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道在人間 道在人間 道在人間─ 道在人間 ─ ─理欲的辯證 ─ 理欲的辯證 理欲的辯證 理欲的辯證
從階級流動現象來看,其中的思想交互影響是必然的,前述提到的「義」、「利」
辯證在學術界與一般生活都被討論,本節擬從思想與禮制的變化,說明文人生 活、觀念的改變。
ㄧ ㄧ ㄧ
ㄧ、 、 、 、魚與熊掌 魚與熊掌 魚與熊掌 魚與熊掌─ ─ ─義與利皆為我所有 ─ 義與利皆為我所有 義與利皆為我所有 義與利皆為我所有
理學在宋代形成有系統的思想,但是在明清因為理學演變及考據學興,逐漸 有不同面貌。周敦頤認為「誠」是天理運行的動力,而人既為天道運行的部分,
自然也受到誠的掌控,是一切善行的根本。
而對「理一分殊」概念的掌握,使研究對象從天理轉變於個人。二程對「天 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中的「率性」是如此說的,只要真實、自然,率性即可 達道,但是他們所謂的率性,是遵循天理,他們的學說影響了之後的陽明心學與 朱熹的理論。
王陽明提出了「知行合一」、 「致良知」等理論,強調了個體的道德與心中 良知的自我呈現。這樣的學說在明代後期演變成日常生活的穿衣吃飯即天理。陽 明學派強調了「人」這個個體的重要性,王艮提出:「良知天性,往來古今,人 人具足,人倫日用之間舉而措之耳。」,將良知視為自然,不需刻意為之,而是 蘊含在日用之道中,各種身分之人皆可發於自然求「道」,王艮所倡的泰州學派 深具平民特色,販夫走卒皆可成為聖人。根據呂妙芬的研究,王艮等人雖倡導「百 姓日用即道」,但考察其往來書信,大多仍是主要士人,很少有下層文人與之互 動,只有少數學者如楊甲仁交友廣闊,與四民為友,甚至與妻子周氏,都能與之 論學講道24,儘管如此,這樣強調庶民立場的思想很容易被大眾接受,從個體本 我到庶民階級的支持,理學此時已經易與明清的反動思想結合。這種轉變在李贄 的思想中更明確,李明軍提到:
從宋理學到明心學的演變,核心部分是從天理之公到人欲之私的轉變,
24 參見呂妙芬:〈女子與小人可談道—楊甲仁性命之學的日用場景〉,(新史學二十一卷二期,2010 年6月)
而這種轉變到李贄那裏才變得明朗化。李贄的思想最為特異的是「童心 說」,被有的人稱為「良知的成年」。而「童心說」的精髓,就是破除「天 理之公」而張揚個體的自立。雖然他的思想由於激進而被當時視為異 端,但是他的關於私慾的言論實際上與時代思潮正好合拍,他的被稱為 異端的思想的真髓於是被繼承下來並得到發揚光大25。
李贄對《西廂記》、《水滸傳》的肯定,是著眼其中的自然而然,蓄積生成的創作。
他承認私欲的存在,但是並非情欲的恣意擴張,但追隨者取了李贄思想中可能趨 向縱欲的片段。之後開始產生對八股以及禮教的反動。不僅思想,士人的言行也 開始特立獨行,伴隨著他們對於自我的追求,王學的擴張,以及社會開始走向奢 靡的風氣。
然而在這個過程中,個人的私情被凸顯了,隨後的發展勢力足以抗衡代表天 理之公,伴隨而來的是個人之私與社會之公的討論。思想家肯定人欲的合理性,
投機者可能認為此一論點形同鼓勵人因私欲作出的行為,名利、性欲既為人欲之 一,那麼取之甚至以之為樂,也是理所當然。
然而,從孟子以來的義利之辯,到了清代,其對象以從在上位者變成社會大 眾的討論,然而陽明心學肯定人欲,但是對心理的追求也是保持戒慎保真的態 度,並曰「功利之毒淪浹人之心髓」,而私心蒙蔽了本心,因此說克其心,去其 蔽,以恢復本心,但是明中葉以降,士與商的界線已難以畫分,義利、公私的看 法有了轉變。
故此,從肯定人欲到過度縱欲之間,文人一直對欲望所帶來負面社會現象心 生恐懼,一方面接受當時思維的影響,另一方面又時時保持警戒。士人面對崇高 的道德理想與現實生活的差距、內心採取的是表裡不一的作法,既是約束又是縱 欲,同時,表現在作品中,文人嚮往紅樓的真情,又處於縱欲的矛盾,努力建構 一個理想完善的體制,想兼而有之。在禁欲與縱欲之間,清儒欲建構與現實緊密 聯繫,人欲、人情兼顧的新準則26。
25 同註 16,李明軍:《禁忌與放縱:明清艷情小說文化研究》,頁 24。
26 同註 18,張麗珠提道:「儘管重視自我善端啟發的王學,已經不像朱學那樣強調禁絕人欲了,
以泰州一系的話說,是『多體仁而少制欲』,但是卻也阻止不了後來蔓延開來的虛偽士風。士 人或者一心追求名利卻猶冀邀名而口諱言利,或者讀書做官、為仕求富;而貪污、受賄、請託、
尋思等營私行為,也都成為官場的普遍現象─窺見了儒學落實在現實生活中產生的罅隙與異
在禁絕人欲與與義利道德的交互辯證之下,各種不同的思想代表著文人對自 身處境的思考,或有以「假道學」面目行於世27,或有賦予義利、人欲正面積極 意義,意圖結合兩者。例如《蜃樓志》中蘇吉士燒光鄉戶的借據乃是「義」的表 現,而將餘糧賣給百姓,不僅平穩價格更是兼做善行,簡直就是義利兼顧。
