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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壹而靜」只是認知工夫?──由「虛壹而靜」論荀子作為「天君」之「心」的修養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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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虛壹而靜」只是認知工夫嗎?——

論荀子「虛壹靜」對「天君」之「心」

的作用與意義

Is“ Making Mind Simple and Peaceful”Just the Cognitive

Practice? Discussing the Meaning of“ Making Mind Simple

and Peaceful”for the“ Tian-jun”

曾暐傑 Tseng, Wei-chieh 東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講師

摘 要

一般在談論荀子的「虛壹而靜」時,往往著重於「虛壹靜」 對於「認知心」的作用,也就是認為此一工夫是針對認知層次而 論。但如果說荀子所說行「虛壹靜」後達至的大清明境界是成聖 的重要環節之一,似乎不會僅是「認知」禮義如此基礎的層次。 重點在於必須明辨荀子所謂「虛壹靜」後所達至的「知道」,與一 般語意脈絡中的「知道」並不相同,而有其特殊意涵。「虛壹靜」 後的「知道」,除了在於知禮義的認知層次外,更涉及了「判斷力」 的提升;而一旦觸及「判斷力」的層面,就無法僅由「認知心」 來達成這樣的功能,而必須透過「出令而無所受令」的「天君」 之「心」才能達成。因此,荀子所謂的「知道」,是一「攝知於行」 的高層次修養後所達至的境界,不能將「虛壹靜」作為僅是認知  本文的完成特別感謝何淑靜教授的啟發與指點,以及匿名審稿人給予的批評與建議,特此說明 與感謝。當然文章未臻完善之處,當為作者之責,還望專家學者再給予建議與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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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義的修養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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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荀子對聖人的定義是「知之」1、「齊明而不竭」2,而要做到 如此,「心」是否無蔽而能達到「知心術之患,見蔽塞之禍」、「兼 陳萬物而中縣衡焉」3就相當重要。而要達要如此境界,關鍵在於 「心」是否「知道」4;而心知道的樞紐又在於「虛壹而靜」,由此 來看,「虛壹而靜」似乎是針對「心何以知」,也就是人「認知」 禮義的工夫而論。但必須釐清的是,在《荀子》中所言「知道」 是「知禮義」,與「我知道 A」的「知道」並不相同。「知禮義」 對荀子來說有著特殊意義與深層的內涵。5不少學者也以主體「認 知」客體的方式來論述「虛壹而靜」作為荀子「認知心」能力提 升的工夫,並特別強調荀子的心作為「認知心」的層面。6然而正 如何淑靜教授所言,荀子的「心」除了是「認知心」,同時還具有 「天君」與「天官」的身分。7因此,「虛壹而靜」作為荀子成聖之 道的重要修養進路,其效用不僅止於認知層面,而必須觸及人內 在主宰之核心層次,也就是「心」作為「天君」身分的修養。因 為從荀子針對「虛」、「壹」、「靜」的論述來看,其所能達到的成 1 〔清〕王先謙:〈儒效〉,《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10 年),頁 125。 2 王先謙:〈修身〉,《荀子集解》,頁 33。 3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394。 4 荀子所謂的「道」即是「禮義」,故其言「知道」即為「知禮義」。牟宗三:《名家與荀子》(臺北: 臺灣學生書局,1979 年),頁 211。 5 關於荀子所謂的「知道」(即「知禮義」)的內涵與意義本文將會有進一步詳細論述。另本文對於 荀子所論行「虛壹靜」後的「知道」,皆以「知禮義」或「知道」(全盡禮義)以區別現代一般 用語的「知道」;亦即荀子所謂的「知道」是「以行著知」,融貫認知與實踐的境界,並非僅止 於認識、認知。 6 如韋政通先生認為:「心既以『知』來規定,故此心『認知的心』。然認知心究如何才能產生認知 禮義的活動?這要靠心之『虛壹而靜』。」雖然韋先生也注意到荀子之「心」是一「統類心」的 可能,但主要還是將「虛壹而靜」定位於對於認知層面的修養。韋政通:《荀子與古代哲學》(臺 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2 年),頁 157。廖名春教授則特別強調由西方認識論的認識方法來解 讀荀子的「虛壹而靜」。廖名春:《荀子新探》(臺北:文津出版社,2012 年),頁 204-227。黃公 偉先生亦從「知性主體」的知能來論述荀子「心」與「虛壹而靜」的關係。、黃公偉:《孔孟荀 哲學證義》(臺北:幼獅文化事業公司,1975 年),頁 454-458。 7 何淑靜教授曾提及「心」的二重身分;三重身分的論點為其在於政大哲學系課程所提出之最新觀 點。何淑靜:《孟、荀道德實踐理論之研究》(臺北:文津出版社,1988 年),頁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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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並不僅僅於認知能力的提升,更在於判斷力的顯現。既然「虛 壹而靜」能夠提升判斷力,就不能不說此一工夫亦是針對「天君」 之「心」而論。8本文將先透過「知道」層次的釐清,說明荀子所 謂「虛壹而靜」使人「知道」,並不只是「認知」禮義,而是更高 層次的知通統類,是以行著知,融貫認知與實踐的境界。9進一步 討論「心」作為「天君」身分的意義,以說明「虛壹而靜」所達 到「攝知於行」的「知道」境界,正符合「天君」之「心」所強 調的主宰與決斷的主動力之定義,而不僅是認知的工夫。10

二、不只是「認知」

「虛壹靜」足以使人「知道」

(全盡禮義)

