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晉不鑄幣政策與長期通貨緊縮
─兼論魯褒〈錢神論〉
陳彥良
*摘要
晚近逐漸出現一種觀點,認為晉代雖以布帛等實物為交易媒介,但錢 幣的使用依然頻繁,故仍屬於一個貨幣經濟的金融環境;西晉魯褒〈錢神 論〉為該說主要論據之一。本文根據考古資料與文獻證據反駁這個論點。 史 籍 中 「 晉 氏 不 鑄 錢 , 後 經 寇 戎 水 火 , 耗 散 沈 鑠 , 所 失 歲 多 」 等 記 載 , 以 及 眾 多 考 古 資 料 的 證 據 , 證 明 兩 晉 面 臨 錢 幣 不 足 、 通 貨 緊 縮 的 困 局,因此不可能出現健全的貨幣經濟。另一方面,西晉自武帝開國,由於 帝王之顢頇、朝政之頹廢以及士風之貪鄙,「公卿世族,豪侈相高,政教陵 遲」,因此貪墨成風,貨賂公行。正由於貨幣上「錢重物輕」,以及政治上 「 官 以 賄 成 , 位 以 錢 獲 , 囚 以 貨 生 , 獄 以 幣 解 」 這 兩 項 因 素 , 遂 出 現 「錢」可以成為「神」的現象。 魯 褒 〈 錢 神 論 〉 屬 典 型 的 諷 刺 之 作 , 所 反 映 的 其 實 是 司 馬 氏 政 權 底 下,朝政士風的腐敗和經濟上的通貨緊縮,而非貨幣經濟的發達。兩晉的 不鑄幣政策造成長期通貨緊縮,使得自然經濟模式更為僵固,實物貨幣的 時程因之延長,為南北朝社會經濟發展的遲滯埋下了伏筆。 關鍵詞:晉代、中古、自然經濟、貨幣史、通貨緊縮、魯褒〈錢神論〉 * 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一、引言
關於兩晉(266~420)貨幣的流通使用,晚近史學界出現某些 爭 議 性 觀 點 。 其 中 最 主 要 的 , 在 於 有 些 研 究 者 認 為 , 西 晉 (266~316)雖然也以布帛等實物作為交易媒介,但錢幣的使用依 然頻繁,因此該時代仍屬於一個「貨幣經濟的金融環境」。至於 東晉(317~420),則是「商業經濟的持續發展,創造了貨幣需求 的有利環境」。1在這類論述中,西晉魯褒(生卒年不詳)的〈錢 神 論 〉 是 重 要 依 據 之 一 。 例 如 胡 寄 窗 即 根 據 〈 錢 神 論 〉, 認 為 「(西晉)貨幣拜物教性質的出現是商品形態相當發展的結果」。 他並意有所指地表示:「有些人對這一時期的貨幣經濟發展水平估 計太低」。2事實上,自從全漢昇 1940 年代提出「中古自然經濟」 的觀點之後,除了若干細節的爭論外,中古六朝(包含兩晉)屬 自然經濟階段的論斷已廣為學界所接受。3很顯然,上述這類晉代 貨幣經濟發達的見解,與全先生「中古自然經濟」的觀點恰相衝 突。 兩種看法何者較為正確?今日重新檢討此一課題出於幾項理 1 目前持此一種見解的學者以王怡辰最有代表性,其他如姚大中及日本柿沼陽平,也 曾提出西晉存在貨幣經濟的構造且有擴展的觀點。但如下文所論,此一觀點實有修 正之必要。參見王怡辰,《魏晉南北朝貨幣交易和發行》(臺北:文津出版社, 2007),頁38-39、41;柿沼陽平〔日〕,〈晉代貨幣經濟の構造とその特質〉, 《東方學》,120輯(東京,2010.7),頁18-33;姚大中,《魏、晉、南北朝史》 (基隆:福明印刷公司,1986),頁240。 2 胡寄窗,《中國經濟思想史.中冊》(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1998),頁 264。 3 針對此一課題的研究,彭信威的貨幣史著作公認是重要基礎,而全漢昇的經典論文 則開啟魏晉南北朝「自然經濟」的主流認識。此外,何茲全認為東晉南朝錢幣使用 猶多,並非完全是自然經濟的模式,這也是重要的見解。但何氏的說法,並不完全 是全氏論點的駁斥,而應視作一種補充。參閱彭信威,《中國貨幣史》(上海:上 海人民出版社,2007),頁158-213;全漢昇,〈中古自然經濟〉,收入《中國經 濟史研究.上冊》(臺北:稻鄉出版社,2003),頁1-141;何茲全,〈東晉南朝 的錢幣使用與錢幣問題〉,《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14本(上海,1949.1), 頁21-56。自全氏論文發表之後,中古自然經濟的見解是受到多數中古史界學人的 支持的。參見王業鍵,〈全漢昇在中國經濟史研究上的重要貢獻〉,《食貨》復刊 14:11、12(臺北,1985.3),頁445-458。由:第一,兩晉時期貨幣制度,史籍所載甚脫略;西晉尤其如 此。此由《晉書.食貨志》、《通典》中西晉部份一概從缺,直 接從元帝過江談起,而東晉事跡亦只有三條,可見一斑。然而往 昔的研究,包括全漢昇在內,多半只就《晉書》等傳統文獻進行 史料的搜集整理,這種做法在考古資料累積豐富的今天,顯然有 所不足。第二,除了自然經濟與貨幣經濟的時代特性的定位外, 兩晉政權長期不鑄幣政策的歷史意義是什麼?在當時「貨幣經 濟」的發展和演變中,此一政策造成什麼樣的影響?這些問題雖 極為關鍵,但在後來的研究中似乎遭到不應有的漠視,亟待補 正。第三,如何從貨幣數量變動、流動性和市場興衰關聯性的角 度,掌握晉代經濟的特徵?這個面向也是過去的貨幣史和經濟史 研究所忽略的。 兩晉是中古時期的主要段落,對它的研究關係到整個漢、魏 到六朝歷史發展與過程的理解。本文以考古發掘史料輔證正史文 獻,特別著眼於貨幣數量變動對於經濟的影響,重新探討晉代 「貨幣經濟」的內涵,目的不僅在於釐清相關爭議,且嘗試以之 重建晉代的貨幣史。 關於本文使用的方法以及概念簡要說明如下: 「 交 易 」 是 人 類 重 要 的 經 濟 活 動 。 人 們 彼 此 透 過 物 品 的 交 換,在市場中以有易無,達到各取所需的目的。但在交易過程 中,必須有適當的媒介,以節省成交的時間和計價的成本,以及 便於商品的多方互換;物物交換(barter)的形式不利於交易的進 行。因此,流動性(liquidity)的高低,便成為影響交易的重要變 數之一。「流動性」指的是轉換成其他物品的速度,或者方便的程 度。假定利用某種交易媒介可以在市場中快速地換取其他物品, 則意味該交易媒介的流動性高;反之,則是流動性低。從這個角 度看,由於品質穩定、容易保存與攜帶,以及方便於找零和切割 等等優點,金、銀等貴金屬以及傳統青銅材質鑄幣具有更高的交 易便利性;換言之,即相對於穀物、布帛、鹽、鐵,甚至肉品、 牲畜等實物商品而言,這些金屬具有更高的流動性。這一點,正
是金、銀、銅等金屬在歷史中成為貨幣並廣泛得到認可的主要理 由。4它同時也是經濟史研究中,自然經濟(natural economy)與 貨 幣 經 濟 ( monetary economy ) 兩 個 概 念 被 嚴 格 區 分 開 來 的 原 因。5 基於上述道理,中古時期縑帛穀粟等「實物貨幣」,因其本身 具有的流動性遠低於兩漢新莽三國的半兩、五銖、大泉五十等等 銅質鑄幣,在貨幣史的討論中,本應與五銖等「標準通貨」有所 區別,若非如此,則貨幣史的研究將因概念的不精確而造成認識 上的混淆。本文論述兩晉不鑄幣政策以及長期通貨緊縮造成的社 會經濟影響,在方法上將縑帛穀粟等等歸類於自然經濟的範疇, 其理由在此。6
二、史籍所載西晉不鑄幣政策
