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運動場館建築空間規劃之相關文獻
該 文 中 , 為 考 慮 多 用 途 使 用 , 對 於 音 響 、 場 地 使 用 的 多 用 途 規 劃 , 廁 所 的 數 量 , 相 關 法 令 等 必 須 加 以 考 慮 , 同 時 有 關 身 體 障 礙 者 之 權 利 , 在 設 計 時 , 就 必 須 要 做 完 整 的 規 劃 。 費 宗 澄 ( 1 9 9 2 ) 在 「 體 育 設 施 之 發 展 與 未 來 — 兼 談 國 內 大 型 體 育 場 及 運 動 公 園 的 規 劃 」 一 文 中 , 論 及 多 用 途 體 育 設 施 的 方 法 , 分 別 對 室 外 大 型 球 場 及 室 內 球 場 , 以 其 建 築 師 的 立 場 , 提 出 國 外 最 新 的 作 法 及 觀 念 。
一 、 室 外 大 型 球 場
( 一 ) 在 天 然 草 坪 上 加 蓋 一 面 ” A n k a m a t ” 可 以 作 集 會 及 演 唱 會 之 用 而 不 會 損 壞 草 地 , 但 有 三 天 期 限 。
( 二 ) 可 搭 建 臨 時 用 鋼 索 拉 撐 薄 膜 的 結 構 在 數 小 時 內 將 完 全 室 外 空 間 改 成 有 遮 蓋 的 觀 眾 席 。
( 三 ) 部 份 看 台 以 機 械 方 法 改 變 方 位 來 適 應 不 同 的 運 動 或 娛 樂 節 目 , 這 種 做 法 昂 貴 , 維 護 費 高 , 很 少 採 用 。
( 四 ) 整 個 屋 頂 可 以 作 成 開 閉 式 的 如 加 拿 大 多 倫 多 天 頂 巨 蛋 球 場 ( T o r o n t o S k y D o m e ), 同 樣 地 造 價 昂 貴 , 投 資 回 收 幾 乎 不 可 能 。
( 五 ) 更 進 一 步 是 屋 頂 及 座 位 均 能 移 動 ( H o k s p o r t ) 則 可 以 應 付 各 種 情 況 , 但 是 僅 是 紙 上 談 談 而 已 , 事 實 上 空 調 、 音 響 、 安 全 等 問 題 極 不 易 解 決 的 條 件 下 , 目 前 幾 乎 只 是 一 理 想 而 已 , 不 過 科 技 進 步 很 快 , 也 許 將 來 是 可 能 的 。
二 、 室 內 球 場
( 一 ) 球 場 的 看 台 分 成 固 定 和 活 動 的 兩 種 , 使 球 場 或 活 動 面 大 小 可 以 伸 縮 , 這 種 做 法 已 廣 受 歡 迎 採 用 , 經 濟 上 亦 不 必 付 很 高 代 價 。
( 二 ) 將 球 場 面 做 在 油 壓 的 平 台 上 , 可 以 升 降 , 這 種 做 法 主 要 目 的 是 解 決 活 動 椅 收 回 以 後 造 成 視 線 的 死 角 問 題 , 這 項 設 施 有 其 可 能 性 , 造 價 昂 貴 乃 是 主 要 的 問 題 。
( 三 ) 用 厚 重 的 簾 幕 或 活 動 隔 間 板 ( 木 或 合 成 材 料 ) 將 大 的 空 間 分 隔 成 二 個 或 四 個 空 間 的 運 動 室 或 演 講 堂 等 。
( 四 ) 用 場 面 上 貼 線 或 捲 式 球 場 面 或 墊 面 來 畫 各 種 球 類 或 運 動 格 式 以 應 付 各 種 球 賽 或 體 操 之 需 要 。
三 、 人 性 化 與 多 功 能 設 備
( 一 ) 音 響 設 施 及 處 理 條 件 : 球 類 比 賽 與 音 樂 會 或 集 會 要 求 之 音 響 效 果 迥 然 相 異 , 一 需 觀 眾 歡 呼 震 耳 欲 聾 的 效 果 , 音 樂 會 則 要 有 靜 得 可 以 聽 不 到 任 何 雜 音 ( 如 冷 氣 機 ) 又 能 吸 收 大 量 的 聲 波 而 不 產 生 回 音 的 效 果 。 當 然 , 一 個 多 用 途 的 體 育 館 不 能 如 同 音 樂 廳 一 般 , 但 是 最 起 碼 的 標 準 必 須 考 量 在 內 。
