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中的性別及社會階層:
「陪都婦女福利社」與抗戰救濟工作
柯惠鈴
∗摘要
抗 戰 時 期 , 陪 都 重 慶 湧 入 大 量 難 民 , 社 會 救 助 組 織 及 團 體 應 運 而 生 。 過 去 研 究 戰 時 社 會 婦 女 救 助 工 作 , 一 般 多 注 意 國 民 政 府 中 央 成 立 的 各 種 婦 女 組 織 , 從 而 強 調 許 多 工 作 對 婦 女 動 員 的 貢 獻 , 至 於 半 官 方 或 民 間 的 社 會 團 體 , 如 何 開 闢 資 源 , 如 何 構 建 戰 時 婦 女 的 「 經 濟 防 線 」, 向 來 較 少 被 挖 掘 。 半 官 方 或 民 間 婦 女 團 體 , 在 日 益 艱 困 的 抗 戰 環 境 中 , 是 否 有 更 加 靈 活 , 乃 至 更 加 便 捷 的 方 式 來 從 事 婦 女 福 利 工 作 ? 政 府 對 於 民 間 婦 女 團 體 的 工 作 , 有 無 任 何 指 導 與 約 束 ? 這 些 問 題 涉 及 戰 爭 背 景 下 , 政 府 治 理 能 力 的 評 價 。 而 戰 爭 中 遍 地 是 「 苦 難 受 害 」 的 婦 女 , 社 會 救 助 以 婦 女 為 目 標 , 如 何 使 資 源 分 配 給 真 正 需 要 幫 助 的 苦 難 者 , 而 不 是 虛 應 一 場 ? 這 是 值 得 關 注 的 問 題 。「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 是 本 研 究 關 注 的 對 象 , 這 是 一 個 由 國 民 黨 指導 成 立 , 成 立 後 , 力 圖 獨 立 運 作 的 政 黨 外 圍 婦 女 組 織 。 經 由 對 「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 的 研 究 耙 梳 , 將 呈 現 戰 爭 中 國 家 面 對 嚴 重 崩 解 的 社 會 , 將 如 何 維 持 措置 , 而這 些措 置 又透 露戰 後 中國 的那 些 困境 。 關鍵詞:抗 戰 、 婦 女 、 社 會 救 濟 、 重 慶 、 國 民 黨 ∗ 中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第 60 期 2018 年 12 月,頁 119-160 DOI:10.6243/BHR.201812_(60).0004一、前言
戰 時 陪 都 重 慶 湧 入 大 量 難 民 , 社 會 救 濟 組 織 及 團 體 應 運 而 生 。 因 應 戰 爭 時 期 資 源 受 限 , 救 濟 組 織 及 團 體 發 展 出 各 種 新 形 式 , 就 婦 女 福 利 工 作 來 說 , 戰 爭 之 初 主 要 走 向 是 扶 貧 濟 難 , 到 中、後期,「以工代賑」、「生產自救」漸成婦女福利事業新作法。 1過去研究戰時社會婦女救濟工作,2一般多注意國民政府中央成立 的各種婦女組織,從而強調許多工作對婦女動員的貢獻,至於半 官 方 或 民 間 的 社 會 團 體 , 如 何 開 闢 資 源 , 如 何 構 建 戰 時 婦 女 的 「經濟防線」,向來較少被挖掘。半官方或民間婦女團體,在日益 艱困的抗戰環境中,是否有更加靈活,乃至更加便捷的方式來從 1 1941年 後 , 國 民 政 府 的 社 會 福 利 工 作 , 因 與 盟 國 的 密 切 合 作 , 而 注 入 新 的 「 國 際 」 經 驗 。 學 者 研 究 認 為 , 提 供 人 民 工 作 , 使 其 生 活 無 虞 , 是 有 別 於 此 前 強 調 救 苦 濟 難 的 一 股新 社 會 工 作 思維 , 這 對1950年 代 後 , 國民 政 府 遷 移 臺灣 後 的 社 會安 全制度建立有 重大影響。Tehyun Ma, “A Chinese Beveridge Plan: The Discourse of Social Security and the Post-War Reconstruction of China,” European Journal of East Asian Studies, 11:2 (Leiden, 2012.1), pp. 329-349. 關於戰時婦女參與「社會服務」工 作 , 不 只 有 戰 爭 因 素 摻 雜 其 中 , 婦 女 的 家 庭 背 景 、 教 育 與 婚 姻 , 都 影 響 其 對 社 會 服務或救濟工作的投入程度。本文的研究參考了Julia Parker對於維多利亞時期, 英 國 中 階 層 婦 女 參 與 社 會 服 務 工 作 的 成 果 與 限 制 的 觀 點 。Julia Parker, Women andWelfare: Ten Victorian Women in Public Social Service ( London: Macmillan Press LTD, 1989). 2 本 文 以 「 抗 戰 救 濟 」 涵 蓋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立 足 重 慶 , 所 進 行 的 關 於 婦 女 福 利 與 濟 助工作。按1938年3月,中國國民黨中央在武漢召開臨時全國代表大會,會中決議 為擴大婦女工作,於中央黨部社會部下設「中央婦女運動委員會」。中央婦運會為 辦 理 托 兒 服 務 、 手 工 藝 傳 授 、 職 業 介 紹 、 婦 女 宿 舍 、 食 堂 、 浴 室 、 簡 易 接 生 、 醫 療 服 務 等 業 務 , 乃 督 促 各 省 市 成 立 「 婦 女 福 利 社 」 , 陸 續 成 立 者 計 有 湖 南 、 江 西 、 綏 遠 、 貴 州 、 廣 東 、 陝 西 、 河 南 、 安 徽 、 重 慶 市 等 。 不 著 撰 人 , 〈 婦 女 動 態〉,《婦女月刊》,4:2(重慶,1944.12),頁44。戰後( 1946年),包德明以 陪都婦女福利社的工作經驗為基礎,重起爐灶,在南京籌組「中華婦女福利社」。 中 華 婦 女 福 利 社 主 編 之 《四 年 來 之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 一 書 , 開 宗 明 義 , 指 出 重 慶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有 兩 大 類 工 作 , 一 是 以 極 低 廉 價 格 幫 助 婦 女 , 二 是 免 費 協 助 婦 女 , 免 費 協 助 婦 女 工 作 中 列 有 「 個 別 救 濟 」 , 濟 助 的 對 象 主 要 是 義 胞 、 難 民 、 棄 嬰 、 流 亡 女 青 年 等 。 中 華 婦 女 福 利 社 編 , 《四 年 來 之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 ( 南 京 : 編 者 自 印 ,1946) 。 綜 觀 陪 都 婦 女 福 社 利 的 兩 大 項 工 作 , 兼 有 「 福 利 」 及 「 救 助 」 性 質 , 在 參 考 其 他 戰 時 婦 女 團 體 研 究 後 , 本 文 以 「 救 濟 」 來 統 攝 陪 都 婦 女 福 利社工作定位及走向。
