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1 發言不偏離主題。
1-4-8-2 使用電話與人交談時,能掌握說話主題。
1-4-9-3 能依主題表達意見。
5.民國九十七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28(教育部,2008)
在總綱的部分,除少部分文字的修訂外,在語文領域將學習階段由三個階段 修訂為四個階段,由於階段之變更,故調整或重複些許能力指標之階段。因應教 學實際需求及教材完整性或廣泛性考量,在低年級增加 3-1-3-1、3-1-3-2。
(三)分段能力指標:3 說話能力(一、二年級) 3-1-1 能正確發音並說流利華語。
3-1-1-1 能清楚明白的口述一件事情。
3-1-1-2 能簡單介紹自己。
3-1-1-3 能發音正確,口齒清晰。
3-1-1-4 能正確使用華語說話。
3-1-1-5 能用完整的語句回答問題。
3-1-1-6 能用自然的態度說話。
3-1-1-7 能依照文意,概略讀出文章的節奏。
3-1-1-8 能清楚說出自己的意思。
3-1-1-9 能清楚複述所聽到的事物。
3-1-1-10 能主動使用正確語詞說話。
3-1-1-11 能用完整的語句,說出想要完成的事。
3-1-1-12 能充分感受表達的成就感。
3-1-1-13 說話語音清晰,語法正確,速度適當。
3-1-2 能有禮貌的表達意見。
3-1-2-1 能愉快的與人溝通。
3-1-2-2 能先想然後再說,有禮貌的應對。
3-1-2-3 能表達自己的意思,與人自然對話。
3-1-2-4 能主動問候他人,與人問答。
3-1-3 能生動活潑敘述故事。
3-1-3-1 能流利的說故事。
3-1-3-2 能生動的看圖說故事。
28本段引註內文標號,依原文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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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能把握說話主題。
3-1-4-1 發言不偏離主題。
3-1-4-2 使用電話與人交談時,能掌握說話主題。
3-1-4-3 能依主題表達意見。
3-1-4-4 能簡要作生活報告。
(四)實施要點
1.教材編選原則
(1)教材編輯應配合各階段能力指標,以發展學生口語及書面表達之基本能 力。第一階段以發展口語表達為主,第二、三階段由口語表達過渡到書面表達,
第四階段則口語、書面表達並重。
(2)教材設計應就發展學生注音符號及文字應用、聆聽、說話、閱讀、作文、
寫字等能力作全程規劃。第一、二、三階段教材之單元設計,以閱讀教材為核心,
兼顧聆聽、說話、作文、識字與寫字等教材的聯絡教學,以符合混合教學的需要,
並應在教材(含教學指引、習作)中,提示聆聽、說話、作文、識字、寫字聯絡教 學及統整教學之活動要點。第四階段,宜採讀寫結合及聽說結合,雙向發展。
(10)說話教材:A.應以閱讀單元及相關教材為基礎,配合說話要點(語音、語 調、速度、語彙、句型、立場、主旨題材、時間控制等)、思維方法(演繹、歸納、
類比等)、組織結構、說話方式(提問、報告、說故事、會話、問答、討論、演說、
辯論、表演等),由淺入深,通盤規劃,分派於各冊各單元之中。B.隨機教學的 說話教材,應採「先說再寫」之原則,註明配合閱讀活動(如:講述大意、說明 要點、口頭句型練習、課堂問答、課堂討論等)進行。C.亦得視教學需要單獨編 寫說話教材。
2.教學原則 【說話能力】
(1)教學時宜培養學生發表的興趣與信心,使學生有普遍練習表達的機會,避 免有所偏頗。
(2)配合學生生活經驗,及常用語彙、句型,組成基本句型練習。以有組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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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3 能表達自己的意思,與人自然對話 3-1-2-4 能主動問候他人,與人問答
3-1-3-1 能流利的說故事
3-1-1-9 能清楚複述所聽到的事物 3-1-4-1 發言不偏離主題
3-1-4-3 能依主題表達意見 3-1-3-2 能生動的看圖說故事
2.表達不偏離主題
3-1-4-2 使用電話與人交談時,能掌握說話主題 3.能掌握重點 3-1-1-6 能用自然的態度說話
3-1-2-3 能表達自己的意思,與人自然對話 3-1-2-1 能愉快的與人溝通
3-1-3-2 能生動的看圖說故事
1.態度自然
3-1-1-12 能充分感受表達的成就感 2.感受表達的成就感 儀態
3-1-2-2 能先想然後再說,有禮貌的應對 3.有禮貌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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