魏、晉易代之際的幣制演變,史籍所述簡略,難以詳考,但 從其中仍可見西晉只是曹魏的簡單延續。比如《晉書》、《通 典》都提到曹操為相,罷用董卓當權時濫鑄的小錢,還用漢五 銖。但「是時不鑄錢既久,貨本不多,又更無增益,故穀賤無 4 流動性是貨幣之所以成為貨幣的關鍵。啟示是:社會中內含的流動性的高低,可以 判別傳統市場發展的程度。由此可知,貨幣經濟流動性最高,以實物為交易媒介的 自然經濟流動性較低,而自給自足的經濟(貨幣缺乏、交易萎縮)則幾乎完全不具 流動性,因此市場發展程度最低。關於流動性概念的說明可參閱林鐘雄,《貨幣銀 行學》(臺北:三民書局,1990),頁15、70、166-167;Thomas Mayer, James S. Duesenberry and Robert Z. Aliber, Money, Banking, and the Economy (New York: Norton, 1984), pp. 1-14. 5 關於自然經濟與貨幣經濟的界定,可參酌韋伯(Max Weber)論「交換」之觀點。 參閱韋伯〔德〕著,康樂編譯,《經濟與歷史:韋伯選集(IV)》(臺北:遠流出 版社,1990),頁14-16。 6 流動性的高低由貨幣流通數量所決定。流動性太少造成通貨緊縮(deflation)、物 價下跌,過剩則造成通貨膨脹(inflation)、物價上漲。透過貨幣數量增減造成的 通縮和通膨的作用,可以考察歷史中流動性變動的內容及其後果。相關理論說明參 閱彌耳〔英〕著,周憲文譯,《經濟學原理(下冊)》(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 室,1966),頁482-483;Milton Friedman, “The Supply of Money and Changes in Prices and Output,” in M. Friedman, The Optimum Quantity of Money and Other Essays (Chicago: Aldine Publishing Co., 1969), pp. 171-187.已」,7意即在曹操把持國政之時已經久「不鑄錢」,且因此而 「穀賤無已」,換言之因為錢幣供應不足,通貨緊縮的情勢已在 該種消極政策的持續中形成。但到曹丕在位(220~226)時,復罷 五銖。《晉書.食貨志》敘述: 及黃初二年,魏文帝罷五銖錢,使百姓以穀帛爲市。…… 司馬芝等舉朝大議,以爲用錢非徒豐國,……魏明帝乃更 立五銖錢。至晉用之,不聞有所改創。8 史述曹丕「罷五銖錢,使百姓以穀帛為市」(221),等於正式廢除 五銖錢的貨幣地位,這可說是自曹操「不鑄錢」政策推行以來的 總結。如此看來,其後魏明帝「更立五銖錢」(227)之舉動,則 應該只是將五銖的貨幣地位恢復,並沒有重新鑄造或發行新幣。 又據「至晉用之,不聞有所改創」一語,可見西晉一樣只是單單 延續承認五銖的貨幣地位,並未有鼓鑄新錢的舉動。 不過,上引史料對於西晉沿用既存的五銖舊錢,從來未曾再 鑄 造 錢 幣 一 事 , 似 乎 仍 不 是 非 常 確 定 。9但 到 南 朝 蕭 齊 建 元 (479~482)末一次貨幣討論中,孔覬(或作顗,?~466)〈鑄錢 均貨議〉一文已明確指出兩晉從未鑄幣的事實。孔覬的論述,載 於北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其他史志如《南齊書》、《通典》 等雖也收錄,但關鍵的字句卻為之刪節刊落,以故過去兩晉貨幣 史學者對此一段重要史料多未注意。尤其應該重視的是這段話: 晉氏不鑄錢,後經寇戎水火,耗散沈鑠,所失歲多,譬猶 磨礱砥礪,不見其損,有時而盡,天下錢何得不竭!錢竭 則士、農、工、商皆喪其業,民何以自存!愚以爲宜如舊 7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臺北:鼎文書局,1995),卷26,〈食貨志〉,頁 794;唐.杜佑,《通典》(北京:中華書局,1988),卷8,〈食貨八〉,頁179。 8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26,〈食貨志〉,頁794-795。 9 西晉沿用五銖,但實際使用的錢幣種類複雜,形制混亂,如兩漢五銖、新莽貨泉和 東漢磨郭錢、剪輪錢……等等都在流通。這方面考古資料很多,例如:考古研究所 洛陽發掘隊,〈洛陽西郊晉墓的發掘〉,《考古》,1959年第11期,頁606-607, 610。下文有更多引證和說明。
制,大興鎔鑄,錢重五銖,一依漢法……10 開頭「晉氏不鑄錢」一語,已經明白指證兩晉沒有鑄幣的事實。 孔氏還提到另一重點,那就是自西晉以來因「寇戎水火,耗散沈 鑠,所失歲多」而致「錢竭」的事實,以及因此衍生出「士、 農、工、商皆喪其業」的嚴重後果。這一段敘述,已經對西晉奉 行不鑄幣政策之實情,與乎因它而產生的破壞性影響,以及兩者 的因果關係幾個方面,都給予明確的說明。 孔覬之所指,實即西晉以降各代執政者長期的不鑄錢政策, 導致廣泛的幣量不足現象,以至於造成經濟上通貨緊縮的後果。 而這樣的現象,是自(曹魏)西晉起始,延續到其所處的南齊建 元年間(479~482)一直存在著的。 事實上,從西晉開國以降至此時的兩百多年內,只有東晉的 沈充(?~324)的小錢(詳後文),以及劉宋(420~479)一朝曾 在短暫時間之內於局部地區鑄造錢幣;再者,鑄造過程皆因銅錢 輕賤,導致貨幣混亂。重點是,這幾次鑄幣都如曇花一現,隨即 受各方抵制而沉寂下來。總而言之,這些極少數鑄錢事例遠不足 以改變魏、晉二百年長期錢幣太少、通貨緊縮的事實。 晉代未曾鑄幣這件事影響非輕。西晉結束長期軍事對峙,天 下復歸一統,經濟亟須發展,但是要達到這個目的,首先必須擺 脫從曹魏以來,長期通縮以及三國幣制各自為政的困境。晉武帝 (266~290 在位)非振奮有為之人,因此在這種關鍵時刻,朝廷 不但沒有任何弘遠的理想,也缺乏切實的規劃。或許正因為司馬 炎個人性格的局限,以及朝中大臣的茍且心態,儘管社會存在極 高的貨幣需求,但政府從不設法滿足。更不幸的是,自統一完成 的十一年之後就發生八王之亂(291~306),接下來五胡反叛,終 釀成永嘉之禍(311)。在這近二十年的時間之內,宇內紛擾,喪 亂如麻,此時再想有任何更張補救,都已無濟於事。 而由於天下一統,西晉的不鑄幣政策影響是全面性的,不再 10 宋.司馬光著,元.胡三省注,《資治通鑑》(臺北:世界書局,1980),卷 137,〈齊紀三〉,頁4303。
局限於華北一帶。換言之,由不鑄幣政策造成的影響,擴及到原 為東吳與蜀漢政權轄下貨幣的使用較發達的江南和荊、益地區。 這一點,考古發掘資料可以給予證實。
三、考古所見西晉錢幣使用情況
西晉時期普遍存在錢幣缺乏和通貨緊縮的現象,從墓葬考古 一樣可以得到證明。例如 1980 年代廣西梧州發現屬西晉時期的富 民坊一號墓出土印文墓磚如「永嘉六年壬申富且壽考」、「永嘉 六年壬申宜子保孫」以及如下一印文磚所書: 永嘉中天下災但江南尚康平 永嘉是西晉懷帝司馬熾(307~313 在位)年號,永嘉六年(312) 即「永嘉之禍」的次年。11墓主骨架葬具皆已腐朽無存,清理時僅 得青瓷 11 件。該墓沒有被盜的情況。重要的是,墓中沒有發現任 何錢幣。12 同樣的情況在江西、湖南、湖北、福建等地晉墓亦可看到。 例如 1972 年十一月,江西瑞昌馬頭地區發現的西晉前期墓,亦未 遭盜掘,出土遺物豐富,計有百餘件之多(其中手鐲、戒指、環、 髮釵等金銀器共 13 件)。其中發現銅錢 42 枚,大部份為五銖,少 量為「大泉當百」和「大泉當千」;西晉錢幣完全沒有。131980 年 湖南益陽市郊桃花崙南面山坡清理西晉穹隆頂磚墓一座,簡報指 出,墓磚有「李宜官二千石」的隸書字樣,墓主應即喚李宜,而 其官階,相當於郡守一級,層級不低。此墓出土十餘件隨葬器 11 永嘉五年(311)四月,劉漢(304~329,匈奴系劉淵所建,後改國號為趙,史稱 「前趙」)政權的軍隊,殲晉軍主力十餘萬於苦縣寧平城(河南鹿邑)。六月,攻 破首都洛陽,俘虜晉懷帝,殺太子司馬詮,以及宗室、官員及士兵百姓數萬,並大 肆劫掠、發掘陵墓、焚毀宮殿,史稱「永嘉之禍」。再五年(316)晉愍帝投降於 前趙,西晉亡。 12 該墓有破壞痕跡,判斷是當代城市建設造成。參閱廣西梧州市博物館,〈梧州市晉 墓、南朝墓發掘簡報〉,《文物資料叢刊》,1983年第8期,頁40-44。 13 江西省博物館,〈江西瑞昌馬頭西晉墓〉,《考古》,1974年第1期,頁27-32;南 京大學歷史系考古組,〈南京大學北園東晉墓〉,《文物》,1973年第4期,頁36-46。物,但亦未見任何錢幣。141985 年夏於湖北宜都縣陸城鎮清理兩 座 東 漢 磚 室 墓 ( 編 號 M4 、 M11 ), 及 一 座 西 晉 磚 室 墓 ( 編 號 M3),三者中以此西晉墓規格最大。三墓綏雖有遭盜的跡象,但 仍有遺物出土。M3 墓發現有上刻「(晉惠帝)永平十(元?)年 十月十一日」的紀年磚銘,時當公元 291 年。發掘結果,東漢墓 M4、M11 各出土銅錢 25 枚和 15 枚五銖,西晉墓雖然規格較大, 但未出土任何錢幣。151974 年二月於南京西崗果牧場發掘的大型 西晉磚室墓,情況相同。