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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先秦時代可能有一篇專門講占筮的解《易》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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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華文文學系 2013 年 12 月

論先秦時代可能有一篇

專門講占筮的解《易》之作

楊靜剛

【摘要】

1973年,湖南長沙馬王堆三號西漢墓出土了一批帛書《周易》,包 括了〈二三子問〉、〈繫辭傳〉、〈易之義〉、〈要〉、〈繆和〉、〈昭力〉等共 六篇《易傳》。其中〈繫辭傳〉一篇文字基本上與通行本相去不遠,只 是一部分通行本章節歸入了〈易之義〉、〈要〉篇中。但最令人驚訝的是, 帛書〈繫辭傳〉並沒有通行本「大衍之數五十」的談筮法的一章,使人 不禁懷疑原來的〈繫辭傳〉本來就是沒有這一章的。再者,我們比較一 下《易經》和《易傳》的語言,本來就是兩套語言,兩個系統,前者是 占筮性質,後者是義理性質。這兩套語言也見於通行本〈繫辭傳〉一篇 中。但通行本〈繫辭傳〉上下篇共24章,除上篇第9章「大衍之數五十」 是談筮法的之外,其餘23章都是談義理的,這便使兩者顯得有點格格不 入。所以筆者很懷疑最早期談筮法的和談義理的本來是獨立的兩篇解 《易》之作,這由六篇帛書《易傳》都是談義理的,而沒有談筮法的一

* 香港公開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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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亦足以證明。通行本的〈繫辭傳〉(又稱〈易大傳〉)是誤植了早期 另外談筮法的解《易》之作的其中一章(段)為一篇,而成為現在這個 樣子。而由今本〈繫辭傳〉中既有「〈乾〉〈坤〉成卦說」,又同時有「占 筮成卦說」兩個不一致的成卦系統在一起的這點來看,它顯然地是一個 綜合之作。本文因而推論先秦時代可能是有一篇專門講占筮的解《易》 之作,和談義理的一篇〈繫辭傳〉並存。只不過由於孔子論《易》重視 義理,不重視占筮,故儒門弟子沒有積極保存這篇專門談占筮的解《易》 之作,因而後來失傳了,只留下「大衍之數五十」這一小段,保存在通 行本〈繫辭傳〉中。 關鍵詞:《周易》、〈易大傳〉、〈乾〉〈坤〉成卦說、占筮成卦說、帛書 《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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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周易》是儒家六經之一,自漢代以來,更被認為是六經之首,1這 也許是因為《周易》在六經中出現最早,2又或許是因為孔子(551-479 B.C.)晚年喜《易》,讀《易》韋編三絕,故為儒門所特別重視的緣故。3 嚴格來說,《周易》其實是一個總名。它分為〈經〉、〈傳〉兩部分。《易 經》部分包括卦畫(或卦象)、卦名、卦辭(又稱彖辭)、爻題及爻辭; 《易傳》部分包括〈彖傳〉上下、〈象傳〉上下、〈繫辭傳〉上下、〈文 言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共七種十篇,漢人又稱之為「十 翼」,認為是十種輔翼《易經》的作品。傳統認為伏犧畫卦,文王重卦 並作卦辭,周公作爻辭,孔子作《易傳》,即王夫之(1618-1692)所謂 四聖同揆之作。4但這個傳統說法,受到了歷代學者,特別是現當代學者 的強力挑戰,尤以疑古派學者為甚。例如疑古派大師顧頡剛(1893-1980) 曾著〈《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一文,5指出《周易》卦爻辭中如〈大 壯六五〉:「喪羊於易,無悔」,〈旅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 喪牛於易,凶」,說的是王亥喪牛羊於有易的故事。〈既濟九三〉:「高宗 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未濟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 於大國」,說的是商高宗(約1250-1190 B.C.在位)伐鬼方的故事。〈泰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歸妹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

1 如《淮南子•泰族訓》、《漢書•藝文志》、《法言•寡見》、《白虎通 德論》等漢人著作,都有以《周易》為儒家六經之首的說法。 2 此為周予同說,見氏著,《經今古文學》,王雲五主編萬有文庫本(出版 地點不詳:商務印書館,1929),頁 7。 3 此為廖名春說,見氏著,《〈周易〉經傳與〈易〉學史新論》(濟南:齊 魯書社,2001),頁 161-162。 4 見清•王船山,〈《周易》內傳發例〉,附於氏著,《〈周易〉內 傳》一 書後(濟南:山東友誼書社,1992),頁 1069-1071。 5 見顧頡剛編,《古史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第三冊上編, 頁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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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說的是商帝乙嫁女於周文王的故事。〈明 夷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說的是商末仁人箕子的故事。而〈晉〉 卦辭:「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則說的是周武王之弟衞康叔之事。 此外如〈升六四〉:「王用亨於岐山,吉,無咎」,〈隨上六〉:「拘繫之, 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 實受其福」,也向來被說成是文王的故事。顧氏因此總結說:「它(剛按: 指《易經》)裡邊提起的故事,兩件是商的,三件是商末周初的,我們 可以說,它的著作時代當在西周的初葉。著作人無考,當出於那時掌卜 筮的官。著作地點當在西周的都邑中,一來是卜筮之官所在,二來因其 言『岐山』言『缶』,都是西方的色彩。」6李鏡池基本上同意顧氏的觀 點,並進一步說:「而『箕子之明夷』,箕子是殷三仁之一,往明夷當在 周克商以後事;康叔封於衞,是成王時事,『用錫馬蕃庶』,當然更在其 後一個時間。」7關於《易經》的時代,〈繫辭傳〉中有一段說話透露過 一點消息。〈繫辭傳下〉說:「《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 其有憂患乎!」又說:「《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 文王與紂之事邪?」若照〈繫辭傳〉的意思,《易》之作當在殷末周初。 但李鏡池卻認為《周易》的編著,雖出於西周初王朝的卜史之官,但其 成書年代,則約在西周晚期。因為從內容思想看,它反映了西周晚期政 治黑暗腐敗的情況,如〈訟上九〉說:「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益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比六三〉:「比之匪人」,〈比 上六〉:「比之無首,凶」,〈否〉卦辭:「否之匪人」,說的都是傾軋、爭 奪、打擊、匪類之事,與《詩經》裡西周末、東周初的詩所描述的政治 黑暗情況,如出一轍。又李氏指出,《易經》作者有隱遁思想,或至少 也是同情隱遁的,如〈蠱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又如〈遯〉 卦專門談隱遁,說「好遯」、「嘉遯」是吉,「肥遯,無不利」,正是一種 「亂邦不居」、「賢者避世」的思想。像這種隱遁思想,也多出現於沒落

6 顧頡剛編,《古史辨》,第三冊上編,頁 43。 7 李鏡池,《〈周易〉探源•序》(北京:中華書局,1978),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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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而〈繫辭傳〉的作者也看到這點,指出:「作《易》者其有憂患 乎?」這種思想不會在西周之初、成康之世出現,而《易》在春秋初期 已經流行,說它是西周晚期作品是可以的。8於是照李鏡池的意思,則《易》 又有作於西周末年的可能。至於《易傳》作於孔子之說,金景芳氏 (1902-2001)堅信不疑,9但宋代歐陽修(1007-1072)卻已經提出過疑 問。歐陽氏在其〈《易》童子問〉中,指出《易傳》文字前後矛盾叢脞, 不可能出於聖人之手。10近代如錢穆(1895-1990)、馮友蘭(1895-1990) 等都不認為孔子曾作《易傳》。11像這類糾纏不清,未能即時解決的問題, 在《易》學中還有很多。他如《周易》是占筮之書還是義理之書?大衍 之數是五十還是五十五?《易傳》到底屬於甚麼思想派別?諸如此類的 問題,都似乎還未有定論。1973年湖南長沙馬王堆三號西漢墓帛書《周 易》的出土,又為《周易》研究帶來新的問題。本文的創作,即在根據 帛書《周易》透露出的一點消息,結合通行本〈易大傳〉所見,12討論 並指出先秦時代似乎出現過一篇專門講占筮的解《易》之作,和帛書《易 傳》及通行本〈易大傳〉都有不同,是兩套不同的語言,兩個不同的系 統。這意見是否可行,還望方家指正。

