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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及臺灣地區聾童回歸主流教育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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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格蘭及台灣地區聾童罔歸主流教育之研究

英格蘭及台灣地區壟章回歸主流教育

之研究

教育學院衛生教育學系

一、研完動機與目的

黃德業

壹、緒論

聽覺障礙兒童教育國際會議於一九七五年夏天在日本東京舉行。筆者參加為期 五天的會議發現,由於早期教育的普及,回歸主流教育(

"

Mainstreaming

"或 混合教育"

1n tegra ti on "

)成為特殊教育發展的新趨勢。 從事聾童的回歸主流教育及師資訓練工作十幾年之後,筆者深深覺得為了輔導 聾童能夠個別就讀普通學校,必須要尋找更有效的訓練方式。因此選擇了在這一方 面做得很有績效的英格蘭地區考查研究其實際辦理情形,做為改進我國聾教育的參 考。 本研究目的為: 的研究中英兩國的聾教育發展情形,特別是聾童回歸主流教育計畫的推行情況。 臼探究聽覺障礙非常嚴重的聾童在普通班級就讀的可能性。 的尋找成功地辦理聾童回歸主流教育的有教方法。 的考查英國的主要聾教育師資訓練機構做為改進我國師資訓練計畫之參考。 二、研究過程

為達成研究目的,本研究探用下列步驟:

甘為了暸解近年來特殊教育的進展情形,筆者參加由倫敦大學教育研究院所闊的 一些課程及研討會; 臼與該研究院聾教育課程的擔任教授共同討論英國聾教育歷史背景及回歸主流教

... 207 ...

(2)

師大學報 第二十九期 育; 的搜集研究分析有關聾童的回歸主流教育、早期教育、聽能訓練、及師資訓練方 面資料(部分使用電腦搜集)

;

的探討有關聾童的聽能訓練及回歸主流教育的可行性: 個搜集有關中英兩國回歸主流教育師資訓練方面資料並與有關人員探討: 的為了考查英國的教育設施,訪問了三所普通學校、十五所特殊學校和特殊班( 包括荷蘭的兩所和義大利的一所)、及十八所聾和重聽見童混合就讀的普通學 校(包括義大利米蘭的一所)

;

的為了暸蟀單獨就讀在普通學校班般的聽障見童實際情況,個別訪問了聾和重聽 學生各十三名及其就讀學校較長和就讀班級教師。 的探討我國聽障見童的回歸主流教育,尋找改進的途徑: ω訪問倫敦、曼徹斯特和米蘭的聽力診療機構,考查其學前聽障幼兒的診療及訓 練計畫。 的搜集中英兩國聽障教育師資訓練課程做為比較.

,

的訪問三所英國的主要聽障教育師資訓練機構,考查實際辦理情形:

的歸納研究結果,做為改進我國聾童回歸主流教育及師資訓練的參考。

貳、聽障兒童的回歸主流教育簡史

在過去的二十年間,聽障兒童教育發展上明顯的趨勢是愈來愈多的聾和重聽見 章進入普通學校,在普通班級跟聽覺正常的兒童一起接受教育。 英國雖然早在一八七四年就有一個聾的特殊班附設在普通小學裹,而此後有更 多的此類特殊班被附設在普通學役,但那時並沒有回歸主流的想法,這只是在不得 己的情況之下探取的辦法。在當時,聾的特殊學授或特殊班級能夠提供聾生所需要 的特殊訓練和照顧,因此被認為是最好的教育場所。聽障見童問題的調查委員會曾l 在一九三八年的報告中把聽障見童分成不同的等級:一級是指不需要任何幫助能在 普通學授就讀的小孩,二 A 般是指接受輔導就可以在普通班級就讀的小孩,二 B 級 是指跟不上其他學生的進度而不能在普通班級就讀的小孩,三妝是指不會說話而需 要接受特殊學授教育的小孩。這是在英國首次提到有關普通學校學童襄面的聽障問 題的重要報告。當「殘障學生與學校衛生服務條例」在一九四五年決定不再把「重 聽」歸類到「聾J 襄面的時候,至少有半數的重聽學生被認為只要給與適當的輔導 即可在普通學校就讀。(

18)

在英國,附設在普通學俊的第一所重聽班是在一九四七年開設的。到了一九六

-. 208-.

(3)

英格蘭及台灣地區聾畫罔歸主流教育之研究

0 年,這種重聽班增加為三十五個,分佈在英格蘭及威爾斯地區。推展特殊班的理

由是,認為在生長與發育的重要時期內,不應把殘障見童從沒有障礙的見童當中分

閉,只要辦得到,這種隔離的措施要儘量避免。問題是怎樣達到這個目標。許多人

懷疑在普通學校附設特殊班是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因為特殊學授以往一向被認為 能夠依照學生的特殊需要由各方面的專業人員提供合適的服務。但特殊班有顯著的 好處,就是能夠讓殘障見童混合在普通學校的學生襄面,經常有接觸的機會可增加 彼此的認識,在適應上有很大的幫助。 (14)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英國急速發展出來的男一種教育方式是聾生巡迴輔

導服務。在一九六 0年就有約三十名巡迴輔導教師到各地的普通學校輔導聾生。 (18)

據調查,戴助聽器在普通學校就讀的聽障兒童人數在一九五八年是七一四名, 到一九六五年增加為五千名。估計戴助聽器的半數以上小孩可以就讀普通學校。 (7)

到了一九七 0 年代初期,英國幼稚園的聽障兒童教育,除了聾梭的幼稚園之外

,普通幼稚園也附設重聽幼見的特殊班敵,也有些聽障幼兒在普通班級跟聽覺正常 的幼兒一起上課。 (23) 英國一九七六年的教育法令曾要求教育當局在普通學校教育殘障見童。 (9) 馬丁和木爾(

Martin and Moore )

(1 7) 曾調查了歐洲各國聽障見童的安置 情形如表一。 表一、歐洲國家聽障學生(聽力損失 80 dB 以上〉

就讀學校的百分率%

(

1977 '" 78 )

