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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儒鄭三峰的闢佛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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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儒鄭三峰的闢佛論

楊祖漢

國立中央大學 中國文學系 教授

摘要

韓儒鄭道傳(?~1398)是高麗朝末、朝鮮朝初的大儒,他在當時的朝代更迭之際,有 極大的影響力。由於他得到朝鮮朝開國君王的信任,得以實行其重儒的見解,奠定了朝鮮朝 以儒學為國教的基礎。在他的〈佛氏雜辨〉中,很有系統地對佛教的主要見解提出批評,他 的批評主要以朱子的思想為根據,而又有深化的發展。 本論文分析鄭三峰〈佛氏雜辨〉的要點,並透過比較顯出他所理解的儒佛義理之不同。 本文認為,朝鮮朝實行重儒政策,並非只是為了現實政治上的需要,而有其理性上的原因。 關鍵詞:朝鮮朝、道德意識、韓國儒學、闢佛論 通訊作者:楊祖漢,E-mail: choyang@cc.ncu.edu.tw 收稿日期:2013/05/31;修正日期:2014/01/27;接受日期:2014/01/28。 doi: 10.6210/JNTNULL.2014.5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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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引言

鄭道傳(號三峰,生年不詳,卒於1398年)是韓國高麗朝末朝鮮朝初的重要儒者,亦是 朝鮮朝開國君王朝鮮太祖李成桂的重要幕僚。李成桂於即位後頒布了以儒學作為治國根本大 法的詔書,以儒家的冠、婚、喪、祭禮,改變了當時以佛教為思想主流的社會風俗,1使高 麗朝轉到朝鮮朝不只是政權上的嬗變,在文化思想上也有重大的變革。鄭三峰雖然曾在高麗 朝末期為官,但他很早就參與了李成桂的集團,而李成桂在建立朝鮮朝時也是一種不流血的 革命,故嚴格講三峰並不能被歸到貳臣的行列;但也由於他參與新朝的政權,後來又因為宮 廷內部的政爭,被王子芳遠(李成桂之子,後為朝鮮太宗)的黨人所殺,其人格與學問在朝 鮮朝並不太為人所敬重,但其實這是不公平的。2當然,高麗末的鄭夢周(號圃隱,1337~ 1392)為高麗亡國而身殉,是更令人佩服的。3但雖如此,鄭三峰對於朝鮮朝的以儒立國產生 很大的作用,4他對於佛教理論曾作出嚴格的批評,其批評並非只作情緒性的攻擊,而能客觀 地從理論上來討論,明其缺失。他闢佛的根據主要來自朱子、二程的理論,而能作詳細且系 統的陳述。他的闢佛代表性著作〈佛氏雜辨〉5,即使置於宋明理學的著作中,也是很難得 的。

貳、鄭三峰對佛教的主要批評

朱子的性理學思想,於高麗朝後期傳入韓國,最初引入朱子學的韓儒是白頤正及安珦 (號晦軒,1243~1360),白頤正傳李齊賢(益齋,1262~1346)。麗末名儒李穡(牧隱, 1328~1396)出於李齊賢門下,而麗末鮮初的著名儒者,如鄭夢周、鄭道傳、權近(號陽 村,1352~1409)等,都受李穡影響。6李穡對朱子思想已有較深入的瞭解,對於佛教的思 1權五榮。〈朝鮮儒家倫常的推移及其特性〉,載於《跨文化視域下的儒家倫常》,潘朝陽(臺北市: 師大出版中心,2012),冊上,213-230。 2李丙燾。《韓國儒學史略》(서올특별시 [首爾特別市]:亞細亞文化社,1986),80。 3鄭夢周因為表現了儒學的節義精神,被稱為朝鮮理學之祖。 4在權近所作的〈佛氏雜辨〉序中,記載了鄭三峰以下一段話:「佛氏之害,毀棄倫理,必將至於率 禽獸而滅人類,主名教者,所當為敵而力攻者也。吾嘗謂得志而行,必能闢之廓如也,今蒙 聖知,言聽計 從,志可謂得矣,而尚不能闢之,則是終不得闢之矣」。參見鄭道傳。《三峰集》,《韓國文集叢刊》(서 올특별시 [首爾特別市]:景仁文化社,1996),卷9,冊5,462-463。可見闢佛是三峰自覺承擔之時代使 命,而國君(李成桂)對他是言聽計從的。在他的著作中有《經國典》、《經濟文鑑》,也是為當時建立以 儒家思想作為治國方針的典籍。 5鄭道傳,《三峰集》,卷9,447-463。後文凡引〈佛氏雜辨〉原文的,不再詳細註明頁數。 6李穡曾為成均館大司成,大力提倡宋儒性理之學。參見韓國哲學會(編)。《韓國哲學史》(北京 市:社會科學文獻,1987),冊中,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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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也作出了抨擊。鄭夢周也是如此,但他們的討論未能詳備。能夠系統地批評佛教的主要觀 點,並指出儒佛之異且有說服力的作品,還是以鄭三峰的〈佛氏雜辨〉為代表;此文寫作 的目的,應該是上文所說的三峰自覺地要排斥佛老,而要以儒家作為新朝的國教。後文分析 〈佛氏雜辨〉中比較能凸顯儒佛之異的義理內容,希望能探索三峰的儒學造詣,並說明其闢 佛之論的時代意義。