8 李鏡池,《〈周易〉探源•序》,頁 4-5。 9 金景芳,《〈周易〉講座》(呂紹綱整理)(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5),〈序〉,頁 4;〈緒論〉,頁 26;又〈關於《周易》的作者問題〉, 收入氏著,《學〈易〉四種》(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頁 215-217。 10 宋•歐陽修,〈《易》童子問〉卷三,見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北 京:中華書局,2001),卷七十八,頁 1119-1122。 11 錢穆,〈論《十翼》非孔子作〉,見顧頡剛編,《古史辨》,第三冊上編, 頁89 說;馮友蘭,〈孔子在中國歷史中的地位〉,見《燕京學報》第二期, 頁238。 12 〈易大傳〉即〈繫辭傳〉。王博說〈易大傳〉的稱呼最早見於《史記》。 「大傳」是古人解經的一種體裁,是指通論經典大義的作品。譬如〈尚書 大傳〉是通論《尚書》大義的,《禮記•喪服大傳》是通論〈喪服篇〉大 義的。而〈繫辭傳〉是通論《周易》大義的,所以便稱為〈易大傳〉。見 王博,《〈易傳〉通論》(北京:中國書店,2003),頁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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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易》的性質

《周易》既如上述可以分為〈經〉、〈傳〉兩部分,但前人往往不加 理會,合為一體來看,而有以為《周易》是占筮之書,此即漢代孟喜、 京房(77-37 B.C.)等象數派學者的看法。而有的則以為是義理之書, 如王弼(228-249)便認為是道家《易》,程頤(1033-1107)便認為是儒 家《易》。但現、當代學者大部分都和前人不同,一般都把《易經》、《易 傳》分開來看,認為是兩套語言、兩個系統。只是金景芳仍然堅持〈經〉、 〈傳〉一體,談的是義理,不是占筮。金氏在《〈周易〉講座》中指出, 哲學是《周易》的本質。研究《周易》不是為了占筮、算卦,而是要發 掘它的思想,研究它的哲學。他指出《周易》是哲學之作,由以下幾點 便可以明白看出: (一) 《周易》書中包括有「天之道」與「民之故」,而原始的 占筮根本不是這樣。 (二) 《周易》首〈乾〉次〈坤〉,反映了周道尊尊,重父統, 在王位繼承制度上,王死傳嫡長子,嫡長子死,傳嫡長孫, 說明了《周易》含有深刻的政治思想和哲學思想。《左傳• 昭公二年》記載了春秋時,晉國的韓宣子訪魯,在魯大夫 那裡看見《易象》和《魯春秋》兩部書,感慨地說:「周 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講的 便也是政治和哲學。 (三) 孔子作《易傳》,也是講思想,講哲學,主要不是講卜筮。 (四) 《莊子》說:「《易》以道陰陽」,講陰陽就是講矛盾, 也是哲學問題。 (五) 《周易》離不開陰陽,全部《周易》都是講陰陽的。《荀 子•大略》說:「《易》之咸見夫婦,夫婦之道不可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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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君臣父子之本也」,荀子(約313-238 B.C.)也是承 認《周易》是講理論,講思想的。而西漢司馬遷(145或 135-86 B.C.)說:「《易》以道化」,道化也就是講陰陽 變化,講陰陽變化也就是講哲學。 金氏復指出,基本上,《周易》的內在思想、哲學思想,通過孔子 作《易傳》加以說明,我們現在便都可以掌握。當然《周易》裡的哲學 思想,和現在的比較起來,自然是較原始的,但卻的確是哲學。《周易》 六十四卦,開始是〈乾〉、〈坤〉兩卦,以後六十二卦都是〈乾〉、〈坤〉 二卦發展變化的結果。〈繫辭傳〉說:「〈乾〉〈坤〉其《易》之蘊邪?」 《易》的奧妙就在〈乾〉、〈坤〉二卦。〈乾〉、〈坤〉成列,而《易》立 乎其中,有了〈乾〉、〈坤〉,就有了《易》。〈乾〉、〈坤〉居首,其餘六 十二卦兩兩比鄰,不反則對,全是按此規律排列。最後兩卦是〈既濟〉 和〈未濟〉,表示事物是沒有窮盡的。這六十四卦的排列,便也反映了 一種哲學意蘊。又《周易》說:「《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 四象生八卦」,是說有不說無,把太極看作世界的本原,是哲學上的唯 物理論。所以金氏認為,凡以上種種,都說明了《周易》是哲學義理之 作,有其思想深度。而這也就是《周易》這部經典的價值所在。13 筆者認為,金景芳看到了《易經》的義理所在,是他的獨到之處, 但他過分地強調了《易經》的義理,以致於把〈經〉、〈傳〉看為一體, 卻是其《周易》研究的弊病所在。我們若仔細看《易經》及《易傳》, 特別是比較卦、爻辭及〈繫辭傳〉的語言,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前者表 現為很大的占筮性,後者表現為很強的哲理性,顯然是兩套不同的語 言,兩個不同的系統。因此《易經》和《易傳》,確實是要分開來看的。 我們不妨先看《易傳》。《易傳》特別是〈易大傳〉有很強的哲理性, 幾乎已是學術界的共識,爭論的只是它是屬於道家思想,還是儒家思想 而已。我們看《易傳》中的文字,在在顯示它有很豐富的哲理。如:

13 金景芳,《〈周易〉講座》,〈緒論〉,頁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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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彖傳〉: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 〈乾文言〉: 〈乾〉元用九,乃見天則。 〈坤彖傳〉: 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 〈繫辭傳〉: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一陰一陽之謂道。 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 之善配至德。子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 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 生八卦。 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 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兼三才而兩之, 故六。 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 之道曰仁與義。 〈序卦傳〉: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 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 諸如以上這些,都和哲學上的宇宙論、本體論、宇宙生成論有關。又如: 〈乾文言〉: 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 者事之幹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 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 故曰〈乾〉元亨利貞。 〈坤象傳〉: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坤文言〉: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 敬義立而德不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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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象傳〉: 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小畜象傳〉: 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大有彖傳〉: 〈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 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 〈蠱象傳〉: 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蠱六五小象〉: 干父用譽,承以德也。 〈繫辭傳〉: 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 則賢人之業。 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 盛德大業至矣哉。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 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崇禮卑,崇 效天,卑法地。 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乎。 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是故〈履〉,德之基也。〈謙〉,德之柄也。〈復〉, 德之本也。〈恆〉,德之固也。〈損〉,德之修也。 〈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 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夫〈坤〉, 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恆簡以知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諸如以上各條,都牽涉到道德哲學的問題。由此可見,《易傳》一書, 便起碼已接觸到現代哲學分類上的本體論及道德哲學這兩大範疇,其為 義理的著作,已可說是不爭之論。 至於《易傳》的思想屬於儒家抑道家?則有兩派說法。傳統一直以 《周易》為儒家六經之首,又以為孔子是《易傳》作者,所以一直認為 《易傳》所包含的是儒家思想,這觀念不曾受過很大的挑戰。到晉代王 弼時曾經嘗試過用老、莊解《易》,也不是很成功,因為到宋代程頤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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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易學拉回到儒理易中來。就這樣《易傳》思想是儒家思想便一直持續 了接近千年。直到現代陳鼓應(1935-)發表《〈易傳〉與道家思想》一 書,14直指《易傳》的思想是道家,不是儒家。他的說法,獲得了王葆 玹(1946-)、胡家聰等人的支持,15由此「易傳道家說」便仿如平地一 聲雷,震撼了整個學術界。其後陳鼓應又發表了《道家〈易〉學建構》 一書,16繼續推衍他的說法。 綜合陳氏的意見,他最主要認為〈彖傳〉的天道觀、萬物起源說、 自然循環論、陰陽氣化論、剛柔相濟說、天地人一體觀、宇宙觀,它的 「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思維方式,它的「天行觀」,它的尚剛尚陽,〈象 傳〉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的思想,〈小象〉的解〈乾〉、〈坤〉, 〈文言傳〉的思想,〈繫辭傳〉的天動地靜說、天尊地卑說、待時而動 說、剛柔相推說、易知簡能說、原始反終說、精氣說,它對「神」的觀 念,它的陰陽說、太極說、道器說、變通說、勢位說,它對「幾」的觀 念、說「言」「意」的關係、說「道」「德」的哲學涵義等等,凡此種種, 都和老子、莊子(369-286 B.C.)、稷下道家如管子(725-645 B.C.)、帛 書《黃帝四經》的思想如出一轍。17 陳氏體大思精,但他的學說提出後,卻遭到一批堅持《易傳》思想 為儒家思想的學者的反對。反對最力的有顏國明、廖名春兩家。顏氏著 《〈易傳〉與儒道關係論衡》一書,18批駁陳說。廖氏之說則收在其《帛 書〈周易〉論集》一書中。19