事婦女福利工作?政府對於民間婦女團體的工作,有無任何指導 與約束?這些問題涉及戰爭背景下,政府治理能力的評價。而戰 爭中遍地是「苦難受害」的婦女,社會救濟以婦女為目標,如何 使資源分配給真正需要幫助的苦難者,而不是虛應一場,是值得 關注的問題。總之,戰爭中、後期,國家、社會都到羅掘俱窮程 度,社會福利事業也愈難展開,因此半官方或民間團體的婦女救 濟工作,其工作目標與救濟方式就更能顯示,戰爭中國家面對嚴 重崩解的社會將如何維持措置,而這些措施是否又透露戰後中國 的一些困境。 「陪都婦女福利社」是本研究關注的對象,這是一個由國民 黨指導成立,並力圖獨立運作的政黨外圍婦女組織。陪都婦女福 利社的主持人以及多位名譽理事,不乏黨派色彩濃厚者,國民黨 卻未必能掌控該社工作內容、服務對象。戰時在重慶的陪都婦女 福利社名氣雖不十分響亮,但自成立到結束工作的 4年,卻屢屢發 生受社會矚目的爭議事端。陪都婦女福利社留下大量案卷,從資 料中隱約浮顯出該社成立到結束的所有工作,埋藏著抗戰集體人 心變化的痕跡,尤其是所謂「慈善」行為,被助者與救濟者演成 互相猜忌、你爭我奪的複雜內情。從陪都婦女福利社的社會救濟 著眼,揭開的是戰爭時期大後方社會的解體與重構。流離、逃難 與 棲 居 , 這 些 戰 爭 中 的 社 會 現 象 , 鑄 造 陪 都 重 慶 混 亂 中 的 「 秩 序」。戰爭中、後期,婦女界躍出新的知名人物,她們在四川或重 慶發跡,改變長期以來政、軍界婦女領導群,充斥江蘇、浙江、 廣東籍菁英的局面。戰爭改變許多社會流動方式,聲望、工作經 歷這些需長期累積的社會資本變得「不切實際」,而勇衝猛撞、不 墨守成規者反易於戰爭中見其鋒頭,同時又不免招致外界濫權的 批評,評價不免毀譽參半。戰爭有破壞也有建設,只是如何理解 「建設」面?戰爭當然造成巨大的有形物質毀滅,而無形的倫理 道德與社會風氣何嘗不經歷劇烈震盪?究其結果,餘波恐怕籠罩 了 20世紀整個下半葉。 陪都婦女福利社的檔案資料,庋藏於重慶市檔案館,儘管機
構存在時間僅有 4 年,但所存檔案素材卻完整紀錄著抗戰中、後 期,陪都中高層婦女對社會救濟工作的想法與作法,以及政府部 門對於婦女福利團體的管理問題,其中當然也透露了戰時政治風 氣與社會控制的走向。本文試圖利用這批檔案,再加上報紙、期 刊的資料,解釋婦女團體戰時救濟活動衍生出來的問題,以及與 政府管治間的關聯性。
二、陪都婦女福利社的組織
1943 年 3 月,中國國民黨中央組織部婦女運動委員會呈文重 慶市 社會 局,3申請 成立 「陪 都婦 女福 利社 」, 發 起人 具名 的有 包 德 明( 1908-2009 )、 張 岫 嵐( 1902-2001 )、 黃 節 文( 1919- )、 劉 巨 全 ( 1901-1971)、 劉 德 嫻 、 丁 琰 、 袁 幼 篁 等 人 , 其 中 多 數 為 國 民 黨 女 黨員並兼黨務工作者。4陪都婦女福利社提出申請成立 1 個月後, 3 1938 年 中 國 國 民 黨 中 央 臨 時 全 國 代 表 大 會 , 決 議 擴 大 婦 女 工 作 , 當 即 於 漢 口 中 央 黨 部 社 會 部 成 立 「 中 央 婦 女 運 動 委 員 會 」 。 1941 年 , 社 會 部 改 隸 行 政 院 , 中 央 婦 女 運 動 委 員 會 改 隸 組 織 部 。 終 抗 戰 之 時 , 不 斷 有 輿 論 提 請 國 民 黨 設 立 「 婦 女 部」,專司婦女工作,卻因種種原因,屢遭擱置。自1941年起,中央婦女運動委員 會 始 終 隸 屬 組 織 部 管 轄 , 關 於 該 會 的 戰 時 工 作 定 位 , 依 章 程 所 說 , 主 要 集 中 幾 方 面:(1)關於婦女運動方案之設計;(2)關於徵求女黨員及指導黨團;(3)關 於 發 展 婦 女 團 體 並 策 動 其 工 作 ; (4 ) 關 於 提 倡 婦 女 服 務 及 增 進 婦 女 福 利 ; (5 ) 其他部長交辦事項。參見呂芳上,〈抗戰時期中國的婦女工作〉,《東海大學歷史 學報》,1(臺中,1977.4),頁 159-176。抗戰時期大後方的婦女工作,主要係由 蔣 夫 人 宋 美 齡 為 首 的 新 生 活 運 動 婦 女 指 導 委 員 會 領 導 與 組 織 , 婦 女 工 作 基 本 上 採 取 「 由 上 而 下 」 的 動 員 方 式 , 本 文 研 究 的 「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 , 卻 是 「 由 下 而 上 」 的 社 會 調 動 , 其 所 呈 現 的 婦 女 動 員 透 露 出 更 多 中 、 下 階 層 間 難 以 跨 越 的 藩 籬。 4 許 多 發 起 人 是 自 北 伐 後 , 即 參 與 國 民 黨 中 央 或 地 方 的 婦 女 工 作 者 。 如 張 岫 嵐 曾 任 江 西省南昌市黨部委員兼婦女部長;劉巨全於北伐前曾任北京黨部執行委員,1926 年 以 北 京 女 黨 員 代 表 身 分 參 加 國 民 黨 第 二 次 全 國 代 表 大 會 。 至 於 丁 琰 是 國 民 黨 組 織 部 幹 事 ; 劉 德 嫻 是 合 肥 婦 女 運 動 委 員 會 秘 書 , 與 中 央 組 織 部 部 長 朱 家 驊 關 係 深 厚 ; 袁 幼 篁 是 國 民 黨 中 央 婦 女 運 動 委 員 會 助 理 幹 事 ; 黃 節 文 為 中 國 兒 童 福 利 社 理 事 長 , 後 當 選 第 一 屆 立 法 委 員 。