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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素養「能力」的意義

在文檔中 第一節 資訊素養的意義 (頁 63-68)

國內外有關能力及能力標準之研究極多,能力是極為普遍的一個名 詞,通常表示個人具有某方面的才能,一般說來,「能力」(competence)、

「能力」(competencies)、「有能力的行為」(competent behavior)或「有能 力的人」(competent person),這些名詞也可以說成是「才能」(ability)、「資 格」(qualification)、「技能」(skill)、「效用」(effectiveness)、或「表現」

(performance)等,例如韋式字典中將 competence 定義成「適能或才能」

(fitness or ability),其同意字則有「經營能力」(capability)、「容量」

(capacity)、「效率」(efficiency)、「精通」(proficiency)與「技能」(skill)

等。本節將文獻探討所得有關能力的意義分別陳述如表 2-5-1。「能力」的 意義相關解釋與闡述極多,最廣泛的意義如聽、說、讀、寫、動作、反應 等,至於狹義的意義則是專精於工作上某一任務。相關探討可供資訊網路 與通訊科技(ICT)教育中資訊素養「能力」培養之參考。

表2-5-1 能力之定義彙整表 習能力(learning ability)3. 機械能力(mechanical ability)4. 心 智能力(mental ability)。

黃政傑 1985

表2-5-1 能力之定義彙整表 (續)

提出者 年代 定義

Weinert 1999

能力(competencies)有許多不同的意義:1.所有表現於外的才

針對國外對有關能力(competence)的定義詮釋,彙整如下:

一、美國SCANS 進一步詮釋,能力(competence)係指:1.從 事工作時,個人所需具備的知識、技能、態度、經驗及 重要價值觀、理解力等行為特質而言。2.成功地執行某一 任務(Task),並且達到所要求的水準所需的知識、技能或 態度。而工作必備能力之內涵則包括:1.一般職業技能 (general occupational competencies)2.特殊職業技能 (specific occupational competencies)3.職業能力

(occupational competency)4.職業適應能力(occupational adjustment competency)5.社交能力(social competency)。

二、澳洲Regency Institute of TAFE (1999)認為能力有知識

表2-5-1 能力之定義彙整表 (續)

提出者 年代 定義

田振榮等 2001 2002

五、加拿大魁北克省發展的「能力標準模式」(the competency standard model, 2000)指出,能力是建立在社會的情意行 為social-affective),認知(cognitive)、心理

(psychological)、知覺(sensorial)和機動能力(mobile abilities)和允許一個人能適切的扮演一種角色(role)、職 務(function)、工作活動(activity)、任務(task)。

六、阿根廷(Argentina)在「federal advisory on culture and education」認為能力是可驗證和可評鑑並建立在人際關 係、價值、知識和技能,以求在實際在工作中有良好的 行為表現。

七、澳洲認為能力是一個專業的行為表現所必需要特性,包 含知識(knowledge)、態度(attitudes)、價值(values)和技能 (skills)等特性的複合體,同時也是任務(task)在已決定的 工作所必須要的行為表現。廣泛的能力,它合併相關的 特性和任務,准許各種有意義活動同時進行,也考慮到 工作地點的脈胳和文化。它容許我們加入倫理學(ethics) 和價值(values)當作是行為表現的專業能力要素

(elements of competence performance)。

八、英國國家職業資格委員會(National Council for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NCVQ 提出能力被確定是透過能力要素 (elements of competence)(工人有能力把工作完成)、行為 表現規準(performance criteria)(品質的定義),應用的領域 (the field of application)和需要的知識(the required

knowledge)。其五個能力等級(level)可從自我學習的程度 (degree of autonomy)、變化性(variability)、資源責任 (resource responsibility)、基本知識的應用(the application of basic knowledge)、廣闊和可達到的能力(abilities)和技 能(skills)、工作環境轉移的監督管理(the supervision of others' work and the transferability from one working environment to another)等來鑑定。

資料來源:研究者彙整

儘管能力的相關名詞許多,且定義不一,但能力一直被認為是一種認 知的、學習的、行為的、特定表現。美國secretary's commission on adopting necessary skills (SCANS)定義之基礎技能與工作必備能力(五項基礎能力所 組成)為例,三項基礎技能包括基本技能、思考技能及個人特質,強調聽、

說、讀、寫算、數學能力、創造思考、決策能力、學習如何學習等,以及 負責、自我尊重、社交、自我管理等個人特質,屬於「ability」之意義,

可說是「直接影響活動的個人知識經驗、性格、價值觀念與心理特徵」。

而工作必備能力包含資源、人際、資訊、系統、科技等五向度,強調適應 社會變遷、能力導向與統整的新工作能力,屬於「competence」之意義,

亦「執行任務或從事某一工作時,所需具備的知識、情意與技能等實際表 現的行為」。因此能力定義雖有不同,然大都不脫離「ability」與「competence」

二種涵義。

綜合上述本研究認為資訊網路與通訊科技(ICT)教育中資訊素養的

「能力」(competence)係指個人在資訊網路與通訊科技教育過程中完成某 一項工作或動作時,表現在認知、情意及技能方面熟練的行為特質。

在文檔中 第一節 資訊素養的意義 (頁 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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