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歷年急診急性心肌梗塞患者之基本資料
因少數研究對象曾多次因急性心肌梗塞而使用急診醫療,本研究為 避免重複分析個案,因此取其研究對象最後一次急性心肌梗塞之急診就 醫資料以進行分析。
一、研究對象基本資料
本研究共計2701 位研究對象,70.2%的研究對象為男性,平均年齡 為 65.1 歲(標準差為 14.3 歲),其中年齡以「66-75 歲」(28.1%)居多,
其次為「75 歲以上」(27.7%)。投保金額以「17,281-22,800 元」(32.8%)
居多,其次為「依附人口」(29.4%)、「≦17,280 元」(24.4%);僅有1.1%
的研究對象為低收入戶者。居住地區部分,多數居住在都市化程度「第 1 級」(25.8%)以及「第 2 級」(28.8%),「第 3 級」約有 16.3%,居住 在「第 4 級」之研究對象有 15.9%,而居住在都市化程度較低之研究對 象則佔少數(詳見表4-3)。
而在病患治療急性心肌梗塞之醫療院所所在地區別則是以「台北分 局」(39.3%)居多,其次為「高屏分局」(17.7%)、「中區分局」(16.2%)。
二、研究對象疾病史
研究對象疾病史部份,多數研究對象未患有重大傷病(98.9%)。本 研究由研究對象發生急性心肌梗塞於急診就醫之時間往前擷取研究對 象一年內之門診、急診以及住院之就醫資料以確認病患發病前之慢性病 疾病史,其中高達96.7%之研究對象有「心臟病」的疾病史,而患有「高 血壓」者佔60.2%,33.7%之研究對象有「糖尿病」,有 20.5%的研究對象 患有「腎臟病」,而發病前一年內有「腫瘤」疾病史之病患則有 8.2%。
為「1 分」(25.1%)、「2 分」(13.7%)。
三、病患就醫狀況
在研究對象就醫狀況部份,有7.3%的病患之前曾於急診治療過急性 心肌梗塞,26.0%的病患有跨醫療區就醫之情形,而有 10.4%的病患係經 轉診而就醫,而病患 3 天內住院之比例約有 73.3%,當次急診治療急性 心肌梗塞即死亡之比例佔13.4%。
若進一步分析居住在不同都市化程度之急診病患其急性心肌梗塞 存活情形,由表 4-4 可知,死亡率最高之地區為「都市化程度第 3 級」
(17.1%)之急診病患,其次為「都市化程度第 6 級」(15.6%)、「都市 化程度第 4 級」(14.3%)。而病患進行急診治療之醫療院所所在地區別 部份,死亡率最高之分局別為「高屏分局」(18.2%),其次為「東區分 局」(16.1%)、「南區分局」(15.2%)。由上述結果可知,居住在不同都 市化程度之病患,發生急性心肌梗塞時係以都市化程度較高之地區,其 死亡率會較高;但在治療急性心肌梗塞時,於都市化程度較低之醫療院 所治療反而其死亡率有較高之情形。顯示台灣醫療可近性相對其他國家 來的好,但醫療院所對於急性心肌梗塞急診照護情形則因城鄉差距而有 所不同。
四、醫療照護者特性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就醫之醫療院所層級別主要為「醫學中心」
(42.9%),其次為「區域醫院」(36.8%)、「地區醫院」(20.1%),而醫 療院所屬性則以「法人醫療院所」(52.2%)居多,其次為「公立醫療院 所」(27.4%)。該醫療院所急診服務量則以「高急診服務量」(93.2%)
居多,「低急診服務量」之醫療院所僅佔 0.2%。
而在醫師基本特性部份,治療研究對象之醫師其平均年資為 7.48 年,其中「<11 年」者約為 79.7%。治療研究對象之醫師領有「心臟專 科」證書之醫師僅2.4%,而有 43.0%的醫師領有「急診專科」之證書。
本研究進一步分析醫師服務量以及醫師治療AMI 之服務量,其研究結果 發現,治療本研究對象之醫師服務量以「中服務量」(67.1%)居多,其 次為「高服務量」(19.8%);而治療本研究對象之醫師 AMI 服務量則是 以「中AMI 服務量」(61.8%),其次為「低 AMI 服務量」(19.9%),詳 細資料請見表4-3。
第三節 急診急性心肌梗塞存活情形之因素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