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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材料與方法

第五節 資料收集

本研究除了身體檢查項目以外,其他所有資料之收集皆採用 問卷 訪問。

一、 身體檢查項目

(1) 體位:身高、體重

(2) 體型:腰圍、臀圍、上臂圍、肩胛骨/三頭肌皮下脂肪厚度

(3) 骨質密度、全身體組成

(4) 血壓、收集腳指甲樣品、肺功能

(5) 血液臨床生化測定( Ac ,lipids,uric acids,CRP,creatinine,

GOT,GPT,澱粉酶)、血液全套血球計數(CBC)、尿液礦物 質(Na,K,Ca,Mg,P,Creatinine)

(6) 體適能:捏力、握力、坐姿體前彎 二、 面皰問卷與分類

本問卷(附錄一)委託台大醫院皮膚科戴仰霞醫師設計,適用於「非 皮膚科醫師」之訪員進行面皰之調查。本調查的對象為台灣地區國中 學生,調查的方式為觀察男、女性在臉部不同部位(額頭、雙頰、鼻與

下巴)的面皰分佈狀況,並且根據臨床的面皰分類方式將病灶分為未發

炎與發炎兩種;未發炎面皰包括白頭與黑頭粉刺兩種,發炎面皰則為 紅腫丘疹和膿皰。為了方便訪察員快速記錄,臉部各區塊依據面皰數 目記載為三種等級—「0 顆、1 至 8 顆、8 顆以上」,當受試者之面皰 病變數目小於等於八顆時,請訪員直接寫下面皰病變之數目,若受試

者之面皰病變大於八顆,為了避免引發該學生情緒之不滿,所以請訪 員直接以「L」取代面皰病變數目。

在分析台灣地區國中生面皰盛行率之現況時,我們以臉部此 三區 塊之面皰數目總和定義全臉之面皰嚴重度,當受試者無患有任何面皰 病變,我們歸類為「全臉三區皆無」;「全臉三區皆有」表示額頭、

雙頰、鼻與下巴皆患有面皰病變;「儘有額頭有」則是受試者儘在額 頭患有面皰病變,但是在雙頰、鼻與下巴兩處皆無面皰病變之發生;

「儘有額頭無」表示受試者在雙頰、鼻與下巴都呈現面皰病變,額頭 是惟一無面皰病變之處;當受試者的臉部只有雙頰出現面皰病變,但 是額頭、鼻與下巴皆無任何面皰病變,我們定義為「僅在雙頰有」患 有面皰,然而當受試者之額頭、鼻與下巴都患有面皰病變,儘有額頭 區域無出現面皰,我們將其歸類為「僅在雙頰無」患有面皰;最後,

若受試者之面皰位於鼻與下巴,可是額頭、雙頰皆無產生面皰病變,

該受試者屬於「僅在鼻與下巴有」患有面皰之分類,但是當受試者之 面皰同時分散在額頭、雙頰兩區,儘有鼻與下巴無病變發生,我們定 義此受試者為「僅在鼻與下巴無」患有面皰。

本篇研究第二個目的是了解面皰病變與飲食型態之相關性。我 們 根 據 具 有 公 信 力 之 美 國 人 體 健 康 藥 物 與 食 物 管 理 局 在 2005 年 所發佈之「面皰治療之藥物手則(IGA)160」,訂定面皰嚴重性分級,

但是為了以減縮維度回歸進行分析,我們將 IGA 之級數從原本之 五級延伸至七級 (表六):當受試者臉部儘患有未發炎性面皰(黑頭 粉刺與白頭粉刺)之狀況下,我們歸類受試者為第一級、第二級、

第三級、第四級,其受試者之面皰症狀依序分別為無患有面皰、一 到三顆、四到二十四顆但任一臉區皆小於或等於八顆、任一臉區患 有八顆以上;當受試者臉部患有發炎性面皰病變(丘疹與膿疱),

我們將此群受試者歸類至第五級至第七級,第五級、第六級、第七 級分別為患有一至三顆、四到二十四顆、任一臉區患有八顆以上之 發炎性面皰。

三、 飲食頻率問卷

本研究以 2010 年國中營養調查之飲食頻率問卷收集學生飲食頻 率(附 錄 二 )。 飲 食 問 卷 涵 蓋 52 種 食 品 項 目 如 表 二 十 六 所 示 (表 二 十 六、國中男、女學生 52 種食物飲食頻率之比較),我們依照減縮維度 回 歸 分 析 所 得 之 因 素 荷 量 值 與 食 品 之 相 似 性 進 行 食 物 項 目 之 合 併 成 34 項;每位個案接受經過訓練之受訪員之訪問,回答食品攝取頻率。

第六節 面皰之可能危險因子

為了瞭解面皰與飲食型態之相關性,我們根據前人文獻找出 影響 面皰發展之干擾因子,以進行面皰與飲食型態之相關性研究之校正。

一、 青春期發展階段

以青春期發展量表請見附錄三評估國中學生之青春期發展階 段。

在男生的部份,詢問其身高之成長、腋毛與體毛生長情況、粉刺和面 皰等皮膚之改變、聲音低沉、臉上鬍鬚之發展狀況;女生的部份,除 了詢問其身高之成長、腋毛與體毛生長情況、粉刺和面皰等皮膚之改 變,也訪問乳房變大與經期是否開始。根據 Carskadon MA161等人之青 春期發展階段分類,每個選項都有一個分數:尚未開始、剛開始、已 確定在進行、已完成、不知道或拒答此六個選項分別為一分、兩分、