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600006000690000003 , 《 重 慶 市 社 會 局 關 於 准 予 組 織 婦 女 福 利 社 的 呈 批 》 ( 1943.3.24) 。 關 於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經 費 問 題 , 牽 涉 到 該 組 織 的 政 治 權 力 網 絡 , 以 及 福 利 工 作能 否 順 利 推 行, 至 關 重 大 。中 華 婦 女 福 利社 於 1946 年 出 版 之 《四年 來之陪都婦女福利社》,是該社於 1946 年 4 月業務全部結束後,所編之工作回顧與於 4月時又要求重慶市政府補助經費。申請經費的公文上,出現一 長串贊助人名單,有孔祥熙(1880-1967)、吳鐵城( 1888-1953)、谷正 綱( 1902-1993 )、 呂 超( 1890-1951 )、 陳 樹 人( 1884-1948 )、 王 正 廷 ( 1882-1961)、劉維熾( 1892-1955)、顧翊群 、蕭吉珊( 1893-1956)、陳 慶雲、洪蘭友( 1900-1958)、周啟剛、劉攻芸( 1900-1973)、黃徐宗漢 ( 1876-1944)、趙棣華( 1895-1950)、潘仰山、蘇汰餘( 1886-1948)、康 心如(1890-1969)等人。3 月、4 月,陪都婦女福利社開始活動,採 取的是名人支持手法,有如此眾多具知名度的黨政軍要人力挺, 陪都婦女福利社順利募到開辦費國幣 1 百萬元。5有了經費,陪都 婦女福利社便開始對外招收社員入社,約 8個月左右,招到社員近 概 述 , 書 中 所 述 不 乏 與 檔 案 有 諸 多 矛 盾 之 處 , 這 些 「 矛 盾 」 最 集 中 的 是 有 關 經 費 募 集 與 運 用 。 舉 例 而 言 , 《四 年 來 之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 提 到 該 社 開 辦 費 預 計 國 幣 100 萬,原計向各界公開募捐,結果是「各界人士,除捐助開辦費二十七萬零五百 元。尚捐助國幣八十二萬元正」,所得款項共約計 110萬。按《四年來之陪都婦女福 利社》一書提供 1943年 4月 1日至 1943年 4月 30日各項開支對照表,檢核該表,「收 入 」 部 分 的 紀 錄 鉅 細 靡 遺 , 「支 出 」 部 分 卻 往 往 只 列 大 項 , 各 項 分 為 籌 備 費 、 開 辦費、總務費、事業費、臨時費、息金支出等,該社運作 4 年,收支相抵,還透支 36 萬 多 。 「支 出 」 紀 錄 不 夠 切 實 很 可 玩 味 , 究 竟 在 戰 時 , 哪 個 單 位 可 以 督 管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的 業 務 並 查 察 帳 目 ? 這 牽 涉 到 本 文 所 關 注 的 , 戰 時 大 後 方 國 民 政 府 的 行 政 治 理 能 力 。 關 於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的 「 經 費 」 問 題 , 還 有 一 個 缺 乏 檔 案 資 料 的 重 要 面 向 , 即 究 竟 黨 政 部 門 挹 注 該 組 織 多 少 經 費 ? 按 照 《 四 年 來 之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 一 書 所 說 , 該 社 不 以 「 牟 利 」 為 目 的 , 經 常 費 用 來 自 黨 政 部 門 的 捐 助 。 振 濟 委員會一開始補助國幣 2 萬元,1944 年 3 月調升至 4 萬元,直至 1945 年 8 月停止;中 國國民黨中央組織部自 1943年 7月始,每月補助國幣 5千元,至 1945年 12月止;社 會部自 1943年 6月每月補助國幣 2千元,1944年 3月起增至 4千元,1945年 1月再調升 至 1 萬元;美國援華委員會自 1944 年 9 月起每月補助國幣 3 萬元,1945 年 5 月起,每 月升至萬元,同年 10月再升至 12萬元,補助至 12月止;重慶市政府補助5千元,市 社會局補助 2 萬元,市社會服務處補助 3 千元;最後是重慶市冬令救濟委員會,於 1944 年 3 月 撥補 專 款 20 萬元 ,作 為傭工介 紹所 修建費。 參見 中華婦女 福利 社編 , 《四年來之陪都婦女福利社》,頁 2、頁 6-12。所有單位捐助款項,在重慶市檔案 館 庋 藏 的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案 卷 中 , 都 未 呈 現 。 比 對 檔 案 ,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不 僅 被 指 控「牟利」,而且還「剋扣」,而這批檔案許多是重慶市社會局及警察局的記錄, 與 敘 述 體 系 完 整 、 只 具 工 作 「 梗 概 」 的 《 四 年 來 之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 一 一 對 照 , 凸 顯 本 文 所 強 調 的 , 戰 時 的 「 社 會 」 埋 藏 著 社 會 階 層 磨 擦 、 資 源 搶 奪 、 能 者 攘 權、黨政工作失靈、中央與地方扞格等問題。 5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5300040015900000001000, 《關 於 報 送 本 社 1943 年度工作報告上重慶市政府的呈(附工作報告)》(1943.12)。