一、輪迴之辨

佛教主張輪迴,而認為阿賴耶識、業力是不斷的,雖然並不肯定一個不變的輪迴主體, 但也不主張人死之後,心識是會斷滅的。這種「不斷不常」的主張,可以慰解人懼死的心 理,又可以讓人為了未來的解脫而作今世的努力。這是佛教作為宗教信仰的最大作用,為此 三峰首先討論佛教輪迴的理論: 人物之生生而無窮,乃天地之化,運行而不已者也。原夫太極有動靜而陰陽生,陰陽 有變合而五行具,於是無極太極之真、陰陽五行之精,妙合而凝,人物生生焉。其已 生者往而過,未生者來而續,其間不容一息之停也。佛之言曰:「人死精神不滅,隨 復受形。」於是輪廻之說興焉。《易》曰:「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又曰: 「精氣為物,游魂為變」。先儒解之曰:「天地之化,雖生生不窮,然而有聚必有 散,有生必有死。能原其始而知其聚之生,則必知其後之必散而死。能知其生也得於 氣化之自然,初無精神寄寓於太虛之中,則知其死也與氣而俱散,無復更有形象尚留 於冥漠之內。」又曰:「『精氣為物,游魂為變。』天地陰陽之氣交合,便成人物; 到得魂氣歸于天,體魄歸于地,便是變了」。「『精氣為物』,是合精與氣而成物, 精魄而氣魂也。『游魂為變』,變則是魂魄相離」。游散而變,變非變化之變。既是 變,則堅者腐存者亡,更無物也。天地間如烘爐,雖生物,皆銷鑠已盡,安有已散者 復合,而已往者復來乎?7 鄭三峰根據朱子的理氣論來說明天地的生化。他引了朱子三段文字來說明,8認為人與其他萬 物是生生無窮的。所以會生生無窮,是因為太極之理主宰作陰陽五行的氣化,使氣化的流行 並無間斷,由於理氣的妙合而生人生物,而此一生化之流是沒有一息停的,氣化生生而不停 息,不需要以既往之氣作新的造化。由此他認為佛教輪迴之說,人死而精神不滅,又受形再 7鄭道傳,〈佛氏雜辨〉,《三峰集》,卷9。 8第一段(天地之化),參見【宋】朱熹:《朱子語類》(北京市:中華書局,1986),冊3,卷39, 1012;第二段(精氣為物,游魂為變),參見【宋】朱熹:《朱子語類》,冊7,卷101,2565;第三段(精 氣為物,是合精與氣而成物),參見【宋】朱熹:《朱子語類》,冊5,卷74,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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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是不合理的。亦即假如人死再生或人以外的眾生都是精神不滅的話,就不會有日新又新的 生化。三峰以《周易‧繫辭》所說:「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游魂為變」。 來說明輪迴之說的不合理。因為萬物之有始,由於氣之聚,而有聚就一定有散。故知萬物有 其始,就必須承認其有終。三峰此處應該隱含一個意思,即有始者的終是必然的,故人有生 就一定有死。我們不能夠希望有生者不死,若希望有生者不死,就是自私的心理。即是說我 們的存在,是從本來沒有而有的。那我們就應該接受存在者最後歸於不存在之事實,這是程 明道所說的,需要把自己與萬物一例看之義,9人生的存在雖然可貴,但也不能夠希望自己在 天地萬物中是特殊的,是可以長存而不滅的。要求自己生命不滅,本來就是一種不合理的想 法,可說是隨軀殼起念。因為如前所說,人如果明白生是由於氣聚而有,則此「有」是有開 始的,並非恆常的,即是說我此生命之為有,是從本來無有而有,於是此「有」也會因著氣 散而歸於無有。故明白了生之有其始,便必須接受生命之有其終。在始處的道理,就含終的 道理。故不能只要求生命之存在,而不接受生命之有其終的事實。三峰此處所說的「能原其 始而知其聚之生,則必知其後之必散而死」確含此義,表示了知生之道,就必須知死之理, 生死如始終,生之理即含死之理,不能取一而捨一,這是儒家面對生死的態度,表現了純粹 的道德意識,這是儒學的重要特色。進而言之,有氣化的聚散往來,存在界才得以有無窮的 生化,而這也是三峰反對佛教輪迴說中一切存在的數量有定限之理由。引文中,「天地間 如烘爐」是程伊川語,10伊川在此段話中表示氣化生生,不需要將「既返之氣復將為方伸之 氣」。朱子依伊川之意,對此也有申述11。 又從知生是有其始,於是接受生命存在有終結之事實,確表現了純粹理性的精神、無 私的道德意識,而於此處也表現了不私自己之生,而希望天地間的一切存在,尤其是人的生 命存在,能不斷生生之理想。即如果我希望自己個人的生命存在長存,便妨礙了繼起的生命 的存在之可能,占據了繼起之生命存在之生存空間;故於接受了自己生命存在有終結的想法 中,就表現了不受自己有其生的事實所限制,而希望一切能有其生者都得以有其生之權利。 於是在此中就表現了超越個人生死之想法,而此想法本身,就表現了不受生死限制的永恆之 價值。即於克服個人的生死之念處,就表現了這種超越生死的意義與價值,此永恆之意義, 不假外求,即於生死而顯超越生死的意義。這應是三峰上文以「有生必有死」來批評佛教輪 9明道說:「放這身來,都在萬物中一例看,大小大快活。釋氏不知此,去佗身上起意思」。參見 【宋】程顥、程頤:《二程集》(臺北市:里仁書局,1982),卷2上,34。 10【宋】程顥、程頤:《二程集》,卷15,148。 11朱子曰:「且乾坤造化,如大洪爐。人物生生,無少休息,是乃所謂實然之理,不憂其斷滅也。今 乃以一片大虛寂目之,而反認人物已死之知覺,謂之實然之理,豈不誤哉?」參見【宋】朱熹:〈答廖子 晦〉,《朱子全書‧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卷45, 冊22,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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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說之意之所涵。12 以上偏重在形體上說氣化生生,不會既散者又復聚合;對於精神方面的存在,三峰則 有以下的辨說。三峰解「精氣為物,遊魂為變」,依朱子之意,認為「變」並非變化,而是 「變則是魂魄相離」13,即是消散了,並非如佛教所說的輪迴更變,或薪盡火傳,14這近於 「神滅論」。此處需要稍作討論,當然儒家沒有明確主張人死後靈魂不滅,但也不必就是 「神滅論」,雖然承認形體或心理活動終歸於滅,但人的心性與天道是相通的;人的形神可 滅,而在人的生命中所表現出來的道德活動所根據之心性本體,即是天道的存有,此則是恆 常遍在的。故由此可說,儒學雖承認人是有限的,但可以即有限而無限,人可以在有限生命 中體現無限的意義。所謂無限的意義,是從仁心的體萬物而不遺來說的。人若能在現實的人 生中,體現本心良知,則在本心良知與物為一體的感通不隔的境界下,人當下便可即有限而 無限,於是就可當下得到最大的滿足。至於死後如何,便不是現在需要介懷之事,這是從當 下的道德實踐而取得的無限意義,來消解人以為死後便是斷滅而一無所有的恐懼。這是站在 儒家的立場,對佛教所提的生死事大之問題的回應。三峰在此段沒有明說此意,但在其他著 述中對此有所表示。三峰在〈心氣理篇〉15云: 見彼匍匐,惻隱其情,儒者所以,不怕念生。可死則死,義重於身。君子所以,殺己 成仁。生遠千載,學誣言厖。氣以為道,心以為宗。不義而獸,龜虵矣哉。溘然而 坐,土木形骸。我存爾心,瑩徹虛明。我養爾氣,浩然而生。 三峰認為在見孺子入井而生惻隱之情時,雖然動了念,但這種正當的念頭是應該產生的,這 就不必提出無念之說;而人在認為死為義之所在時,該死便死,也就不會畏懼死亡了。這是 以道德意識對治人之貪生怕死的念頭。三峰又認為,如果生存是不合道義的,則人的長壽在 價值上也不會高過龜虵,而如果人只追求無欲無念,則與土木的存在又有何別?三峰此處的 分辨,很顯儒學純粹以道德意識的顯揚為教的精神。此處亦可含有在踐德盡心時,人可以體 證無限的意義。三峰上文表示如果用理來存心,就可以「瑩徹虛明」;以理養氣,16就可以 使氣成為「浩然之氣」,便含使有限的生命體現無限意義之意。〈佛氏雜辨‧輪迴〉續云: 12張橫渠有「聚亦吾體,散亦吾體,知死之不亡者,可以言性矣」,便含上述所說之意,三峰之說應 也接受了橫渠這方面的見解。參見【宋】張載:《正蒙‧太和篇第一》,《張載集》(北京市:中華書局, 1985),7。 13【宋】朱熹:《朱子語類》,卷74。 14南北朝釋慧遠借莊子「薪盡火傳」之說,以喻「形盡神不滅」,見慧遠,〈形盡神不滅第五〉,《沙 門不敬王者論》,載於【梁】僧佑:《弘明集》(臺北市:新文豐出版公司,1978),卷5。 15鄭傳道,《三峰集》,卷10,468。 16原文中的「我」,是指「理」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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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且驗之吾身:一呼一吸之間,氣一出焉,謂之一息,其呼而出者,非吸而入之也。 然則人之氣息,亦生生不窮,而往者過,來者續之理,可見也。外而驗之於物:凡草 木自根而幹而枝而葉而華實,一氣通貫。當春夏時,其氣滋至而華葉暢茂;至秋冬, 其氣收斂而華葉衰落;至明年春夏,又復暢茂,非已落之葉,返本歸源而復生也。又 井中之水,朝朝而汲之;爨飲食者,火煮而盡之;濯衣服者,日暴而乾之,泯然無 跡。而井中之泉,源源而出,無有窮盡,非已汲之水,返其故處而復生也。且百穀之 生也,春而種十石,秋而收百石,以至千萬,其利倍蓰,是百穀亦生生也。今以佛氏 輪廻之說觀之,凡有血氣者,自有定數,來來去去,無復增損,然則天地之造物,反 不如農夫之生利也。且血氣之屬,不為人類則為鳥獸魚鼈昆蟲,其數有定,此蕃則彼 必耗矣,此耗則彼必蕃矣,不應一時俱蕃,一時俱耗矣。自今觀之,當盛世,人類番 庶,鳥獸魚鼈昆蟲亦蕃庶;當衰世,人物耗損,鳥獸魚鼈昆蟲亦耗損。是人與萬物, 皆為天地之氣所生,故氣盛則一時蕃庶,氣衰則一時耗損,明矣。予憤佛氏輪廻之說 惑世尤甚,幽而質諸天地之化,明而驗諸人物之生,得其說如此。與我同志者,幸共 鑑焉!17 此段舉了幾個例子來證輪迴的不合理,首先以呼吸來作例證,三峰認為人的呼吸,吸入的氣 並不是呼出的氣,因此人的氣息也是生生不窮、不會重複的。這就是「往者過,來者續之 理」18。其次,三峰認為草木的滋生,春夏所生的華葉至秋冬則衰落,至第二年春天,華葉 又再次暢茂,此並不是以衰落的華葉再回到本原而復生。再如井中之水,汲之愈新,並非已 汲之水,返回其源頭之處而復生。19三峰又以農夫耕種作物為例,認為耕種的作物會愈種愈 多,不會來來去去,都是一定數量的作物。如果肯定佛教輪迴之說,則生命是有一定數量 的,來來去去都是這些,不會增減。三峰認為如果像佛教此說,則天地造物的作用反而不如 農夫耕作之生利,這是不合理的。當然,按佛教的說法,輪迴者雖有定數,但其數量是合九 法界而言,在此界中多,便在彼界中少,故不能以某一界的日漸增多,就認為輪迴的數量不 定。三峰對此意也有考慮到,故他認為有生命的存在,如果是數目一定的,則「不為人類則 為鳥獸魚鼈昆蟲,其數有定,此蕃則彼必耗矣,此耗則彼必蕃矣」。但他觀察到在盛世的時 候,人類固然繁盛,其他動物也都繁盛;在衰世時,人類人口減少,往往其他動物也都數量 17鄭傳道,〈佛氏雜辨〉,《三峰集》,卷9。 18朱子注「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云:「天地之化,往者過,來者續,無一息之停,乃道體之本然 也」。參見【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市:中華書局,1983),113。 19三峰此處用伊川之意來辯說。伊川云:「若謂既返之氣復將為方伸之氣,必資於此,則殊與天地之化 不相似。天地之化,自然生生不窮,更何復資於既斃之形,既返之氣,以為造化?」,參見【宋】程顥、程 頤:《二程集》,卷1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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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沒有此增則彼減的現象。根據此一情況,可知生命的數量有一定之說,是不合理的。 三峰這些論證當然是可以討論的,如根據現代科學所謂的水氣、氧氣等的循環之說,也可以 為佛教的說法給出佐證,但雖如此,三峰的論辯,還是很有力的。

