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香港以外的職業教育經驗

在文檔中 目錄 (頁 46-62)

46

持份者緊密合作

4.5 德 國 職 業 教 育 及 培 訓 制 度 的 主 要 特 點 , 是 僱 主 、 商 會 與 政 府 之 間的緊密合作。德 國法例規定所有 企 業均須加入商會, 並須強制繳付按企 業收入計算的會費 。商會須就職業教 育及培訓的推行向 政府負責 ,而商會 及專業組織均積極 聯同職業學校制訂 職業教育及培訓考 試,以及設計職業 教育及培訓課程。

4.6 基 於 以 上 所 述 , 勞 工 市 場 因 素 已 充 分 地 融 入 在 職 業 學 校 的 制 度 中。由於僱主對職 業教育及培訓課程 的內容和預期畢業 生概況 均有透徹了 解,因此課程所頒 授的資歷獲僱主充 分認受。此外,持 續教育同樣受到僱 主重視,過半德國企業資助提供持續培訓活動,發展僱員的技能。

4.7 學 徒 一 般 獲 發 相 當 於 已 受 訓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起 薪 點 三 分 之 一 的 工 資,金額按培訓年 資遞增。學徒在雙 軌制下完成培訓後 ,大部分會受僱成 為熟練技術工人。在雙軌制下介乎 18 至 24 歲的學位持有人中,過半留在 受訓行業繼續工作,而 32%從事與培訓相關的行業。其後,很多學員會把 握機會,繼續接受職業培訓。

4.8 如 符 合 某 些 條 件 , 持 有 職 業 資 歷 的 學 員 修 畢 一 年 全 日 制 課 程 , 可 取 得 應 用 科 技 大 學(Fachhochschule)的入學資格。應用科技大學是德國 一 種 高 等 教 育 院 校 , 通 常 專 門 提 供 特 定 範 疇(例如工程、科技或商業)的課 程,可依法頒授學 士學位及碩士學位 。其課程結構和教 學方法的特色是着 重應用和職業實務。

4.9 2005 年,德國推行重大的職業教育及培訓改革,容許學徒在國 外 接 受 部 分 學 徒 訓 練 , 並 頒 發 三 語(德語、法語和英語)對照的證書,以便 畢業生在其他歐洲 國家工作。國家亦 撥款推行一項措施 ,把未能自行提供 培訓的中小型企業 組織起來,以便共 用學徒。該些中小 型企業亦可依靠跨 企業培訓中心僱用學徒,中心獲聯邦政府 撥款,並由商會組織及營運。

47

圖 4.1 德國教育概覽 (只有英文版本)

4.10 過去 , 每屆 約 有 60%學生選擇接受職業教育及培訓,但近年由

於出生率偏低和較 多年青人選擇入讀 大學,職業教育及 培訓課程學生不足 以為市場提供足夠人手。選擇職業教育的離校生比例現已下跌至 55.7%,

其餘的離校生則繼續修讀普通教育課程。

48

職業輔導及推廣

4.11 學 校 負 責 在 中 學 課 程 加 入 職 業 導 向 元 素 , 並 輔 以 職 場 參 觀 , 以 及 為 九 年 級 和 十 年 級(14 至 16 歲)學生提供為期一至三個星期的工作體 驗。

4.12 聯邦就業服務局(The Federal Employment Service)提供離校後 擇職資訊和輔導, 並安排就業服務。 該局的職業輔導員 每一至兩個月探訪 學校一次,與個別 學生進行職業輔導 面談。學生亦會獲 安排參觀該局的職 業資訊中心,認識 所提供的設施及服 務;日後有需要, 可再到中心接受職 業輔導服務。中心 提供「企業虛擬參 觀」等多種網上資 源,協助學生了解 設有學徒訓練的職業。

4.13 為吸引年青人接受職業教育及培訓,德國政府在 2008 年推行全

國 職 業 教 育 及 培 訓 運 動 , 包 括 巡 迴 全 國 各 地 發 放 資 訊 、 舉 行 海 報 宣 傳 活 動、為目標羣組設立網站,以及舉辦社交媒體活動。

瑞士16

職業教育及培訓與專業教育及培訓

4.14 瑞 士 亦 設 有 雙 軌 制 , 其 職 業 教 育 及 培 訓 制 度 宏 大 , 為 依 賴 科 學、科技、創新及 優質產品與服務的 出口型經濟體系 , 培育技能水平極高 的人才。瑞士的教 育制度着重滲透性 ,國民可在人生各 階段按個人興趣及 需要接受不同程度 的教育及培訓,他 們把職業教育及培 訓視為 投身勞工市 場和終身學習的良好基礎。

16 資料來源︰瑞士聯邦教育、研究和創新部(State Secretariat for Education,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Switzerland)

