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時間:99 年 5 月 10 日上午 10:00 至 12:00 訪談地點:水土保持局臺東分局
訪談對象:A(代碼)、從事僱工購料督導工作 3 年以上
1.僱工購料相較於傳統由公部門直接發包施工方式有何利弊?對此您有何改善的 建議?
A-1-1:僱工購料一般而言屬於小型工程,如由公部門直接發包施工優點是政府部 門委託專業技師設計,圖面清楚易施工;政府部門發包專業施工團隊,專 業施工團隊較有工程經驗;專業技師或顧問公司可監督施工團隊,施工品 質較容易控制。缺點則是僱工購料一般而言屬於小型工程,案件較多時,
公部門工程人員業務量增大,整體進度會受到影響;圖面設計時必須與社 區溝通,較為耗時;施工團隊施工時,大型機具進入易影響環境。
A-1-2:不需要動用大型機具之工程可考量由社區自行僱工購料或委由具專業之團 隊協助社區繪製設計圖或透過人力培訓請專家教導施工,如砌石及植栽。
2.僱工購料案件由公部門直接接洽社區辦理,與公部門透過專業團隊輔導社區辦理 方式有何利弊?公部門、社區與專業輔導團隊三者關係應如何架構?對此您有 何改善的建議?
A-2-1:公部門直接接洽社區辦理僱工購料承辦人員容易有主觀之態度;且囿於工 作量,承辦人員較沒有太多的時間與社區溝通;另外受限於工作時間之分 配,承辦人員無法與大多數的社區居民溝通。如果透過專業團隊輔導社區 雖能消減上述之缺點,但是,專業團隊能不能完全掌握公部門在僱工購料 這個區塊之相關規定,例如核銷程序等行政作業流程,攸關僱工購料案件 能不能順利完成之關鍵。
A-2-2:對於公部門、社區與專業輔導團隊三者之關係,可考量公部門對於僱工購 料之相關規定必須明確,例如申請程序、工作範圍、核銷程序等。專業輔 導團隊之成員必須由各項專業人員組成,例如行政、會計、景觀等專家。
而社區居民必須具備基礎之知識,溝通時才容易達成共識,這方面可透過 人力培訓來達成。
3.社區提出的僱工購料案件是否有足夠的執行能力,公部門有無訂定評估、管控及 審核機制(如公部門核給超過社區所能承受之經費或件數的限度,導致社區無 力執行)?對此您有何改善的建議?
A-3-1:社區提出的僱工購料案件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執行,目前政府部門尚未有相 關之評估、管控機制,僅有審核機制。
A-3-2:前一年度即先行審核提案即完成審核,並請社區排優先次序,今年度預算
執行時,依社區操作之狀況再逐次核定執行。
或是不做了,社區就要承擔所有責任。
以當務之急是建立社區基礎資料庫,公部門可以據此分級管理,以母雞帶 小雞的方式,由發展較好的社區來帶領週邊其他社區一起成長,一小區一 小區的發展起來,最後就可整個臺東縣都串聯起來。
A-15-2:其次,如果有一部完整的農村建設專法和專責機關,就能加速農村的建設,
帶動社區的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