( 二 ) 回 收 型 座 椅 ( 台 ) 可 以 將 場 地 依 需 要 收 展 , 依 各 種 活 動 如 由 籃 球 賽 變 成 音 樂 會 再 變 成 室 內 田 徑 賽 等 。
( 三 ) 足 夠 的 儲 藏 空 間 : 不 但 是 設 備 、 椅 子 , 更 有 可 以 舖 上 的 各 種 球 場 面 材 料 或 臨 時 搭 建 的 舞 台 等 等 。
( 四 )防 火 逃 生 出 口 或 消 防 設 備 不 能 因 改 變 使 用 或 人 數 不 一 樣 而 不 足 。
( 五 ) 避 免 大 量 的 自 然 光 線 如 天 窗 或 玻 璃 牆 面 , 這 樣 才 不 至 於 影 響 白 天 表 演 或 室 內 球 賽 ( 如 網 球 ) , 而 且 玻 璃 對 外 界 之 雜 音 隔 絕 效 果 很 難 達 到 有 效 的 標 準 。
( 六 ) 足 夠 裝 配 ( S t a g i n g ) 場 的 空 間 , 尤 其 是 稍 具 規 則 之 演 奏 會 。
( 七 )燈 光 的 裝 置 有 足 夠 的 彈 性 適 應 各 種 活 動 及 各 種 球 賽 所
需 之 光 線 。
( 八 ) 後 台 的 設 施 如 化 粧 室 必 須 設 置 ( 除 一 般 合 用 浴 廁 外 ) 。
( 九 )T. V. 傳 播 的 設 備 或 者 可 以 P l u g - i n 插 頭 裝 置 , 這 是 與 娛 樂 界 結 合 必 會 產 生 之 需 求 。
教 育 部 ( 1 9 9 2 ) 在 「 1 9 9 2 年 體 育 場 行 政 員 赴 歐 考 察 團 報 告 書 」, 文 中 報 告 之 內 容 提 到 兩 個 大 型 體 育 館 , 以 場 地 的 設 計 規 劃 理 念 及 特 色 作 重 點 說 明 。
英 國 雪 菲 爾 體 育 館 ( S h e f f i e l d A r e n a ) 該 館 完 成 於 1 9 9 1 年 , 距 倫 敦 約 三 個 小 時 車 程 , 為 一 大 型 的 四 方 形 造 形 設 計 的 綜 合 體 育 館 。
一 、 場 地 規 劃 理 念 及 特 色
( 一 ) 中 央 場 地 : 可 供 多 功 能 使 用 , 地 板 以 水 泥 為 質 材 , 視 活 動 需 要 加 舖 不 同 質 材 之 平 面 。
( 二 )座 位 數 : 固 定 座 位 1 2 , 2 0 0 人 , 另 活 動 有 座 位 4 , 0 0 0 人 , 共 1 6 , 2 0 0 個 座 位 。
( 三 ) 包 廂 : 固 定 看 臺 上 方 設 有 3 2 處 包 廂 , 每 處 可 容 納 1 2 人 , 共 可 容 納 3 8 4 人 , 包 廂 內 有 簡 易 流 理 臺 , 衛 生 設 備 及 會 議 桌 , 可 供 舉 行 會 議 使 用 , 因 而 承 租 對 象 多 為 企 業 團 體 , 然 而 英 國 經 濟 當 時 並 不 景 氣 , 包 廂 出 租 率 並 不 高 。
( 四 ) 記 者 席 與 包 廂 相 鄰 , 鳥 瞰 整 場 , 可 為 轉 播 活 動 用 。
( 五 ) 中 央 控 制 系 統 : 設 有 閉 路 電 視 系 統 , 可 分 區 控 制 、 監 視 體 育 館 各 角 落 。
( 六 ) 音 響 、 燈 光 設 備 : 體 育 館 設 有 音 響 燈 光 系 統 , 可 供 各
( 七 ) 停 車 位 : 體 育 館 外 附 設 停 車 位 , 可 供 1 2 0 0 部 汽 車 同 時 停 放 。
( 八 ) 其 他 副 屬 設 備 : 包 括 餐 廳 、 醫 療 中 心 、 會 議 室 等 。 瑞 典 斯 德 哥 爾 摩 球 型 體 育 館 ( S t o c k h o l m s G l o b e A r e n a ) 該 館 於 1 9 8 5 年 規 劃 完 成 , 1 9 8 6 年 興 建 , 1 9 8 9 年 落 成 以 圓 形 作 為 興 建 標 誌 , 外 型 突 出 , 已 成 為 該 市 路 標 之 一 。