三分、四分、零分。女性有初經得四分、沒有初經得一分。計算所有 題目之總分,在男生方面,總分三分、四或五分(但無任何一題得到三 分)、六到八分(但無任何一題得到四分)、九到十一分、十二分依序代 表著未進入青春期、青春期前期、青春期中期、青春期後期、青春期 結束;在女生方面,總分三分、三分且無初經、四分且無初經、小於 等於七分且有初經、八分且有初經分別表示未進入青春期、青春期前 期、青春期中期、青春期後期、青春期結束。

二、 肥胖程度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頒布之「兒童與青少年肥胖定義指標」請 見附 錄四 ,以身體質量指數 (BMI) 定義男、女性在十二歲至十五歲之過 重、肥胖與正常範圍,每一個性別、年齡層有不同之切點。例如:男 生部份:十一歲之 BMI 介於 15.8 至 21.0 為正常範圍,若 BMI 大

於等於 21 為過重,當 BMI 大於等於 23.5 為肥胖;在女生部分,十 一歲之 BMI 介於 15.8 至 20.9 為正常範圍,若 BMI 大於等於 20.9 為過重,當 BMI 大於等於 23.1 為肥胖。

三、 心理沮喪程度

簡式健康量表162請見附錄五,該量表由臺大李明濱教授等人所發 展,主要為精神症狀之篩檢表,目的在於能短時間瞭解個人之心理照 護需求。 此量表內有五個提問:

第一題為「睡眠困難,譬如難以入睡、易醒或早醒」

第二題為「緊張不安」

第三題為「覺得容易苦惱或動怒」

第四題為「感覺憂鬱、心情低落」

第五題為「覺得比不上別人」

每一題都有五個選擇項目:「完全沒有」、「輕微」、「中 等程 度」、「厲害」、「非常厲害」,每個選項有一個得分,將一到五題 分數之加總進行心理沮喪程度之分類。

四、 吸煙

以問卷(附錄六)訪問受訪者目前是否「曾經抽過菸」,或是「有抽 菸的習慣」以及其抽菸的頻率,我們將「沒有抽過菸」、「有,只嘗 試過一二次而已」或是「已戒菸者」歸類為「無吸菸者」,「偶爾抽 菸」與「天天抽菸」者歸類為「有抽菸者」。

五、 飲酒

以問卷(附錄六)收集受訪者飲酒或是飲用含有酒精性飲料(例如保 力達 B) 之習慣,我們將「沒有」飲酒或是飲用含有酒精性飲料之習

慣者歸類為「無飲酒者」,若受試者寫出其飲酒頻率,我們將此類受試

者歸類為「飲酒者」,並且去除以「不知道」、「拒答」回覆之受試者,

以利後續統計。

六、 嘗試減重

我們認為當學生嘗試減重時,可能改變其飲食習慣,或是因 為不 滿意自己的體重而促使心理受到影響,因此我們採用嘗試減重問卷之

題目(附錄七):「請問您最近半年(或六個月),是否有嘗試減輕體 重(包括飲食、運動、藥物等方式)?」,回答項目有四種:「有」、

「沒有」、「不知道」、「拒答」。

七、 運動與流汗

利用問卷(附錄八)訪問學生「每星期做幾次會讓你明顯流汗、呼吸 和心跳明顯增加的運動或活動」,回覆項目有「平均每週少於一次」、「平 均每週約一次」、「平均每週二到三次」、「平均每週四到六次」、「平均 每週七次以上」。

八、 防曬

問 卷 訪 問 受 試 者 過 去 兩 週 皮 膚 照 射 陽 光 之 情 況 與 時 間 請 見 附 錄 九:第一題「請問您有沒有曝曬到戶外陽光?有的話,多久一次?」;

回答選項有五個,分別是「有,每周__次」、「有,每天__次」、「不 知道」、「拒答」、「沒有」。第二題「請問您在戶外陽光下採取的 防曬措施有什麼?」,可複選以下五個選項

(1)皮膚直接曝曬,沒有防曬措施

(2)冬季時平常穿著的長袖衣物(夏季時為防曬而穿戴的長袖衣 物、袖套)

(3)戴帽

(4)撐陽傘

(5)用防曬油/防曬乳或是有防曬功能的保養品、化妝品(乳液、

粉底、粉餅等)、隔離霜等產品

(N)N(表示不知道)

(R)R(表示拒答)

根 據 兩 題 的 答 案 , 當 受 試 者 有 曝 曬 到 戶 外 陽 光 且 有 使 用 防 曬 措

施,我們將其歸類至「有防曬者」,但若受試者有曝曬到戶外陽光且以

皮膚直接曝曬,我們將其分類至「無防曬者」。

九、 上下腹部疼痛頻率

我們以功能性消化腸胃道症狀評估問卷收集受試者上、下腹 部疼 痛頻率請見附錄十。

第一題訪問受試者在過去兩個月內,是否曾經有過肚臍以上 之腹 部疼痛或不適感,上腹部是指肚臍以上之腹部,這部份之不舒服往往 有胃痛、想吐、脹氣、吃不下等症狀,回答選項如下:「從來沒有」、「一 個月內一至三次」、「一週內一次」、「一週內大於一次」、「每天都惠」、

「不知道」、「拒答」。

第二題評估受試者在過去兩個月內是否曾經有肚臍周圍或肚 臍以 下之腹痛,女性不包含月經引起之疼痛或不適,本題選項內容與上題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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