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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IB002 台灣電力公司總管理處大樓

第三章 通過智慧建築標章與候選智慧建築證書之案例訪談

第五節 104IB002 台灣電力公司總管理處大樓

程 序 縮 短 等 )

7

訪談人員: 李章裕、陳穎慧、侯信逸(簽名)

第六節 102IB003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十四廠三期

 系 統 整 合 所 創 造 出 的

度 配 合

 其 他

7

對 智 慧 建 築 標 章 項 目 有 什麼建議?

 綜 合 佈 線

 資 訊 通 信

 系 統 整 合

 設 施 管 理

 安 全 防 災

 健 康 舒 適

 貼 心 便 利

 節 能 管 理

 其 他

 無

1.智慧化設備的需求應在人員的整 合與溫度、濕度的因子控制,讓人 感覺到在環境的舒適性。

8 其他想表達

的意見? 對智慧化構想應被重視

本 案 智 慧 化 標 章 申 請 階 段 , 因 為 資 訊 保 護 政 策 , 智 慧 化 構 想 受 到 諸 多 限 制 。

訪談紀錄彙整:

1.本 案 智 慧 化 標 章 申 請 階 段 , 因 為 資 訊 保 護 政 策 , 智 慧 化 構 想 受 到 諸 多 限 制 。 2.智慧化構想應由申請人提出,設計人配合執行規劃

3.在智慧化構想過程中,申請人應先準備充足智慧化預算給設計人執行規劃

4.智慧化用意首重在人的需求,設施機能提升的方便性,是配合讓使用者的作業可以更加精 進與快速,不應用設施設備功能限制縮限使用者的操作,減少工作效益。

訪談照片

訪談人員: 溫琇玲、陳穎慧、侯信逸 (簽名)

第七節小結

綜合上述六案訪談調查之內容與結論,本計畫總結訪談小結,說明如下:

一、有關行政程序問題

(一) 申請人對智慧建築標章評估項目、辦法不熟悉,認為評分制度瑣 碎 僵 化 , 認 為 智 慧 建 築 指 標 項 目 之 給 分 受 評 定 人 員 主 觀 認 定 影 響。

(二) 我國建築師對智慧建築的訊息大多來自標章手冊,或是標章代辦 申請者的服務,對於智慧建築的實質效益較為忽略,僅以取得標 章級數為主要考量。

(三) 候選證書大多由建築師負責於一樓樓版勘驗前完成申請,正式標 章則大多由營造廠於使用執照取得後提出申請。部份業者因對申 請 程 序 的 不 了 解 , 為 符 合 規 定 全 部 責 成 建 築 師 協 助 完 成 所 有 程 序,造成建築師後期資料取得的困難與工作的負擔。

二、有關成本效益問題

(一)智慧建築標章的推廣較缺乏成本效益方面的說明,也較少有智慧 建築建設、營運與維護成本方面的分析。導致申請者對所需投入 的資金未能確切掌握,產生疑慮。

(二)公有建築達二億元以上必須申請智慧建築標章/候選建築證書,申 請者大多以能通過合格級為目標處理。民間建築希望能與其他建 案差異化,以為取得智慧建築標章即可看到成效,投入後才發現 即使取得標章使用者仍無感,徒增申請標標章的繁瑣與資金的投 入,甚至衍生未來不再申請標章想法。

(三)大多數建築並未針對智慧建築所需導入之智慧設施設備進行合理 的預算編列,導致設計者在規劃設計過程中為取得標章又需考量 成本的的困難處境。

(四)建設業者認為取得智慧建築標章建物就會有智慧,通常對建物智

慧化的目標不明確,導致設計者無法有效掌握預算分配及設定使 用需求。

三、有關建築規劃使用問題

(一)無與時俱進的法規,跟不上技術更新與發展。

(二) 我國建築業長期對物業前期規劃不重視,導致建築物的規劃設計 缺乏維護管理的相關規定與文件。申請者普遍認為在候選證書階 段要提出物業管理相關資料是困難的。相較於其他指標,對於設 施管理的審查要求有較多的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