首先必須釐清的是,荀子所謂「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 以知?曰:虛壹而靜。」11此中的「知道」是何意義。根據荀子的 說法,人心如果能夠行「虛壹而靜」,就可以達到「知道」的境界。 而荀子對於如此境界的描述是: (1)莫形而不見,莫見而不論,莫論而失位。坐於室而 見四海,處於今而論久遠,疏觀萬物而知其情,參稽治亂 而通其度,經緯天地而材官萬物,制割大理,而宇宙理矣。 12 由此可知,「知道」後的境界,是能夠通明萬物,無所不見、見無 不能論、論無不得其宜;如此敏銳的觀察力,使人能夠不只是對 於事物表象的理解,而是能夠透析貫穿事物之理,而使人的認知 8 當然「天君」之「心」的功能並不僅止於判斷,亦有者自禁、自使、自奪、自取、自行、自止的 衡量、定奪的功能。但無論如何,既然「虛壹靜」觸及判斷力的修養,那麼就不能排除「虛壹 靜」與作為「天君」身分的「心」之關係,本文亦由此為主軸進行論述。 9 「以行著知」為何淑靜教授梳理荀子成聖之道的論述後,對其知行關係的描述與定義。何淑靜: 〈由「成聖」看荀子的「為學步驟」〉,《鵝湖學誌》第 49 期(2012 年 12 月),頁 29。 10 此一論述進路與脈絡係受何淑靜教授啟發與指點。 11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395。 12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397。加底線處據楊倞注改「裏」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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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作為不受時空的限制。13既然如此,人才能夠從認知到判斷上皆 恰當而無誤,達到「莫形而不見,莫見而不論,莫論而失位」的 境界。14如果沒有達到「莫……不……」的程度,就無法「疏觀萬 物」、「參稽治亂」進而知萬事萬物之情、通萬事萬物之理,那麼 就不能說是「全盡」禮義,因為荀子說:「百發失一,不足謂善射; 千里蹞步不至,不足謂善御;倫類不通,仁義不一,不足謂善學。」 15如果在認知與實踐禮義上有任何一點失誤,就不可謂善學者。16 荀子對聖人的描述,其中之一個特質是為「積善而全盡」17,那麼 就可以說,「虛壹而靜」後「心」的大清明境界,對於成聖有著關 鍵性的意義。 又正如荀子認為,「萬物為道一偏,一物為萬物一偏,愚者為 一物一偏,而自以為知道,無知也。」18可以見得「知道」應該是 一種「全之盡之」的境界,也就是荀子在〈哀公〉中所引述孔子 之言:「所謂大聖者,知通乎大道,應變而不窮,辨乎萬物之情性 者也。大道者,所以變化遂成萬物也。」19那麼荀子所謂的「知道」 聖人之知就必須是「全之盡之」、「知通統類」之「知」。 至於人為什麼能夠達到如此全之盡之的層次,關鍵就在於能 「通其度」、在於能「制割大理」,也就是所謂的「知通統類」。因 為現實中的情境有無窮可能,人不可能一一窮盡;但是萬事萬物 13 李滌生:《荀子集釋》(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79 年),頁 487。 14 「莫形而不見」之「見」,展現了作為天官與認知的能力;而「莫見而不論」「莫論而失位」之 「論」而「不失位」,則表示其中含有判斷的成分,是天君能力的表現。 15 王先謙:〈勸學〉,《荀子集解》,頁 18。 16 荀子說「學不可以已」、「學至乎末而後止也」,又說「為之,人也;舍之,禽獸也。」可以見得 「學」的重要性。而正所謂「學至乎《禮》而止矣。夫是之謂道德之極。」相應於為學的目的 與步驟是為「終乎為聖人」、「終乎讀禮」,那麼就可以說「學」是人成聖的重要途徑。因此,非 善學者,將無以成聖。王先謙:〈勸學〉,《荀子集解》,頁 1、11-12。 17 王先謙:〈儒效〉,《荀子集解》,頁 144。 18 王先謙:〈天論〉,《荀子集解》,頁 319。 19 王先謙:〈哀公〉,《荀子集解》,頁 541。。

(6)

