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個案介紹
3.2 ADSL 寬頻網路設備採購作業
圖 3-1 91~93 年每月新增 ADSL 客戶數
3.2 ADSL 寬頻網路設備採購作業
3.2.1 招標方式
個案公司目前仍為國營事業,有關採購作業必須遵照政府採購法規定辦 理,ADSL 寬頻設備採購屬政府採購法第二條所稱的財物之買受或定製,每次採 購金額均在一億元以上,是屬於巨額採購。國際電信聯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已制定了許多 ADSL 的通訊標準,各家 ADSL 設備製造商亦多半參照國際通訊標準生產相關設備,故同一時期各廠牌的 ADSL 設備就技術與功能而言,差異不大,因此個案公司歷年 ADSL 寬頻網路設備採購 案均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所有採購作業均依採購法行事,採購作業自主性低。
由於採取公開招標方式,且最後由價格決定得標廠家,基於市場競標結果,每 次購案得標廠商皆不相同,自 88 年開始採購以來,所採購之交換局端 ADSL 設 備已有五種廠牌,客戶端之 ADSL 設備﹝ATU-R﹞有七種型號,對於第一線從事 設備裝修之工程師而言,確是一大挑戰與壓力,個案公司歷年 ADSL 寬頻網路設 備採購如表 3-2 所示: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91.1 91.4
91.7 91.10
92.1 92.4
92.7 92.10
93.1 93.4
93.7 93.10
表 3-2 歷年 ADSL 寬頻網路設備採購數量表
購案名稱 採購數量 得標廠商 ATUC 廠號 ATU-R 型號 備註 88 年新設案 2,962 華電公司 Cisco Cisco-677
89 年新設案 77,258 東訊公司 Nokia
Arescom、
Tecom-880、
Tecom-1086
89 年擴充案 69,992 東訊公司 Nokia Tecom-880、
Tecom-1086 90 年新設案 359,160 台灣國際
標準電子 Alcatel Speed Toutch
實交 290,192 部,
第 6 批 68,568 部未 通知交貨
91 年新設案 313,178 康全公司 Samsung CT-511 92 年新設案 208,653 冠德公司 ECI AR-4031B 92 年擴充案 115,258 冠德公司 ECI AR-4031B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2.2 前置時間
ADSL 技術發展快速,個案公司為提供客戶更佳的服務,隨著密切注意科技 發展方向,掌握市場產品研發狀況,適時修訂 ADSL 寬頻網路設備器材規格,因 此每次購案提出前,除了估需請購數量外,還需開會研擬訂定設備器材規格及 附加條款,此段設備請購前之準備時間約須 30 天。
個案公司目前仍為國營事業,有關上網公告招標及等標期等均需完全依照 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為考量系統搭配問題,每次招標均同時採購局端設備與 客戶端設備,採購數量大,為讓國內、外廠家有充份時間準備投標資料,每次 採購公告招標之等標期需設定在採購法規定的 28 天以上,達 45 天之久,以擴 大參與投標廠家家數,因此每次採購參與投標之廠商眾多,競爭激烈,決標單 價也逐次大幅滑落,充份顯現公開招標之益處。
ADSL 設備非一般性商品,是屬於高科技的工業產品,廠商商必須依照個案
個案公司一次採購之設備數量龐大,為減少積壓資金及設備保存之問題,
而採取一次採購分批交貨之方式,因此第二批次﹝含﹞以後之訂購前置時間即 可省掉公告招標及審標之作業時間,有效縮短訂購前置時間,以下說明不含公 告招標及審標作業之訂購前置時間:
訂單處理時間:指用料單位通知供應單位,並由供應單位發函給設備製造 商通知訂購所需的時間,目前個案公司內部公文流程雖已電子化,但與供應商 往來的公文仍以書面為主,訂單處理時間約須 2 個工作日。
廠商備料製造時間:個案公司所需之 xDSL 設備非一般性商品,得標廠商 必須依照器材規格量身訂作,因此廠商多半採取訂單生產方式,等到接獲訂購 通知後才開始訂料生產,個案公司目前給予廠商備料製造時間以為二個月的 主,少數批次備料製造時間為 45 天或 30 天。理論上,此段備料製造時間,應 與訂購數量有關,訂購數量愈多,備料製造時間應愈長,反之,若訂購數量較 少,備料製造時間應縮短。
派驗及驗收時間:得標廠商應於交貨期限前完成設備製造,並發函給個案 公司請求派員驗收,目前個案公司仍屬國營事業,所有派驗及驗收作業均須依 照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每一批次設備交貨前,均須辦理驗收,驗收人員除了 用料單位遴派主驗員外,亦須事先陳報上級機關派員監驗,此段派驗到實際驗 收時間平均約 14 天。設備驗收雖採抽驗方式,但依照目前的檢驗規範規定,每 批次應抽驗的數量及須檢驗的項目眾多,每次驗收須三至四個工作日才能完 成,加上往返行程時間,每次驗收須耗費七天時間,派驗及驗收時間共須約 21 天,此項派驗及驗收成本佔訂購成本之主要部分;事實上,根據歷年驗收結果,
各家廠商除了採購案中的第一批設備,驗收過程曾發現少許瑕疵須改善之個案 外,其餘各批次之設備,因為廠商所使用之原材料及製程均相同,所有驗收均 一次合格,從未發生有缺失須改善之案例。
