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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及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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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 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李容嘉 *、翁千惠**、黃上上***、樊治齊****. 摘. 要. 隨著中國政治經濟地位的提升,中國專利的價值亦水漲船高, 龐大的專利申請市場,使中國專利代理機構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 展。對台灣而言,台灣廠商在選擇專利代理機構時,由於兩岸之間 無語言障礙,等於有更多供應商可供選擇,除了委託大陸專利代理 機構申請大陸專利之外,甚至將台灣專利的申請業務亦委託其代為 撰寫。台灣的專利代理機構,在面對大陸專利代理機構來勢洶洶的 挑戰,應如何因應? 本文擬透過經營管理構面的分析,以台灣將群、北京三友、及 廣州三環為例,透過專利產量、獲證比率、目標客群與人力結構等 指標,探討專利代理機構在營運管理之績效。期讓台灣對於中國專 利代理產業有更深入的瞭解,以利進行相關決策。. 關鍵詞:將群、三友、三環、專利代理機構、專利申請. * ** *** ****. 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 工業技術研究院,技術移轉與服務中心,智權法務組組長.

(2) 2.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A COMPARISON BETWEEN TAIWAN AND ACROSS THE STRAIT PATENT PROSECUTION BUSINESS MODELS AND EFFECTS Jung-chia Li*, Chien-hui Weng**, Shang-Shang Huang***, Alex Fan****. ABSTRACT China patents are becoming more and more valuable due to the accelerated development of its economy, therewith creating a blossoming patent agency system to satisfy the market demand. Contrarily, Taiwan companies have, due to the language vantage point, alternatives in choosing a patent agency to file patents in either Taiwan or China, The choice can either be a local patent agency or a Chinese patent agency across the strait. Due to this penetration of the Chinese patent agencies into the Taiwan patent prosecution system, the local market share in patent prosecution has been precipitating. What should Taiwan patent agencies do to counteract these challenging circumstances under an enterprising Chinese patent agency? Based on an analysis of the operating ambit amongst the JC IP Group, LLC., Beijing Sanyou Intellectual Property Agency Ltd., Scihead Patent Agent CO., Ltd, by using “patent filing volume”, ”patent approval rate”, ”target client” and ”human resources” as a criteria to grade running performances. The study herewith, provide an advanced and extensive analogy of the Chinese patent agent industry to enable Taiwanese patent agencies to strategize. KEY WORDS: JC IP Group, LLC., Beijing Sanyou Intellectual Property Agency Ltd., Scihead Patent Agent CO., Ltd., Patent Agency, Patent Prosecution. * ** ****. ***. Graduate Institut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Director, IPLegal Affairs Dir. Technolog Transfer & Serrice Center, Industrial 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e (ITRI)..

(3)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壹、背景介紹 一、研究目的與動機 台灣企業每年向國外大廠付出鉅額的權利金,並不時受到專利訴訟的干擾。由 於無法技術自主及市場自主,毛利率持續壓縮,處境日益艱辛。產官學研各界皆在 思索對於智慧財產的經營,如何從量化走向質化,以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 而智慧財產的經營管理,首重優質人才,其次重資金雄厚。許多資源非中小企 業所能負擔,必須透過專業分工,仰賴外部智慧財產服務機構提供必要協助。因此 智慧財產服務機構對於智慧財產產出之質量,扮演舉足輕重的地位。智慧財產服務 機構包含:專利商標代理機構、訴訟代理機構、評價機構、代理經銷機構等,不一 而足。本研究僅針對專利代理機構進行探討。 企業選擇專利代理機構時,必須與企業的策略及目標一致。對於目標設定在衝 高專利數量的企業而言,價格應是主要考量因素;而對於部分關鍵技術之保護,專 利代理機構是否具備足夠的專業及經驗,將技術內涵與其產業定位體現在專利權利 範圍的抽象文字之中,則是企業委任代理的另一個重要指標。 實務上企業面臨的問題是,目前對於如何評鑑專利代理機構品質,尚無有系統 的分析方法,企業在選擇專利代理機構時,僅能透過口碑行銷。本研究擬針對此一 問題,從專利代理機構經營管理模式進行分析,期能讓企業在選擇專利代理機構時, 能更客觀地判斷並做出決策。. 二、專利代理產業介紹 (一) 智慧財產服務業發展沿革 隨著專利制度的越趨成熟,專利的運用面向有越來越多可能,最初專利制度的 設立在於透過獨佔權利的賦予鼓勵發明,在觀念宣導與飽受訟累的教訓下,發明人 知道要透過專利的申請取得法律上的保護,然專利申請的表達與單純的科學發明的 論述存有很大差異,這時就需要「專利代理」這個產業的輔助。專利代理顧名思義 即是接受發明人委託,以委託人名義向國家智財主管機關申請專利,負責辦理一切 的手續。專門從事代理業務的從業人員,專利代理人(或稱專利師),主要的工作 內容即在專利說明書的撰寫,專利代理人(或稱專利師)應該要有能力幫助發明人 提升專利的價值,並且最大程度地保證發明人的權益。 專利申請的業務是最為典型的專利代理機構的業務,而隨著科技的不斷進展與 智慧財產意識的抬頭,專利申請的業務量不斷攀升,甚至在特定產業形成專利軍備. 3.

(4) 4.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競賽,對專利代理產業而言,無疑是大幅成長的機會,但在單一科技領域的專利申 請量越多,表示在技術領域上插旗插得越密,競爭者眾,也就意味著每個專利的防 禦範圍的縮減,當專利的功能變得不如預期,企業就會更謹慎地申請專利,會調整、 作出有效的智財策略。這對智慧財產服務業而言,是一個轉型的挑戰與契機,隨著 客戶在智慧財產的需求不同,智慧財產服務業也相應的提供不同的服務項目。例如 當企業投入資金從事研究、申請專利,卻仍遭受侵權追訴,致使研發化為烏有,為 使研發有效率的開花結果,可能轉向專利代理機構尋求製作專利地圖、為企業建立 智慧財產管理體系、確定研究方向等業務協助。 專利代理產業是個知識密集的服務業,再加上專利的屬地性,欲取得更完整的 保護,跨國的專利申請是不可少的步驟。專利代理人(或稱專利師)相對的必須具 備流暢的外語表達能力。但隨著科學教育的成熟,有更多具相同背景、能力的高素 質人力投入競爭。再加上工資相對低廉地區(如中國、印度等)的科學教育也漸趨 發達,兼具科技、外語基礎能力的專利從業人員加入專利申請的戰場,專利代理業 務已有削價競爭的情事出現,專利申請將勢不可免地從知識密集轉為勞力密集的產業。 不論是來自客戶對專利申請業務需求的轉換,或者產業環境與從業人力來源的 改變,台灣的智慧財產服務業都將進一步地細緻化、提供更多元的服務項目,朝產 業鏈的上下游推展,以施振榮先生的微笑曲線為例,專利申請勢將成為低毛利的業 務項目,智慧財產服務業應發展更高附加價值的業務,一則向上游走入企業,協助 研發方向與智財管理,另一則向下游,針對已經申請、核准的專利的有效運用進行 規劃。. (二) 智慧財產服務產業範疇 我國智慧財產技術服務業於近幾年開始逐漸發展,在此之前,智慧財產技術服 務業並無一共通的產業定義,名稱、說法也各異,包括:(1)技術移轉服務產業(2)知 識服務業(3)技術商品化服務業(4)智財權技術交易服務業……等 1。 在此知識經濟的時代,如何產出、保護與善用智慧財產成為企業創造價值的重 要功夫,在利用智慧財產創造價值之時,需要許多不同於企業本業的專業知識輔助, 典型如在研發完成階段透過智財服務機構完成行政上之申請登記程序,更進一步如 於智慧財產運用方面,提供技術評價、作價投資等,皆需要專業機構提供各種知識 服務。 智財服務業之範疇,最廣義而言,凡以提供專業知識幫助企業或研發機構為其 1. 葉程瑋(2003),我國智慧財產技術服務業之研究-以鑑價與仲介業者為例,國立政治大學科 技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第20頁。.

