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 ·831·
卷五十七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学校 科举
自世祖以来,科举议而未行,士之进身,皆由椽吏。其岁 贡之法曰吏习儒书,儒通吏事。奉行既久,考选多不如法。仁 宗即位,设科取士,论才首德行,衡文先经术,立法之善,易 世不能废也。惟以稔知吏弊,凡由吏出身着,限以一切之法。
其后御史许有壬极论文,以为通事、知印、宣使之属尚获优升,
独于椽吏待之过严,绳之过刻。然吾观元之选格烦琐凌杂,务 在迁其仕进之途而已,匪独仁宗之限吏为弊法也。今为《选举 志》区为四事,曰:学枝、科举、铨法、考课 。读史者可以甄 其得失焉。
太宗六年,以冯光宇为国子总教,命侍巨子弟十八人入学,
是为建置学校之始。
中统二年八月,诏曰 :“诸路学校久废,无以作成人才。
今拟选傅学洽闻之士,以教之。凡诸生进修者,仍选高业儒生 教授,严加训诲,务使成才,以备他日选擢之用。仍仰各路官 司常切主领教劝 。”
至元六年四月,复诏日 :“事在似缓而实急者,学校是也。
盖学校者风化之本,出治之原也。诸路虽设有学官,所在官司 例皆视同泛常,不肯用心勉励,以致学校之事有名无实。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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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民往往不循理法,轻犯宪章,深不副朝廷宣明教化之意。今 遍行各路,如遇朔望,自长次以下,各率僚属俱诣文庙。焚香 札毕,从学官诣讲堂,同诸生及愿从学者讲论经史,更相授受。
日就月将,教化可明,人材可出。所在乡村镇店,选有德望学 问可为师表者,于农隙之时,依法训导,使长幼皆闻孝弟忠信 之言,则礼让既行,风化自厚矣 。”是年十一月,设提举学校 及教授官。
七年,命侍臣子弟十一人入学,以长者四人从许衡,七人 从王恂。
二十三年,集贤直学士程文海言 :“臣闻国与天地必需才 为用,而人才之盛非自盛也,全在国家教育之勤。其衰也反是。
参之历代可考也。国家自中统建元以来,中外臣僚亦时闻表,
表伟杰者,皆自往时故老宿儒薰陶浸灌而然。历史既久。以次 沦谢。臣不知更十余年后,人物当如何琐琐也。而主论者恬不 知怪,视学校为不急,谓诗书为无有,不知人才盛衰张本于此。
盖有旨行贡举法,求好秀才。上意匪不敦切。而佥人辄阴沮之。
应故事而集议,凡几作辍矣。无怪乎选任之非才,政治之不理 也。今已至此,后当若何。臣愚欲陛下明诏,有司重学校之事,
慎师儒之选。京师首善之地,尤当兴建国学,选一时名流为国 人矜式,优以饩廪,隆以礼貌,庶四方观感有所兴起。而名都 大邑教官有阙,不但循常例收庸人而已。必使廷臣择可以为人 表仪者,条具闻奏,令有禄可养,而不匮职,比亲民而加优视。
教化之废兴,为考第之殿最。其诸生有经明行修者,特与蠲免 赋役,依正降诏书施行。臣望国家教育有方,多士鼓舞不倦,
他日随取随足,舞临事乏才之叹,天下幸甚 。”奏上,帝韪之。
二十四年,立国子学于大都,设博士通掌学事,分教三斋 生员,讲授经旨,是正音训。复设助教同掌学事,而专守一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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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录申明规矩,督习课业。凡读书,必先《孝经》、《小学》、
《论语》、《孟子》、《大学》《中庸》,次及《诗》、《 书 》、《礼 记》、《周礼》、《春秋》、《易》。博士、助教亲授句读、音训,正、
录、伴读以次传习之。讲说则依所读之序,正、录、伴读亦以 次传习之。次日,抽签,令诸生复说其功课。对属、诗章、经 解、史评,则博士出题,生员具藁,先呈助教,俟博士既定,
始录附课簿,以凭考校。其生员之数,定二百人,先令一百人 及伴读二十人入学。其百人之内,蒙古半之,色目、汉人年之。
是时集贤院并众官会议学校事宜,定监官四员;祭酒一员周正 平。司业二员耶律伯强,砚伯固,监丞一员王嗣能:学官六员:
博士二员张仲安、滕仲理,助教四员谢弈、周鼎、靳泰亨、王 载。伴读二十人,公选通文学者充之。学生先设一百二十人,
蒙古五十人,诸色目汉人五十人,年十一岁以上,伴读十人,
年十五岁以上。各用经史子集诸书于官书内,关学生饮食并一 切所需,官为应付,俟置学田讫,然后开支。一,国子监隶集 贤院。一,文庙前件议得,合行创建。一,所先立学校,大都 拨地与国学。一,同兴筑。一,外道学校生员成才者,申太学,
茂异者,申集贤院,面奏区用。一,儒户免差徭。迤北路分,
除至元十三年进试外,据迤南新附去处在籍儒户。若有别项各 色别无定夺,其余籍内儒户,照纳地税商税外,一切杂泛差徭,
并行蠲免。诏从之。
二十八年三月,命各路各县学内设立小学,选请老成之士 教之。或自愿招师,或自从其父兄者,听便。其他先儒讲学之 地,与好事之家出私钱赡学者,并立为书院。书院设山长一员。
凡师儒之命于朝廷者曰教授,路府上中州置之。命于礼部及行 省及宣慰司者曰学正、山长、学录、教谕,路州县及书院置之。
凡路府州书院设直学以掌钱谷,从郡守及宪府官试补,直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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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又试所业十篇,升为学录、教谕。凡学正、山长、学录、