150 人以上,開辦過程順利。1943 年年終,陪都婦女福利社公布 草創一年左右的社務,進展迅速,成績斐然。根據統計資料,陪 都婦女福利社於 4月 24日正式成立,到 12月底,共有 179名社員。 社 員 的 組 成 , 按 省 籍 分 , 最 大 比 例 是 江 蘇 省 , 共 39 人 , 占 總 數 21.8%;按社員年齡分,26 歲至 30 歲年齡段者最多,共 59 人,占 總數 32.9%;按婚姻狀況分,已婚者 116人,占總數 70.4%;按學 歷 背 景 分 , 大 學 教 育 程 度 有 43 人 , 占 總 數 24% ; 按 職 業 別 分 , 黨、政、軍合計 72人,達總數 40%。6 陪都婦女福利社全部社員,若綜合籍貫、年齡、婚姻狀況、 學歷程度及職業別交叉分析,大體上可以了解該社立足的基本輪 廓。陪都婦女福利社的定位,是以吸納重慶的菁英婦女為主,成 員多數具有軍、公、教背景。在戰時國民政府統治下,軍、公、 教被看做是社會穩定的基礎,而軍、公、教眷屬或婦女投入社會 工 作 , 戰 前 即 有 此 種 趨 勢 。7抗 戰 時 期 , 大 後 方 的 軍 、 公 、 教 婦 女,仍屬較能被政府動員的一群,國家及民眾都認為軍、公、教 享受優厚待遇,理應在社會工作中出錢出力。戰前,黨政軍機構 集中的上海、南京,為了替官場上的丈夫造勢,妻子爭取於公共 媒體露臉、參與活動,並在各式各樣團體中爭相署名支持,「官夫 人 」 現 象 應 運 而 生 。 戰 時 婦 女 團 體 依 樣 畫 葫 蘆 , 習 於 藉 「 官 夫 人 」 來 助 長 聲 勢 。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初 成 立 , 不 免 也 利 用 「 官 夫 人」來拉抬知名度,該社的首屆名譽理事,清一色是大大小小的 6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5300040015900000001000, 《關 於 報 送 本 社 1943 年度工作報告上重慶市政府的呈(附工作報告)》(1943.12)。 7 1930 年 代 , 中 國 大 城 市 奢 華 風 氣 有 增 無 減 , 洋 貨 充 斥 , 國 人 趨 之 若 鶩 。 在 日 本 侵 華 的 威 脅 , 以 及 全 世 界 經 濟 大 蕭 條 的 衝 擊 下 , 「國 貨 運 動 」 蔚 為 政 府 提 倡 的 消 費 改 革 運 動 。 1934 年 是 「 婦 女 國 貨 年 」 , 鑒 於 女 性 負 有 支 配 家 庭 經 濟 之 責 , 要 買 舶 來 品 或 買 國 貨 , 權 操 之 於 女 性 之 手 , 故 「 婦 女 國 貨 年 」 便 以 提 升 婦 女 愛 國 意 識 入 手 , 務 期 女 性 於 選 擇 「 消 費 品 」 時 , 恪 遵 民 族 主 義 。 為 拉 抬 「 婦 女 國 貨 年 」 聲 勢 , 黨 、 政 、 軍 界 官 員 的 太 太 們 , 以 她 們 能 發 揮 上 行 下 效 的 鉅 大 作 用 , 被 邀 作 國 貨年各種集會的出席佳賓,並在國貨宣傳刊物上簽名支持。「官太太」們一舉一動 吸 引 媒 體 及 大 眾 品 頭 論 足 , 政 府 部 門 或 機 關 組 織 慣 常 以 她 們 作 為 炒 作 話 題 的 手 段。周石峰,〈民族主義與女性時尚:1934年「婦女國貨年」運動新論〉,《婦女 研究論叢》,4(北京,2009.7),頁45-51。
「官夫人」,計有吳鐵城、谷叔常、呂超、何應欽( 1890-1987)、顧 翊 群 、 俞 鴻 鈞( 1898-1960 )、 賀 國 光( 1885-1969 )、 賀 耀 組( 1890-1961)、 劉 峙( 1892-1971 )、 包 華 國( 1902-1963)、 蕭 吉 珊 、 劉 攻 芸 、 康 澤( 1904-1967 )、 趙 棣 華 、 高 秉 坊( 1890-1970 )、 潘 仰 山 、 范 鶴 言 (1902-1979)等人的「夫人」。縱使不是「官夫人」的,也是在婦女 界 長 期 耕 耘 , 上 下 關 係 俱 通 的 名 人 , 如 張 藹 真( 1903-1974)、 沈 慧 蓮( 1891-1974)、呂雲章( 1893-1974)、陳逸雲( 1908-1969)、莊靜、呂 曉道等。女界名人與為數眾多的官夫人合作,代表的是無窮的人 脈與錢脈。從事社會救濟的戰時婦女團體也深諳需要「不做事只 掛名」的名人支持,是開展業務必要的背景,而資源愈是短缺, 就愈加重「權勢」的重要性。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的 所 有 工 作 , 實 際 主 持 人 是 常 務 理 事 、 理 事、候補理事,以及較次要的監事及候補監事,全部加起來共 19 人(參見「表 1」)。
表 1 陪都婦女福利社理監事名單表(1943) 姓名 職務 年齡 籍貫 略歷與職務 劉巨全 常務理事 44 歲 山東 日本早稻田大學畢業,婦運會委員兼秘書 張岫嵐 常務理事 30 歲 山西 蘇聯中山大學畢,婦運會常務委員 包德明 常務理事 35 歲 四川 北平師範大學畢業,婦運會總幹事 唐國楨 理事 43 歲 湖南 婦運會委員 黃素雲 理事 36 歲 福建 廈門女子職業學校,海外部計劃委員會委員 羅雪英 理事 29 歲 廣東 廣州大學畢業 陸寒波 理事 33 歲 浙江 原名陸翰岑,婦運會委員 丁琰 理事 33 歲 浙江 中央大學畢業,交通科員,組織部幹事 劉德嫻 理事 32 歲 安徽 英愛登堡大學畢業,合肥婦運會秘書(周培 智〔1902-1981〕夫人) 嚴家壁 理事 34 歲 中國國民黨中央婦女部秘書甘家馨夫人(中 央組織部關係) 馮雲仙 (1908-?) 理事 32 歲 西康 雅安女中畢業,女中校長,婦女戰時服務團團長 劉蘅靜 (1902-?) 理事 40 歲 湖南 婦運會常務委員 南絜民 候補理事 30 歲 北平 警專學校畢業,陪都婦女福利社輔導組組長 袁幼篁 候補理事 24 歲 湖南 大學教員,婦運會助理幹事 蔡以咸 候補理事 31 歲 浙江 南開大學文學士,陪都婦女福利社秘書兼福 利組組長 丁金陵 監事 33 歲 廣東 黃節文 監事 39 歲 黑龍江 日本東京帝大研究班畢業,三民主義青年團 婦女科長,社會部專員 盧孰敬 監事 30 歲 安徽 青年處研究組 包稚蕙 候補監事 32 歲 說明: 陸寒波,是徐柏園(1902-1980)夫人,另名陸翰岑,出生於 1906 年。1943 年,她理應是 37 歲,陪都婦女福利社的創社理監事名單中,卻登記為 33 歲,此處究竟是記錄訛誤,還是 自報歲數時,短少幾歲,不得而知。因為理事長包德明 1943 年已屆 35 歲,表格卻登記為 32 歲。陸寒波是戰時《婦女月刊》主編,後隨夫婿徐柏園同國民政府遷臺。遷臺後皈依基 督教,在社會工作中依舊十分活躍,曾籌建振興復建醫學中心,重建靈糧堂。朱衣,《民 國女子:陸寒波傳奇》,臺北:時報文化出版公司,1993。 資料來源: 重慶市檔案館庋藏檔案,檔號 0060000060006900000009,《陪都婦女福利社組織章程、職 員名冊、社員名冊》,1943.4。