14 陳鼓應,《〈易傳〉與道家思想》(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1996)。 15 如王葆玹,〈從馬王堆帛書本看《繫辭》與老子學派的關係〉,胡家聰, 〈《易傳•繫辭》思想與道家黃老之學相通〉等文,支持陳說。二文均收入 陳鼓應,《〈易傳〉與道家思想》一書,前者見頁262-276;後者見頁 243-262。 16 陳鼓應,《道家〈易〉學建構》(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2003)。 17 見陳鼓應,《〈易傳〉與道家思想》,頁 5-114。 18 顏國明,《〈易傳〉與儒道關係論衡》(臺北:里仁書局,2006)。 19 廖名春,〈論帛書《繫辭》的學派性質〉及〈讀《也談帛書〈繫辭〉的學 派性質》〉,二文均收入氏著,《帛書〈周易〉論集》(上海:上海古籍 出版社,2008),前者見頁 237-264;後者見頁 26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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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氏首先指出儒家也不是不談天道,《中庸》裡便有談天道的說話, 如「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便是;《荀子》一書中談 天道的說話,也所在多有。其次,有些陳鼓應認為是道家思想的,其實 是儒家思想,如所謂的尚剛尚陽,所謂的道德觀,所謂的「天行健,君 子以自強不息」,所謂的「待時觀」,其實應該是儒家的「時中」觀念等。 第三,《易傳》裡有些思想,表面上像是取自道家的,骨子裡卻是取自 儒家的,如所謂的「推天道以明人事」便是。20此外,顏氏又直接舉出 《易傳》裡很多和儒家思想有關的說話作例子,來支持傳統的看法。例 如他引李鏡池說:「〈彖傳〉也帶儒家色彩……『祀祭』、『孝享』,是儒 家思想。湯武革命,順天應人,是孟子的說法。而〈家人〉一條,更是 儒家的禮教倫理;女內男外,界限分明;家齊國治,政教合一。儒家理 想,何等顯明!」21證明《易傳》的儒家思想性。而最主要的,《易傳》 內有很豐富的德治思想,尤以〈大象〉中表現最多。而對倫理綱常的重 視,也是《易傳》思想重要的一環,後世所稱的「五倫」,《易傳》中皆 有述及。同時,它亦有濃厚的禮義思想。又談到以人文化成天下,談到 中正之道。〈大象〉中又談到很多道德實踐工夫。〈繫辭傳下〉又「三陳 九德」等。22凡此種種,都說明了《易傳》的儒家思想性。 筆者認為,看過了以上敘述,《易傳》思想不是已經呼之欲出了嗎? 它顯然是既有儒家思想,又有道家思想的。它裡面豐富的道德觀念、禮 教觀念、倫常觀念,是標榜「絕聖棄智」、「絕仁棄義」、「大道廢,有仁 義」的道家不會講的。它裡面談到的天道觀、宇宙觀、天行觀、宇宙生 成觀、萬物起源觀、陰陽觀,是「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的 儒家所不會講或少講的。所以《易傳》的思想是兼合儒道。前輩學者中亦

20 顏國明,《〈易傳〉與儒道關係論衡》,〈緒論〉,頁 5-8;〈正文〉,頁 45-52、212-216。 21 李鏡池,《周易探源》,頁 309-310。 22 顏國明,《〈易傳〉與儒道關係論衡》,頁 47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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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有人提出過這個意見,如戴君仁(1901-1978)23、朱伯崑(1923-)24 李鏡池25等便是。 然則《易傳》既然包含了儒家、道家思想,那麼《易傳》作者便應 該是儒道兼修之士。這在春秋時代百家爭鳴,思想相互滲透的背景下, 是絕對有這個可能的。例如孟子(約372-289 B.C.)、荀子都受過稷下學 宮的洗禮。稷下學宮廣納各派學者,彼此之間互相影響,也是可以理解 的。郭沫若(1892-1978)即認為:《孟子》中的「浩然之氣」,乃是《管 子•內業》之「氣」的翻版;26日人小野澤精一則認為:孟子是「受到 告子『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得於心勿求於氣』之說的特別刺激才提出 的」,說明了孟子曾受稷下道家的影響。27又如戴君仁則說: 在戰國末年的儒家,受了道家的影響,則是確定的。例如荀子的書, 就染有道家色彩,〈解蔽篇〉:「心何以知?曰虛壹而靜……」以 下一大段,就是一個最明顯的例子。「人心之危,道心之微」二語, 荀子明明引自道經。大約儒家門戶較大,肯容納別人的東西。28 戴氏所言,亦說明了荀子部分思想得之於道家。顏國明亦認為: 思想互相刺激、交流,大體是當時(剛按指春秋戰國)的一種潮 流趨勢,非獨儒家為然,慎到等人「學黃老道德之術」,即俗稱 的「稷下道家」,也是一種融合性的思想,陳麗桂先生即云:「戰 國的黃老學家,普遍地都帶有濃厚的調和氣質,除了因道全法的 基本型態外,他們也往往多寡不一擷取一些儒家學說。」鄒衍、 鄒奭也是把陰陽五行與儒家的人倫作了整合;淳于髡「博聞彊

23 戴君仁,《談〈易〉》(臺北:開明書店,1961),頁 26-28。 24 朱伯崑,《〈易〉學哲學史》(臺北:藍燈文化事業公司,1991),第一 卷,頁40-41、62。 25 李鏡池,《〈周易〉探源》,頁 171、308-310、326、359。 26 郭沫若,〈宋鈃尹文遺著考〉,收入氏著,《郭沫若全集•歷史編•第一 卷•青銅時代》(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頁 562-563。 27 日•小野澤精一、福永光司、山井涌編著,李慶譯,《氣的思想》(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頁 38。 28 戴君仁,《談〈易〉》,頁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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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學無所止」,意謂其不專習某家,但也精通眾家,故能讓梁 惠王「一語連三日三夜無倦」。29 由此可見,士人兼習各家學說,是春秋戰國時代一個較為常見的現象。 這個現象一直維持到後代。我們常說歷代士人往往都是儒道並修,而每 每於其得志時便是儒家,失意時便是道家。即如東晉時的陶淵明(365或 372或376-427)便是同時兼有儒、道兩家思想。這就解釋了為甚麼《易 傳》會同時含有儒家、道家思想,這是因為其作者是儒、道兼修的緣故。30 由上面的敘述,可見《易傳》之帶有豐富的思想性,已是昭然若揭。 至於《易經》的一部分,是否哲學著作,則仍可有討論的餘地。以往都 把《易經》看作占筮之書,但《荀子•大略篇》卻說:「善為《易》者 不占」,31持有不同的意見。筆者認為,「哲理」最少應可分為自然哲理 及生命哲理兩類。《易經》固然有哲理的成分。從前金景芳便提出了《易 經》是一部用辯證法寫成的經典,32後來章楚藩著成《〈易經〉與辯證法 雜說》一書,33推衍其說。關於這點,其實中國古代很多學者已經注意

