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資料處理與統計分析
第三節 路徑分析與驗證假說
一、測量模式檢定分析
本研究所採用的偏最小平方法(partial least squares PLS)之電腦軟體 Smart PLS 3.0 版,並且檢測結構模型當中路徑的顯著程度。本研究問卷共回收紙本問 卷 162 份網路問卷共回收 65 份,共計收到 227 份問卷,扣除其中之無效問卷 15 份後,有效問卷 212 份,可用率達 93.3%。而本研究針對所回收的有效問卷,
進行測量工具性質(信度與效度)、研究假設與概念模式的檢定。測量模型的檢 定包含了內部一致性、收斂效度與區別效度的檢驗。有關構念的內部一致性是 評估變數的組合信度 (composite reliability;CR) 進行考驗 (Fornell & Larcker, 1981) 。 Nunnally (1978) 建議組成信度值應在 0.707 以上,以確定測量變項達 到內部一致性。本研究的各衡量構面之組合信度值均在 0.707 以上,表示本研究 問卷具有非常好的信度(如表 4-12 所示)。
收斂效度表示多重變項所測量皆為同一構念的相符程度。依據 (Fornell &
Larcker, 1981) 建議,收斂效度可採行偏最小平方法(PLS)之驗證性因素分析 作為衡量依據,其中個別構念之組合信度(CR)應大於 0.707,而平均變異萃 取量(Average Variance Extracted, AVE)應大於 0.5,方達可接受之收斂效度,
如表 4-12 所示,本研究具有良好的收斂效度。當個別變項對於它們所測量的構 念之因平均變異萃取量皆大於 0.5 因素負荷量(loading)夠高時(>0.707),同 樣也達成收斂效度的要求 (Straub, Marie, & Gefen, 2004) 。至此,本研究所有構 念的相關面項組合信度皆高於門檻值 0.707 以上,因此各構念面項之組合信度皆一
致均符合標準。測量性質檢定的統計分析結果(如表 4-12 所示)。
表 4-12 本研究模式變數之信度、效度整理表(N=212)
表 4-12 本研究模式變數之信度、效度整理表(N=212)(續)
本研究針對測量工具於相關構念的區別效度進行考驗,以嚴謹驗證本研究概
二、驗證假說
本研究路徑係數分析採用 Smart PLS 3.0 版軟體,根據上兩節,本研究分別 對個別的問項、構面的信效度做過分析,從得到具體的數據當中,已經可以確 定各個構面、變數間進行實質關係的檢測。由於 Smart PLS 3.0 版本身並不提供 顯著性之考驗,採用拔靴法 (BootStrapping) 方法以估計路徑係數,經由樣本的 重新取樣的程序進行顯著性檢驗當 t 值大於 3.29 時,則 p 值小於 0.001,表示非 常顯著 (以***表示) ;當 t 值大於 2.58 時,則 p 值小於 0.01,表示為次要顯著(以
**表示);當 t 值大於 1.96 時,則 p 值小於 0.05,表示已達顯著標準 (以*表示)。
在假說檢定方面,本研究提出的七項假說,檢定結果全部獲得支持,由 Smart PLS 3.0 版本所進行之結構性分析結果其模型路徑參數,由其檢定結果分析,獲得 以下的結論 (如表 4-14 所示):
(一) H1:網路售屋廣告之「媒體豐富度」對「品牌形象」具有正向顯著影響。
由 PLS 之統計分析結果可知,態度與持續服務意願之間的 t 值為 11.80>
3.29,達到 p<0.001 之非常顯著水準,故假說 H1 是成立的。
(二) H2a:網路售屋廣告之「媒體豐富度」對消費者「態度」具有正向顯著影響。
由 PLS 之統計分析結果可知,主觀規範與持續服務意願之間的 t 值為 8.13
>3.29,達到 p<0.001 之非常顯著水準,故假說 H2a 是成立的。
(三) H2b:網路售屋廣告之「媒體豐富度」對消費者「主觀規範」具有正向顯著 影響。由 PLS 之統計分析結果可知,知覺行為控制與持續服務意願之間 的 t 值為 7.28>3.29,達到 p<0.001 之非常顯著水準,故假說 H2b 是成 立的。
(四) H3a:「品牌形象」對消費者「態度」具有正向影響。由 PLS 之統計分析結 果可知,激勵因子(自我實現)與態度之間的 t 值為 3.54>3.29,達到 p
<0.001 之非常顯著水準,故假說 H4a 是成立的。
(五) H3b:「品牌形象」對消費者「主觀規範」具有正向影響。由 PLS 之統計 分析結果可知,激勵因子(自我實現)與主觀規範之間的 t 值為 2.01>
1.96,達到 p<0.05 之顯著水準,故假說 H4b 是成立的。
(六) H4:消費者「態度」對「購買意圖」具有正向影響。由 PLS 之統計分析結 果可知,激勵因子(自我實現)與知覺行為控制之間的 t 值為 5.12>3.29,
達到 p<0.001 之非常顯著水準,故假說 H4 是成立的。
(七) H5:消費者的「主觀規範」對「購買意圖」具有正向影響。由 PLS 之統計 分析結果可知,保健因子(工作環境)與態度之間的 t 值為 6.27>3.29,
達到 p<0.001 之非常顯著水準,故假說 H5 是成立的。
表 4-14 研究假說檢定之整理表
*P<0.05(t >1.96);**P<0.01(t >2.58);***P<0.001(t >3.2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模式前置變項中「媒體豐富度」、對依變數「品牌形象」、「態度」、
「主觀規範」、的解釋力(R2)分別為 39%、57%、41%;而「態度」、「主觀規範」
對「購買意圖」的解釋力(R2)為 54%,由此可知,使用者對「媒體豐富度」、「品 牌形象」之相關重要構面對「態度」、「主觀規範」、「購買意圖」之行為意向,
是具有相當顯著程度的影響關係,其路徑係數如(如圖 4-1 所示)。
圖 4-1 本研究偏最小平方法檢定結果
即時回饋性
媒體豐富度
線索多樣性 語言多樣性
個人化程度
態度
購買意圖
主觀規範 品牌形象
0.55***
(8.13)
0.27***
(3.54) 0.52***
(7.28)
0.17*
(2.01)
0.44***
(6.27) 0.62***
(11.8)
0.36***
(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