不同顏色玻璃瓶如圖 2.3-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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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3.廢玻璃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玻璃容器回收業共計143 家,處理 業為18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廢玻璃容器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19.6 萬噸。

廢玻璃容器回收後需經分色程序才能作為一般玻璃窯爐之進料,若於回收作業 時未進行分色,將影響後續再利用管道及再利用成品之價值。容器玻璃為最適合再 生之廢玻璃種類,在成分上並無顯著差異,僅有顏色上之區別,大致可分為褐色、

綠色、無色( 或稱白色 ) 及雜色等 4 類,各式不同顏色玻璃瓶如圖 2.3-3 所示

圖2.3-3 各式不同顏色玻璃瓶

台灣廢玻璃容器受補貼機構回收廢玻璃容器時,即以上述4 種顏色進行分類,

其中白色因無瓶色考量因素,除可直接再製容器外,亦可做為其他顏色容器摻配使 用,回收再利用價值較高。褐色廢玻璃則以再製褐色瓶為主,由於市場上使用褐色 瓶數量多,因此再利用價值僅次於無色 ;綠色及雜色廢玻璃容器回收後,以少量摻 配( 小於 10% ) 方式,於製造有色玻璃瓶時摻配使用。亦有受補貼機構利用綠色玻 璃瓶屑製造亮彩琉璃或將雜色玻璃破碎後販賣供其他業者( 如地磚製造 ) 使用,此部 分使用量約佔總回收量20%。

台灣於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制度之初,一年回收量不到5 萬公噸,在民眾、環 保團體、回收業者、處理廠及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且研發再利用技術用途與鼓勵玻 璃容器製造業者取得「回收玻璃容器再生品」環保標章,提高玻璃屑投爐比例。每 回收一支600 毫升玻璃瓶,可節省約 0.8 度用電量,其所節省的能源可點亮 100 燭光 的燈泡4 小時。目前台灣廢玻璃的回收率達 84%,年回收量超過 19 萬公噸,每年所

無色玻璃瓶 綠色玻璃瓶 褐色玻璃瓶

「綠色產業-資源循環再生研究」

 

2-14   

無色玻璃瓶 綠色玻璃瓶 褐色玻璃瓶 圖2.3-3 各式不同顏色玻璃瓶

台灣廢玻璃容器受補貼機構回收廢玻璃容器時,即以上述4 種顏 色進行分類,其中白色因無瓶色考量因素,除可直接再製容器外,亦 可做為其他顏色容器摻配使用,回收再利用價值較高。褐色廢玻璃則 以再製褐色瓶為主,由於市場上使用褐色瓶數量多,因此再利用價值 僅次於無色;綠色及雜色廢玻璃容器回收後,以少量摻配(小於 10%) 方式,於製造有色玻璃瓶時摻配使用。亦有受補貼機構利用綠色玻璃 瓶屑製造亮彩琉璃或將雜色玻璃破碎後販賣供其他業者(如地磚製造) 使用,此部分使用量約佔總回收量20%。

台灣於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制度之初,一年回收量不到 5 萬公 噸,在民眾、環保團體、回收業者、處理廠及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且 研發再利用技術用途與鼓勵玻璃容器製造業者取得「回收玻璃容器再 生品」環保標章,提高玻璃屑投爐比例。每回收一支600 毫升玻璃瓶,

可節省約0.8 度用電量,其所節省的能源可點亮 100 燭光的燈泡 4 小 時。目前台灣廢玻璃的回收率達 84%,年回收量超過 19 萬公噸,每 年所節省之用電量,約可使310 萬餘戶家庭用電 1 個月,相當於約 4 億3430 萬度電,省能效益相當大。而近年來在環保署與業者的研發 及應用推廣後,已將廢玻璃廣泛應用於環保建材上,可添加於磁磚、

資料來源:圖片摘自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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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從搖籃到搖籃

節省之用電量,約可使310 萬餘戶家庭用電 1 個月,相當於約 4 億 3430 萬度電,省 能效益相當大。而近年來在環保署與業者的研發及應用推廣後,已將廢玻璃廣泛應 用於環保建材上,可添加於磁磚、紅磚、植草磚、透水磚、輕量骨材、壁面鑲嵌、

