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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避難據點層級及生活圈域指定劃設

第四章 大里市都市空間防災系統規劃

第二節 防災避難據點層級及生活圈域指定劃設

依據上述有關大里市防災空間資源指定原則中對於避難據點分 類,其大致可分為臨時(緊急)避難場所、臨時收容場所以及中長期收容 場所等三種,若再行對照表 2-2.3 對應時序與行動作業,則上述據點對 應到時間上依序為 5 小時內、5~40 小時、40 小時~1 個月甚至以上,而 如何妥善規劃大里市目前各空間資源,且加以分層分類,提供居民明確 及容易辨識的避難場所將是防災的重要關鍵,並為未來公部門投注相關 建設之指引目標。以下即分別從現有的空間資源進行相關分析,並從中 指定為中長期收容場所以及臨時避難場所之據點位址,進而劃設大里市 防災避難生活圈域範圍與防災避難系統。

一、現有防災空間資源分析

為確保未來大里市防災系統的完整性,本研究即針對境內既有及可 能劃設之各級學校與公園綠地用地進行分析,分析方式主要依據各據點 可能的服務半徑進行對照,依據來源主要分為幾點:

(一)過去相關避難據點之服務半徑或是生活圈劃設多半以學校學區半 徑 600 公尺作為劃設標準

(二)台北市直接避難區域為公園面積 10000 平方公尺,其服務半徑約可 提供 1 公里步行距離

(三)依據蔡綽芳(2002)針對九二一地震後竹山地區避難據點服務範圍 調查結果,即公園提供 500 公尺避難人員前來避難的比例為最高 (四)以及蔡綽芳(2000)提供日本避難圈域為 300-500 公尺服務半徑標準

根據上述幾點,本研究係分別採用 300 及 500 公尺的服務範圍作為 模擬依據,模擬結果如圖 4-2.1 及圖 4-2.2 所示。分析結果顯示,大部 分地區均可涵蓋在學校以及公園綠地服務範圍之內,唯有在西南側的夏 田里、北側立仁里周邊區域、東南側健民里、塗城里等非都市計畫地區 因缺乏大型避難據點而無法兼顧,尤其在立仁里及新仁里建成區分佈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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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卻缺乏足夠的開放空間提供,對於當地災害應變或避難恐將造成嚴 重後果,故建議未來應針對開放空間不足的地區增設之,或考量歸納成 為其他鄰近生活圈範圍內,以確保地區防災安全。

圖 4-2.1 開放空間 300 公尺服務半徑涵蓋範圍示意圖

圖 4-2.2 開放空間 500 公尺服務半徑涵蓋範圍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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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長期收容場所之據點指定

依據「大里市防災避難據點指定原則」中內容,中長期收容場所係 指在災後提供災民進行重建之暫時性居住場所,而這些據點選擇可能是 學校、機關用地、全市型公園、醫療衛生機構、九二一震災當時所劃設 據點等。綜觀上述針對大里市開放空間所劃設的服務半徑分析,本研究 為確保資源有效利用、據點之間聯繫機制完備以及民間容易辨識之目 的,特依據以下五點原則作為決定中長期收容場所之據點:

(一)是否為 921 震災公私部門所指定之 20 個避難據點或目前組合屋位 置其中之一

沿用過去居民對於九二一地震發生時所指定的 20 個避難據點之「熟 悉度」及「認知程度」,減少公部門在社會成本上的支出,如對於新據 點必須重新宣導居民認識等工作。

(二)面積是否超過一公頃之開放空間

為確保災害發生後可提供足夠空間供災民搭帳棚或物資運送儲藏 地點,依據台北市指定防災公園面積均以一公頃為基準,大里市中長期 收容場所亦參照之。

(三)是否鄰近防災主要或替代道路

指定防災道路係在確保道路百分之百的通暢度與零阻斷率,據點區 位是否鄰近本研究指定之主要道路或替代道路旁將攸關未來輸送、救助 之可及性與救援的時效性。

(四)是否滿足大里市境內公共空間服務半徑之均勻性

為求資源分佈的平均性,確保公部門投注建設資源能有效服務各地 區居民,必須檢討目前開放空間服務半徑,以儘量減少各據點之服務範 圍的重疊度。

(五)是否位於大里市潛在災害分佈地區

減少位於大里市地震、淹水或其他災害可能發生區域之開放空間指 定(如圖 4-2.3 所示),若無法避免,其應提出更為完備的防制對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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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塗城國小歷經九二一地震而重建的校園,其建築物均採 SRC 鋼骨以及 強化耐震係數之結構來確保校園安全。

依據上述原則,本研究從境內所有的開放空間遴選出 14 個具備條 件之中長期收容場所,包括運動公園、各級學校以及目前慈濟組合屋搭 設位址,與九二一地震所劃設據點比較,減少的學校包括大元國小由益 民國小服務範圍取代、大里國小由運動公園取代、成功國中由鄰近新建 的塗城國小取代等三處,增加的則為永隆國小、立新國中取代原有十九 甲夜市、美群國小、修平技術學院、重建的青年中學、慈濟組合屋等。