29 顏國明,《〈易傳〉與儒道關係論衡》,頁 429。 30 對於這點,余敦康(1930-)曾有很好的概括。他說:「到了戰國末期,隨 著學術大融合形勢的出現,學派成見逐漸泯除或者淡化,稷下道家與黃老 道家在某種程度上接受了儒家的仁義禮樂的思想,不再像原始道家的老莊 那樣,一味詆訾。以荀子和《禮記》為代表的儒家也開始援引道家關於天 道、自然、太一和道的思想,來建構新的儒學體系。由於儒道兩家的這種 相互吸取,彼此滲透,一方面推動道家的自然主義向社會人生靠近,使之 具有人文主義的色彩,另一方面也促進儒家的人文主義朝著宇宙意識提 升,使之具有自然主義的色彩。在這個過程中,稷下道家與黃老道家較多 地偏於自然主義,荀子與《禮記》較多地偏於人文主義,因而學派屬性仍 然清晰可辨。但是,發展到《易傳》,特別是發展到〈繫辭〉所提煉而成 的『一陰一陽之謂道』的命題,則自然主義與人文主義、天與人已經形成 了有機的結合,完美的統一,很難判定它的學派屬性了。如果就中國文化 思想的全體而言,是一種由以儒補道或以道補儒所交織而成的互補的格局, 那麼就某一個別的典籍而言,《易傳》可以稱得上是非道非儒、亦道亦儒, 二者不分軒輊地互補的唯一範例。」余說見其〈帛書《繫辭》「《易》有大 恆」的文化意蘊〉一文,收入陳鼓應主編,《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輯,頁24-25。 31 見清•王先謙(1842-1917),《荀子集解》,諸子集成本(上海:上海書 店,1986),冊二,第十九卷,頁 333。 32 金景芳,《〈易〉通》,收入氏著,《學〈易〉四種》,頁 124-126。 33 章楚藩,《〈易經〉與辯證法雜說》(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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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周易》這個辯證現象,但當時並沒有「辯證法」這個名詞而已。例 如來知德(1526-1604)的《伏羲八卦方位圖》,邵雍(1011-1077)的《觀 物外篇》,便說到八卦的既對立又統一,與及八卦和六十四卦的一分為 二 及 合 二 為 一 的 形 成 過 程 。34此 外 , 方 孔 炤 (1590-1655 )、 方 以 智 (1611-1671)父子所作的《圖象幾表》,把六十四卦歸結為三十六宮, 再歸結為正對和顛對兩種形式,其中正對為八宮,顛對為二十八宮,兩 兩相對相因,而這也就是六十四卦所體現的對立統一律。35章楚藩則指 出現代唯物辯證法中的「對立統一律」、「質量互變律」、「否定之否定律」 等,《易經》的著作都符合到。36例如〈泰〉卦、〈既濟〉卦分別由天地 卦及水火卦組成,象徵天地、水火合二為一;反之,〈否〉卦、〈未濟〉 卦又是天地、水火一分為二的反映。此外,來知德的《伏羲八卦方位圖》 是形象的對立統一圖。天地、水火、風雷、山澤,都兩兩相對;南北、 東西、西南、東北、東南、西北方位也兩兩相對。但是如〈說卦傳〉所 說,《易經》八卦是「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 八卦相錯」,所謂「八卦相錯」,就是指八卦對立。所以八卦首先就是四 組錯卦的構成體。八卦象徵八種基本物象,它們之間既矛盾又和諧的運 動狀態,揭示了事物對立統一的變化發展規律,其義與「一陰一陽之謂 道」密切相合,而這也就是對立統一的規律。37 至於辯證法中的質量互變規律,章氏謂唯物變證法認為:事物具有 質和量兩個屬性。量是指衡量事物處在某種狀態的數量或具體形式;質 是指事物的性質或本質。量變是事物的連續的、逐漸的、不顯著的變化, 是事物在數量上的變化;質變是事物根本的變化,是一種飛躍,往往表 現為突變。質量互變規律,即由量變到質變,又由新質回復到量變的過 程。在《易經》中,如孟喜的十二消息卦,以陰陽二氣或寒溫二氣的消

34 章楚藩,《〈易經〉與辯證法雜說》,頁 11-13。 35 參同前註,頁 13-14。 36 同前註,頁 3。 37 同前註,頁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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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來看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的轉化。所謂十二消息卦是指由〈坤〉卦 到〈復〉卦,到〈臨〉卦、〈泰〉卦、〈大壯〉卦、〈夬〉卦到〈乾〉卦 為一進程;又由〈乾〉卦到〈姤〉卦,到〈遁〉卦、〈否〉卦、〈觀〉卦、 〈剝〉卦到〈坤〉卦為另一進程。其中全陰質的〈坤〉,從〈復〉卦量 變增一陽到〈夬〉卦增五陽,最後「物極必反」突變到全陽質的〈乾〉, 謂之質變;反之,全陽質的〈乾〉,從〈姤〉卦量變增一陰到〈剝〉卦 增五陰,然後質變為全陰質的〈坤〉。〈乾〉為天,〈坤〉為地;〈乾〉為 剛,〈坤〉為柔;〈乾〉為暑,〈坤〉為寒,「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 寒暑相推則歲成焉」,「陰陽相推則變在其中矣」,這就形象地說明了質 量互變規律。38 對於「否定之否定」的規律,章氏謂《周易》中固然沒有用過這樣 的字眼,但它的義理卻顯示過這個規律。所謂「否定之否定」,可以看 〈序卦傳〉的一段說話:「〈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 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 〈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這裡所說的「不 可以」,便是一次的否定。從〈履〉卦到〈泰〉卦,這是對事物的肯定 過程,從〈泰〉卦到〈否〉卦,是第一次否定,再從〈否〉卦到〈同人〉 卦,是第二次否定,也就是否定之否定。39 因此,由以上的敘述可見,《易經》八卦及六十四卦的安排,確實 是合乎唯物辯證法的三個基本規律的,這就是《易經》部分的自然哲理 所在。此外如: 〈乾〉卦: 潜龍勿用。 亢龍有悔。 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 〈坤六二〉: 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坤六四〉: 括囊。無咎,無譽。

38 章楚藩,《〈易經〉與辯證法雜說》,頁 4-5。 39 同前註,頁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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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初六〉: 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比初六〉: 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履上九〉: 視履,考祥其旋。元吉。 〈否九五〉: 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繫於苞桑。 〈否上九〉: 傾否。先否,後喜。 〈大有初九〉: 無交害,匪咎。艱則無咎。 〈小過上六〉: 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以上諸條,以及《易經》強調「時位」須得當,如得時又得位則大 吉大利;反之,失時失位則不吉不利等觀念,凡此種種,都包含了一種 人生哲理。顯見《易經》不純粹是占筮之書。因此《左傳•襄公九年》 記魯「穆姜薨於東宮」之事,追溯到她被貶進東宮的那一年,曾筮遇〈艮〉 之〈隨〉,當時筮者認為「隨」有「出」的意思,於是叫穆姜出走,以 免於難。但穆姜心知自己是個淫亂婦人,罪在不赦,就算是吉占也沒有 用。本來〈隨〉卦辭是說:「〈隨〉,元亨利貞,無咎」,是一個吉卦。穆 姜引〈乾文言〉解釋「元亨利貞」的說話: 元,體之長也;亨,嘉之會也;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幹也。 體仁足以長人,嘉德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40 這本來是無咎的,但她卻說: 今我婦人而與於亂,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謂「元」;不靖 國家,不可謂「亨」;作而害身,不可謂「利」;棄位而姣,不可 謂「貞」。有四德者,雖「隨無咎」,我皆無之,豈隨也哉?我則 取惡,能無咎乎?必死於此,弗得出矣。41 穆姜引用了《易傳》來說《易》卦,賦予了《易經》以道德哲理的意味, 顯見把《易經》這部分也看作哲理之作,至少在春秋時代已是如此。

40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七,《春秋左傳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 版社,1999),中冊,卷三十,頁 871。 41 同前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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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中除〈襄公九年〉穆姜這條外,還有如〈襄公二十八年〉 鄭游吉(?-507 B.C.)引《易經》預料楚子昭必死,〈昭公十二年〉魯 季平子(?-505 B.C.)家臣南蒯據費邑背叛平子,〈昭公三十二年〉史 墨說社稷無常奉,〈宣公十二年〉晉知莊子引《易經》預料晉楚邲之戰 等四條,都在占筮之外牽涉及一些道德及哲理意義。如《左傳•襄公二 十八年》記鄭游吉說: 楚子將死矣,不修其政德,而貪昧於諸侯,以逞其愿,欲久得乎? 《周易》有之,在〈復〉之〈頤〉曰:「迷復凶」。其楚子之謂乎! 欲復其愿,而棄其本,復歸無所,是謂迷復,能無凶乎?42 這裡所說的「迷復凶」出自〈復上六〉爻辭,游吉通過對它的道德解釋 直接說明楚子的不道德行為會導致凶的結果。43《左傳•昭公十二年》 記載說: 南蒯之將叛也……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黃裳,元吉」。 以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 嘗學此矣。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外強內溫,忠也。和以率 貞,信也。故曰:黃裳,元吉。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 元,善之長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 不得其極。外內倡和為忠,率事以信為共,供養三德為善。非此 三者弗當。且夫《易》不可以占險。將何事也?且可飾乎?中美 能黃,上美為元,下美則裳。參成可筮,猶有闕也,筮雖吉,未 也。」44 這個筮例中包含著兩種對《易經》的態度。一種是筮人和南蒯的,另一 種是子服惠伯的。前者只注意卦爻辭中的吉凶判斷,而後者則對這種吉