(5)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智慧財產創造價值者,皆屬智財服務業的產業範圍。以智慧財產之價值鏈觀之,智 慧財產之價值創造可分為創造、申請、保護、運用四大階段,各階段需求不同的服 務,創造階段的先前技術調查、專利地圖分析、內部智慧資源規劃等;申請階段的 撰寫說明書、申請程序等;保護階段的發警告函與談判、訴訟等;運用階段的授權、 技術評價、作價投資、融資、智財交易等,如圖一所示。. 創造. 專利索引與分析 專利地圖 先前技術調查 研發策略 企業智慧資源 規劃. 申請. 專利申請 國際申請策略. 保護. 積極授權 侵權訴訟 侵權分析 訴願與行政訴訟. 運用. 技術評價 技轉授權 鑑價融資 作價投資 協助設立新創 公司. 圖一:智慧財產服務產業. 經濟部台灣技術交易市場(TWTM)將「技術服務機構」提供之服務分為四類: 分別為提供智慧財產管理服務、提供智慧財產加值服務、提供智慧財產評價服務、 提供智慧財產法律服務。細部之服務項目如圖二所示:. 智慧財產管理服務. 智慧財產加值服務. 智慧財產評價服務. 智慧財產法務服務. (1)提供智慧財產分 析服務 (2)提供智慧財產布 局服務 (3)提供智慧財產取 得服務 (4)提供智慧財產侵 權分析服務 (5)提供建立智慧財 產管理與運用制度 服務. (1)提供智慧財產獲 利模式規劃服務 (2)提供智慧財產 行銷服. 提供智慧財產 評價服務. 提供智慧財產 法務服務. 資料來源:TWTM http://www.twtm.com.tw/resource/explain_list.htm. 圖二:技術服務機構. 5.

(6) 6.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吳思華、許牧彥、劉江彬、吳豐祥(2002) 2,對於「智慧財產技術服務產業」 的定義,簡單地來說,就是提供企業或研究機構在進行智慧財產、技術交易時所需 要服務的產業。智慧財產技術服務業主要包括智財資訊分析、智財申請維護、智財 交易與智財加值等四種活動。智財資訊分析是有關智財資料庫、專利檢索、專利地 圖、專利分析、專利部署等有關智財資訊的相關服務;智財申請維護是由專利律師、 專利代理人、會計師等對技術成果進行產權化的申請與維護服務;專利加值是把產 權化的技術成果經由創投或育成等活動,擴大加值成為商品或產業的加值服務;智 財交易則是經由智財仲介、鑑價、協商談判、智財行銷等活動,促進以產權化技術 交易的服務 3。 台灣與中國大陸之企業目前多處在技術輸入與技術跟隨者的階段,兩岸企業之 智慧財產活動目前亦較集中於產出與申請階段,保護階段之訴訟則多處於被告防禦 方,少有積極興訟作為其商業手段的案例。在整體大環境的影響下,造成兩岸智財 服務機構也以提供智財價值鏈中「申請」、「保護」相關服務為主。而兩岸同以高科 技產業為經濟發展重心,專利之取得運用成為企業成敗的關鍵,環繞專利的加值服 務更顯重要。本論文即擬探討以提供專利申請(prosecution)為主的專利代理機構, 觀察近來兩岸各自發展出來的營運模式及其成果。. (三) 專利代理機構 1. 台灣 (1) 產業簡介 隨著台灣科技業的快速起飛,台灣專利代理機構亦蓬勃發展,目前從事專利代 理業務的機構常見者為專利商標事務所及律師事務所,前者主要從事專利申請業 務,後者則兼具法律服務。根據經濟部智慧局統計,目前登記在案可合法執業的專 利代理人約8500名,其中約有4200名為律師。專利代理業務內容又可分為對內業務 與對外業務,對內業務主要是代理申請台灣的專利,對外業務則是代理申請外國專 、 「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 ,規定具有專 利 4。關於專利代理機構之規範計有「專利法」 利代理人資格者,方得受託辦理專利申請、舉發、異議、行政訴訟等業務。 向來專利代理人多由律師、會計師 5透過換照充任,目前約有八千多名專利代理 2. 3 4. 5. 吳思華、許牧彥、劉江彬、吳豐祥(2002),技術交易服務業發展願景規劃,經濟部工業局91 年度委託政治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專案研究計畫。 同註5,頁22。 胡修辰、周欣嫻、高逢誠、黃佩君(2006),兩岸智財戰略—智慧財產委外經營之研究,國立 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2006大陸學術訪問研習」論文集,頁9。 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第二條:「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有住所,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依本規 則,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核發專利代理人證書,充專利代理人:.

(7)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人。但立法院於2007年6月14日三讀通過的「專利師法」,已就台灣現有專利代理從 業人員的資格重新定義,將改由通過國家資格考試的「專利師」從事專利代理業務, 以提升現有專利代理人之素質,提供更好的申請案件品質,避免因為代理人之良莠 不齊而損害申請人之權益。並透過公會自律制度,負責相關業務細則之制訂與懲戒 之工作,使專利代理行業之管理更有制度。 專利師法的重點如下:一、專利師須經國家考試及格始領證書;二、專利師應 經職前訓練、登錄及加入專利師公會,始得執業;三、由專利師公會負責專利師之 自律;四、專利師有違法情事,應受懲戒;五、未具專利師資格或未符法定執業要 件而擅自執業者,應予處罰;六、具一定資格條件之專利代理人,得申請專利師考 試全部科目免試,但必須於施行後3年內經專業訓練合格,始可領取專利師證書;七、 已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者,得繼續辦理專利代理業務。 6 (2) 組織型態 台灣法規對從事專利代理業務之機構應以何種組織型態為之,未設有規定,常 見者有專利商標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或有以「顧問公司」、「智財股份有限公司」 等名義及型態經營者。 (3) 人力結構 專利代理機構多由專利工程師、專利代理人、律師、行政人員所組成,專利工 程師為具有理工相關科系畢業,熟悉特定技術領域與專利檢索等工作,負責專利說 明書之撰寫或翻譯;其中,執業具一定年限者得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律師則負責 訴願、行政訴訟等法律程序。行政人員除支援前述人員之業務外,亦負責送件等行 政程序。 (4) 業務範疇 按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第六條規定,專利代理人之業務範圍有:一、專利之申 請事項。二、專利之異議、舉發事項。三、專利權之讓與、信託、質權設定、授權 實施、特許實施事項。四、專利之訴願、行政訴訟事項。五、其他依專利法令規定 之專利業務。然各事務所實際提供之服務則不限上述種類,大型事務所亦提供專利 侵害鑑定、專利管理制度建置、技術授權與移轉、技術評價等服務 。 台灣專利代理. 6. 一、取得法官或檢察官或律師或會計師或技師資格者。 二、畢業於專科以上學校,並曾在專利專責機關擔任專利審查事務三年以上者。 本規則施行前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者,仍得充專利代理人,並適用本規則之規定。」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07年6月14日即時新聞,立法院三讀通過專利師法,線上檢索日期:2007 年12月1日。網址:http://w2kdmz1.moea.gov.tw/user/news/detail-1.asp?kind=&id=13363. 7.

(8) 8.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機構之業務範疇大小不一,因事務所之專業與人員而異。 2. 中國大陸 (1) 產業簡介 中國大陸的專利代理機構是隨著專利制度的建置而發展,1984年頒佈專利法, 同年開始著手專利代理人的培育工作,由原中國專利局組織教師在全國各地巡迴舉 辦了多期專利代理人培訓班,參與學習的多為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國有大中型企 業的科研人員,培育人數近萬人,其中有六千多人通過了結業考試取得原中國專利 局頒發之專利代理人臨時證書 7,此即為中國最早的一批專利代理人。而為了有效管 理專利代理機構,中國政府於隔年頒佈「專利代理暫行條例」進行考核管理,隨後 按照該條例對專利代理從業人員進行考核、換證,舉辦行業統一考試,以提高專利 代理人之素質。為進一步加強對專利代理人與專利代理機構的管理,中國政府於1991 年通過第一部專利代理法規「專利代理條例」,「專利代理暫行條例」同時廢止。專 利代理條例訂定了中國專利代理產業的重大制度,如專利代理資格與專利代理行業 的分離、實行專利代理人資格的統一國家考試、專利代理機構的設立條件、專利代 理人證書的換發與專利代理機構的登記公告等。 至1991年,中國大陸專利代理機構數量已達到五百多家,然良莠不齊,且相當 多數乃由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社會團體興辦或掛靠的。 中央辦公廳於1992年頒佈「關於專利代理機構設置及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指出, 所有的中介服務類機構,必須在職能、財務、人員及名稱四方面與原單位徹底脫勾, 鼓勵發展不占國家編制、經費的合夥制專利代理機構,發展完全自負盈虧、自我管 理、自主經營的模式,並成為能獨力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 8脫鉤改制的目標是建立 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與實際情況相符合的專利代理機構的管理體制 和自律性運行機制,促進專利代理機構進一步獨立、客觀、公正地執業,使專利代 理機構成為自主經營、自負風險且平等競爭的仲介機構。 為建置符合市場經濟需求的專利代理機構,中國政府陸續通過「專利代理條 例」、「專利代理懲戒規則」、「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等規範,對專利代理人的考試、 專利代理機構的設立審批程序、專利代理人的執業範圍、專業代理行業的正常秩序 之監督等進行全面的管理,專利代理制度尚稱完備,截至2006年底,全國共有專利 代理機構六一九家,從業人員八千多人,正式領取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照的達四千六 百人,中國大陸通過專利代理機構代理的專利申請占該國內總申請量的三分之二左. 7 8. 吳觀東主編(2007) ,專利代理實務,頁26,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 同註5,頁27。.