陪都婦福利社理、監事及候補理、監事名單,透露戰時菁英 婦女投入社會工作的大致輪廓。首先,年齡分布最小 24 歲,最長 44歲,絕大部分是近 30歲者。1930年代至 1940年代,婦女婚齡約 在 25 歲上下,30 歲年齡層的婦女,閱歷、資歷、家庭負擔都剛起 步,因此陪都婦女福利社的諸多幹部堪稱「年輕有為」。該社幹部 另外一個特點,是具大學學歷者比例頗高,名單上的 19 位理、監 事加上候補理、監事,5 位留學外國,包括:2 位留日,2 位留蘇, 1 位留英;3 位國內大學畢業,1 位是大學教員,計大學學歷在幹 部中占 36.8%。婦女接受高等教育者,在當時絕對稱得上是出類 拔萃的菁英,有決心開展事業者,都能發揮所長。陪都婦女福利 社的幹部與國民黨關係匪淺,19 位是國民黨員,其中有 6 位同時 於婦運會兼職,共同黨派背景,推動工作較能取得共識。論到籍 貫,就是「八方風雨會中州」了,抗戰從事社會工作的婦女成員 不拘一省,足證戰爭促成大江南北民眾匯合大後方的整體趨勢。 陪都婦女福利社的社會救濟工作不出重慶市,幹部中具備在 地人優勢者自然易嶄露頭角,川籍婦女順理成章在該社中掌握領 導權。初創時期,陪都婦女福利社連同理事長在內,聘有 20 位職 員,一方面因各項業務尚處摸索階段,另一方面所有工作偏向於 婦女服務,職員與社員男、女比例懸殊。陪都婦女福利社聘用 20 位職員,女性有 17 位,男性只有 3 位。如同理、監事以國民黨籍 者居多,職員亦呈現同一傾向,20 位職員中,具國民黨黨籍者有 15 位,「入黨」的男、女似乎更便於被安插到機構。就實際決策與 執行來說,大權掌握在陪都婦女福利社理事長手中,總攬社中所 有業務裁決,因此身兼常務理事的理事長包德明,就是陪都婦女 福利社的靈魂人物,事無大小,全力以赴,試圖在抗戰中後期混 沌的社會救濟工作中,打出一片天。8 8 包德明(1908-2009),1908 年出生於四川省南溪縣,包家是當地著名的書香門第。 1919 年 , 五 四 運 動 爆 發 , 時 代 風 氣 遽 變 , 南 溪 雖 處 四 川 內 地 僻 遠 之 處 , 也 感 染 到 「 新 氣 息 」 。 包 德 明 七 叔 包 熠 文 當 時 在 北 洋 政 府 任 職 , 回 鄉 探 親 後 , 攜 同 侄 女 回 到北京。包德明由「鄉裏」進入「城市」,自此人生打開新局面。1931年,考入北 平 師 範 大 學 ; 1932 年 , 認 識 時 在 北 京 大 學 就 讀 的 廣 東 青 年 李 應 兆 , 兩 人 隨 即 陷 入
表 2 陪都婦女福利社職員表 姓名 現任職務 性別 年齡 籍貫 是否入黨 包德明 理事長 女 32 歲 四川 是 蔡以咸 秘書兼福利組長 女 32 歲 浙江 是 南絜民 輔導組組長兼傭訓班教務主任 女 30 歲 北平 是 張崇恩 指導員代理生產組組長 女 28 歲 黑龍江 是 王毓華 指導員兼傭訓班訓育主任 女 30 歲 北平 是 陳冰華 總務組文書 女 26 歲 四川 是 吳煥茹 會計 女 28 歲 廣東 是 洪振邦 保管 男 30 歲 江蘇 否 蔣立聰 事務 女 廣西 是 孫慧中 生產組指導員 女 30 歲 山東 是 左非 服務員 女 安徽 是 楊宗桃 服務員 女 四川 否 韓華貞 服務員 女 湖北 否 林業農 本社醫藥顧問 男 廣東 是 郎飄然 藝術顧問 男 江蘇 否 袁幼篁 指導委員兼 女 28 歲 是 熱 戀 ; 1935 年 , 李 應 兆 與 包 德 明 結 婚 。 包 德 明 大 學 畢 業 後 , 選 擇 離 開 城 市 , 回 到 南 溪 。 受 高 等 教 育 卻 願 意 回 到 「 落 後 」 的 家 鄉 , 包 德 明 受 到 川 省 政 、 軍 、 教 育 界 各方重視。她先是擔任遂寧師範學校校長,再轉任私立金堂中學校長,共 3 年。抗 戰 爆 發 後 , 國 府 重 要 機 構 陸 續 西 遷 , 重 慶 一 躍 而 為 戰 時 大 後 方 政 治 中 樞 。 1938 年 , 據 聞 四 川 省 主 席 張 群 為 提 攜 後 進 , 指 派 包 德 明 到 蔣 夫 人 主 持 的 婦 女 機 構 中 擔 任 職 務 。 不 過 , 真 正 讓 包 德 明 一 展 長 才 的 , 是 她 任 職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理 事 長 時 期 。 這 個 組 織 誕 生 於 「 重 慶 」 , 也 認 定 「 重 慶 」 婦 女 是 其 工 作 對 象 , 既 沒 有 向 全 國 拓 展 的 可 能 , 也 沒 有 在 四 川 各 縣 設 立 分 會 的 計 畫 , 因 此 包 德 明 的 「 川 籍 」 發 揮 最大的工作助力。首先,她從北平回四川,國語與方言都具優勢;再者,至1943年 止,她回四川已有 8 年,個人的社會交往已具一定基礎;最後,她當時 35 歲,3 個 子 女 陸 續 出 生 , 丈 夫 任 職 重 慶 宣 傳 指 導 處 總 幹 事 , 夫 婦 同 在 黨 政 機 構 服 務 , 堪 稱 志 同 道 合 。 包 德 明 後 來 在 臺 灣 與 夫 婿 合 辦 私 立 銘 傳 大 學 , 校 中 教 師 曾 形 容 包 德 明 校 長 具 有 天 不 怕 、 地 不 怕 的 氣 質 。 北 京 大 學 教 授 季 羨 林 , 1999 年 曾 造 訪 臺 灣 , 與 包 德 明 校 長 共 同 出 席 會 議 , 對 已 屆 耄 耋 之 齡 的 包 德 明 , 「氣 吞 全 場 」 的 發 言 印 象 深 刻 。 不 過 , 目 前 為 此 , 尚 未 有 對 於 包 德 明 更 多 深 入 的 學 術 研 究 成 果 。 較 重 要 者 有 朱 冰 所 著 之 包 德 明 傳 記 , 但 檔 案 取 材 少 , 且 多 是 「 口 述 」 , 恐 有 不 少 訛 誤 。 朱 冰,《包德明─臺灣銘傳大學校長》(北京: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2014);鈕 則 誠 , 《永 遠 的 包 校 長 》 ( 臺 北 : 銘 傳 大 學 , 2002) ; 季 羨 林 , 〈臺 游 隨 筆 〉 , 《兩岸關係》,1999:9(北京,1999.9),頁23-25。
陸叔明 指導委員兼 女 28 歲 是 張羅瑛 輔導組組員 女 26 歲 江西 是 包德智 輔導組服務員 女 17 歲 四川 否 雷全慧 指導員 女 28 歲 是 資料來源: 重慶市檔案館庋藏檔案,檔號 0060000060006900000009,《陪都婦女福利社組織章程、職 員名冊、社員名冊》,1943.4。