雖千變萬化,只要我們能夠把握不變的道體,不管遇到任何情境 都能夠「以淺持博,以古持今,以一持萬」20,進而迎刃而解,即 是荀子所說的「有法者以法行,無法者以類舉。」21而荀子也說了, 「知通統類,如是則可謂大儒矣。」22可見行「虛壹靜」的工夫後, 「心」所達到的狀態亦是成為大儒、聖人境界所必需。23 由此可知,荀子所言「虛壹而靜」的工夫能使人「知道」,這 裡的「知道」就不只是一般所謂「認知」、「認識」禮義的存在, 而是所謂的聖人知「知」。荀子曾說「知之,聖人也」24,而這個 足以成聖之「知」,顯然不會僅止於初步認知禮義規範的層次。這 點可從荀子幾則對於聖人描述的文字得到應證: (2)禮者,眾人法而不知,聖人法而知之。25 (3)齊明而不竭,聖人也……依乎法而又深乎其類。26 (4)學至於行而止矣。行之,明也。明之為聖人。27 由第一則引文而言,聖人之「知」不僅是「認知」禮法制度,而 是知法之所以為法的意義,這與塗之人單純認識有禮義這回事的 層次是不一樣的,這也就是楊倞所說:「眾人皆知禮可以為法,而 不知其義者也。」28也正是因為了解通貫禮法的道,所以能夠達到 第二則引文「齊明不竭」的層次。這裡所謂的「齊明不竭」,在於 不只是依法而行,更能夠通透了解禮法的內涵與意義,這也才能 20 王先謙:〈儒效〉,《荀子集解》,頁 140。 21 王先謙:〈大略〉,《荀子集解》,頁 500。 22 王先謙:〈儒效〉,《荀子集解》,頁 145。 23 正如何淑靜教授所說,〈儒效〉中的「大儒」已達修養的最高境界,因此對於荀子來說,「大儒」 即是「聖人」。何淑靜:〈由「成聖」看荀子的「為學步驟」〉,頁 13。 24 王先謙:〈儒效〉,《荀子集解》,頁 125。 25 王先謙:〈法行〉,《荀子集解》,頁 533。 26 王先謙:〈修身〉,《荀子集解》,頁 33。 27 王先謙:〈儒效〉,《荀子集解》,頁 142。 28 王先謙:〈法行〉,《荀子集解》,頁 53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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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倚物怪變,所未嘗聞也,所未嘗見也,卒然起一方,則舉 統類而應之,無所儗㤰」29「知通乎大道,應變而不窮」30的聖人 層次。那麼這樣的「知」就應該是全盡之知,而不僅只是知黑知 白的單純認知31,否則無以達到這樣的境界。而第三段引文更是顯 示出,聖人之知不只在於「認知」,這樣的認知是在實踐中展現的, 也就是所謂的「攝知於行」。這裡行「虛壹靜」後的聖人之知,應 該如何淑靜教授所說的: (5)「知禮義」之「知」並不只是我們一般所謂的「認知」 或「知道」的意思而已。一般所謂「認知」雖有層級、深 淺之別,如我們說「我認識甲」或「我知道甲」,可以只 是「聽說過」,或表面地知道一些有關他的事;也可以表 示對之有「深入的了解」……這兩層的意思都含在荀子「知 禮義」之「知」裡。32 也就是說,塗之人可能「知道」禮義,但也僅止於知悉有這樣的 禮法,更不用說去認可禮義、實行禮義。甚至是「好法而行」之 「士」、「篤志而體」的「君子」33,可能也都知曉、認可、甚至是 實踐禮義,但卻不能夠像聖人一樣有「統禮義,一制度」、「以一 持萬」34的能耐,這也是聖人之「知」的關鍵所在,也就是「虛壹 而靜」所能夠達至的「知道」(全盡禮義)之意義。 當然,聖人之「知」必然含有「我聽說過禮義」、「我認識禮 義」、「我知道禮義」的部分,但那只是作為更高層次「知道」的 29 王先謙:〈儒效〉,《荀子集解》,頁 140。 30 王先謙:〈哀公〉,《荀子集解》,頁 541。 31 李滌生認為:「『深其類』,謂深明禮法之統類……學明而類,即勸學篇所謂『全盡』之學。」李 滌生:《荀子集釋》,頁 34。 32 何淑靜:〈由「聖人」看荀子的「知禮義」與「虛壹靜」〉,《當代儒學研究》2011 年第 11 期,頁 58。 33 王先謙:〈修身〉,《荀子集解》,頁 33。 34 王先謙:〈儒效〉,《荀子集解》,頁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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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是全盤通透禮義且能隨心所欲而行禮義層次的根基。這個 全盡禮義、知通統類的聖人之「知」,是「聽說過禮義」、「認識禮 義」的必要條件。所以說我們不能否認「虛壹而靜」的工夫有著 「認知心」層次、單純作為認知禮義的效用;但亦不能忽略的是, 「虛壹而靜」所達至的「知道」,更蘊含了能夠到達知通統類境界 的可能,那麼就不能說「虛壹而靜」只是針對「心」的「認知」 身分而作用,更必須觸及「心」作為「天君」身分的修養而論, 否則僅憑「認知心」是無法達到荀子這裡所謂的聖人境界。35

三、

「全盡禮義」須「天君」

「虛壹靜」與「天君」修養之關

承上而論,荀子的「虛壹而靜」所達至的「知道」並不僅止 於作為「認知心」認知禮義的工夫,更是作為「天君」之「心」 的修養,如此才能夠達到聖人之知的層次。關於這點,必須進一 步釐清作為「天君」之「心」的功能為何,並由此而論其與「虛 壹而靜」工夫的密切關係。

(一)

「虛壹靜」作為「天君」的修養工夫

荀子的「心」除了認知禮義的功能外,尚有一能治的「天君」 35 雖然勞思光先生認為荀子「性中既無價值自覺,心德又為虛靜清明;徒言禮義師法,不得其根」, 似乎否定了荀子之「心」有自覺判斷力與挺立自覺的可能。但荀子既然強調「心」作為「天君」 的身分,是「形之君」、「神明之主」,「出令而無所受令」,是能夠「是之則受,非之則辭」的主 體,那麼就不應該否認荀子之「心」有挺立主體判斷與自覺的意含。而正因為荀子之心如勞先 生所說是一「不含禮之空心,並非道德主體」,所以荀子才會強調以「虛壹靜」來認知禮義,以 使心成為有價值根據之「心」,進而可禮義、守禮義,那麼「虛壹靜」的工夫就應該是足以修養 「認知心」與「天君」之「心」的進路。當然此一問題茲事體大,非三言兩語可論證,詳細之 理路還當另起一文而議;唯本文透過「虛壹靜」的工夫能夠同時修養「認知心」與「天君」之 「心」的討論,認為荀子透過「虛壹靜」來挺立主體性及判斷力是可能與可行的。勞思光:《新 編中國哲學史(一)》(臺北:三民書局,2005 年),頁 322-323。

(9)

