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基礎建設與資訊科技架構的建立, 則能夠提供企業 在競爭上所有資訊科技相關資源的需求【 16】, 同時它們也是企 業競爭上形成長期根本優勢差異的主要關鍵【 18】。 Davidow 等
【 20】認為許多時候資訊科技基礎建設與資訊科技架構其能力的
發揮更能讓企業浮現出新的競爭策略,另外更由於資訊科技基礎 建 設 與 資 訊 科 技 架 構 是 一 個 提 供 整 合 ( integration) 與 連 結
( connectivity ) 企 業 中 所 有 資 訊 科 技 相 關 資 源 與 要 素 的 機 制
【 17】。因 此,從某個角度而言,資訊科技規劃的最終結果正是 在 建 立 著 企 業 競 爭 上 所 必 須 的 資 訊 科 技 基 礎 建 設 與 資 訊 科 技 架 構, Klouwenberg 等 【 24】亦認為資訊科技規劃中,為了讓企業 的策略不被競爭者模仿, 並且能夠執行與競爭者不一樣的活動與 流 程 以 取 得 整 體 優 勢 , 就 要 在 企 業 策 略 與 資 訊 科 技 連 結 的 情 況 下,發展資訊科技基礎建設與資訊科技架構。
2.6.1 資 訊 科 技 基 礎 建 設 與 資 訊 科 技 架 構 的 內 涵
資 訊 科 技 基 礎 建 設 與 資 訊 科 技 架 構 大 多 數 學 者 將 其 視 為 相 同的概念,它們之間的差異僅是範圍的不同, Applegate 等【 14】
認為廣義的資訊科技架構包括了資訊科技基礎建設,以及與資訊 科技相關的企業運作方式與機會。謝清佳等【 13】認為資訊科技 架構是一個藍圖,它描繪出組織資訊科技所有的相關資源 ,以及 與組織其它資源間的關係。
Keen【 23】則認為資訊科技架構提供了企業組織所擁有資訊 科技的全貌 ,以及可能的技術選項 ,並且也隱含了企業經營的選 項,因此它與組織結構、企業策略相互連接著, 是與組織密切相 關而非獨立存在的。而資訊科技基礎建設(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 ) 是 企 業 中 一 個 提 供 資 訊 科 技 能 力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apability) 以協助企業資訊整合與分享的綜合基礎
【 21】。從企業系統的角度來看,它更是企業資訊科技能力的根 本,與其它如人力資源、財務會計、 研發製造等能力的角色同等 重要 【 26】 。 而資訊科技基礎建設的組成要素包括硬體平台、
基礎軟體平台、 通訊科技、中介軟體,以及其它一些處理資訊的 應用與機制【 28】。Applegate等【 14】認為總結而言,資訊科技 基礎建設的組成要素就是技術平台, 以及其上的應用系統與可取 得的技術服務。
技 術 平 台 包 括 計 算 設 施 與 通 訊 設 施 , 以 及 軟 體 共 同 開 發 環 境,分別支援企業最基本的電腦作業、溝通與資料儲存、資訊系 統的開發與設計等。 其上的應用系統與可取得的技術服務包括了 企業內外部整體的企業資訊系統,以及可能提供企業資訊系統服 務的供應商或委外廠商。
另一方面,何謂資訊科技基礎建設的資訊科技能力呢?
Weill【 29】認為所謂資訊科技基礎建設所擁有的資訊科技能 力並不是單指資訊科技 ,它應可分為科技面與管理面,因為科技 面能力只提供企業底層運算、溝通 、網路所需的軟硬體設備與系 統,而加入了管理面能力, 如企業政策、 人力資源、作業流程等 的配合才足以提供企業上層所需的各種服務。此外 ,除了科技面 與管理面的構面外,Broadbent等【 17】則認為資訊科技能力還應 包括資訊科技在企業中的深度( reach)與廣度( range)範圍,深 度代表著資訊科技能力所連接的層次, 如人員、部 門、顧客 、供
應商等 。廣度代表著資訊科技能力所提供的服務 ,如訊息溝通、
資訊存取、交易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