三、戰時中上階層婦女工作:自助助人?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在 組 織 上 隸 屬 於 國 民 黨 中 央 婦 女 運 動 委 員 會,直屬監理單位卻是重慶市政府社會局,政府行政與黨治的模 糊分際,給予陪都婦女福利社更多自主的業務開展空間,當然也 不免出現含糊其詞、挾黨自重的情況,「政」遭遇「黨」,不免優 容,重慶市社會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多半是儘可能提供協助或 予以「行政救濟」。例如:為開辦婦女傭工訓練所,陪都婦女福利 社四處接洽合適的所址,最後中意歸重慶市政府轄屬的培德堂原 傭工救濟所。9陪都婦女福利社呈文給社會局,要求租借培德堂傭 工救濟所所有房屋及設備,重慶市政府於極短時間內作出決定, 下 令 培 德 堂 傭 工 救 濟 所 撤 離 , 對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所 需 要 切 實 協 助。10又如福利社開辦半年左右,受到各機關接二連三請求,計畫 成立托兒所及幼稚園,以代職業婦女解決乳嬰、幼兒托育問題。11 為此,包德明理事長向重慶市政府要求經費補助,市府承諾每月 撥發 5千元予該社。有國民黨組織部中央婦女運動委員會撐腰,陪 都婦女福利社可說是「準官方婦女機構」,因而得以屢屢從重慶市 府 手 中 要 到 經 費 , 或 是 各 種 行 政 便 利 。 可 見 能 靠 權 靠 勢 搶 先 機 9 培德堂原址開辦有「女傭工訓練班」,屬私人經營,傭工在此等待雇主僱用。陪都 婦 女 福 利 社 相 中 培 德 堂 , 欲 租 用 其 房 屋 , 也 有 因 該 處 傭 工 集 聚 , 重 慶 市 民 口 耳 相 傳,已不陌生。〈女傭工訓練班:培德堂巷的巡禮〉,《大公報》(重慶),1939 年2月10日,3版。 10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6000600069000005, 《陪 都 婦 女 福 社 、 重 慶 市 社 會局關於協助舉辦婦女傭工訓練班的呈、批》(1943.4.20)。 11 該社所提理由是為使「女公務員無內顧之憂,安心服務、增進工作效率」。重慶市 檔案館庋藏檔案,檔號 00530019021930000054000,《陪都婦女福利社關於每月撥 補助費的呈、指令》(1943.10)。者,在當時百廢待舉的大後方,比起平時顯然更能大展鴻圖、大 伸己志。 有了經費,又有優秀人才,陪都婦女福利社在社會福利工作 上,就能有些開創性。依據該社組織章程,陪都婦女福利社要做 的事都與拯救弱勢婦女有關,就如同立社宗旨開宗明義說的:「為 解除職業婦女之困難,增加一般婦女之福利。」12社中業務按性質 分別成立四個小組,除總務組負責全社雜務外,另外三個小組分 別是福利事業組,專責工作是助產、托兒、醫藥、食堂、宿舍、 理髮、浴室以及其他福利事業;生產事業組,專責辦理縫紉、紡 織以及生產技術訓練等;輔導組,專責開辦升學、職業等和其他 輔導相關的工作。13按社規規定,入社社員優先享受社中設備與服 務,在此前提下,陪都婦女福利社所有工作及業務,為全體婦女 大眾所共有、共享。陪都婦女福利社提出「動員婦女」不是單方 面要求大眾犧牲與奉獻,滿足並照顧婦女實際需要,於動員更是 可長可久之良方。在對外召募社員時,陪都婦女福利社公告云: 「凡青年婦女對於社會福利事業,感有興趣者,經本社社員 2人以 上之介紹,經理事會通過後得屬本社社員」、「社員入社時應繳入 社費 10 元,每年須納常年費 5 元」、「本社社員得享受本社所辦事 業之各項權利。」14依此三條規定,福利社走的是與其他婦女團體 迥 然 不 同 的 收 費 會 員 制 ,15入 社 社 員 實 行 該 社 「 互 助 」 理 念 , 而 「自助」方可「助人」,若非中上階層婦女,實難以配合陪都婦女 12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600006000690000003, 《重 慶 市 社 會 局 關 於 准 予 組織婦女福利社的呈批》(1943.3.24)。 13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600006000690000003, 《重 慶 市 社 會 局 關 於 准 予 組織婦女福利社的呈批》(1943.3.24)。 14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600006000690000003, 《重 慶 市 社 會 局 關 於 准 予 組織婦女福利社的呈批》(1943.3.24)。 15 有 一 份 重 慶 市檔 案 館 庋 藏 的檔 案 , 記 錄 1944 年 度 重 慶 市 慈 善 團 體 認定 工 作 項 目登 記 , 列 名 其 上 的 多 數 是 善 堂 、 慈 善 會 , 主 要 工 作 是 施 棺 、 育 嬰 、 施 醫 、 施 藥 、 孤 老 糧 、 孀 孤 救 濟 、 小 學 、 臨 時 救 濟 、 無 息 貸 款 、 江 內 撈 救 、 撈 死 尸 、 消 防 救 護 。 這些「慈善」行為通通是「義行」,不收分文。陪都婦女福利社的「立意」與「作 法」,確與純粹「慈善」、「救苦紓難」不盡相同。潘珣主編,《抗戰時期西南後 方社會變遷研究》(重慶:重慶出版社,2011),頁177。