綴飾建材、玻璃串珠飾品、人行道鋪設及瀝青鋪路等,呈現廢玻璃過去與現在不同 的再利用管道。廢玻璃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如圖2.3-4 所示。

圖2.3-4 廢玻璃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4.廢鋁箔包類、廢紙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鋁箔包回收業共計為193 家,處理 業為4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廢鋁箔包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0.67 萬噸 ; 廢紙容器回收業共計為200 家,處理業為 4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廢紙容 器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0.41 萬噸。

鋁箔包容器包含有紙、聚乙烯及鋁箔等3 種材質,其中紙約佔 75%,聚乙烯約 佔20%,鋁箔約僅佔 5%,而由於廢鋁箔包是由該 3 種材質結合而成,因此公告為不 易清除處理及含長期不易腐化成份之應回收廢棄物 ;廢紙容器的回收處理流程與一

「綠色產業-資源循環再生研究」

 

2-15   

紅磚、植草磚、透水磚、輕量骨材、壁面鑲嵌、綴飾建材、玻璃串珠 飾品、人行道鋪設及瀝青鋪路等,呈現廢玻璃過去與現在不同的再利 用管道。廢玻璃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如圖2.3-4 所示。

2.3-4 廢玻璃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4.

廢鋁箔包類、廢紙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鋁箔包回收業共計為 193 家,處理業為 4 家(2011 年 7 月),近 5 年平均年廢鋁箔包稽核認 證回收量約為0.67 萬噸;廢紙容器回收業共計為 200 家,處理業為 4 家(2011 年 7 月),近 5 年平均年廢紙容器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0.41 萬噸。

鋁箔包容器包含有紙、聚乙烯及鋁箔等 3 種材質,其中紙約佔 75%,聚乙烯約佔 20%,鋁箔約僅佔 5%,而由於廢鋁箔包是由該 3 種材質結合而成,因此公告為不易清除處理及含長期不易腐化成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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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般廢紙的處理大致相同,但因為廢紙容器中通常還含有PE 薄膜及油脂等雜質,所以 需先經較長之散漿時間及過濾處理,有時為增加PE 薄膜與紙纖維之有效分離,需要 另外作加溫處理,且同時廢紙容器處理之廢棄物產生量也較一般廢紙多,這些額外 支出之成本皆會影響紙廠處理意願。

環保署自1994 年起即開始進行鋁箔包及廢紙容器回收工作,目前可以納入資 源物交由資源回收車回收之廢紙類包括一般廢紙品(如 :報紙、書籍、紙箱、紙盒 等)、鋁箔包及紙容器(如 :牛奶紙盒、紙餐盒等)等項目,由於其材質中含有紙、

聚乙烯、鋁箔等3 項物質,於後端再生處理時,往往需要較長時間進行散漿及去除 污渣等處理程序。為提昇廢鋁箔包及廢紙容器回收及再利用比率,2009 年國內環保 署積極輔導廠商引進「鋁塑分離技術」,將飲料紙盒處理後衍生之鋁塑紙漿渣、鋁箔 等廢棄物,變身為可循環再利用之塑膠粒子及鋁粉,使廢鋁箔包及廢紙容器之再利 用比率由60% 提高至 87%。廢鋁箔包、廢紙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如圖 2.3-5 所示。

圖2.3-5 廢鋁箔包、廢紙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綠色產業-資源循環再生研究」

 

2-17   

清潔隊 資源回收點 其他

回收廢鋁箔包、廢紙容器

廢 鋁 箔 包 廢 紙 容 器

紙廠

散漿 再生紙漿

廢棄物清除機構 清潔隊 資源回收機構

2.3-5 廢鋁箔包、廢紙容器回收處理再利用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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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從搖籃到搖籃

5.農藥廢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農藥廢容器回收業共計64 家,處理業 為1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農藥廢容器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913 噸。