(9)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右 9,可見專利代理產業在中國大陸的發展可謂方興未艾、競爭激烈。 中國專利代理機構依據專利代理條例第三條,可分為辦理涉外專利事務的專利 代理機構與辦理國內專利業務的專利代理機構。涉外專利代理機構是指可以承接中 國各單位和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代理委託,以及外國人、外國企業、外國組織到 中國申請專利、辦理有關專利事務的代理委託;也可以接受臺灣企事業單位或者其 他組織到大陸申請專利、辦理有關專利事務的代理委託。涉外專利代理的業務難度 較高,除了涉及外語的表達能力,各國繁簡不一的專利制度,更考驗著涉外專利代 理機構的專業能力。正因為業務的複雜與困難,在專利制度發展早期專業人才欠缺 的時代,為管控涉外專利代理業務的產出品質,涉外專利代理機構是由國家指定, 壟斷給特定數家公營之專利代理機構,外國企業個人欲申請外國專利選擇相當有限。 然中國專利代理機構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與對外貿易的頻繁,專利代理機 構歷經不斷的改制與開放,特別是涉外的專利代理機構,在80年代,涉外專利代理 機構是由國家指定予貿促會專利代理部、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專 利事務所、永新專利代理公司等四所辦理之,但涉外專利業務的需求大增,至90年代 開放民營專利代理機構辦理涉外專利代理業務,本文研究個案之「北京三友知識產 權代理有限公司」即為第一家獲得涉外代理資格的民營所。 涉外專利代理機構的需具備一定資格,並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才能承接涉 外專利代理案件 10。而涉外專利代理機構除需具備一般專利代理機構之要件外,還需 11. 符合以下要件 : 1. 有十名以上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的專職人員(下稱“專職人員”), 不得聘用兼職人員; 2. 至少一半的專職人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專利工作經驗,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有理工科碩士(含雙學士)以上學歷; (2) 在國外從事相關工作或者業務進修一年以上; (3) 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 專職人員專業結構的組成應當全面、合理,其專業應當基本覆蓋機械、電子 及化工等主要技術領域; 4. 專職人員應當熟練掌握一門外語;. 9 10. 11. 同註5,頁28。 中國專利法第19條: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 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託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 辦理。」 「關於指定涉外專利代理機構的暫行規定」第2條。. 9.

(10) 10.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5. 機構負責人應當通曉專利工作並具有較高的管理水準; 6. 必須配備相應的輔助人員; 7. 有三十萬元的流動資金和獨立的銀行帳號(包括外匯帳號); 8. 有較好的辦公場所及辦公設施; 9. 有相對穩定的涉外業務管道,或者有較好的國內專利代理工作基礎。 具備以上條件,始得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申請指定之涉外專利代理機 構經審查批准後公告,即可辦理涉外專利代理業務。 但涉外專利代理機構的「指定」制度,也在經濟發展與知識普及下面臨動搖。 專利法之所以規定中國大陸申請人向外國申請專利和外國申請人向中國大陸申請專 利都要透過指定的涉外代理機構代理,乃是考慮1984年中國大陸專利法立法當時專 利制度剛建立,代理機構也處於起步階段,能力及數量有限,所以指定代理機構。 這些年來隨著中國大陸專利制度發展,專利代理人的專業程度提高,越來越多代理 機構具備辦理涉外專利案件的能力,爲了營造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促使專利代理 機構提升業務能力,所以新專利法考慮取消涉外代理的規定 12,亦即外國的申請人可 以委託任何一家經過國家知識産權局批准的代理機構向中國大陸申請專利,而不是 只限定於指定的涉外代理機構。 132007年1月中國大陸專利法第三版修改內容已經提 交國務院審理,可能於2008年正式通過生效。 (2) 組織型態 按專利代理條例第三條與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專利代理機 構的組織形式應為「合夥制」與「有限責任制」兩類。前者應由三名以上專利代理 人共同出資發起,對該代理機構之債務負無限責任;後者則需由五名以上專利代理 人共同出資,對代理機構之債務以機構的全部資產負有限責任。 (3) 人力結構 專利代理機構由專利代理人、具有完善的期限監督系統和服務人員以及專利律 師所組成。代理人負責專利說明書之撰寫與翻譯,一個專利代理機構中專利代理人 的配置應最低滿足機械、電子、化工三大領域的業務需求,但隨著高薪科技的發展, 上述三個領域已有了新的變化和發展,具有規模的專利代理機構之代理人布局應當 適應與滿足上述新技術領域的發展變化,且應有較好的外語水平以是用涉外專利申 12.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次修改徵求意見稿條文第19條: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 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 託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批准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聯邦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中國大陸專利法第三版修正內容20070201。線上檢索日期:2008 年2月18日。網址:http://www.tsailee.com/_ch/_ipn/default01.asp?PKID=798。.

(11)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請的需要。14服務人員則負責專職的文檔管理、期限監視、中間文件管理、費用繳納、 變更等工作,專利律師負責企業的侵權訴訟等法律性服務 15。績優之專利代理機構必 須有明確的分工與有效率的管理流程,確保服務的品質。 (4) 業務範疇 按專利代理條例第八條規定,專利代理機構承辦之業務如下:(一)提供專利 事務方面的諮詢;(二)代寫專利申請文件,辦理專利申請;請求實質審查或者復 審的有關事務;(三)提出異議,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有關事務;(四)辦理專 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讓以及專利許可的有關事務;(五)接受聘請,指派專利代 理人擔任專利顧問;(六)辦理其他有關事務。 表一:兩岸專利代理機構比較 台. 灣. 中國大陸. 專利代理機構的組織 ● 合夥制 形式 ● 股份有限公司. ● 合夥制 ● 有限公司 (專利代理條例§3、§4). 專利代理機構的人力 ● 專利代理人 結構與專利代理人 ● 流程人員 ● 律師. ● 專利代理人 ● 期限監視服務系統和服務人員 ● 專利律師. 專利代理機構的業務 ● 專利之申請事項。 範圍 ● 專利之異議、舉發事項。 ● 專利權之讓與、信託、質權設 定、授權實施、特許實施事項。 ● 專利之訴願、行政訴訟事項。 ● 其他依專利法令規定之專利業 務。 (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6). ● 提供專利事務方面的諮詢 ● 代寫專利申請文件,辦理專利申請;請求 實質審查或者復審的有關事務 ● 提出異議,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有關事 務 ● 辦理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讓以及專利 許可的有關事務 ● 接受聘請,指派專利代理人擔任專利顧問 ● 辦理其他有關事務。 (專利代理條例§8). 貳、研究方法 一、研究對象與實證方法 由於兩岸經貿往來密切,台商到中國大陸申請專利,或台灣專利代理機構將撰 寫業務「外包」給中國大陸專利代理機構,案件量日益增加。在專利代理業務上, 中國大陸專利代理機構加入市場競爭,勢必會改變兩岸專利代理產業的生態。因此 14 15. 同註4,頁34。 同註4,頁34。. 11.