身分。36荀子說:「心居中虛,以治五官,夫是之謂天君。」37「心」 作為「天君」的身分,作為一能治者,應該具有絕對的主動性與 判斷力,否則將無以為治。但這樣的能治者的身分並非天生就能 夠自然顯現,而是「心必須透過虛壹靜的工夫,它才能成為一有 價值意義之『天君』,才算是能『治性』者。」38也才能夠達到荀 子所描述的大清明之心的境界: (6)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無所受令。 自禁也,自使也,自奪也,自取也,自行也,自止也。故 口可劫而使墨云,形可劫而使詘申,心不可劫而使易意, 是之則受,非之則辭。39 而心必須要作「虛壹靜」的工夫,才能達成其作為「天君」的身 分,展現「出令而無所受令」的特質。40因為正如荀子所說:「人 無禮義,不知禮義。」41既然人本身沒有禮義,自然也就無法作為 一個能依禮義而決斷的能治者去對治感官欲望42;正所謂「禮者, 所以正身也」,「無禮何以正身?」43而人要獲知禮義,就必須靠心 知的能力;正所謂「人何以知道?曰:心。」44那麼既然「心」在 獲知禮義後得以「正身」,表示「心」對於「身」、對於感官欲望 有主導性意義,所以也才能夠稱之為「天君」、「形之君」,如此也 就表示心要作為「形之君」來「正身」,就必須發揮「天君」能治 的角色,而不僅僅在於認知層面。其次,既然言「治」、言「正」, 36 何淑靜:《孟、荀道德實踐理論之研究》,頁 66。 37 王先謙:〈天論〉,《荀子集解》,頁 309。 38 何淑靜:《孟、荀道德實踐理論之研究》,頁 66。 39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397-398。 40 關於「虛壹靜」對於「天君」身分的修養,請參見本文第四節之論述。 41 王先謙:〈性惡〉,《荀子集解》,頁 439。 42 正如勞思光先生所說,荀子的「心為一不含理之空心,並非道德主體。」勞思光:《新編中國哲 學史(一)》,頁 323。 43 王先謙:〈修身〉,《荀子集解》,頁 33。 44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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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這其中已含有判斷的層面,這就不是「認知心」的身分所能 承擔。也就是「天君」才有著「自禁、自使、自奪、自取、自行、 自止」的判斷力,而這樣的判斷力正是要透過「虛壹而靜」的工 夫而顯現,故不能不說「虛壹靜」對於作為「天君」身分的「心」 之修養有關鍵性意義,而不僅止於對認知心的作用。45 亦可以說,荀子在「虛壹而靜」的論述後,緊接著道出對「心 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無所受令」這段文字,必 然是對對心在行「虛壹而靜」後達到的大清明境界之描述,因此 決不能忽略「虛壹靜」對於「天君」之「心」修養的重要性。46 且所謂的「是之則受,非之則辭」,這更是蘊含著是非的判斷,也 只有具有道德主體意識的「天君」之「心」才能承擔這樣的責任, 純粹的「認知心」是無此能耐的。 何以荀子要強調「天君」之「心」才有「是之則受,非之則 辭」的能力?因為由「認知心」而發之「認知」僅僅是主體對於 客體的認識與理解,也就是荀子所說的「凡以知,人之性也;可 以知,物之理也。」47人可以靠著「認知心」認知事物,當然也包 括了禮義,但是僅僅是「認知」,並不足以判斷是非、對錯、好壞; 認知是中性的,其中並無價值判斷。我們可以透過「認知心」而 有「我聽說 A」、「我知道 A」的可能,但是僅憑這個認知主體並 無法判斷 A 是正確的或是錯誤的,即便知道了 A,人也未必就會 認可 A。 如果將禮義代入 A 之中,就可以了解到,「認知心」只是幫助 我們去聽說禮義、認知禮義,至於了解禮義是好的,並進而認可 45 當然並不能否認人必須透過「認知心」認知外在禮義,以作為道德價值的標準,但是在「認知」 禮義之後,必然須要有一判斷的主體去決斷孰是孰非,以及主動以此禮義去對治感官欲望。因 為僅僅是「知」,並不足以「治」,也無法顯現出「心」作為「天君」的身分。 46 此論點乃根據何淑靜教授的提示與啟發。 47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406。

(11)

禮義,這就須要作為「形之君」、「神明之主」的「天君」之「心」 才得以實現,因為此一作為「天君」身分的心才有出令而無所受 令的主動性與主宰性,才具有判斷的能力。 關於「我聽說了禮義」、「我認知了禮義」,甚至是「我聽說禮 義對於修養是好的」、「我知道禮義對於修養是好的」,是否就能夠 有判斷力與實踐的動力去認可禮義、守護禮義、實踐禮義呢?這 個問題亦為「虛壹而靜」工夫是否僅是針對「認知心」修養工夫 而論的關鍵。 荀子說:「心知道,然後可道;可道,然後能守道以禁非道。」 48根據此一敘述,似乎「知道」就必然會「可道」、「守道」,但為 什麼荀子能夠如此而言「知道」與「可道」、「守道」間的必然性? 49因為我們都了解,一個人知道某事並不必然會認可某事,甚至去 實踐某事;例如有人知道嫖妓是犯法的,但他未必就會遵循這樣 的規定而不進行性交易。正如陳大齊先生所說,就荀子而言,「理 解了道,纔能認識道的好處,而以之為可。以道為可,纔能遵守 道而禁絕非道。『可道』與『可非道』出於『知道』與『不知道』, 足見知慮之能衡定可否。」50但為什麼荀子這裡能夠從「知道」就 說人能衡定是非,這應該有著進一步的理解,不能一筆帶過。 關鍵就在於荀子的「虛壹而靜」不能僅止於作為認知心的修 養工夫,更是作為「天君」身分之「心」的修養工夫,如此才能 夠將「知道」、「可道」、「守道」一貫言之。關於這點,我們可以 荀子以盤水喻心知道的一段文字來對「虛壹而靜」與「心」的關 係作總結性的理解: 48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395。 49 此一問題係何淑靜教授提出,進而使本文受其啟發由之而作論述。 50 陳大齊:《荀子學說》(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1989 年),頁 118。