二、因果之辨

佛教認為人性情的善惡、才能的高下及在現實中遇到的吉凶禍福,都由前生所作的種 種業力所引致,佛教此說相當程度解決了人在現世何以是如此的處境之問題。對於為什麼為 善而不得好報,為惡者卻不得惡報,甚至享福的疑惑,也給出了解釋。這是所謂「德福不一 致」的現實情況。而要求「德福一致」,是人在實踐上普遍會有的要求。有德之人固然不會 因為要有好報而行善、因害怕惡報而不敢為惡,但為善者當該得善報。這是人在理性上所肯 定的想法,亦是所謂的宇宙性、普遍性的正義。而如果沒有三世因果報應的話,如何能解釋 為善者不得善報的不合理情況呢?對於這種不合理又如何能釋懷呢?追求宇宙性正義的實 現,是人需要宗教信仰的重要原因,佛教吸引人之處也在於此。此因果報應的問題與上文所 說的輪迴問題是佛教信仰中的兩大支柱,對此三峰也作了重要的論辯,在〈佛氏因果之辨〉 中云: 或曰:吾子辨佛氏輪廻之說,至矣。子言人物皆得陰陽五行之氣以生,今夫人則有智 愚賢不肖,貧富貴賤壽夭之不同;物則有為人所畜役,勞苦至死而不辭者,有未免網 羅釣弋之害,大小強弱之自相食者。天之生物,一賦一與,何其偽而不均如是耶?以 此而言釋氏所謂生時所作善惡,皆有報應者,不其然乎?且生時所作善惡,是之謂 因,他日報應,是之謂果,此其說,不亦有所據