49

4.15 職 業 教 育 及 培 訓 制 度 設 有 由 基 本 職 業 教 育 及 培 訓 至 專 業 教 育 及 培訓的有效進階路 徑。在瑞士,約有 三分之二的青少年 選擇在完成九年強 制性教育後接受職業教育及培訓,可供選擇的課程如下︰

(a) 兩 年 制 職 業 教 育 及 培 訓 課 程 , 對 象 為 學 業 成 績 稍 遜 但 實 用 技 巧 較 佳 的 學 生 , 完 成 後 可 獲 頒 聯 邦 職 業 教 育 及 培 訓 證書;

(b) 三 至 四 年 制 職 業 教 育 及 培 訓 課 程 , 完 成 後 可 獲 頒 聯 邦 職 業教育及培訓文憑;以及

(c) 聯 邦 職 業 高 中 教 育 文 憑 課 程 (Federal Vocational Baccalaureate),是補足三至四年制職業教育及培訓的延 續 普 通 教 育 , 對 象 為 學 業 成 績 較 佳 的 學 生 , 學 制 和 學 習 模 式 均 具 彈 性 。 舉 例 來 說 , 要 完 成 該 課 程 , 學 生 可 在 修 讀 三 至 四 年 制 職 業 教 育 及 培 訓 課 程 期 間 兼 修 普 通 教 育 科 目, 或 在 完成 有 關 課程 後 入 讀相 應 的 院校(全日或兼讀制 皆可)。聯邦職業高中教育文憑持有人可報讀瑞士任何一 所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 或 在 取 得 額 外 資 歷 後 報 讀 瑞 士 州 立 大 學或聯邦理工學院。

4.16 專 業 教 育 及 培 訓 是 進 階 教 育 及 培 訓 , 讓 學 員 為 應 付 擔 任 技 術 專 家及╱或管理崗位 的重要職務及職責 作準備。在瑞士, 專業教育及培訓 的 資歷屬專上學位, 相等於大學學位, 通過聯邦考試或由 專業教育及培訓學 院頒授。與雙軌制 相若,專業教育及 培訓建基於工作體 驗,把課堂學習與 職場所得的實用知 識結合。在雙軌制 下的實用層面,見 於學生在準備聯邦 考試或在專業教育及培訓學院修讀期間,仍繼續在企業兼職工作。

50

圖 4.2 瑞士教育概覽 (只有英文版本)

職業輔導及推廣

4.17 在 瑞 士 , 學 校 教 學 人 員 負 責 提 供 職 業 輔 導 , 幫 助 年 青 人 選 擇 職 業。學生可在六年級(12 歲)開始接受職業輔導,了解所住地區日常的商業 和 經 濟 活 動 , 也 會 在 學 校 內 認 識 和 討 論 父 母 的 職 業 , 以 及 父 母 的 擇 職 原 因。在八年級及九 年級,強制性教育 包括升學就業輔導 環節,學生會參觀 職業輔導中心,接 受專業的個人職業 輔導;中心會 利用 不同工具評估學生 的才能和能力,以便提供擇職意見。

4.18 在 九 年 強 制 教 育 的 最 後 一 年 , 學 校 會 為 學 生 安 排 性 向 測 驗 、 學 徒訓練申請書撰寫 班及其他活動,幫 助他們選擇心儀的 職業及尋找合適的 學徒訓練。

51

4.19 此 外 , 招 聘 活 動 也 可 達 到 推 廣 職 業 教 育 及 培 訓 的 目 的 。 在 瑞 士,部分培訓企業 早在培訓開始前一 年多便展開招聘程 序,首先是舉辦資 訊日提供培訓課程 及企業的資料,有 些企業 更會在正式 培訓前舉辦工作體 驗 日 。 這 些 高 調 的 體 驗 式 招 聘 活 動 , 可 增 加 社 會 對 職 業 教 育 及 培 訓 的 認 識,也可讓學員在掌握充分資訊的情況下才決定參加學徒訓練。

英國17

提供職業教育及培訓

4.20 英 國 由 英 格 蘭 、 北 愛 爾 蘭 、 威 爾 斯 及 蘇 格 蘭 組 成 。 在 這 四 個 地 方,技能培訓由不同機構提供。這些機構包括︰

 學 校 ︰ 提 供 各 種 關 鍵 技 能 培 訓 及 職 業 課 程 , 對 象 以 14 至 18 歲的學員為主。

 延續教育學 院︰ 該等院校是英國的主 要職業教育及培訓 機構,為年滿 14 歲的學員提供各種技能培訓。

 大學︰ 除教授學術 知識和進階職業及 專門技能外,大學 亦提供關鍵技能培 訓,部分側重創業 和就業能力。學 員 通常由 18 歲開始接受大學教育。

 私人培訓機 構︰ 該等機構提供多種技 能培訓,但通常側 重特定職業元素, 並針對有關職業進 行就業技能培訓 。 課程對象為年滿 16 歲的學員。

 僱 主 ︰ 現 時 , 許 多 僱 主 提 供 在 職 及 職 外 培 訓 機 會(通常 是 學 徒 訓 練 的 模 式)。有關培訓一般與工作 崗位和機構 需要直接相關。