福利社的社會工作方式。該社救濟工作浮出的盲點是,戰時亟需 資源挹注的對象理應是社會中的下階層婦女,惟下層婦女似乎有 更往底層沈淪的可能,如何還有本領可以找人介紹入會並繳交會 費呢?陪都婦女福利社救助資源調配不免因「功利」算計,而偏 向於還能向上流動、搏出一片天的婦女們,如此衍生救濟工作爭 議,暴露戰時社會階層與性別兩個因素交叉構建的治理難題。 有錢、有閑階層婦女的社會工作採行「合作模式」,流弊是社 會救濟商業化,立意雖新穎,卻不免惹來非議。舉例而言,陪都 婦女福利社羅列的福利事業,其中幾項是助產醫院、寄宿舍、社 交室、娛樂室、理髮室、圖書室、浴室,綜觀各項措施,與戰爭 難民貧無立錐之地,在社會底層奄奄一息、餓殍遍野的景象大相 逕庭。家破人亡、流離失所,瀕臨窮途末路的苦難婦女,誰敢奢 求生育時能被送入像樣的產房。以文明現代化的助產醫院作廣告 的陪都婦女福利社,據言光是醫院開辦費就需國幣 56 萬元,經常 費每月 34 萬元,終因經費沒有著落,助產醫院無疾而終。16不可 否認,陪都婦女福利社的「工作計畫綱要與前提」是以照顧「有 能力服務社會者」為先。工作計畫中原訂陪都婦女福利社的助產 醫院分三個等級,1等房 2間、2等房 2間、3等房 4間,可收容產婦 最多 30 名,能夠住院的產婦應該算得上是嬌寵之幸運者。儘管計 畫 中 ,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宣 稱 助 產 醫 院 向 所 有 婦 女 開 放 , 無 論 公 教 、 工 商 或 貧 苦 民 眾 眷 屬 , 皆 可 入 住 。 惟 其 中 有 個 關 鍵 因 素 是 「收費」,17費用制約入院資格,助產醫院濃厚的中上階層利益優 先色彩揮之不去,其他福利社內眾多設備亦復如此。陪都婦女福 利社的娛樂室原定位為婦女遊憩場所,內中擺放國樂樂器及各種 球類;社交室是為方便婦女集會交流;圖書室是為鼓勵婦女借閱 雜誌書刊,以利其增進智識。為豐富圖書室藏書,福利社除自行 16 中華婦女福利社編,《四年來之陪都婦女福利社》,頁2-3。 17 按計畫所訂,每日一等房每人 60 元,二等房每人 40 元,三等房每人 25 元,預繳 10 日。「預繳制」等同限制必須住滿 10 天或 10 天以上,且規章並未提到退費方式。 中華婦女福利社編,《四年來之陪都婦女福利社》,頁23。助產醫院的構想,隱約 透露出「福利」與「營利」在戰時愈益混雜,難以分梳。
購買圖書外,還向各處募集婦女們所需的現代讀物。此外,不定 時聘請專家舉辦講座,也歸於圖書室主要工作。總之,開拓婦女 學習是福利社業務重點;提升知識之餘,也不忘提醒婦女要整飭 純樸乾淨儀容。陪都婦女福利社將理髮室和沐浴室納入經營,這 兩個設施的性質與管理,造成外界對該社是否以「救濟」之名, 行「營利」之實的懷疑。乍看起來,陪都婦女福利社的確有一套 具有新觀念、新作法的福利、救濟措施。譬如理髮室,陪都婦女 福利社訂出的辦法是,欲理髮的婦女先買理髮券,憑票券到國民 黨中央組織部附設的理髮室理髮,入社社員享受原價 6折優惠,福 利社藉此得到「變相補助」。理髮與沐浴業務納在「婦女福利」項 下 , 不 僅 立 意 新 穎 , 並 且 在 女 性 普 遍 愛 美 的 前 提 下 , 也 有 利 可 圖,18問題是這樣的營利導向與「救濟」工作,難於混雜於同一機 構的運作中,恐怕是可以預見的。陪都婦女福利社的福利事業與 救濟工作表面攜手,實際上各彈各的調,那些輾轉於鬼門關前、 哀哀求告的「底層婦女」,投射於這個機構的救助期待,將變成無 解的抗議。而機構宣稱的偏於善行的舉措,也往往成效不彰。例 如:號稱不收費的福利社助產醫院附設平民診療所,對外宣稱只 要經查證實是抗戰軍人家屬與貧苦婦女,該所就提供完全免費的 治療藥品,19該「善舉」據聞因得訊者極少,受惠的人寥寥可數。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依 循 許 多 戰 時 社 會 團 體 所 奉 行 的 「 有 錢 出 錢、有力出力」的福利工作方針,不過,在實際工作往往別出心 裁。揆諸該社眾多業務,顯然偏重把資源與服務提供給在社會流 動 中 仍 有 機 會 「 翻 身 」 的 婦 女 , 真 正 無 知 無 識 、 走 投 無 路 的 貧 18 戰 前 , 城 市 中 服 務 婦 女 個 人 日 常 生 活 的 行 業 , 多 由 私 人 經 營 ; 戰 時 , 半 官 方 婦 女 團 體 介 入 辦 理 , 其 開 創 性 令 人 耳 目 一 新 。 近 代 中 國 私 人 經 營 , 專 以 婦 女 為 顧 客 的 收 費 型 浴 室 ,據 言 是 上 海 大亨 黃 金 榮 於 1920 年 首 開 其 例 。 營 業 收 費型 女 子 浴 室, 助 長 女 子 清 潔 、 衛 生 與 美 容 觀 念 的 傳 播 , 婦 女 洗 浴 漸 成 有 利 可 圖 的 行 業 。 1940年 代 , 戰 時 重 慶 廣 大 婦 女 的 洗 浴 安 排 , 變 成 「 社 會 階 層 」 分 野 的 寫 照 。 蘇 有 全 、 崔 海 港, 〈論近代 中國 的洗 浴文 化〉 , 《福建 論壇 (人 文社 會科 學版 )》 , 2013:8 (福州,2013.8),頁92-96。 19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600006000690000003, 《重 慶 市 社 會 局 關 於 准 予 組織婦女福利社的呈批》(1943.3.24)。
婦,在福利社的工作中幾乎全然被忽視。就以福利社開展輔導事 業為例,第一優先是升學輔導,目標是使有心向學的女青年都能 得到入學機會;其次是職業介紹,目標是使一般婦女得以有職業 或找到工作;第三是設置法律顧問,婦女遇到法律問題,可得必 要協助;第四是居住指導,眾多移居重慶婦女,必須解決她們居 住的問題。綜觀陪都婦女福利社的諸多「事業」,多半是「錦上添 花」、「能幫才幫」,那些能來敲福利社社門者,可以得到救濟與享 受福利,真正掙扎在沉淪與墮落邊緣的貧婦,與福利社便沾不上 邊。為說明在抗戰中後期成立的陪都婦女福利社,所具有的新型 戰時社會救濟觀念,如何落實執行,政府又如何看待這種新型社 會救濟團體,就必須具體探討陪都婦女福利社最受矚目的傭工訓 練班及僱傭介紹所的工作內容。
四、一樁拐賣案引發的問題
1944 年 9 月 , 重 慶 市 發 生 一 件 涉 及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介 紹 傭 工,引發社會,尤其上層社會關注的事件。事件始末是國府委員 胡毅生幼子被家中傭婦拐賣,20所幸,警察局外事股薛少明主任日 以繼夜查探,終將合夥犯罪者逮捕,並追回被擄孩童,案子迅速 偵結。 事件過後,胡毅生深感陪都人心敗壞、風習惡劣,為導正社 會投機犯罪歪風,即向有關單位呈請四項改革意見。首先,提到 戰 時 大 後 方 買 賣 人 口 屢 見 不 鮮 , 這 是 文 明 國 家 法 律 嚴 懲 厲 禁 的 事,如今卻明目張膽。尤其屬於國家地方行政治安最基層的保甲 長 竟 涉 入 拐 賣 人 口 案 , 只 為 貪 圖 不 法 酬 金 , 知 法 違 法 者 屢 受 縱 容,助長拐風猖獗,未成年子女,易成為下手對象,防不勝防, 家屬受害匪淺。第二點,此次拐賣胡家幼子案件中的文石氏,身 20 胡毅生( 1883-1957),廣東番禺縣人。