20 此段的設問說明了佛教因果報應之說,對於人乃至於其他生類在現實上的善惡、智愚及遭遇 的不同,都可作出解釋,表現了佛教理論對生命的現實狀況的說明有其理論的效力。而此由 於前生所作為而產生的業力不散,透過輪迴而表現在今生的說法,可使人一方面接受現實上 的種種,另一方面又努力尋求改善,以冀望來生有更好的生命存在的情況。此的確可以為一 般大眾給出一條安身立命的實踐途徑,故設問最後說「此其說,不亦有所據歟?」對此三峰 回答: 曰:予於上論人物生生之理悉矣,知此則輪廻之說自辨矣;輪廻之說辨,則因果之 說,不辨而自明矣。然子既有問焉,予敢不推本而重言之?夫所謂陰陽五行者,交運 20鄭傳道,〈佛氏雜辨〉,《三峰集》,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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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行,參差不齊,故其氣也有通塞偏正、清濁厚薄、高下長短之異焉。而人物之生, 適當其時,得其正且通者為人,得其偏且塞者為物,人與物之貴賤,於此焉分。又在 於人,得其清者智且賢,得其濁者愚不肖,厚者富而薄者貧,高者貴而下者賤,長者 壽而短者夭。此其大略也。21 三峰首先說明因果報應之說與輪迴是要關聯一起看的,這樣說當然是對的,業力輪迴與因果 報應,在佛教是分不開的。而假如輪迴之說不通,則與輪迴相關聯的因果報應之說就會站不 住了。三峰上文從「氣化生生」及「原始要終」等觀念說明氣化的生生是不守故常的,而且 萬物由於氣聚而生,就一定會氣散而死,有始就會有終,不能有所謂輪迴。如是人所作的事 情,所產生的業力就不會依附輪迴的主體而給出因果報應的作用,故輪迴之說若站不住,因 果報應也失掉它的立足點。三峰如此說明輪迴與因果報應的關係是十分合理的。但雖如此, 也可以將因果報應獨立來討論。三峰用陰陽五行的氣化論來說明萬物之所以不齊、人所以有 智愚、貴賤等分別。由於萬物都由陰陽五行構成,而陰陽氣化是有形跡的,有形東西的運轉 當然會有參差不齊的情況出現,這就可以說明何以會有人與萬物的不同,以及人有賢愚不肖 之別之故。這種說明只需要預設氣化生生會有參差不齊的情況就可以了,不需要以人的所作 所為都會產生業力,以及業力會輪迴來說明。如此由氣化論說明人生的種種現實情況之所以 會如此,確實比較乾淨而不獨斷。佛教對業力輪迴、因果報應的肯定,由於是教義所規定, 在此處並不能質疑,難免是由宗教信仰而來的獨斷說法,並非可以用理性來說明。三峰在後 文舉了一些例子來說明氣化論的理論效力勝過因果報應的信仰: 雖物亦然。若麒麟龍鳳之為靈,虎狼蛇虺之為毒,椿桂芝蘭之為瑞,烏喙堇茶之為 苦,是皆就於偏塞之中而又有善惡之不同,然皆非有意而為之。《易》曰:「乾道變 化,各定性命」。先儒曰:「天道無心而普萬物」。是也。今夫醫卜,小數也,卜者 定人之禍福,必推本於五行之衰旺,至曰:「某人以木為命,當春而旺,當秋而衰, 其象貌青而長,其心慈而仁。某人以金為命,吉於秋而凶於夏,其象貌白而方,其心 剛而明」。曰水曰火,莫不皆然。而象貌之醜陋,心識之愚暴,亦皆本於五行稟賦之 偏。醫者診人之疾病,又必推本於五行之相感,乃曰:「某之病寒,乃腎水之證。 某之病溫,乃心火之證」。之類是也。其命藥也,以其性之溫涼寒熱,味之酸鹹甘 苦,分屬陰陽五行而劑之,無不符合,此吾儒之說。以人物之生,為得於陰陽五行之 氣者,明有左驗,無可疑矣。信如佛氏之說,則人之禍福疾病,無與於陰陽五行,而 皆出於因果之報應,何無一人捨吾儒所謂陰陽五行,而以佛氏所說因果報應,定人禍 21同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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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診人疾病歟?其說荒唐謬誤無足取信如此,子尚惑其說歟!22 此處認為,以醫、卜二事來說明陰陽五行的氣化論,較諸用業力輪迴來說明人物的不齊與遭 遇上的吉凶禍福的不確定,來得合理。如果醫、卜的根據陰陽五行論對於人的形象與遭遇的 關係,與人生病之原故的說明是有效的,就不必用業力輪迴、因果報應來說明。三峰此一說 明也包含一個很有意義的講法,即天地生萬物之所以不同,是由於氣化之自然,並非上天有 計畫如此,此一見解十分可取。雖然人在萬物中是比較可貴的,但人也不能夠自以為上天有 意要造就可貴的人類,讓其作萬物的主宰,這是上文所提到的明道認為人當該把自己與萬物 一例看之意。三峰此一由氣化生生是出於自然,來證「天道無心而普萬物」之說,23頗有深 思。由此可見,儒家固然肯定人的可貴,但並不主張人類中心主義,而這一種看法,也不必 肯定人死後一定要繼續存在,而不同於其他萬物。這一想法也表現了純粹的道德意識,即承 認有開始而生者,就必然有死亡,故人當該努力於從生到死的過程中生命意義的實現,而不 能要求形骸雖散而神魂不滅,這種要求是不安於死的自私的想法。以上的說法是順著三峰之 意而發揮,上段的原文還未說到此,但上節論輪迴處所引的〈心氣理篇〉已有此意。當然若 如康德所說,由於德福一致是實踐理性所要求實現的對象,故人必須要求自己成為有德者, 若是則必須要求自己的意念能與無條件的律令完全一致,即要求自己的行動存心一定要完全 因為是理所當然而行者。此一理想是很難達到的,在人的短暫的一生中,並不能使自己的生 命、意志完全純淨化,這便需要有靈魂不滅的設準,肯定人在死後仍有不滅的靈魂以繼續作 成德的努力。24如果是在這成德的要求下而肯定靈魂不滅,就不能說是自私的想法。此義則 非三峰文意之所能及。 上引三峰之文字還有些問題需要討論,他認為人所稟賦的陰陽五行的不同,也決定了德 性的不同,這有氣性決定論之嫌,並不能服人,人的為善或為惡,並不能完全用氣性的參差 來說明。三峰從五行的理論來說明醫者的理論根據,則相當能表意。由於中醫的治療是有其 效果的,而中醫的理論是以陰陽五行為根據,於是使陰陽五行理論,也有其實際上的治療的 徵驗。故三峰說從人生病會向以陰陽五行理論為根據的醫藥求助,而不會試圖用因果報應說 來治療病痛,就可知陰陽五行理論是合理的。此說確比較有說服力,對於人之致病,用陰陽 五行失調來解說,當然會比用因果報應解說來得合理。故三峰認為氣化論比因果報應說,更 能說明人性的善惡與吉凶禍福的所以不同。三峰提出氣化論來與佛教的因果報應說相抗衡, 22同上註。 23三峰此處用程明道之說,明道云:「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物而 無情」。參見【宋】程顥、程頤:〈答橫渠張子厚先生書〉,《二程集》,460。 24康德。《康德的道德哲學》,《牟宗三先生全集》,牟宗三譯(臺北市:聯經出版公司,2003),冊 15,42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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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時的韓國,應該很有其說服力。三峰此篇之結論云: 所謂陰陽五行之氣,相推迭運,參差不齊,而人物之萬變生焉,其理亦猶是也。聖人 設教,使學者變化氣質,至於聖賢;治國者,轉衰亡而進治安,此聖人所以廻陰陽之 氣,以致參贊之功者。佛氏因果之說,豈能行於其間哉!25 三峰此段給出了雖然氣化不齊,造成了人的善惡至於的不同,但並非是不可改變的。人的生 命由於是氣化所構成,不能沒有參差不齊,此可以說是氣之限,但氣之限並非命定論,人可 以從明理而變化氣質,這是人當該努力從事的。而治國者也應該努力於改變國家的命運,而 如果相信因果報應之說,則這種變化氣質,「廻陰陽之氣,以致參贊之功」的信念就不能有 了。三峰此處的討論可謂有得有失,他提出陰陽氣化的理論來說明人生之參差不齊的狀況有 其理論效力,但也不算十分堅強。對於從因果報應說讓人對於為善者不得善報的疑惑得到消 解之效果,三峰於此處並未作出討論,當然,對此問題如果不作回應,是不能夠消解因果報 應說對大眾的吸引力者。三峰之回應見後文。