為:之

比利時 丹 麥 德 國 愛爾蘭

義大利

荷蘭 聾 學 校

83

49

98

60

39

92

普通學校

11

44

35

50

4

6

7

2

5

11

4

45

52

3

從上表可以看出英國聽障學生就讀普通學校的百分率比其他國家高( ~2

% )

。其部分原因是一九七六年的教育法令要求教育當局在普通學校教育殘障見童,而 聾章就讀普通學役的趨勢格外明顯。 台灣的聽障見童回歸主流教育在過去的二十年中亦有明顯的發展。為了就讀普

-

(4)

209-師大學報第三十九期 過學校,聾童應其備良好的口語溝通能力。因此,口語教學的重視與回歸主流教育 的進展發生密切的關係。雖然自光復以來,台灣的三所聾校均以手語教學,但早在 一九六0 年代就有一些醫師、教師及家長承認聾童學習讀話與說話的可能性與重要 性。 師大的王老得教授於民國五十二年前往美國,在聖路易城的中央聾教育研究所

C

Central Institute for the Deaf

)研究聽力學與聾教育,親自體會到,適當

的教育可以便聽障者獲得口語溝通能力。回國後於民國五十四年在台北盲聾學校創 設我國第一所聽障幼見的學前教育實驗班。這個班探取部分回歸主流方式進行教學 實驗,讓八名聽障幼兒除了在實驗班接受口語訓練外,部分時間(如唱遊、畫園時 間〉與二十名聽力正常的幼見一起在普通幼兒班上課,教學效果十分理想。可惜, 因該投小學部以上教育以手語教學為主,未能與幼稚部教育配合好,以致早期培養 好的口語溝通基礎無法有效地繼續發展下去。戶是我國最早的聾童回歸主流教育實 驗。(1) 接著,筆者亦前往美國,在克拉克聾校 C

Clarke

Sc h∞ 1 )師範部及約翰屈賽 診療所 C

John Tracy Cl inic

)修習口語教學法,回國後於民國五十五年在台北

基督教青年會 C

YMCA

)開辦口語訓練班。從日本回國的李郭惠美女士也在台北 創辦「惠美聽力語言中心 J '以口語法訓練聽障兒童。因為在台灣尚未有口語法的 聾梭,接受過口語訓練的大多數聽障兒童只好就讀普通國小,幸好這些聽障學生在 普通學校的適應情形良好,使家長與教師對聽障見童的回歸主流教育增加不少信心 。從此,經過兩三年的學前教育之後,就讀普通國小的聽障學生數逐漸增加,連聽 障嚴重的聾章也不例外。 就讀普通學校的聽障學生,通常到了高年級時,由於語文能力及社會常識的不 足,在課業上常通撞到困難,因此發覺有必要加強課業輔導及低年級階段的基礎教 育。為了提供適當的輔導,在美國有資源教室 C

Re source

Room) 的設立(亦叫 做輔導教室) ,輔導項目包括:語言指導、課業輔導、心理輔導等。國內的第一個

聽障學生輔導室於民國六十'四年設在台北市新興國中,三年後金華國小也跟著附設

,此外尚有松山國中在民國六十八年、中正國中在民國七十二年,雙蓮、中正、南 港三所國小在民國六十九年各設輔導室輔導聽障學生。 至於在普通學校附設啟聰班(自足式的特殊班〉的優點是對未準備好毓讀普通 班的聽障兒童的就學有極大的方便,所以發展得相當快。民國六十年,彰化縣的二 林國小最先附設啟聰班,接著台中的永順國小、屏東的建國國小、台南縣的新營國 小、台北的老松國小也相繼附設啟聰班,使台灣各地的聽障兒童都能在離家不遠的 學較接受特殊教育。其中台北市的老松國校規模較大,於民國六十七年開設至今已有一

... 210 ...

(5)

英格蘭及台灣地區聾畫罔歸主流教育之研究

至六年級的六個自足式特殊班,每班有十名左右的聽障學生上課。而台北啟聰學校

正計畫讓小學部的聽障學生都在普通小學啟聰班接受特殊教育。 根據教育部社教司的統計(

2)

,民國六十九學年度在各縣市普通學校就讀的聽 障學生數如表二。 表二 在普通學授就讀的聽障學生數 地區 台北 高雄 基隆 南投 總計 國中

人數

35

25

3

1

64

地區

台北 高雄 基隆 桃園 台中 彰化 A

人數

52

29

12

34

32

25

國小

地區

南投 嘉義 台南 屏東 花蓮 總計

人數

2

10

17

29

16

258

就讀普通國中、國小的聽障學生人數近年來增加得很快。例如在台北,民國六

十九年度為 87 名(園中 35 名、國小 52 名) ,到了兩年後的民國七十一年度人數

增加為 172 名(國中 49 名、國小 123 名〉。將有更多的學校附設啟聰班,更多的 聽障學生就讀普通學校。

鑫;、有關聽障兒童回歸主流教育文獻的採討

對於聽障見童,有沒有唯一的最好教育方式呢?恐怕誰也提不出對於所有聽蟑

兒童都是最好的一種教育方式 o 然而,為了修正隔離式特殊學校教育方式的缺點, 近年來回歸主流的教育方式逐漸成為世界性的發展趨勢。關於這種教育安置方式是 否比較好,在此介紹一些學者們的研究結果及看法。 得蘭(

Dale

)多年來推行附設聽障特殊班於普通學校內的混合教育方式,認

為聾童的需要和興趣和一般兒童相同,因此他們無論在按內或投外都應該要經常跟

聽力正常的小孩和大人相處。其益處是可以住在自己家,每天跟聽力正常的同,學一

起學習、一起玩,叉能隨時接受專家的輔導,尤其是安母也可以接受專家的協助參

與自己小孩的輔導工作。通常聾童與聽力正常的小孩自由地生活在一起,可以學習 ~, 211

...

