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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證明在教育現場的探討

因此 Harel & Sowder (1998)並未強調證明應該要形式化,而是以更寬 廣的觀點來看待學生所寫下的回答。他們讓選修不同數學主題的大學生 回答與其課程相關的證明問題,從學生的回答中進行適當的分類,將學 生的回答分成 3 種不同認知層次的證明基本策略(proof schemes)。依照 認知層次由低而高,依序為:外在信念證明基本策略(External conviction  proof scheme)、經驗證明基本策略(Empirical proof schemes)及分析證明 基本策略(Analytical proof schemes)。 

 

1. 外在信念證明基本策略(External conviction proof scheme): 

當學生評斷證明過程是否正確時,所依據的是證明的格式。

或是在寫下證明的過程傾向於遵循某些準則,而不是依照題目已 知的性質進行合理的演繹推論。以下可分為三種類型: 

(1) 儀式證明基本策略(Ritual proof scheme): 

學生評判一段數學論述所依據的是格式,而不是這段數 學論述內容的正確與否。 

 

(2) 權威證明基本策略(Authoritarian proof scheme): 

當學生評判一段數學論述所依據的是「老師上課講過」

或「教科書有提到」,如此證明的概念稱為「權威」

(authoritarian)。 

 

(3) 符號證明基本策略(Symbolic proof scheme): 

學生透過符號的操作完成證明,然而卻沒有注意這些符

2. 經驗證明基本策略(Empirical proof schemes): 

學生證明的過程是透過實際數據驗證當成證據、或是利用舉 例的方式因而歸納出結論、或利用直觀的方式完成證明。以下分 為二種類型: 

 

(1) 歸納證明基本策略(Inductive proof scheme): 

當學生針對一個或多個例子進行實際數值的驗證當成證 據來說服他人,則稱之為歸納證明基本策略。 

 

例,而忽略該物件的變換性,以直觀的方式(或演繹推理) 作為論述的理由。 

 

3. 分析證明基本策略(Analytical proof schemes): 

證明的過程,學生所利用的是合理的邏輯演繹方式,則稱為 分析證明基本策略。 

 

(1) 轉換證明基本策略(transformational proof scheme): 

當學生證明的過程,能考慮到該物件的變換性,而討論 所有可能狀況,或利用演繹推理的方式完成證明。 

 

(2) 公理化證明基本策略(axiomatic proof scheme): 

學生的證明過程是由「未定義項」及「公理」作為出發,

學生及教師在數學證明的表現及看法  

  Liu & Manouchehri (2012)以 4 大數學主題(數論、幾何、機率、代數) 設計了一連串的問卷,利用 Harel & Sowder (1998)所發展的證明基本策 略(proof schemes)架構,探討各主題間學生所擁有(own)的證明基本策略 與偏好(preferred)的證明基本策略的情形,研究對象為經濟相關課程的 41 位學生。研究結果指出:(一)  數論類有 35 位學生擁有經驗證明基本 策略(Empirical proof scheme)、偏好經驗證明基本策略者亦達 32 位,相 較於擁有及偏好分析證明基本策略(Analytical proof schemes)者分別只有

(五)  不論哪一類的題目,外在證明基本策略(External conviction proof  schemes)皆只有少數學生擁有,而在證明上使用,同時皆無學生偏好此 種證明基本策略的內容、方式。 

表 2‐2‐1 Liu & Manouchehri (2012)的研究結果 

  數論  幾何  機率  代數  合計 

  擁有  偏好  擁有  偏好 擁有 偏好 擁有 偏好  擁有  偏好 無  4  2  8  1  15    10  1  37  4  外在  5    3      8   

  從上結果可知,學生在數論類的證明多數人會使用經驗證明基本策

一般性與嚴謹性也是學生喜歡的證明特徵,此結果亦與 Liu & 

Manouchehri (2012)的研究結果相似。另外一方面,想法難、步驟多則

Porteous(1990)的研究中發現,只有 15%的學生會提供具有一般性的

Hoyles(2000)亦指出:(1)  學生對「敘述」形式的證明的喜歡程度高 於「代數」形式;(2)  學生對證法的喜歡程度與「老師的背景」、「老師

Bayazit(2012)針對 6 位中學數學職前教師(prospective secondary  mathematics teachers)對數學證明的看法進行研究。研究結果指出,這 6 位職前教師皆認為證明即為一種呈現「某事是對的」的方法。而在證明 的結構上,這 6 位職前教師認為他們的證明都是從已知條件出發,然後 進行某些動作而得到結論。針對證明的有效性的部份,這 6 位職前教師 認為一個證明是否有效,其標準在於「邏輯演繹」。這些看法都與數學 家對於證明的看法一致,亦顯示職前教師對證明的看法與學生已不同。 

 

綜觀本節所述,學生所喜歡的證明與他們所呈現的證明與數學家認 為的證明存在有一定的落差。再者,利用證明基本策略(proof schemes) 來探測學生具備與偏好的證明型態,目前僅只於國外有相關研究(Liu & 

Manouchehri,2012)。因此,本研究以「四邊形中點連線」性質、「n邊 形內角和」及「三角形大邊對大角」性質為例,探討學生在證明上的相 關表現情形。 

第參章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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