三、「地獄」與「禍福」之辨

佛教的因果報應與輪迴之說有福善禍淫的理論效果,即如果相信因果報應,而報應會 隨著輪迴的主體而表現,則人就會瞭解為善為惡都有他不容易改變的後果,於是便不敢為非 作歹,佛教對地獄存在的肯定也可以給出這種勸善的力量。站在儒家的立場,對此如何回應 呢?三峰的〈佛氏地獄之辨〉云: 或曰:「釋氏地獄之說,皆是為下根之人,設此怖令為善耳!程子曰:『至誠貫天 地。人尚有不化,豈有立偽教而人可化乎?』」昔有僧問予曰:「若無地獄,人何畏 而不為惡乎?」予曰:「君子之好善惡惡,如好好色,如惡惡臭,皆由中而出,無所 為而為之,一有惡名至,則其心愧恥,若撻于市,豈待地獄之說然後不為惡乎?」其 僧默然。於此并書之,俾世之惑於其說者,知所辨焉。26 從「或曰」到「可化乎」見於《二程遺書》,卷13,是明道先生的言論。明道認為,假如因 為要教化下根之人而假立地獄之說,則便不是一個真誠的主張,要教化別人,自己先要真 誠。程子認為,至誠的聖人立說教人,人尚且不肯接受教化,怎麼可能建立一個連自己都不 25鄭傳道,〈佛氏雜辨〉,《三峰集》,卷9。 26同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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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的虛假說法,而期望能教化別人呢?明道此段表是了只有「立誠」才可以有真實教化人 的力量,說得非常真切。三峰接著程子的話,對於僧人所說如果沒有地獄的存在,人哪裡會 畏懼而不敢為惡之說,作出回應。三峰認為君子好善惡惡之心與「好好色,惡惡臭」一樣的 真切,從真切的好善惡惡之心自然就會為善而去惡,這種為善去惡的存心是無所為而為的; 即是說在為善去惡時,並沒有因為為善有什麼好處而為,也沒有因為為惡而有什麼惡果而不 敢為。而在這種無條件的,只因為善該行、惡該去,而對道德上的善惡有如此真切愛好的 人,一旦有惡名加於其身,就會感到如同被鞭撻於大眾之前般的恥辱。如果是這樣,地獄之 說又有什麼用處呢?何必要立地獄之說來使人畏懼呢?這裡三峰很明白地表示出,按照儒家 的教化,就能彰顯出人真切的為善去惡的道德意識,而這種教化的作用,不必用其他說法來 作輔助。而如果用為善者上天堂、為惡者下地獄來勸人為善,反而障蔽了人所本有的道德意 識。此即是說,無條件的為善本來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只要把道德的義務本來就是「理所 當然的行為,不能夠因為行動帶出的好處而去實踐義務」,此一道理說明白,人就可以生發 出要求自己無條件為善的願望;而如果不此之圖,卻用為善可以得好處、為惡會得惡報的說 法來勸人為善,那就將無條件為善的道德意識,轉而為為了利益而為善的功利意識,用這種 理論來教人為善,正是適得其反。從這段話看來,三峰對儒學之教是以顯發人無條件為善的 道德意識為旨要之義,是非常瞭解的。在〈佛氏禍福之辨〉處,三峰對於禍福之來的態度如 下: 天道福善而禍淫,人道賞善而罰惡,蓋由人操心有邪正,行己有是非,而禍福各以其 類應之。詩曰:「求福不回」。夫子曰:「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蓋君子之於禍 福,正吾心而已,修吾己而已。福不必求而自至,禍不必避而自遠,故曰:「君子有 終身之憂,無一朝之患」。27 此是認為,人的操心之邪正與行為之對錯,是會有禍福感應的,故人該作的是先端正其自 己,能端正其自己則不求福而福自至,不避禍而禍亦自然遠去。這一個說法表現了他對道德 意識的正確瞭解,即為善去惡是人本身該服膺的義務,不是為了求福避禍才這樣作。但雖然 如此,人能為善去惡而成德,當該有福無禍,因為這樣才是合理的。如果為善者反而得禍, 為惡者卻享受幸福,那就不合理了。如果世間的存在是如此的不合理,那怎麼可能讓人相信 有天道的存在呢?所以如果肯定世間的存在是合理的,天地間是有天道的存在的,則人就 只需要為善去惡就可以了。至於是否有福,便唯有「俟之」而已,如孟子所說「修身以俟 之」,行善是否有福,不必強求,但在人踐德的時候,也會相信德福一致這種合理的情況是 27同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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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會出現的,現在不如此,將來也必如此。踐德者因為感到服膺義務是無條件的,所以並 不會將福報放在心中,但對於有德者必有福此一合理的情況也有期待。此一說法並非為了行 善而有福才去行善,而是一種對「為善自然有福」這種合理的情況是一定會發生的信念。這 種信念是從道德實踐自然生發出來的,是從純粹無條件的存心給出來的肯定。28此與為了有 福而行善,似乎相似,其實是迥然不同的。而三峰此段確含此義,而有此肯定或信念當然不 需要假設地獄的存在才可以勸善,只要顯發人純粹的道德意識就可以了。三峰續云: 禍苟有自外而至者,順而受之而已,如寒暑之過於前,而吾無所與也。彼佛氏則不論 人之邪正是非,乃曰:「歸吾佛者,禍可免而福可得」。是雖犯十惡大憝者,歸佛則 免之;雖有道之士,不歸佛則不免也。假使其說不虛,皆出於私心而非公道也,在所 懲之也。況自佛說興至今數千餘年,其間事佛甚篤如梁武、唐憲者,皆不得免焉!韓 退之所謂事佛漸謹,年代尤促者,此其說不亦深切著明矣乎?29 三峰對於不是因為自己為不善而招致的禍害,認為可以坦然承受,將這種禍害看作天氣的寒 暑對於人的侵襲,即是說這種情況是自然的變化,或氣化所造成的,對此人不必多用心思。 此一講法也確實有道理,禍福之來也常是偶然而人不能奈何的,對此人也只有順受。三峰進 而批評佛教所說的只要皈依佛門,則不論是好人、壞人都可以免去禍害之說,三峰認為此說 是非常不公道的,因為惡人只要皈依佛門就可以免罪,而善人君子不皈依佛門則仍有禍殃, 則為善為惡在這種宗教信仰中就沒有不同的意義了。即此只重信仰為絕對的真理之義,對於 人的為善為惡有截然不同的價值之義,便看輕了。其實在道德上的善惡之分別並不可以被看 成是相對的,善惡的區分是有天壤之別的。三峰此評應含此義,此意頗為深切。

