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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澄清法與杜威價值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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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價值澄清法與往成價值理論

價值澄清法與杜威價值理論

τ::t:::" ~ 宣、自 IJ 日

教育學院教育系

單交經

價值澄清法 (Values

Clarificat

ion) 是目前盛行於美國各級學校的教學新法之一

。一般都以「價值與教學 J (註一〉一書第一版印行的一年一一一九六六年,作為該法 正式倡用的第一年。自創始迄今雖不足三十年,卸因為實施方法簡便、生動有趣、且富 彈性,故在價值教學、輔導活動,乃至其他各科的教學上,都被廣泛地加以應用。 我國首先引介價值澄清法的,當推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方故教授炳林先生。 他在民國六十一年出版的「教學新論」害中,對該法有簡單的介紹。〈註二〉其後,在 民國六十七年,有邱連煌教授及夏林情敬授,分別在教育界及輔哥哥界的雜誌上,作較詳 細的介紹。(註三)自此以後,我國專家學者,或為文澄清觀念、引申推廣,或從事實 徵研究,致使該法逐漸受到國內人士的重視。(註四) 價值澄清法的倡用者,雷斯 (Louis Raths) 等人認為,他們「有關價值觀念的發 展及其應用於教學的主張,係諒自杜威 (John

Dewey. 1859

-1952) 的著作...建立 一套價值理論,俾能為教師提供具體、實際而有效的協助。 J (註五〉雷斯教授本人, 也曾在較早期的著作中,提到: r. 我借重杜威學說的地方很多,而我所作的增補,也是 很有必要的。 J (註六〉席蒙(

S

idney

S

imon) 等人,也曾強調:

r

If'價值澄清法』 一詞,是在一九五0 年代後期,由紐約大學任教的雷斯首先倡用的。在研究杜威的著作 『價值理論jJ

(Theory of

Valuation) 一書後,雷斯擷取這位偉大哲學家的思想精華 ,而創用了價值澄清的策略。 J (註七〉 由這些引述看來,價值澄清法與杜威的哲學思想,特別是他的價值理論,有相當大 的關聯。甚至有人認為,若稱雷斯為價值澄清法之「矢 J '則杜威堪稱價值澄清法之「祖

J

0

(註八)然而,對照另外一些引述,卸又令人十分迷惑。例如,聶文(

Hugh N

-evin) 以為:雷斯從未宣稱自己是『遵循』杜威的觀點,而只說他是受杜威的影響而已 。...如果他果真是緊密地遵循杜威,則可能會較好些。 J (註九〉又如,史岡華(

Jo

hn S. S

tewart) 的看法,甚至認為雷斯等人,對杜威思想有所誤解。他說: 「如雷斯和席蒙所宣稱的,該法的理論係衍申自杜威的觀念,特別是一九三九年的 『價值理論』一書。這或多或少是一種誇大的說法。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在價值 ~的。~

(2)

師大學報第三十期

澄清法的現有文獻以外,必氯作更進一步的解釋。杜威的某些觀點,的確被探納了

,但是卸沒有系統。而且,沒有注意到杜威思想的脈絡。 J (註十〉 本文的寫作,即;在根攘價值澄清法的有關文獻,以及杜威價值理論的原著,加以分

析、綜合、比較、批判,以認其間之同,復別其間之異,並以杜威的主張為標竿,嘗試

評估價值澄清法的理論。

貳、價值澄清法概述

早在一九四 0 年,雷斯所發表的「測量價值的芳法 J (註十一) ,即為受到杜威思

想影響,而發表的有關「價值」方面的最早一篇文字。 一九五五年,雷斯發表「價值乃是基本的」一文,以為價值的教學和「獲得價值」

( valuing

)的歷程,是教育過程的基本功能。他寫到: 「可以這麼說...各級各類的教育,都必須特別注意到『價值』的問題,並且應作 『澄清』的工夫;凡是我們認為是最重金貴的,就要予以保留,凡是不適切的,或是 有所衝突的,則要加以重組改造... 大家都已經公認,知識諒自於意見,而意見惟有在各種不同的情揖中加以驗霞,才 能成為事實、真理或知識。人生的許多領城,都停留在意見的層次。這些與價值、 態度、信念、抱負、目標、興趣和活動等語有關。 為了要促進學生的成長和發展,教師必2頁瞭解,如何協助學生『澄清』上述的各個 人生的層面。我們的基本假定是,透過澄清的活動,會使人生的目標更清晰,言行 更一致,且更為人所接受。

價值是透過 IIf'獲得價值JL 的歷程而成,它必 2頁經由主參觀 (pr izing) 、喜愛 (cheri

s-hing) 、寶愛 (holding dear) 等作用而得的。而且,沒有任何人能代替我們獲 得價值的。面臨抉擇時所作的衡量輕重、明辦事理的工夫,也會形成價值。...當 我們作成了一項選擇一一曾經為我們所至今視的選擇一一我們就會有鼓地計劃我們的 時間,並且尋求適當的時機,加以表現出來。 JC 註十二) 在一九六一年,雷斯所發表的 f 社會學知識與必蜜的課程研究」文中,又提到:

r

教育的兩個重要焦點乃是:價值的發展和澄清,以及思考歷程的發展。 J (註十三)並 且指出價值獲得的五個規準: (1)主參觀與喜愛, (2) 慎思以後加以選擇, (3)重接出現評價的 表現,(4)貫穿吾人的生活言行,以及 (5)肯定。(註十四〉一九六三年,雷斯的另-篇以 「澄清價值」為題的文章,也同接地描述了他對價值的五個規單的見解。(註十五〉茲 試轉錯於后,俾便對價值澄清法理論的發展,有更深入的了解。

r 1. 一項價值的成立,必2頁包含量主視和喜愛的作用。如果,我們的確具有某種態度

,貝。我們會依循此種態度而採取行動。但臭,如果我們並不蓋全視它,叉假設這項態

度正好不是我們所希望的,那麼,就不能稱之為價值。... r2 價值意指經過審揖思慮之後,所作的抉擇。它必氯能解答: r 我應該作這攘的

-

(3)

90-價值澄清法與拉成價值理詣 選擇嗎? JI 類傲的問題。它必頸針對事情的後果作預想,並且針對所作抉擇的耳欲 性作反省思考。...假如,某人行事純是順乎本能、衝動、而不加思索,則他所作 的決定與價值獲得的反應毫無關聯。

r

3. 因此,價值應是評價行動重覆表現的結果。僅僅是在某一次的情況中,作了某 項選擇,並不意味著這項選擇具有價值的特性。我們把價值這個概念,和傾向、重覆 施行,以及某種確定的生活型態等關聯在一起。

r

4. 價值應該是貫穿在我們的生活言行中的。我們會妥善地運用我們的財力,支持 我們認為是有價值的活動;我們會撥出相當的時間,在生活中實際體驗這些價值; 我們也會依循我們的價值,而發展出新的友誼和人際關係, ...我們的生活,隨時 隨地受到我們的價值影響著。

r

5. 當我們被詢以有關價值的問題時,我們會肯定它們。經過我們反省、發現、重 接選擇,並且日日牽行的價值,在有人挑戰或詢問時,我們依然會肯定地確認之。 我們不只會有道德的勇氣,而且在我們日常的言行舉動中?也都會充分地表現出道 德的力量來。(註十六〉 同時,雷斯也預設,除非能滿足所有的五個規單,否則任何事物都不可稱之為「 價值」。他承認,一股人稱之為「價值」的,除非能符合所有的五個規車。不然, 只能稱之為信念、態度、興趣等。

一九六六年,雷斯、席蒙及哈敏 (Merr ilI Harmin) 合著「價值與教學」一書。書 中對於價值澄清法的嚴起、理論、各種方法,以及運用該法的指引等,都有詳細的論列 '是該法的重要著作。(註十七〉極接雷斯等人的看法,人們的行為問題,很多是由於 價值困擾而起或在價值上發生混清現象,或是根本就缺乏適當的價值觀念。若是能提 供適當的機會,讓有行為問題的人體驗獲得價值的歷程,則問題會滅少或誠輕。〈註十

