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個案分析 第一節 公司概況
第三節 退出策略:
Hill & Jones(1998)認為,企業對於處理衰退的產業有四個主要策略,一、
領導策略(leadership strategy),也就是尋求成為衰退產業中的主宰業者。二、
利基策略(niche strategy),集中於某一個比整個產業需求衰退的速度較慢的 小區隔需求中。三、收割策略(harvest strategy),使現金流量最多。四、撤 資策略(divesement strategy),將事業賣給他人。上述各種策略選擇取決於在 產業中的競爭的強度。衰退產業中的競爭策略如圖 3-3。
以上模型同樣適用於產品技術成熟後,企業對該產品事業部的處置方式;明 基採用過的退出策略是撤資與收割。本研究認為,企業對於成熟產品的退出策略 一般處置方式有:一、衍生分割(Spin-Off)二、出售與外包(Outsourcing)。
三、清算(Liquidation)與解散:企業各家資訊大廠對於企業成長過程,處理非 核心事業或成熟產品的看法頗為一致,不過執行的方式不同,以下分析如后:
一、衍生分割(Spin-Off):
我國是全世界電腦代工重鎮,鍵盤業務是電腦生產的必要零件,但是對於技 術已經高度成熟的產品,研發已無太多投入需求,毛利率必然下滑,當鍵盤生產 業務已非核心產品時,明基將原本所屬生產電腦鍵盤事業部,併入以生產精密零
領導或利基 收割或撤資
利基或收割 撤資
衰 退 產 業 中 的 競 爭 強 度
高 低
低 高 企業相對於小區隔需求的優勢 圖 3-3:衰退產業中的策略選擇
資料來源: Hill & Jones,1998,.p299
組件為主的集團子公司達方電子,這種衍生分割(Spin-Off)的目的,不是為了 開發新事業,而是為了讓母公司的營運核心更加聚焦,而將鍵盤事業脫離母公 司。因此衍生分割(Spin-Off)往往也用於技術成熟產品的退出策略。
二、出售與外包(Outsourcing):
Christensen & Raynor(2003)指出:「當產品性能夠好時,採取規格化的 外包策略」, 明基對鍵盤事業部採用 Spin-Off 方式處理,但是對光碟機事業部 則以出售方式處理,主要原因有二點:一、光碟機的技術將趨成熟,未來僅可能 獲得極微薄的利潤,必須追求規模經濟,以降低成本。二、以現行時間點出售尚 可獲得不錯的財務報酬。Hill & Jones(1998 )認為,撤資策略的最佳選擇,
是將公司出售給產業中,追求領導策略的企業。因此當 2006 年 4 月,友達購併 廣輝的次日,明基便宣佈將母公司位於中國蘇州以及馬來西亞的兩家光碟機廠,
以 12 億元出售給建興電子,惟本項交易並不包括品牌、研發及銷售,除了現金 以外,明基還獲得了建興電子 13%的股權,明基顯然必須維持與建興的夥伴關 係,以尋求後續光碟機零組件的供應穩定,很明顯的明基對光碟機這項零組件,
由控制力較高的垂直整合,調整為控制程度較具彈性的少數股權投資方式。
相同的例子是廣達,廣達對於處理鍵盤事業部也是採用出售策略,廣達是筆 記型電腦代工廠的主要大廠,鍵盤雖然也是電腦中重要零件,但是因為近幾十年 來的發展,鍵盤的性能與穩定性已經達到過好的情況,雖然顧客樂於看到更好的 產品,但是他們可不願意再付更多錢,投入更多的研發只是增加資源的投入成 本,對於獲利可能幫助不大,因此廣達 2004 年以 630 萬美元,將位於大陸生產 NB 鍵盤之子公司達偉 100%出售予精元公司,讓集團資源得以更有效的運用。
顯然這些資訊大廠對於處置成熟產品的方式有著相似的做法,不論透過 Spin-Off 或以出售的方式處置技術成熟的產品,都是為了讓公司將資源更加聚 焦,投入於策略性產品或關鍵性技術的發展。
不過退出策略的成功關鍵與否,端賴企業有無能力在產業衰退或產品成熟 前,偵查出衰退的訊息,而提前將公司賣給追求領導策略的企業,如此便能獲得 不錯的利潤,不過當該項產品仍為企業重要關係零組件時,企業將該產品出售同 時,如能擁有購入者公司部分股權或是簽立長期合約,將可以加強夥伴關係,使 得該項產品(零件)未來供應穩定。如果企業對成熟產品未能於產業急遽衰退前將 之出售,該項資產將變的毫無價值,而這時就只有選擇清算與解散一途了。
三、清算(Liquidation)與解散:
明基採用過的另一種退出選擇是清算與解散,2000 年明基對於發展光電產 業產生興趣,對和心光通採取少數股權投資的模式,初期持股比例為 30.16%,
不過和心光通從 2000 年 12 月帳面價值從 1 億 3 千萬一路縮水,到了 2002 年 12 月僅剩 6 仟 800 萬,到 2003 年 12 月持股比率達到 47.56﹪,此時和心光通每季 投資收入仍然呈現負值,到了 2004 年,明基對和心光通持股更達到 54.83%,
和心光通正式成為明基集團子公司,明基歷年轉投資和心光通持股變化及投資收 入明細,如表 3-12。
未能正視和心光通持續虧損的狀態,明基仍不斷投入資金的決策,顯然掉入 了 Campbell & Park 所指出「失去焦點的誘惑中」的陷阱裏,而不斷的對新事業 進行融資,並且違背了 Christensen & Raynor(2003)所提出的,三個幫助成 長引擎持續運轉政策中的第三項:「盡量不要利用核心事業的利潤補貼新成長事 業的虧損,對獲利不要有耐心」,以及劉常勇(2006)提出的,新事業開發必須 堅持獲利優先於成長,並在此原則上積極推動長期成長目標的原則。
明基自從 2000 年持有和心光通股權以來,和心光通一直處於虧損狀態,在 2005 年 8 月,明基最終還是將和心光通給清算解散了。
表 3-12:明基轉投資和心光通歷年持股變化及投資收入明細
年月 持股數 持股率(﹪) 帳面值
投資收入
(千元)
2000/12/1 3,600 30.16 133,981 -479 2001/3/1 3,600 30.16 129,456 -4,524 2001/6/1 12,000 30.16 123,239 -10,742 2001/9/1 12,000 30.16 115,377 -18,603 2001/12/1 12,000 30.16 106,882 -27,099 2002/3/1 12,000 30.16 100,913 -5,969
續前頁
2002/6/1 12,000 30.16 89,549 -17,334 2002/9/1 12,000 30.16 80,385 -26,498 2002/12/1 12,000 30.16 68,593 -38,289 2003/3/1 17,972 47.56 143,004 -8,573 2003/6/1 17,972 47.56 132,916 -19,174 2003/9/1 17,972 47.56 119,663 -32,427 2003/12/1 17,972 47.56 100,171 -51,918 2004/3/1 25,109 54.83 156,742 -14,506 2004/6/1 25,109 54.83 136,444 -34,691 2004/9/1 25,109 54.83 119,363 -51,781 2004/12/1 25,109 54.83 94,313 -76,748 2005/3/1 25,109 54.83 79,833 -14,480 2005/6/1 25,109 54.83 70,417 -23,896 資料來源:台灣經濟新報 TEJ 資料庫(使用會計方法為權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