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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計畫內容文獻回顧

一、防災區劃

這是在大地震同時發生多起火災時,阻絕火勢漫延之都市計畫 防火對策。但此方法並不適用於所有都市化地區,例如市中心商業 區、辦公等用途之已實施不燃化地區、規劃實施不燃化地區,或限 制發展地區、都市邊緣支吾都市大火發生危險之地區,則不須規劃 都市防火街廓。

各區劃應具備傳達消息、消防活動、醫療救護、避難誘導、指 揮及調整組織等機能。這些對應防災活動的據點原則上多以區立小 學擔任。為了留設延燒遮斷帶,須在道路兩側實施不燃化以保障防 災據點,因此學校周圍一必須實施不燃化,同時防災區劃內亦須因 應各地區特性以進行不燃化計畫。

二、火災延燒防止地帶

現今都市發展密集,高樓林立、建築外裝與內裝普遍採用易燃 性材料及裝飾品,另一方面建物緊接、街廓窄小、空地也嚴重缺乏 等情況下,一旦火災發生市區引發大火的可能性便不容忽視。因此

,都市之防火議題刻不容緩亟待解決。

檢視以往的防火方法,大都是起火的預防(包括初期的滅火)

、滅火、擴大及延續火災的防止、及避難等。其中「擴大及延續火 災的防止」之辦法,一是建築物的不燃化(耐燃化),另一則是在 市區規劃較寬街廓等。但若要有效解決現代都市的防火問題,則以 採用都市計畫手法在市區適當配置具有隔滅「擴大及延續火災(延 燒)」的設施(或「延燒防止地帶」)的方式較具實效。(都市災害 形態及其應變措施之研究—中日兩國防災法規、組織體系、及應變 措施,p94)

都市寙陋密集地區防災改善措施之研究 第二章 文獻回獻

三、避難路線

都市防救災避難路線及避難場所規劃設置原則:

1.一般通則

(1)規劃防災性高的避難道路 (2)規劃避難場所之安全網絡

A.規劃臨時集合場所(綜合避難者的生活圈) B.避難場所

(3)大型基地住宅社區規劃,須考慮防災蓄水池(游泳池可以替代)

及充足的消防設施。

2.細部設置原則

(1)以 2 公里格子狀之配置方式規劃避難路線 (2)避難路線兩側連接避難場所與中繼站。

(3)與避難場所之安全空地結合成網路式系統

(4)避難路線寬度的設置原則(見圖 2 –3.2 所示)

A.市區內:被指定為避難路線者,寬度須留設 20m以上,(若 規劃為綠地、人行專用步道,寬度須留設 15m 以上。

圖 2-3.1 避難路線、避難場所配置方式

B、市區外:避難路線寬度須 15M以上(若規劃為綠地、 人 行專用步道,寬度須留設 10M;若原本為設道路,則須留 設 5M以上)

C、避難路線的寬度須考量該都市所承載的人口數

四、救災路線

1.防救災路線的設置原則

(1)消防活動困難區域救災路線之設置原則

救災路線的規劃考量道路現況,留設一定安全寬度的緩衝 空間以進行救災活動,有關消防活動困難區域防救災路線之設置 原則如下:

A.地盤較弱地區應留設寬度 7.5M 以上的道路 B.上述區之外則留設 6.5M 以上寬度

C.空地(大規模空地、公園)、耐火建築物所面臨的道路則 留設 5.5M 以上

(A)大規模空地

圖 2-3 2 避難路線設置原則

都市寙陋密集地區防災改善措施之研究 第二章 文獻回獻

a.寬度 40M 以上河川、軌道等,或與其相鄰的不燃區域。

b.短邊 40M 以上,面積 3000 ㎡以上的公園、墓地、運動場及 其他空地;建築物建蔽率須在20%以下

(B)公園:比大規模空地較小的公園 (2)留設得以進行消防活動的道路寬度

為使救火、救災時,消防車得以通行且接近消防栓,故須 留設安全救災寬度,道路寬度之留設參照消防活動之進行,須留 設 4M 以上。

(3)擴寬狹窄道路之相關規定與設置原則

A.道路寬度須留設 4M 之上,若道路寬度不足,可在道路兩 側設置 L 型側溝以增加道路寬度。

B.若原道路寬度未滿 4M,須規定新建築物之興建必須自面 前道路退縮,以留設安全道路寬度。

五、避難場所

避難場所的設置原則,避難場所因疏散程序管理不同,包括:

1.臨時集合場所(臨時避難場所)

由學校操場、公園、綠地、廣場、廟宇等與安全性高之公、私 有建築組成,規模以能容納 50 人為主。

2.避難場所(廣域避難場所)

A.都市防災區化計劃需留設總面積 10000 平方公尺以上的公 園、綠地、運動場、公共空地帶(需考量所能容納的人數)

B.需留設約 2000 平方公尺的安全面積,以防止大火輻射熱

(2050 千卡/小時*平方公尺)。

C.面積以確保每人有一平方公尺為原則;市區外則需二

平方公尺。

六、防災據點

1.防災據點在都市防災生活圈中的角色

就機能而言,防災據點在防災生活圈中,具有提供區域民眾正 確防災資訊、自主消防能力、災民臨時收容、醫療及救護、區域物 資及飲水的轉運發放、醫療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及防災教育等功能

。具體而言,防災據點是由各項防災設施組成的防災單元。

防災據點在整體都市防災體系中,屬於都市基礎建設及人工設 施的部分。廣義而言,泛指一切防災上必要的相關措施及設備,如

:防潮堤、防災公園、醫院、防災中心、火災延燒防止地帶等等…

;在防災生活圈中,則是指與消防或救助相關的實質設施,如:收 容設施、救護設施等等…。經由各設施層級間的協調配合,達到防 災據點的實質效能。

2.防災據點的內容

(1)建立防災據點體系,區分為全市性中樞據點、區域性綜合據點及 地區性支援據點。

(2)規劃廣域避難接收支援物資的據點,包括避難用的公園、綠地及 開放空間及緊急使用的設施。

(3)強化都市防災力。以考量廣域避難空間、提昇建築物的安全性、

留設延燒防止帶及有效利用地下空間考量。

都市寙陋密集地區防災改善措施之研究 第三章 九二一震災與本土防災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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