尺〉

價值觀念的獲得,基本上是建立在個人與社會的關係 。如果這層關係是明朗的, 其價值觀念也得而澄清;反之,如果這層關係是曖昧的,其價值觀也因而模糊。根接雷 斯等人的看法,前者表現得積極、果斷、熱心、自重:而後者則表現得冷漠、輕忽、矛 盾、不安、猶疑、漂浮、盲從、盲目反抗、虛偽。基於此,雷斯等人參照杜威等人的著 作,發展出價值澄清的理論。(註十九〉 該書把價值理論和教學策略關聯在一起,主張價值教學應以澄清學生的價值觀念為 主旨。他們認為過去,用來協助學生發展價值的方法,不外(1)設立楷模, (2) 勸遲早與說服

,

(3)限制選擇, (4)灌輸, (5) 訂立規則,(6)訴諸教條,的訴諸良心等。這些方法的共通特 性,在於假設有所謂「正確」的價值;那些價值都是由大人事先決定的。價值教學因而 就像把那些價值,以售賣、逼迫、驅策等芳式,強施諸學生。這些方法的權輸意味很濃 ,而自由探究、批倒思考的機會則較缺乏,致使學生無法親身體驗到價值獲得的歷程。 是故,雷斯等人提倡一種嶄新的方法,肯定價值是個人運用智慧與環境中接雜因素交互 作用後所得的理性結晶。價值漫情法的要冒,就是在協助學生運用理智的思考,以及情 ...., 91 ....

(4)

師大學報 第三十期

緒的覺察,檢視個人的行為型態,並且澄清與實現其價值。﹒(註二十〉

「價值與教學」一著,把獲得價值歷程的規準,由五個增加為七個。書中仍然強調

,某些事物除非滿足所有的七個規準,否則,我們不可稱之為價值。換句話說,任何一 項觀念、態度、興趣、或信念,要真正成為個人的價值,必 2頁符合所有這些規準,缺一 不可。為與前述五個規單的內涵相比較,特再轉錦此七項規單如下: (註廿一〉

r

1.自由選擇:經過自由地選擇後產生的價值觀念,不管在有人或無人監視的情形 下,都能發生指引個人生活言行的作用。如果是強迫所得的觀念不能長久,一旦脫離 了約束的範圈,間不能發生作用。必 2頁是自由選擇而得的價值,才能為人們引以為 重。

r

2 從眾多機會中的選擇:真正的價值觀念,是經過選擇的結果。然而,若無選擇 的機會,則事實上選擇行為不可能發生,而真正的價值也就無由發展。例如,有人

說他重觀『眩J '就沒有意義。因為, r 吃』一事,毫無選擇餘地,人人都必氮飲

食獲取營養以維生存。但是,若說他很重視某種食物或某種吃法,則有可能。只有 在有選擇的可能,並且有不只一種選擇機會的情形,才可能有價值發生。

r 3. 明智的選擇:對每一項選擇機會的後果,經過明智地考慮後才作選擇。個人在

感情傳動下,或在未經思考下,使質然作了選擇,結果不可能導致真正的價值。 惟有對各種不同選擇的後果,加以深思熟慮,加以衡量比較後,所傲的選擇,才是 明智的選擇,才能成為真正的價值,才可以作為生活的南針。這表示價值的發展, 認知因素佔有重要的地位。

r

4. 重血和蓋全惜所傲的選擇:我們對於自己認為有價值的事物,會有積極的心態表 現,我們會加以珍惜、重視、尊敬、愛護。換句話說,我們會為它而感到驕傲和快 樂。有些事情,縱然是在自由選擇下,以及經過考慮後才傲的決定,但我們並不以 它為槳,也不以它為樂,最後仍不能成為我們的價值的一部份。當然,也不能風氣 我們生活上的準繩。

r

5. 公開選擇:公開地確認所傲的選擇,假如我們的選擇,是在自由自主的環境下 ,經過慎重考慮才傲的決定。而且我們也以它為榮,以它為樂。那麼,若有人問 起它時,。我們就自然會十分樂意公開地確認。通常,我們都顧意在大眾面前表示自 己的價值,承認自己的價值,支持自己的價值,以及擁護自己的價值。反之,假使 我們把自己的選擇引以為苦,或引以為恥,我們掩飾它還來不及,豈敢公然表示。 不敢公開確認的觀念、意見、或態度不是真正的價值。 f 6.貫踐:根接自己的選擇採取行動。!價值會顯現在我們生活的各芳面,對我們的日 常行為發生舉足輕重的影響。我們會付出自己的時間、精力、和金錢,去實踐我們 的價值。若是不能對我們實際生活產生指導作用的,就不能稱為價值。只是坐而 言"而不能起而行,光說不練的,不能代表個人的價值。

r

7. 重擾實錢 '.t 使成一生活模式:我們的某些觀念、態度、或興趣,若是已經達到 價值的境界,成為價值體系的一部分,則它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表現在行為上,

-

9

(5)

2.-心價值澄清法與往成價值理請 出現於不同的生活空間興時間。若只是偶一為之,則仍非真正價值。價值具有恆常 性,也具有持久性,它成為生活型態的重要因寰。、

「總之,價值的發展,讀經過三大歷程七個步驟: (1)選擇:(D自由地選擇'@從多

種機會中選擇'@經過明智地考慮後才選擇。但)珍觀:@珍惜所傲的選擇並引以為 樂'@願意公開地確認自己的選擇。 (3)行動:@根接選擇採取行動" (j)重蜜地採取 行動,便成一生活模式。 其後,在經過多年的使用和許多學者的批評之後,價值澄清的歷程或規單的先後順 序也曾經修正或擴增。例如,以席蒙為主所編輯的「價值澄清法手冊 J (註廿二)

,

以及哈特 (Gordon

M.

Hart)所著的「輔導人員如何運用價值澄清法 J (註廿三〉一書 ,就把價值獲得的歷程調繫為下列程序: (I)參觀:(D重視與喜愛。 @在適當時機中公開。 (2)選擇:@從不同的選擇機會中作選擇。 @在考慮各種後果之後作選擇。 @自由地選擇。 (3)行動:@採取行動。 @一致且重蜜的實行。 雷斯及席豪對價值澄清歷程或規準?原來並不強調其順序,只強調凡是價值都應該 符合這些規準,缺一不可。然而,到了哈特,則把這些歷程的順序性突出,而以「序階 J(stage)來稱呼之。(註廿四〉歐槍和並且以為經過修正的程序,其理論架構更具實 用性。他以為,參觀與選擇序階的互換,使得價值獲得的歷程更能符合先求自我暸解, 再作理性選擇的發展程序。另外,把「願意公開確認自己的選擇」改為[在適當時機中 公開確認 J '如此放寬了規擊,使得這項歷程更符合實際。而把「自由地選擇 J 放在選 擇序階之末,說明了人唯有充分考慮過各種可能的選擇機會,並預測各個選擇的後果之 後,才能排除無知的限制及外來不當的影響力,而作真正的自由選擇。(註廿五〉 後來,柯仙寶 (Howard Kirschenbaum)更進一步地把這項歷程,擴增為五個向度 十八個步驟: (註廿六〉 (1)思考:(D從許多層次上思考。 @批到性的思考。 @道德的推理。 @擴歡的或是創造性的思考。 (2) 情感:@覺察個人的各種情感。 @發洩痛苦的情感。 @體驗積極的自我概念。 (3)選擇:@設定目標。 i @蒐集資料。

-

(6)

93-@考慮各種選擇機會。 @考慮各種後果。

@自由地選擇。

(4) 溝通:@發送清晰的訊息。 @設身處地的傾聽。 @沒有輸方的衝突解決方式。 (5)行動:@)重蜜地行動。 @一致地行動。

@技巧地、勝任地行動。

攘柯仙寶的說法,這套經過擴增的價值獲得歷程,各個向度並非各自分立的;我們 可能同時進行全部或其中的某幾徊。分開敘述這些向度,有利於我們把它們當作教育的 鵲的加以實踐。基於這層理懼,價值澄清法是一種利用經過設計的問題和活動,以教導 人們獲得價值的歷程,並且協助人們有技巧地連用這套歷程,於日常生活之富有價值意 味的領域中。(註廿七〉