農藥廢容器類包括農藥、藥物及藥品之容器等,現階段農藥廢容器之可行處理 方式包含(1) 破碎清洗後回收 ; (2) 收集後洗瓶納入一般容器處理 ; (3) 甲級焚化廠 處理等3 種。過去曾由 (1) 污染防制需求、(2) 技術可行性、(3) 回收再利用效益評估 及(4) 人體危害等 4 個面向進行評估何種處理方式較適合處理農藥廢容器類 ;據資 料顯示,委由甲級焚化廠於處理污染防制需求及人體危害等2 項評估面向中,皆與 破碎清洗後回收相同,但於處理效率方面焚化處理業每日最高可處理12 噸,可應付 突然大量農藥廢容器進廠情形,較破碎清洗後回收佳。因此整體評估結果顯示,委 由甲級焚化廠進行熱能回收再利用為目前農藥廢容器最適處理方式。農藥廢容器焚 化處理程序為破碎後由輸送帶送入進料口,再以旋轉窯焚化爐進行焚化,中後段爐 體960~970℃,末段溫度維持於 850~900℃,爐內停留時間約 2 小時,排出後至底渣 收集槽,最後送至掩埋場最終處置。廢氣則經二次室、急冷塔,再以袋式集塵器及 活性碳冷卻、收集飛灰後排出。農藥廢容器焚化處理流程如圖2.3-6 所示。

由於台灣現階段農藥廢容器處理量能不足,為解決此一問題,台灣環保署於 2009 年 5 月 12 日公告「農藥及特殊環境用藥廢塑膠容器以焚化方式處理作業要 點」,實施期間將於100 年 4 月 30 日屆期,然考量若有意願業者投資設置物質回收 處理廠,需耗費相當期間進行廠區規劃及興建工程等事宜,所以國內環保署延長

「農藥及特殊環境用藥廢塑膠容器以焚化方式處理作業要點」的實施期間至 2013 年 4 月30 日止,以銜接農藥廢容器採焚化處理的短期因應措施,避免發生農藥廢容器處 理管道受阻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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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綠色產業-資源循環再生研究」

 

2-19   

藥廢塑膠容器以焚化方式處理作業要點」的實施期間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止,以銜接農藥廢容器採焚化處理的短期因應措施,避免發生 農藥廢容器處理管道受阻之情形。

旋轉窯

二次室 煙囪

急冷塔

袋式集塵器 消石灰 活性碳

冷卻水

廢農藥容器進料

底渣(掩埋處理) 飛灰(固化處理)

排氣方向

旋轉窯

二次室 煙囪

急冷塔

袋式集塵器 消石灰 活性碳

冷卻水

廢農藥容器進料

底渣(掩埋處理) 飛灰(固化處理)

排氣方向

資料來源:綠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3-6 農藥廢容器焚化處理流程圖

台灣公告應回收之廢容器類中,除農藥廢容器外皆已有發展一定 程度之再生技術且制度及體系完善,非塑膠廢容器類資源回收再利用 流程彙整如圖 2.3-7 所示。

圖2.3-6 農藥廢容器焚化處理流程圖

台灣公告應回收之廢容器類中,除農藥廢容器外皆已有發展一定程度之再生技 術且制度及體系完善,非塑膠廢容器類資源回收再利用流程彙整如圖2.3-7 所示。

資料來源:綠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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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從搖籃到搖籃

圖2.3-7 非塑膠廢容器類資源回收再利用流程

「綠色產業-資源循環再生研究」

 

2-20   

2.3-7 非塑膠廢容器類資源回收再利用流程

(二)廢塑膠容器類 1. 廢塑膠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塑膠容器回收業共計

223 家,處理業為 24 家(2011 年 7 月),近 5 年平均年廢塑膠容器稽

核認證回收量如下所示: PET 為 9.7 萬噸、PVC 為 0.15 萬噸、PP/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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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二)廢塑膠容器類 1.廢塑膠容器類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塑膠容器回收業共計223 家,處 理業為24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廢塑膠容器稽核認證回收量如下所示 : PET 為 9.7 萬噸、PVC 為 0.15 萬噸、PP/PE 為 7.1 萬噸、PS 未發泡為 0.6 萬噸、PS 發泡為0.15 萬噸。

