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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健身運動自我效能、流暢經驗與需求滿足感之現況分析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6364 (頁 103-0)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青少年健身運動自我效能、流暢經驗與需求滿足感之現況分析

壹 、 有 效 樣 本 之 現 況 分 析 一 、 有 效 樣 本 基 本 資 料 分 析

由 表 4 - 1 可 知 , 此 次 抽 樣 在 青 少 年 背 景 變 項 各 層 面 統 計 如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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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性 別

本 研 究 之 有 效 樣 本 中 , 男 有 4 7 1 人 , 佔 樣 本 數 之 5 0 . 4 %;

女 生 有 4 6 3 人 , 佔 4 9 . 6 % 。

( 二 ) 年 級

本 研 究 之 有 效 樣 本 中 , 國 中 一 年 級 有 3 7 8 人 , 佔 樣 本 數 之 4 0 . 5 % ; 國 中 二 年 級 有 3 0 5 人 , 佔 樣 本 數 之 3 2 . 7 % ; 國 中 三 年 級 有 2 5 1 人 , 佔 樣 本 數 之 2 6 . 9 % 。

( 三 ) 健 康 狀 況

本 研 究 之 有 效 樣 本 中 , 經 常 生 病 、 經 常 感 到 很 累 、 偶 而 感 到 很 累 、 有 點 累 、 不 覺 得 累 、 很 健 康 各 佔 2 . 8 % 、 7 . 5 % 、 3 1 . 7 % 、 1 3 . 5 % 、 5 . 8 % 、 3 8 . 8 % 。

表 4 - 1 青 少 年 背 景 變 項 次 數 分 配 摘 要 表

項 目 類 別 次 數 百 分 比

性 別 男 4 7 1 5 0 . 4

女 4 6 3 4 9 . 6

年 級 國 中 一 年 級 3 7 8 4 0 . 5

國 中 二 年 級 3 0 5 3 2 . 7

國 中 三 年 級 2 5 1 2 6 . 9

健 康 狀 況 經 常 生 病 2 6 2 . 8

經 常 感 到 很 累 7 0 7 . 5

偶 而 感 到 很 累 2 9 6 3 1 . 7

有 點 累 1 2 6 1 3 . 5

不 覺 得 累 5 4 5 . 8

很 健 康 3 6 2 3 8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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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青 少 年 健 身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的 現 況 分 析

表 4 - 2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各 層 面 得 分 之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摘 要 表

運動自我效能 題數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題數 排序

運動與人際關係 4 9 3 4 2 2 . 1 5 5 . 4 8 5 . 5 4 2 運動與身體健康 4 9 3 4 2 2 . 1 0 5 . 0 6 5 . 5 3 3 運動與休閒娛樂 4 9 3 4 2 2 . 2 1 5 . 3 6 5 . 5 5 1 運動與運動適能 4 9 3 4 2 1 . 1 2 5 . 6 0 5 . 2 8 4 運動與情緒壓力 4 9 3 4 1 9 . 5 9 5 . 9 4 4 . 9 0 6 運動與生活技能 4 9 3 4 1 9 . 7 4 5 . 7 3 4 . 9 4 5

整體運動

自我效能 2 4 9 3 4 1 2 6 . 9 0 2 8 . 2 1 5 . 2 9

由 表 4 - 2 可 知,青 少 年 健 身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之 平 均 得 分( 平 均 數 / 題 數 ) 為 5 . 2 9 , 顯 示 整 體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介 於 「 稍 微 符 合 」 到 「 符 合 」 之 間 。

就 各 層 面 分 析 , 健 身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中 的 運 動 與 人 際 關 係 為 5 . 5 4; 運 動 與 身 體 健 康 為 5 . 5 3; 運 動 與 休 閒 娛 樂 為 5 . 5 5 ; 運 動 與 運 動 適 能 為 5 . 2 8; 運 動 與 情 緒 壓 力 為 4 . 9 0; 運 動 與 身 活 技 能 為 4 . 9 4 。 運 動 與 人 際 關 係 、 運 動 與 身 體 健 康 、 運 動 與 休 閒 娛 樂 、 運 動 與 運 動 適 能 四 個 層 面 介 於「 稍 微 符 合 」到「 符 合 」; 運 動 與 情 緒 壓 力 、 運 動 與 生 活 技 能 兩 個 層 面 介 於 「 普 通 」 到 「 稍 微 符 合 」 之 間 。 再 依 健 身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各 層 面 排 序 分 析 , 依 序 為 :1 . 運 動 與 休 閒 娛 樂 ; 2 . 運 動 與 人 際 關 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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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運 動 與 身 體 健 康 ; 4 . 運 動 與 運 動 適 能 ; 5 . 運 動 與 身 活 技 能 ; 6 . 運 動 與 情 緒 壓 力 。