奎、杜威的價值理論概述

欲瞭解杜威的價值理論, ~頁先暸解他的形上學。他以人類的經驗為形上學的題材, 既不偏於「心 J '也不偏於「物 J ,而是心物間相互作用而得的「經驗」。根接杜威的 解釋, r 經驗」一概念包羅萬右。學凡主體性的知覺、思想、推理、感受、想像,乃至 一切行動、作為,以及客體性的山川田野、日月星辰等 1 都屬於我們經驗的範圈。 r; 經驗」一詞,在杜威的哲學里,包括所右主客體及人類文化活動的全部。(註廿八〉經 驗的基本原理(或規章〉有二:一為連續性 (cont inuity) ,一為交互作用(

interaction

〉。兩者是彼此交錯,互相聯合的,而為經驗的縱橫兩面。(註廿九)經驗所在的情境

,是一個挨一個的接續著。人類的經驗也是不斷改變的。

根攘龔絡克 CJames Gouinlock) 的解釋,杜威所謂的「經驗 J '也就是人所面 臨的情境,有五個特性: r 不安 J (precarious) 、「安定 J(stable) 、「性質 J(quality)

、「目的 J (ends) 、「歷史 J

(histories)

0 (註三 0) 人類覺察到 f 不安」的情蜀, 於是發揮人類的「性質 J '終能達到冀求「安定」的「目的 J 。如此間而復始的連續, 形成了人類的「歷史」。經驗如是形成;價值也因而獲得。 從杜威的形上學出發,進一步暸解他的知識論,對於他的價值理論的把喔有所助益 。他自日曾提到: 「對於主體和客體二元論的否認,是我的「般性知識論的基本立場,也是夠斷和檢 證理論的基本立場。而我的價值判斷理論,即為這套一般理論的應用。 J (註三一 在人類與自然的連續上,認知主體與客體的交互作用,經驗不斷的重組和改造。經 ....,

94

(7)

-價值澄清法與位威價值連論 驗改變的方向,是使不安的情境轉變為安定。其間的關鏈, 130;在於反省思考的活動,或 說是探究的活動,是否介入其中。杜威脅有一段丈字,描述這種說法。他說: 「在原始F 驗中,粗大‘陋拙的題材,和經過反省思考而得精練的題材之間,有基本 的不同之處。其闊的區別乃在於:前者是最早過極少量的、偶然為之的思考而得的, 而後者則是解過連續的、有規則的思考和探究而得的。 J (註三二〉。 杜威對「探究 J (inquiry) 一概念的界定是這樣的: 「探究乃是指經過操弄的或是指濤的改變 (transformati on) 歷程。它把不確定的 情境中各組成要素和關係加以調整,使成為確定的情蜀,致使原始的情境轉化為統 一的幣體。 J (註三三〉 不確定的情境中充滿問題,令人迷惑或懷疑,績都探究的活動,才能轉變為確定, 而疑惑方能化懼。杜威以為: 「每一思維單位的兩端,開始的一端是疑惑、困擾、或混亂的情境,而結束的一端 則為清除了的、統一了的、解決了的情境。前者可以名為『前反省的』。它提出頭 要解決的問題,從其中產生反省思考所鑽回答的疑問。在最後的情境中,則懷疑己 都排除,這情單是『後反省』的;這里產生一種征服的、滿足的、愉悅的直接經驗 。反省思考便落入於這兩端之間。 J (註三四〉 在這兩端之間的思維狀態,就是著名的「反省思考五步驟 J

:

r (1)/r建議.!I ,心靈 躍向一種可能的解決; (2)把曾經『感覺到的.!I (直接地被經驗的〉困難或疑惑,加以理 智化成為一種必讀解決的『問題.!I ,一種必氯尋求答案的疑問; (3)運用一而再的建議, 以作為引導性的觀念、或『假設.!I '在事實材料的搜集上,引發和指導觀察和其他活動 的運作; (4)觀念或假設的心理運作( Ir推理 J '乃是以推論的一部分而非全部的意義進 行推理)以及 (5)以外郡的敢想像的行動去驗證這項假設。 J (註三五〉 社威強調這五個步驟,‘只是大略地代表反省思考不可或缺的特徵,並非在既定的次 序」一個按著一個的。關於這五步驟的數目,. -I:Þ,沒有什麼特別神聖之處,是可以斟酌增 刪的。〈註三六〉 對於仕威所提出的探究歷程,尚有三點必氯加以注意。第一,探究的方向必讀是前膽 的。「反省思考應該包涵對未來的洞察、先見、預知、先慮。 J (註三七〉第二, r 選 擇」作用在探究的歷程中,佔有關鍵性的地位。如何在幾個引導性的觀念或假設中作選 擇,選出最適切的途徑,為重要的步!驟。「有選擇性的突出某事物的重要性,配以相隨

的省略和拒斥的工夫,是心理生活的接心作用。 J (註三八〉第三,在誰知的主體和客

體之間,不斷地進行的交互作用,使得探究活動發生改變的作用。這種改變作用,乃是 存在性的,因而是暫時性的。(註三九〉探究活動並非靜止不變的,而是隨時在變化的。 杜威有關價值理論的論著,散見各處,其中比較完整的一一也最常在價值澄清的文 獻中被引述的一一就是「價值理論 J (註間。〉一書。摩里斯 (Charles

W.

Morris) 在 從事該書的編輯時,奮發現: r 杜威的這篇論文,時而名為『輕翰的價值』論(函nperic­

al Axi ology)

,時而又改為『經驗的價值理論 J

(Em

pericaI Theory of

Value) ,最

(8)

師大學報 第三十期

後在一九三九年則名為『價值理論~

(T heory of Valuation)

0

W

Valuation~ 一詞似

乎是合適的。因為,它可說已經涵蓋了 W

values

~及 W

evaluation

~二詞的意義。」

(註四一〉由是,我們即可明瞭,杜威對於價值的界定,希望兼指受重親的價值觀念(

values)

,以及獲得這些價值的評價作用 (evaluation) ,而皆具輕驗的性質。事實上 ,杜威對於許多與價值理論相關的術語,並未精確的運用,甚至常常用不同的幾個字眼!

描述同一個概念,造成後人研究的困難甚至誤解。例如,龔絡克郎歸納之如下:

「杜威稱呼那些能直接引起吾人注意的性質,所用的術語有: W 一望便知的價值』

, w 一望自覺得的善~

,

IIr有問題的善1

,

Ir令人喜歡的事物JJ.

,

Ir欲求 J

,

rool

顯的善 JJ

,

IIr直接重觀的事物JJ

1

,

Ir重騙的事物JJ.

