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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律體操規則發展趨勢

一、國際規則演進

韻律體操直到 1968 年設立了現代韻律體操委員會,才出現了專屬於韻律體操項目 的「1970 年現代體操評分規則」,也在 1976 年與 1982 年分別出版法文及英文版的「國

際韻律體操評分規則」(洪小平,1985),開啟韻律體操競賽制度的發展。顏智淵、林惠 (2002)針對 1985-2001 年期間規則整理,發現大約 16 年的時間,規則針對個人競賽辦法 做出多次的修訂(表 2-6)。在 1985 年只有個人全能競賽與單項決賽;在 1989 年的規則設 了個人成隊競賽;1993 年時將個人單項決賽從四項增加為五項,1997 年又再次修改回 四項,卻也在 2001 年取消個人單項決賽的比賽項目;到了 2001 年,成隊競賽套數由原 本的 8 套調整為由 3 名選手的 12 套整套中採計成績最好的 10 套;而個人成隊決賽則僅 於 1997 年增設,並於下一個週期規則中隨即取消。

表 2-6 1985-2001 年個人韻律體操競賽規則演變

規則版本

個人競賽 1985 1989 1993 1997 2001 成隊競賽 --- 4 項 4 項(8 套) 4 項(8 項) 4 項(10 套)

全能競賽 4 項 4 項 4 項 4 項 4 項

單項決賽 4 項 4 項 5 項 4 項 --- 成對決賽 --- --- --- 4 項 ---

資料來源:顏智淵、林惠鈴(2002)。

國際規則的修改週期為四年,在每兩屆奧運之間進行一次規則修訂,從 1970 年至 今(2019),規則已進入到第 14 個週期(版本)(表 2-7),修訂內容主要針對上一週期所有賽 事中的評分問題進行討論與處理,並考量所有選手的整體發展性,使韻律體操能成為更 具發展性的藝術。2001-2008 年間的韻律體操規則提高了對難度動作的要求及分值,使 動作往更難的趨勢發展,其中越能展現柔軟度的難度動作分值越高,導致整套裡充斥著 將身體極限扭曲的大量難度動作。這樣由難度堆疊的編排變得非常普遍,雖然能夠在短 時間內使選手的成績提升,但從運動員的長遠性發展而言,容易造成選手的傷害也可能 迫使選手提前結束體操生涯(樊蓓蓓,2010)。隨著項目發展漸趨穩定,國際規則仍不斷 的在進步,也逐漸重視「選手生涯的長遠性」發展,國內裁判講習會也曾說明 FIG 的技

術委員提出,舊規則的內容較不符合生理發展,也漸趨偏離韻律體操的優美所在,因此 規則在 2009 年開始考量柔軟度難度動作的比重,將部分不合乎人體發展的動作刪除,

也把容易造成損傷卻保留於規則內的動作分值降低(Toledo & Antualpa, 2016;樊蓓蓓,

2010)。在 2013-2016 週期中,規則也大幅度整理修改整套動作組織的基礎要求,逐漸將 編排構想成為整套的主軸(參閱表 2-8),不再過多的要求運動員作大量的難度動作,減 少了難度數量過多堆積的現象,這樣就可以有更多的時間來擴展整套的編排(賈配芹,

2013)。在 2017-2020 最新的規則中也延續前一週期規則的大部分內容,僅將身體難度動 作種類及分值作些微調整。

表 2-7 1970-2019 年韻律體操修改周期及年份

週期 年份

第一週期 1970-1971 第二週期 1971-1972 第三週期 1973-1976 第四週期 1977-1980 第五週期 1981-1984 第六週期 1985-1988 第七週期 1989-1992 第八週期 1993-1996 第九週期 1997-2000 第十週期 2001-2004 第十一週期 2005-2008 第十二週期 2009-2012 第十三週期 2013-2016 第十四週期 2017-2020

參考來源:Toledo & Antualpa (2016)。

表 2-8 2005-2017 年版規則中身體難度數量、類別和分值的變化

規則版本

2005-2008 2009-2012 2013-2016 2017-2020 數量 520 個 374 個 145 個 191 個

類別 4 類 4 類 3 類 3 類

分值 0.10-1.00 分或更多 0.10-1.00 分或更多 0.10-0.50 分 0.10-0.60 分

註:數量=所有身體難度的動作總數;類別=身體難度的類別數;分值=單個身體難度的分值;2017-2020 難度數量參考最新規則自行統計,其餘為參考文獻統計數據。參考來源:賈配芹(2013)。

二、整套組織

在韻律體操規則中,所有整套(個人及團體)皆由難度分數(Difficulty, D)及實施分數 (Execution, E)組合而成。依據 2017-2020 最新版規則,個人難度又細分為身體難度(Body Difficulty, BD) 、 韻 律 步 伐 組 合 (Dance Steps Combination, S) 、 動 力 性 轉 動 (Dynamic Elements with Rotation, R)及手具難度(Apparatus Difficulty, AD)四種要素,其中 BD 由平 衡、跳躍及旋轉動作組成。團體難度分數沒有手具難度(AD)的要求,但增加了交換難度 (ED)及協作(C),而身體難度(BD)組成仍為平衡、跳躍及旋轉動作。其中協作動作類型又 分為有轉動及無轉動兩種。

無轉動的協作表示於動作實施的過程中,僅有手具的操作技術,並未有任何身體轉 動的動作出現,一共有 CC、 、C 三種。CC 表示於協作中以 1 個或多個手具實施至 少 2 種不同操作類型進行至少 2 次傳遞,操作方式可以是小拋、中拋、滾動、彈、滑動、

