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山坡地住宅社區環境影響因子危險度量化評估之研究 第二次專家座談會議紀錄
時間:九十四年八月十六日(星期二)下午二時至五時 地點: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會議室
主持人 :詹添全 副教授 研究人員 :楊立明 研究員
出席人員 :李景亮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 李景亮 技師 堅尼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周南山 技師 吳韻吾建築師事務所 吳韻吾 建築師 百成土木技師事務所 蔡得時 技師
鍾肇滿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 鍾肇滿 技師 毅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拱祥生 技師
列席人員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都市與安全防災組 李怡先 研究員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都市與安全防災組 吳維庭 副研究員
既有山坡地住宅社區環境影響因子危險度量化評估之研究第二次專家座 談會議專家意見,以下依照專家發言順序紀錄:
專家姓名:拱祥生 技師
建議:1.AHP 調查表可經較多次之專家調查結果來得到最後之權重。
2.影響因子宜再多參考不同領域專家之專長認知來確定。
3.本案係針對可能產生坡地災害之社區找出因子,是否於研究案之第 一章研究方法中敘述更清楚。
4.AHP 因子是否有衝突。
5.初步評估表填寫者為何?評估表內有些因子無法現場填寫,且若地 質資料缺乏即無法填寫。
附錄二
專家姓名:鐘肇滿 技師
建議:1.自然環境影響因子建議增加”山崩潛感區”為評估因子之一。
2.人為環境影響因子第 8 項有關擋土牆與上邊坡最小距離之計算公式 稍嫌複雜,建議研究團隊能加以簡化,以利實務上之應用。
專家姓名:周南山 技師
建議:1.FEM 分析求變形,但無法由此定權重,考慮潛變模式(creep model);
林肯大郡災變主要原因為災害發生突然且迅速,為 0 或∞並無漸變 式,以極限平衡法而言,一般表示係以安全係數F.S.為宜(岩石邊坡 破壞為red line)。
2.台北縣坡地社區安全檢查疏漏之原因為何,建議反應於此次訂定之 評估表內。
3.山坡地初步評估,李咸亨教授及周南山技師均有建置過,本研究初 步評估表建議應能在30 分鐘內完成,不需應用到地形及地質資料為 宜。
4.資料缺乏難以進行初步評估,故初步評估應以目視可得之資料進行 評估。
5.應以徵兆進行簡易評估,如:由簡報中林肯大郡之照片可發現擋土 牆有水流出之現象,即屬嚴重之徵兆。
6.若評分以 60 分為 A 級,但其中可能有”致命傷害”,故分數應避免以 平均化評分,若有”即刻危險”,應予特別挑出。
7.若作綜合評估時應附照片,使評估更為具體化。
專家姓名:李景亮 技師
建議:1.P.3(第 14 項因子)活斷層的地質破碎帶遠近乙項,是否考慮土石流潛 勢區距離。
專家姓名:吳韻吾 建築師
附錄二
2.P.4 擋土牆或邊坡現況之年代是否分列。
3.建議將邊坡及擋土牆分為兩個因子。
專家姓名:蔡得時 技師
建議:1.建議在期末報告時將各評估因子配分情形予以說明,以方便評估人 員快
速評估。或為目前已有之山坡地住宅社區建立自然環境之資料庫。
2.目前評估結果係參考”鋼筋混凝土耐震初步評估”之型式,以評估分 數大於 60 分列為確有疑慮等,可否建議以符合一般慣性評分之思 考,以評估分數大於60 分列為安全無虞,以此類推。
3.評估項目包括自然環境影響因子與人為環境影響因子,均有 20 餘 項,其中有此項目可於災害發生前先建置,建議建築研究所能針對 全省坡地住宅社區之基本資料及部分影響因子先作調查。
專家姓名:李怡先 研究員 建議:(一)自然影響因子:
1.自然環境影響因子中最大降雨量,是否適合列入,建議再在考慮。
2.有關植生厚度不易取得,建議改為植生覆蓋率,或許會比較適合。
3.岩層種類可再簡化為較常見之岩層種類,部分於山坡地少見之岩層 可以忽略。
4.岩層厚度可能是針對順向坡之上層岩層厚度而言,可否列入順向坡 之評估中。
(二)人為影響因子:
1.最小退縮距離可以再簡化,例如經計算後,建立一簡化表格,得到 坡度、高度之對應表格,可以讓檢查人員現場直接判斷。
(三)綜合意見:
1.評估後得到之評分僅分成兩級,是否可考慮多分幾級,如:
Ⅰ <30 分 安全無慮。
Ⅱ 30 分~45 分 應再作確認。
附錄二
Ⅲ 45 分< 應進行全面評估。
專家姓名:吳維庭 研究員
建議:1.各階層、各因子間獨立性問題,應詳予討論。
2.所欲評估之因子定義應予明確以令填寫問卷者能準確把握。
散會(下午五時五分)
附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