(12) 12.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本研究選擇的對象,將不限於台灣境內,另選擇中國大陸的專利代理機構,作為比 較對象。 本研究在政大智財所的豐沛資源與支持下,透過在專利代理機構內部的實習與 訪談,蒐集第一手資料,企圖以切合業界運作實況的認知為基礎,進行學術分析及 論述。在實習單位方面,本研究組員分別到了台灣將群智權集團(以下簡稱將群) 及中國大陸三環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環)接受實習訓練,並且實地 走訪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友) 。將群經營國際智財服務網絡 有豐富經驗,向來受到半導體大廠青睞,而半導體產業為台灣重要產業,產業鏈完 整,對全球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三環在中國大陸則為華南地區規模最大專利代理 機構,2006年在廣東省更贏得發明專利申請量第二名的成績。三友是中國專利局首 批批准的涉外民營專利代理機構,企業化經營專利代理機構,對於專利品質管控有 獨到的流程作業系統,受到日本客戶肯定。 以上三家專利代理機構為本研究比較對象,於此一併感謝。除此之外,本研究 亦訪談工研院智權法務組及中國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從客戶端出發,瞭解企業在進 行專利申請(包含國內及國外申請案)時,主要的考量因素及實際上遇到的問題, 豐富本研究的深度與廣度。. 二、研究限制 對於專利代理機構多項營運及績效資料,且多屬評鑑機構的機密,資料取得較 困難。因此本研究有別於傳統研究方式,並不著重文獻回顧。主要以實地訪談,取 得原始資料為主。所分析之資料,係由觀察對象主動提供,本研究經查證比對後, 難免有求證困難的部分。另外,本研究觀察的對象,雖然各具特色,但由於樣本數 量有限,並不能代表兩岸專利代理機構之現況。以上研究限制,先予敘明。. 三、專利代理機構之營運指標 對專利代理機構的評價方法為何?評價指標應如何設計?目前並無定論。本研 究嘗試提出下列指標,分析其指標意義與限制,並以將群、三友、三環為例,比較 其中之異同。另外,下列指標之權重為何?屬於價值判斷,非本研究探討之範圍, 併於此敘明。. (一) 專利年產出量 專利數量是最直觀、基本的指標,可以反應專利代理機構的規模與經驗,並可 作為客戶喜好程度的指標。通常專利年產出量較高的專利代理機構,往往是規模較 大,累積較多經驗,且普遍客戶肯定的專利代理機構。.

(13)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專利年產量,此一指標僅是評鑑專利代理機構品質的第一步,絕非全部,必須 綜合考量其他指標表現,才能判斷專利代理機構的品質良莠。此一指標在運用時, 須注意以下限制: 1. 可能因為業務量而壓縮品質 專利代理機構的業務量太大,人力及相關配套若不敷使用,反而可能影響專利 產出之品質。 2. 專利年產量較高之事務所固然有機會累積較多經驗值 然而經驗累積並非僅有實做一途,專利年產量較小之事務所,若能注重員工培 訓,並有良好的知識傳承平台、制度,亦能達到相同的效果。 3. 發明、新型、新式樣專利之件數不能混為一談 發明專利較新型、新式樣專利,所需技術門檻較高,申請期間較長,在計算專 利數量時,不能將一件發明專利等同於一件新型、新式樣專利。. (二) 專利產出品質 專利品質往往是事後透過訴訟程序檢驗才能體現,事實上大部分的專利,終其 一生都沒有進行過專利訴訟,只是成為內部研發獎金發放標準的依據而已。品質難 以量化作為指標,且專利品質往往要透過訴訟過程檢驗,才能辨明品質,然而從獲 證到訴訟之間,又存在一段時間落差。目前對於專利品質評鑑的方法論,莫衷一是。 不同的方法論,可能從不同面向來檢驗專利品質,相同的是,每種理論都希望透過 此一指標的提出,引導專利代理產業走向質化的方向。 問卷調查法是由客戶對專利代理機構評分,並分析問卷結果。問卷調查法,不 可避免要探討問卷的可信度(Reliability)、有效程度(validity)、問卷設計及樣本 代表性,難有一份調查結果可以放諸四海皆準。必須對特定企業量身訂作,配合其 經營策略及現況,針對其所屬產業、設計適合的問卷,並以競爭同業作為樣本,才 有意義。然而,以競爭同業作為調查樣本,樣本配合度為何?並非至明之理。試想, 深受生物製藥業歡迎的專利代理機構,是否就能勝任IT產業的專利代理?答案應該 是否定的。加以問卷調查法,因所費不貲,基於成本效益考量,實務上採用此種作 法的企業並不多見。 本研究認為,判斷專利產出品質,還是必須實際閱讀專利說明書,從字裡行間 可以瞭解專利代理人對專利法規掌握程度、思考邏輯層次、及文字斟酌運用的功力。 藉由閱讀該專利代理機構過去的產出,作為未來是否與之合作的判斷依據。 另外,專利品質良莠,並非完全由專利代理機構掌握,企業亦扮演舉足輕重的. 13.

(14) 14.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角色,特別是發明人是否能與專利代理機構有效溝通、是否提供專利代理人必要協 助。因此企業綜合考量各種指標(包含口碑)後,即使已經鎖定特定對象,仍須透 過嘗試性合作,培養彼此的默契。. (三) 專業領域 專利代理人在第一線,負責專利撰寫、與發明人溝通、與專利審查員互動,對 專利產出品質有直接的影響。因此專利代理機構是否有特定領域的專利代理人?對 該其員工是否有進修及培訓計畫?是企業在選擇專利代理機構時必須考量的重點。 大型的專利代理機構,由於規模較大,其組成人員較多元,通常比較容易找到 適合的撰寫人員。中、小型的專利代理機構,通常會將資源集中在特定領域,以尋 找利基市場。企業與尋找專利代理機構時,必須確保其專業領域與企業所需專長相 符,且其員工有具備相當資歷、企業對之有良好的培訓及進修計畫。. (四) 目標客群 專利代理機構之任務在於將發明轉化為具有獨占性的權利,任何可能產出發明 之個人、機構、企業都是專利代理機構之潛在的客戶,專利代理機構各有擅長之領 域與服務之對象。不同發明機構之需求可能不同,端視其智財管理策略而定,例如: 企業的短期目標在於提高專利數量,可能就特別重視申請速度;若為製造業,常見 的專利申請為改善原有製程,易於累積經驗或就前案加以修改,難度相對較低,而 如果是發展重要性的殺手級專利,在品質方面的要求即相對提高。學校或研發機構 的研究領域通常較專精,產出的發明也較具前瞻性、抽象性,較無先前相似個案可 資參考援用,無法藉助經驗累積提高熟練度,難度相較一般企業申請的專利為高。 從事務所的目標客群,可以觀察出該事務所的專長領域與組織文化,企業在尋求合 作之專利事務所時,觀察不同事務所之目標客群分佈,可獲知同業或同類型機構的 選擇為何,作為決策之重要資訊。 唯不同專利代理機構選擇設定目標客群因素繁多,常為老闆的出身或人脈、或 地利之便所致,故不一定能透過歸納專利代理機構的目標客群分佈為何,觀察出專 利品質產出之好壞。. (五) 收費標準 專利的申請、答辯、維護等程序費用,為企業管理智慧財產必須支出的費用, 瞭解不同專利代理機構的收費標準,可幫助企業內部規劃應申請的專利數量,編列 應支出的費用預算,更進一步,評估申請及維護費用是否超過該專利所能創造的價 值。另可藉由收費標準大致推測事務所提供的服務品質。.

(15)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惟由專利代理機構官方網站或職業工會公布的收費標準,通常僅為參考之用, 實際收取之數目存在很大議價空間,會依據客戶所委託的案件數、合作的熟稔度給 予不同的折扣,真實的收費仍以磋商談判結果為準,通常也被視為事務所內部的營 業機密,故觀察公開的收費標準以訂定公司之智財申請策略,必定存有落差。. (六) 辦案速度 從接案到完成專利說明書、送件申請、OA、獲證所需之時間,向為顧客最重要 的考量,filing date攸關專利新穎性的認定,搶先在新技術領域插旗為科技導向的企 業重要的智財策略,在接洽案件時最常見的要求即為在特定時間內完成申請,因此 針對專利代理機構統計出平均的獲證所需時間,有助於企業瞭解個別專利代理機構 的辦案速度與效率,辦案的速度快慢涉及事務所內部的專利代理人專業能力、是否 有高效率的作業流程(SOP)、與分配案件掌控時程的能力,亦即能瞭解什麼樣的案 件給什麼特定工程師處理最能符合客戶的需求,這些都是「辦案速度」這個指標所 隱含的資訊。 惟辦案的速度快慢,通常與產出的品質成反比,又或者需將收費標準納入綜合 考量。而且影響辦案速度的因素繁多,諸如案件的難易程度、審查官的仔細程度等, 以平均的獲證所需時間之數字衡量一專利代理機構之工作效率,亦可能失真。需搭 配整個申請流程中的一些重大變因的揭露,綜合觀察之。. (七) 獲證比率 將技術內涵轉化為專利,除須具備對該技術領域的認識,尚須拿捏權利範圍的 抽象文字,並掌握當地的法令要求,才能將企業的研發能力,成功化為法律上認可 的權利,甚至成為專利戰爭中可用的籌碼。具備上述專業能力與經驗的專利代理機 構,應能在加速專利申請流程,且盡可能擴張權利人權利範圍的同時,確保主管機 關對於專利證書的核發。因此,從專利代理機構向來對於申請專利的獲證比率,可 觀察該代理機構對於專利撰寫乃至於與審查官交涉之能力。 惟須注意,專利產出除了代理機構的轉化加工之外,係本於企業及發明人提供 之技術,若該技術本身即不符專利要件之規定,則該申請案不能獲證應不能歸咎於 專利代理機構。. (八) 人力結構 專利說明書的撰寫,係結合技術內涵、法律抽象文字、甚至商業活動需求的高 度專業文件,並非任何人能輕易勝任。在技術領域方面,非受過良好教育與訓練, 難以充分掌握發明人的技術內涵。在轉化文字方面,若不能對文字運用具備細膩的 思維,以及對該語言運用能夠熟習、靈活進而出神入化,也難以產出一篇好的專利。. 15.