資歷架構支持上述 進修階梯,因此職 業資歷和學術資歷 可視為具有同等價 值。

17 資料來源︰香港英國文化協會

52

4.21 值得注意的是,英格蘭由 2013 年 9 月起推行「16 至 19 歲學習

計劃」。目前,凡 16 至 19 歲在英格蘭接受全日制或兼讀制教育的學生,

均應參加切合其個 人需要、學習和就 業目標的訓練計劃 ,當中包含優良的 實質資歷,以及針 對性的工作體驗。 「實質資歷」具一 定的涵蓋面、分量 及相關性,並提供 認可途徑,讓學生 投身某行業、專業 或擔任受僱工作,

又或接受高等教育。「16 至 19 歲學習計劃」的大部分時間,用於為學生 準備考取高級程度學歷(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 16 至 19 歲學生的離校 學歷)及╱或實質的職業資歷,其主要目的,不單是為學生提供充實的學習 課程,而且可以確 認學術課程與職業 課程具同等地位, 兩者皆是通向高等 教育的可行途徑。

4.22 另外,英格蘭亦正設立職業學院,以擴大為 14 至 19 歲學生提

供的機會及選擇。 該等學院提供職業 為本的躍進課程, 校舍 設備先進,師 資優良,而且獲得僱主支持。

4.23 蘇 格 蘭 現 正 就 所 提 供 的 職 業 教 育 及 培 訓 進 行 大 規 模 的 結 構 和 政 策改革,作 為革 新 16 歲以上教育的一部分。改革方向是把職業技能培訓 視為全方位技能培 訓的一環,正正反 映蘇格蘭課程 以「 卓越課程」為目標 的宏大理念。

僱主的參與

4.24 多 年 來 , 英 國 致 力 推 動 僱 主 參 與 技 能 培 訓 制 度 下 有 關 設 計 及 開 辦課程的工作。英 格蘭所採用的主要 方法,是通過開拓 學徒訓練計劃,增 加僱主對職業教育 及培訓的自主權。 政府鼓勵大型企業 僱主 共同發展高水 平的學徒訓練標準,取代一些被指過於瑣碎及有礙發展的標準。

4.25 英 國 亦 推 行 學 徒 訓 練 機 構(Apprenticeship Training Agency) 計 劃,以新的模式提 供學徒訓練,協助 中小型企業解決難 以獨力承擔僱用學 徒的問題。該計劃 主要由延續教育學 院推行,學徒培訓 機構會擔當僱主,

並容許中小型企業共用學徒。

53

4.26 蘇 格 蘭 的 現 代 學 徒 訓 練 計 劃(Modern Apprenticeships Scheme) 讓年滿 16 歲的人士有機會發展職場技能及汲取經驗,在擔任受薪工作期 間接受培訓 ,從而 取得資歷。 現時約 有 70 種現代學徒訓練課程,涵蓋會 計、水管設施、旅 遊服務及工程等多 個行業,與學徒可 達到的四個蘇格蘭 職 業 資 歷 級 別 對 應(第二、第三、第四及第五級)。大部分課程結合僱主提 供的在職培訓和培訓機構(例如學院)提供的課堂學習。

推廣職業教育及培訓

4.27 前 沿 基 金 會(Edge Foundation) 等 機 構 和 英 國 技 能 展 覽 (Skills Show),通過表揚職業教育及培訓課程學生和畢業生的成就,以及展示他 們的才能和經濟貢 獻,推廣職業教育 及培訓的價值。前 沿基金會是獨立的 教育基金會,專責 提升實用、技術及 職業培訓的地位。 就此,基金會舉辦

「 職 業 資 歷 日 」(VQ Day),慶祝全國各地人士在職業資歷方面的成就 。

「職業資歷日」於 2008 年首次舉辦,除在英格蘭、威爾斯、蘇格蘭及北 愛爾蘭舉行全國慶 祝活動和頒獎典禮 外,學院及培訓機 構亦舉辦區 域和地 區 活 動 , 例 如 「 新 手 初 試 」(Have a Go) 活 動 , 讓 年 青 人 嘗 試 不 同 的 技 能,從而認識他們 可能從未考慮過投 身的職業。技能展 覽是全國最大型的 職業 技 能活 動 ,吸 引 逾 73 000 人參加,其間會展示不同行業的技能,並 舉辦英國技能競賽(UK Skills Competitions),選出全國冠軍參加世界技能 大賽(WorldSkills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職業諮詢及輔導

4.28 在英格 蘭,14 至 16 歲學生在學校以外獲得職業諮詢及輔導服

務 , 因 而 可 不 受 學 校 所 定 的 優 次 影 響 , 得 知 切 合 個 人 需 要 的 最 佳 就 業 途 徑。

在文檔中 目錄 (頁 46-62)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