'

rlr至今腸的事物J 乃至(不幸地

)

Ir價值Jl. oJ( 註四二〉事實上,這些性質未解判斷或評價,是不能稱之為「價 值」的。 叉如:

「杜威常用同樣的措辭,來指涉行動的『方案』以及循序導引這項行動的『方案』

,那就是『期望中的目的~

(end- in

-view) 。他不只對『期望中的目的』一詞用 得曖昧不明,而且他還用『價值觀念.JJ

(i.di

æ

of

value) 和『價值』等措辭,來 代替『期望中的目的』一詞。更有甚者,他常常用『目的』一字來代表『期望中的 目的』及『價值』的意義。...在許多論著中,他也用『道德判斷.JJ

,

w 價值與斷 』及『評估的命題』等語,來表示形成行動方案的假設。 J (註四三〉 然而,從「價值理論 J 一書中,我們可以看出,杜威寫作的目的之一,是要澄清當 時學術界的混亂情狀。杜威在該書的開始,就駁斥了「情結論」及「先驗的理性論 J

,

以及介於此兩端的許多學派對價值的看法。也想對受到「觀念論」和「實在論」的知 識論,以及有關「主觀」和「客觀」的形上理論等影響的價值理論,、加以討論。 .c 註四 四〉那麼,社威自己的立場是什麼呢?根攘艾姆斯的看法,杜威所持的觀點,可名之為

「突創或發展的自然論 J

(emergent or developmental view of naturalism)

0 (註

四五〉歸納而言,杜威的價值理論有以下兩點基本的預設:第一,有關價值的命題,和 人類的其他經驗乃是連續9 。價值是人與環境交五作用,為解決問題而形成的。第二,價 值是在人類需求與欲望的脈絡中,經過選擇的結果。這個選擇含有反省或判斷的成分 。價值因而是可以種F察的、可以檢證的。因而也是可以科學方法來探究的。 明暸了杜威的立場,我們就可進一步在「價值理論」書中,尋釋出杜威對於價值形 成的歷程所作的描述。首先,我們必頭引述杜威的一段文字,點出他價值理論的重要成 份: 「除非...此存在的脈絡弄清楚。否則,所使用的語辭即可指任何事物,或可能

無所指。若是把脈絡加以考慮(杜威以嬰兒的哭叫是想叫人協助它為例〉實則出現

的是:對現有的情況賦予負面價值的提議;對於一組有希望的情況賦與正面價值的 提議;以及居間的提議(有可能用的是價值措辭) ,企圖喚起活動,把某一事態轉 變為另一事態。於是包涵了.: (1)對現有情境表示的機惡,以及對有希望的情揖表示 ,...,

(9)

96-價值澄清法與位成價值理論

的引力, (2)在後者作為目的和作為達成目的的手段之間,可明確敘述且可檢證的關

聯。兩個鑽進一步討論的問題於是形成。其一,為活動的或行為的態度與我們可以

稱作為『喜歡』和『不喜歡』的態度之關聯,另一則為價值與作為『手段一一目的』

的事物之間的關聯。 J C 註四六)

價值形成的歷程,就是始於「喜歡」和「不喜歡 J

(Iiking and

disliking) 的活

動,杜威也把這兩者綜合之而稱為「珍視 J (prizing) 。他認為這種帶有「情意一一動 作 J (affective-motor) 性質的活動,是個人對環境刺激的行為反應,不能化約為主觀 的情感 (subjec ti-ve

feelings)

,而是可資觀察的。(註四七〉對於我們所立即參觀的

事物,產生的喜歡和不喜歡的活動,能促使兩個別的行為反應發生:一是企闆把我們喜 歡的情狀繼續維持下去;另一則是改變不喜歡的情狀,使它能符合我們的欲求。緊接著 這些反應之後的,應該是評估 (appraising) 活動,也就是對我們所欲求的目的,以及 達成目的的手段加以評估和夠斷。以杜威自己的文字來說,是這樣的:

r

r 堪加欲求的 .n (desirable) 與『欲求過了的 .n (desired) 有所區別... ...其間的 區別指出,在未經客觀的衝動的運作和結果,以及已經把各種蝶件和結果作過研查 的欲求和興趣,二者之間的不同。 J (註四八〉 如是,透過評估的作用,決定了「期望中的目的」和達成目的的手段。經過一番運 作和活動,原來喜歡的情狀得到重組,原來不喜歡的情狀,也為較可傲的所取代。最後 ,在採行了經過選擇的方案,付予實際的行動之後,目的於是達成,價值也因而建立。 他說: 「達成了的目的〈價值〉或結果,總是由許多活動所形成的組織。此地所謂的組織 ,是由進入其中作為因素的各項活動相互協調而成。『期望中的目的』即為個特的 活動,作為其中各項『次活動 .n (subactivities) 相互調和的因素;整個組織的活 動,即有賴這些期望中的目的逐步連成。...達成了的目的〈價值〉或結果之『形 式 .n ' 也總是一樣的:都是經過妥切調和而成的。 J (註四九〉 綜合以上所述,可以就杜威對價值獲得歷程的看法,歸納出三個要點:第一,社威 對價值所下的定義,所強調的是,在每個獨特的事例中,情境中眾多因素經過妥切的調 和後,而達到的獨特而統整的結果。這正和探究歷程的最後步驟,把不確定的情境中各 項因素,加以轉變而為統一的整體,具有異曲同工之妙。然而,行動在其中所估的地位 ,接者不如前者。第二,他對於價值歷程 (valuation) 的描述,幾乎與他對探究歷程( inquiyg) 的描述完全一致。第三,經驗的所有特性,也都在價值歷程中表露無遺;例 如,原初的珍親,可說是具有不安的特性,評估的歷程則提供了安定性,每個歷程各具 其性質;具有價值的事物乃是達成了的「目的 J 而整個歷程則構成了一段「歷史」。 把這三點抖攏起來,聶女為杜威的價值理論的內涵,作了下述的結論: r 對杜威而言, 價值的建立(

formation of

value) 總是與探究的歷程有相府的關係;已經質 5月了的 和已經重視了的 (rea Iized

and

appreciated) 價值,隨著能促發有問題的情揖中,所覺 察的性質而改變 J (註五 0)

(10)

97-關於杜威的價值理論,還有二點必讀提出說明。第一,誠如杜威所強調的,在任何 已知的情境中,凡是「進入其中作為因素的各項活動相互協調...逐步達成。 J (註王 一〉的結果,就具有「價值」。這項基本原理,可以適用於各個都驗領域。這種「統一 協調充實圓滿 J (consurrnnatory) 的解驗,在知識領域中,表現於不斷探究真理、解決 問題、履行實踐的歷程;在道德領域中,表現於應用理智與反省思考,預測行為後果, 棋密指導行為,以臻 f 知行合一」的最高境界;在社會領域中,則表現於探取理智的方 告,強調共同參與交換解驗等方式,而實現個人與社會相互協調、五億表里的真正民主 敢抬;在藝術領域中,則強調藝術應與生活經驗密切契合,以達到人生意義和文化經驗 統一的境界;在宗教領城中,則表現於對人生最高理想和價值統一的追漿,以便使心靈 獲得安頓。杜威自始至終,不斷闡發的「經驗的連續性預設 J

(

the . pos tu la te

0

f

~onti~uity

of experience )

(註五三)在此又得一明證。

其次,常有人以為杜威強調價值的獨特性 (un

i

quene"ss) 和虛幻無常(

transitory )

的性質,而以為他有墜入相對論的危險。(註五三〉也有人以為杜威根本反對理想的存 在。然而,杜威所要抨擊的,並非理想太身,而是和實際生活脫節,永不能實現的「幻 想 J .0 根攘杜威的學說,理想常由實際間釀孕育出來,然後理想再回過來指導實際。 (註五四〉正如龔絡克曾經簡潔地描述「期望中的目的 J 和「理想的目的 J

(i

deal

en-ds) 的區別: r 就行為而言,期望中的目的通常總是在情境中可以達成的某些事物;而 理想的目的則為許多個別的行動指出一般的方向。並且,賦予這些行動以豐富的意義 。 J (註五五〉

肆、基本精神的比較

在雷斯教授等人所著的「價值與教學」書中的一段文字,可以說明價值澄清法的基 本精神,草先逐一描述這三項基本精神的內涵,再說明其與杜威價值理論相助合之處, 以暸解兩者通同之處。也 價值澄清法中, r 自由抉擇 J

(f

reedom of

decision) 為第一項也是最基本的精神 。雷斯即曾指出 f 自由抉擇 J 興「被動接受 J 有所不同

「協助學童澄清他們自己的價值觀念,與試圖說服他們接受某些已經預先決定的價

值觀念,作法是極端不同的。 J (註五六 1 柯仙寶也在另一篇文章中,以更尊重個入自由抉擇的權利的描述,說明這一點: 「我第一次接觸價值澄清理論,應該回溯到一九六四年,席蒙教授的一位學生告訴 我有關雷斯教授的七個價值規準, ...當時,我的印象十分深刻。我的朋友和裁一