16 此外,1986 年四月福建浦城縣蓮塘鄉呂處塢村清理四座西晉 墓,這四座晉墓年代均極接近,其中發現有惠帝(290~306 在位) 「元康六年」(296)隸書磚銘三份。這四座西晉墓葬雖曾被盜, 器物多失竊,但仍出土陶、瓷、銅、金、銀器共 19 件,但是同樣 沒有錢幣出土。171991 年三月湖南安鄉縣發掘西晉官拜荊州刺 史、鎮南大將軍,封宣城公的劉弘墓,該墓保存完整,出土隨葬 品豐富,包括金印、玉卮、錯金銅弩機等罕見珍品,共 81 件,但 其中亦無發現任何錢幣。18 除了這些地區,史書早有記載河西地區的涼州於西晉之初已 不用錢。直到西晉末,天下大亂,張軌(255~314)方用索輔(生 卒年不詳)之議,下令該地使用錢幣。19《晉書.張軌傳》:愍帝 即位(313), 14 該墓早年有被盜擾跡象,但墓中完全沒有錢幣,則非盜墓之故。參閱益陽地區文化 工作隊、益陽縣文化館,〈湖南省益陽縣晉、南朝墓發掘簡報〉,《文物資料叢 刊》,1983年第8期,頁45-47。 15 此時八王之亂剛剛揭開序幕。該年三月,賈后清除楊駿的勢力而專權,因而改元元 康,此墓下葬之時可能尚未知洛陽朝廷變故,故仍用「永平」之年號。三座墓葬各 出土遺物若干件。參閱宜昌地區博物館、宜都縣文化館,〈湖北宜都發掘三座漢晉 墓〉,《考古》,1988年第8期,頁718-724。 16 南波,〈南京西崗西晉墓〉,《文物》,1976年第3期,頁55-60。 17 福建省博物館、浦城縣文化館,〈福建浦城呂處塢晉墓出土簡報〉,《考古》, 1988年第10期,頁918-920。 18 安鄉縣文物管理所,〈湖南安鄉西晉劉弘墓〉,《文物》,1993年第11期,1-12。 19 清嘉慶十年(1805),有三枚錢文為「涼造新泉」的銅錢在武威發現,有的學者即 認為是張軌所鑄。參閱劉馳,〈十六國時期的金屬貨幣〉,《中國史研究》,2010 年第4期,頁107-128。
太府參軍索輔言於軌曰:「……泰始中,河西荒廢,遂不 用錢,裂匹以爲段數。縑布旣壞,市易又難,徒壞女工, 不任衣用,弊之甚也。今中州雖亂,此方主安全,宜復五 銖以濟通變之會。」軌納之,立制準布用錢,錢遂大行, 人賴其利。20 什麼原因造成泰始年間「河西荒廢,遂不用錢」?值得探討。這 時候的河西,固然有鮮卑人樹機能的反叛割據,但很快即為晉將 馬隆平定( 279)。所以其地數十年不用錢,非出於政治上的原 因,而應該看作是自魏迄晉,內地的通貨本來就很缺乏,這使得 邊陲地區錢幣的流通更為稀少,交易困難,不得已只好以「裂匹 以為段數」的方式進行換兌。換言之,張軌於河西鑄錢之例,亦 可以從側面輔證西晉統轄下各地區長期面臨通貨不足、幣制始終 未上正常軌道這一件事實。 考古上西晉墓葬出土錢幣相對稀少,許多墓葬甚至完全沒有 發現任何一枚銅錢,這些現象反映的是當時錢幣流通不足、通貨 緊縮的狀態。然而,西晉貨幣制度的問題並非只在於通貨供給不 足,錢幣形制的蕪亂一樣可以看出西晉貨幣制度問題的嚴重性。21 例如 1981 年六月廣西蒙山縣西河鄉甘棠村出土陶罐 1 件,內 藏古錢 30 餘斤,年代從西漢到晉,歷時甚長。內容包含漢初的榆 莢、漢武帝的郡國五銖、赤仄五銖、剪邊五銖、王莽貨泉、三國 蜀漢的直百五銖、蜀或晉的定平小百錢等等。據簡報所述,陶罐 屬西漢時代之物,但該批窖藏卻是於晉代埋藏入土。蒙山古幣窖 藏顯示當時錢幣形制的複雜與流通的混亂,而這一現象反映的事 實,是西晉時期在國家消極不鑄幣的政策下,社會中貨幣需求的 高漲,同時也意味著通縮壓力的增加,使得各式舊錢重新拿出來 20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86,〈張軌傳〉,頁2226。 21 以唐代墓葬相對照,可以顯現出兩晉通貨稀少的程度。例如1952年六月河南禹縣白 沙水庫沙東區、穎東區17座唐墓,雖這批墓葬都經過遷葬,但從中仍發掘出隋五 銖、唐開元通寶等124枚錢幣。參閱陳公柔,〈白沙唐墓簡報〉,《考古通訊》, 1955年第1期,頁22-27。
使用,甚至用盜墓的方式取得古錢。22 西晉墓葬錢幣出土數量比較多的,是 1995 年五月在洛陽某外 語學院清理的 FM4 號墓。該墓除出土隨葬器物十餘件之外,另外 發現有 3,390 枚古錢。不過,這批古錢形制紛繁,大小、厚薄和 重量差異極大,包含的 3,304 枚五銖,重量最輕 0.8 克,但也有重 到 4.15 克的(直徑從 1.84 到 2.47 公分之間);70 枚貨泉,重 1 克 至 4.9 克;半兩 8 枚,重 1.4 到 2.96 克;5 枚「大泉五十」,重 2 克至 3.8 克;4 枚布泉,重 2.4 到 3.25 克。這些古錢形制的紛繁, 顯示當時貨幣流通的交雜混亂。231996 年十一月,東距 FM4 號墓 約 200 公尺處,又發現一座保存完整的西晉墓,編號 FM5,出土 錢幣 104 枚。1997 年洛陽某單位在其院內發現一西晉時期墓葬, 清理後出土錢幣 73 枚。經整理發現,上述三座西晉墓葬出土的錢 幣均屬西漢、新莽、東漢與三國時期的舊式鑄幣,並無西晉所 鑄。1952 年發現的江蘇宜興周墓墩晉墓亦然。24 1985 年,南京市中華門外 15 公里江寧縣其林村發現一座西 晉雙穹隆頂磚室墓墓(編號 85JYM1),根據墓示形制和隨葬器物 的分析對比,埋葬時代可能是在兩晉之交。25該磚室墓出土青瓷器 39 件,漆器 5 件,銅錢約 108 枚。這些銅錢稍有鏽蝕,內容亦十 分複雜,包含:「大泉當千」4 枚,錢徑 3.3,穿寬 1 公分。「大泉 五百」3 枚,錢徑 2.8,穿寬 0.9 公分。錢文大小有不同。「貨泉」 4 枚,錢徑 2.3 公分,穿寬 0.75 公分。此外,尚發現「五銖」約 22 此墓出土者,還有一類據稱是西晉惠帝時鑄造的太平小百錢,雖然如此,這類錢的 鑄造數量肯定不會太多。再者,蒙山窖藏古錢的陶罐屬西漢時代之物,推測很可能 也是盜墓所得。另外,1996年十月於河南觀台出土漢晉時期窖藏錢幣情況亦類同。 參閱何秉,〈廣西蒙山縣出土窖藏古錢〉,《中國錢幣》,1985年第2期,頁65; 黃留春、黃越,〈觀台出土窖藏漢晉時期錢幣簡報〉,《中國錢幣》,1992年第2 期,頁38-42。 23 洛陽市第二文物工作隊,〈洛陽谷水晉墓〉,《文物》,1996年第8期,頁37-45。 24 喬棟、刁淑琴,〈洛陽谷水西晉墓出土的曹魏五銖〉,《中國錢幣》,1997年第4 期,頁26-29;南京博物館羅宗真,〈江蘇宜興晉墓發掘報告─兼論出土的青瓷 器〉,《考古學報》,1957年第4期,頁83-106。 25 周裕興、顧蘇寧,〈南京江寧晉墓出土瓷器〉,《文物》,1988年第9期,頁81-89。
100 枚,錢徑 2.5 公分,穿寬 0.85 到 0.9 公分;部份屬磨郭五銖。26 2007 年在洛陽孟津送庄鎮三十里鋪村清理的二座西晉墓,中 有「元康八年」(298)的紀年磚,其中 07MSM1 號墓出土錢幣 170 餘枚,有東漢五銖,曹魏五銖,王莽大泉五十、栔刀五百, 孫吳大泉五百、大泉當千,蜀漢直百五銖、太平百錢等等。27凡此 諸例,皆可以看到西晉時期因通貨供給不足,在不得不沿用舊幣 的情況下,貨幣形制異常雜亂的一面。28 除了錢幣稀少、形制混亂之外,錢幣的減重一樣是個問題。 考古資料顯示,雖然西晉官方無鑄幣之記錄,但民間私鑄是可能 存在的。例如 1970 年一月洛陽五一○六廠西晉墓發掘出「西晉五 銖」,其標本錢直徑 2.14 公分,穿孔 0.75 公分,外郭厚 0.11 公 分,重量只有 1.6 克。又如 1996 年六月洛陽外語學院西晉墓出土 「西晉五銖」,標本之一錢徑 2.1 公分,重 2.7 克;標本之二錢徑 2.0 公分,重 2.5 克;標本之三錢徑 2.0 公分,重 2.6 克(三標本 均未經除鏽)。兩處遺址所見之西晉五銖,重量大體在 1.6 到 2.7 克之間,據此可以肯定,西晉五銖一般比兩漢五銖質量要輕,且 數量極少。這些遺址發現的其他錢幣,一概都是前朝五銖等舊 幣。重要的是,就算把這些舊錢全部算在裡面,仍可以看出除了 形制極為蕪亂之外,整體來說數量仍然稀少,遠不能夠滿足當時 社會經濟之需要,是可以斷言的。29 26 原報告作部分為「剪輪」錢,但觀所附圖樣,這些五銖錢周緣削切不嚴重,因此不 是剪鑿之餘,而是經磨銼所致,故應為「磨郭」五銖才是。參見周裕興、顧蘇寧, 〈南京江寧晉墓出土瓷器〉,頁86、89(圖)。 27 張鴻亮、盧青峰,〈洛陽三十里鋪西晉紀年墓出土錢幣〉,《中國錢幣》,2009年 第2期,頁36-39。 28 1983年夏,洛陽郾師李村以北約二公里田地中,即漢魏洛陽故城遺址之西南,發現 一總重40公斤的古錢窖藏,判斷為西晉時期入土。該批窖藏隨即散失,其後有關單 位徵回6公斤,共2,671枚,內容包含兩漢半兩、五銖、莽錢、董卓小錢、三國錢幣 等(內無西晉錢幣),亦可證明西晉貨幣混亂的情況。參閱霍宏偉,〈郾師李村窖 藏錢幣〉,收於張銀倉、蔡運章主編,《洛陽錢幣與河洛文明》(北京:科學出版 社,2008),頁245-255。 29 曾詠霞、夏暉,〈蒲江出土的窖藏「蜀漢五銖」錢〉,《中國錢幣》,2010年第1 期,頁18-24。考古曾出土西晉「合背」五銖銅錢,但屬於單一個案,且有待確 認。參見趙振華,〈洛陽出土西晉「合背」五銖銅錢〉,《中原文物》,1981年第