參 、 流 暢 經 驗 之 現 況 分 析

表 4 - 3 流 暢 經 驗 量 表 各 層 面 得 分 之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摘 要 表

流暢經驗 題數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題數 排序

挑戰與技術的平衡 4 9 3 4 1 9 . 8 4 5 . 4 8 4 . 9 6 3 知行合一 4 9 3 4 1 6 . 3 4 5 . 5 7 4 . 0 9 8 清晰的目標 4 9 3 4 1 9 . 4 6 5 . 6 5 4 . 8 7 4 清楚的回饋 4 9 3 4 1 8 . 7 3 5 . 5 2 4 . 6 8 7 專心於手邊的事物 4 9 3 4 1 9 . 0 5 5 . 7 0 4 . 7 6 5 自我掌控的感覺 4 9 3 4 1 8 . 8 6 5 . 5 5 4 . 7 2 6 失去自我意識 4 9 3 4 1 6 . 0 5 6 . 8 4 4 . 0 1 9 時間感的轉變 4 9 3 4 2 0 . 1 5 4 . 9 3 5 . 0 4 1 自成性經驗 4 9 3 4 2 0 . 1 1 6 . 2 1 5 . 0 3 2 整體流暢經驗 3 6 9 3 4 1 6 8 . 5 9 3 8 . 1 5 4 . 6 8

由 表 4 - 3 可 知 , 流 暢 經 驗 之 平 均 得 分 ( 平 均 數 / 題 數 ) 為 4 . 6 8, 顯 示 整 體 流 暢 經 驗 介 於 「 普 通 」 到 「 稍 微 符 合 」 之 間 。

就 各 層 面 分 析 , 流 暢 經 驗 中 的 挑 戰 與 技 術 的 平 衡 4 . 9 6 , 知 行 合 一 4 . 0 9, 清 晰 的 目 標 4 . 8 7, 清 楚 的 回 饋 4 . 6 8, 專 心 於 手 邊 的 事 物 4 . 7 6,自 我 掌 控 的 感 覺 4 . 7 2,失 去 自 我 意 識 4 . 0 1,

時 間 感 的 轉 變 5 . 0 4 , 自 成 性 經 驗 5 . 0 3 。 時 間 感 的 轉 變 、 自 成 性 經 驗 兩 個 層 面 介 於 「 稍 微 符 合 」 到 「 符 合 」; 挑 戰 與 技 術 的 平 衡 、 知 行 合 一 、 清 晰 的 目 標 、 清 楚 的 回 饋 、 專 心 於 手 邊 的 事 物 、 自 我 掌 控 的 感 覺 、 失 去 自 我 意 識 七 個 層 面 介 於 「 普 通 」 到 「 稍 微 符 合 」 之 間 。 再 依 流 暢 經 驗 各 層 面 排 序 分 析 , 依 序 為 :1 . 時 間 感 的 轉 變 ; 2 . 自 成 性 經 驗 ; 3 . 挑 戰 與 技 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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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平 衡 ;4 . 清 晰 的 目 標 ; 5 . 專 心 於 手 邊 的 事 物 ; 6 . 自 我 掌 控 的 感 覺 ;7 . 清 楚 的 回 饋 ; 8 . 知 行 合 一 ; 9 . 失 去 自 我 意 識 。

肆 、 需 足 滿 足 感 之 現 況 分 析

表 4 - 4 需 求 滿 足 感 各 層 面 得 分 之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摘 要 表

需 求 滿 足 感 題

人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 題 數

排 序 勝 任 感 6 9 3 4 2 8 . 2 2 9 . 6 5 4 . 7 0 3 自 主 性 6 9 3 4 3 0 . 4 7 8 . 6 5 5 . 0 8 2 關 聯 性 6 9 3 4 3 1 . 3 4 8 . 3 9 5 . 2 2 1 整 體 需 求