直生長在一個充滿教條訓誨和灌輸氣氛的教育體制之下, ...我們很少有機會試探

不同的行動方案,或是作自由的抉擇。 J (註五七〉 在價值澄清法中,自由抉擇為首要的基..精神,而且必獨與強制說服的不適當方式 ,加以區別。在自由抉擇的過程中,學童得以親身體驗到價值獲得的歷程,因而覺得格 ,.;.. 98

(11)

-價值澄清法與往成價值理富貴 外的貼切。

價值澄清法的第二項基本精神,與第一項「自由抉擇」的精神,相輔相成,就是:

承認人人都有自由抉擇的智慧和能力。學生不氮事事再訴諸教師、專家、傳統習俗、... ...等外在的權威,而能真正作出屬於自己的抉擇。當然,這並不是說上述的各種權威 一無是處; {EI 是,為了增加學生自由選擇、自主探索、自動研盔的經驗,以避免外在權 威壓制阻塞了人們的智慧和能力。 價值澄清法的第三項基本精神,可以在下列文字襄發現: 「價值觀念乃是個人的事情;然而,若不能自由自主地加以接受,則必定是枉然的 ...叉,如果不能把個人的價值觀念貫穿於個人的日常生活中,則亦無多大意義。

J

(註五八〉 只有親身體驗,不斷實行的價值觀念,才是真確的。只有在日常生活中履行實踐, 奉為言行鐵規的,才是實在的。 這三項基京精神和杜威價值理論右何相通之處呢?首先,價值澄清法強調「自由抉 擇 J '正與杜威所理權的價值歷程的基本精神相契合。對於杜威而言,價值的形成並非 建立在空中樓閣之上,而是建立於具體的生活情境中。價值既非預先存在的;而且,一 旦形成後,也非一成不變的。價值是在個人獨特的經驗中,才能有教成就的充實而圓滿 的經驗。且不論價值澄清法真正承襲了多少的杜威思想,但是,強調自由抉擇的精神, 的確與杜威強調的經驗獨特性相助合。 其次,價值澄清法強調個人智慧行為的表現,也真社威常強調的「理智的方法J

(m-ethod of

inte l1 igence) 相互助合。雷斯敢接等人所說的一段話可以作為印證:

「人們自由而有思想地運用理智,以確立人與人之間乃至人與開圍世界的關係。」 〈註五九〉 實驗性的理智探究,是杜威價值理論的接心概念。杜威對於這一點的堅持,正好提 醒我們,在進行評價活動時,應運用實驗性的智慧,在遇到任何問題時,都能劍及履及 ,謀求解決。這種精神有異於盲目接受傳統價值觀念的陳舊價值教育方法。 再次,價值澄清法的第三項基本精神,強調尊重個人的價值,並且強調行為表現在 價值澄清歷程中的地位。這項精神即與杜威的價值理論中,強調價值是個人與其環境中 的人物安互作用的產物,兩者有相互助合之處。杜威以與行為有關的概念,來界定價值 ;並且特別強調行動或行為的表現,在價值獲得歷程中的地位,這與價值澄清法的理論 也有相當程度的助合。 綜上所述,這三項基本精神,可綜合而為一個共遍性的主題,那就是把價值觀念落 實到「軍事驗」上。就此而言,價值澄清法和杜威價值理論,確實能相互輝映。叉,價值 澄清法以價值獲得的「歷程」來界定價值,也與杜威價值理論強調探究「歷程 J 的用意 相符合。 然而,價值澄清法是否真正完全承襲了杜威價值理論的精髓?叉兩者之間有何不 同之處?都值得再作進一步的探討。以下的一部分,本文擬先從杜威價值理論的立場/:H

-

(12)

99-發,參考相關的資料,評估價值澄清法的七項步驟,並嘗試作一番調整。然後,就調整 後的界說和原來的「界說」加以比較。如此,對於前面所提的兩個問題,當有相當的啟 刀立。

伍、價值澄清歷程的調整

由本文的第貳部分對價值潛清法理論的介紹中,似可發現價值澄清法陣營的幾位人 物,對於價值獲得歷程的步驟或規單的數目和先後順序,並無一致的看法。甚至對於各 步驟或規準的滴義也不盡完全相同。一般對該法的瞭懼,多以「價值與教學」一書所提 出的「界說 J 包含選擇、五參觀、行動三個歷程七個步驟(規準)為代表。茲先就此一. 「界說」作一評估。

第一項規章強調自由選擇。選擇的重要性,以及其與杜威思想的關係已如前所述,茲

不贅言。此地所要指明的是,和早先雷斯所提出的五項規準相比,這一項規準是後來才 增加上去的。 第二項規擊指出,只有那些具有選擇機會的事物,才符合價值的條件。若無選擇餘 地,就無「評價 J (evaluate) 的需求,價值即無由產生。我們要指出的是,在此項「 界說」的文字敘述中,並非使用「評價 J 一語。照理在下一項規單中,應該強調「評價 」的作用。但是,很遺憾,也沒有。依照前面對杜威價值理論的分析可知,在「參觀」 和「評估」之間,主要的區別就在於「評價 J 作用是否介入。 第三項規車,強調「明智地考慮」後所作的選擇。這很明顯地看出,該「界說 J 的 確能把捏住杜威強調「目的一一手段」連鎖,在整個價值形成歷程佔重要地位的主張。 然而,我們仍然會注意到,與雷斯早先在一九六一年提出的五項規單相比,兩者之間的 差異乃在於:該「界說」把雷斯五項規準中的第二項規車,一拆為二,成為該「界說」 的第二、第三兩項規準。 於是,這三個現準合併而成為「選擇 J '強調自由地選擇,有選擇機會而且經過 深思熟慮的選擇,這些都與杜威的主張大致相符。至於,該「界說」的其他各項規準, 即與杜威的主張有了差距。 第四項規準,強調「參觀」在價值獲得歷程中所佔的地位。杜威在「價值理論」書 中,也對「參觀 J 活動多有論列。然而,他的主張有兩點不同:(1)杜威認為, r 至今祖」 應包括「喜歡」和「不喜歡」兩種活動; (到杜威認為, r 珍視」是對於價值對象所表現 的直接的行為反應,是在價值獲得歷程起始階段,產生引發作用的一項活動。 第五項規準,:強調經過公開確認的選擇才可稱之為價值。這一點,屢受價值澄清 法陣營內外的人士的批評。前者如柯仙寶以為,既然自我表露如此重要,索性把這項規 準擴大為「溝通 J ,俾能促進有教的自我表露。(註六0) 後者如史圖華則以為,這項 規準強調「公開確認 J '易遭致同儕的壓力,而使人們在價值形成的歷程中,作出從眾 的選擇,而違背了自由自主地作選擇的規車。(註六一〉

(13)