(16) 16.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因此,實際撰寫專利說明書之專利工程師應經歷跨領域的學習背景,以及高知識水 準的環境養成,才能具備提升專利品質與價值的專業能力。而專利代理機構內人力 資源的學經歷背景,也反映出該機構對人才招納、培訓及獎懲的管控與重視。 惟高學歷或相關工作經歷僅能顯現專利工程師過往的成績,其是否能夠將其知 識運用在專利產出上,尚有個人學習、態度以及適性等層面考量,因此本項指標, 亦不能擔保專利產出的品質。. (九) 知識傳承-兼論人員流動率 在專利代理這個產業,必須對其工作懷有相當熱情,才能持之以恆,蓋專利申 請時間有其商業決定與法規上的要求及限制,加以高科技業於專利佈局上多挟帶豐 沛的專利申請量,皆造就專利工程師業務量與沉重負擔。上述原因,也使此產業內 的成員流動性一直居高不下。而專利撰寫必須有長足時間揣摩累積經驗,更需要具 備此經驗之人帶領其學習,也確保專利產出之品質,因此專利代理機構在此產業特 色下,知識傳承機制之設計與運作,係與專利產出之質量密切相關。 惟此點研究限制在於,不若前述幾項指標可以量化表示,知識傳承機制之設計, 應與該代理機構之文化、作業流程乃至獎懲規範予以配套設計及管理,因此本項指 標恐難明顯突出代理機構間在這點的優劣與好壞。. 參、個案探討 一、將群智權集團 (一) 簡介 將群智權集團,係由現任執行長李懷陸與葉文宏二人於1995年所成立。其集團 的命名,「將」代表專家(Expert),「群」則代表團隊(Team)。目前將群除了 在台北設有總部外,在美國亦設有支部,並且透過與全世界各國的事務所「策略聯 盟」的合作方式,在各地事務所遵照將群品質與價格的前提下,邀請其他事務所加 入將群智權集團的行列,展開全球佈局(見圖三),共同經營國際性的專利申請事 務。 將群的定位與策略,聚焦在專利申請業務,客戶則鎖定在高科技產業,申請專 利跨及台、美、中、日、歐等全球各地。這項營運策略,與將群最初設立進入這個 市場的背景有關。當時台灣專利事務所的經營模式與案源,大致可分為三種,分別 為「進口案」、「國內案」與「出口案」。在外國企業來台申請專利的「進口案」模式 上,雖然獲利率高,但唯有長久耕耘的事務所,具備良好的人際網絡與人才,才足.

(17)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以令外國企業信任,並委託案件給此種事務所處理。其次,承辦「國內案」的事務 所,其客戶則多半為國內中小企業或個別發明人,或基於能力有限,此種事務所無 法申請國外的專利。部分承辦「國內案」的事務所,有能力兼作「出口案」的業務, 而為國內企業到國外申請專利者,則是第三種國內事務所發展出來的經營模式,此 種事務所從培養國外的經營據點,甚至也逐漸進入進口案的市場。. 將群智權集團 成立時間:1995 人數:約300人. 執行長 李懷陸 葉文宏. 德國. 法國. 英國. 馬來西亞. 台灣. 日本. 台北總部. 聯盟 事務所. 支部 聯盟 事務所. 日語 團隊. 聯盟 事務所. 美國. 中國. 聯絡處. 聯盟 事務所. 韓國. 支部 聯絡處. 英語 團隊. 加拿大. 律師、 代理人. 申請 團隊. 訴訟 團隊. 聯盟 事務所. 中國大陸 共6個支部 專利律師: 45人 / 商標律師:30人. 資料來源:將群智權集團提供. 圖三:將群智權集團全球分支機構. 由於受限於「進口案」的先天限制,將群成立時選擇以「國內案」為主,並顧 及未來具備「出口案」經濟能力與需求的客戶群,因此將客戶定位在高科技產業, 例如科學園區廠商與工研院等。而基於高科技產業的產業屬性,將群說服其客戶優 先追求專利申請數量,並且到最具市場規模的美國申請專利,以完善銷售地的專利 保護,加以美國專利申請程序相對完善,若申請獲准,系爭專利比較具有價值,讓 將群在「國內案」與「出口案」取得案源。 嗣而將群也進入「進口案」的市場,但與一般事務所不同的是,將群是直接與 外國企業接觸,而非透過與外國事務所換案的方式處理。而由於將群在「國內案」 為高科技企業申請專利奠立的技術背景,使將群的專利工程師可為外國企業負責專 利說明書的撰寫與翻譯,以及對原專利提出回饋意見。另外,由於我國人力相對於. 17.

(18) 18.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美國,具有成本優勢,對尋求合作的外國企業也是誘因之一。 進而,將群發展出國內第四種經營模式:「轉口案」,藉由將群在各國的員工與 合作的事務所,為外國企業至第三國申請專利,例如代理美國廠商到中國大陸申請 專利,並且以「One-Stop Worldwide Patent Service」作為最終目標,讓客戶只須將案 件送進將群,即可為其到世界各國申請專利,收件、撰稿、申請送件一次到位,也 節省企業管理上申請上的困難與成本,並透過將群內部建構的統一資料庫網絡,讓 將群集團的成員能夠在各國專利申請資料上取得同步。. (二) 營運概況 1. 人力結構. JC IP Group. PH. D 37. Litigation 80. Biotech 26. MASTERS 75. Chemical 38. Physics 15. BACHELORS 153. Mechanical 49. Electrical 57. 圖四:將群智權集團員工組成(資料來源:將群智權集團提供). 將群專利工程師多擁有學士以上的學位,其中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者高達近半 數,專精領域含目前國內高科技領域,包括電子工程、機械工程、物理、化學、化 工、生化。而代理申請專利之技術領域包括電腦相關產品的發明,半導體製程、光 學儀器、數位化通訊系統、自動化機械、航太科技、醫學及化學等高科技相關產業。 在協商、談判事務上,將群也以具有碩博士學養的專業人員為主,自許為「專 利科學家(Patent Scientist)」,期望能提高客戶對將群的信賴與敬重,並藉此建立 員工對其職務的榮譽感。此外,將群在處理多國專利事務上,係以直接聘請外國人 作為溝通媒介,延攬當地具備產業經驗與專業知識的人才加以訓練,以其母語表達 的強度與能力,負責與當地事務所配合。.

(19)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2. 案件類型 將群主要業務在申請各國發明專利,例如:以高科技產業的廠商為目標客群, 其他智慧財產服務則非其主力。知名跨國企業思科(Cisco)也是將群的客戶之一, 並且委託將群申請美國專利。因此,雖然將群申請案件總量不比中國大陸的事務所, 但將群在客戶規模的進展上,頗有成果。 3. 成長趨勢 歷經12年成長的歷史,將群目前集團一年未稅獲利高達2億新台幣。除此之外, 將群在專利代理申請此一十分偏重人力之產業,近年仍維持年獲利50%的成長,在早 年甚至有100%的成長率。 4. 國內、國外申請案件比例 截至目前國內專利申請數量統計,經將群內部統計,其在國內專利事務所僅次 於理律事務所,為全國第二,申請專利經獲准案件數,自1998年至2006年間,已達 12277件。以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統計,專利獲證率平均為55%而言,將群獲證率 則達89.57%。其中,更有4414件獲准專利,屬於高科技領域。 至將群在美國申請案件總量,自1997年至2005年間,已申請案件數達7299件, 以國內約500間事務所中,市占達7.08%。2000年至2006年間已獲准案件數,則達3063 件,占國內其他事務所總獲准量,達6.57%。 若綜觀將群在國內外專利申請量,自1995年至2006年,將群在台灣申請共約 21745件專利,在美國則申請約有11430件專利,中國大陸申請約有7000件專利,另 外在日本亦約有1550件專利。. (三) 小結 將群智權集團透過其創新之行銷模式,取得國內外大量的客源,並靈活運用其 不同組合,達到跨國智財服務之規模,是其強項。除此之外,其重視新進人才培育 以及專利各國語言之運用,亦是其取得客戶信任與合作關係的利基。近來,將群也 從專利申請數量的思維,進而著眼於專利品質的訴求。. 二、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一) 簡介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始創於1986年10月,是中國專利局批准的首家 民營專利代理機構,也是中國政府指定的涉外知識產權代理機構。三友知識產權代 理有限公司在專利代理的行業中獲得各界肯定,是中國專利局首次頒發的「中國專. 19.

