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研究樣本背景分析
本研究以臺東縣地區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為研究對象,使用問卷調查法來 蒐集所需資料。研究者以98學年度臺東地區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為母群體,
進行問卷調查。依據98學年度臺東縣教育處資料統計全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 數為1874人。總計發出問卷653份,共回收有效問卷653份,回收堪用率99.36%。
根據回收問卷的資料進行統計分析,可以初步了解填答者的背景現況,問卷調 查所得的基本資料分布情形如表(表4-1-1),背景變項分布情形茲說明如下:
(一)填答者的性別:男性教師 265 人(佔 41.7%);
女性教師 370 人(佔 58.3%)。
(二)填答者的年齡:(1)8-29y 115人(佔18.1%);
(2)30-34y 145人(佔22.8%);
(3)35-39y 133人(佔20.9%);
(4)40-44y 98人(佔15.4%);
(5)45-49y 73人(佔11.5%);
(6)50-54y 48人(佔7.6%);
(7)55 y以上23人(佔3.6%)。
(三)填答者擔任的職務:校長44人(佔6.9%);
主任84人(佔13.2%);
組長127人(佔20.0%);
教師380人(佔59.8%)。
(四)填答者的教學年資:5年以下有150人(佔23.6%);
6-10年有184人(佔29.0%);
11-15年有100人(佔15.7%);
16-20年有94人(佔14.8%);
21-25年有49人(佔7.7%);
26年以上有58人(佔9.1%)。
(五)填答者的教育程度:專科6人(佔0.9%);
大學448人(佔70.6%);
碩士以上181人(佔28.5%)。
(六)填答者任教地區:市區學校有184人(佔29.0%);
偏遠地區學校有417人(佔65.7%);
離島地區學校有34人(佔5.4%)。
(七)填答者學校規模:6班以下的有322人(佔50.7%);
7-12班的有122人(佔19.2%);
12班以上的有191人(佔30.1%)。
(八)填答者學校有無設立資優班:有設資優班的有65人(佔10.2%);
無設資優班的有570人(佔89.8%)。
(九)填答者是否具有資優教師證書:有資優教師證書者有19人(佔3.0%);
無資優教師證書者有616人(佔97.0%)。
表 4-1-1 研究樣本個人、環境背景變項分布一覽表
類別 組別 人數 百分比% 累計%
性別 男性
265 41.7 41.7
女性
370 58.3 58.3
年齡
18-29y 115 18.1 18.1
30-34y 145 22.8 40.9
35-39y 133 20.9 61.9
40-44y 98 15.4 77.3
45-49y 73 11.5 88.8
50-54y 48 7.6 96.4
55y 以上 23 3.6 100.0
學校規模
6 班 322 50.7 50.7
6 班至 12 班 122 19.2 69.9
12 班以上 191 30.1 100
職務 校長
44 6.9 6.9
主任
84 13.2 20.2
組長(含導師兼組長)
127 20.0 40.2
教師
380 59.8 100.0
教育程度 專科
6 .9 9
大學
448 70.6 71.5
碩士以上
181 28.5 100
表 4-1-1 研究樣本個人、環境背景變項分布一覽表(續)
類別 組別 人數 百分比% 累計%
教學年資
5 年以下 150 23.6 23.6
6-10 年 184 29.0 52.6
11-15 年 100 15.7 68.3
16-20 年 94 14.8 83.1
21-25 年 49 7.7 90.9
26 年以上 58 9.1 100
服務地區 市區學校
184 29.0 29.0
偏遠地區學校
417 65.7 94.6
離島地區學校
34 5.4 100
學校有無 資優班
有
65 10.2 10.2
無
570 89.8 100
是否具有 資優證書
有
19 3.0 3.0
無
616 97.0 100
第二節 臺東縣校長、教師對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現況認知、支持度、
可執行度情形之現況分析
一、臺東縣校長、教師對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認知情形、支持態度及可執行程 度之現況
本節主要在探討臺東縣校長、教師對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現況認知情形、
支持態度及可執行程度之實際情形。由於本研究係以九個向度來蒐集所需資料,因 此將就各向度填答分布情形加以分析敘述,並以平均數、標準差、百分比等統計 方法加以說明。
問卷題目共七十二題,分三個部分:第A1題至第A15題為臺東縣實施資優教 育現況認知部分;第B1題至第B17題為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支持度情形部分;第