(6)

師大學報 第二十九期 很多。 (7) 他建議聾童應接受更多的個別輔導。他認為 r一個小孩在十五分鍾的 關體輔導當中假定發言三次的話,在個別指導當中他跟一位教師討論同樣的題目, 發言次數在五分鐘中之內就會達到二十五次。 (8) 諾斯克特(

Northcott

)舉出一些回歸主流的聽障見童的特性:(1)殘存聽力的 積極活用和助聽器的全天使用。 (2) 可在具有正常行為與聽力的同年級同學里面實際 表現社會性、學力、認知能力和口語溝通能力。 (3)說話清楚並能夠以口語和筆談跟 別人交換意見。 (4) 自信和獨立心增加,更能拿定主意完成作業。 (20)

畢特和詹士登(

Bitter and Johnston

)在一九七三年曾舉辦過探蓋住座談會 ,分析混合教育的特峙。問卷調查的分析所發現的主要問題是:(1)從事工作人員缺 乏知識(

34

%)

,(2)進行工作缺乏計畫、設備、預算和人員編制(

22

%

)刊的 管理欠佳.(

14

%)

, (4)照顧小孩的技術差 (11%) ,(日缺乏溝通、連繫、輔導(

9 %)

,(盼評價標準缺乏彈性、鑑定及追蹤工作做得不夠 (6%) ,(7)課程不完備

( 3

%)

, (8) 教育方針不明(

1

% )

0

(5)

立斯得( Rister) 在美國德州休士頓聽語研究所曾做過八十八名年齡從六歲 到十六歲的聽障兒童的追蹤研究。五十五名就讀普通學校的聽障學生全部都戴自己 的助聽器,其中約有一半學生接受特別輔導,另一半學生沒有接受輔導但適應良好 。這些學生的聽覺障礙程度大多數跟聾較就讀的學生同樣嚴重,而約有三分之一的 學生在三歲之前就開始接受學前教育。從八十八名聽障學生的研究發現的事實可以 看出兩個特別明顯的因素:(1)聽障的嚴重性不是在普通學校就讀成功的唯一指標, 但)聽障的嚴重性不能決定最有效的教學法。 (22) 博杏(

Birch

)認為混合教育不可與部分隔離或部分時間在普通班上課的情形 混為一談。他說 r真正的混合教育是所有見童,包括特殊兒童,在一起上學、一 起上課、一起繼續接受教育的情況之下才能發揮真正效力。若是全時間都在普通班 級上課的話,需要個別輔導,但原則上都在普通學俊的學習環境內進行。 (3)

費崙得福 (

Fellendori

) 在美國新墨西哥州,一九七六年舉行的「學前兒童

的回歸主流」研討會中主講時指出,一群學生坐在教室的一邊靠翻譯者介入教學活 動,或一起去吃午餐、上美術課,這種方式根本不算是混合教育。 瓦特森 (Watson )也在研討會中敘述混合教育為 r重要的一點是,混合教 育不光是身體的安置,要看被安置的學生同化的程度,表示『在同樣的生活環境下 融合J 0 J 諾斯克特還補充說 r 增禍襄熔合的說法是不夠正確,應該說是攪拌遍 的沙拉才對。 J 甘適迪(

Kennedy

)報告了有關明尼阿浪里斯的學前數育計畫。十一名聽障嚴 重的聾童被送到普通小學試讀三年。他們曾經和聽覺正常的小孩一起接受過學前教

--

(7)

212-英格蘭及台灣地區聾童岡歸主流教育之研究

育而全天都使用助聽器。試讀結果顯示他們跟其他同學一樣在班上都很融拾,也自 覺太身的地位。使用三種的語言成就測驗法(包括:

Woodcock Word Recogni

t-ion

,

Peabody Individual Achievement Test in

Spe l1 ing ,和 Metropoli

tan

Achievement Test in Word

K,

nowl

ed.

ge

)及數學成就測驗法(

Key Ma

them-at ics Achievement Test )

測驗結果發現,除了字義測驗項目聽力正常學生的

成積比聽障組的成績高得很多之外,聽障和非聽障兩組之間沒有顯著的差別(

t

=

3. 50 ; P

> .

00 1

)。他列出了這些學生共有的特性及有關輔導的事項做為進一步 研究的參考: (1)全部學生都有神經性聽覺障礙(十名學生在出生時,而一名學生在出生後十 四個月時耳聾) 0 (2)全部學生的聽覺障礙都嚴重。 (3)全部學生都戴兩耳助聽器。 (4) 上小學一年級之前所傲的智力測驗(使用 Merrill-Palmer Scale) 結果,全部學 生都在正常的範圍內。 (5)全部學生都曾在住家附近的幼稚園每遇三次以土跟聽力正 常的小孩一起上過課。 (6) 全部學生每週接受一小時以上有關聽辨能力、認知能力、 及語言能力方面的個別輔導,而在這個以兒童為中心的實驗性活動襄面,家長、教 師、和學生之間能積極合作、相互影響。(1 5) 尼克斯(

Nix

)提出的聽障兒童回歸主流教育重點如下: (1)必須提供有系統的 教育計畫。但)一發現聽覺的障礙就要開始輔導。 (3)最好雙耳都戴助聽器,進f.i~幼 見殘存聽力的積極活用訓練 5 促進溝通行為最高度的發展。 (4) 由各有關方面專家組 隊來共同進行診療及訓練輔導工作最有效。 (5)最好小孩到了準備好接受混合教育時 ,隨時安置在合適的普通班級並提供所需要的特殊輔導。 (6)不合適的、不成熟的混 合教育會產生社會性孤立、學業性失敗而通常導致反正常化後果。的混合教育是手 段,同時也是教育目標。它不是萬靈藥,必須不斷地提供補充性的教育輔導。但)受 母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他們必須積極參與聽障小孩各階段的教育。 (9)為了評價混 合式的教育安置是否合適,特殊兒童的教育診斷方式必須大犬地改善。 úo)所有教育 安置方式只能當做是暫時性的,應隨時由各種專家組成的輔導小組監規各種安置方 式是否真正合適。 ω 在聽障兒童教育專家的培養計畫襄面應包括實施早期教育的專 門知識的傳授及所需輔導專家的培養。倒為了讓聽力學在教育計畫襄面全時間發揮 功能,應多培養聽力學知識,尤其是聽力學家在早期教育輔導小組襄面所擔任的角 色要特別強調。(1:場聽障學生就讀的普通學校班級學生數應該滅少,讓學生能更容易 適應。 (14)未接受專業訓練的現任聽障見童教育師贅,應給與機會接受在職專業訓練 。盼應繼續進行有關混合教育對兒童整體發展的影響方面的研究工作。倒早期教育 計畫所需費用應由國家稅收來負擔。(1 9)