(12)

(7)人心譬如槃水,正錯而勿動,則湛濁在下而清明在 上,則足以見鬚眉而察理矣。微風過之,湛濁動乎下,清 明亂於上,則不可以得大形之正也。心亦如是矣。故導之 以理,養之以清,物莫之傾,則足以定是非,決嫌疑矣。 51 此段文字敘述清澈不動的盆中之水可以見鬚眉,以此來比喻「心」 如鏡子般映照外物去「認知」禮義。這看似是純粹「認知心」的 表現,但我們亦不能忽略荀子在「見鬚眉」後所言之「察理」、「得 正」。正如前文提及陳大齊先生所說,人心如果像鏡子一樣不動, 根本無從認知禮義心「知道」的理想狀態——大清明境界,除了 須如水映照外物般「認知」禮義外,更須要「天君」之「心」的 判斷力與主宰意識的顯發。這也是為何唐君毅先生會說:「荀子言 養心,特重自加澄清之工夫,以使『湛濁在下,而清明在上』,堪 能知道而守道。」52正是因為「虛壹而靜」的工夫除了觸及認知外, 更含有顯發自主能力的功能。假使沒有「出令而無所受令」的「天 君」之「心」,又何以能夠發揮自主的能力?又何以「定是非」、「決 嫌疑」? 也就是雖然荀子說「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 虛壹而靜。」53看似「虛壹而靜」只是針對「知道」而論,但正如 前文所言,「知道」則會順是而「可道」、「守道」、「禁非道」,那 麼這就應該是一以貫之而無別的修養工夫,不能將「知道」、「可 道」與「守道」驟然分裂為數個程序,那麼將會使人誤解:「虛壹 而靜」的工夫只讓人「知道」,何以能夠有「可道」與「守道」的 51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401。 52 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導論篇》(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86 年),頁 133。 53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395。

(13)

必然性?54所以說「虛壹而靜」工夫與「知道」「可道」「守道」 是一以貫之的關係,而既然觸及「可道」與「守道」,就不能不說 「虛壹而靜」的工夫除了使「認知心」層次「知道」,更要能夠使 「心」的「天君」身分發揮「可道」與「守道」那種「出令而無 所受令」的主宰意識。 亦可以這麼理解:荀子這裡所謂的「知道」(全盡禮義),即 含有「可道」與「守道」的層次,而不僅只是「認知」禮義的層 面。正如前文所言,荀子的「知道」(全盡禮義)是「以行著知」 之「知」,而非基礎層次的誦讀經典之「認知」55,這也正是「眾 人法而不知,聖人法而知之」56的分別所在,也是聖人能夠「齊明 而不竭」57的原因。 所以說,眾人能夠「法」禮義,代表其已經知道禮義,否則 無物可「法」。但是對於荀子來說,這個「知」並不等同「知道」 (「大清明」之後的「知」),因為這樣的「知」只是「我聽說禮義」、 「我知道有這樣的禮義」而照著做,並不知道禮的真正內涵,也 是荀子所說的「法而不知」,就這個層次而言,是不能說人「知道」 (全盡禮義)的。因為「知禮義」必須知禮之所以為禮,不能只 是聽說禮義、知道禮義,而沒有理解禮的深層內涵。那麼,既然 行「虛壹而靜」而企求使心達到「大清明」狀態的成聖之道,當 然必須由聖人之知而言;既言聖人之「知」,此「知道」即必然含 54 正如何淑靜教授所說:「只要心作虛壹靜的工夫而時時地保持其虛壹而靜,則心之認知、認可禮 義,以禮義來治性和人之實踐禮義間的順承關係都是必然的。」何淑靜:《孟、荀道德實踐理論 之研究》,頁 125。 55 〈勸學〉:「學惡乎始?惡乎終?曰:其數則始乎誦經,終乎讀禮。」王先謙:〈勸學〉《荀子集 解》,頁 11。誦讀經典當然也是認知禮義的程序與方法,但那是最為基礎的層次,是「學之始」, 這也正如何淑靜教授所說:「以『成聖』為目標的『知禮義』、是『成聖』之關鍵的『知禮義』, 在荀子,就不會只是知道或研讀禮法或禮文制度而已……而是有它更深層之意涵或意旨的。」 何淑靜:〈由「聖人」看荀子的「知禮義」與「虛壹靜」〉,頁 53。 56 王先謙:〈法行〉,《荀子集解》,頁 533。 57 王先謙:〈修身〉,《荀子集解》,頁 33。

(14)

有「可道」與「守道」的條件,既言「可道」與「守道」,便不能 不說「虛壹而靜」的工夫除了作為「認知心」的修養,亦為「心」 作為「天君」身分的提升所需。

(二)