(20) 20.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利工作先進代理機構」之獲獎單位,擔任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All-China Patent Agents Association,ACPAA)副會長單位,也是國際商標協會(International Trademark Association, INTA) 和 國 際 保 護工業 產 權 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AIPPI)會員。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下設9個業務部門,員工170餘人,包括專利代 理人、商標代理人、律師、專利工程師、管理秘書等。其專業領域覆蓋電子、通訊、 電腦、物理、機械、化學、生物、醫藥等技術領域。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的專業代理人背景兼具理論與實務。其中有自 中國專利法實施以來就從事專利代理工作,一批具有豐富經驗的專利代理人,有原 中國知識產權局資深審查員和專利復審委員會的一級審查員,又有擁有博士、碩士 學位的年輕專利代理人。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多年來,受中外客戶委託辦理的業務,包含專 利、商標、法律訴訟、年金管理、版權(包括電腦軟體)登記、知識產權海關保護 備案、積體電路佈局設計登記及其它智慧財產相關事務。 迄今為止,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已與數百個國家和地區的企業和知 識產權事務所建立了良好的業務合作關係。近二十年來三友代理了大量來自國內外 的專利、商標申請業務,處理了數百件智慧財產糾紛和法律訴訟案件,有效地維護 了國內外客戶的權益。多年的代理實踐也使公司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三友的服務對象以日本企業為最大宗,受日本公司穩健謹慎的企業文化影響, 三友在日本企業的要求與教育下,建立了完備的作業流程與管理系統,確保產出品 質能符合顧客需求,以下詳述之:. (二) 營運概況 1. 人力結構 (1) 員工之背景與組成人數 表二:三友員工組成 領. 域. 人. 數. 電子,通訊等. 53人. 機械. 33人. 化學,材料等. 25人.

(21)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2) 員工之證照獲取人數 總人數:170人,有證照人數:49人,其中具有律師資格1人,具專利代理人資 格44人,兼具律師與專利代理人資格4人。. 律師, 1. 律師兼專利. 律師. 代理人, 4. 專利代理人 律師兼專利代理人 專利代理人, 44. 圖五:三友員工專業資格. (3) 員工之經驗指數 表三:三友員工從事專利代理業務年資 經. 驗. 人. 數. 五年以下. 58. 五至十年. 40. 十年以上. 13. 表四:三友員工服務總年資 經. 驗. 人. 數. 五年以下. 76. 五至十年. 31. 十年以上. 4. 經過兩個統計數字的比較,可以看出三友成功吸引許多資深專利代理人加入其 工作行列,對知識服務業組織而言,能有效提升組織的知識含量,提高產出的品質, 是相當良好的現象。 (4) 離職率 李強董事長受訪時表示,三友的離職率甚低,以2006年而言,共離職五人 16,擔 16. 不包括出國、讀研、試用期未錄用者。. 21.

(22) 22.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任職務分別為兩位秘書、兩位助理與一位網管,離職率僅3%17。可見三友的激勵、 管理機制相當健全,給予員工足夠的誘因與願景,讓員工願意貢獻畢生心力於此。 低離職率也代表公司的知識能量保存良好,能有效將員工的知識能力存留於公司內。 2. 案件類型 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的業務範疇,按照目前智慧財產的分類,可分為專 利申請業務、商標申請業務與法律業務三大類,三友的核心業務在於專利之申請, 尤其占營收比例可謂為整個公司的經濟命脈,其中又以難度較高的國際申請為大 宗,足見三友對其專業能力深具信心,對員工之職能訓練亦十分重視。 表五:三友各部門業務量 案件量國際/國內. 案件量比例. 占營收比例. 專利業務. 3558/2363. 41.96%/27.87%. 84%. 商標業務. 1549/823. 18.27%/9.71%. 8%. 法律業務. 80/106. 0.94%/1.25%. 8%. 法律業務8%. 商標業務8%. 專利業務 商標業務 法律業務 專利業務84%. 圖六:三友各部門業務量. (1) 國內申請案 A.各種專利業務申請量比較 按中國專利法規定,專利可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與外觀專利三類,因 審查的方式不一,難度隨之不同,因此有必要分開統計,三者在三友的中國申請案 之業務分佈上,以難度最高的發明專利占最多數。 17. 當年離職人數/當年總員工人數,5/170=3%。.

(23)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外觀專利15% 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56%. 29%.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專利. 圖七:三友申請國內專利案件量比例. B.獲證率及平均所需時間 獲證率與平均獲證期間,亦是評價專利代理機構的重要指標,然而外觀專利採形 式審查,獲證率幾乎是百分之百,因此有必要分開討論,以免平均獲證率失真。三友 的年度平均獲證率在實用新型與外觀專利已達到100%,發明專利的獲證率則為60%。 表六:三友申請國內專利獲證 獲證率國際/國內. 平均獲證期間. 發明專利(03). 60%. 3~4年. 實用新型專利(05). 100%. 1年. 外觀專利(05). 100%. 1年. 18. (2) 國外申請案 A.各種專利業務申請量比較 國外案件的申請量比較,同樣以發明專利最高。 外觀專利8% 實用新型專利. 發明專利. 2%.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專利 發明專利90%. 圖八:三友申請國外專利案件量比例. 18. 在03年的發明專利中有285件是客戶主動放棄的案件,占03年發明專利申請量的21%。收到駁 回通知18件占03年發明專利申請量1.35%,其中有8件提出復審請求占03年發明專利申請量的 0.6%,其他的227件占03年發明專利申請量的17.05%仍在審查中。. 23.

(24) 24.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B.平均獲證率與所需時間 獲證率與獲證期間的表現如下圖。 表七:三友申請國外專利獲證 獲證率國際/國內 發明專利(03)19. 67%其他申請仍在實審中. 平均獲證期間 PCT進入:2-3年 普通國家申請:3-4年. 實用新型專利(05). 100%. 1年. 外觀專利(05). 100%. 1年. (3) 國內外專利申請案件比例 專利代理業務國內申請案與國外申請案的多寡,可看出一事務所國際化的能 力,例如員工的整體外語能力,還有事務所與外國政府機構或外國事務所的合作關 係等。三友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的國外申請案件量遠多於國內案件量,國外案占營收 的比例更高出國內案四倍,可見其與國際溝通、接軌的能力相當優秀。. 國內案件 38%. 國內案件 國外案件. 國外案件 62%. 圖九:三友申請國內外專利案件量比例. 其他業務 16%. 國內專利申請案 15% 國內專利申請案 國外專利申請案 其他業務 國外專利申請案 69%. 圖十:三友申請國內外專利業務所佔比例 19. 在03年的發明專利中有333件是客戶主動放棄的案件,占03年發明專利申請量的26.6%。收到 駁回通知4件,駁回案占03年發明專利申請案量0.3%,其中有1件提出復審請求、1件放棄、2 件客戶還在考慮中,還有76件(占03年發明專利申請量的6.1%)仍在審查中。.

(25)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3. 成長趨勢 從2000年到2006年三友案件量的統計上,可以看出明顯的成長趨勢,中國大陸 因擁有龐大人口的消費市場與生產資源,中國大陸專利正逐日受到重視,受惠於此, 專利代理產業的未來不可限量。. 7000 6000 5000 案件數. 4000 3000 2000 1000 0. 2000. 2001. 2002. 2003 年份. 2004. 2005. 2006. 圖十一:三友專利案年申請量. 進一步分析各重專利案件的比率分佈,可以發現發明專利的業務量逐年攀升。. 100% 80% 60%. 外觀設計. 各種專利比率 40%. 實用新型. 20%. 發明. 0% 2000. 2001. 2002. 2003 年份. 2004. 2005. 2006. 圖十二:三友專利類型申請比例. 4. 國內、國外申請案件比例 再將案件量分為國內案與國外案,可以發現,可以發現國外案件逐年增長,而 國內案則逐年萎縮。. 25.

(26) 26.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7000 6000 5000 案件量. 4000 3000. 國外案. 2000. 國內案. 1000 0 2000. 2001. 2002. 2003 年份. 2004. 2005. 2006. 圖十三:三友申請國內外專利案件量暨其比例. 5. 客戶層分析 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之目標客群為公司行號,可見其與產業界有密切的 互動。. 學研單位 11%. 個體戶 7% 公司行號 學研單位 個體戶 公司行號 82%. 圖十四:三友客戶層分析. 6. 收費標準 詳參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所公告之收費標準(附件) 7. 品質管控 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特別重視專利產出之品質,不同於同業特別設立「質.