挨麻登和羅斯曼(

Emerton and Rothman

)研究過三十名大學生對聾人的態

(8)

213--師大學報二十九期

度發現,聽力正常的學生通常在到達校園之前就已經對聾人持有接納的態度。(使 用 Rothman

Intetview

Schedule 調查結果,對聾的同學持有接受態度的學生佔

75

% )

0

(10)

棄特(

Ya ter

)認為,混合教育雖然是教育聽障見童的{個好方式,但光靠此 方式是不夠的。為這些見童安排的教育計畫中應考慮到,在繼續不斷的教育過程中 讓每一個學生能夠在教育上、社會上、職業上發揮他們最大的潛力。沒有針對個個 小孩個別的需要慎重擬定計畫,混合教育不會產生好的結果。 (24) 布里蘭(

Brill

)報告了家長對混合教育的看法,大多數家長對自己小孩能接 受這種芳式的教育、能與聽力正常小孩相處而獲得好處,表示歡迎:認為這種教育 方式可以讓聽障的小孩在學校得到充分的準備跟聽力正常者在這世界上共同生活。

(6)

得蘭(

Dale

)敘述了聽障兒童個別就讀倫敦北區普通學校的教育方式。這項

縱貫研究計畫從一九七二年開始。到了一九七七年時,測驗了第一實驗組的五個學

生(平均年齡 10.3 歲,平均聽力損失 76.7

dB

)發現在認字方面比對照組的七個

學生(平均年齡 10.7 歲,平均聽力損失 78.6

dB

)有明顯的進步(

P

<

0.05) 。

第二實驗組的八名學生(其中四名的平均聽力損失超過 100 dB) 也有進步但不顯著 。兩個實驗組在發音和發語速度方面都比對照組得分高,他相信只要適當的輔導, 並運用近代器材與有效的教法,加上曰:益增加的這方面知識與經驗,將來所有聽障 兒童都能個別就讀普通學校的展望是樂觀的。 (8) 畢休浦(

Bi shop

)認為混合教育只是教育的一個手段,不能與教育目標混淆

。他特別強調: (1)教育的目標是讓每個人準備適應社會生浩。但)教育要辦成功的話

,必須關心團體襄面的每一個人而不是團體本身。 (3) 教育里面沒有什麼絕對好或是 絕對不好。 (4)法令的通過或是法庭的決定不會改變學校襄實際教育的質 o (5)重質的 教育從重質的教法,而重質的教法需要熟練的教師。 (6)每個學校(及與其有關的計 畫〕必須根攘其實際所做的事來評價,不能根攘其所使用的方法或原理或所說的話 來評價。佇)為達成教育的真正目標,分清教育目標與教育手段的不同是必要的 o 海 合式教育只是一個教育的過程,不是目標: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4) 浦拉斯特(

Pflaster

)認為與就讀在普通班級的聽障兒童的學業成績有密切 關係的幾個因素是:(1)口語溝通能力。 (2)性格特性與自我觀念。 (3) 高度發達的語言

能力。 (4)適性因素。 (5)家長積極指望的態度。 (6)就讀學役的教師及主管人員的支持

與接受的態度 o 對於大多數的聽障見童而言,混合式教育目前被認為比隔離式的特躲學校教育 優點多,但仍不是完善的教育方式:若缺乏好的車肅與計畫,可能造成比隔離式教

'" 214 '"

(9)

英格蘭及台灣地區聾董岡歸主流教育之研究 育更多的向題與缺點。教育的目標在於培養健全的國民,學業成績只是整個教育中 的一部分。為了聽障學生身心的整體健全發展,必須要知道他的溝通能力、語文能

力、末日性格方面的因素在溝通行為里面如何地相互影響。我們期望的是雖然聽力有

障礙,但是學習興趣濃厚、適應良好、能充分活用殘存聽力及說話能力,樂意跟別

人溝通的小孩。

肆、聾童的個別回歸主流教育

聾童的回歸主流教育有許多益處,如(I)生活在正常的語言環嘖襄可經常接觸自 然的常用模式。 (2)常使用口頭語言表達增加說話的信心。 (3) 從社會性的培養方面說 ,與聽力正常的人生活在一起能更容易學習適應。 (4) 生活在更能刺激學習興趣的環 境。 (5)課程的學習範圈比較廣,有機會從程度較高的各種不同的人學習,可提高知

識水準。(1 6)

從一九七0 年代初,教育家就開始相信,幾乎所有的聽障者都可以跟正常的說 話者接觸而獲得益處 o 他們也發現,聽障學生從聾校畢業後兩年內就可以看出在語 言和溝通技術方面有長足的進步。(1日 愈來愈多的人認為, (1)每一個學生都有權利在自己家附近的學授就讀。 (2) 回歸 主流教育在教育上、社會上都比較好。(司聽障學生的人數非常有限,所以個別回歸 主流的芳式是可行而且對同化更有幫助 o

(1

2)

英國的教育部補助的殘障學生就讀普通學俊的實驗計章,由海葛蒂和波克琳頓

( Hegarty and

Pocklington) 主持,自一九七三年五月開始時六名聽障學生被輔 導就讀自己家附近的普通小學高年級,其中兩名是聾,四名是重聽。人數後來增加 到十二名,其中三名是重聽,九名是聾和重度聾。教師評定的結果,這些學生的素 質是中等或稍高,閱讀年齡比實際年齡遲一至六年。大多數學生被認為在社會適應 上良好。他們在普通班級上課之外,還接受課外輔導。只有一個重度的聾生後來退 出這個實驗計畫之外,參與教學工作的教師們都同意,個別就讀普通班的聽障學生 在學業上獲益不淺。普通班級較高水準的課業及要裳,對聽障學生程度的提高有幫 助。尤其是在國中階段的課程內容比聾較廣泛得多,所以能學習到更豐富的內容。 社會性的發展也格外明顯。代表性的評語是:完全正常、社會性很安定、有堅定的 決心和耐心博得同學的尊重、能沈著地處理大部分事情、完全同化等。(1 3) 這個新的教育方式,從嘗試性的開始,發展成為英格蘭教育當局為聽障見童探 用的教育制度。 筆者曾訪問過不少英格蘭地區的學校和服務機構,看到好幾個辦理混合式教育