_100-價值澄清法與社威價值理論 由以上對於該界說中「診觀」項下的兩個規準所作的分析看來,似有許多問題。 如欲忠於杜威的主張,叉欲便於實際的運用,實有必要對於該界說作重新的調整。 第六項規車,強調真正的價值, }必 2頁以行動表現出來。凡是不能付諸實行的興趣、 態度、信念等,都不能稱之為價值。杜威價值理論中,行動為重的主張,表現在兩個 15

flíî

:,其一,對於可能的手段和目的加以評估,並加以驗證。誠如杜威所說: r 就已解獲 致的結果和原先的計畫,作比較和對照,對於手段的適切性,將有清楚的瞭解。 J (註 六二〉其二,當已經作成的選擇一一期望中的目的和手段,包括行動的方案一一確質地、 被採用之後,所得的充質罔滿而協調統一的結果,這才真是有價值的。就此三項而言, 雷斯、席豪和哈敏等人的「界說 J '的確能把握住杜威主張的精髓。 第七項規準,強調對生活言行有桓常影響的才是真正的價值。關於這項規單,有三 點必須提出說明。其一,這種強調價值與行動相關聯的說法,與杜威從行為影響的立場 看價值的一貫主張若相符合。其二,這與杜威強調知行合一,以及言行舉止與品格形成 相關聯的主張,也是相通的。其三,若論及價值獲得歷程的終結階段,該「界說」即未 能把握杜威價值理論的精髓。杜威認為,價值具有獨特性,凶個特的情境而各有其不同 的狀況。充實圓滿的情動結果,並非隨時隨地產生的一般狀況。而是針對個別的問堪, 輕過協調統一而成的。就這一點而言,該「界說」俏鑽進一步斟酌調整。 綜上所述,這兩現在「行動」頂下的規車,與杜威對價值歷程的觀點相較,有符合 之處亦有不符之處。此地所遭遇的問題,雖不若在「至全視 J 活動所遭遇的那麼嚴重。但 是,卸更增強了我們針對原來的「界說」作調整的必要性。如果不做調整,則很難說偵 值澄清法是祖述杜威的主張而建立的。 曾對價值澄清的歷程試作調整,並擴增其內涵的柯仙寶說過: r 對於價值獲得的歷 程考慮得愈多,愈發覺得它所福蓋的應該愈多。 J (註六三〉然而,從實際的運用上若 眼,我們並不能作毫無限制的擴增或調整。根接前面所作的討論,針對原有的界說作調 整,應京下列四項原則。第一,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調整後的界說,在內涵上和贊賞上 ,應能反映出杜威的價值理論。‘因而,第二,調整後的界說,所運用的術語,也應以儘 量能表達出杜威的主張 f草原則。第三,因為原來的界說為眾所熟知,所以順著原有的路 數作調整,對於會解運用過價值澄清法的人士而言,會比較順手些。有鑒於此,調整後 的界說,在形式上和架構上,仍應以沿用原有的為原則。第間,在整個價值澄清步驟的

順序上,仍未著杜威所強調的「探究的時序性 J

(the temporal quality

inqui 可)

(

註六四〉為調整的原則。特別是擎騙和評估這兩項活動的先後順序,更應確切地把握。 本語杜威的價值理論,以及前述的四項原則,經過調整後的界說,摘要如盾。 什珍視1.喜歡與不喜歡。 2. 確定問題的住賞。 口選擇: 3. 提出可能的選擇途徑。 4 評估各項選擇的後果。 E 選定一套行動的jJ案。

(14)

-101-臼行動: 6. 執行選定的行動方集。

1 鑑賞行動結果的價值。 茲試申述各個步驟的涵義如下:

1.喜歡與不喜歡(I iking

and

disliking): 自然界的萬事萬物,或為美或為醜,

或為真或為偽,或為是或為非,初與價值主體接觸,所立刻形成的行為反應, ~n 為喜歡

或不喜歡兩種主觀的情感。

2. 確定問題的性質 (problematizing) r 價值作用起於對問題情境的覺識。 J

(

注六五〉當我們所喜歡的事物缺乏了或是喪失了。或者,我們想逃避或是揖棄我們所不 喜歡的事物,問題就發生了。問題的性質必讀加以確定,才能進一步尋求解決之道。

3. 提出可能的選擇途徑 (iden

tify ing alterna

tives) 探究在價值形肉包歷程中,

佔有重要的地位。它的功用之一就是軍為已經覺察了的問題,提出可能的選擇途徑,以 作為解決問題的根攘。探究思考的往復運用,使得可供選擇的機會增加,思慮因而更為 明智。 4 評估各項選擇的後果 (appraising consequences) 為了對於發生問題的情境重 新組織,俾能解決問題,有必要就已經提議的各項「期望中的目的」和手段,包括各項 可能付諸實行的行動方葉,所能帶來的影響 4 評估其是否能確實反映出問題情境的需求 ,以及對於情境中的人物的品格形成是否有所助益。

5. 選定一套行動的方案 (implenting

a course of

action) 在這個步驟中,必頸 就著評估的結果,選出一套行動方案,俾能照著我們的希望,針對有問題的情揖加以重 組。當然,在決定選擇那一套行動方案的過程中,會受多重因素的學肘。但是。就基本 上而言,該項方案是出自「自由」的選擇。

6. 執行選定的行動方案 (implement

in g the course of

action): 前面所作的決定

,在本步驟中要付諸實行。 f 我願意這樣作 J 變成「我正在這樣作」。因著情境的性質 不同,可以就著所作所為,典人分享或是作公闋的確認。當然,也可以不這麼作。

7. 鑑賞行動結果的價值 (appreciating

the

consequences): 上述選定的行動方案 ,解遍布致地執行後,情境中有問題的部分因而解決。問題一經解決,作為其中因素的 「期望中的目的 J 和活動,於是得到協調統一,具右充實圓滿性質的「價值」也因此形 成。對於這些結果加以鑑賞,正是此中情境的活動主體所具有的反應。如此一個充實圓滿 協調統一的結局,可以說是被那些能鑑賞它的人所喜愛。然而,鑑賞活動也會提醒我們 注意到,新近形成的價值也可能再度受到威脅,而其他的問題也搞接腫而來。另外一套 價值探究的歷程又重新來遍。 經過調整的價值澄清歷程的步驟,和原來的「界說」相比,有些許變動,茲依序說 明之如下: 1.評過調整的界說,以「參觀」歷程置於「選擇」歷程之前,這樣才能符合杜戚的

原意: r 參觀」作用是對於價值對象所表現的直接的行為反應。由此,價值活動才得引

發。

(15)

-102-價值澄清法與位成價值理論 2. 經過調整的界說中,第一個步驟,包涵喜歡和不喜歡兩種情感。根攘杜威的說法 ,保留前者以持續喜歡的情感作用,或是除去後者以誠少不喜歡的情感作用,都會產生 問題,價值活動由是而起。 3. 解過調整的界說中,第二個步驟,在於確定問題的性質,這是為了解決問題,作 進一步探究的開始。原來的「界說 J 中,在「珍規」項下所強調的「公開的確認 J 一目 ,則予以刪除,而改隸在第六個步驟之下,也不硬性要求一定要作公開的確認,仍2頁親 情境或問題的性質而定。 4. 經過調整的界說中,在「選擇」歷程下的三個步驟,都在於強調探究思考的歷程 ,在價值活動中所發生的作用。因此,這三個步驟和原來的「界說」相較,大半只是次

序的調整而已。變更較大的乃是,把原來的「界說」中在「行動 J 項下的「童讀施行,

便成一生活的模式。 J 一目中,對於「生活模式 J 的強調,歸併在第四個步驟之下。就 社威而言,品格或生活模式的發展,在價值獲得的歷程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已,乍看起來 ,似可以把這個步驟放在最後一個步驟,從「行動結果價值的鑑賞中 J '形成個人的生 活模式或品格。但是揣度杜威思想的原義,把它放在「評估各項選擇的後果 J 目下, 更為理想。因為,在評估解決問題的手段和目的之同時,對於情境中的人物(包括行動 者本身〉的品格形成也應有相當的了解,才能確定選擇的方案是否適切。 5; 經過調整的界說中,第六個步驟,把前述在第二個步釀中所刪除的「公開確認」 一項,重新歸併到本項規準中,而融入於「執行選定的行動方案」中。作這樣調整配主 要理由有二。其一,原來的界說,把「公開確認」置於「珍規」項下,其主因是認為「 公開確認 J 興「民主的促成」有「手段一一目的」的連鎖關係,亦即認為把各種不同的 「價值」君臨i 企闋的確認,就能保障民主的促成,事實上不盡然如此。如前所述, r 公 開確認」易使人遭致壓力而一味從眾,反而違背了民主所強調的自由自主的原則。其二