(27)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檢部」對專利說明書產出品質進行把關,所有從三友出去的文件,申請書或答辯意 見都會經過質檢部門的檢查審核,三友嚴謹而多層次的品質管控程序有幾點特色: (1) 仔細的流程表單 從接案到完成申請的每一個程序,經手過哪些人員,做了哪些工作,都完整的 紀錄於同一張流程表單上,在哪一個環節發生問題可以清楚得知。 (2) 針對各種案件設定不同質檢程序與校對標準 翻譯案件、OA案、國內申請案設計有寬嚴不一的審查程序,審查的重點也不同, 翻譯案的話會特別重視翻譯人的技術理解程度、內容的正確性與表達的流暢性等; OA的案件則主要著重在答辯意見是否正確、是否有針對性等。在接受案件的同時, 也會針對個案客戶的要求設計作業流程表單,於設計作業流程表單同時排定嚴謹的 質檢程序。 (3) 經驗豐富的質檢人員 質檢部的人員是由資深專利代理人,或聘請已退休之專利審查官擔任之,對專 利說明書的審查標準有深刻的瞭解,能清楚指出哪些問題應該注意避免犯錯,以免 送出申請卻遭駁回。 (4) 評分與分享制度 在流程表單的設計上,設計有指出錯誤與評分的欄位,由資深員工或質檢人員 對工作負責人的產出成果負責除錯、建議修正與評分的工作,評分的結果會送交給 被評分人檢視,並允許表達自己意見,同時也會統計每個流程、或每個個人容易犯 的錯誤,定期舉辦座談分享,避免同樣的錯誤重複出現。三友並將所有的建議與評 分結果建置為資料庫,作為往後分案與績效獎酬參考之用。 8. 經驗傳承與知識管理 (1) 外顯知識:員工培訓 三友對不同職位員工提供不一樣的訓練,以提高員工的專業知識技能。除了對 新進員工提供「崗位訓練」外,對專利代理人助理提供職業培訓,對專業代理人提 供代理業務的培訓。同時會邀請客戶到公司內為員工技術講座,使員工的作業產出 更貼近顧客需求。 (2) 內隱知識:師徒制 專利代理機構屬於典型的專業型組織,最重要的資產為員工之知識、能力與團 隊合作能力,要將藏於每個員工腦袋裡的內隱知識萃取出來,並擴散於整個公司內,. 27.

(28) 28.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最重要的制度即為「師徒制」的教導傳承。公司要求每個合夥人(合夥人占員工人 數10%)扮演師傅的角色,負責培養新人與業務上的傳承是合夥人的義務。李強董事 長表示,「公司還有一批業務骨幹隊伍,老帶新,相互學習,相互交流。」. 員 工. 客 戶 相互交流. 員 工. 公司培訓傳授 相互交流. 合夥人業務 骨幹傳授. 圖十五:三友知識管理架構(三友提供). (三) 小結 從上述營業概況的各項指標可以看出,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以公司行號 為目標客群,以高品質的服務為其主要商品,涵蓋之地理範圍僅北京,然北京為中 國首都與許多公司行號之總部所在,與業界及政府的互動頻繁,又因地處中國大陸 北方鄰近科技大國日本,成功吸引欲投入中國大陸市場的日本企業。業務量則以難 度最高的專利申請案件為最多,且以外國客戶與外國申請案為大宗,顯示其超群的 專業能力與國際化能力,並重視員工之專業培訓,本研究認為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 限公司之核心能力在於優秀的管理流程與作業程序,將其整合於工作流程表單上, 有效進行時程與品質的管控。. 三、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一) 簡介 三環成立於1986年,其前身為中山醫科大學下屬三環專利事務所,隨著組織擴 大,組織內部包含廣州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廣東三環華旭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廣東三環匯華律師事務所。員工人數一百六十餘人,於廣州、北京、中山、順德、 東莞、深圳、佛山、珠海、汕頭、增城、江門、肇慶皆設有分公司或辦事處。組織.

(29)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頗具規模,2006年發明專利申請量為廣東第一,2006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佈十 大知識產權經典審判案例,其中有三件委託三環代理。 三環目前以廣州總部為核心,業務量與規模皆為組織之冠。決策模式乃集中由 總經理溫旭定奪。由於三環正處於快速擴展時期,此一組織模式有助於快速有效率 得做出決策,且組織扁平、業務範圍較單純,溫旭總經理尚能充分獲得決策所需的 資訊。 三環下設專利部、商標部、支援部、與律師事務所,其中以專利部編制最為龐 大。專利部的業務範圍包含:專利申請、維護、且部分專利代理人兼有律師資格, 亦可提供代理專利侵權訴訟服務。並另設流程部,透過IT系統輔助,避免遲誤期日 期間。亦可代替顧客監控、維護專利。. 圖十六: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組織配置(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二) 營運概況 1. 人力結構: 三環員工人數,包含廣州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廣東三環華旭商標代理有限. 29.

(30) 30.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公司、廣東三環匯華律師事務所,一共一百六十餘人。對於生物醫藥、通訊、電子 電機、物理、化學、皆有專業領域人員。學歷集中於大學本科、亦有部分具備碩士、 雙學士 20學位三環員工學歷分布圖,請見圖十七。部分專利代理人具備跨領域專長, 根據三環內部統計,約有14人兼有專利代理人及律師執照,三環員工專業證照分布 圖,請見圖十八。 三環對新進員工皆提供培訓課程,內容以專利法及撰寫技巧課程為主。並透過 師徒制傳承,由資深員工帶領新進員工熟悉業務範圍,確保專利產出品質。. 三環員工學歷分佈 博士 1%. 大專/中專等. 碩士/雙學士. 18%. 25%. 博士 碩士/雙學士 本科 大專/中專等. 本科 56%. 圖十七:三環員工學歷分佈. 三環員工專業證照分布圖 有專利代理人 資格29 18%. 兼有律師及專 利代理人資格14 9%. 兼有律師及專利 代理人資格14 無證照94 59%. 無證照94 有律師資格23 有專利代理人 資格29. 有律師資格23 14%. 圖十八:三環員工專業證照分布圖 20. 所謂雙學士學位、與台灣的雙主修不同、雙學士學位係指已領有學士學位之人,再回到教育 部指定之重點大學,修習第二專業。畢業後待遇比照碩士畢業生。.

(31)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2. 案件類型 三環案件類型主要以外觀設計專利與實用新型為主。外觀設計雖占業務量大 宗,(56%)但僅占營收28%;反之,發明專利案件量雖僅占業務12%,占盈收的比 重卻達到25%。有關發明、實用新型、外觀專利案件量及營收比例分布圖請見圖十九、 二十。. 案件類型-案件量比例 發明專利12%. 實用新型專利 32%. 外觀專利 56%. 圖十九:三環申請專利案件量比例. 案件類型-占營收比例. 外觀專利 28%. 發明專利 25%. 25%. 實用新型 專利47%. 圖二十:三環申請專利占營收比例. 案件類型主要以外觀設計及實用新型為主,一定程度反應中國大陸產業特性。 中國大陸發明專利申請人,仍以外國企業為主,外國企業在選擇中國大陸專利申請 機構時,仍傾向以北京地區的事務所優先。東南沿海地區專利代理機構,其業務以 代理本國發明人為主,因此容易出現案件類型較少發明專利的現象。. 31.

(32) 32.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3. 成長趨勢: 根據三環自2000至2006年專利申請案件量(圖二十二)及營業額(圖二十一) 業務的統計數據,可以發現,三環業務處於快速成長情形,此一期間,案件量與營 業額約成長四倍之多。代理之案件,發明專利對盈收所占比例雖較低,但比重有逐 年增加的趨勢(圖二十三)。專利申請業務對三環盈收的貢獻度,亦逐年提升,由 40%提升至65%(圖二十四)。. 營業額 1200 968. 1000 800 660. 600. 200. 200 0. 營業額. 410. 390. 400. 820. 713.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圖二十一:三環年營業額(2000年以降). 專利案件量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3840 3145. 4267. 3037 專利案件量. 1786. 1848. 1215.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圖二十二:三環專利案年申請量.

(33)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100% 90% 80% 70% 60%. 外觀設計. 50%. 實用新型. 40%. 發明. 30% 20% 10% 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圖二十三:三環專利類型申請比例. 占總營收比例 70% 61%. 60%. 60%. 63%. 65%. 54%. 50% 40%. 40%. 42%. 占總營收比例. 30% 20% 10% 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圖二十四:三環專利申請占總營收比例. 4. 國內、國外申請案件比例: 專利申請中,仍以代理國內申請案為主,國際申請案較少。然而國際申請案由 於難度較高、客戶要求較嚴、利潤相對也較高。因此雖僅占業務量9%,但卻占營業 額21%(圖二十五、圖二十六)。. 33.