一 、 場 地 設 備 特 色
( 一 ) 主 場 地 :
球 型 體 育 館 包 括 :
1 . 中 央 表 演 場 地 : 可 供 多 功 能 使 用 , 包 括 室 內 各 種 運 動 比 賽 、 熱 門 演 唱 會 、 冰 上 舞 蹈 、 佈 道 大 會 、 馬 戲 團 表 演 、 室 內 足 球 賽 、 田 徑 賽 等 。
2 . 包 箱 : 位 於 上 層 亦 以 年 租 方 式 出 租 ( 4 2 個 包 廂 , 共 8 6 個 座 位 ) 。
3 . 座 位 : 1 6 , 0 0 0 人 因 設 有 活 動 座 椅 視 活 動 內 容 之 大 小 而 調 整 觀 眾 席 次 。
4 . 電 視 螢 幕 看 板 : 為 全 歐 洲 最 大 。
5 . 副 場 地 : 可 在 館 內 同 時 舉 行 多 場 比 賽 , 以 節 省 時 間 。 6 . 室 內 場 地 高 8 0 M , 長 1 1 0 M 。
7 . 巨 型 電 梯 : 可 以 容 納 大 象 進 入 。
8 . 燈 光 架 : 可 架 設 活 動 所 需 之 照 明 設 備 , 不 用 再 另 行 架 設 鋼 架 。
二 、 副 場 地 : 體 育 館 旁 另 有 一 露 天 運 動 場 可 舉 辦 活 動 。 三 、 副 屬 設 施 :
( 一 ) 國 際 旅 館 。
( 二 ) 超 級 市 場 。
( 三 ) 商 業 辦 公 大 樓 。
( 四 ) 大 型 停 車 場 。
以 上 設 施 除 副 場 地 已 原 有 外 , 其 餘 已 於 1 9 8 9 年 落 成 , 使 該 處 形 成 一 個 國 際 活 動 中 心 , 相 當 具 有 觀 光 、 商 業 之 吸 引 力 , 使 得 該 地 區 已 被 列 為 觀 光 地 點 。
台 北 市 立 體 育 場 ( 1 9 9 0 ) 在 「 台 北 市 立 體 育 場 整 建 工 程 功 能 需 求 規 劃 書 」 一 文 中 , 特 別 對 規 劃 構 想 、 原 則 , 提 出 概 念 性 的 看 法 , 該 規 劃 想 以 服 務 市 民 , 滿 足 市 民 活 動 需 求 為 理 念 , 提 昇 市 民 生 活 品 質 為 依 歸 , 規 劃 依 據 原 則 為 :
一 、 場 地 設 施 :
( 一 ) 需 求 : 以 「 最 大 邊 際 效 益 , 提 高 附 加 價 值 」。
( 二 ) 規 劃 原 則 : 以 多 功 能 活 動 場 地 為 規 劃 導 向 。 二 、 提 昇 運 動 成 績 :
( 一 ) 協 助 運 動 選 手 潛 力 的 極 緻 發 揮 。 三 、 希 望 能 達 成 五 大 目 標 :
( 一 ) 國 際 標 準 化 。
( 二 ) 電 腦 資 訊 化 。
( 三 ) 設 備 效 率 化 。
( 四 ) 使 用 人 性 化 。
( 五 ) 環 境 美 觀 化 。
其 中 對 於 綜 合 體 育 館 的 空 間 規 劃 、 功 能 需 求 、 及 重 要 附 屬 設 施 , 官 文 炎 ( 1 9 9 5 ) 參 與 規 劃 時 , 並 參 酌 其 內 容 另 提 出 一 份 基 本 的 空 間 規 劃 參 考 模 式 ( 如 表 2 - 9 ) :
表 2 - 9 基 本 的 空 間 規 劃 參 考 模 式
項
次 功 能 需 求 重 要 附 屬 設 備
1 座 位 2 0 0 0 0 人 1 . 壓 克 力 製 ( 固 定 式 或 折 疊 式 ) 2 . 活 動 式 座 椅
2 練 習 場 地 可 以 做 籃 球 、 網 球 、 手 球 、 排 球 等 場 地 。
3
中 央 電 腦 監 控 系 統 含 1 . 多 功 能 電 子 顯 示 幕 記 分 板 2 . 音 響 系 統
3 . 冷 暖 氣 空 調 系 統 4 . 夜 間 照 明 系 統
5 . 安 全 警 衛 緊 急 處 理 系 統
4 中 央 場 地 地 板 、 水 泥 或 P U 場 地
5 演 唱 會 舞 台 、 音 響 、 燈 光
6
新 聞 媒 體 採 訪 作 業 室