滿 足 感 1 8 9 3 4 9 0 . 3 1 2 4 . 1 8 5 . 0 2

由 表 4 - 4 可 知 , 需 求 滿 足 感 之 平 均 得 分 ( 平 均 數 / 題 數 ) 為 5 . 0 2 , 顯 示 整 體 需 求 滿 足 感 介 於 「 稍 微 符 合 」 到 「 符 合 」 之 間 。

就 各 層 面 分 析 , 需 求 滿 足 感 中 的 勝 任 感 為 4 . 7 0; 自 主 性 為 5 . 0 8 ; 關 聯 性 為 5 . 2 2。 自 主 性 與 關 聯 性 兩 個 層 面 介 於 「 稍 微 符 合 」 到 「 符 合 」; 勝 任 感 介 於 「 普 通 」 到 「 稍 微 符 合 」 之 間。再 依 需 求 滿 足 感 各 層 面 排 序 分 析,依 序 為:1 . 關 聯 性 ; 2 . 自 主 性 ; 3 . 勝 任 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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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在 健 身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 流 暢 經 驗 與 需 求 滿 足 感 之 差 異 分 析

本 節 旨 在 探 討 青 少 年 背 景 變 項( 性 別 、 年 級 、 健 康 狀 況 ) 在 健 身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 流 暢 經 驗 與 需 求 滿 足 感 的 差 異 。 為 了 瞭 解 其 差 異 情 形 , 乃 以 各 背 景 變 項 為 自 變 項 , 以 健 身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 流 暢 經 驗 與 需 求 滿 足 感 為 依 變 項 , 進 行 t 考 驗 、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o n e - w a y A N O VA )、 雪 費 ( S c h e f f e ' ) 事 後 比 較 法 , 以 瞭 解 不 同 的 背 景 變 項 在 健 身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 流 暢 經 驗 與 需 求 滿 足 感 的 差 異 情 形 。

壹 、 性 別

一 、 不 同 性 別 在 健 身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之 差 異

由 表 4 - 5 結 果 顯 示 , 在 健 身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之 中 , 性 別 變 項 在 整 體 自 我 效 能 其 t 值 ( 7 . 5 3 )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 顯 示 不 同 性 別 在 整 體 自 我 效 能 並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

在 本 研 究 中 , 就 健 身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各 層 面 分 析 , 不 同 性 別 在 運 動 與 人 際 關 係 、 運 動 與 休 閒 娛 樂 、 運 動 與 生 活 技 能 等 3 個 分 項 之 t 檢 定 之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 男 生 平 均 得 分 大 於 女 生 。 而 在 運 動 與 身 體 健 康 、 運 動 與 運 動 適 能 、 運 動 與 情 緒 壓 力 上 t 檢 定 之 差 異 並 不 顯 著 , 表 示 性 別 在 此 項 上 並 無 差 別 。

莊 立 中 ( 2 0 0 6 ) 、 陳 筱 蕙 ( 2 0 0 7 ) 、 鍾 俊 偉 ( 2 0 0 9 ) 、 林 育 輝 ( 2 0 1 0 ) 不 同 性 別 在 運 動 行 為 自 我 效 能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均 顯 示 男 生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高 於 女 生 。 本 研 究 結 果 雖 然 性 別 在 整 體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 但 在 各 層 面 中 有 三 個 層 面 達 顯 著 差 異 , 男 生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高 於 女 生 ; 另 外 三 個 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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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表 4 - 7 結 果 顯 示 , 在 需 求 滿 足 感 之 中 , 性 別 變 項 在 整 體 需 求 滿 足 感 其 t 值 ( 6 . 4 2 )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 顯 示 不 同 性 別 在 整 體 需 求 滿 足 感 並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

在 本 研 究 中 , 就 需 求 滿 足 感 各 層 面 分 析 , 不 同 性 別 在 勝 任 感 、 自 主 性 、 關 聯 性 t 檢 定 之 差 異 並 不 顯 著 , 表 示 性 別 在 此 項 上 並 無 差 別 , 有 待 後 續 研 究 , 利 用 深 入 訪 談 或 半 結 構 性 問 卷 , 探 究 其 原 因 。