「虛壹靜」與「天君」之「心」的實踐意義

承上文而論,「虛壹而靜」所欲成就的「知道」,是就聖人之 「知」而言,那麼也就是說那是以成聖為目標的一種修養,應該 是要能夠達到為學的最高境界的工夫。就荀子而言,學的最終目 的就是要成聖,而要成聖必要達到為學的最終步驟——也就是荀 子說的學之數「終乎讀禮」、「學至乎《禮》而止矣」58。那麼聖人 所謂的「讀禮」、「止於《禮》」應該如何定義,這可由〈儒效〉以 下這段文字來理解: (8)不聞不若聞之,聞之不若見之,見之不若知之,知 之不若行之,學至於行之而止矣。行之,明也;明之為聖 人。59 所謂的「明之為聖人」,似乎是以「知」來定義聖人,就如同「知 之,聖人也」之說。但是必須注意的是,這裡的「知」是在「行」 之中顯現的,也就是真知之後的篤行。荀子的意思是,在行為中 明通其理的就是聖人60,這也就是何淑靜教授所說的「以行著知」 61可以見得,荀子對於為學的最終目的與成聖的條件,並不只在於 「知」,亦在於「行」。「聞之」、「見之」大抵就如前文所說的「我 聽說過禮義」、「我知道有這樣的禮義」;而「知之」則是對於禮義 有進一步的理解,但還無法通透實踐,大抵可以說是荀子所謂的 58 王先謙:〈勸學〉,《荀子集解》,頁 11-12。 59 王先謙:〈儒效〉,《荀子集解》,頁 142。 60 李滌生:《荀子集釋》,頁 136、153。 61 何淑靜:〈由「成聖」看荀子的「為學步驟」〉,頁 29。

(15)

士君子層次。62而「行之」是學的最後步驟,也就是成為聖人的條 件,那麼我們可以說,荀子是以「行」來定義聖人的。 那麼荀子所謂的「讀禮」、「止於《禮》」如果相應於「行之」 而言,就並非只是透過「認知心」來達到認知的層次,而必須由 「行」——也就是實踐的層次來理解。63當然,實踐必然建立在以 「認知心」認知禮義的基礎之上,否則就沒有行禮義的標準;但 是既然觸及實踐工夫,這其中就含有主體價值判斷與選擇的必 要,如此則不能不有作為「天君」身分的「心」之運作。也就是 說,荀子用以定義聖人的「行」必然含有「知」的層次,此「行」 為彼「知」的必要條件,亦即何淑靜教授所言,聖人是「以行著 (明著、彰顯)知」64,這也是荀子「行之,明也」之意——聖人 在實踐之中即已顯現其對於禮義達到的知通統類的境界。 如此就可呼應前文所說,荀子的「虛壹而靜」工夫是同時對 於「認知心」與「天君」之「心」的修養,如此才能達至「知道」、 「可道」至「守道」一貫的修養進路,也才能夠由「知」到「行」、 由「認知」到「實踐」形成一必然的修為系統而不致斷裂。65這也 62 荀子在修養的人格上大致可區分為三個層次:士、君子、聖人,而每個層次對於禮法皆有不同 的修養境界。〈修身〉:「好法而行,士也;篤志而體,君子也;齊明而不竭,聖人也。」王先謙: 〈修身〉,《荀子集解》,頁 33。〈儒效〉:「行之,曰士也;敦慕焉,君子也;知之,聖人也。」 王先謙:〈儒效〉,《荀子集解》,頁 125。 63 荀子所謂的「讀禮」並不是單純地「閱讀」經典,而是高層次的「學禮」。而這個為學的最終步 驟,應該是相應於積善全盡、全盡禮義的層次而言,也就是這裡的「知」是「知通統類」的「知」, 是含有實踐意義的聖人之「知」。關於此一論題之縝密論證,何淑靜:〈由「成聖」看荀子的「為 學步驟」〉,頁 17-30。 64 何淑靜:〈由「成聖」看荀子的「為學步驟」〉,頁 29。 65 根據荀子的為學步驟與成聖的定義而言,的確如何淑靜教授所說是「先知後行」的。但所謂的 「先知後行」是就理論次序而論,也即是對於人如何能認知禮義到實踐禮義的理論陳述。然而 在實踐次序上而論,「知」與「行」實是不能也不應該分開的。但正如何淑靜教授所認識到的, 我們不能以「知行而一」來否定荀子「先知後行」的為學進路。實則兩者並不衝突:其一在理 論上就修養工夫的步驟而論,其一則在實際修養中的理想而論。本文所說「知道」即含有「可 道」與「守道」的條件與「先知後行」的理論次序並不扞格,而是就實踐上的說,這三者之間 是不可亦難以分割的。關於「理論次序」與「實踐次序」的說法乃轉化勞思光先生對於朱熹理 氣觀的說解而來。如此而論在於我以為一個學說理論上可能會有多個層次,但無論就實踐上或 是理論上而言,都不可斷裂開來視之,而應視為一個連續性整體。何淑靜:〈由「聖人」看荀子

(16)

是荀子所說「知道察,知道行,體道者也。虛壹而靜,謂之大清 明。」66亦即「虛壹而靜」後大清明境界,也即是所謂的「知道」, 並不只是認知禮義,更要有著審察判斷的能力與具體的實踐,如 此才能夠稱之為「知道」。 由此可知,「虛壹而靜」是為成聖的重要工夫,無論「認知心」 與「天君」之「心」、無論「知」與「行」都含括在此一工夫之內, 否則行「虛壹靜」之後所謂的「知道」,就無法凸顯出荀子「攝知 於行」的特色。因此不能單提其對於「認知心」的意義,而應就 「知」與「行」、「認知心」與「天君」並陳,才能了解「虛壹而 靜」對於荀子修養論的意義。

四、從「臧兩動」到「虛壹靜」

「認知心」與「天君」的修養

關係

在了解「虛壹而靜」的工夫不只是針對「認知心」認知禮義 而發,更對「心」的「天君」身分有重要的精進意義,才可能達 至荀子所謂心的大清明境界,也才能夠達到聖人之知的可能性 後,接著我們可以進一步來討論,荀子對於人心中「虛」、「壹」、 「靜」與「臧」、「兩」、「動」能力的論述,同樣觸及「認知心」 與「天君」兩端,是為一連貫的為學進程。荀子對於「虛壹靜」 與「臧兩動」的論述如下: (9)心未嘗不臧也,然而有所謂虛;心未嘗不兩也,然 而有所謂一;心未嘗不動也,然而有所謂靜。人生而有知, 知而有志。志也者,臧也,然而有所謂虛,不以所已臧害 的「知禮義」與「虛壹靜」〉,頁 25-26、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三上)》(臺北:三民書局, 2007 年),頁 260-264。 66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397。