-

215"'"

(10)

師大學報 第二十九期

成功的模式。其中雷斯特州 C Le Ïc estershire) 的早期診療與教育服務工作做得

特別好,所以大部分聽障學生都在普通學校接受教育。該州一九八二年的聽障兒童

總數為五 O 三名,其中學齡前兒童六十二名 o 個別就讀普通學校的學生三四二名(

77.6

~屆) ,在輔導室 C

Units

)的學生五十五名 C

12.5%)

,加起來共有三九七

名學生在普通學校 c 切%)。在聾校的學生僅有四十四名 C

10

%)。 義大利北部的聽障學生就讀普通學授的百分率更高達 96

%

C 包括重度的聾生 在內)。為了達到同化的目的,原則上,一所普通學校只可容納一個殘障學生。除 了巡迴輔導教師配合學生個別的需要提供服務之外,必要時殘障學生可以由專門的 一位教師依照個別的需要興能力,以特殊的教材進行個別教學,但上課地點仍在普 通學設內。 在台灣地區的聽障見童教育,近年來特別重視回歸主流。大部分家長希望把聽 障的小孩送到普通學校讀書,但並不是所有的聽障兒童都適合在普通學校接受教育 。只有接受過學前教育,有了充分準備的聽障兒童才能在普通學梭跟聽力正常的學 生一起接受教育。目前只有少數聽障兒童有機會接受充分的學前教育,所以大多數 聽障兒童需要的仍是特殊學校或自足式特殊班(啟聰班)的教育方式。雖然啟聰班 的設立較適合當前的需要,但應積極加強學前教育,聽障學生才能真正回歸主流。

4豆、回歸主流教育的實況調查研究

一、英格蘭地區聾童回歸主流的實況調宣

重聽兒童的回歸主流教育現在很普及,但聾童的回歸主流還有困難,有些教師 甚至價疑它的可能性。因此,筆者在英格蘭地區的訪問調查是為了要探討聽障之外 沒有其他障礙的聾童的個別回歸主流的可能性。 訪問時間在一九八二年二、三月間,地點分佈在英格蘭南部的費爾哈姆(

Fareham) 、中部的雷丁 C

Reading

)、西部的葛洛斯特 C

Gloucéster

)和北部

的雷斯特 C

Leicester

)共四個地區的二十所學校。個別訪問的對象是在這四區 普通學校就讀的最重度聾生及其教師、行政人員等。(費爾哈姆和雷丁的重度聾生 都就讀聾役,所以選了一些重聽學生訪問。〉學生年齡為,初小的λ名學生.

5.2

,,-, 7.9 歲,高小的十名學生.

8.2 "-' 1

1.

4 歲,初中的八名學生": 11.6"-'16.3 歲。 訪問後整理的結果如衰三和表四。

-

(11)

216-表三:全部時間回歸主流的聾生的訪問調查結果

thFHNt

聾生

H L 101dB- 108dB

HL 90dB-97d B

H L 45dB- 83dB

姓 名

KM

TR

VH

J

S

WL VS DR

RW

AT

DF

GP

KF

1 B

聽力損失

108dB 101dB 101dB 107dB

97dB 97dB 95

dB

90dB

75dB 83dB 78dB 45dB 83dB

5.2

6.0

7.8

12.7

8.2

9.3

9.8

u、 4

6.0

7.9

8.9

1

1.

6

16.3

閱讀年齡

8.5

7. 1

10.6

8.6

7.1

92 10.7

7.4

8.3

10.2 10.7

12.5

9.7

1

1.

2

發音正確度

64% 100%

100%

80% 100 % 100% 96%

94% 92% 100% 100% 96%.

發語速度

4.

8s

ec

5.2錢~ 3.5s也

5.

3s

ec

5.2 紅 4.

2sec3. 8sec 5.5sec5sec

4.2sec 5sec

5.3sec

學 力

A

A

B

B

B

B一

C

A

B

B

B

C

B

參與活動程度

A

A

B

B-

A

A

B

A

A

B-

B+

C

AI

個別輔導者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ST TD

TD

UTI

每週輔導時間 由ms

x1 45nis

x1

6包lSx1

4O

ms

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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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ms x1 ro~s~

OOms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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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60x1 45x1

2祖 ms

o

70x2

ms

家長參與程度

B

B

c

C

B

C

B

B

A

B

B

C

B

I

說話清晰度

B

B一

B

B+

C

B

A

B

ß+\

B

A

A

AI

的 主流 時間回歸 全部 軾陸“叫做剖爛輝判糧區酬樹團副研敗也﹒叫間極壞 wm

(12)

表四:部分時間回歸主流的聾生的訪問調查結果 t ∞ HNJ 生

H L 100dB -

113dB

H

L8

7dB-88

dB

姓 名

KT

J

Sa C B

MF

DT

CH

DH

SN

KS

RC

MB

P B MH

聽力損失

108dB 102dB 102dB 100dB 107dB 102dB 100dB 105dB 113dB 102dB 100dB 88dB 87dB

6.8

7.0

7.2

10.0

10.4

1

1.

3

1

1.