然而,在西晉不鑄幣的年代,上層社會卻能奢侈成風。《晉 書.食貨志》云: 太康元年,旣平孫皓,納百萬而罄三吳之資,接千年而總 西蜀之用。……世屬升平,物流倉府,官闈增飾,服翫相 輝 , 於 是 王 君 夫 、 武 子 、 石 崇 等 更 相 誇 尙 , 輿 服 鼎 俎 之 盛,連衡帝室,布金埒之泉,粉珊瑚之樹。物盛則衰,固 其宜也。30 可知當時官貴豪門生活豪奢,主要是因為天下一統,秩序恢復, 生產稍得以回升,因此有所憑藉之故,並非生產力有顯著提升, 或是市場結構有根本性的轉變─貨幣供給是一個重要條件─。 正因為如此,故這種情況無法持續太久。 出 乎 意 外 地 , 在 這 樣 的 時 節 裡 出 現 了 一 篇 奇 特 的 貨 幣 史 文 獻,那就是魯褒撰作的〈錢神論〉。31從某方面看,〈錢神論〉一 文確實是當時社會經濟以及貨幣史發展的反映,但單從字面著眼 卻極易受其誤導。要對它有更正確、完整的理解,須進行通盤的 考察,方能為功。
四、〈錢神論〉反映的貨幣問題
魯褒〈錢神論〉內容大略如下: 錢 之 爲 體 , 有 乾 坤 之 象 , 內 則 其 方 , 外 則 其 圓 。 其 積 如 山,其流如川。動靜有時,行藏有節,市井便易,不患秏 折。難折象壽,不匱象道,故能長久,爲世神寶。親之如 兄 , 字 曰 「 孔 方 」 , 失 之 則 貧 弱 , 得 之 則 富 昌 。 無 翼 而 3期,頁15。 30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26,〈食貨志〉,頁783。 31 一般認為該文是魯褒以成公綏(231~274)的早期作品為藍本推衍而作。今《全晉 文》有成公綏〈錢神論〉,與魯褒所作字句類同,惟似殘篇,可視為同一思想的產 物。參見清.嚴可均編,《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晉文》(北京:中華書 局,1958),卷113,頁1798;譚家健,〈魯褒的〈錢神論〉及其影響(上)〉, 《國文天地》,17:3(臺北,2001),頁41-44。飛,無足而走,解嚴毅之顏,開難發之口。錢多者處前, 錢少者居後。處前者爲君長,在後者為臣僕。君長者豐衍 而有餘,臣僕者窮竭而不足。…… 錢之爲言泉也,無遠不往,無幽不至。京邑衣冠,疲勞講 肄,厭聞清談,對之睡寐,見我家兄,莫不驚視。錢之所 祐 , 吉 無 不 利 , 何 必 讀 書 , 然 後 富 貴 ! 昔 呂 公 欣 悅 於 空 版,漢祖克之於贏二,文君解布裳而被錦繡,相如乘高蓋 而解犢鼻,官尊名顯,皆錢所致。空版至虛,而況有實; 贏二雖少,以致親密。由此論之,謂爲神物。無德而尊, 無勢而熱,排金門而入紫闥。危可使安,死可使活,貴可 使賤,生可使殺。是故忿爭非錢不勝,幽滯非錢不拔,怨 讎非錢不解,令問非錢不發。 洛中朱衣,當途之士,愛我家兄,皆無已已。執我之手, 抱我終始,不計優劣,不論年紀,賓客輻輳,門常如市。 諺曰:「錢無耳,可使鬼。」凡今之人,惟錢而已。故曰 軍 無 財 , 士 不 來 ; 軍 無 賞 , 士 不 往 。 仕 無 中 人 , 不 如 歸 田 。 雖 有 中 人 , 而 無 家 兄 , 不 異 無 翼 而 欲 飛 , 無 足 而 欲 行。32 如同魯褒觀察的,錢的威力無邊,上可以通神,下可以使鬼。正 因 為 如 此 , 所 以 那 些 「 京 邑 衣 冠 」, 或 是 「 洛 中 朱 衣 , 當 途 之 士」,不論地位如何,每個人都得領受它的支配;「不計優劣,不 論年紀」,凡是人便皆得趨走奉迎它。以故錢聚集的地方,「賓客 輻輳,門常如市」。就魯褒的認識,西晉時人對於錢的好尚,並沒 有文武之別,所以「軍無財,士不來;軍無賞,士不往」。 除了世俗層面的觀察,〈錢神論〉對於貨幣在人類社會中扮演 的角色也有所認識。〈錢神論〉說錢「其積如山,其流如川」,指 的是金錢可以做為價值貯藏以及流通交易的媒介。「市井便易,不 32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94,〈隱逸傳〉,頁2437-2438;清.嚴可均編, 《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晉文》,卷113,頁2106-2107。
患秏折」說的則是金屬鑄幣品質的穩定與便於分散找零,不必擔 心變質與因找零切割而導致價值降低。「錢之為言泉也,無遠不 往,無幽不至」,則是在說錢作為一般等價物在用途上的普遍性 (包括賄賂在內)。33這些論點顯示,魯褒對於貨幣在社會經濟中 的各種功能和作用,都有清晰的認識。而其所謂「忿爭非錢不 勝,幽滯非錢不拔,怨讎非錢不解,令問非錢不發」,則是在說明 錢在世人的崇尚愛好中產生的尊貴性與特殊性(除了隱含諷刺 外)。 事實上,魯褒藉由金錢現象而對人性之中利益取向的本質, 做露骨的揭示,這一點,與西漢司馬遷《史記.貨殖列傳》相互 呼應。〈錢神論〉說:「錢之所祐,吉無不利,何必讀書,然後富 貴」,〈貨殖列傳〉中也可以見到「夫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 如商,刺繡文不如倚市門」的觀察。34〈錢神論〉說:「錢多者處 前,錢少者居後。處前者為君長,在後者為臣僕」,類似地〈貨殖 列傳〉亦說道:「凡編戶之民,富相什則卑下之,伯則畏憚之,千 則役,萬則僕」。司馬遷筆下,掌握財富則「得埶而益彰」,這與 〈錢神論〉「無德而尊,無勢而熱」之說亦相仿。 但仔細分析,〈錢神論〉與〈貨殖列傳〉之間仍存在著一些 差異,可以歸納為兩點: 其一,魯褒寫作〈錢神論〉最主要的用意,是藉著對「錢」 的諷刺批判,揭露西晉朝廷與官場的腐敗與不公,但司馬遷只是 點出社會之中求「利」現象的一般特徵。這是第一個不同。魯褒 諷刺那些「京邑衣冠」,「排金門而入紫闥」,藉著錢直通權貴之 處所,因而出現「危可使安,死可使活,貴可使賤,生可使殺」 的扭曲國法與公義之事。他鄙夷「官尊名顯,皆錢所致」。可見魯 33 這裡「錢之為言泉也,無遠不往,無幽不至」的說法,是〈錢神論〉針對錢所擁有 的貨幣功能的本質性闡釋,同樣不能用來證明它所做的是對於西晉貨幣經濟發達的 描述。 34 漢.司馬遷,《史記》(臺北:鼎文書局,1975),卷1298,〈貨殖列傳〉,頁 3274。