42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七,《春秋左傳正義》,中冊,卷三十八, 頁1074-1075。 43 這裡有關《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占筮義理的解說,見王博,《〈易傳〉 通論》,頁29。 44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七,《春秋左傳正義》,下冊,卷四十五, 頁130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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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加以條件的限制,進行解釋。在這個解釋中,義理的因素被大大突出 了。如子服惠伯對黃裳的解釋,就把它和臣子的忠信之德聯繫起來。臣 子有忠信之德則吉,無忠信之德則不吉。他所說「易不可以占險」,也 是對《易經》的新理解。特別是最後提到的「筮雖吉,未也」,實際上 是具有否定占筮的意義,而把人的行事吉凶完全歸於德行方面。這與上 述穆姜的做法如出一轍。45又《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記史墨的話: 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故《詩》曰:「高岸為谷, 深谷為陵」。三后之姓,於今為庶,主所知也。在《易》卦,雷 乘乾曰〈大壯〉,天之道也。46 這裡史墨引用〈大壯〉卦來說明「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的道理, 與其占筮的一面完全無關。47而《左傳•宣公十二年》晉國的知莊子引 〈師初九〉爻辭「師出以律,否臧凶」,說明晉師必敗。他說: 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眾散為弱,川壅為澤。有律以如己也, 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天且不整,所以凶也。48 這裡知莊子是直接通過引用和解釋爻辭的意義來闡明師必敗的道理,沒 有任何神秘的氣息。49由以上的引述可見,這裡穆姜、游吉、子服惠伯、 史墨、知莊子等人引用《易經》卦爻辭來說話,都加入了一些道德或哲 理的解釋。這雖然可能只是穆姜等人個人的意思,未必合乎卦爻辭的原 意及《易經》的性質,但卻可以說明把《易經》卦爻辭作道德義理的舖 陳,已是部分春秋士人的習慣。

45 這裡有關《左傳•昭公十二年》占筮義理的解說,見王博,《〈易傳〉通 論》,頁31。 46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七,《春秋左傳正義》,下冊,卷五十三, 頁1528-1529。 47 這裡有關《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占筮義理的解說,見王博,《〈易傳〉 通論》,頁30。 48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七,《春秋左傳正義》,中冊,卷第二十三, 頁640-641。 49 這裡有關《左傳•宣公十二年》占筮義理的解說,見王博,《〈易傳〉通 論》,頁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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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雖然話是如此,假如我們仔細的看《易經》六十四卦,卻有不 少卦爻辭委實是與自然哲理及生命道德哲理無關的,純粹是占筮的說 話。例如: 〈坤〉卦: 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意思是說:開頭會迷路,但後來會有所得。卦象主利。 往西南方向可以賺錢,往東北方則要賠錢。對占問安 居的人吉祥。50 〈小畜〉卦: 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是說:這卦順利。從我西郊開始,密雲滿布,但尚 未下雨。51 〈泰初九〉: 拔茅,茹以其彙。征(貞)吉。 是說:拔草,草根同草根互相牽連著,這爻吉祥。52 〈賁九三〉: 賁如,濡如,永貞吉。 是說:梳洗呀,打扮呀,這爻對占問長期內的休咎 是吉祥的。53 〈晉六二〉: 晉如愁如。貞吉。受玆介福,於其王母。 是說:猛烈進攻,敵人投降了。這爻吉祥。王母給 予嘉獎,賜給爵祿。54 像以上這種純粹是占筮休咎,和自然哲理、生命道德哲理完全無關 的卦爻辭,在《易經》六十四卦中,可謂不可勝數。因此,我們看在《左 傳》、《國語》所用到的十八條《易》卦中(《左傳》十六條,《國語》兩 條)55,除了上述穆姜、游吉、子服惠伯等五條,在占筮外,還加入穆

50 此段語譯見胡道靜、戚文等著,《〈周易〉十講》(香港:中華書局(香 港)有限公司,1998),頁 216。 51 同前註,頁 228。 52 同前註,頁 231。 53 同前註,頁 247。 54 同前註,頁 266。 55 此為筆者據何澤恆所引的資料所作的統計數字。但據何澤恆的統計,《左》、 《國》有關占筮的資料共二十二條,其中《左傳•閔公二年》、〈僖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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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游吉等人個人的道德義理解釋外,其餘一部分便純粹是用來占筮 的。如《左傳•莊公二十二年》記載的「懿氏卜妻敬仲」,《左傳•哀公 九年》晉「趙鞅卜救鄭」,都是以《易》卦占筮來作為行事的根據,並 沒有談到任何道德義理的問題。此外如《左傳•莊公二十二年》追溯到 陳敬仲年少時,說:「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 之〈否〉」,周史乃推斷說: 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 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坤〉,土也; 〈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材, 而照之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 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於王」。 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而著於土,故曰其在異國乎。 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嶽之後也。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 大,陳衰,此其昌乎?」56 這裡周史利用《易》卦卦象來推斷敬仲子孫將會代陳,純粹是從卦象來 立論,絕少涉及道德義理。雖然文中說到「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 似乎有某種哲理存在,但筆者認為這兩句是用來協助解釋卦象的,並不 是用來說明某種道理。周史的這個推斷,後來終於應驗。公元前478年 楚滅陳,敬仲八世孫陳常在齊獨攬大權。到了公元前404年,田(陳) 和篡齊。《左傳》記載了周史這段淵源,可見當時人是十分重視《易經》 的占筮作用的。而《左傳•哀公九年》「宋皇瑗帥師取鄭,師於雍丘」,

五年〉、〈成公十六年〉及《國語•周語下》等共四條,皆不及《周易》 卦爻辭,故前人有以為不是以《周易》為占的。但不論如何,在這二十二 絛資料中,據筆者粗略統計,和義理有關的約共十例,即《左傳•襄公九 年》、〈襄公二十八年〉、〈昭公元年〉、〈昭公五年〉、〈昭公七年〉、 〈昭公十二年〉、〈昭公二十九年〉、〈昭公三十二年〉、〈宣公六年〉、 及《國語•晉語四》一條,其餘大抵皆為占筮,不談義理。占筮、義理約1 與 1 之比。何說見其〈略論《周易》古占〉一文,收入氏著,《先秦儒道 舊義新知錄》(臺北:大安出版社,2004),頁 8-21。 56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七,《春秋左傳正義》,上冊,卷九,頁 27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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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趙鞅卜救鄭,遇水適火」。史龜、史墨、史趙都認為敵宋救鄭不可, 只好伐齊。當時「陽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六五〉 變〈九五〉,〈泰六五〉爻辭是:「帝乙歸妹,以祉,元吉」。陽虎據爻辭 來推斷說:「宋方吉,不可與(戰)也。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宋、鄭, 甥舅也。祉,祿也。若帝乙之元子,歸妹而有吉祿。我安得吉焉?」57結 果晉國就沒有救鄭。像以上兩條,都是以《易經》卦爻辭來占筮,作為 日常行事的指導的例子。可見在春秋時期,大部分統治階級仍然是把《易 經》當作占筮之書,而不是哲理之作。至漢代的象數派也是如此。只是 到了王弼、程頤等才把《易經》也提到了哲理的高度。朱熹(1130-1200) 對《周易》也有他的看法,說: 《易》乃卜筮之書,古者則藏於太史太卜以占吉凶,亦未有許多 說話。及孔子,始取而敷釋為〈文言〉、〈雜卦〉、〈彖〉、〈象〉之 類,乃說出道理來。58 《易》只是作卜筮之書;今人說得來太精了,更入粗不得。59 《易》所以難讀者,蓋《易》本是卜筮之書,今卻要就卜筮中推 出講學之道,故成兩節工夫。60 筆者認為朱熹的說法,是符合事實的。《易經》基本上是占筮之書,雖 然它也包含了一些自然哲理及生命道德哲理,可是部分卻不能代表全 部。至於《易傳》則是義理之作,代表了《易傳》作者的哲學思想,卻 是毫無疑問的。金景芳曾說: 《周易》既有卜筮的形式,又有哲學的內容。卜筮不過是它死的 軀殼,哲學才是它的本質。61

