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2 文獻回顧

2.2 Ranking 相關文獻

(Adler et al., 2002)針對早期 DEA 排序研究作了回顧,分成六類來探討。第 一類為利用交叉效率矩陣的評估方式,讓自我與同儕之間相互評比。第二類是有 關超高效方法評比,藉以透過效率前緣的改變分析,以及線性規劃模式的運算排 序,剔除效率前緣上的評估單位。第三類是根據標竿測量的方法,讓它被選為其 他單位的目標來排序。第四類是利用多變量統計技巧,通常在DEA 將評估單位 區分為二後使用。第五類是研究相關低效的評估單位間排序。最後一類是透過彙 集決策者與DEA 方法,結合多準則方法求得優先信息的方式。

(Roll et al., 1991)最早提出共同權重的觀念,共同權重是指找到一組共同的權

9

(Andersen & Petersen, 1993)為了將效率前緣上高效之決策單位加以排序,提 出了剔除資料的方法,將高效的決策單位,分別從資料集合中剔除,其餘的DMUs

10 比(cross-efficiency),其衡量方法是以模式(P2)中各個 DMUo輪流當主角的情況下 所計算出來的權重,來評估其它DMUi之績效值,將此績效值加總取其平均作為

11

12

(Hashimoto, 1997)參考 (Andersen & Petersen, 1993)所提出將生產效率前緣 上高效決策單位加以排序的模式,利用將高效決策單位分別從資料集合中剔除,

在其餘 DMUs 為基礎,計算被剔除的主角 DMUo總合分數,並加以排序。但是 缺點還是其並未針對 ε 的問題作解決;加上此方法依然會產生非高效者的改變 去影響到高效者排序的問題,因為當非高效者改變時,高效者輪流剔除時,所得 到的包絡面已經改變,因此計算出來的總合分數會有所改變。

(Noguchi et al., 2002)認為 ε 的設定很重要,會影響權重可行解區域的改變,

故 ε 設 0 並不是個好方法,因此作者提出弱排序(weak ordering)與強排序(strong ordering)法則。弱排序如方程式(10):

1 , 1,..., 1, .

j j k

WW + ≥ε j= kand W ≥ (10) ε 在投票者心目中的前面k 名,分別給予 k 個候選人排序名次,每位候選人 i 可獲得票數vij (i =1,…,m),故 Wj表示每張第j 名得票的權重(j=1,…,k)。弱排序是 認為每個名次得票數的權重不能相等,至少要有一點差距,而最後一名的權重也 至少要是正數;強排序如方程式(11):

1 2 2 3 3 ... , 2 . ( 1)

k k

W W W kW and W

ε Nk k

≥ ≥ ≥ ≥ ≥ =

+ (11) 方程式(11)中的 N 是指所有評審的人數。強排序是強調每個名次得票的權重 相減會呈現遞減情況,利用這種假設去推導出權重之間的關係,並且推導出計算 ε 的下界值的公式。加入強排序與弱排序的限制後,可以計算得到總合分數。但 由於是輪流當主角的方式,故所得總合分數為相對分數,無法排序。故作者利用 交叉效率評比的方法來獲得全排序,但這方法的缺點還是非高效者的改變會影響 到高效者的排序。

13

(Obata & Ishii, 2003)也針對投票系統的排序問題提出方法,主要是解決高效 間無法排序問題,其先將非高效的候選人剔除後,再利用標準化的權重去衡量高

14

(Wang & Chin, 2007)則將低效包絡面的觀念跟投票機制作結合,其使用的 投票模式是 (Noguchi et al., 2002)所提出的模式,將該模式轉換成低效模式,模

模式(P10)是求取相同排名候選人的最小相對分數(least relative total scores)。

由於該排名相同的候選人,都擁有相同的最大相對分數(best relative total scores),

故必須比較最小相對分數,誰的最小相對分數較大,誰就是優勝者,藉此來做同 排名的排序。但是此模式為輪流當主角,該方法是用非低效的分數做比較,但是 非低效彼此之間參考的低效對象並不一樣,故計算後的最小相對成績無法作排序,

但該作者拿來作排序,可能有些爭議。且 ε 值是經由推導而得,但是在轉成低 效模式後, ε 值的變化卻不影響結果,這樣便失去 (Cook & Kress, 1990)當初制

15

定 ε 是區辨強度因子的意義。

(Liu & Tsai, 2009)利用數學規劃的方式來解決同排名問題,作者將各名次得 票的權差拉大,並且拉低最後一名得票的權重,以提高前面名次的權重,藉此改 變權重最佳解。其模式為(P11)所示:

(P11) εmax(LT) =maxε2 (14)

1

. . k ij j 1, ,

j

s t v W i C

= ≤ ∈

(14.1)

WjWj+1≥ε2 >0, j=1,...,k− (14.2) 1,

Wk ≥ε2− > (14.3) h 0,

h≤ε1*. (14.4)

模式(P11)中的C 是指相同排名候選人的集合,最後一個名次的權重則利用 h 變數來做調整,而h 必須不大於第一階段所求出的最大區辨因子 ε1* ,並找出一 個新的區辨因子 ε2。此方法的優點在於不需要人為的介入設定,可由系統自行

決定權重;且相較於其他文獻皆是利用輪流當主角的方式求解,此作者則採用共 同權重觀念跟投票系統作結合,使各候選人可得到絕對分數,而非相對分數,故 沒有參考對象不同而無法排序的問題;且作者證明該方法可使各得票權重的權差 呈現比例增加,以確保合理性。因為此方法目標式為求 ε2 的極大值,故沒有 ε2 設定的問題,也不會出現 ε2 為 0 的情況;且評比同排名時,僅將同排名者代入 模式中計算,並無其他候選人參與,故不會發生非高效者的改變會影響到高效者 的排序。

16

(Liu & Hai, 2005)針對供應商的選擇,採用投票的方式進行,利用層級分析 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來進行供應商的評選,並提出投票式層級分析 法(Voting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VAHP),以取代既有的 AHP 成對比較的方法。

此 VAHP 可以分成三個步驟,第一個步驟,是由每一位決策者針對受評估目標 進行排序,以避免兩兩比較方法的不一致性問題;第二個步驟,運用 (Noguchi et al., 2002)所提出的模式,求出排序之權重值;第三個步驟,計算出受評估目標的 總合分數,以排列優先順序。並且也可使用多目標二元整數規劃模式,以個別受 評單位進行組合評估方式,評選不同組合之供應商。改善了原本兩兩比較方法的 缺失,使得整體評比能夠更加客觀與公平。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