四、「毀棄人倫」與「慈悲」之辨

儒家肯定倫常,如果反對人倫之道,當然會引發儒者的激烈批評。三峰的〈佛氏毀棄人 倫之辨〉云: 明道先生曰:「道之外無物,物之外無道。是天地之間,無適而非道也。即父子而父 子在所親,即君臣而君臣在所嚴,以至為夫婦、為長幼、為朋友,無所為而非道,所 以不可須臾離也。然則毀人倫去四大(按四大:受想行識。),其分於道遠矣」。又 28此處依康德之意來說,康德認為「德福一致」是實踐理性必然要求實現的對象,由此而肯定靈魂不 滅與上帝存在,這可謂是由道德實踐而來的信念或信仰。參見康德,《康德的道德哲學》,《牟宗三先生全 集》,冊15,403-407,429-430。 29康德,《康德的道德哲學》,《牟宗三先生全集》,冊15,403-407,42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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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言為無不周徧,而實則外於倫理」。先生之辨盡矣。30 三峰於此段全引程明道之言以表意,根據明道的說法,天道是無所不在的,所以在人生倫常 的關係中,都要表現道的意義。而所謂道的意義,就在父子之親、君臣之義、夫婦之別等人 際相與之活動,與活動所根據的原則中表現。而佛教「毀人倫去四大」31的以出家為尚,對 人倫關係不能作出肯定,就是認為道不能在人倫中表現,違反了道無不在之義。此段所表示 的是宋明儒對佛教反人倫的一般批評,三峰在慈悲之辨中對人倫關係之所以要肯定,有進一 步的討論。他說: 天地以生物為心,而人得天地生物之心以生,故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此即所謂仁也。 佛雖夷狄,亦人之類耳,安得獨無此心哉?吾儒所謂惻隱,佛氏所謂慈悲,皆仁之用 也。32 三峰先對佛教所提倡的慈悲,給出肯定。他認為慈悲與惻隱相同,都是仁的作用,而仁也就 是天地之心。三峰續云: 其立言雖同,而其所施之方則大相遠矣。蓋親,與我同氣者也;人,與我同類者也; 物,與我同生者也。故仁心之所施,自親而人而物,如水之流盈於第一坎而後達於第 二第三之坎。其本深,故其及者遠,擧天下之物,無一不在吾仁愛之中。故曰:「親 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此儒者之道所以為一、為實、為連續也。佛氏則不然,其 於物也,毒如豺虎,微如蚊蝱,尚欲以其身餧之而不辭。其於人也,越人有飢者,思 欲推食而食之。秦人有寒者,思欲推衣而衣之,所謂布施者也。若夫至親如父子,至 敬如君臣,必欲絕而去之。果何意歟?33 三峰雖然肯定慈悲與仁本體是相同的,但認為佛教表現此慈悲心違反了從親而疏、從近而遠 的順序。不單只是違反此順序,佛教對於遠者、疏者可以給出最大的犧牲,而對於親者、近 者卻可以忍心不理,即可以餧身於餓虎,不遠千里地救助不認識民眾,但卻要置父母、國君 於不顧,這是一種顛倒的作法。固然佛教所謂的眾生平等可以對治人的私情,也是有其道理 30同上註。 31在「去四大」處,三峰之小註表示四大是「受想行識」,此一對「四大」的解釋,與一般以地、水、 火、風為「四大」不同。案三峰之說恐非明道原意,在〈儒釋同異之辨處〉有「四大身中誰是主」句,對該 句三峰有小註云:「按地水火風四大,和合為一身」。此處三峰則亦以地水火風為四大。 32鄭傳道,〈佛氏雜辨〉,《三峰集》,卷9。 33同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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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而且人的愛心是普遍的,仁與慈悲同樣是普遍的愛心;但人是有限的生命,此普遍的愛 心不能一顯全顯,必須要有一發端,如果仁心需要有一發端,則此發端當該定在至親者,故 仁心當該從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這是順著人的自然的情感、以關係的親疏差別為架構 而表現普遍的愛心,如果硬要逆反自然的情感流布,以及關係的順序,要以疏者、遠者為 先,為仁心呈現的發端處,這不但是違反人情,也不合於天理。即是說以至親者作為自己者 普遍的愛心表現的開始、發端處也是天理所在,34三峰上文應含此義。三峰續云: 且人之所以自重慎者,以有父母妻子為之顧藉也。佛氏以人倫為假合,子不父其父, 臣不君其君,恩義衰薄,視至親如路人,視至敬如弁髦,其本源先失,故其及於人物 者,如木之無根,水之無源,易致枯竭,卒無利人濟物之效。35 三峰此段即表示仁心或慈悲的呈現,必須要有其發端,而此發端該是在至親者之意。三峰此 段所說,由於有父子、兄弟、夫婦等親人的親情表現,使人得到照顧與關懷,這是人能正常 生存在世間的條件。確如三峰所說,有親人間所表現的親情與友愛,人才會自重自慎,好好 作人。三峰此意實在非常真切,說明了儒家肯定親情倫常的真實意義所在。假設沒有了父 母、兒女、兄弟相互間的關愛,人生還值得留戀嗎?故仁心的普遍性與實現仁心的特殊性與 差別性,是同樣需要肯定的;人間的父母、子女、夫妻的關係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容否 定。 而拔劍斬蛇,略無愛惜;地獄之說,極其慘酷,反為少恩之人。向之所謂慈悲者,果 安在哉!然而此心之天,終有不可得而昧者,故雖昏蔽之極,一見父母則孝愛之心油 然而生,盍亦反而求之,而乃曰多生習氣未盡除,故愛根尚在。執迷不悟,莫此為 甚。佛氏之教所以無義無理,而名教所不容者此也。36 此段批評佛教雖然強調慈悲,但其對地獄之描寫又極其殘酷,這樣難道沒有矛盾嗎?三峰又 認為,佛教徒也會表現孝悌之心,這是證明仁心之不昧;但佛教卻認為對父母、兄弟表現出 來的這種情感,是習氣未盡,這是很不合理的說法。 34謝幼偉。〈孝與中國社會〉,載於《中西哲學論文集》,謝幼偉(香港:新亞研究所,1969), 6-8。 35鄭傳道,〈佛氏雜辨〉,《三峰集》,卷9。 36同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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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餘論