57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七,《春秋左傳正義》,下冊,卷五十八, 頁1651-1652。 58 宋•黎靖德類編朱熹,《朱子語類》(濟南:山東友誼書社,1993),冊 三,卷六十六,頁2668。 59 同前註,頁 2672-2673。 60 同前註,頁 2668。 61 金景芳,《〈周易〉講座》,〈緒論〉,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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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看〈彖傳〉、〈象傳〉的作者,每每喜用哲理來解釋卦爻辭,卻往 往顯得扞格不入。金景芳的說法及其解《易》的著作,便正正犯了這個 毛病。62筆者認為《易經》是《易經》,《易傳》是《易傳》。如果像〈彖 傳〉及〈象傳〉般,用哲理來解釋《易經》的占筮之辭,有時會顯得穿 鑿附會,是解釋不了的。由此可見,《易經》和《易傳》分別是兩個系 統,所使用的是兩套語言。兩者是不能一視同仁,同日而語的。

三、通行本〈易大傳〉所記占筮之法

通行本〈易大傳〉中有一段記占筮之法的話說: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 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 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大衍之數五十,其用 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 歸其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挂。乾之策二百一十有 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是故四營而 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 之,天下之能事畢矣。63

62 例如〈井〉卦,卦象為〈巽〉下〈坎〉上,乃木下水上之象。卦辭說:「井, 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大象〉 說:「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井〉卦說的是「水井」之事, 不知和「君子」有甚麼關係。金景芳解釋說:「君子觀察〈井〉卦之象,根 據井水上行養人的道理,實行勞民勸相的政治」。又如〈旅〉卦,卦象為 〈艮〉下〈離〉上,為山止於下,火炎於上之象。卦辭說:「旅,小亨,旅 貞吉」。〈大象〉說:「山下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山 上有火和「君子用刑,不留獄」亦不知有甚麼關係。金氏解釋說:「君子觀 旅之象,處理獄訟,既要明慎用刑又要不留獄。〈艮〉下〈離〉上,止而明。 君子用刑要明而慎,止而不處,君子不留獄。用刑實即判決,留獄是久拖不 判。判決要明察審慎,不可草率,但也不應長期拖著不判」。凡此種種,都 可見〈大象〉及金氏解釋卦辭的牽強。二卦及金氏解釋見金景芳,《〈周易〉 全解》(與呂紹綱合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頁 375-376;441-442。 63 金景芳,《〈周易〉講座》,頁 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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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大衍之數五十」,金景芳認為「五十」應是「五十五」之誤。 金氏認為天地之數,其中天數五個即一、三、五、七、九,地數五個即 二、四、六、八、十,而「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便是一與二相得,三與 四相得,五與六相得,七與八相得,九與十相得;「各有合」便是五個 天數加起來得二十五,五個地數加起來得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是說天數二十五與地數三十相加得天地之 數五十有五。金氏以為這個天地之數也就是下文的大衍之數,所以大衍 之數也應為五十五,原文作五十,是五十五之誤。64其後《易》學家高 亨(1900-1986)著《〈周易大傳〉今注》,亦採用金氏此說。65 筆者認為〈易大傳〉大衍之數,應當如金景芳所說,是天數地數相 加。正因為它是天地之數,才得稱為「大衍」。故大衍之數五十,應為 五十五之誤。金氏並說在唐朝時,已有某《周易》版本是作大衍之數五 十有五的。如《舊唐書•禮儀志二》載唐高宗(628-683)就明堂規制 所下的詔書中,就曾說: 堂心八柱,各長五十五尺。按《河圖》,八柱承天,故置八柱。 又按《周易》,大衍之數五十有五,故長五十五尺,聳茲八柱, 承彼九間,數該大衍之規,形符立極之制。66 同書又載: 檐,去地五十五尺,按《周易》,大衍之數五十有五,故去地五 十五尺,所以擬大《易》之嘉數,通惟神之至賾,道合萬象,理 貫三才。67 《舊唐書》兩度說「按《周易》,大衍之數五十有五」,可見當時《周易》 確有一版本,是作「大衍之數五十有五」的。由此亦可知金氏改通行本 「五十」為「五十五」,絕不是無的放矢,而是合理的更動。金氏在提

64 金景芳,《〈周易〉講座》,頁 43。 65 高亨,《〈周易大傳〉今注》(濟南:齊魯書社,1998),頁 394。 66 後晉•劉昫等撰,《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第二冊,卷二 十二,頁859。 67 同前註,頁 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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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這個更動後,曾囑咐其學生郭守信及郭鴻林二氏在作研究時留意此 點。其後郭守信在整理《八旗文經》時,便發現納蘭成德(1654-1685) 也提出過大衍之數應為五十五的說法。納蘭氏在〈易九六爻大衍數解〉 一文中就說: 又如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先儒曰:「數所賴者五十」。 又曰:「非數而數以之成」。是說也,予尤疑之,夫數貴一定,而 曰所賴五十、非數而數,不大誕繆哉?嘗深思而斷之曰:此脫文 也。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 地十,數正五十有五,故乾坤之策始終此數。〈繫辭〉明曰:「天 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五十有五,豈不顯然?而何獨於此, 滅其五數,以另為起例哉?68 納蘭氏的說法,和金氏意見如出一轍。而郭鴻林在研讀清人書時,亦發 現宋人陸秉也有關於「大衍之數五十有五」的解說。郭氏在其〈評宋人 陸秉對《周易》「大衍之數」的解說〉一文中說: 陸秉曰:「此脫文也,當云『大衍之數五十有五』。蓋天一,地二, 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正五十有 五。而用四十有九者,除六虛之位也。古者卜筮,先布六虛之位, 然後揲蓍而六爻焉。如京房、馬季長、鄭康成以至王弼,不悟其 為脫文,而妄為之說,謂『所賴者五十』,殊無證據;又曰『不 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此語尤誕。且〈繫辭〉曰『天 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豈不顯然哉! 又乾坤之策,自始至終無非五十有五數也」。69 陸氏此說和金說亦無二致。因此我們若根據《舊唐書•禮儀志》所見《周 易》的其中一個版本,再加上納蘭氏、陸氏、金氏三人的分析,大衍之