,

r 公開的確認 J:是社會行動的一種方式,與由知到行的實踐篤行有關,不應與引發價 值活動的「珍視」歷程相關聯,而應黨屬於付諸行動的第六項規準之下。 6. 在原來的「界說」中,與「參觀」相併排的「喜愛 J (cherishing) 活動,在經 過調整後的界說中,被當作「結果鑑賞」的一個層面引介進來。作這樣的調整,牽涉到 二項最為基本的問題。其一, r 喜愛」是經過評估與選擇而後產生的反應,理應較後出 現。其二, r 喜愛 J 一語,即使不一定帶來不相稱的探究活動,但是,卸多多少少帶有 滿足現狀、停滯不前的意味。然而,依杜威之意,價值活動具有獨特性,隨著問題的興 起,而不斷地進行,所欲避免的正是故步自封。所以在經過調整的界說中,軍賞活動雖

然也包含著喜愛、欣賞的意味在內,但是更重要的是在喜愛欣賞之餘,能吸取經驗,俱

下一輪姐的價值活動作準備。 7. 最後,我們還必頸注意到,調整後的界說,乃是擷取杜威的價值歷程論的精神, 特別強調各個步驟之間的次序,以及彼此之間的交互影響。但是,雷斯和席蒙等人原來 的界說,則只強調「某些事物除非滿足所有的七項規單,否則,我們不可稱之為價值。

J

(註六六〉誠如聶文所指出的,這一點差異或許就足以說明,吉斯從未宣稱自己是「

(16)

-103-遵循 J 杜威的思想路數,卸只承認他是受杜威所「影響」而已。聶文並認為,假如雷斯 果真是緊緊地依循杜威的思想路數而發展價值澄清的理論,則會更好些。(註六七〉 以下的一部分,即在試著依循杜威價值理論的思想路數,針對雷斯和席蒙等人所發 展的價值澄清理論,加以批判與澄清,俾對價值澄清法與杜威價值理論的關保,右更進 一步的了解。

陸、價值澄清理論的商榷

第一個值得我們深究的問題,就是雷、席等氏所倡導的價值澄清法,在理論上無法 避免價值的二元論,也就是說,價值澄清的實施會導致價值主體和客體的分立,這正是 杜威的價值理論所極力避免的。從這個觀點來看,雷、席等氏的價值澄清法,與杜威的 價值理論相對照,有背道而馳的現象。茲試從三方面來論證這個問題。 其一,我們可從昂首語言的運用方面討論。 在「價值理論 J 書中,杜威採用的「價值」一語,兼指受我們重騙的價值觀念,以 及獲得這些價值的評價作用,已如本文第三部分所述,不另贅言。然而,若和「價值與 教學」書中,雷、席等氏的文字: r 價值獲得歷程的結果,就稱之為價值。」、「我們 認為價值乃是建基於三個歷程之上的。 J (註六八〉相對照,就會體會出其間的不同。 在杜威的價值理論中,價值所代表的只是整個價值獲得歷程中的一個步驟一一是一個具 有「統一協調充實圓滿 J 的性質的步驟。價值獲得的歷程是周而復始的,有價值的事物 也會因為問題的產生,而必頸重新加以探究、評價。至於雷、席二民對價值所作的說明 ,則會讓我們浮現這樣的印象一一價值不再是「歷程導向 J (process-oriented) 的語 言,而是有實物可指的「實質導向 J (substance-oriented)的語言。價值於是有外於價 值歷程而存在的意味,而有二元分立之處。 其二,我們還可從雷、席二氏所作的價值澄清「界說」的其他內涵來討論。 該界說向右多處,讓我們覺得「價值」只不過是,獨立於進行評價活動的人們之外 的「事物」而已。例如, r 規準」一詞的運用,即隱涵了一項標車,而這項標車乃是用 來衡量某些「事物」的。叉車日,價值澄清法所運用的許多技巧,經常是要人們「審祖」 (examine) 個己的經驗,這叉宛若把這些經驗當作受重親的或受鑑賞的「客體 J '而 不論其為人的品質、人的活動,抑或是所佔右的物品,一視同仁,皆為外於「主體」者 3 事質上,價值「澄清」本身,即暗指「值值」乃是必2頁加以澄清的某些「事物」。 其三,最為嚴重的,乃是雷、席等民無法就「珍觀」在整個價值歷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作明確的辨別。 雷、席等民原來的「界說」中,個人就其所「重金融 J 的事物,表示喜愛的感情,並 且公開地確認之。這樣作正是把它們具體化或是實體化,也就是把所「至金融」的事物當

作外於人們的干實體」。無而,就杜威的價值理論而言,被我們所參觀的事物,正好是

致使我們形成價值的引子。這些事物招致了問題,然後經過探究與評估,並付諸行動,

(17)

-104-價值澄清法與社威價值理詣 才形成價值,也才能被重觀。整個解決問題的過程,是否具有價值,必氯看行動的結果 是否充實圓滿統一協調而定。它並非是「事先底定的 J (antεcedent) ,而是有條件的, 須看情形,並配合諸項條件才能成功的 (eventual); 它協調合一了知和行,而非分立之。 綜上所述,雷、席等民原來的「界說 J '把「價值」當作「先行存在的J

(pre-ex-isting) 行為標準,這對行為的模式而言,並非為最右效的方法。叉該「界說」無法避

免價值的二元論,甚至有致使「知 J r 行 4分立之虞。實際上,依杜威的說法,知與行

之間應該是一種「生發起用 J (genetic-functional) 的關係。真知的獲得,來自行動, 或經驗,而非無中生有。知識成立以後,則應當發揮其作用來指草或計劃我們的行動。 (註六九〉 第二個值得我們深究的問題,與雷、席等氏的價值澄清法理論,常自以為是「中立 性的」說挂有關。他們認為該法並未指令特別的「價值 J ,而只希望指出一項歷程,透 過這項歷程,價值得以實現。然而,這一點去日常招致批評。例如,史圖華即在「澄情價 值澄清 J (註十 0) 一文中,指出: 「對於價值澄清法所作的批評,最為頻繁且最為嚴厲的,莫過於指責該法有不切 實際、教果不大等缺憾。甚至因其基本上具有『道德相對論』的色彩,而有相當 大的危險。」 史圖華以為,該法一再強調自己嚴守「價值中立」的立場,正是一種「道德相對論

J

,

.嚴格的說起來,其中正隱藏著一種絕對的價值,因而相當的危險。

叉車日女孩尼 (Am ÍUl

i E t z i on i

)也指出: 「價值澄清怯的練習,與其他大部分的作業練習的不同之處,就在於:任何的答 案,只要是能夠想出理由的現就可稱之為『正確.n 0

J

(註七一〉 這樣的作法,不但不能使見童自由地發展其價值觀念,相反地,會使孩童無所適從 。歐陽教授也指出,這樣一味強調教師的價值中立角色,甚至要避免德化 (avoid

mor-lization) 的作法,未免過份謹慎無為而不切實際。他特別提醒應用價值澄清法時,必 2頁格外小心,合理的德化仍是必須的。他說: 「他律階段的見童,或價值觀念不正確或混亂衝突的見童,經過澄清討論以後, 還不能或無語澄清其行為觀念,那教師如再無為的袖手旁觀,不明白指引一條坦 道,使其直道而行,還要畏縮不前,那真是鄉愿腐儒了。天下那有一種自律的德 育措施,要德育教師先自己解除道德武裝?所以,此法文另一方面辯稱不可流為 放縱 (permissiveness) 0

J

(註七二〉 柯爾比 (Anna Colby) 甚至指出: 「我懷疑席蒙是否充分地了解: r 容忍不同意』和『任何意見都是正確的』這兩 種說法之間的區別。 J (註七三〉 那麼,杜威的看法如何?我們且先看看下列的引文: 「價值同是任何興趣的對象的說法,只有在各個對象與對象之間完全取立的時候 才能成立一一這種說法,與可徵的事實不符。以致『價值』的存在,只能從內省

(18)

-105-心理學的立場來加以解釋,他們認為欲求和興趣,只是個人的『價值』而非行為 的表現。 J (註七四〉 杜威認為,價值是行為表現的一種,有事實可徵,右軌跡可循,而非只是個人主觀 的「情感」表現而已。因此,我們可以體會出,杜威絕不會聲稱自己是「價值中立」的 。相反地,他主張在價值建立的過程中,運用批判性的智慧逐步探討。關於這一點,我 們只要看看他對傳統宗教所作的辯難,就更能明暸他的立場: 「基京的問題...並非在於理智信念的或此或彼,而在於是否建立了理智的習慣 、方法和規準的問題。...科學態度(按杜威以此作為批判性智慧的簡稱〉對既

