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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資料分析方法

壹、衡量方法

本 研 究 之 指 標 量 表 預 先 進 行 前 測 做 信 度 分 析 及 因 素 分 析 , 再 透 過 KMO(Kaiser-Meyer-Olkin)取樣適切性量數與 Bartlett 的球型檢定,判別題項間是否適合 進行因素分析(如表 3-3)之後進行問卷普查。該問卷採用 Likert 五分尺度法來衡量,從 鐵工局員工個人認知對於問卷指標重視程度,由「非常不重要」至「非常重要」依序給 予1–5 分,分數越高表示對於衡量指標重視程度越高。

表 3-3 KMO 統計量數之判斷準則

KMO值 因素分析的適切性

0.90以上 極佳的(Perfect)

0.80~0.90 良好的(Meritorious)

0.70~0.80 適中的(Middling)

0.60~0.70 普通的(Mediocre)

0.50~0.60 欠佳的(Miserable)

0.50以下 有法接受的(Unacceptable)

資料來源:吳明隆與涂金堂,2006:818。

貳、分析方法及說明

本研究根據研究目的、研究架構與研究假設,對所蒐集的資料,使用SPSS 12 版(中 文版)電腦統計軟體進行統計分析,玆敘述如下:

一、敘述性統計分析(Descriptive Statistics Analysis)

分析鐵工局受訪員工之工作性質、職務、服務年資、教育程度、年齡及性別等六項 變數之基本資料。主要目的是將蒐集得來的數字加以整理、分析,以了解各變項的次數 分配與百分比狀況,同時藉由描述性統計方法計算出各變項的平均數與標準差。本問卷 之題項為 Likert 5 等份量表,經過編碼量化後,計算各項之平均數及標準差,以平均數 代表一般人對於該項的看法,亦可將不同層面之受訪者,利用平均數做一比較,平均數 愈高代表該屬性較為受訪者所重視。而標準差則視為評量回收的受訪者對於該問題之一 致性指標,標準差愈小,表示受訪者對於該問項有較一致的看法。

二、信度分析(Reliability Analysis)

簡茂發(1984:323-333)指出在社會與行為科學研究中,所蒐集資料的可靠性與正確 性的問題,其關鍵在於測量或調查工具的信度(reliability)與效度(validity),信度與效 度是優良測量工具必備的條件;信度即可靠性,係指測量結果的一致性或穩定性,而效 度即正確性。吳統雄也曾預期「分析信度與效度」(或至少是分析信度)會成為調查研 究程序中不可或缺的步驟,而報告「信度與效度」(或至少是報告信度)也會是正式調 查研究報告中必備的一節(吳統雄,1984:134-162)。

信度是指一個測量工具包含變動誤差的程度,亦即在任何一次測量中,觀察值之間 所呈現的不一致(潘明宏與陳志瑋譯,2001:209)。所以信度係指同一受訪者,重複測量 同一份問卷的結果是否具有一致性(Consistency),其目的是為了檢測量表穩定(Stable)

與否。研究結果是否可信,深受問卷設計之品質優劣影響,為了測度問卷的可靠性,常 用的判斷方式為計算量表之「信度」。信度又區分為下列數種類型:(一)、重測信度

(Test-retest Reliability):指採用同一個測驗在不同時間重複測量相同的一群受試者兩

次,再根據兩次分數求得的相關,稱為重測信度係數。(二)、複本信度(Alternate-form Reliability):採用複本方法所估計的信度,因為實施複本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在同一 時間連續施測,稱為等值係數;另一為間隔一段時間施測,稱為穩定等值係數。(三)、 內部一致性信度:只根據一次測量結果所估計的信度,例如折半信度(Split-half Reliability)、由 Kuder-Richardson 信度修正成的 Cronbach’s α Coefficient。本研究採用最 普遍的量測類型Cronbach’s α 係數(以下說明以簡稱 α 值表示),作為信度衡量的指標。

吳統雄(1990)一方面根據相關係數及變異數分析的理論,一方面參考相關文獻,

建議以表 3-4 斟酌可信程度的參考範圍作為系統預設值。為使本研究之研究結果具有 高可信度,乃將α值之下限訂為0.5。

表 3-4 可信度高低參考標準

α值範圍 可靠性

α<0.3 不可信

0.3 α<0.4≦ 初步的研究,勉強可信 0.4 α<0.5≦ 尚可信

0.5 α<0.7≦ 很可信(最常見的信度範圍)

0.7 α<0.9≦ 很可信(次常見的信度範圍)

α 0.9≧ 十分可信

三、效度(validity)

簡茂發(1984:333)指出效度是測驗或其他測量工具確能測出其所欲測特質或功能之 程度。所以效度是指測驗分數的正確性。易言之,就是指一個測驗能夠測量到它所想要 測量的心理特質的程度。一個測驗的效度越高,即表示測驗的結果越能顯現其所欲測量 對象的真正特徵。內容效度是指測驗內容的代表性或取樣的適切性(吳明隆與涂金堂,

2006:811),即應包括被衡量之建構層面的項目,問卷的內容係以理論為基礎,參考以 往學者之類似問卷的內容加以修訂,並與實務或學術專家討論過,即可認為具有相當的 內容效度。

行為及社會科學研究領域中,在建構效度的考驗上,最常為研究者及學者使用的方 法即為「因素分析」。本研究問卷即採用因素分析內容效度方法,問卷中有之衡量項目,

或植基於相關文獻之理論基礎,或參考學者專家之看法或使用過之衡量項目,因此本研 究所使用之問卷,應具有相當程度的內容效度,能符合衡量工具效度之要求。

四、因素分析(Factor Analysis)