反彈等; 表示由同一名選手,以中拋或大拋的形式,同時將 2 個以上(包含 2 個,棍 棒最少要使用 3 支,或以單棒/雙棒扣住加上 1 個不同手具)的手具拋給隊友(即使準備將 手具拋出前,有 2 個以上(包含 2 個)選手共同手持手具,但拋的動作必須是由一名選手 實施),且此加分,於同一個協作中出現 2 名選手同時或快速依序拋出 2 個以上(包含 2 個)手具時,僅計算一次加分;C 表示同時中拋或大拋後,由同一名選手同時接 2 個以 上(包含 2 個)手具(當手具緊扣在一起時實施此加分無效,但當搭配 2 種不同手具緊扣在

一起時則有效),接的 2 個手具須來自 2 個不同的隊友,或 1 個來自隊友拋的 1 個是自 己拋的,且接到手具的時間必須是同時或快速依序(1 秒內),此協作加分才有效,亦不得 以相同手具進行 後實施 C ,若出現此情況則僅記一次協作加分。

有轉動協作則在執行的過程中,必須是手具飛行的過程中有失去視線控制的動力性 身體轉動(後面說明簡稱為「動力性轉動」)出現,包含 CR/CR2、CRR/CRR2 及 CRRR 三 種類型。CR 與 CR2 分別表示 1 名或多名選手拋自己的手具後,實施動力性轉動 (此動 作可以在隊友的幫助下以抬舉的方式進行) 後,立即接住自己或隊友的手具。CRR 與 CRR2 分別表示 1 名或多名選手拋自己的手具後,實施動力性轉動後立即接住自己或隊 友的手具,動力性轉動過程可在下列幾種方式中進行:1). 通過 1 或多名隊友、1 或多名 隊友的手具的上方、下方或穿越,2). 透過隊友的支撐協助完成,支撐的方式可以是動 態、手具、或由 1 或多名隊友進行抬舉。CRRR 則表示 1 或多名選手中拋或大拋自己的 手具後,穿過隊友拋出飛行於空中的手具(此手具並未被隊友接住,亦未由穿過的選手持 手具),並且實施動力性轉動後,立即接住隊友或自己的手具。

整套基本需求如圖 2-1,實施分數於團體及個人中則又細分為藝術及技術兩大要素。

在如此複雜的規則系統下,教練、選手及裁判除了需要孰悉規則外,更要能正確的理解 其中的邏輯,才能在規則的基本限制下將韻律體操真正的藝術性展現,編創出一套令人 感同身受的整套動作。

圖 2-1 團體整套難度組織圖。圖中 CC、 、C 、CR、CR2、CRR、CRR2、CRRR 之說明請參閱於正文。( 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Gymnastique , 2017) 。

三、整套編排的重要性 將整套分數調整為 20 分至今。賈配芹(2013)也提到,新規則(2013-2016)在團體項目難度

團體難度(D)

(D)中,把交換難度動作和非交換難度動作的價值提到了同等重要位置,在成套動作的編 排上動作與動作之間以及動作與手具之間要求更加緊密,更加注重身體難度動作與手具 技術結合的熟練性。由此可見,韻律體操的國際規則雖然不斷地在改變,但在競賽中,

整套難度動作的編排仍然是裁判給分的依據,也是決定勝負的極大因素,相關研究也說 明,動作的編排方式是影響整體表現的基礎,好的難度編配不但可以令人耳目一新,也 會給裁判與觀眾留下好的印象(程在寬,1993)。韻律體操的整套除了要成功地編排出合 理的難度順序外,還要編出有個人特色、有藝術感染力的表現性組合,才能提高整套動 作結構的整體效果、提高運動員參賽的競爭能力(顏智淵、林惠鈴,2002)。

四、規則改變的影響

近年分析團體整套的相關文獻中,張勝靜(2014)針對 2009-2012 與 2013-2016 兩個週 期的規則進行探討,發現在此期間規則對整套的基本要求有明顯的調整,影響了評分的 結構,包含身體難度動作刪減,使動作選擇數量降低,但單個難度分值有提高的趨勢;

以及於團體中的協作分值被降低等因素,皆會使整套動作在編排上做出對應的調整。而 在 2017-2020 新週期規則的發展,則對於身體難度加上交換難度的要求降低,並且延續 過去規則更加強調身體難度與手具操作的結合,也針對韻律步伐組合提出須包含至少兩 種不同型態步伐或節奏的改變(于夢源,2018)。雖說整套成績的基礎是由難度動作組成,

表 2-9 歷屆規則分值分配比例

項目

1985 年 1989 年 1993 年 1997 年 2001 年 2005 年 2009 年 2013 年 2017 年

編排分

7.00 6.80 5.00 5.00 20.00 10.00 20.00 10.00 10.00

完成分

3.00 3.20 5.00 5.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編排分%

70% 68% 50% 50% 66% 50% 66% 50% 50%

完成分%

30% 32% 50% 50% 33% 50% 33% 50% 50%

參考來源:刁在箴、謝穎、洪小平、俞善云、龍春曉(2001)。

但卻不全然能成為致勝的關鍵因素,規則中的實施評分標準,協助韻律體操整體維持均 衡發展,因此整套編排上,動作類型的豐富性、隊形多樣化、難度的簡易程度皆會間接 影響實施中的技術及藝術分,最終影響整套的結果(孫弘佳,2017;趙亞楠,2018)。

為提高比賽的可看性及競爭水準,自 2017 年開始實施的最新規則中,將整套編排 受到分數限制的規則,進行了一次較大的調整,取消整套中 10 分的難度加分上限。以 2018 年世界韻律體操錦標賽(36th Rhythmic gymnastics World Championships)5 環單項決 賽前八名成績為例,表 2-10 可以看到整套中難度分數確實因為新規則的影響,每隊的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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