鄭三峰的〈佛氏雜辨〉共有20篇,上文雖只分析了6篇,但相信已能表現了鄭三峰對儒 佛之不同的基本瞭解。其他還沒有討論的部分也有相當深刻的義理內容;如在〈心性之辨〉 及〈作用是性之辨〉中,三峰認為佛教「明心見性」之說,是以心為性,亦即以氣為性;如 是便保不住性理的超越性,會讓人有以血氣為性的誤解,而放縱恣肆無所不為。而宋儒張橫 渠言「心能盡性,性不能檢其心」37、「心統性情」38(張橫渠語,朱子對此語常加徵引) 及朱子主張以心明性,心性有所區分,便不會有這種毛病。他此處的論辨也頗為深入,但此 是根據程朱一家之言來論說,若以孟子陸王一系的「心即理」的主張來看,則應該另有評 論。在〈佛氏昧於道器之辨〉,三峰認為儒家雖然區分道與器,有形上、形下之不同,但形 而上者不離形而下者,道即在形器中表現。39故儒家對倫常世界是肯定的,認為人不能離物 而獨立,而佛教則或以一切存在皆屬虛妄,或直接以器為道,皆為偏差之論。此如上文三 峰評佛教毀棄人倫之意。由三峰此處之評論,亦可知其對佛教之圓教理論,並未深入瞭解, 故佛弟子當然是可以反駁的。然而,三峰之論辯,確也表現了儒家「肯定世界」的精神。在 〈儒釋同異之辨〉中,三峰系統地概括了儒佛的義理之不同,其論頗可參考: 先儒謂:「儒、釋之道,句句同而事事異。」今且因是而推廣之,此曰「虛」,彼亦 曰「虛」;此曰「寂」,彼亦曰「寂」。然此之「虛」,虛而有,彼之「虛」,虛而 無;此之「寂」,寂而感,彼之「寂」,寂而滅。此曰「知行」,彼曰「悟修」。 此之「知」,知萬物之理具於吾心也;彼之「悟」,悟此心本空無一物也。此之 「行」,循萬物之理,而行之無所違失也;彼之「修」,絕去萬物,而不為吾心之累 也。40 三峰引申宋儒「儒、釋之道,句句同而事事異」之論,41上引文所說的「虛而有」與「虛而 無」、「寂而感」與「寂而滅」的不同,說得十分中肯。儒家所說的本體的確是既有虛寂的 一面,也有實有、創生的一面,不同於佛教要否定實有,而且不能言創生。而「知行」與 「悟修」的不同,則是依伊川、朱子之意來說,「知」是知理,要對人心所具的性理加以透 37【宋】張載:《正蒙‧誠明篇第六》,《張載集》,22。 38【宋】張載:〈性理拾遺〉,《張載集》,374。 39鄭傳道,〈佛氏雜辨〉,《三峰集》,卷9。 40同上註。 41此語似出於明道,在朱子所編的《伊洛淵源錄》,參見【宋】朱熹:《伊洛淵源錄新增》(臺北市: 廣文書局,1995),卷10所收之〈龜山誌銘辨〉,載胡安國云:「昔明道先生有言:以吾觀於儒釋,事事 是,句句合,然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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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的瞭解,依理而起實踐;而所謂「悟修」是悟一切法無自性,由悟空性而解脫。三峰此知 理而起實踐之說,表示了理的客觀實在性,而與佛教以空為性,否定實有之義不同。又三峰 認為佛教的「悟修」是絕去萬物,不讓萬事萬物為心之累,此處三峰當然有所見,但對於佛 教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之意,未能深入瞭解。佛教雖言證空,但並不主張毀壞諸法,反而 認為可以透過證空,對一切法不加執著,而保住一切法。三峰又云: 此曰心具眾理,彼曰心生萬法。所謂具眾理者,心中原有此理,方其靜也,至寂而此 理之體具焉,及其動也,感通而此理之用行焉。其曰:「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 故」。是也。所謂生萬法者,心中本無此法,對外境而後法生焉,方其靜也,此心無 有所住,及其動也,隨所遇之境而生,其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又 曰:「心生則一切法生;心滅則一切法滅(按出《起信論》)」。是也。此以理為固 有;彼以法為緣起。何其語之同而事之異如是耶?42 此段區別「心具眾理」與「心生萬法」之不同,三峰明白地表示上文所說的儒家肯定理為實 有,而佛教則從否定實有性而言法性空之義,此確是儒釋義理型態的根本不同處。儒家從道 德意識出發,見倫常人生以至天地萬物都是實事實理,都有理當如此的應對之道。如為父當 仁、為子當孝,對天地萬物也要抱著仁民愛物,盡人性、物性的想法,如是便能肯定一切, 以及見理為客觀之實有。而佛教言緣起性空,對於人生,乃至於一切存在,不能有從道德意 識而來的肯定,而以畢竟無所得的心情來順應一切。三峰對於此二型態的不同,雖不能盡, 但確有所見。他此處的辯說主要根據伊川、朱子心理為二之說來立論,不能明白陸、王心即 理說的真義,可能會有將陸、王之說等同於佛教之誤會,言心即理並不就否定了理的客觀實 在性,此義暫不詳論。心與理為二之說,也確比較能顯出理的客觀實在性,以及人心之活動 必須要以性理作為根據之意。