褒指責的對象,都是官場,而非商場。35司馬遷則認為:「賢人深 謀於廊廟,論議朝廷,守信死節隱居巖穴之士設為名高者安歸 乎?歸於富厚也」,無所謂在朝在野。我們應該注意,〈錢神論〉 文末特別著墨:「仕無中人,不如歸田。雖有中人,而無家兄,不 異無翼而欲飛,無足而欲行」,刻劃的是官場之中攀附權貴、貨賂 公行的現狀;當然西晉這種腐敗的狀態使得金錢所能發揮的作 用,大大升高了。 其二,〈貨殖列傳〉以較一般的「富」(或「財」)的概念,來 作為他對社會經濟論述的基點,而〈錢神論〉則對於「錢」在社 會中之地位特別強調,揭露出所謂「貨幣拜物教」的現象。36這是 第二個不同。〈貨殖列傳〉言:「人富而仁義附焉」、「農工商賈畜 長,固求富益貨也」。〈錢神論〉則道:「錢多者處前,錢少者居 後」,這種突出強調「錢」的神異功用這一點(錢是其所謂的「神 物」),與〈貨殖列傳〉著意描繪的人類為利益支配驅使,側重點 有所不同。〈貨殖列傳〉使用的「富」這一個概念,有比較寬泛的 指涉。而〈錢神論〉加重描寫的「錢」,更多的是在突出「貨幣」 在社會中的獨特功能。故其引用「諺曰:『錢無耳,可使鬼。』」 以及「凡今之人,惟錢而已」的總結,都是在強調說明「金錢」 的特殊功能,而非如史公那樣著意於廣泛的物質「利益」的支配 性的呈現。簡言之,前者就「錢」而立論,後者則以「富」為引 伸,兩者著眼點是有差距的。 要言之,對照於太史公,即可知魯褒批判的目的,與其說是 針對著其所處的時代因貨幣經濟發達而造成之社會的惡貧好富的 現象,倒不如說是因為當時制度之窳敗,而帶來的金錢政治的黑 35 又如「今之成人者何必然,唯孔方而已」的說法,譏刺的對象雖不是官員,但也是 京邑的士大夫,在魏晉九品中正制度塑造的社會結構之中,官員與士大夫本來是難 分彼此的。見清.嚴可均編,《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晉文》,卷113, 頁2107上。 36 葉 世 昌 、 李 寶 金 、 鍾 祥 財 , 《 中 國 貨 幣 理 論 史 》 ( 廈 門 : 廈 門 大 學 出 版 社 , 2003),頁41;沈端民,〈魯褒〈錢神論〉對貨幣本質的揭示〉,收於中國錢幣學 會古代錢幣委員會、江蘇省錢幣學會編著,《六朝貨幣與鑄錢工藝研究》(南京: 鳳凰出版社,2005),頁150-154。
暗與醜惡。觀察西晉武、惠二朝之政風,可以得到〈錢神論〉時 空背景的理解。
五、錢重物輕格局下的西晉吏治政風
(一)武、惠二帝政風的凌替 誠如晉人干寶所論,「核傅咸之奏、〈錢神〉之論,而覩寵賂 之彰」,37說明時人亦以〈錢神論〉為譏刺西晉政風淪替、貨賂公 行現狀而作。魯褒自身事跡更可以佐證。《晉書.隱逸傳》言: 魯褒,字元道,南陽人也。好學多聞,以貧素自立。元康 之後,綱紀大壞,褒傷時之貪鄙,乃隱姓名,而著〈錢神 論〉以刺之。38 元康(291~299)是晉惠帝第二個年號,元康元年(291),即發生 連綿十六年的八王之亂。39這是一個很特殊的時代,有著極特殊的 政治、社會背景。若問此時魯褒所傷歎的「貪鄙」之風從何而 來?史文已有明載:「時朝廷寬弛,豪右放恣,交私請託,朝野溷 淆」;惠帝亦曾自云:「貨賂流行,所宜深絕,切敕都官,以此為 先」。40而這同時也是一個「廷尉獄,平如砥,有錢生,無錢死」 之俗諺廣為流傳的年代。41由上可見,貪鄙之風主要從官場而來。 西晉政風之淪替,士大夫之貪鄙,可說是罕有其匹的情況, 而這一切自晉武帝開國即已存在。如劉毅(216~285)對武帝所 37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5,〈孝懷帝孝愍帝紀〉,頁136。 38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94,〈隱逸傳〉,頁2437-2438。 39 八王之亂雖然造成西晉王朝莫大的統治危機,但主要還是統治中樞內部的權力鬥 爭,而非蔓延全國的大動亂。特別是在賈后掌權後的幾年內,即元康元年至八年 間,政治風波較少,因此魯褒很有可能即是在這一段期間寫作〈錢神論〉。 40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47,〈傅咸傳〉,頁1328-1329。 41 語出衛展(?~約320)〈陳諺言表〉。衛展,元帝為晉王時官拜大理,及建號,拜 廷尉。另外,孫惠(263~310)〈為東海王討成都王檄文〉有云:「官以賄成,位 以錢獲,囚以貨生,獄以幣解」,大概也是當時屢見的現象。衛展、孫惠與魯褒三 人恰處於同一個時代,他們的言論、想法無疑和〈錢神論〉有著共同的社會政治背 景,而三者之旨趣亦差同。參見清.嚴可均編,《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 晉文》,卷30,頁1631;同書,卷115,頁2121。道: 桓靈賣官,錢入官庫,陛下賣官,錢入私門,以此言之, 殆不如也!42 尤其晉武帝自太康(280~289)平吳(280)以後,以為「天下無 事,不復留心萬機,惟耽酒色,始寵后黨,請謁公行。而駿及 珧、濟勢傾天下,時人有『三楊』之號。」43〈良吏傳〉亦云武帝 當國,「政刑以之私謁,賄賂於此公行,結綬者以放濁為通,彈 冠者以苟得為貴」。44皇帝如此,而朝堂之下,「悠悠風塵,皆奔競 之士,列官千百,無讓賢之舉」,「情慝奔于貨欲之塗。選者為人 擇官,官者為身擇利」。45如名臣杜預(222~285) 在 鎭 , 數 餉 遺 洛 中 貴 要 。 或 問 其 故 , 預 曰 : 「 吾 但 恐 爲 害,不求益也。」46 因不賄賂中官,恐被其所害,這是於國家有特殊功勳的大臣的務 實做法!王導(276~339)亦曾批評:「自魏氏以來,迄于太康之 際,公卿世族,豪侈相高,政教陵遲,不遵法度,羣公卿士,皆 饜於安息」。47 晉 惠 帝 司 馬 衷 的 愚 騃 , 使 朝 政 的 頹 廢 與 貪 殘 的 情 勢 更 為 惡 化。其與魯裦〈錢神論〉的關聯性,《晉書.惠帝紀》已給予最清 楚的說明: 及居大位,政出羣下,綱紀大壞,貨賂公行,勢位之家, 以貴陵物,忠賢路絕,讒邪得志,更相薦舉,天下謂之互 市焉。高平王沈作〈釋時論〉,南陽魯褒作〈錢神論〉, 42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45,〈劉毅傳〉,頁1272。 43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40,〈楊駿傳〉,頁1177。 44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90,〈良吏傳〉,頁2327。 45 語出干寶,參見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5,〈孝懷帝孝愍帝紀〉,頁136。 46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34,〈杜預傳〉,頁1032。 47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65,〈王導傳〉,頁1746。
廬江杜嵩作《任子春秋》,皆疾時之作也。48 《資治通鑑》也有極恰當的整理: 帝為人戇騃,……由是權在臣下,政出多門,勢位之家, 更相薦託,有如互市。賈、郭恣橫,貨賂公行。南陽魯褒 作〈錢神論〉以譏之……49 可以看到,不獨魯褒〈錢神論〉,同時期還有王沈(生卒年不詳) 〈釋時論〉、杜嵩(生卒年不詳)〈任子春秋〉,都是疾時之作。因 為此時「更相薦託,有如互市」官場,「賈、郭恣橫,貨賂公行」 的政風,正是三人撰著其譏刺之作的理由。50 正 因 為 徹 底 的 憤 激 情 緒 , 使 得 魯 褒 終 於 像 後 來 的 陶 淵 明 一 樣,「不為五斗米折腰」,以故最後「褒不仕,莫知其所終」。51 (二)錢重物輕與錢之「神物化」 這便帶來一個問題:除了西晉朝廷官箴的腐敗、士風的貪鄙 之外,何以會有這種「貨幣拜物教」現象的出現?從貨幣史的角 度,可以得到比較合理的解釋:這一個現象,與其說是「貨幣經 濟」的呈現,倒不如說與魯褒身處的西晉時代因錢幣稀少、通貨 緊縮而表現出來的「錢重物輕」有關。52 48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4,〈惠帝紀〉,頁108。 49 宋.司馬光著,《資治通鑑》,卷83,〈晉紀五〉,頁2629。 50 《全晉文》另有西晉成公綏〈錢神論〉,與魯褒所作字句類同,惟似殘篇,應可視 為同一思想的產物。參見清.嚴可均編,《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晉 文》,卷59,頁1798。 51 晉室南渡之後,官僚貪墨之風不但未曾革除,反而日益加甚。穆帝時代,王羲之曾 指出,「倉監督秏盜官米,動以萬計」,而「檢校諸縣,無不皆爾」,餘姚一縣就 有10萬斛為奸吏中飽(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80,〈王羲之傳〉,頁 2098),可見一斑。薩孟武對兩晉士大夫之奢靡從欲、官場之貪鄙成風有更多的揭 露。參閱薩孟武,《中國社會政治史(二)》(臺北:三民書局,1983),頁202-206。 52 陳寅恪(1890~1969)認為,洛中朱衣當途之士「愛錢何以愛到如此程度?這與他 們出身於豪族儒門,新取得政權是有關係的。」此說自有所見。但我們認為最根本 的原因,還是因為西晉政權的朝綱不肅─歸咎於武、惠二朝權力核心成員的施政 模式─,形成一種結構性的貪瀆效應而來,因為歷史上有些「新取得政權」的階 層或集團,是可以不「愛錢何以愛到如此程度」的(另外,陳氏之說強調了它的社