含 1 . 電 視 、 電 台 播 報 台 2 . 攝 影 台
3 . 記 者 室
4 . 轉 播 工 程 系 統 ( 線 路 )
7
各 種 場 地 規 劃 使 用 1 . 藍 、 排 、 羽 、 網 、 桌 球 等 2 . 體 操 、 技 擊 等 比 賽
3 . 演 唱 會 、 展 覽 、 馬 戲 、 溜 冰 等 4 . 政 黨 、 宗 教 、 藝 文 等
5 . 賽 前 練 習 場
8 運 動 醫 療 中 心 緊 急 處 理 傷 害 系 統
9
各 種 辦 公 室 含 1 . 貴 賓 室 ( 含 包 廂 ) 2 . 會 議 室
3 . 辦 公 室
4 . 比 賽 聯 合 辦 公 室 1 0 電 腦 資 訊 室 含 1 . 電 腦 室
2 . 視 聽 中 心 1 1 體 能 訓 練 室 含 1 . 重 量 訓 練 室
2 . 循 環 訓 練 室
1 2
運 動 員 、 裁 判 員 休 息 室
含 1 . 運 動 員 休 息 室 2 . 裁 判 員 休 息 室 ( 含 衛 浴 更 衣 設 備 )
1 3
住 宿 餐 飲 服 務 1 . 交 誼 廳
2 . 販 賣 部 3 . 集 訓 宿 舍 1 4 器 材 室 、 儲 藏 室
1 5 旗 杆 優 勝 單 位 升 旗 用
1 6 地 下 停 車 場 1 7 搬 運 升 降 電 梯
1 8 其 它 有 關 國 際 比 賽 使 用 的 重 要 設 施
備
註 各 種 軟 、 硬 設 施 備 有 防 火 、 防 震 處 理 系 統 及 殘 障 人 士 使 用 為 原 則
資 料 來 源 : 官 文 炎 ( 1 9 9 5 )。 巨 蛋 的 探 索 - 巨 蛋 的 由 來 、 建 造 及 經 營 。 台 北 , 一 品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 4 4 - 4 5 。
吳 宗 銊 ( 1 9 9 3 ) 在 「 體 育 場 行 政 人 員 研 習 會 」 授 課 中 講 授
「 現 代 體 育 館 設 計 準 則 的 擬 定 」,其 中 對 於 多 用 途 大 型 體 育 館
的 功 能 : 由 於 造 價 的 原 因 , 在 設 計 上 處 處 要 考 慮 經 濟 上 如 何 回 收 其 投 資 成 本 , 所 以 這 類 型 體 育 館 已 完 全 是 營 利 投 資 行 為 了 , 它 不 但 要 發 揮 其 最 大 之 彈 性 能 力 , 如 場 地 大 小 之 變 換 , 照 明 音 響 的 轉 變 , 對 觀 眾 服 務 性 或 可 賣 點 的 空 間 亦 大 幅 增 加 , 例 如 私 人 包 廂 、 餐 飲 設 施 、 紀 念 品 及 廣 告 之 銷 售 等 等 , 資 訊 設 備 也 更 精 密 完 備 , 包 括 電 視 轉 播 現 場 重 播 , 記 者 採 訪 空 間 及 暗 房 傳 真 設 備 等 無 不 齊 全 。 除 了 場 地 面 有 伸 縮 看 台 外 , 另 有 2 ~ 3 層 固 定 看 台 , 加 上 1 ~ 2 層 之 私 人 包 廂 ( 7 0 ~ 2 0 0 間 )。 附 屬 空 間 如 大 量 儲 藏 空 間 外 , 服 務 貨 車 可 直 駛 入 場 地 , 足 夠 之 貨 車 、 電 視 轉 播 車 以 及 明 星 之 遊 覽 車 等 之 停 車 場 ( 為 了 安 全 應 該 與 一 般 觀 眾 分 隔 ), 運 動 員 浴 廁 數 套 外 , 亦 有 明 星 化 粧 室 等 。 此 外 , 亦 須 具 有 籃 球 場 大 小 ( 連 其 周 圍 空 間 約 4 0 m × 2 0 m ) 之 暖 身 球 場 , 亦 是 舉 行 比 賽 時 應 有 之 附 屬 設 施 。
可 見 一 個 多 用 途 的 大 型 體 育 館 , 為 了 確 保 其 營 運 的 成 功 , 人 性 化 的 空 間 規 劃 與 設 計 , 在 興 建 前 就 必 須 有 一 段 完 整 的 考 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