3

12.2

12.7

13.1

13.1

10.4 13.7

閱讀年齡

5.9

5.8

6.7

7.0

7.1

6.8

7.4

8.9

8.8

10.5

9.4

6.8

7.6

6.9

7.0

發音正確度 40 多出

28% 88% 80% 48%

44%

72%

48~屆

32%

48%

48%

64%

52%

發語速度

7.3sec 7.7sec 5.2sec

'7sec

丘 8sec

8. 7sec 4.5sec

5.5s也 7.7記c 4.2s包 4.2sec

7sec

7.3sec

學 力

C

D

C

C

C+

E

C

C

E

C

A

D

E+

參與活動程度

A

C

D

C

B

C

C

D+

C

C

B

B

D+

個別輔導者

UT

UT

UT

TD

UT

UT

UT

UT

UT

UT

UT

UT

UT

每週輔導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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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

1

35m

s x5

1!的m 插曲ms x5的ns斗x390 臼ms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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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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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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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O

msx8

ωms x9 印m

家長參與程度

D

C

C

C

C

D

C

C

C

C

C

C

C

說話清晰度

D

D+

C

C

n+

D一

C

D

E+

D

D

C

D

• 流的聾 主 回歸 間 部分時 廳長 +HM 庸 自峙甜甜代撞

(13)

英格蘭及台灣地區聾童罔歸主流教育之研究 閱讀年齡的測定使用 Hamp's

Picture Aided Reading

Test ,年齡超過十一

歲的學生加上 Daniel-

Diack-Test

12

(得分並列在下方〉。發音正確度與發語速

度的測驗使用 Dale'sSpeech

Produc tion Test 1

。學力由擔任課程的教師及輔

導教師評定,用 A~E Scale 表示。參與活動的程度也用 A-

E

Sc ale 表示,活動

包括團體和個別的活動。個別輔導通常由聾教育專家 (TD) 輔導全部時間都在普 通班的學生,由輔導室的教師 (UT) 輔導部分時間在普通班的學生,有時語言治 療家(

S T

)也參加輔導。每週輔導時間以分表示,每次輔導時間自 30 分至 60 分 不等,部分時間在普通班的學生則包括其在輔導室接受的團體輔導時間。家長的參 與程度由教師評定,用 A-

E

Scale 表示。說話清晰度由教師和筆者跟學生面談時

的情況評定, A 表示 100% 清楚, B 表示 75

%'

c 則 50

%'

D 為 25'%

'

E 表示

一點也聽不懂。 面談的 26 名學生當中,全部時間回歸主流的和部分時間回歸主流的各估半數 〈十三名)。 經過資料的研究分析發現全部時間回歸主流的學生具有下面的特色:

H他們的聽力損失,

100

dB 以上者 4 名 90'"

100

dB 者 4 名, 90dB 以下者 5 名。

白他們的閱讀能力接近正常小孩的平均值。可能是早期教育的普及,年幼的聽障 見童的閱讀測驗成績往往在平均以上。 臼他們的學力都在平均以上。 回他們的說話清楚,語調正常。 由他們大都接受巡迴輔導教師的輔導。 的他們所接受的個別輔導時間很鐘,大約每週一小時。大部分的重聽學生(像 K

F

,聽力損失為 45

dB

)不需要個別輔導也能跟上進度,但若能加以課外輔導 ,其學業可能會更加進步。 的所有教師都同意認為他們不但在社會上適應良好,在學業上也都能適應。 部分時間回歸主流的學生具有的特色如下: 叫部分時間回歸主流的學生 13 名中,聾 11 名高度重聽 2 名。

臼他們的閱讀年齡比實足年齡大約遲 3 、 4 年。

的十三名學生中八名的學力在平均以上。

回他們大部分說話不清楚,十三名學生中只右四名,說話的清晰度達到 50 %。

回他們接受輔導室教師的大量課業輔導,所需輔導時間從每週五小時到十六小時

之多。

的所有教師同意,認為雖然有少數學生在學業上表現不怎麼好,但在社會適應主 非常良好,包括智能稍差的學生(如 KS 的情形〉。

-219

,..,

(14)

師大學報 第二十九期 4 的對於少數適應上有困難的學生,教師認為他們的問題不是回歸主流所引起的。 例如 CH 和 DT 兩個學生的情緒不穩,可能是由於母親的長期臥病和破碎的家 庭所導致。 J Sa 的情形是剛從聾校轉來可能尚未適應,而 MH 的情形可能是 助聽器使用上的不適應,影響溝通上和學習上的困難。

二、台灣地區聾童回歸主流教育的實況調查

台灣師範大學衛生教育系附設的聾童教育實驗班為了暸解實驗班學生經過一年 訓練之後就讀學校的情況如何,曾在民國六十七年做了實況調查。自民國六十一年 至六十六年止,接受一年語言訓練的結業生共有四十三名。其中二十一名在普通小 學,八名在國小啟聰班,十二名在啟聰學校小學部,二名在幼稚園就讀。就讀小學 的四十一名學生中,填好問卷調查表(由家長與教師選答〉寄固的有二十七名,包 括普通園小十三名,國小啟聰班八名,啟聰學校小學部六名。就讀國小普通班和啟

聰班的學生共二十一名。他們的聽力障礙程度如表五。

表五:就讀國小聽障學生的聽力損失程度 聽力損失程度

70dB 以下

70-80dB

80-90dB

90-100 dB

100dB 以上 就讀普通班者

3

2

1

4

3

就讀啟聰班者

1

2

4

O

1

分析調查結果,就讀國小普通班的十三名學生具有下列特色: 的他們的聽力損失, 100dB 以上者三名,

90-100

dB 者四名, 90dB 以下者六名。 臼在課業方面,九名學生接受一點輔導就可以跟上班級的進度,但其他的四名在 學習方面有困難。 的在說話方面,六名學生說話尚可聽懂,七名學生跟同學之間的口語溝通困難, 五名學生不懂老師說的話 o 的在語言的發展方面,十名學生有明顯的進步軍但三名學生的進步不明顯。 甸除了一個很內向的女生之外,其他學生在社會適應上都良好。 的所有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小孩在學較能接受課業輔導,但在當時只有兩名學生有 機會接受輔導室教師的輔導。 就讀國小啟聰班的八名學生具有的特色是: 的他們的聽力損失,

100

dB 以上者一名,的 dB 以下者七名。(大部分是重聽學

-

(15)