廢塑膠容器類材質種類相當多,包括PET、PVC、PP、PE、PS 等,經回收商 細分類後,將各類塑膠容器分別壓縮打包,載往再生處理廠,經過粉碎、清洗、乾 燥等過程後,其中PET 材質可直接運往下游再生工廠或紡織廠,進行抽絲及紡織等 再生製品生產 ;其餘材質如PVC、PP、PE、PS 等,需先送到造粒廠,經造粒後製 成二次塑膠原料,然後這些再生原料經射出成型或壓模等過程後,製成各式再生塑 膠製品。其中造粒工廠,往往依據下游再生工廠需求或訂單,加以配料造粒,包括 視需要而去掺配部分新料等,而白料與色料之分別造粒處理,也有利於後端再生利 用,這需要在回收場及粉碎廠時就先加以分離,通常白料價錢比色料來得高。在廢 塑膠容器粉碎廠之處理流程中,PET 粉碎程序通常為獨立的一條生產線,確保不會 與其他材質混料,否則於後端抽絲或抽聚酯棉時,易產生斷線狀況。至於其他材質 則可於不同時段交替共用一條生產線。

台灣2009 年各種廢塑膠容器回收再利用率 : PET 為 83.7%、PP/PE 為 90.4%、

PVC 為 92.5%、未發泡 PS 為 92.4%、發泡 PS 為 76.4%。PET 廢塑膠容器經粉碎、

浮選及脫水等處理後,可直接提供下游再生工廠或紡織廠,以抽絲及紡織等再生製 品之生產作業進行再利用 ;而未發泡PS 廢塑膠容器經粉碎、洗滌分選及脫水處理 後,以造粒方式製成二次塑膠原料,此再生原料經射出成型或壓模等過程,即可製 成各式塑膠再生產品。由於資源循環有效再利用亦減少了原料使用,相當符合「節 能減碳」之環保目標,以寶特瓶容器為例,使用1 噸回收寶特瓶所產生之 PET 再生 料,約可比較使用PET 新料減少 0.59 噸 CO2 排放量,環保及經濟效益兼具。2010 年在台灣回收了約19 萬公噸的廢塑膠,減少了垃圾處理成本約 3.8 億元,更創造了 45 億元產值之再生料。目前廢塑膠容器之資源回收清除處理流程如圖 2.3-8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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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從搖籃到搖籃

圖2.3-8 廢塑膠容器回收清除處理流程示意圖

「綠色產業-資源循環再生研究」

 

2-22   

示。

2.3-8 廢塑膠容器回收清除處理流程示意圖 二、廢物品類再利用現況

1.

廢乾電池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乾電池回收業共計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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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二、廢物品類再利用現況 1.廢乾電池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乾電池回收業共計149 家,處理業 為9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廢乾電池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0.4 萬噸。

由於廢乾電池中含有多種重金屬,如鋅、錳、鎳、鈷、鐵,以及對環境危害相 當大的汞、鎘等重金屬,若不妥善處理,對人體健康及生態環境皆會造成危害。而 目前台灣是參考歐盟廢電池指令,將「廢乾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標準」訂定 資源回收再利用之比例,依電池種類不同而有所不同,屬鎳鎘電池者需達75% 再利 用比例,若為其他種類者則需達50%。

目前台灣廢乾電池回收處理再生流程為於各回收點回收廢電池後,回收車便會 送至廢電池儲存場並加以分類,分為筒型電池、鎳鎘電池、鎳氫電池、鋰電池、鈕 扣型電池等,分類後之廢電池再以境外輸出方式送至國外OECD 國家處理,主要輸 出國家為法國、德國及比利時。而現行台灣已取得受補貼資格之處理廠,目前多是 採破碎分選或熱處理法處理廢乾電池。再利用部分由於電池非單一材料,無法以人 工方式亦或簡易機具進行完全拆除及分離,因此再利用處理過程較為複雜,所得再 生料種類及純度亦仍有進步空間,對於後續再利用通路及販售價格影響甚大。而台 灣再利用處理廠所產出之再生料大致可分為二氧化錳、鐵、鋅及塑膠等4 類,前 3 者之純度約介於22~30%,但由於廢塑膠混入較多有機雜質,較難以再利用,因此分 離不易及再生料純度不高為目前台灣廢乾電池再利用發展所需解決之問題。