(17)

所將受謂之虛。心生而有知,知而有異,異也者,同時兼 知之。同時兼知之,兩也,然而有所謂一,不以夫一害此 一謂之壹。心,臥則夢,偷則自行,使之則謀。故心未嘗 不動也,然而有所謂靜,不以夢劇亂知謂之靜。67 由此可知所謂的「虛壹而靜」是能夠使心知不受感官經驗的影響, 而使人達至之禮義的憑藉。68荀子雖然強調「虛壹而靜」對於成聖 有關鍵意義,但其實我們不能忽略相對「虛」、「壹」、「靜」而論 的「臧」、「兩」、「動」之能力。「虛」、「壹」、「靜」對於「認知」 禮義是重要的,但亦不能忽略「臧」、「兩」、「動」的重要性。69 子此段文字看似只強調「虛」、「壹」、「靜」之重要,其實從「蘊 謂」層次而言70,可以說「臧」「兩」「動」是人心發揮「認知心」、 「認知」外在事物的關鍵;而「虛」、「壹」、「靜」更為強調的在 於「天君」之「心」判斷與主宰能力的顯發。以下就分別針對「臧」、 「兩」、「動」與「虛」、「壹」、「靜」作討論。

(一)

「臧」

、「兩」

、「動」

:認知的基礎

「臧」、「兩」、「動」可說是「認知」所以可能的基礎,是屬 於「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71的客觀認知條件。 也就是認知主體能夠透過「認知心」的能力認知客體的一種能力。 以「臧」而言,荀子說:「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 67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395-396。底線處據楊倞注改「滿」為「兩」。 68 何淑靜:《孟、荀道德實踐理論之研究》,頁 103-104。 69 正如何淑靜教授所說:「就認知事物、成立知識而言,心生而有的這些藏、兩、動的功能作用是 必要的;沒有它們,我們不可能認識事物、擁有知識。因此,就心必須祛其蔽才能如實而整全 地認知事物事理來說,它們並不是心之蔽,不是虛壹靜之工夫所要去的對象。」何淑靜:〈由「聖 人」看荀子的「知禮義」與「虛壹靜」〉,頁 65。 70 「蘊謂」是傅偉勳先生所謂「創造的詮釋學」中之一層次,指「原思想家可能要說什麼?」或 「原思想家所說的可能蘊涵是什麼?」傅偉勳:《從創造的詮釋學到大乘佛學──「哲學與宗 教」四集》(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99 年),頁 10。 71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406。

(18)

臧也。」72人天生有認知外在事物的可能,而認知了外在事物,即 會留存在心中,這即是一個客體進入到主體的過程,所以「臧」 可以理解為「存在心識中的事物」73;如以現代的語言而論,就是 所謂的「記憶」。74 至於「兩」,荀子如是說:「心生而有知,知而有異,異也者, 同時兼知之。同時兼知之,兩也。」75由此可知,「兩」是人能夠 源源不絕接受外在事物的條件,否則人即可能認知單一事件;認 知了 A 就無法認知 B,這就無法使「認知心」發揮廣泛認知客體 的可能。 而「動」於荀子的說法是「心,臥則夢,偷則自行,使之則 謀。故心未嘗不動也。」76如此來看,正是因為人心是不斷在運作 活動的,所以人才有認知的可能,人心如果不能活動,失去了思 考的能力,那麼各種知識就無法整合到人心之中,這也是陳大齊 先生所說:「假使如鏡子一般不是能動,則雖能接納物像,卻不能 有所知。」77 由此而見,人心天生而有的「臧」、「兩」、「動」能力,正是 「認知心」得以發揮「認知」禮義的可能。也就是主體認知客體 的能力在此已有一定程度的運作,可以使人「認知禮義」;但僅憑 「臧」、「兩」、「動」的能力卻無法達到所謂「知道」的境界。正 如荀子所言:「心何以知?曰:虛壹而靜。」78心「知道」的關鍵 還是在於行「虛」、「壹」、「靜」。而如前文所言,「知道」不只是 72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395。 73 梁啟雄:《荀子簡釋》(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頁 294。 74 陳大齊:《荀子學說》,頁 43。 75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396。 76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396。 77 陳大齊:《荀子學說》,頁 125。 78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395。

(19)

「知禮義」,更是知通統類、著知於行的「知」,那麼「虛壹靜」 的工夫就不會僅止於在修養「認知心」,還會觸及「心」作為「天 君」的角色之修為。

(二)