220-英格蘭及台灣地區聾重罔歸主流教育之研究 生。) 臼全部時間都在啟聰班教室上課,所以學習適應上沒有困難,但因為使用普通學 校課本上課,為了趕進度常常需要利用週六下午和週日補課。 白說話方面只有三名學生所說的話尚能聽懂,其他五名學生跟同學之間的口語溝 過困難 o 的所有學生都跟普通班的學生相處得很好。(社會適應良好。) 由大多數家長都由自己給聽障的小孩在家補習功課。 從上面的調查分析可以看出,多數聽障兒童尚能適應普通學坡的學習環境,但 顯然一年的學前教育對聽障兒童的語言發展是不夠。為了改善此種情況,該實驗班

從民國六十七年起收四至五歲的聽障兒童,施以兩年的學前教育,目前已改善到收

三歲幼童施以三年的學前教育。 陸、討論

英國自從湯姆士﹒布雷物(

Thomas Braidwood

)於一七六0 年代初,在愛

丁堡(

Edinburgh

)創辦第一所聾學校以來,一直都探用口語法教育聾童。混合教

育未開始前,聾學校被認為是教育聾童的最好場所。所以在一八七四年倫敦的一所

小學附設了一個聾生特殊班的時候,當然沒有回歸主流的想法。直到一九四七年才 開始認為殘障兒童不應該被隔離起來教育,從此重聽兒童的特殊班陸續被附設在普 通學校內。目前大多數聽障見童接受回歸主流教育。 台灣的聾教育雖然比英國晚了一個半世紀開始,但在不到七十年的短鐘時間內 ,從手語法發展到口手法,從隔離式的聾學校教育發展到半隔離式的啟聰班教育, 並有更多的聽障見童在輔導教師的協助下順利地在普通班上課。因為愈來愈多的啟 聰班被附設在台灣各地的國小內,聽障兒童一到就學年齡就可以在離家不遠的啟聰 班接受教育。啟聰班確實給聽障兒童帶來就學上的方便,但並不能從自足式的啟聰 班教育期待混合式教育的優點。 為了達到回歸主流教育的理想,早期教育的推行首先要考慮到,早期的聽能訓 練和聽覺性經驗對語言的發展具有關鍵性的重要意義。接估計,聽障見童當中,聽 覺障礙嚴重到毫無用處的,只有約 2% 。幾乎所有聽障兒童對放大到某種程度的一 些聲音有反應 o 筆者從事聽障幼見的語言訓練工作已有十八年,從來沒有碰到過真 正聾的小孩:所有似乎是全聾的小孩,經過一授時間的聽能訓練之後,都對說話的 聲音產生反應。聽障嚴重的兒童,人數非常少,所以大多數聽障兒童可以訓練成聽懂 說話。必要的條件是在最早時期使用合適的助聽器,接受專家的輔導與訓練。若錯

.... 221

(16)

--師大學報第二十九期 過了發展上的關鍵時期,語言的發展就會受阻。所以沒有早期教育就沒有語言的順 利發展。沒有足夠的語言能力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回歸主流教育。 在英格蘭地區的普通學校個別訪問了二十六名聾生,以及在各地的聾校直接跟 聾生面談結果發現,許多聽障嚴重的聾生也能夠說一口相當流利的英語。有些地區 的大部分聽障兒童全部時間都在普通班級跟聽力正常的學生一起上課,包括一些聽 障嚴重的聾童。他們只需要一點課外輔導就在學業方面也能夠適應普通學俊的學習 環境。有特殊問題的聽障見章(包括少數重聽見童及聾童〉在普通學校附設的輔導 室接受較多時間的個別輔導及團體輔導,但上課時間的印%以上必須在普通班級 接受混合式教育,所以通常在社會適應上不會發生困難。 英國控法令上要求教育當局,在普通學校襄面教育殘障見童。英國的聽障兒童 回歸主流教育辦得成功的原因是特別注重早期教育。英國的保健服務做得很徹底。 嬰孩在胎見期就受到妥善保護,包括孕婦的巡迴輔導、產前的定期檢查及營養補給 晶的配給等,能夠做到防範意外的發生。若是殘障的小孩出生,在最早的歸期就能 夠被發現到而適時給與輔導與教育,一切費用由國家的稅收負擔。聽障見童在最早 時期開始雙耳戴助聽器,接受巡姐的輔導,或到輔導中心接受訓練。 台灣的聽障見童說話能力普遍的差,連容易學會說話的重聽兒童也有不少變成 聾啞,其主要原因是缺乏早期教育的服務。為了推行實質上成劫的回歸主流教育, 應該給所有聽障見童提供免費的早期教育服務,才能讓聽障見童有效地跟聽力正常 的學生一起在普通班上課。早期教育的服務應包括:(1)聽障的早期診斷與合適的助 聽器的配給。但)述(週輔導教師的教學服務,訓練學前見童的女母能在家有系統地教 導自己的小孩。 在台灣聾童的回歸主流教育是一個新的發展趨勢。雖然目前多數聽障見童在自 足式的啟聰班上課,但愈來愈多的聽障兒童在公私立的訓練機構接受學前教育,因 此就讀普通班的聽障學生人數在增加。為了讓這些聽障學生能確實適應普通班的上 課,必須要有妥善的準備與計畫。 村教育診斷:首先要知道兒童個別的需要,以便擬定合適的輔導計畫。聽障學生 是否適合接受個別回歸主流的教育須看他們的學力、語言溝通能力、社會適應 力、和課程學習方面的進步情形等做為參考來決定。偎如一個學生的溝通能力 特別差,或在學習方面沒有進步,那麼這個學生應該轉到啟聰班或輔導室接受 部分時間回歸主流的教育。 。混合教育的準備:一般學生對回歸主流的特殊學生通常保持接受的態度。如何 把混合制教育帶進普通學授,對教師和其他學生具有重大意義。施行混合教育 之前,先跟學校的教師們協談,讓他們心理上有準備雖然重要,但太多的準備

-

(17)