〈錢神論〉通篇主旨,在於(諷刺性地)強調金錢的神通廣 大,但淺顯的道理:可利用的物品愈稀缺,則其價值會愈高,擁 有的「勢力」愈大,更能成其為「神寶」、「神物」!53另一方面, 錢幣稀缺、錢價極高反映的正是通貨緊縮的發生!重點是,在通 縮的狀態之下,貧富的相對差距更易惡化─此因窮人應對經濟 衰退的能力通常更低,故富貴之家、勢位之士更能夠肆其豪奢極 欲。這樣看,即可得知特別重視錢,往往更適合說明當時「錢」 的珍貴稀有,以及貧富差距的懸殊。 有學者認為:「從〈錢神論〉,可以確認西晉的消費生活以錢 為主體」,54就〈錢神論〉文題乍看之下,會覺得該說似乎合理。 但如果對前文的論述有所瞭解,便可知這是很片面,且可能已經 嚴重失實的說法。55 如前述,西晉五十年統治期間不但朝廷沒有鑄幣,更何況一 來之前曹魏政府鑄幣已極少,其自身遭罹通縮之摧殘已久,豈可 能分潤兩晉?二來自漢末喪亂以來,遍地戰火導致人民委棄錢 財,加以饑疫,流離死亡。在這種情況下,過去流通的錢幣雖未 蕩然耗盡,也不遠矣!因此,〈錢神論〉諷刺性地呈現一個特別重 視「錢」的社會(其實是官場)歪風,更合理的解釋,應該是當 時錢幣的稀少珍貴,才能如此。 如 果 上 述 看 法 正 確 , 那 麼 僅 從 字 面 上 著 眼 , 而 論 說 〈 錢 神 會因素,本文則著重於制度以及貨幣因素,二說某種程度上雖有差異,但並不完全 衝突)。陳先生還意有所指地推測,「當時商品貨幣的發展也可以研究」,但就像 本文論證的,在兩晉通貨不足產生的緊縮效果之下,商品經濟的發展(如果有的 話)將是一種扭曲之後的變體,難以健全發展。參見陳寅恪(萬繩楠整理),《陳 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臺北:雲龍出版社,1995),頁26。 53 打個比方:相較於豐收年代,饑荒時期的白米影響力更大,更能成為「神物」,但 是否能用糧價極高來說明饑荒年代「消費生活以白米為主體」?又如《晉書.和嶠 傳》:「嶠家產豐富,擬于王者,然性至吝,以是獲譏於世,杜預以為嶠有錢癖」 之例,我們亦不能據某人有「錢癖」,便說某時代有發達的貨幣經濟(事實上, 「錢癖」現象無世無之),而且究極而言,反倒是錢貴(物輕)的時代會有更強烈 的動機!參見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45,〈和嶠傳〉,頁1284。 54 王怡辰,《魏晉南北朝貨幣交易和發行》,頁38。 55 唐以前,似乎只有像兩漢那種通貨供給比較充裕的時代,才可以說達到這樣的程 度。
論〉反映的是「一個貨幣經濟的金融環境」,銅錢供給充裕,以 至於「消費生活以錢為主體」,這樣的理解委實過於簡單化,與西 晉王朝真實的政治、經濟情況,有著不小的差距,可以說是嚴重 的誤解。56 (三)貴族侈靡無關貨幣經濟 另外,有些論著則從「日食萬錢」的故事來發揮西晉貨幣經 濟發達的見解,這種理由亦值細辨。該典故出於《晉書.任愷 傳》: 愷少有識量,尙魏明帝女,……晉國建,……素有識鑒, 加以在公勤恪,甚得朝野稱譽。而賈充朋黨又諷有司奏愷 與立進令劉友交關。事下尚書,……免官。愷旣失職,乃 縱酒耽樂,極滋味以自奉養。初,何劭以公子奢侈,每食 必盡四方珍饌,愷乃踰之,一食萬錢,猶云無可下筯處。 愷時因朝請,帝或慰諭之,愷初無復言,惟泣而已。……57 可知任愷(223~284)一食萬錢的誇張行為,是他在和另一位大官 僚何劭(?~301)比賽奢侈的心態中表現出來的。按:何劭,何 曾(199~279)之子,何夔(?~220)之孫。夔,魏時任太僕,封 陽武亭侯。何曾襲其父爵,且在魏、晉易代之際有所預謀,故得 以坐享富貴。史書描述何曾,「性奢豪,務在華侈。帷帳車服,窮 極綺麗,廚膳滋味,過於王者。每燕見,不食太官所設,帝輒命 取其食。」何曾的侈汰行逕極為誇張,人們看不下去,因此多次 56 學者又說:「而且部分賦稅用錢繳納,雖然沒有鑄錢,政府也徵收實物的戶調,但 從錢價(購買力)不如物價來看,兩漢確實留下過多通貨供給晉世使用」。這說法 完全沒有根據。在金屬貨幣時代,前一代的錢幣留下過多通貨給後代使用的情況, 歷史上沒有這樣的例子,尤其是在該一時代從未鑄造錢幣,且又經歷長期的戰亂之 後,更是如此。因此,與其根據〈錢神論〉而說西晉是「一個貨幣經濟的金融環 境」,倒不如說西晉是「一個金錢政治的官場環境」還比較恰當;而西晉的金錢政 治(跟任何金錢政治一樣)反映的,不會是貨幣經濟的發達,而恰恰會是貨幣經濟 的扭曲。參閱王怡辰,《魏晉南北朝貨幣交易和發行》,頁38-39。 57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45,〈任愷傳〉,頁1285-1287。
被參劾。58但本身作風即極其誇誕放縱的武帝,「以其重臣,一無 所問」。 至於何劭,「少與武帝同年,有總角之好。……甚見親待」, 「每諸方貢獻,帝輒賜之。……而驕奢簡貴,亦有父風。衣裘服 翫,新故巨積。食必盡四方珍異,一日之供以錢二萬為限。時論 以為太官御膳,無以加之」。這說明何劭的特殊身份和他與晉武帝 的私交深厚,使他更有恃無恐。再看何劭之兄何遵,「性亦奢忲, 役使御府工匠作禁物,又鬻行器,為司隸劉毅所奏,免官」,同樣 繼承了權豪的侈貴特質。59 回到任愷,這個人本來就是魏明帝的女婿,憑藉深厚,做大 官是不用說的,故「晉國建,為侍中,封昌國縣侯」。後與權臣賈 充(217~282)為忤,雖有幹略,但被擯斥不得志,「止守散卿」, 時人「莫不為之憤歎」。故任愷有此極端行徑,是有所憤激而然, 除此之外,也與如前述西晉官場結構的敗壞有密切關聯。 總之,西晉時代這些豪門奢侈的記錄,與乎其自身之門風, 和其擁有的權力基礎,以及更重要的西晉武、惠二帝主政下政治 風氣的敗壞、士大夫操守之縱逸息息相關。因此若將這些因素考 慮進去,那麼以這幾個官僚「日食萬錢」的例子,來做為西晉 「貨幣經濟」發達的證據,更復不可取了。 事實上,「日食萬錢」之例非西晉獨有。《洛陽伽藍記》載北 魏高陽王元雍(?~528)之事跡: 貴極人臣,富兼山海。居止第宅,匹於帝宮。……自漢晉 以來,諸王豪侈,未之有也。……雍嗜口味,厚自奉養, 58 例如「都官從事劉享嘗奏曾華侈」,「劉毅等數劾奏曾侈忲無度」。參見唐.房玄 齡等撰,《晉書》,卷33,〈何曾傳〉,頁998-999。 59 以上二人事跡俱見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33,〈何曾傳〉,頁999。史還 載:「武帝初,何曾薄太官御膳,自取私食,子劭又過之,而王愷又過劭。王愷、 羊琇之儔,盛致聲色,窮珍極麗。至元康中,夸恣成俗,轉相高尚,石崇之侈,遂 兼王、何,而儷人主矣。」參見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28,〈五行志 中〉,頁837。
一食必以數萬錢為限。海陸珍羞,方丈於前。60 元雍能夠如此奢豪,蓋有故焉。《北史》述雍:「總攝內外,與 元叉同決庶政。歲祿粟至四萬石,伎侍盈房,榮貴之盛,昆弟莫 及」。61但同時的李崇(454~525)則不然。李崇以儉嗇出名,常 對人說:「高陽一食,敵我千日」。但李崇封陳留侯,「為尚書 令,儀同三司,亦富傾天下,僮僕千人。而性多儉吝,惡衣粗 食,食常無肉,止有韭茹韭菹。」62對比這兩個人的作風,可知北 魏上層侈汰的行為,出於個別官僚私人特權以及誇誕腐敗之生活 格調者多。 中國歷史上的北朝屬典型的自然經濟,這一點在經濟史學界 中向無異論。事實上北朝實物貨幣的使用,較西晉有過之而無不 及,這也是許多學人一致的看法。63而元雍之例顯示,北魏貴族豪 奢之風絕不遜於西晉。試看任愷雖「日食萬錢」,但元雍單一餐飯 便要浪擲數萬,可謂遠遠過之。此一事實可見,用任愷「日食萬 錢」等例子作為西晉貨幣經濟的論據,是大有問題的。 《北齊書.韓軌傳》另有一例:韓軌之子晉明(生卒年俱不 詳),「有俠氣,諸勳貴子孫中最留心學問。好酒誕縱,招引賓 客,一席之費,動至萬錢,猶恨儉率……」。64在此復問,像韓晉 明「一席之費,動至萬錢」還嫌排場不夠大的浮誇作風,豈遜於 任愷?即便如此,我們能否以晉明之揮霍與豪侈,作為北齊貨幣 經濟的論據?想必也是不可以的。這與任愷之「日食萬錢」不能 作為說明西晉貨幣經濟的憑依,道理相同。 60 參見北魏.楊衒之撰,《重刊洛陽伽藍記》(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0),頁63-64。 61 唐.李延壽,《北史》(臺北:鼎文書局,1981),卷19,〈元雍傳〉,頁700。 62 北魏.楊衒之撰,《重刊洛陽伽藍記》,頁63-64。 63 參閱全漢昇,〈中古自然經濟〉,頁1-141;何茲全,〈東晉南朝的錢幣使用與錢 幣問題〉,頁21-56。 64 唐.李百藥,《北齊書》(臺北:鼎文書局,1975),卷15,〈韓軌傳〉,頁200。