有學說所作的消極性批針,並非意味著對真理的漠視。它對於獲取真理的芳法,

表現出至高無上的忠誠。 J (註七五〉 運用批判性的智慧,針對真、善、美、雪等價值作不斷地「探詢 J '正是杜威心目 中最重要的「價值 J 0 c 註七六〉杜威為價值建立的歷程,標示了明確的「價值尋向」 ,而絕非如雷、席等氏所強調的「價值中立 J 0 當然,我們也能體會出,價值澄清法新一輩學者所作的辯稱。(註七七〉他們只是 反對以教師為主的說敬和灌輸式的價值教育芳法,而非樂於看到因教師保持中立而造就 了第二個希特勒。他們強調的是價值的特殊性,而非道德的相對論,然而,到底應該有 多大程度的中立或限制,則 2頁從事實際工作的教師自己蠶慎斟酌了。

第三個值得我們探究的問題是,與雷、席等氏的價值澄清法理論,過於強調「個人」

在價值歷程中所佔的角色。這與杜威兼重「社會智慧 J

(social

intelligence)( 註七八 〉的說法相比,似有所偏倚。 就杜威的說法而言,智慧的運用所具的社會性十分濃厚。智慧的發為作用,或為記 憶,或為想像,或為思考,絕非個人憑空思想,而多半是由某些已知的材料所引起。這 「已知」的材料,正是個人和周圍的「別人」交互作用而成。其所具的社會性,自不待 贅言。杜威有一段話可 5萬明證: (註七九〉 「論及智慧的材料時,我們當切記,智慧與我們生活在其中的社會,是密切而不 可分的。...

J

雷席二氏的價值澄清法理論, ~IJ 因為論點的偏倚,而使得智慧的社會性趨於隱晦而 模糊。茲試從兩 ñ 面,指出此中的問題。 其一,如前所述,雷、席等氏的價值澄清界說,只計價值的是否符合所有的規擊, 而不計其闊的順序,以及循序漸進的思考脈絡。於是,在實際運用時,會因為只顧各個 規準本身作用的完成,而忽視了各個規準之間的脈絡及連貫性。回11 至,如聶文所說的, 各個規準彷彿形成了固定而孤立的「心理機轉 J

(psychological mechanism)

,而產生 了某些進退兩難的困境。(註八 0) 譬如:席豪等民「價值與教學」書中,討論「重要 的選擇規準」的一段文字,即可說明其中的流弊。這段文字是這樣的: 「其中的觀念,乃在於見童需要真正自由地進行選擇。如果,因為許多的理由, 1 我們不希望他作某項特定的選擇時,我們就應該讓他明白,這並不在選擇的範圖

(19)

_106-價值澄清法與址威價值理論 內。譬如,我們總不能讓孩子們作出放火燒屋的選擇吧! ...在我們否定某項選 擇時,我們就必費清晰而且堅定有力...但是,當我們真正接觸到價值的論題時 ,我們就必頭給予孩子選擇的自由。 J (註八一〉 在這樣的情境中作選擇,其中的危險乃在於,它變成了一件機械化的工作,只是魚,

選擇而選擇,而未考慮到選擇的社會性。其所考慮者,但為如何要求教師給予孩童充分

的自由而已。相對地,杜威以為: 「仔何行為都是社會所共有的, ...不論是好的或是攘的,都具社會性。 J (註

八二〉

唯有在社會的脈絡中,以實際的材料為根攘,並考慮到行為的後果,所作的選擇, 才是社會智慧應有的表現。而不能因為一味強調「個人」在價值歷程中所估的角色,而 忽略了其社會性。 其三,雷、席等氏所特別強調的價值的個人性,所產生的問題,也可從「價值與教 學」書中的一段文字看出: 「如果有個孩子說他喜歡某些事,那麼,大人就不適宜這樣說: If'你不該喜歡那事 。』或者,有個孩子說: If'我對那事有興趣。~ ,則大人最好不要對他說: If'你 不該對於像這樣的事表示有興趣。~ (註三〉 像這接完全地順應著孩子所喜歡的,或是感興趣的,是不是能發展出一套適切的價 值系統,值得我們斟酌。前面曾經指出,未經思考和探究的感情一一喜歡或不喜歡,只 a

表示了個人對於某種事物,所引起的最原初的反應,必三買東罪過一番慎思明辨的工夫,才

能把喜歡的感情,轉變為可付諸實現的價值觀念。因此,剛才所學的例子中,大人的作 法並非最佳的策略。他應該體認,價值觀念的建立,並非純粹個人喜好的事情。只蔥、個 人過去的靜驗而不與別人產生交互作用,是無法把個人「跨視」的事物或觀念,轉化為 價值。雷、席等人的價值澄清法,著意防止成人對孩子可能施加的專斷的影響,去。也使 得價值獲得的歷程,變成了純粹個人的事情,而缺乏了社會性的意味。 多:七、~'士 /1"之 • 11' 口

五口

==口 京文的寫作,是因為「價值澄清法 J 與杜威價值理論的關係,有待進一步「澄清」 而起的:一芳面,價值澄清法陣營中的重要人物雷、席等氏,一再強調該法係祖述杜威 的價值理論(註八三〉另一方面,卸有許多學者抨擊雷、席等民,並未真正地把握住 杜威價值理論的要胃。 本文的第一部分,從歷史的觀點,概述價值澄清法的發展。「價值澄清法」是由雷 斯在一九五 0年代首先倡用的,以迄一九六六年「價值與教學」一書出版後﹒,才破推廣 應用。該法由早期的五個步驟,發展至七個步驟,乃至新的一輩學者的繼續修正和擴嚕 ,在本部份皆有簡要的敘述。 第二部份,分析杜威的價值理論。先從他的形上學出發,進而探討他的知識論,指

(20)

-107-出杜威的價值理論即為其知識總論的應用 e 價值形成的歷程,即是建立於其探究的歷程 之上。吾人對於價值的對象,先是產生了喜歡或不喜歡等主觀的情感,其後經過探究、 評估等歷程,才形成了價值,而具有可欲性。 第三部份,試著就價值澄清法的基木精神,與杜威的價值理論通同之處,作一比較 。吾人發現:在訴諸「解驗」和講究「歷程」兩芳面,價值澄清怯和杜威價值理論,確 實有相互助合之處。 第四部份,先從杜威價值理論的立場出發,評估價值澄清法的七項步驟,並嘗試作 一番調整。其後,就調整後的界說,和原來的「界說」加以比較。. 第五部份,則在試著依循杜威價值理論的思想路數,針對雷斯和席豪等人所發展的價 值澄清理論,加以批判和澄清。吾人發現,雷、席等氏的價值澄清理論,有「價值二元 」、「價值中立」、「偏重個人」等缺失值得商榷。 最後京女願以聶女所作的建議,作為本文的結束。他認為 r 把『價值澄清』理 價為『情境澄清/價值形成jJ ,獲益將更大。 J (註八五〉聶丈以為,從杜威的觀點看 來,必2頁澄清的,並非「價值」的本身,而是引發我們產生喜歡或不喜歡等情感的「情 境 J (situation) 。在此情境中,充滿未解決的問題。「情境澄清」的身用,就在澄清 問題的性質,俾便評估所提解決方案的有效程度。更進一步,適切的解決方案既經採用

,

r 手段一一目的」的連鎖亦經建立,先前有問題的情境,就轉變而成為統一而協調的 整體。由此,更喚起了對行動結果的鑑賞, r 價值」也因而「形成 J 。整個價值歷程, 所導向的並非僅是價值的「澄清 J '而且更是價值的「形成」。

(21)

_108-價值澄清法與往威價值漫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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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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