C1題至第C14題、第D1題至第D6題、第E1題至第E16題、第F1題至第F4題為台
東縣實施資優教育可執行度情形部分。根據問卷調查所得資料統計分析(表4-2-1、)可知:
(一)在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現況認知部分
各向度得分平均數介於2.01分至2.83分之間,得分平均數最高向度為「資優 設置學校認知情形」,最低向度為「資優教育辦理認知情形」。各向度分布情 形,依序為「資優設置學校認知情形」向度,其次為「資優鑑定標準認知情形」、
最後為「資優教育辦理認知情形」。在各題的得分平均數中,得分最高的前兩 名分別是第A10題:「臺東縣設有藝術才能資優班(如音樂班、美術班)」;第A11 題:「臺東縣設有藝術才能資優班的學校(如新生國中、寶桑國中、馬蘭國小 等)」。得分最低的兩名分別是第A7題,「臺東縣辦理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 鑑定通過標準規定和辦法」;第A12題「臺東縣辦理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計畫」。
可見本縣藝術才能班的辦理學校及成效是備本縣校長及教師所認同的,並廣為人知。而 本縣辦理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及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之規定及辦法,並 未落實宣導,臺東縣校長、教師對上述兩項資優教育辦理計畫,是多數人所陌 生的教育政策,是臺東縣校長、教師較不足的資優教育知能。
(二)在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支持度情形部分
各向度得分平均數介於2.67分至2.90分之間,得分平均數最高向度為「資優 學生鑑定內涵支持情形」,最低向度為「資優教育行政推動支持情形」。各向 度分布情形依序為「資優學生鑑定內涵支持情形」、「資優教育行政推動支持 情形」等向度。在各題的得分平均數中,得分最高的前兩名分別是第B3題:「在 您學校支持學生參加臺東縣之資優學生鑑定」;第B8題「臺東縣尚未辦理之資 優生鑑定項目要積極辦理」。至於第B13題「臺東縣現有藝術才能資優班的學校 量適宜」、第B14題「臺東縣辦理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計畫適宜」則較不獲臺東 縣校長、教師的認同與支持。可見臺東縣藝術才能資優班確有增設之必要,以 符合需求。臺東縣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推廣不夠,以致不被認同,甚至於申請 辦理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計畫之學校,也因審查制度的缺陷而導致被退件,因 而喪失辦理的熱忱,進而不支持該項資優教育方案計畫。
(三)在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可執行度情形部分
各向度得分平均數介於2.25分至2.68分之間,得分平均數最高向度為「學生 輔導可執行程度」,最低向度為「行政組織與經費設備可執行程度情形」。各 向度所呈現臺東縣校長、教師對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現況之可執行程度情形 上,依序為「學生輔導可執行程度」、「師資專業可執行程度」、「課程與教 學可執行程度」,最後是「行政組織與經費設備可執行程度情形」。
在各題的得分平均數均達到2.25分以上,第C3、D5、F1、F2、F3、F4題得 分平均數均達2.60分以上,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分別是第F1題:「學校能蒐集資優
生資料並有效彙整保管與分析,提供有關教師參考」;第F3題「學校能提供資 優生關於生活輔導之需求」;第F2題「學校能提供資優生關於學習困擾之輔導」,
顯示臺東縣校長、教師對於資優生生活輔導與學習困擾上皆具有教育人員專業 性,較能勝任。至於第C13題「學校設有完整的資優教育空間、設備,並妥善運 用」、第C12題「學校設有相關經費配合辦理資優教育」;第C14題「資優教學 設備設有專人管理」,臺東縣校長、教師則認為在實施資優教育之行政組織與 經費設備上是非常缺乏的,在整個教育資源上分配是不足的,因普通教育經費 佔大部分,無固定之資優教育經費預算編列以至於無法滿足資優教育上的需 求,其可執行度偏低。可見臺東縣資優教育經費預算有其固定編列之必要,以 符合需求。
表 4-2-1 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認知情形、支持態度及可執行程度之現況整體情形 分析
向度 題號 題目內容 平均數 標準差
資優鑑定標 準認知情形
A1
臺東縣辦理資優學生鑑定及流程2.14 .82 A2
特殊教育法中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內涵2.11 .81 A3
特殊教育法中資賦優異類別區分為六類2.17 .87 A4