68 康奉、李宏、張志主編,《納蘭成德集》(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 下冊,頁499。 69 見《周易研究》總第 11 期(1992.1),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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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五十有五的說法,應該是可以肯定下來。高亨同意及採用金氏此說, 做法是適合的。 〈易大傳〉說:「大衍之數五十(有五),其用四十有九」,為甚麼 五十五策不全用,只用四十九策?金景芳謂其實並沒有什麼深意,只是 因為五十五策全用最後得不出七、八、九、六,不能達到筮的目的。 「分而為二以象兩」,這是筮的第一個步驟。筮時首先將四十九策 即四十九根蓍草信手分成兩部分,這是要「象兩」。「象兩」即是象天地。 「挂一以象三」,這是筮的第二個步驟。「挂一」是從分為兩部分後 的一部分蓍草中抽出一根,放到另一處,成為第三部分。此一部分與前 邊的兩部分合起來成為三。「象三」即象天地人三材。 「揲之以四以象四時」,這是筮的第三個步驟。「揲」是數(動詞) 的意思。「揲之以四」是將分為兩部分並挂一後的四十八根蓍草四個四 個地數,數過的蓍草拿出去。數完第一部分,再用同樣的辦法數另一部 分。每一部分都要有一個餘數。餘數不是一就是二,不是二就是三。如 果數盡無餘數,可視作餘數為四。這一部分若餘四,則另一部分必然也 餘四。若餘一,則另一部分必然餘三。若餘二,則另一部分必然餘二。 若餘三,則另一部分必然餘一。分而為二的兩部分蓍草之所以要四個四 個地數,是因為不這樣數,得不出七、八、九、六來;得不出七、八、 九、六來,便劃不出爻;劃不出爻,便求不出卦。而這四個四個地數, 便象春、夏、秋、冬四時。 「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挂」,這是筮的第四個 步驟。經過分二、挂一、揲四、歸奇這四個步驟,一易宣告完成,隨後 再進行兩易,即成一爻。一爻須進行三易。一卦六爻,共須進行三六一 十八易。奇是每次過揲後的餘數。扐,也是零餘的意思。「歸奇於扐」, 是說把每次過揲餘下的餘數作為「扐」,另外放在一邊。這也是為了最 後能得出七、八、九、六,以求出卦來,但是古人把這種作法同曆法上 的置閏聯繫起來,以為「歸奇於扐」如同置閏一樣。「五歲再閏」,五年 之中置二閏,是中國古代曆法的實際情況。因為「五歲再閏」,所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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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扐」。所謂「再扐」,是說分而為二後的兩部分蓍草,每一部分都要 經過「揲之以四」,都有一個餘數。兩部分蓍草,有兩個餘數。因為是 兩個餘數,不是一個餘數,所以叫「再扐」。「而後挂」是一易完畢,將 要進行再易、三易而成一爻。 爻究竟是怎樣得出的呢?爻只有陰爻和陽爻兩種,筮的直接目的是 得出爻來,而得爻的實質性意義不是別的,只是確定是陰爻還是陽爻。 筮不能直接得出陰爻或陽爻的符號,筮要得出四個一定的數字來,這四 個數字代表陰爻和陽爻。這四個數字是七、八、九、六。筮每三變得出 這四個數的一個數,或七或八或九或六。七叫少陽,八叫少陰,九叫老 陽,六叫老陰。得出七或九,畫陽爻,因為七、九是奇數,奇數是陽數。 得出六或八,畫陰爻,因為六、八是偶數,偶數是陰數。 筮的每三變怎樣得出或七或八或九或六這四個數呢?其方法是:四 十八根蓍草減去三變餘數的總和,除以四。得數不是七就是八,不是八 就是九,不是九就是六。四十八這個數是一定的,四這個數也是一定的。 不一定的是三變的餘數各是多少。三變餘數的總和有四種可能,即二十 四、十二、十六、二十這四個數。四十八減去二十四,除以四,得六, 是為陰爻。四十八減去十二,除以四,得九,是為陽爻。四十八減去十 六,除以四,得八,是為陰爻。四十八減去二十,除以四,得七,是為 陽爻。經過三變,得出一爻。一卦六爻,需十八變成一卦。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 之日」。策即蓍,一策即一根蓍草。《周易》的陽爻都是九,陰爻都是六。 〈乾〉卦六陽爻,每個陽爻都是由九乘以四即三十六根蓍草得來的。三 十六再乘以六,即二百一十六根蓍草。〈坤〉卦六陰爻,每個陰爻都是 由六乘以四,即二十四根蓍草得來的。二十四再乘以六,即百四十有四 根蓍草。〈乾〉、〈坤〉兩卦的策數相加,計三百六十整。恰巧與當時曆 法一年的日數三百六十相等。期即年。當期之日謂與一年的日數相當。 這裡又把筮的問題與曆法連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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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二篇」是指《周 易》上經與下經。全《易》六十四卦凡三百八十四爻,陽爻一百九十二, 陰爻也是一百九十二。一百九十二乘以三十六,得六千九百十二策。一 百九十二乘以二十四,得四千六百零八策。兩數相加,得萬有一千五百 二十,約當萬物之數。「萬」這裡是概指,不是實指。 最後,「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 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營謂經營。「四營」即上述分二、 挂一、揲四、歸奇的四個步驟,是為一易,一易亦即一變。三變而成一 爻,十八變成一卦,這裡概括地說明了《周易》占筮之法。「八卦而小 成」,但小成不能窮盡天下的全部事物,須要「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 即由八卦重而為六十四卦,由六十四卦展開為三百八十四爻。有了六十 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天下之能事,完全包括在內了。70 由以上〈易大傳〉的這一段說話,《周易》的占筮之法,陽爻、陰 爻的得出,以至八卦的形成的過程,便可說歷歷在目。沒有這一段說話, 我們便不能掌握古代占筮之法。因此〈易大傳〉的這一段話,對我們了 解《周易》,是十分重要的。

四、兩套語言,兩篇解《易》之作

我們說,《周易》有兩套語言,固然是就《易經》及《易傳》來說 的,但這說法,似乎也適用於其中一篇解《易》之作─〈易大傳〉之 中。據朱熹《周易本義》,〈易大傳〉共分24章,上、下篇各佔12章。71 中談筮法的是上篇第九章,其餘各章,談的都是易理,兩者之間,便顯 得有點扞格不入,大異其趣。筆者嘗試爬梳如下:

70 這裡對《周易》筮法的解釋及文字,全採自金景芳,《〈周易〉講座》, 頁43-47。 71 宋•朱熹,《〈周易〉本義》(臺北:大安出版社,1999),頁 23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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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易大傳〉上篇第一章開宗明義便談天地、乾坤、貴賤、 動靜、剛柔、賢人之德、賢人之業,牽涉到自然哲理及生 命道德哲理兩大方面。它說到「天尊地卑」,天地尊卑既 定,乾(天)、坤(地)也就跟著定了。又說「卑高以陳, 貴賤位矣」,朱熹以為「卑高者,天地萬物上下之位」,72 是說自然界之事,由自然界的上下引申到《易》中卦爻上 下之位,也就是「貴賤」之意義。至於「動靜」、「剛柔」, 朱熹謂「動者,陽之常;靜者,陰之常。剛柔者,《易》 中卦爻陰陽之稱也」,73都牽涉到天地陰陽等形上的道理。 「賢人之德」、「賢人之業」則皆從「乾」、「坤」而來。 〈易大傳〉於此說:「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 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 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 賢人之業」,74賢人的德業都是和乾坤陰陽互相配合,所 以〈易大傳〉的道德論和宇宙論是不相離的,也就是天人 合一的觀念。 (二) 第二章談到變化、三極之道。所謂「變化」,朱熹以為是 由卦爻陰、陽相推盪而來的。他說「剛柔相推而生變化」, 是「言卦爻陰、陽迭相推盪,而陰或變陽,陽或化陰,聖 人所以觀象而繫辭,眾人所以因蓍以求卦者也」。75至於 三極之道,是由六爻之動而來的。朱熹說:「六爻:初、 二為地,三、四為人,五、上為天。動即變化也。極,至 也。三極,天、地、人之至理,三才各一太極也。此明剛 柔相推以生變化,而變化之極,復為剛柔,流行於一卦六

72 宋•朱熹,《〈周易〉本義》,頁 234。 73 同前註。 74 同前註,頁 233。 75 同前註,頁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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爻之間,而占者得因所值以斷吉凶也」,76也就是下文〈易 大傳下〉第十章的三材之道。 (三) 第四章談到「《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談 到天文、地理、幽明死生之道、精氣、遊魂、鬼神、萬物、 樂天知命、安土敦仁,也是牽涉到自然哲理及生命道德哲 理的。所謂天文、地理、幽明、死生、精氣、遊魂、鬼神, 都大部分和陰陽有關,牽涉到宇宙自然的道理。朱熹謂: 「《易》者,陰陽而已。幽明、死生、鬼神,皆陰陽之變, 天地之道也。天文,則有晝夜上下;地理,則有南北高深。 原者,推之於前;反者,要之於後。陰精陽氣,聚而成物, 神之伸也;魂游魄降,散而為變,鬼之歸也」。77而能做 到樂天知命,安土敦仁,〈易大傳〉謂則能不憂,能愛, 這也便是做人的準則。 (四) 第五章談到「一陰一陽之謂道」,談到盛德大業。「道」 就是由陰陽的相摩相盪而形成的。而盛德大業,〈易大傳〉 說:「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78朱熹引張子解釋 謂:「張子曰:『富有者,大而無外;日新者,久而無窮』」。79 第五章顯然也是牽涉到自然哲理及道德哲理兩方面。 (五) 第六章又談到動靜、天地、陰陽、四時。朱熹說:「乾、 坤各有動靜,於其四德見之。靜體而動用,靜別而動交 也」。80靜和動是體用的問題,而天地、陰陽、四時是《易 傳》常常提到的,是自然哲學的範圍。 (六) 第七章談到崇德廣業,談到道義,這又是道德哲學的問題。