陳 韻 婷 ( 2 0 1 0 ) 研 究 1 8 - 3 0 歲 的 青 年 國 際 志 工 , 不 同 性 別 在 勝 任 感 、 自 主 性 、 關 聯 性 t 檢 定 之 差 異 並 不 顯 著 , 與 本 研 究 相 同 。 但 是 H a r t e r ( 1 9 9 9 ) 指 出 男 女 兩 性 心 理 需 求 不 同 , 男 性 強 調 自 主 性 , 女 性 強 調 關 聯 性 。Va l l e r a n d 與 R e i d ( 1 9 8 4 ) 指 出 能 感 受 到 較 多 的 勝 任 感 , 就 會 產 生 較 多 的 內 在 動 機 ; 國 內 研 究 指 出 男 性 運 動 員 內 在 動 機 高 於 女 性 運 動 員 ( 陳 耀 棋 , 2 0 0 9 ), 可 以 適 度 推 論 男 性 有 較 多 的 勝 任 感 。 蘇 煜 ( 2 0 0 8 ) 以 大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 女 生 運 動 時 自 主 感 與 勝 任 感 的 滿 足 高 於 男 生 ; B r u n e t 與 S a b i s t o n ( 2 0 0 9 ) 以 大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 男 生 運 動 時 的 勝 任 感 低 於 女 生 。 可 以 發 現 不 同 性 別 在 需 求 滿 足 感 應 該 存 在 差 異 , 但 有 的 研 究 顯 示 男 性 高 於 女 性 , 有 的 研 究 顯 示 女 性 高 於 男 性 , 或 許 這 也 正 是 本 研 究 差 異 不 顯 著 的 原 因 之 一 。

表 4 - 7 不 同 性 別 在 需 求 滿 足 感 之 t 檢 定 差 異 情 形 摘 要 表 需 求 滿 足 感 性 別 人 數 平 均

平 均 數/

題 數 標 準 差 t 值 組 別 差 異 男 生 4 7 1 3 0 . 6 1 5 . 1 0 9 . 3 2

勝 任 感

女 生 4 6 3 2 5 . 8 0 4 . 3 0 9 . 3 6 7 . 8 7 續 下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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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 上 頁 男 生 4 7 1 3 1 . 8 9 5 . 3 2 8 . 6 5

自 主 性

女 生 4 6 3 2 9 . 0 3 4 . 8 4 8 . 4 2 5 . 1 3 男 生 4 7 1 3 2 . 4 7 5 . 4 1 8 . 4 3

關 聯 性

女 生 4 6 3 3 0 . 2 0 6 . 0 4 8 . 2 0 4 . 1 7 男 生 4 7 1 9 4 . 9 7 5 . 2 8 2 4 . 2 4

整體需求滿足感

女 生 4 6 3 8 5 . 0 2 4 . 7 2 2 3 . 0 8 6 . 4 2

* p < . 0 5

貳 、 年 級

一 、 不 同 年 級 在 健 身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之 差 異 。

由 表 4 - 8 、 表 4 - 9 顯 示 以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考 驗 不 同 年 級 在 健 身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上 之 得 分 , 其 統 計 考 驗 結 果 顯 示 「 運 動 與 運 動 適 能 」F( 2 , 9 3 1 )= 5 . 0 9, 具 顯 著 水 準 。 進 一 步 考 驗 「 整 體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 結 果 顯 示 ,F( 2 , 9 3 1 )= 1 . 4 4, 不 具 顯 著 水 準 , 顯 示 不 同 年 級 在 「 整 體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 上 不 具 差 異 。

再 進 一 步 以 雪 費 法 ( S h e f f e ’ m e t h o d ) 進 行 事 後 比 較 , 發 現 在 「 運 動 與 運 動 適 能 」 此 項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中 , 二 年 級 得 分 大 於 三 年 級 。

本 研 究 結 果 與 林 育 輝 ( 2 0 1 0 ) 一 致 , 均 顯 示 不 同 年 級 在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上 不 具 差 異 。 但 國 內 其 他 在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的 研 究 , 不 同 年 級 在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上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 賴 翠 琪

( 2 0 0 1 ) 和 莊 立 中 ( 2 0 0 6 ) 指 出 國 中 一 年 級 和 二 年 級 高 於 國 中 三 年 級 ; 楊 雄 寶 ( 2 0 0 3 ) 與 劉 坤 宏 ( 2 0 0 3 ) 指 出 國 中 一 年 級 高 於 二 年 級 和 三 年 級 。 雖 然 本 研 究 結 果 不 同 年 級 在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上 差 異 不 顯 著 , 但 就 平 均 數 顯 示 出 國 中 三 年 級 的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有 較 低 的 傾 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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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 上 頁 2538.23 2 1269.11