上述的思想表現在小說時,亦可發現文人試圖在各種思想變異上尋求解答,
然而下層文人有可能無法掌握其精髓,產生一種混亂的普世價值,在文本中注入 自己的疑惑,這其中或許文人有既定的價值觀
二 二 二
二、 、 、 、禮制 禮制 禮制 禮制─ ─ ─亂世依歸的浮木 ─ 亂世依歸的浮木 亂世依歸的浮木 亂世依歸的浮木
既然過高的道德難以企及,在生活中如何找到可以書於紳帶的價值呢?此時 道德的實踐就變成一個被強調的課題,清儒認為道德必須在經驗層面被檢驗,通 過實施於現實中來達到效果,因此,道德不再是虛無縹緲的理論,更是日常生活 的經驗。而禮制是最能夠成為現實與道德的紐帶,清儒對禮制重視,並將其視為
「理」的具體化,而禮制所討論的不僅是規範,更是人際之間的互動,因此從宋 儒的理學到清代的禮學,其間的演化焦點已從群體到個體,再到群體與社會的關 照。
再者,禮制的制定乃是因為人情的考量,故對禮制的實踐,同時也是達情遂 欲的過程之一,禮制的探討,應同時兼顧人情與道德規範。清代學者凌廷堪就透 過對禮制的研究使「理」能落實於生活中,是真正的致用之學。張壽安認為:
廷勘禮學思想具有濃厚的社會實用性。簡單說,是要通過五倫關係之實 踐,以重整倫常秩序,並經由喪祭等日常典禮之推行,以淨化社會風俗,
達到正人心厚風俗之目的。看來平淡無奇,卻意味儒學性質從理學走向 實學之重要轉化。
質,儒學遂也不得不檢視其傳統舊標準,尋求另一種能夠符合時代需求的新尺度。」,可見當 時的文人在面對物欲誘惑與自身接受的傳統道德觀時,有必要調和其中的差異,當欲望無法消 解時,將之合理化是最可行的模式。見張麗珠:《清代新義理學─傳統與現代的交會》(臺北:
里仁書局, 2003 年),頁 245-246。
27 參見張麗珠:《清代新義理學─傳統與現代的交會》(臺北:里仁書局,2003 年),頁 245。
換言之,在日常生活行禮制是重要的道德實踐,如此一來,上層人物因為禮制而 將道德發揚光大,而下層百姓也可以因為禮制使倫常有序,不致於落得惶惶無所 依歸28,如此一來,他們也有機會能透過躬行去達成深奧理念,儘管他們可能對
「理」產生誤解而流於形式
而禮制的強調,也將縱欲的思想約束在一定範圍,因為禮制是必須考量人 情,其中也肯定人欲的重要,但是因為涉及社會倫常,人欲也必須有所規範,而 非盲目縱欲,而情、欲、理皆因禮制而黏合了,使天理與人欲的尖銳對抗獲得和 解。
文人在調適道德與欲望的差距時,可能借助禮制以架構一個可以遵循的模 式,更能貼近現實人生而不是空中樓閣的長篇大論。因此在創作時,不斷強調禮 制增添了現實感,並且將情欲合理化,這種處理手法將價值觀的矛盾粗糙地弭 平,但是其中也反映了對禮教的反動,以《蜃樓志》和《綺樓重夢》來說,其中 雖然有對禮制的推崇,但是這個禮制架構必須是人能接受的、合情意的,也就是 說,在重建禮制的前提,仍必須以情欲為重。
如前所述,在提到禮制的同時,是構築在人際關係的範疇,可視為「個人我」
與「社會我」的各種交涉活動,若將「個人我」視為「私」,「社會我」當作「公」,
其中的公、私在文人自我架構的世界中如何區隔?張曉芬曾提到:
「仁」的意義轉變,以整體社群觀照為主,是以有所謂「公德」通德意 蘊產生;所謂「公」不再是足一人之私,「上位者之私為主」,而是以足 人人「私欲」之利為要,所以肯定個人的「情欲」論述,是當時乃至晚 清學者們所強調的;強調的是人皆有欲有情,無異於我,懂得此,則人 就不該喜逞己欲,而岡顯他人感受,就該懂得為他人著想;所以站在整 體社群的立場,個人私欲必須懂得節制,節制之方在於「禮」,如此,
社群則是一團祥和、有序;更甚者,若能反躬自省,以己之性情通他人 之性情,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將心比心,思其感受,伸出援手,挺力 相助,雪中送炭,如此,便是「仁」,「仁」的內涵在此實現與彰顯·學
28 張壽安:《以禮代理─凌廷勘與清中葉儒學思想之轉變》(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4 年),頁 34。
者指出:近代早期啟蒙思想家民族主義思想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他們 用「人欲」與理學的「天理」對抗,從而突出「人」的地位,使「人」
成為價值的主體29。
從至高無上的「天理」為討論對象,逐漸走向以人為核心,對「存天理,去人欲」
的懷疑,檢視這其中的虛偽、說教意味濃厚的缺失,導向一個人性自然的新方向,
的懷疑,檢視這其中的虛偽、說教意味濃厚的缺失,導向一個人性自然的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