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台灣預售屋產業概觀
2.1.2 預售屋營銷過程
購屋是人生理財規劃中重要決策,且有可能為人生中最昂貴的花費項目,對此尹教 授提出一般購屋建議程序(圖 2-3),首先在購屋前先衡量自身經濟狀況,規劃購屋資金 用以設定購屋條件,如:房屋坪數、居住地段、房間數量,在需求與現實條件下取得平 衡;接著可以向親友打聽、上網查詢、圖書搜索、注意廣告和報導等管道蒐集需求個案,
再進一步尋求購買管道,比如:建案的接待中心、房屋仲介商、屋主等,瞭解建案詳細 內容;然後也必須到欲購房屋的所在地,查看附近生活機能、交通狀況、居住環境、公 共設施、停車位、屋內外狀況,並審核產權,全部確認後洽談細節;當雙方達成協議,
預付訂金然後簽約支付頭期款,並經用印手續以及繳付印花稅、契稅後就可辦理過戶登 記,同時也必須付清尾款;最後要檢查房屋狀況,並確認是否與合約上內容相同,完成 交屋後,可自行裝潢、購置傢俱、家電產品,佈置成合乎需求的新家。
圖 2-3 一般購屋流程 資料來源:尹衍樑, 2007
易博士將購買流程依預售屋、新成屋、中古屋區分,圖 2-4 為購買預售屋五步驟。
當決定購買預售屋種類的產品時,可先行到施工地的接待中心,由專人帶領講解建案所 有物之相關訊息,包括模型屋、實品屋或樣品屋等展示,來取代一般流程中的實地看屋,
同樣地,雙方議價成交後繳付訂金,爾後簽約時補足 5%的簽約金,接著當工程開始進 行之前須付開工款,然後按工程進度分期繳交剩餘的自備金,而房屋興建過程約需要二 至三年的工期,待建造完成後,才辦理買賣移轉所有權事宜,但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 之前,得先向政府稅捐機關繳納稅款,一般來說,買方負擔契稅和印花稅,賣方則負責 土地增值稅,當然也可在簽約時協商稅費分攤方式,但須註明於合約書中才有法律效能。
除了取得產權之外,當然也要取得產物,在交屋的過程中,須先驗收房屋再點交房屋及 產權,而產權中公共場所區域,則由管委員負責驗點交,並向主關機關申請撥付社區公 共資金。
圖 2-4 預售屋購買流程 資料來源:易博士編輯部, 2009
以下針對上述所提及之樣品屋、實品屋與模型屋做進一步的說明。
1. 樣品屋(Model Home, also called a model house or display house)
業者在接待中心旁,以銷售個案其中的格局為樣本所搭建之房屋,原意是讓承購戶 以觀看樣品屋取代實景,但經過業者過度包裝,已將室內設計美輪美奐,加上為了 讓人產生視差,通常會故意挑高、放大坪數、擺設物品小一號、省去樑柱等方式,
使消費者誤以為空間足夠,並且放置高貴華麗的建材卻非實際附贈配備,而不知情 的消費者也只是走馬看花(易博士編輯部, 2009)。可是樣品屋能將建築藍圖具體化,
讓消費者能實際了解房屋內外觀,無須憑空想像,雖不等於未來成屋樣貌,只是暫 時性樣品,待銷售期過後,就會被拆除,仍足以讓消費者產生憧憬引起購買欲,所 以視為空間規劃與裝潢參考標準更為貼切 (雅虎資訊、優家網, 2008)。
2. 實品屋
結構體完成後,在二或三樓層先行完成裝修工程,並實際裝潢內部空間,用以向顧 客展示實體與感受氣氛,所以又有裝潢屋之稱(雅虎資訊、優家網, 2008)。與樣品屋 最大不同點,在於此類房屋是可以讓人進住且使用地,缺點是無法掌握施工品質,
若引以為產品樣本,又勢必等到工程後期,降低樓層承購戶也許早就過了選色作業 與客變期限,而對於營銷幫助也有限(黃瓊瑤, 1999)。
3. 模型屋
如圖 2-5 所示,模型屋為建物雛形,等比例縮小後用紙板及其他材料所黏貼而成,
雖可清楚明瞭建物模樣,可是對於整體空間大小,卻無法直覺感受,也無從得知所 用的建築材料內容物,以及贈配建材設備之質感。
圖 2-5 模型屋 資料來源:Comsenz, 2008
若從建商營銷觀點來看整個預售屋的作業流程 (圖 2-6),自個案推出前就必須取得 基地並規劃不動產產品,然後陳列計畫產品進行銷售,客戶可至其購買窗口進行產品瞭 解,大多數會在建案基地附近搭建接待中心作為買賣窗口,當客戶選定產品及議價協定 後可進行下一步交涉,簽定買賣契約書作為承諾證據,然後客戶並須依工程進度分期繳 納房屋工程款,在興建期間,建商會提供承購戶客變期限與設備選色服務,承購戶須在 指定期限內申請並完成客變手續,以及在活動日內挑選建材設備,然後建商照表施工,
完工後,若購屋者以申請房貸繳交尾款則須至銀行辦理對保,接著客戶初驗及登記土地 房屋買賣移轉,最後點交房屋。
圖 2-6 預售屋作業流程圖 資料來源:閆俊龍,2002
下一小節針對圖 2-6 中的第七步驟,也就是「設備選色作業」以及「客變服務」做更詳 細的說明與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