運送交貨時間:個案公司所轄設有嘉義、台南、高雄、鳳山、屏東及台東 等六個營運處,每個營運處轄下分設二至四個裝修中心,ADSL 設備由分公司統 一採購,驗收合格後由得標廠商負責將設備運送至指定的地點,運送交貨時間 一般均設定為 10 天,亦即廠商須於驗收合格日起十天內將設備送達購方指定地 點(包括樓層)。
綜合上述,不含公告招標及審標作業之訂購前置時間共須 63~93 天,詳 如圖 3-3 所示:
3.2.3 交貨方式
個案公司每次招標採購約一至二年之用量,合約採購量數劃分為二種,一 種為必交量,另一種為約交量;必交量係指在合約有效期間內,個案公司必定 會通知廠商生產及交貨之數量,約交量係指在合約有效期間內,個案公司若有 需要時,再通知得標廠商生產及交貨的數量。
訂單處理 備貨製造 派驗及驗收 運送交貨
請購開始 訂單發出 備妥報驗 檢驗測試 收妥備發
前置時間
2天 30~60天 21天 10天
合計63~93天
圖 3-3 不含公告招標及審標之訂購前置時間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由於一次採購之數量龐大,個案公司係採取分批交貨之方式,採購案各批 次交貨日期及數量係由個案公司事先載明於招標文件之內,並作為日後簽訂契 約及履約依據,各批次交貨日期規範,約略可分為二種,一種是以決標日期為 基準,例如:第 n 批設備交貨日期為決標日起六個月內,第 n+1 批設備交貨日 期為決標日起八個月內,第 n+2 批設備交貨日期為決標日起十個月內…;另一 種方式是以個案公司﹝購方﹞通知日期為基準,例如:第 m 批設備交貨日期為 自通知日起 30 天內,或第 m 批設備交貨日期為自通知日起 60 天內。
採購之 ADSL 相關設備可分為二種,一種是裝置於個案公司交換機房內之 設備,稱之為 ATU-C ﹝ADSL Transceiver Unit-Central side﹞,另一種是裝 置於客戶宅內之設備,稱之為 ATU-R﹝ADSL Transceiver Unit-Remote side﹞
俗稱寬頻網路數據機﹝ATU-R﹞。ATU-C 係建置於個案公司交換機房內,是依據 需求預測來建置,採取批次大量建設模式,屬於推的系統。而寬頻網路數據機
﹝ATU-R﹞是裝置於客戶宅內,用以與局端設備連線,以提供寬頻上網服務之設 備,其裝設必須在客戶提出申請時才派員到客戶宅內裝機,是一種訂單生產方 式,是屬於拉的系統。雖然該二種設備之需求與建設模式迥異,但在購案合約 內並沒有分別訂定交貨期限。
因為每次購案均使用新修訂之器材規格,廠商所生產之設備必須符合器材 規格規範,因此,每一個購案的第一批設備的交貨期多半會有稍許延遲,此時 個案公司必須備有足夠的安全存料,否則或將因缺料而暫停 ADSL 供裝服務,一 旦發生缺料之情況,除了影響個案公司之良好企業形象外,已申請而等待裝機 之客戶或將不耐久候而註銷,或轉向其他固網公司及有線電視業者申請寬頻上 網服務,對個案公司推展 ADSL 服務乃是一大衝擊;同時日後設備到料之後的加 班趕工成本,亦是十分可觀,因此個案公司網路部門非常重視安全存量之儲備,
同時對於新舊購料合約之銜接亦特別加以管控,以避免發生缺料情形;至於同 一採購案中的其他各批次設備,因為廠商所使用之原材料及製程均相同,所以
均能於期限內交貨,個案公司 90 年~92 年 xDSL 設備採購案交貨日期如表 3-3 所示:
表 3-3 90 年~92 年 xDSL 設備採購案交貨日期表
購案名稱 批次 訂購數量 交貨日期規範 交貨期限 應商實際報 驗日期
是否如期 交貨 1 48,144 決標後 65 天 90.05.17 90.05.14 是 2 61,824 決標後 110 天 90.07.01 90.06.13 是 3 69,936 通知後 155 天 90.08.15 90.08.14 是 4 50,496 通知後 60 天 90.11.15 90.11.14 是 90 年 XDSL
新設案
5 60,192 通知後 60 天 91.01.25 91.01.11 是 1 34,350 決標後 90 天 91.04.26 91.05.24 否 2 50,578 決標後 150 天 91.06.25 91.06.25 是 3 62,726 通知後 60 天 91.10.21 91.10.17 是 4 61,189 通知後 60 天 91.11.30 91.11.22 是 5 52,294 通知後 60 天 92.05.23 92.05.23 是 91 年 XDSL
新設案
6 52,041 通知後 60 天 92.08.17 92.08.11 是 1 51,405 決標後 90 天 92.12.17 93.03.10 否 2 53,824 通知後 60 天 93.03.18 93.07.09 否 3 52,414 通知後 60 天 93.06.10 93.07.30 是 92 年 XDSL
新設案
4 51,010 通知後 60 天 93.09.25 93.09.24 是 1 45,258 決標後 30 天 93.12.01 93.11.29 是 92 年 XDSL
擴充案 2 70,000 決標後 60 天 93.12.31 93.12.29 是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2.4 罰則
為了促使廠商如期交貨,在採購案契約書內訂有罰則條款,廠商若未如期 交貨,廠商必須支付逾期違約金,逾期違約金之計算,以每逾一日按契約規定 交貨批次價金﹝含稅﹞千分之一計算,但逾期違約金之上限,依照政府採購法 規定不得逾越契約價金總額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