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撒布優部落背景的 撒布優部落背景的 撒布優部落背景的說明 撒布優部落背景的 說明 說明 說明
第三節 頭目間的關係 頭目間的關係 頭目間的關係 頭目間的關係
慣 慣 慣
慣,,,,必須必須必須必須經過同經過同經過同經過同意意意意才可遷才可遷才可遷才可遷入入入入所所所所以兩部落到現在一以兩部落到現在一以兩部落到現在一以兩部落到現在一直直直直有有有有疙瘩疙瘩疙瘩疙瘩存存存存在在在在。。。(編號。 1)
也許兩部落群過去就曾經為領域糾紛產生嫌隙,而今到了撒布優為了居 住地還必須經過他家族的同意,對曾經有自己領域一方的頭目家族是有那麼 一點委屈,另一方面開拓者以自己的新勢力牽動所有舊賓茂的族人,也因而 觸動了原頭目領導族人的尊榮,兩方之間抹不去的傷痕,無形的造成頭目間 互動的阻力。
而頭目間有的因同源而比較親近者,於近黃及撒布優群聚後的通婚(如近 黃部落的四個家族,特別是Kinilukuljan 家族與 Djelunavunavuk 家族間血緣 相近),因而相互扶持,如婚喪喜慶時互相協助。但也有的從已往既不相往來
(如 Luvaniyaw 家族與上述兩家族),但近黃部落亦有因過去日治前分家之因 素存在至今的疙瘩,如Kinilukuljan 家族、Djelunavunavuk 家族與 Tjudjaas 家 族,因為舊部落的恩怨一直深埋在族人心裡而鮮少往來。54
(二) 合作時機
「撒布優」過去每年都舉辦的收穫節,都是由村辦公處舉辦,而各頭目也 常利用這個節日另私下舉辦如家族聚會活動,拉近家族情感,但活動過於頻 繁,使得幹部不得不在村長主持的會議上決議由理事會主導計畫及施行活動,
而募款經費之剩餘則由頭目自行核銷,頭目不僅獲得該有的尊重,也意外讓荷 包進帳,輪辦的機制也讓各頭目都有機會表現自己進而互相支持,基於共同的 利益展開了良性的互動。近來部落為追尋部落遺址展開的尋根活動,曾居住於 近黃的五個家族頭目難得形成共識,每年四月尋根活動各家族頭目出錢、出 力,設立共同基金,其用意除了透過尋根的活動傳承祖先的智慧外,也讓年輕 的一輩了解根在哪裡。而這樣的活動中,頭目角色如同回到從前,行前的囑咐,
狩獵、祭祖前的祈禱,獵物之分享,都有頭目發號施令,而其他頭目則扮演如 貴族般的角色,聽頭目指示。然因為經費的問題,活動轉而由社區發展協會主 辦,各頭目為爭取經費,村長、民代、理事會的政治手腕介入,頭目再次失去 舞台。
(三) 競爭時機
54 Kinilukuljan 家族、Djelunavunavuk 家族與 Tjudjaas 家族之恩怨,是以當初分家主因為家人 曾受 Tjudjaas 頭目欺負,詳如頭目家族遷移史。
頭目之間在合作之餘亦有或多或少的競爭關係。首先是家族成員之大小。
所以,部落有多少頭目對族人而言似乎已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八個頭目 以家族之名投入並而支持部落營造,齊心為部落福祉,才是族人期待的希望。
二二
二二、、、、 國家體制介入下的頭目地位演變國家體制介入下的頭目地位演變國家體制介入下的頭目地位演變國家體制介入下的頭目地位演變
(一) 日本時期 1. 決策權
排灣族各部落均設有部落會議等自治組織,會議是由部落會議組成,而 會議之成員是由部落長老組成,而政事之推動則由部落幹部執行,部落遇到 土地、戰爭、財產、法紀、慶典、狩獵或與部落外交有關重要議題,都由頭 目召集各相關組織來決策(田哲益,2007:5-7)。部落中各種不同議題有 各不同的會議來處理,參加的有頭目、長老及部落平民代表,而頭目的幕僚 或頭目的代理人是推動其會議決策的執行者。然這樣的組織到了日本治台 後,決策者轉而向日本警察,參與會議者雖然有頭目確只是虛位,而直接執 行者亦是日本培養的地方幹部。
2. 被同化的頭目
1915 年後日本理番政策中,番童教育所培養原住民菁英,使其成為日 本統治者的化身,以推行同化政策,並任命為「警手」,以補強警政,改變 原住民的社會結構與價值觀,又將部落族人集體遷移下山,將之重新編組成 共同集團的農耕部落,完成對舊部落之監視系統(警察網),從此撒布優族 人都生活在法制與權力制裁的陰影下,在強制服從與民族分化的統治政策 下。而頭目也在權力與勢力被剝奪後與平民共同受日人之教育,如 Gadu(嘎 圖)社的 Chaljas 家族,其家族小孩一樣同受日本同化教育,因為頭目此時 式微程度已接近平民生活,所以才有遷移至近黃派出所附近樂於接受日本教 育,亦與日本培養之警察結姻緣,受日本警察威權屈服而失去傳統之尊榮。