六、東晉延續不鑄幣政策
晉元帝(318~323 在位)渡江(317),北方正經歷五胡之亂 的破壞,演變成不可收拾的混亂局面。此時南方錢幣極為缺乏, 社會經濟處於一全面倒退的境地之中,市場交易缺乏貨幣媒介, 且唯衣食為重點的生產方式佔支配地位,在這種局面與條件下, 只好並用穀帛,以作為錢幣的替代。65 《晉書.食貨志》云: 晉自中原喪亂,元帝過江,用孫氏舊錢,輕重雜行,大者 謂之比輪,中者謂之四文。吳興沈充又鑄小錢,謂之沈郎 錢。錢旣不多,由是稍貴。66 這段話清楚說明,晉室南渡之後,貨幣政策是西晉不鑄幣政策的 消極延續。元帝過江,既沒有發行任何新鑄錢幣,只好沿用數十 年前鑄造的孫吳以及更早的舊錢,大小通用。久而久之,市場只 是給予這些舊錢一些新的稱呼,不可能是由政府規定;大者叫做 「比輪」,小者叫做「四文」。 但這裡馬上就有一個問題,即這裡的大是指多大,小是指多 小,始終未能明朗。在比輪和四文之間,有沒有其他大小的錢 幣?如果考慮到這一點,則東晉貨幣制度實內含另一項隱憂,即 兌換的複雜程度增加了。 這時,相傳吳興沈充也在鼓鑄小錢,稱之為「沈郎錢」。沈充 的鑄錢當然屬私鑄,與國家無涉,但是否為政府委託或允許,有 無合法性,則文獻無徵,難以詳究。不過其形制之薄小,倒是有 一些間接證據。例如唐詩人李賀〈殘絲曲〉有「榆莢相催不知 數,沈郎青錢夾城路」的句子,王建也有「綠榆枝散沈郎錢」之 句,都說明沈氏錢如榆葉般薄小。67 按:沈氏於東晉之初元帝太興(318~321)年間鑄錢,史稱 65 勞榦,《魏晉南北朝史》(臺北:中國文化學院出版部,1980),頁107。 66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26,〈食貨志〉,頁795。 67 彭信威,《中國貨幣史》,頁159。「沈充五銖」。但接著,太寧二年(324)沈充隨王敦造反,沒多 久王敦病死,沈充也兵敗被殺。從沈充的事跡經歷,可以得知他 鑄錢的時間非常短暫,規模也不會太大,這樣看來他鑄造的五銖 數量也應該非常之少,對於東晉的貨幣需求來說,充其量只是杯 水車薪,不會有太大作用。 深入分析,沈充私鑄的錢幣,處在一種既未受官方承認亦未 遭到取締的灰色地帶,這是「沈郎錢」存在的本質。這種情況, 與西漢文帝(前 180~前 157 在位)時期放任鑄幣政策下的四銖半 兩模式,有所不同。68漢文的四銖半兩制度,是一種完全的開放自 由鑄造,得到政府公開的承諾,享有法律上的保障。而且,由於 鑄幣權的完全下放,導致在鑄幣市場中產生激烈的競爭,於是鑄 出的銅錢,得以因激烈之競爭維持其品質,非但不至於到窳劣的 地步,反而有所提高。這是漢文帝四銖半兩制度的特點,同時也 是它成功的主要原因。對照之下,沈充的私鑄完全看不到這種競 爭,因此這些私鑄小錢的質量也就不可能像西漢文帝的四銖半兩 那樣有保障。69 更令人注意的是,儘管有比輪、四文和沈郎小錢這些貨幣在 流通,亙整個東晉銅錢還是非常稀少。觀《晉書.食貨志》所錄 孝武帝之詔書可知: 太 元 三 年 , 詔 曰 : 「 錢 , 國 之 重 寶 , 小 人 貪 利 , 銷 壞 無 已 , 監 司 當 以 爲 意 。 廣 州 夷 人 寶 貴 銅 鼓 , 而 州 境 素 不 出 銅,聞官私賈人皆於此下貪比輪錢斤兩差重,以入廣州, 68 陳彥良,〈四銖錢制與西漢文帝的鑄幣改革─以出土錢幣實物實測數據為中心的 考察〉,《清華學報》,新37:2(新竹,2007.12),頁321-360。 69 論者謂史書所載漢文帝「放鑄」,意即「仿鑄」,其時的私鑄「只是官鑄錢的一種 補充型式」,此說不正確。實情是,當時新鑄行的四銖半兩全屬私鑄,沒有官鑄。 漢政府藉放權讓利於民間的做法,節省和約束了官府、僚吏的靡費與腐敗;這也是 漢文帝放任鑄幣政策所以成功的主要因素之一。參閱陳明光,〈東晉南朝錢幣的 「私鑄」與「剪鑿取銅」辨析〉,收入中國錢幣學會古代錢幣委員會、江蘇省錢幣 學會編著,《六朝貨幣與鑄錢工藝研究》,頁6。
貨與夷人,鑄敗作鼓。其重爲禁制,得者科罪。」70 太元三年(378)上距元帝渡江,已足足過了六十個年頭。這年之 詔,主要在下令禁止錢幣「銷壞無已」,以及流出境外。這可以看 出從元帝以來,「錢旣不多,由是稍貴」的現象,到了此時仍在持 續,而這一現象,在長期的缺乏新鑄錢幣,加上毀壞銷鎔,且外 流不止的情況下,更趨嚴峻。是時,各式銅錢之價乃變得極其昂 貴,這種物輕錢重現象,以貨幣理論而言,等同於通貨緊縮現象 的出現,且程度已到應加警戒的地步,為朝野人士以及皇帝感受 到了。 不過太元三年之詔,顯示出更重要的一個事實,此即東晉朝 廷對鑄幣一事的消極懈怠,已到無以復加的地步。此刻雖然主政 者知道,錢幣是國家融通經濟的「重寶」,且銅錢面臨「小人貪 利,銷壞無已」的窘迫處境,況且還出現「官私賈人」貪圖比輪 錢的斤兩較重,將之攜入廣州賣與夷人「鑄敗作鼓」的現象。但 對於這類事件,東晉政府充其量只是下一道紙上命令。「重為禁 制,得者科罪」,如此而已。依然不見有任何積極鼓鑄之想法。 然而東晉孝武帝一朝,畢竟於錢幣流失之問題尚存注意,因 此相對與整個兩晉諸朝而言,此時幣制尚留有一絲好處。其後於 東晉季世,朝臣曾有議云:「孝武之末,天下無事,時和年豐, 百姓樂業,穀帛殷阜,幾乎家給人足,驗之實事,錢又不妨人 也」。71可見這種消極的政策,尚保有最起碼的好處,而未到鹵莽 滅裂的境地。不過,這種消極懈怠、不復振作的朝廷,以及退縮 保守的政策,只堪維持一個茍安之局。因此到了東晉之末,情勢 只有更為惡化。
七、東晉末桓玄的「廢錢」主張與意義
東晉末安帝元興年間,於時桓玄(369~404)把持朝政,竟創 論議,欲廢除錢幣,交易用穀帛代替。這一個插曲,可以視為東 70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26,〈食貨志〉,頁795。 71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26,〈食貨志〉,頁796。晉末年貨幣情勢極端惡劣的表現。但桓玄會提出此議,背後的原 因究竟為何?以及時人的見解說明了什麼?都有待進一步探討。 或許正是因為兩晉政府的長期忽視,到了這時候,錢幣的使 用已經萎縮到極端的程度,而混亂的情況卻不減反增,以至於讓 某些人忘記了貨幣的好處,而誤以為甘脆廢除它還好一些。72是 時,孔琳之(369~423)倡言反對,其主要議論是說: 聖王制無用之貨,以通有用之財,旣無毀敗之費,又省難 運之苦,此錢所以嗣功龜貝,歷代不廢者也。穀帛爲寶, 本充衣食,分以爲貨,則致損甚多。又勞毀於商販之手, 秏棄於割截之用,此之爲弊,著自於曩。故鍾繇曰,巧僞 之人,競溼穀以要利,制薄絹以充資。魏世制以嚴刑,弗 能 禁 也 。 是 以 司 馬 芝 以 爲 用 錢 非 徒 豐 國 , 亦 所 以 省 刑。……73 孔琳之認為在充當貨幣的使用上,終究「錢便于穀」,用錢有 「萬世之益」,到底博得了眾人的認同,於是桓玄廢錢用穀帛的 提議最後不了了之。 孔琳之陳述的理由雖似簡要,但是精闢之見很多。他推闡鍾 繇(151~230)、司馬芝(生卒年不詳)的觀點,認為用穀帛(或 較廣義的「實物」)做貨幣,則因為一來體積笨重,輸運困難; 二來難以標準化,所以巧偽之人「競溼穀以要利,制薄絹以充 72 《晉書》形容桓玄:「常負其才地,以雄豪自處」;而其掌權之後,「議復肉刑, 斷錢貨,迴復改異,造革紛紜,志無一定,條制森然,動害政理。