「虛」

、「壹」

、「靜」

:判斷力運作的關鍵

正如前文所說的,荀子所言「虛壹靜」後的大清明境界之「知 道」,並非最為基礎的「認知」禮義,而是能夠達至聖人境界的 「知」。可以說由「臧」、「兩」、「動」顯發的是基礎的「認知」能 力,也就是針對「認知心」而論;由「虛」、「壹」、「靜」所修養 而成的「知道」之「知」,強調的是判斷力的修養,也就是針對作 為「天君」身分的「心」而論。關於這樣的分別,我們可由引文 9 中對於「虛」、「壹」、「靜」的解釋探得端倪: (1)「不以所已臧害所將受謂之虛」,則所謂的「虛」,是不 侑於當下已有的知識,進而保持吸收心知的開放性。79此乃主體意 識放下執著,而願意去接受新的事物,這其中就已涉及價值判斷 與主體性的運作,無疑是強調「天君」之「心」的主動能力,而 不僅止是被動的「認知」。 (2)「不以夫一害此一謂之壹」,那麼「壹」亦是強調主體對 於事理的選擇與判斷,兼具有「專一」和「整合」的功能80,那也 不能不說是「天君」之主宰所發揮的效果,畢竟單純的「認知心」 並無選擇與判斷的能力。因為正如前文所言,「認知心」只能夠讓 人「知禮義」,就如同「我知道 A」一樣沒有價值判斷,那只能是 一種被動地接受,而無主動地選擇接受或排斥之能力;此一能力 79 正如何淑靜教授所說:「不讓心因認知了某事物/理,就對之起執著、或以之為是、或以之為全 部,而致蔽塞住,拒絕或不再接受其他新的認知。」何淑靜:〈由「聖人」看荀子的「知禮義」 與「虛壹靜」〉,頁 66。 80 潘小慧:〈從「解蔽心」到「是是非非」:荀子道德知識論的建構及其當代意義〉《哲學與文化》 2007 年第 34 卷第 12 期,頁 47。

(20)

正須要「天君」之「心」之作為方可顯現。81 (3)「不以夢劇亂知謂之靜」,如此顯然有一主宰去判斷何謂 真知,那麼「靜」就更不用說是人心主宰的顯發,使其不受內外 各種騷亂影響心的正常運作,這當然就顯現出了「心」作為「天 君」身分那種「出令而無所受令」82的自身最高道德主宰意識。 由此可以推論,「虛壹靜」是在一定層面上足以顯發作為「天 君」身分之「心」的判斷力,而這也是荀子所強調的面向之一。 當然並不是說「虛壹靜」的工夫對於「認知心」的「認知」無所 作用,而是「認知心」與「天君」之「心」的修為在實踐上自是 連貫而不可分的;但前者只是後者的基礎,不能夠全然視「虛壹 而靜」的工夫只針對「認知心」而發。就「認知心」認知禮義而 言,「臧」、「兩」、「動」已經在一定層度上能夠達成此任務;故「虛」、 「壹」、「靜」可以說對於「天君」之「心」的修養有著更重要的 意義,如此也與前文所述「知道」(全盡禮義)的定義相符而不悖。

五、結論

根據本文的論述,可以了解到荀子「虛壹而靜」的工夫能使 人「知道」(全盡禮義),而此「知禮義」並非基礎的認知禮義, 而是所謂的聖人之「知」。這樣的「知」是在人心達到「大清明」 境界後才能夠完成的聖人層次。這樣的「知道」(知禮義)其實已 含有「可道」與「守道」的條件,這也才符合荀子「以行著知」 來定義聖人的條件。我們不該將現代「知道」那種主體認知客體 81 唐君毅先生說荀子的心「不只是一知類心,而兼是一明統心」,此正可見荀子所謂的「心」,不 能僅停留在認知層次,還必須就判斷力能力而論,否則將會形成僅僅是一客觀認知主體,而無 判斷與選擇能力。那麼作為成聖重要修養功夫的「虛壹靜」,就不會僅在於修養「認知心」,而 必然觸及作為「天君」身分的「心」的修養。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導論篇》,頁 132。 82 王先謙:〈解蔽〉,《荀子集解》,頁 397。

(21)

的語境,逕自帶入《荀子》的詮釋當中,甚至以西方認識論單純 強調「知性主體」的進路來理解「虛壹靜」的工夫,那將會造成 混淆與誤解。也就是說「虛壹而靜」的修養工夫,應該是同時針 對「認知心」與「天君」之「心」而論,如此才能夠在「認知」 禮義後,必然去「可道」、「守道」,否則荀子所謂「心知道,然後 可道;可道,然後能守道以禁非道」的論述就沒有必然性而產生 論述上的瑕疵。因此,既然「虛壹而靜」的工夫觸及「可道」、「守 道」的道德標準與判斷層次,那麼就不能不說其不只是針對「認 知心」而發,更須觸及作為「天君」身分的「心」之修養;如此 荀子的修養論才得以整全而無缺,也才能凸顯其行「虛壹靜」後 「知道」(全盡禮義)的深刻內涵及其特殊性。

徵引書目

王先謙:《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10 年。 牟宗三:《名家與荀子》,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79 年。 何淑靜:《孟、荀道德實踐理論之研究》,臺北:文津出版社,1988 年。 何淑靜:〈由「聖人」看荀子的「知禮義」與「虛壹靜」〉,《當代 儒學研究》第 11 期,2011 年 12 月,頁 47-75。 何淑靜:〈由「成聖」看荀子的「為學步驟」〉,《鵝湖學誌》第 49 期,2012 年 12 月,頁 1-35。 李滌生:《荀子集釋》,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79 年。 韋政通:《荀子與古代哲學》,臺北:商務出版社,1992 年。

(22)

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導論篇》,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86 年。 陳大齊:《荀子學說》,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1989 年。 梁啟雄:《荀子簡釋》,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 黃公偉:《孔孟荀哲學證義》,臺北:幼獅文化事業公司,1975 年。 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一)》,臺北:三民書局,2005 年。 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三上)》,臺北:三民書局,2007 年。 傅偉勳:《從創造的詮釋學到大乘佛學》,臺北:東大圖書公司, 1999 年。 廖名春:《荀子新探》,臺北:文津出版社,2012 年。 潘小慧:〈從「解蔽心」到「是是非非」:荀子道德知識論的建構 及其當代意義〉,《哲學與文化》第 34 卷第 12 期,2007 年 12 月,頁 41-5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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