76 宋•朱熹,《〈周易〉本義》,頁 236。 77 同前註,頁 237。 78 同前註,頁 238。 79 同前註,頁 239。 80 同前註,頁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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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第八章談吉凶變化、君子之道。《易經》中的吉凶變化是 由占筮得出六爻推斷而來的。〈易大傳〉說:「聖人有以 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 凶,是故謂之爻。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 動而不可亂也。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而成其變 化」。81這裡雖然講到占筮而得爻,但〈易大傳〉下文跟 著舉〈同人九五〉、〈大過初六〉、〈謙九三〉、〈乾上 九〉、〈節初九〉、〈解六三〉諸爻為例,都具引孔子的 解釋為說,講的都是義理的問題。至於君子之道,〈易大 傳〉此處是說個人言行的態度。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言 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而行則發乎邇,見乎遠。「言行, 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 動天地也,可不慎乎?」82 (八) 第十章談聖人之道四、談通變、談無思無為、談感通、談 「極深而研幾」之微妙之道。所謂「聖人之道四」,是說 《易》的四種效用,「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 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83而能「通變」,遂 成天地之文。而「《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 感而遂通天下之故」,84朱熹解釋說:「易,指蓍卦。無 思、無為,言其無心也。寂然者,感之體。感通者,寂之 用。人心之妙,其動靜亦如此」。85至於「極深而研幾」, 朱熹說:「研,猶審也。幾,微也。所以極深者,至精也; 所以研幾者,至變也」,86說的也是義理之事。

81 宋•朱熹,《〈周易〉本義》,頁 241。 82 同前註。 83 同前註,頁 246。 84 同前註。 85 同前註,頁 247。 86 同前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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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第十一章說「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說蓍 之德、卦之德,說推天道以明人事,說變通,說「太極生 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 業」,說天地、四時、日月。所謂「開物成務,冒天下之 道」,是「謂使人卜筮以知吉凶,而成事業。冒天下之道 謂卦爻既設,而天下之道皆在其中」。87而蓍之德是「圓 而神」,謂變化無方;卦之德是「方以知」,謂事有定理。 至於太極、兩儀、四象、八卦、吉凶、大業,朱熹解釋說: 「《易》者,陰陽之變;太極者,其理也。兩儀者,始為 一畫以分陰陽;四象者,次為二畫以分大小;八卦者,次 為三畫而三才之象始備。此數言者,實聖人作《易》自然 之次第,有不假絲毫智力而成者。畫卦、揲蓍,其序皆然」。 88這裡雖然也牽涉到畫卦、揲蓍之問題,但重點顯然已轉 折到義理方面,和占筮的關係並不大。 (十) 第十二章談乾坤,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 器」,說會通,說神明,說德行。朱熹說:「卦爻陰陽, 皆形而下者,其理則道也」。89卦爻因有象可尋,故為形 而下;道理則因為是抽象的,故為形而上。朱熹又說:「卦 爻所以變通者在人,人之所以能神而明之者在德」,90這 便解釋了會通、神明、德行之義。 (十一) 下篇第一章開宗明義說剛柔、變通、吉凶、天地之道、 日月之道,這已是《易傳》的老生常談了。 (十二) 第二章談窮變通久,原文作「《易》窮則變,變則通, 通則久」。91萬事萬物到窮盡之時便要變,能變則能通,

87 宋•朱熹,《〈周易〉本義》,頁 248。 88 同前註,頁 249。 89 同前註,頁 251。 90 同前註。 91 同前註,頁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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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暢了便能長久。就如《易經》六十四卦,到〈既濟〉 似乎窮盡了,便一變而為〈未濟〉,如此周而復始的循 環發展下去。中國人兩千年來的通變思想,便是從《易 傳》這句話發展而來的。 (十三) 第四章談君子之道、小人之道。〈易大傳〉這裡是從陰 陽卦配合德行來說的。它認為陽卦是奇,陰卦是偶。從 其德行講,則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 民,小人之道也。金景芳解釋說:「陽卦一君而二民, 表現的是君子之道;陰卦二君而一民,表現的是小人之 道。因為在《易經》中,陽爻是君,陰爻是民。『陽卦 多陰』,一個陽爻兩個陰爻,所以說是『一君而二民』。 『陰卦多陽』,兩個陽爻一個陰爻,所以說是『二君而 一民』」。92 (十四) 第五章談往來屈伸、精義入神、利用安身、窮神知化, 這幾項都是引用了孔子的說話。原文說:「子曰:『…… 往者,屈也,來者,信(伸)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 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 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93朱熹認為,往來屈伸, 皆感應自然之常理,如果加入思慮,則入於私了。尺蠖、 龍蛇的屈伸,都合乎自然之機。而精研其義,到了入神, 便是屈之至,也是致用之本。至於便利施用,無往而不 安,則是伸之極,這都是作為崇德之資本。94至於窮神 知化,「乃德盛仁熟而自致耳。然不知者,往而屈也;

92 金景芳,《〈周易〉全解》,頁 578。 93 宋•朱熹,《〈周易〉本義》,頁 256。 94 同前註,頁 258。

(33)

自致者,來而信也,是亦感應自然之理而已」。95這裡 〈易大傳〉說明了行事為人,往來進退和自然的關係。 (十五) 第六章說乾坤,說陰陽合德、剛柔有體;這又是《易傳》 常見的話題。 (十六) 第七章三陳九德。九德是就〈履〉、〈謙〉、〈復〉、 〈恆〉、〈損〉、〈益〉、〈困〉、〈井〉、〈巽〉共九 卦來說的,分別是「德之基」、「德之柄」、「德之本」、 「德之固」、「德之脩」、「德之裕」、「德之辨」、 「德之地」、「德之制」,是為一陳。分別是「和而至」、 「尊而光」、「小而辨於物」、「雜而不厭」、「先難 而後易」、「長裕而不設」、「窮而通」、「居其所而 遷」、「稱而隱」,是為二陳。又分別是「以和行」、 「以制禮」、「以自知」、「以一德」、「以遠害」、 「以興利」、「以寡怨」、「以辨義」、「以行權」, 是為三陳。96這都是和個人的出處進退、道德操守有關。 (十七) 第八章說《易》變動不居,上下無常。所謂「變動不居」, 是指六爻是陰是陽常有變動。「上下無常」也是這個意 思,上爻下爻的剛柔不是不變的,是無常的。 (十八) 第九章談六爻的譽懼貴賤。原文說:「二與四,同功而 異位,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 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三與五,同功而異位。 三多凶,五多功,貴賤之等也。其柔危,其剛勝邪?」97 金景芳解釋說: 二爻與四爻,都是偶數,是陰位,所以說同功。但二在 內卦的中爻,四在外卦的下爻,所以說異位。實際上同

95 宋•朱熹,《〈周易〉本義》。 96 同前註,頁 261。 97 同前註,頁 26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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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是就性質言,異位是就遠近言。「二多譽,四多懼」, 這是從六十四卦二、四的爻辭來看的,也就是說:二多 半是譽,好;四多半是懼,不好。為什麼四多懼呢?因 為四「近也」。四接近君位,接近君位就要有所戒懼。「柔 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這是講 二多譽的道理。二是陰位,所以稱柔。「柔之為道,不 利遠者」,是指二距五遠而言。雖然遠五不利,但還是 無咎,因為二得中,即在下卦的中位。一卦六爻得中的 只有二與五。二在內卦中位,五在外卦中位。初、三、 四、上都不得中。從「不利遠者」來說,二是不利的, 那麼為什麼二還多譽呢?因為它得中,因為用柔而得中。 「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凶,五多功」,因為一卦之 中,第三爻是陽位,第五爻也是陽位,所以說同功,但 是位不同,這個位是指貴賤的位。在六十四卦的爻辭當 中,第三爻多半是凶,第五爻多半有功,這是什麼道理 呢?因為「貴賤等級不同」,五,君位,貴;三,臣位, 賤。「其柔危,其剛勝邪」,這是說總的看來,三與五若 是柔爻的話就不好,若是剛爻的話就好。98 (十九) 第十章談天、地、人三材之道;和上文三極之道一樣, 都是《易傳》的經常話題。 (二十) 第十一章說《易》之道。所謂《易》之道,就是「危者 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 要無咎」,99也就是朱熹所說的「危懼故得平安,慢易 則必傾覆,《易》之道也」。100

98 金景芳,《〈周易〉講座》,頁 71-72。 99 宋•朱熹,《〈周易〉本義》,頁 264。 100 同前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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