參、結語:從鄭三峰之辨佛看朝鮮朝以儒學為國教之原因

上文所述,雖然不能涵蓋三峰辨佛的全部之義理,但由上文的分析已經可以看出,三峰 對於儒、佛的不同是有深切理解的。他對於儒學的本質在於顯發人的道德意識之義,有真切 的體悟。可以說他是根據這種無條件為善,人應該為其所當為,而不應為了私利而為善的道 德意識來與佛教的學說相抗衡。當然他對於佛教的理解應該還不算深入,如將佛學理解為由 功利意識而來的宗教信仰,並不能夠讓信佛者心服。佛以度盡一切眾生為其本懷,並不是一 42鄭傳道,〈佛氏雜辨〉,《三峰集》,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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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的功利意識。佛教所追求的從煩惱無明中解脫的境界,也有其在人心的要求上的普遍性。 大乘佛教所提倡的「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43,世間與出世間不二,並非如三峰所說因 為視一切如幻,便毀棄倫常。又佛教的圓教理論所強調的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的說法, 要人面對當下的煩惱而作超轉,雖斷煩惱但不斷煩惱法,此意涵對世間一切法,包括煩惱痛 苦的全然接受,而認為不離這些可表現最高的涅槃清靜之意義,這也是一種非常高明人生智 慧的表現,而對世間及一切的差別法亦能有根本的肯定,不能夠只以佛教之說一定會破壞世 間來作批評。 但雖如此,三峰確看出了儒學與佛教是不同的義理型態,而儒家以彰顯人生命中的道 德意識為主旨的教法,確有其真切而感人,卓乎其不可拔之處。吾人認為,如果能將儒家這 種特質與精神明白的闡揚出來,則一定會得到眾人的肯定。人肯定此,其實是肯定人自身所 具備的理性。即是說,在人生命中本有的道德意識一旦為自己所明白的時候,自己一定會給 出了由衷的肯定,認為此道德意識所引發的生命的要求,是非實現不可的。如果這樣講是對 的,便可以說韓國在高麗朝後期以佛學為主流的情況下,所以會開始接受宋儒的性理之學, 又所以會以儒家的學說作為朝鮮朝的立國之根本大法,是有其理性上的原因的。即若一旦瞭 解了儒學這一方面的涵義,人就會由衷地承認這種說法是合理的,而肯定人的道德意識才是 人的真性;既肯定此道德意識是人的真實人性,則人便會覺得應該朝著這個學說所給出的生 命方向來作努力的實踐。這是筆者認為朝鮮朝所以會以儒學為國教的原因。如果沒有這個因 素,而只從政治經濟的現實面來解釋,如所謂「慕華思想」、「事大主義」等說,筆者認為 是不相應的。而朝鮮朝之初,經過了鄭三峰此一系統的辨佛的努力,相信已使當時士人對於 儒佛的不同,以及儒學是以弘揚人的道德意識為主旨之教,有了深切明白的瞭解。故三峰此 一工作,對於朝鮮朝的以儒學為國教,應有很大的助力。44 43鳩摩羅什。《大智度論‧釋散華品第二十九》(臺北市:新文豐出版公司,1999),762。 44李丙燾說:「蓋當開國惟新之際,三峰以儒教主義,為政治經濟其他一切之大本基礎,而於其世,實 行儒教理想的政治,此種抱負與主張,果能實現實際與否,為一別問題,至少,三峰於新國家建設初,耗費 非常精力,其有補於國初學術及諸般施設,不可誣也」。參見李丙燾,《韓國儒學史略》,80。李氏此說認 為三峰的理想是否實際實現,並不確定。但根據本文前文「註4」所引,權近所記載的鄭三峰之言,明白表 示朝鮮太祖對三峰是言聽計從的,則可知三峰在當時對儒學成為國教的運動,應該有極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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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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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ong Sambong’s Refutation of Buddhism

Cho-Hon Yang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 Professor

Abstract

Jeong Dojeon (pen name: Sambong) was a noble Confucian in the early Joseon Dynasty. He was also a major advisor to King Taejo, the founder and first king of the Joseon Dynasty. As a Confucian, Sambong was a strict critic of Buddhism. The base of his criticism was Chu Hsi’s philosophy. Sambong used the Chinese neo-Confucian philosophers’ theories in the Song Dynasty, such as Chou Lien-his, Chang Tsai, and Cheng brothers (Cheng Hao and Cheng Yi), to refute the Buddhism. His representative work is “Bulsijapbyeon,” which has 20 sections. Six critical sections of “Bulsijapbyeon,” were analyzed. I attempt to show that Sambong profoundly understoo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onfucianism and Buddhism. His critical standpoint toward Buddhism was based on a crucial contention regarding Confucianism: what a person morally ought to do is only for the sake of morality itself but not for the sake of any interests or other purpose.

Keywords: Joseon Dynasty, moral consciousness, Korean Confucianism, to refute Buddhism

Corresponding Author: Cho-Hon Yang, E-mail: choyang@cc.ncu.edw.tw

Manuscript received: May 31, 2013: Revised: Jan. 27, 2014; Accepted: Jan. 28, 2014 doi: 10.6210/JNTNULL.2014.5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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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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