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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 10%(含)~20%者,得 1 分。

104 年度教育部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訪視紀錄表「一般項目」【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B. 達 10%(含)~20%者,得 1 分。

(3)年度內辦理縣(市)教育網路中心 及連線學校之網站的弱點檢測服 務(3 分)

A.達連線學校總數 85% (含)以上,

得 1 分。

B.符合上述 A 項且重要弱點修復率 達 75%(含)以上者,得 2 分;

50%(含)以上者,得 1 分。

(1)請檢付相關佐證文件。

(2)請檢付資安查核報告。

(3)請檢付檢測記錄。

(四) 縣市教育網路維運 (6 分) 1.縣(市)教育網路中心網路維運及 IPv6 推動情形。(4 分)

(1)IPv6 年網路流量與 IPv4 年網路流 量比較,比率達 15%(含)以上者,

得 2 分,10%(含)以上者,得 1 分。

(1)由本部於縣(市)教育網路中 心出口路由器設備上統計縣 (市)對外連網之流量 MRTG 圖 (含上傳+下載) 的年平均值 或由縣(市)教育網路中心提 供與所屬學校間連網之流量

視導項目 視導細項 自評分數 訪視分數 填表說明 受訪自評說明 訪視結果說明 (2)所屬學校網站首頁及 DNS 具備支

援 IPv6 通訊協定之比率,兩項皆 達 70%(含)以上者得 2 分,僅一項 達 70%(含)以上者得 1 分。

MRTG 圖(含上傳+下載)的年 平均值,擇優採計。

(2)將以線上填報系統

http://teis.moe.gov.tw 中

填報之「學校網址」及「網域 名稱」進行 IPv6 通訊協定測 試,故請確認該系統中資料之 正確性。

加分項:

縣市網路中心專職網路管理及資訊安 全人員,具備專業證照(例如 CCNA、

ISO27001 等同等級證照) 得 1 分。

加分項給分說明:

1.請檢付相關證明文件。

2.如評鑑項目「三、資訊基礎環 境 建 設 與 營 運 」 已 滿 分 (37 分),則本項不再加分。

(四) 縣市教育網路維運

2.各縣(市)教育網路中心運作與成 效。(2 分)

(1)有成立專責推動組織。(1 分) (2)年度營運計畫書之預期成效達成

率達到 90%者,得 1 分。

(2)請檢付完成指標(KPI)說明,

指細部計畫之營運計畫書達 成率。

(五)校園網路資訊應用及推動 結合本部資訊應用服務政策性業務 之推動:(13 分)

(1)請提供縣(市)內 SIP 可互通 學校數/學校總數。

(2) A.請縣(市)提供已建置校

視導項目 視導細項 自評分數 訪視分數 填表說明 受訪自評說明 訪視結果說明 (2)完成縣(市)內所屬學校之校園無

線網路:

A.漫遊涵蓋校數達 80%(含)以上 者,得 1 分。

B.對無線網路接收存取點制定統 一命名規則,且依該規則完成之 無線網路接取點設定之數量已 達 80%(含)以上者,得 2 分;

達 50%(含)至 79%者,得 1 分。

(3)校園 OpenID 單一帳號驗證服務:

辦理縣(市)內所屬學校校園 OpenID 單一帳號建置及啟用,其 所轄國中小教職員、國小 3-6 年級 及國中學生啟(使)用 OpenID 帳號 合計人數:

(a)達 90%(含)以上者,得 3 分;

(b)達 75%(含)以上者,得 2 分;

(c)達 60%(含)以上者,得 1 分。

(4)校園雲端電子郵件服務:

A.參與本部推廣之校園雲端電子 郵件服務計畫活動者,得 2 分。

B.辦理縣(市)內推廣活動,並所轄 國中小教職員、國小 3-6 年級及 國中學生合計人數使用 OpenID 帳號註冊校園雲端電子郵件者:

線網路漫遊之學校數/學校 總數)。

B.統一命名規則,係指全縣無 線漫遊使用之 AP 名稱有規則 可循,且可方便識別為漫遊接 取點;請請縣(市)提供 AP 命名規則及依規則命名之 AP 比率(計算方式:依規則命名 之 AP 數量/總 AP 數量),並 現場展示流量監控系統功能。

(3)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4)A.「參與本部推廣活動」相 關證明文件由本部提供。

B.計算方式:電子郵件帳號 註冊數/總人數。

電子郵件帳號註冊數由本 部提供。

總人數:所轄國中小教職 員、國小 3-6 年級及國中學 生合計人數請縣市檢附。

視導項目 視導細項 自評分數 訪視分數 填表說明 受訪自評說明 訪視結果說明 (a) 50%(含)以上者,得 3 分。

(b) 40%(含)~50%者,得 2 分。

(c) 25%(含)~40%者,得 1 分。

加分項:

佈建於縣(市)內所屬學校中,支援 IPv6 之無線網路接取點佔全部無線 網路接取點比率達 50%(含)以上者,

得 1 分。

加分項給分說明:

1.請檢付相關證明文件。

2.如評鑑項目「三、資訊基礎環 境建設與營運」已滿分(37 分),則本項不再加分。

小計 總計

貳、縣市資訊教育具體成效及特色;待改進暨建議事項(請受訪單位務必填寫並條列式呈現)

一、具體成效及特色 二、待改進事項 三、建議事項

參、訪視者評語(請訪視委員務必填寫並條列式呈現)

一、具體成效及特色:

二、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