(二) 國民政府時期 1. 領導階層的民主化
1945 年國民政府進一步利用選舉制度來精心培養忠黨愛國份子成為部 落領導人,以達到實質控制原住民社會的目的。傳統原住民社會中的頭目除 了在傳統祭典儀式中還保有一點功能外,其社會地位或經濟特權幾乎已不復 存在。而如國民政府以鄉長、代表、村長、鄰長及青年會會長等選舉產生的 地方幹部主導所有公共事務,頭目家族沒有了議會主導權,所有族人也不由
自主的倒向新的階級次序,這是排灣習慣於頭目的封建社會後的失落感。當 族人有機會與頭目平起平坐時,無視頭目的威嚴,只有在需頭目的當時主持 傳統的祭祀時,頭目功能才顯現。
2. 領域權的限定
國民政府將位於「舊賓茂」與「近黃」的撒布優八個家族聚在一起後,
在人人都可自由選擇土地並而開發的情況下,頭目因而徹底的失去代表其權 力的領域,家族也因土地的限定而失去地域性的分別,對於土地可自行開發 並而設定為己有的撒布優地域內,發現頭目不再是大地主,而擁有水田或好 土地者反而是平民,55頭目再次被比下去,與過去擁有一領域的王者相較,
其角色與精神已不復在。
而頭目與平民之間因土地形成之階序倫理,在舊部落裏如同大家庭般互 相照顧的部落人際關係,在幾經遷移同化的過程後,顯出歷史變遷後制度及 價值的變化,造成原有社會組織的解構,使頭目選擇放棄家族的傳承,土地 所有權制度的更動,改變頭目與家屋,頭目與平民、平民與平民、土地與禁 忌之間的關係,究竟地域的分配與使用,從頭目擴及平民,皆套用於國家法 律制度內,領域權之觀念因而在同化過程中有了適應性的變遷。
3. 治理權的讓渡
在荷西、清朝、國民政府統治者來到以前,台灣原住民各族都是屬於部 落社會,而排灣族以家為單位,以天然障礙為界,各自擁有耕作、狩獵之領 域,逐而建立自己的小王國。嚴格說來,此時的排灣族只有部落認同,缺乏
「族」的觀念。而 Mamazangiljan(頭目)在部落裡依習慣漸形成,從原部 落到新部落,散落於大武山自成如同「王國」一般,而部落中的 Mamazangiljan 就如同王國中的國王,家族所有內政、外交均有其一個共同的運作模式,貴 族及士階級形成一個內閣般的議會,而祭祀以求神明指引或感恩等。直至強 權侵入,另一種文化思潮衝擊、考驗 Mamazangiljan,有的依附政權強勢,
接受外來統治者授予之頭目銜;有的害怕責任的包袱選擇逃避;有的參選民 代,頭目政治變形成一種政治利益交換,其職責與族人之日常生活漸行漸 遠。也許是有感於依附政府力量,可以獲得更多的尊重與權力,例如前頭目
「章進枝」的先生為警察,她當選代表後,又轉戰縣議會,並積極栽培後嗣
55如 Gadu 家族內擁有水田及佔據部落內好土地者屬停家與莊家,皆為平民家族。
成為國民黨黨工,確實為其家族帶出興盛期。又如現任鄉長章正輝,亦是頭 目之一,確實也善盡了照顧族人的工作,頭目透過現代政治的加持,領域由 土地的依附關係轉而向國家權力的服從。
(三) 小結
家族頭目制度的瓦解可以說是國家作為下所造成的結果。從日本時期的皇民 政策之教化到國民政府的主流文化之同化,以及蓄意培養自治幹部採以蕃制蕃到 地方自治,製造部落頭目與行政機關之矛盾與紛爭等,皆使傳統社會制度破壞殆 盡。例如日本政府頒發副頭目牌,培養地方自助會、青年會幹部,到國民政府之 村長、代表、議員等都不乏有特別扶植之家族,為了讓家族勢力壯大,進而變成 了國家機器下打擊自己人的幫手,削弱了 Mamazangiljan(頭目)勢力,造成部 落頭目制度的消長。
近年來部落的部分文化傳承工作漸落入社區發展協會,而部落發展協會代 表部落三方角力的開始--村辦公處、代表、社區發展協會,現今部落舉凡各種 活動的舉辦均透過社區發展協會,協會每年在延續性的計畫中,如巡守隊、社區 營造及現今在推動的農村再造計畫,已囊括部落所有年度活動,故而理事長之成 就成了對部落貢獻己力的一種表現,甚而藉此吸收選票。而由村長為首之村辦公 處,則執行鄉公所之公共事務,如巡迴醫療之宣導、急難救助之辦理、貧戶之申 請,甚而公所擴大就業之選工,也為著選票廣受施恩。民意代表則利用其民代公 關的身分,為民解憂(如受民事、刑事、行政處分時代表民意關心),又如空軍 噪音之補償代表民意而與該單位協商,成就其為民服務之品質。三者角色已取代 傳統頭目,頭目無法滿足多元民意的需求。
筆者以為,擁有八個頭目的撒布優是因為遭受了政權控制後,各家為家族利
筆者以為,擁有八個頭目的撒布優是因為遭受了政權控制後,各家為家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