222-英格爾及台灣地區聾重岡歸主流教育之研究 工作和太勉強的介入是不會受歡迎的。 目小班級制對個別化教學計畫的推行有大的幫助,所以被認為辦理混合教育成功 的重要因素。目前台灣的普通班學生人數仍在五十名左右,等於歐美國家的兩 倍,對於個別化教學及混合教育的推行是一大阻礙。 的聾童的個別回歸主流教育,在合適的個別輔導計畫之下,是可行的。這在英國

已經施行多年,具有良好效果。例如由經驗豐富的聾教育專家每天起(旭輔導 45

分鐘,另外由接受過短期訓練的教師每天負責半天的輔導教育,就可以讓聾生 個別在一個普通學校的班級接受回歸主流教育。這個辦法在台灣的鄉下,缺乏 學前教育文沒有啟聰學授或啟聰班的地芳,可以試辦。(類似的情形是盲生的 走讀教育計畫。) 英國的聽障兒童師資訓練機構,除了曼徹斯特大學在大學部設立聾教育系之外 ,都是針對大學畢業的教師而設立,通常一年的訓練之後給與聽障兒童教育的合格 教師資格。許多大學研究所附設的訓練機構可以修到碩士以上學位。台灣目前沒有 專設的聽障兒童教育師資訓練機構。合格的師資是經過起期訓練,或是在大學及師 專選修聽障兒童教育課程而培養出來的,因此訓練內容分量,遠不及專設的訓練機 構。今後在師資訓練方面應該要注重質的提高。

系、結論與建議事項

一、結論 l 回歸主流積極的發展趨勢,在英國可以從其一九四四年的教育法令修改及迫 切的立法上看得出來。其一九七六年和一九八一年的教育法令要求各地的教育當局 在普通學校教育殘障學生,以便滿足他們的特殊需要。在我國聽障學生回歸主流的 趨勢促使台北啟聰學按計畫將所有小學部學生送到普通小學啟聰班接受教育,也鼓 勵各縣市的教育局積極設立啟聰班,讓聽障見童至少能接受部分回歸主流的教育。 Z 聽障嚴重的聾童的回歸主流教育是可能的。只要早期發現其障礙,提供合適 的學前教育,使他們具備足夠的語言溝通能力,大部分聾童也可以在普通班接受教 育。 a 在發展上的關鍵時期施以聽與說的語言訓練,對促進聽障幼見語言的發展最 有效。這將成為回歸主流教育成功的重要因素。 4 為了推展聾童個別回歸主流教育的目標, (1)特殊見童心理與教育方面的基木 知識應包括在一般師資訓練課程襄面。(到給聽障兒童提供早期教育的服務之外,也 ,.., 223 ,..,

(18)

師大學報第二十九期 要給其家長提供輔導方面的服務。 (3)應該給資深的教師提供專業訓練計畫,讓他們 有機會獲得更高的資格或學位。

二、建議事項

為了改進我國聽障見童的回歸主流教育,筆者提出下列的幾點建議: l 應該對所有見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務,定期迎姐監視其健康狀況,在早期(不 限年齡〉進行診療及教育工作。對所有聽障兒童及其安母應該提供巡姐輔導的服蕩。

Z 盡早設立聽語中心 C

Speech and Hearing Centre

)有計畫地進行聽障的 診斷與處理工作,以便早開始訓練。 a 免費供應助聽器給所有經過檢查認為需要戴助聽器的聽障兒童,讓他們把喔/ 最早時期使用助聽器。 4. 聽障見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年限應提早到三歲開始,並在三歲之富起提供述{過輔 導的服務。 E 輔導所有重聽學生在普通班級上課。早期教育普及之後,聾童也可在接受適 當的個別輔導的原則之下,盡量在普通班級跟聽力正常的學生一起上課。 a 盡早開始訓練巡姐輔導教師,給學前見童及其食母提供早期教育的服務。 1 給所有對聽障兒童教育有興趣的教師提供一學年的初級訓練課程,以便取得 合格教師資格,或提供研究所階段的高跟課程,授與碩士以上學位。 a 聽障兒童教育師資訓練課程真面應包括聽障見童安母的輔導方法及學前兒童 的述(迴輔導方面的課程。 a 一般師資訓練課程襄面都應包括有關特殊兒童心理與教育方面的課程。攘估 計,在普通學校差不多五名學生當中約有一名學生在就學期間,會需要設任教師或 是輔導室教師的特殊教育輔導,所以普通學校的每一位教師都需要特殊教育的基本 知識。 10. 普通學設和特殊學校的較長及主任,都應該修習一些特殊教育課程,瞭解如 何處理和管理殘障兒童的特殊問題。

--

(19)

22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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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In

dividu

a1

Integration of Deaf C

hi1

dren 1n England and Taiwan

Individual In.tegration of Deaf

Ch

ildren

in England and Taiwan

by Teh-Yeh Hwang

Abstract

Englan~

was chosen to investigate the

indi叫dual

integration programnie for

deaf children to

b草 compared

with Taiwan's situation.

Since 1760s

,

oral method has been

employed 坦 teaching

deaf children in

Scotland and Ëngland.

Th

e Education Act of 1976 proposed that children with

special needs should be educated in ordinary

schools. 世le

trend towards integra.

tion of deaf children has been more conspicuous than other areas of special educa.

tion.

In

tegration is educationally and socially essentia

l.

For deaf children

,

a

con-stant norm

a1

speaking environment offers excellent opportunity of developing good

speech. From the interviews with many deaf and partially hearing children in

England

,

it was appreciated that even deaf children could speak intelligibly

,

Th

e

successful

in.

dividu

a1

integration of deaf children resulted from early education

services rendered free of charge by the government to all children with impaired

hearing.

Education for the deaf in Taiwan was started much later than that in England.

In less than 70 years

,

it has been developed from manual to combined method

,

from special school system to self.contained

c1

asses in ordinary schools. Special

classes attached to ordinary schools are convenient for deaf children to attend.

However

,

without careful planning for each individua

l'

s needs

,

integration can not

be expected to produce good results.

For the -successful individual integration of deaf children in Taiwan

,

early

education services should be available to all children with impaired hearing.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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