(34) 34.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案件類型-國內外申請案件量比例 國外 9%. 國內(含香港地區) 國外 國內(含香港地區) 91%. 圖二十五:三環申請國內外專利案件量比例. 案件類型-國內外案件量占營收比例. 國外 21%. 國內(含香港地區) 國外 國內(含香港地區) 79%. 圖二十六:三環申請國內外專利占營收比例. 統計2000至2006三環代理國內外案件數量,發現雖然仍以國內申請案為主,但 國外申請案比重有逐漸增加趨勢(圖二十七)。.

(35)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100% 80% 60% 國內 40%. 國外. 20% 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圖二十七:三環歷年申請國內外專利案件量比例. 5. 客戶層分析: 通常學研機構的發明,較多前瞻性、絕對性創新,對專利代理人而言,挑戰性 較高。公司行號、個體戶的發明,則較多改良式發明,技術難度較低。三環由於曾 經隸屬中山醫科大學,總經理溫旭為現任暨南大學教授,此一特殊背景,三環的客 戶層中,學研單位亦占相當比例。. 案件類型-客戶層分析 個體戶 26% 公司行號 學研單位 公司行號 55%. 個體戶. 學研單位 19%. 圖二十八:三環客戶層分析. (三) 小結 三環的業務範圍,除了專利申請之外,亦提供後續的代客交費、及訴訟…等服. 35.

(36) 36.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務,產品線齊全。且三環有十四名成員(包含員工及合夥人),具備跨領域專長, 除擁有專利代理人資格外,亦擁有律師資格,此亦為其特色之一。近年來業務持續 成長,地理位置擴張,並在北京成立分所,其規模與實力皆不容小覷。. 四、兩岸專利代理機構比較 茲將以上經訪談與實習所取得的三間專利代理機構,整理比較表格如下: 表八: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比較表 將. 群. 三. 友. 三. 環. 創立時間. 12年(1995年創立). 21年(1986年創立). 21年(1986年創立). 員工人數. 約300人. 約170人. 約160人. 人力結構. 主要為專利工程師,並有領 僅具律師資格:1人 有美國律師執照的律師 僅具專利代理人資格:44人 兼具律師與專利代理人資 格:4人. 僅具律師資格:23人 僅具專利代理人資格:29人 兼具律師與專利代理人資 格:14人. 工程師具高學歷背景,博士 N/A 有37人,碩士有75人,二者 佔總員工數達42%. 博 士 1% , 碩 士 / 雙 學 士 25%,大專/中專等18%, 本科56%. 專業領域. 電子工程、機械工程、物 電子、通訊、電腦、物理、 生物醫藥、通訊、電子電 理、化學、化工、生化 機械、化學、生物、醫藥、 機、物理、化學 機械、化學,材料. 業務範圍. 民刑事訴訟、專利案件、商 專利、商標、著作權申請、 專利申請、專利侵權訴訟服 標案件、積體電路電路布局 訴訟、年金管理、海關保護 務 案件;主要為專利申請 備案、積體電路佈局設計登 記. 案件類型. 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為主(案件量 占56%;但僅占營收28%). 案件申請量. 22,000. 36,000. 19,000. 案件獲准量. 13,000. N/A. N/A. 獲證率. 0.8957. 0.6. N/A. 客戶群. 主要為公司行號. 公司行號82%;學研11%; 公司行號55%,學研19%, 個體戶7% 個體戶26%. 品質管控. 資深人員檢核. 設立質檢部. 資深人員檢核. 特色. 導向全球智財服務, One-Stop Worldwide Patent Service 統 一 收 件 及 24 小 時 全球專業分工. 中國專利局首批批准的民 營專利代理機構,對專利品 質有獨到管控,受到日本客 戶肯定. 2006年發明專利申請量為 廣東第一,產品線齊全,在 北京、深圳、廣州等地有分 公司或辦事處,地理範圍擴 張迅速。.

(37) 兩岸專利代理機構營運模式與績效比較-以將群、三友及三環為例. 肆、討論與建議 中國大陸對全球經貿的影響力與日俱增,帶動中國大陸專利的價值水漲船高, 台商因而產生至中國大陸申請專利的需求。對於此一日益成長的市場,台灣的專利 代理機構受限於法令,無法至中國大陸掛牌,協助台商進行專利佈局。台灣專利代 理機構無不思考,如何在不違反法令的前提下,走出台灣,在中國大陸專利代理市 場中,占有一席之地。 此外,兩岸同文同種,又沒有語言隔閡,且中國大陸專利代理機構深具價格優 勢,加上網際網路的普及,全球化的競爭越來越激烈,世界也越來越平,中國大陸 不僅成為製造產業的世界工廠,更進一步成為服務業的世界工廠,面對此一變遷, 台灣專利代理機構不得不思考如何迎接挑戰。 本論文觀察台灣將群、北京三友、廣州三環,三間專利商標事務所,發現中國 大陸當地的事務所,不論人員素質、規模大小、品質水準、IT軟體設施,皆逐漸朝 國際標準邁進,北京三友更是獲得Managem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雜誌肯定,在2007 年出版的World IP Survey中,評選為中國大陸tier 3的專利商標事務所。希望透過本研 究,提出一些現象及看法予台灣專利代理機構,以正視中國大陸專利代理機構來勢 洶洶的競爭力。 中 國 大 陸 專 利 代 理 產 業 中 , 如 香 港 柳 沈 知 識 產 權 服 務 公 司 ( Liu, Shen & Associates)、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CCPIT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Office)、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China Patent Agent (HK))、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 責任公司(China Science Patent & Trademark Agents)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Shanghai Patent & Trademark Law Office LLC)21,屬於中國大陸專利代理產業的龍 頭,已在中國大陸建立良好的口碑信譽,許多台商已有選擇直接尋求中國大陸專利 代理機構提供服務,不再經由台灣專利代理機構轉介的趨勢。尤其,近來中國政府 為鼓勵申請外國專利,對此發布補貼措施(例如,上海政府補貼申請國外專利者一 件三萬塊人民幣),且限制唯有透過中國大陸在地的事務所申請,始可享有此種優 惠,更讓中國大陸這塊廣大的市場,成為中國大陸本土智權事務所的囊中物。 然而,經驗是服務業的核心能力,特別是專利代理產業,其專業要求高,學習 曲線長,複製較不易。台灣專利代理產業發展較早,累積豐富的實務經驗,不但是 在專利申請及獲證階段之管理,對於專利之佈局及管理運用策略面向亦同。這是台 灣的優勢。以將群智權集團為例,將群員工組成中,具由博士學歷的員工高達三十 21. 上述專利代理機構,係參考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007 Patent Prosecution的排名,挑選 名列Tier1和Tier2的專利代理機構。線上檢索日期:2007年12月20日。網址: http://www.managingip.com/Survey.aspx?CountryID=4。. 37.

(38) 38. 政大智慧財產評論. 第六卷 第一期. 七人,且其特殊的企業文化及激勵制度,讓員工流動率相當低,組織內部有許多五 年以上經驗的資深專利工程師,負責專利品質的把關。將群的經驗可以作為台灣專 利代理機構的參考。 智慧財產求質,而不是量。從事這個行業的人,只要第一名,沒有第二名。因 此,在未來兩岸的合作上,將群智權集團執行長李懷陸先生認為,台灣因為受限於 幅員與人口數量所導致的專業人才不足,應該善用中國大陸的人才,競逐美國等專 利的申請業務。亦即,透過網際網路的全球弗屆性,掌握、控制並且運用中國大陸 人才的腦力,而非僅僅是短期的勞力代工。藉由訓練這些優秀人才,讓他們直接為 將群工作。如此,可以避免在中國大陸當地投資所衍生的風險,不受限於當地政府 的法規政令而影響發展,也無庸負擔該國稅捐義務。 智財服務業,除了專利申請之外,企業對於專利加值、評價、專利行銷服務、 專利訴訟代理等業務,也有極大的需求市場,同時這也是近年來政府和產業界大力 推動的重點。例如工業局主導之台灣技術交易市場資訊網(TWTM)對於智慧財產 服務業環境建置已投入相當多資源,也看到相當成效。台灣專利代理機構,或許可 以透過拓展產品線,提供全方位的服務,開發新的利基市場,尤其可發揮過去台灣 與國際交流及策略管理之經驗,切入大陸市場。好好調整體質,以面對新的挑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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