(一)因素分析基本概念

因素分析法(Factor analysis)是 20 世紀初期在心理學領域所發展出來的一種多變量 統計的技術,最初應用的範圍偏重於有關人類行為的研究,以後逐漸擴及於社會學、氣 象學、政治學、藥學、地理學及管理學的領域。黃光國(1984:833) 指出因素分析是近 年來行為及社會科學的研究中,經常為人用以整理資料的一種統計方法。因素分析是一 種互依分析的技術,它包括了許多縮減空間(或構面)的技術,其主要目的在以較少的 維數(number of dimensions,即構面的數目)來表示原先資料結構,而又能保存住原有 資料結構所提供的大部分資訊(黃俊英,1995:203)。簡言之,因素分析的統計原理是 要縮減變項的維度,亦即要從眾多相關變項中抽取若干共同的因素,簡化複雜的變項關 係(石計生等,2003:318)。

邱皓政(2000)指出因素分析發展的最初目的,是在簡化一群龐雜的測量,藉此找 出可能存在於觀察變項後的因素結構,使之更為明確,增加理解度,其功能有三:1、

因素分析能夠協助研究者進行效度的驗證。2、因素分析可以協助研究者簡化測量的內 容,將複雜的共變結構予以簡化,使得許多有相似概念的變項,透過數學的轉換,簡化 成幾個特定的同質性類別。3、因素分析可以用來協助測驗編製,進行項目分析,檢驗 試題之優劣。本研究問卷實施因素分析流程如圖3-2。

圖 3-2 問卷實施因素分析流程

資料來源:李育慶,2005:30

(二)因素分析的流程

因素分析最基本的運算程序是:建立互相矩陣、萃取共同因子、與轉動因素的位置 (石計生等,2003:318-321)。惟若要進一步細分之,因素分析的流程包括研究問題、研 究設計、因素模式、因素萃取、因素數目的決定、因素轉軸及因素命名等七個步驟。茲 說明如下:

1、研究問題

這是因素分析的起點,研究者首先要確定因素分析所要探討的問題究竟是探索性的 或是驗證性的問題。

2、研究設計

研究問題確定之後,研究者需要進行因素分析的設計。包括三項基本的決定:(1)

問卷設計

問卷資料前測

整體信度分析

KMO&球形檢定

題項增減

正式問卷 各構面檢定及

驗證 各構面信度分析

題項刪減 因素分析 效度分析 KMO&球形檢定

整體信度分析

Cronbach's α

變數間或受測者間的相關:要確定因素分析所要計算的到底是變數間的相關或是受測者 間的相關?如果是要求得變數間的基本關係,這是R 因素分析,是最常見的因素分析;

如果是要把相似的受測者找出來集合成群,這是Q 因素分析。本研究是要探求出平衡計 分卡四大構面的指標,因此為R 因素分析。(2)變數選擇和衡量問題:要回答若干問題,

諸如:應包括什麼變數?應包括多少變數?變數如何衡量(計量的或非計量的衡量)?

(3)樣本大小:a、因素分析要有可靠的結果,受試樣本數要比量表題項數還多。如 果研究主要目的在找出變項群中涵括何種因素,樣本數要盡量大,才能確保因素分析結 果的可靠性(吳明隆、涂金堂,2006:817)。

3、因素模式

因素模式有好多種,最常用的成分分析(component analysis)和共同因素分析

(common factor analysis)兩種。因素模式的選擇視分析人員的目的如何而定。如果主 要目的在以最少數目的因素來彙總最多的原始資訊(變異數)以供預測之用,宜利用成 分模式。相反的,如果主要目的在找出不容易辨認的潛在構念或構面,則宜利用共同因 素分析。

4、因素萃取

在選定因素模式之後,還必須決定如何把共同因素萃取出來。吳明隆(2003)因素 分 析 在 決 定 因 素 萃 取 的 方 法 有 : 主 成 份 分 析 法(Principal components) 、 主 軸 法 (Principal-axis factoring)、最大概似法(Maximum likelihood)等,其中以主成份分析法最為 常見。主成份分析法,是以線性方程式將所有變項加以合併,計算所有變項共同解釋的 變異量,該線性組合稱為主要成份。

5、因數數目

利用萃取因素的方法萃取未轉軸的原始因素,並初步決定共同因素的數目。決定共 同因素數目的基本原則是以較少的因素來解釋較多的總變異數。因素數量考量與挑選標 準,常用的準則有二種:一是學者Kaiser 所提的準則標準:Kaiser 法;二為 Cattell(1966)

所提倡的特徵值圖形的陡坡考驗(Scree Test),此圖根據最初抽取因素所能解釋的變異

量高低繪製而成。(Kaiser, 1974)Kaiser 認為共同因素對總共同性之貢獻必須大於一個 以上行為變數之總變異,因此,保留特徵值大於1 的因素,將特徵值不足 1 的因素予以 刪除。

6、因素轉軸

由於因素分析之初步結果很難直接加以解釋,尤其當某些變數同時在好幾個因素都 有相當程度之負荷量時。為了使各因素的意義更為清晰和明顯,常須將因素軸加以適當 的旋轉。主要目的在使每一個變數只歸屬於一個或少數幾個因素,不但可使因素所代表

由於因素分析之初步結果很難直接加以解釋,尤其當某些變數同時在好幾個因素都 有相當程度之負荷量時。為了使各因素的意義更為清晰和明顯,常須將因素軸加以適當 的旋轉。主要目的在使每一個變數只歸屬於一個或少數幾個因素,不但可使因素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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