其 14 個指定中長期收容場所據點名稱如表 4-2.1 所示,區位分佈概況 如圖 4-2.4 所示。

表 4-2.1 大里市 14 個指定中長期收容場所之據點名稱 臨時收容場所指定地區 空間名稱

溪北地區 永隆國小、崇光國小、內新國小、益民國小、運動公園、

大里國中

溪南地區 立新國中、塗城國小、瑞城國小、青年中學、草湖國小、

修平技術學院、美群國小、慈濟組合屋(大愛村)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臨時收容場所之據點指定

依據「大里市防災避難據點指定原則」中內容,臨時收容場所係指 鄰里公園、兒童遊樂場、活動中心等據點,其主要提供居民在地震發生 後自家房屋受損或安全堪慮情況下所進行的第二階段避難場所。在前述 針對大里市境內全部開放空間已依適當條件指定出 13 處中長期收容場 所之餘,其他屬面積較小的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或未指定之學 校則在都市計畫地區內皆屬於「臨時收容場所」指定據點,例如大元國 小、成功國中等。(如表 4-2.2 所示)

此外,在非都市計畫地區因普遍缺乏具有規模及硬體設施的開放空 間情況下,既無法具有指定中長期收容場所的空間,因此在依據實際學 校與運動公園分佈進行服務半徑模擬後所產生的防災空缺(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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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2.3 大里市潛在災害與既有開放空間現況分佈示意圖

圖 4-2.4 指定 14 處中長期收容場所之據點分佈區位示意圖

4-2.5 所示),僅能將各地區均有的「活動中心」空間作為臨時收容場所,

而這些場所均是當地居民最為熟悉且常聚集活動的空間,對於達到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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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救助、物資發放均可提供效益,例如位於大里市東側的建民社區活 動中心即在九二一地震之後劃設成為當地的收容場所。其相關指定據點 分佈如圖 4-2.6 所示。

圖 4-2.5 實際學校與運動公園服務範圍示意圖

圖 4-2.6 臨時收容場所指定據點分佈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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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國小 西側為國光路二段,東側為元堤路一段,南側為德芳南路,北側則以東榮路 為界

運動公園 西側為大里都市計畫區範圍,東側為元堤路一段,南側為大里路、東里路、

國中路,北側則以德芳路二段及德芳南路為界

大里國中 西側為爽文路、大里路、瓦瑤路、夏田路,東側為國中路、國光路一段,南 側為元堤路二段,北側則以大里路、東里路、國中路為界

立新國中 以擴大大里(草湖地區)都市計畫區、立仁里、立德里、新仁里為範圍 塗城國小 西側為秋霖路、慈善路,東側為仁城路、光明路、成功路,南側為塗城路,

北側則以大里(草湖地區)都市計畫範圍為界

瑞成國小 西側為中興路一段,東側為塗城路 433 巷、東興路一段 2 巷 205 弄,南側為 草湖溪,北側則以塗城路、塗城路 735 巷、大明巷為界

青年中學 西側及北側為大里(草湖地區)都市計畫範圍,東側為秋霖路、慈善路、塗城路,

南側則以塗城路 735 巷、大明巷、中興路一段、泉水巷、景庄街為界 草湖國小 西側為振興路、大峰路,東側為中興路一段,南側為草湖溪,北側則以泉水

巷、景庄街為界 修平技術學

西側為仁美路、仁城路,東側為鳳凰路、光正路,南側為仁城路、光明路,

北側則以大里市行政界為界

美群國小

西側為成功路、塗城路、塗城路 433 巷、東興路一段 2 巷 205 弄,東側為光 正路、塗城路 121 巷,南側為草湖溪,北側則以仁城路、光明路、光正路、

塗城路為界 慈濟組合屋

(大愛村)

西側為光正路,東側涵蓋健民社區周邊,南側為塗城路,北側則以仁化路為

圖 4-2.7 防災避難生活圈劃設圈域範圍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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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防災道路系統層級指定

根據上述整理之「大里市防災道路指定劃設指標」檢視境內目前所 有道路現況,大致可將目前 8~15 米、15 米以上、20 米以上各級道路依 實際路況與配合大里市部分郊區對內外聯繫需要而分別指定為一般道 路、替代道路以及主要道路(如圖 4-3.1 所示),並分別賦予「避難道路」、

「救援輸送道路」以及「緊急道路」三種不同的機能與定位。(如表 4-3.1 所示)

由於大里市整個都市空間以及內部建成區發展特殊,實有必要針對 境內道路層級指定方式進一步說明,以下分述幾點:第一,對於主要道 路的指定方式,除必須依循原有「20 米以上」的基本原則外,由於大里 市因有非都市及都市地區之分,導致建成區分佈不均、道路建設有異,

例如都市計畫地區周邊的健民里、塗城里、夏田里、仁化里、西湖里等,

為共同顧及部分地區居民防災需求,亦必須指定部分道路作為主要或是 替代道路:第二,替代道路的功能除本身必須具備「救援、輸送」的角 色外,也是主要道路在災害發生產生阻斷情況時的「替代性」角色,以 確保對外救援救助運送聯繫無慮:第三,中投公路亦屬境內重要道路,

為共同顧及部分地區居民防災需求,亦必須指定部分道路作為主要或是 替代道路:第二,替代道路的功能除本身必須具備「救援、輸送」的角 色外,也是主要道路在災害發生產生阻斷情況時的「替代性」角色,以 確保對外救援救助運送聯繫無慮:第三,中投公路亦屬境內重要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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