教谕或由集贤院及台宪等官举充之。教谕、学录历两考升学正、
山长,又历一考升散府上中州教授,又历考升路教授。后又改 直学考满为州教授。自京学及州县学以及书院,凡生徒之肄业 于是者,守令荐举之,或用为教官,或取为吏属云。
至岁贡之法,大德八年,始定国子生蒙古、色目、汉人三 岁各贡一人。十年,国子学定蒙古、色目、汉人生员二百人,
三年各贡二人。
至大四年,定生员额二百人。是年,复立国子学试贡法,
蒙古授官六品,色目正七品,汉人从七品。试蒙古之法宜从宽,
色目生宜稍加密,汉人生则全科场之制。
延祜二年,增生员百人,陪堂生二十人,用集贤学士赵孟 頫、礼部尚书元明善等所书国子学贡试之法更定之。一日 :升 斋等第。六斋东西相向,下两斋左曰游艺,右曰依仁,凡诵书 讲说、小学属对者隶焉.中两斋左曰据德,右曰志道,讲说《四 书》、课肄诗律者隶焉.上两左者曰时习,右曰日新,讲说《易》、
《书》、《诗》、《春秋》科,习明经义等程文者隶焉。每斋员数 不等,每委考其所习经书课业,及不违规矩者,以次递升。
二日:私试规矩。汉人验日新、时习两斋,蒙古 、色目取 志道、据德两斋,本学举实历坐斋二周岁以上,充贡举。汉人 私试,盂月试经疑一道,仲月试经义一道,季月试策问、表章、
诏诰科一道。蒙古、色目人,盂月、仲月各试明经一经,季月 试策问一道。辞理俱优者为上等,准一分;理优辞平者为中等。
准半分。每岁终,通计其年积分,至八分以上者升充高等生员,
以四十名为额,内蒙古、色目各十名,汉人二十名。岁终试贡,
员不必备,惟取实才。有分同阙少者,以坐斋月日先后多少为 定。其未及等,并虽及等无阙未补者,其年积分,并不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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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年再行积算。
三曰: 黜罚科条。应私试积分生员,其有不事课业及一切 违戾规矩者,初犯罚一分,再犯罚二分,三犯除名,从学正、
录纠举,其知而不纠举者,从本监议罚。应己补高等生员,初 级殿试一年,再犯除名,从学正、录纠举,其知而不纠举者,
亦从本监议罚。应在学生员,岁终实历坐斋不清年岁者,并行 除名。除月假外,其余各假,并不准。学正、录岁终通行考校 应在学生员,除蒙古、色目外,其余汉人生员三年不能通一经 者及不肯勤学者,勒令出学。其余责罚,并依旧规。
泰定三年,更积分而为贡举,并依世祖旧制。其贡试之法,
从监学所拟,大概与前法略同,而防闲较密云。其学正、录及 司乐、典籍、管勾等贯,旧例举积分生员充之,后以积分既革,
于上斋举年三十以上、学行堪范后学者为正、录,通晓音律、
学业优赡者为司乐、干局通敏者为典籍、管勾。其侍仪舍人,
于上、中斋举礼仪习熟、音吐洪畅、曾掌春秋释奠、每月告朔 明赞、众见其能者充之。至伴读员数,大德七年定四十人,岁 贡八人。至大四年。定四十人,岁贡四人。延祐四年,定岁贡 八人;是后。又命所贡生员与举人同试于礼部 ,策于殿廷,又 置备榜而力选择焉。
童子举。
唐宋始著于科,然亦无常员。
成宗大德三年,举童子杨山童、海重。五年,大都提举学 校所举安西路张泰山,江浙行省举张升甫。
武宗至大元年,举武福安。
仁宗延祐三年,江浙行省举前博孙冯帖哥。六年,河南路 举张答罕。学士完者不花举丁顽顽。七年,河间县举杜山童。
大兴县举陈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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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至治元年,福州路连江县举陈元麟,至治三年,河南 行省举张英。
泰定四年,福州举叶留田井,文宗天历二年,举杜夙灵。
至顺二年,制举答不歹子买来的。
皆以其天资颖悟,超出儿辈,或能默诵经文,书写大字,
或能缀缉辞章,讲说经史,并令入国子学教育之。
惟张泰山尤精篆籀,陈元麟能通性理。叶留田井问以四书大 义,则对曰 :“无过。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 。”时 人以远大期之。
蒙古字学。
至元六年秋七月,置诸路蒙古字学。十二月,中书省定颁 行条件。诸路府州官子弟入学,上路二人,下路二人,府一人,
州一人。余民间子弟,上路三十人,下路二十五人。愿充生徒 者,与免本身杂役。
八年春正月,诏曰 :“间者采近代之制,创为国学,己尝 颁告天下,然学者尚少,今复立条画,其令有司明谕四方,庶 几多所兴起,以传永久。一,京师设国子学,教授诸生,于随 朝百官、怯薛歹选择子弟俊秀者入学。一,诸王位下及蒙古千 户所,依在前设畏吾儿八合赤例,设立学校。一,随路所设学 校,有愿充生徒者,与免本身差役。回回、畏吾、河西人等,
八年春正月,诏曰 :“间者采近代之制,创为国学,己尝 颁告天下,然学者尚少,今复立条画,其令有司明谕四方,庶 几多所兴起,以传永久。一,京师设国子学,教授诸生,于随 朝百官、怯薛歹选择子弟俊秀者入学。一,诸王位下及蒙古千 户所,依在前设畏吾儿八合赤例,设立学校。一,随路所设学 校,有愿充生徒者,与免本身差役。回回、畏吾、河西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