勝任感 組 間

組 內 84282.56 931 90.53 14.02* 1,2>3 1422.65 2 711.33

自主性 組 間

組 內 68356.07 931 73.42 9.69* 1,2>3

組 間 30.92 2 15.46

關聯性 組 內 65525.01 931 70.46 0.22

組 間 8780.93 2 4390.47

整體需求

滿足感 組 內 535961.17 931 576.30 7.62* 1,2>3

* p < . 0 5

1 : 國 中 一 年 級 2 : 國 中 二 年 級 3 : 國 中 三 年 級

參 、 健 康 狀 況

一 、 不 同 健 康 狀 況 在 健 身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之 差 異

由 表 4 - 1 4 、 表 4 - 1 5 顯 示 以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考 驗 不 同 健 康 狀 況 在 「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 上 之 得 分 , 其 統 計 考 驗 結 果 顯 示 「 運 動 與 人 際 關 係 」 F( 5 , 9 2 8 )= 7 . 9 8 、「 運 動 與 身 體 健 康 」

F( 5 , 9 2 8 )= 6 . 5 8 、「 運 動 與 休 閒 娛 樂 」 F( 5 , 9 2 8 )= 1 3 . 1 8 、「 運 動 與 運

動 適 能 」F( 5 , 9 2 8 )= 7 . 9 9、「 運 動 與 情 緒 壓 力 」F( 5 , 9 2 8 )= 1 2 . 7 5、「 運 動 與 生 活 技 能 」F( 5 , 9 2 8 )= 9 . 0 7, 六 項 「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 均 達 顯 著 水 準 。 進 一 步 考 驗 「 整 體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 結 果 顯 示 ,

F( 5 , 9 2 8 )= 1 2 . 2 9 , 達 顯 著 水 準 , 顯 示 不 同 健 康 狀 況 在 「 整 體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

再 進 一 步 以 雪 費 法 ( S h e f f e ’ m e t h o d ) 進 行 事 後 比 較 , 發 現 在 「 運 動 與 人 際 關 係 」, 此 項 運 動 自 我 效 能 , 很 健 康 的 得 分 大 於 有 點 累 與 不 覺 得 累 。「 運 動 與 身 體 健 康 」, 很 健 康 的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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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 進 一 步 以 雪 費 法 ( S h e f f e ’ m e t h o d ) 進 行 事 後 比 較 , 發 現 在 「 技 術 與 挑 戰 平 衡 」, 此 項 流 暢 經 驗 , 很 健 康 的 得 分 大 於 經 常 感 到 很 累 、 偶 而 很 累 、 有 點 累 與 不 覺 得 累 。「 知 行 合 一 」, 很 健 康 的 得 分 大 於 經 常 感 到 很 累 、 偶 而 很 累 與 不 覺 得 累 。「 清 晰 的 目 標 」, 很 健 康 的 得 分 大 於 經 常 生 病 、 經 常 感 到 很 累 與 偶 而 很 累 。「 清 楚 的 回 饋 」, 很 健 康 的 得 分 大 於 經 常 感 到 很 累 、 偶 而 很 累 、 有 點 累 與 不 覺 得 累 ; 偶 而 很 累 與 有 點 累 的 得 分 大 於 經 常 感 到 很 累 。「 專 心 於 手 邊 的 事 物 」, 很 健 康 的 得 分 大 於 經 常 生 病 、 經 常 感 到 很 累 、 偶 而 很 累 、 有 點 累 與 不 覺 得 累 ; 偶 而 很 累 與 有 點 累 的 得 分 大 於 經 常 感 到 很 累 。「 自 我 掌 控 的 感 覺 」, 很 健 康 的 得 分 大 於 經 常 生 病 、 經 常 感 到 很 累 、 偶 而 很 累 、 有 點 累 與 不 覺 得 累 ; 偶 而 很 累 大 於 經 常 感 到 很 累 。「 失 去 自 我 意 識 」, 有 點 累 與 很 健 康 的 得 分 大 於 經 常 生 病 。「 時 間 感 的 轉 變 」, 偶 而 很 累 的 得 分 大 於 經 常 感 到 很 累 。

「 自 成 性 經 驗 」, 很 健 康 的 得 分 大 於 經 常 感 到 很 累 與 偶 而 很

「 自 成 性 經 驗 」, 很 健 康 的 得 分 大 於 經 常 感 到 很 累 與 偶 而 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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