性貪鄙,……人 士有法書好畫及佳園宅者,悉欲歸己,猶難逼奪之,皆蒱博而取。遣臣佐四出,掘 果移竹,不遠數千里,百姓佳果美竹無復遺餘」。又桓玄至建康,「陵侮朝廷,幽 擯宰輔,豪奢縱欲,衆務繁興,於是朝野失望,人不安業。時會稽饑荒,玄令賑貸 之。百姓散在江湖採梠,內史王愉悉召之還。請米,米既不多,吏不時給,頓仆道 路死者十八九焉。」(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99,〈桓玄傳〉,頁2585, 2591-2594)可見桓玄這個人非但本性貪鄙,行事又極乖張。以故執政之後,欲多 所興造,但莫不違世迕情,遂至於物議紛紜,最後更導致他的滅亡。所以復肉刑、 斷錢貨,大概都是在這種心理狀態下胡亂被提出來的。而桓玄倡此謬議,固然是其 個人無知的表現,但這也反映出在現實上,錢幣的使用已經萎縮到某一個程度,而 讓淺見之人以為可有可無,故主張甘脆廢除。 73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26,〈食貨志〉,頁795-796。
資」,徒增交易的紛爭與不信任感。這就是說實物貨幣不單造成 市場的交易的遲滯以及價格的擾動,同時在法律的執行上也會衍 生許多問題,市場交易費用因之而上升,這當然對經濟極為不 利。另一方面,穀帛「分以爲貨,則致損甚多。又勞毀於商販之 手,秏棄於割截之用」,這是說以穀帛為交易媒介,將因磨損、 割截和耗散而淪為細碎無用之廢物;這些當然都是社會總資產的 損 失 。 所 以 使 用 真 正 的 錢 幣 , 「 旣 無 毀 敗 之 費 , 又 省 難 運 之 苦」,「非徒豐國,亦所以省刑」,優點更多,豈可以輕易想要 廢棄? 這次的討論,應該在東晉之末,野心家桓玄掌握實權,即自 任大將軍、授相國及封楚王的安帝元興二年(403)。就在該年之 末,晉安帝禪位於桓玄,不久桓氏稱帝,正式建國號「楚」,但 未及半年便在劉裕(363~422)的勦擊下敗亡。 此時政治局勢外弛內張,故孔琳之的發言有所顧忌。他的通 篇主旨,並非積極地論證貨幣對於社會經濟的貢獻,政府應為增 加貨幣供給而廣為鑄錢,反而只是防衛性地強調錢幣之不可廢。 採取這種策略,可能是因為廢錢之議正是桓玄本人提出,不好觸 忤過甚,使他下不了臺,而不利於己。不過,東晉之將亡,錢雖 然終未便廢,但孔琳之也已明確指陳,「頃兵革屢興,荒饉荐 及,飢寒未振,實此之由」,蓋指錢幣之稀少,及其帶來的負面 影響,已成為現實社會之沈疴。其含意當然是,此時主政者果真 廢除錢幣,通貨不足的情勢將更加惡化,對於經濟的影響更為不 利。 值得一提的是,《宋書》的作者沈約(441~513)在〈孔琳之 傳〉後發揮一種傾向於支持桓玄的見解,略做討論,頗有助於瞭 解東晉南朝士人對於貨幣政策的認識和態度之一斑。沈約的評論 摘述如下: 史臣曰:民生所貴,曰食與貨。貨以通幣,食為民天。是 以九棘播於農皇,十朋興於上代。……龜貝之益,為功蓋 輕 。 而 事 有 譌 變 , 隆 敝 代 起 , 昏 作 役 苦 , 故 穡 人 去 而 從
商 , 商 子 事 逸 , 末 業 流 而 浸 廣 , 泉 貨 所 通 , 非 復 始 造 之 意。於是競收罕至之珍,遠蓄未名之貨,……天下蕩蕩, 咸以棄本爲事。豐衍則同多稌之資,饑凶又減田家之蓄。 錢 雖 盈 尺 , 旣 不 療 饑 於 堯 年 , 貝 或 如 輪 , 信 無 救 渴 於 湯 世,其蠹病亦已深矣。固宜一罷錢貨,專用穀帛,使民知 役生之路,非此莫由。74 沈約對桓玄、孔琳之的批評,發揮的不外是西漢貢禹(前 127~前 44)等輩所持、且在傳統頗為盛行的重農抑商的陳舊論點。75他主 張,執政者能做到使百姓棄商力農,便是政治上最高的成就,而 要實現這個理想,「廢錢」正是一條便捷之道。這不單因為貨幣 對於經濟的作用沒有貢獻,更因錢幣的通行使得農民「咸以棄本 為事」,阻礙了正規的農業生產。簡單說,藉廢錢以禁抑商業, 市場萎縮,天下歸農,太平可以立致! 對於沈約的見解,清代學者郝懿行(1757~1825)特別做出短 評,他的意見充分顯示沈氏說法的虛妄。郝氏譏刺道: 按沈氏論如此,闡義雖美,持論復工,而揆之施行,動多 躓閡。……彼夫畫井分疆,建邦啟土,並風行於上代,而 事謝於遙年。假令齊漢之君,議徹田而修井,魏晉以降, 規罷守而建侯,非狂則愚矣。今將廢錢貨而行穀帛,校論 其 弊 , 亦 應 相 當 。 若 沈 必 能 抵 璧 捐 珠 , 則 余 亦 將 建 侯 修 井 。 政 恐 言 出 遭 謗 , 事 格 難 行 耳 ! 而 史 臣 之 論 , 崇 本 之 談,猥云滌圜消鑄,反古還淳,行見溼穀薄絹,復貽笑於 74 南朝梁.沈約,《宋書》(臺北:鼎文書局,1975),卷56,〈孔琳之傳〉,頁 1565-1566。 75 貢禹於西漢元帝(前48~前33在位)朝提出有名的「廢錢論」,其意見大略謂: 「古者不以金錢為幣,專意於農,故一夫不耕,必有受其飢者。今漢家鑄錢,…… 故民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貧民雖賜之田,猶賤賣以賈,窮則起為盜賊。何者? 末利深而惑於錢也。是以姦邪不可禁,其原皆起於錢也。……宜罷採珠玉金銀鑄錢 之官,亡復以為幣。市井勿得販賣,其租銖之律,租稅禄賜皆以布帛及穀」。簡單 說,他認為貨幣是萬惡的根源,不廢除之不足以改善社會!參見漢.班固著,唐. 顏師古注,《漢書》(臺北:鼎文書局,1974),卷72,〈貢禹傳〉,頁3075-3076。
魏朝;耒子荇葉,先絕根於宋世矣。奚止書生謀國,取譏 蒼頭公而已哉?76 郝氏之論略謂,後世欲廢除錢幣盡用穀帛,其謬誤恰與欲重行封 建、規復井田一樣,「非狂則愚」。且若果真的推而行之,「動 多躓閡」,衍生無窮的弊端。那種想法豈止見笑天下而已?郝氏 的譏彈,似無正面回應桓玄、沈約等人的錯誤之處,但他們的觀 念實在太過膚淺,無由深說,只好一嘲了之。很明顯,在社會已 經高度進化的時代,而某些主政者與士大夫希冀藉由一些奇特的 做法使社會重新回到上古那種簡單淳樸的模式,無異是異想天開 之舉。77 無論如何,安帝元興年間這一次貨幣討論,為兩晉貨幣政策 的演變,畫下最後的句點。而這樣的總結,更能夠證明兩晉約一 個半世紀期間通貨緊縮長期存在的事實,同時也能間接證明長期 通縮對於社會經濟已造成破壞性的影響。 76 清.郝懿行,《補宋書食貨志》,收入《二十五史補編》第3冊(臺北:臺灣開明 書店,1974),頁4283。 77 有學者認為:「孔琳之說,『精才達政之士莫不以宜復用錢』,因此……代表上層 社會、商業活動、掌控貨幣利益的遊說者是孔琳之,而朝中所有的大臣都是他的支 持者」。這話純屬臆測,並不正確。這是因為用穀帛充貨幣,「則致損甚多」, 「勞毀於商販之手,秏棄於割截之用」,在這種情況下,農民也得不到什麼好處 (這樣說來,孔琳之也可以是為農民代言,非邪?)。這些都是客觀的事實。孔琳 之只把它說出來並加以反對,因此並不能證明他有何偏頗立場,或專屬於哪個社會 群體。學者又認為,桓玄、沈約「都看到東晉以來社會問題的核心」。他說:「自 然這個廷議與實物貨幣無關,反而顯現貨幣經濟的曙光就在眼前」,還說:「藉著 廢除錢貨、限制商業的活動空間,來打擊商業,讓社會回到農業的環境裡,也只有 在這個前提下,沈約才不反對用錢」。我們認為,這些說法若非不正確、沒有根 據,就是異想天開。東晉以來的社會問題固然存在,但這不是廢除貨幣可以解決 的。郝氏的評論,更能夠使我們警覺到那種在文明時代主張廢錢用穀帛的見解的荒 謬性。事實上,呂思勉早已指出,以積極鼓鑄取代廢除錢幣,才是正確之途。他評 論道:「自南北朝以前,時有廢錢而用穀帛之議,固由其時錢幣之理,尚未大明, 然錢法之敝,實亦有以致之。錢法之敝,錢少而不足於用,以致錢貴物賤,其大端 也。當此之時,欲善幣制,實非鼓鑄不可。然鼓鑄迄不能善,幣制之壞,遂與南北 朝相終始」。呂氏之議可謂一語中的,與前述之說相較,當然是遠為高明的。參閱 王怡辰,《魏晉南北朝貨幣交易和發行》,頁44-47;呂思勉,《兩晉南北朝史》 (臺北:臺灣開明書店,1969),頁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