臺東縣辦理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工作2.21 .84 A5
臺東縣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工作2.18 .82 A6
臺東縣辦理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2.18 .84 A7
臺東縣辦理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通過標準規定和辦法
2.06 .77
A8
臺東縣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通過 標準規定和辦法2.06 .80
A9
臺東縣辦理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通過標準 規定和辦法2.14 .82
資優設置學 校認知情形
A10
臺東縣設有藝術才能資優班(如音樂班、美術班)2.83 .83 A11
臺東縣設有藝術才能資優班的學校(如新生國中、寶桑國中、馬蘭國小等)
2.81 .86
表 4-2-1 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認知情形、支持態度及可執行程度之現況整體情形
表 4-2-1 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認知情形、支持態度及可執行程度之現況整體情形 分析(續)
向度 題號 題目內容 平均數 標準差
行政組織與 經費設備 可執行程度
情形
C1
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下組成資賦優異工作推 動小組,並發揮功能2.59 .74
C2
學校設有辦理資賦優異教育工作辦法或計畫2.54 .78 C3
學校召開正式會議,討論資優教育問題2.62 .83 C4
學校各處室支援資優教育活動工作執掌清楚,分工良好
2.50 .79
C5
學校擬有資優資源共享辦法2.49 .82 C6
學校有依資優資源辦法內容逐步推動2.48 .80 C7
學校有辦理資優教育活動2.43 .81 C8
學校訂有資優教育發展計畫2.43 .78 C9
學校有辦理資優教育相關演講2.44 .81 C10
學校有提供資優教育相關資訊2.55 .79 C11
學校有提供資優親職教育服務2.49 .81 C12
學校設有相關經費配合辦理資優教育2.30 .80 C13
學校設有完整的資優教育空間、設備,並妥善運用
2.26 .80
C14
資優教學設備設有專人管理2.30 .84
師資專業可執行程度
D1
學校組織成員中有部份教師具備資優師資資格2.41 .86 D2
學校教師積極主動參與資優教育相關研習2.54 .77 D3
學校教師對資優教育工作態度積極認真2.54 .75 D4
學校教師普遍具有資優教育專業知能,具教學與輔導之能力
2.40 .74
D5
學校鼓勵教師修習有關資優教育學分與課程2.63 .79
D6
學校重視資優教育教師合格率2.37 .81
表 4-2-1 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認知情形、支持態度及可執行程度之現況整體情形
表 4-2-2 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認知情形、支持態度及可執行程度之向度分析
向度 人數 平均數(累計) 標準差 資優教育
認知情形
資優鑑定標準認知情形
635 19.26 6.29
資優設置學校認知情形635 5.64 1.61
資優教育辦理認知情形635 8.64 2.87
整體情形
635 33.54 9.76
資優教育 支持態度
資優學生鑑定內涵支持情形
635 25.08 .36
資優教育行政推動支持情形
635 21.72 3.32
整體情形
635 46.80 6.48
資優教育 可執行程度
行政組織與經費設備可執行程度情形
635 34.43 9.50
師資專業可執行程度635 14.90 4.04
課程與教學可執行程度635 39.35 10.55
學生輔導可執行程度635 10.67 2.72
整體情形
635 99.34 24.25
(一)「資優鑑定標準認知情形」向度分析
本向度探討臺東縣校長、教師對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認知情形之資優鑑定 標準認知情形。根據問卷調查所得資料分析(表4-2-3 )可知,本向度各題平均得 分介於2.05分與2.21分之間。臺東縣校長、教師對資優鑑定標準認知依序為,「特 殊教育法中資賦優異類別區分為六類」、「臺東縣辦理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
本向度探討臺東縣校長、教師對臺東縣實施資優教育認知情形之資優鑑定 標準認知情形。根據問卷調查所得資料分析(表4-2-3 )可知,本向度各題平均得 分介於2.05分與2.21分之間。臺東縣校長、教師對資優鑑定標準認知依序為,「特 殊教育法中資賦優異類別區分為六類」、「臺東縣辦理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