2.廢機動車輛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共計325 家,處理 業為5 家 (2011 年 7 月 ),近 5 年平均年廢機動車輛稽核認證回收量約為 50.7 萬輛。

根據資料顯示,汽車其平均組成鋼鐵約佔70% ~ 80%,非鐵金屬約佔 5%,非 金屬約佔15%。然而由於為使汽車重量輕而達到省油省能源之目的,鋼鐵所佔比例 有逐年減少趨勢,取而代之為鋁和塑膠使用量增加。

由於汽車中鋼鐵比例相當高,故國內廢機動車輛都是由廢鐵回收商收購處理,

作為廢鐵原料,再由汽車材料拆解商收購,以將汽車中之堪用零件如車門、引擎、

冷氣、音響等拆除出售,或者將車內價值較高之廢金屬,如起動機、發電機、冷氣 空壓機及車軸等部份拆除出售,獲得較高之利潤,而所剩之空車殼則售予大盤金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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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從搖籃到搖籃

回收商。另車齡較老之廢車,其零件不具回收價值,則直接售予大盤金屬回收商。

通常大盤金屬回收商收購廢車後,會先利用人工大型機具(如怪手)將引擎、

水箱、電瓶、輪胎、座椅等部份夾除,其中引擎、水箱由於含高價物質(如銅、

鋁)可以較高價格售予其他業者,電瓶則以低價售予電瓶回收業者,而座椅輪胎則 依一般廢棄物予以處置。最後拆剩之空車殼則以壓剪機將車體剪斷成大片廢鐵,再 以電磁鐵怪手將廢鐵吸住放入大卡車中,運往國內煉鋼廠作為煉鋼原料。廢汽車拆 解處理流程如圖2.3-9 所示。

圖2.3-9 廢汽車拆解處理流程

「綠色產業-資源循環再生研究」

 

2-25   

2.3-9 廢汽車拆解處理流程

廢機車經報廢後通常由廢機車專業拆解廠收購,如車況尚佳,經大 部分解後,通常運至國外獲利較佳,如車況較差無法外銷則經由人工拆 解將車身之塑膠外殼及引擎部份拆除出售,輪胎則經壓斷機將鋼圈及橡 膠胎分離,剩餘車架則售予大盤廢鐵回收商處理。圖 2.3-10 為廢機車拆 解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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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資源

產業

利用

廢機車經報廢後通常由廢機車專業拆解廠收購,如車況尚佳,經大部分解後,

通常運至國外獲利較佳,如車況較差無法外銷則經由人工拆解將車身之塑膠外殼及 引擎部份拆除出售,輪胎則經壓斷機將鋼圈及橡膠胎分離,剩餘車架則售予大盤廢 鐵回收商處理。圖2.3-10 為廢機車拆解處理流程。

圖2.3-10 廢機車拆解處理流程 3.廢輪胎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輪胎回收業共計77 家,處理業為 17

「綠色產業-資源循環再生研究」

 

2-26   

2.3-10 廢機車拆解處理流程

3. 廢輪胎

依環保署基管會網站公告資料,台灣全國廢輪胎回收業共計 77 家,處理業為 17 家(2011 年 7 月),近 5 年平均年廢輪胎稽核認證回收 量約為 10.4 萬噸。

目前台灣廢輪胎處理方式主要分成能源利用及物質再利用,所謂能 源利用係將廢輪胎破碎製成膠片(即為輪胎衍生燃料, TDF)送至再利 用機構燃燒產生能源;物質再利用則係破碎磨粉後成膠粉,送至再利用 機構加工後製作再生橡膠產品。根據最新資料統計,每年廢輪胎回收量 平均約為 11 萬公噸,廢輪胎以能源利用及物質再利用比例分別為 73%

及 27%,製成輪胎衍生燃料為較大比例之廢輪胎再利用方式。且輪胎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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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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