早年曾就學廣雅書院及兩廣大學堂,後赴日 留 學 , 同 盟 會 會 員 胡 漢 民( 1879-1936)堂 弟 , 1920 年 代 涉 及 廖 仲 愷( 1877-1925) 案 ,避居 香港; 1939 年 任 國 民政府 委員; 1948 年 任 總 統府顧 問;1951 年 自 香港到 臺 灣 。 陳 玉 堂 編 , 《 中 國 近 現 代 人 物 名 號 大 辭 典 》 ( 杭 州 : 浙 江 古 籍 出 版 社 , 1993),頁659。分是「抗屬」,21丈夫服役軍中。一個婦女獨力撫養兩個幼子,本 就 窮 困 的 家 境 , 因 婦 女 嗜 煙 又 沈 迷 賭 博 , 揮 霍 無 度 乃 至 走 投 無 路,最後只好將兩個親生幼子賣給他人,服役前方的軍人丈夫鞭 長莫及,不幸自此絕嗣。抗屬在後方問題重重,前方軍士如何能 夠解除後顧之憂?國家理應出面運用法律維持軍人家庭完整,追 回被賣的兩個幼子,如果家人真的無力撫養,就應轉交抗屬救濟 機關設法安置。第三點,執法機關的效率與配置也需加強。本案 中,已見可資調遣的警力不足,導致犯罪者存僥倖心理。如果警 察局對民眾所報案件,判斷其情節重大「事關緊要」,一旦員警人 力吃緊,不妨從速轉報總局,以求快速應變。彈性作法是准其先 行口頭報告,事後再補呈書面公文書,若要拘泥目前成法,追捕 罪犯的時機可能稍縱即逝。胡毅生以自己幼子遭拐為例,指出本 次案件由警察外事股薛主任負責,他辦理此案能調動的警員只有 4 位,為追捕逃逸的罪犯,在重慶外圍的木洞巡迴奔波,水路 120 里,陸路 80 餘里,日夜不休費了 3 日,才將罪犯繩之於法。本案 能夠得到這樣圓滿的結果,實在是因為負責人幹練精到、赴事敏 捷,若是遇到辦理泄踏、拖延失職的警員,結果可能是被拐兒童 已被賣,犯罪者也早逃之夭夭,那麼破案就遙遙無期。警員是民 眾 寄 託 懲 惡 除 兇 的 執 法 者 , 人 力 調 度 要 更 符 合 人 民 期 待 。 第 四 點,關於僱傭介紹所,既歸重慶市社會局主管,社會局就應對其 負嚴密監理的責任。抗戰開始,政府對居於重慶市的居民發有身 分證,所有無證之人須嚴加把關,不准其任傭工,而持有重慶身 分證者,要檢核其證件,確認無訛後,才准註冊。雇主僱用傭工 也 要 向 有 關 單 位 註 冊 , 才 能 壓 制 傭 工 生 出 歹 念 , 若 遇 到 傭 工 拐 竊,也可從登記冊上查到真實姓名、籍貫及住址。戰時人口登記 混亂,若傭工是畏罪潛逃的前科犯,軍警追緝,亦能根據冊內探 21 「 抗 屬 」 , 即 「 抗 日 軍 人 家 屬 」 。 四 川 因 徵 兵 員 額 可 觀 , 抗 屬 人 數 眾 多 。 後 方 如 何 措 置 , 影 響 前 方 戰 士 士 氣 。 安 頓 抗 屬 是 國 府 艱 鉅 的 工 作 , 因 為 留 在 後 方 的 抗 屬 家 庭 , 普 遍 遭 遇 壯 丁 短 缺 , 又 老 弱 婦 孺 盈 門 , 存 心 不 良 的 惡 棍 、 保 甲 長 妄 肆 欺 侮 , 處 境 雪 上 加 霜 。 抗 屬 安 頓 攸 關 役 政 , 戰 爭 中 、 後 期 , 兩 個 問 題 弊 端 叢 出 , 國 府威望大失。
知底細。22 胡毅生把幼子遭拐的事件公開,並希望藉此端正社會視聽。 胡委員的權力及地位,使他成為強勢的受害者,各方接到他的呈 請,從上到下各個環節連動,官方、半官方的行政機構多少都承 受督察壓力。胡毅生委員所提建議書,主要關係到陪都販賣人口 歪風、抗屬家庭黑幕、警政缺失以及傭婦管理等四方面。胡委員 把建議書送往軍令部,軍令部下令重慶市府主持處理,時任重慶 市市長的賀耀組於 1944 年 9 月 13 日的訓令中,回覆軍令部說明, 建議書所提禁止販賣人口一節,已呈請內政部研議禁止辦法;其 他三項,包括文石氏傭婦拐賣雇主幼子案,因牽涉重慶市地方保 甲長從中媒介憑證,保甲長理應依法懲處。至於文石氏親生兩子 賣到何地,已下令市府有關單位在半個月內必須查明,如果確認 兩幼子的父親身分是軍人,兩子追回後,定交還父系親族撫育, 對外宣示政府保護抗屬的決心。關於警察局警政改革的建議,以 及傭工介紹要承擔傭婦考核與查驗之責,此兩項已轉飭警察、社 會兩局切實進行改善。至於督理並加強重慶市傭工介紹所的健全 運作,以及審定新的傭工介紹辦法,必當迅速著手,並呈文詳細 具報。23 胡毅生因幼子被拐賣的切膚之痛,一連串的追查,無意間揭 開重慶市傭婦行業牽涉的複雜戰時社會問題。綁票案的策劃犯案 人傭婦文石氏,從她身上,一層層剝開戰爭中、後期,重慶市婦 女許多人來歷不明,她們聚居一處以至龍蛇混雜,假社會福利的 濟助,改頭換面,以犯罪或謠言來回報「救濟」,譜成荒腔走板的 抗戰紓難故事。文石氏這位女性犯罪主謀,身分頗為敏感,她是 抗屬,丈夫在前線服役,口供中,她聲稱必須母兼父職,養家活 口,故投入傭婦行業。證諸後來其他更多傭婦的遭遇,文石氏並 非一貧如洗,因為要受僱為傭婦必先繳費後受訓,受訓的內容包 22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600006000690000028, 《重 慶 市 政 府 關 於 檢 發 胡 毅生原呈給重慶市社會局的訓令》(1944.9.13)。 23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600006000690000028, 《重 慶 市 政 府 關 於 檢 發 胡 毅生原呈給重慶市社會局的訓令》(1944.9.13)。
括計算及簡單文書,這又說明文石氏有一定教育程度,並非真正 的底層婦女,應該可以歸為中階層。戰時中階層婦女鋌而走險, 犯下綁票案,也難怪中央及重慶市府不能將此案等閑視之。 中 國 家 庭 僱 傭 打 理 雜 務 , 由 來 已 久 , 所 僱 傭 工 因 家 遠 或 事 繁,住於雇主家中幾成普遍現象。民國城市工商業肇興,農村流 入城市人口增多,專門媒合傭工與雇主的介紹所成為新興行業, 社會向以傭工為合法職業。24不過因傭工熟知雇主家庭狀況,一些 犯罪行為因此而起,不足為奇,在戰前已時有所聞。25傭工介紹所 由私人經營者,難免被認為疏漏較多,戰時政府出面支持成立傭 工介紹所,至少外界認為可靠一些。戰爭加深對「陌生人」的恐 懼與猜忌,26有傭工之需的家庭,過去多數依靠親戚或熟人介紹, 如今陪都重慶地處大後方,家鄉遠在他方,得一傭工工作機會實 為不易,若有機構保證提供可信賴的傭工,對欲覓工作的的婦女 與雇主都是極大的便利。戰時,一切秩序都處於破壞中,惟破壞 中亦見到建設的曙光,傭工介紹從戰前私人專營到戰時政府機構 介入,更加重視職業技能與操守,在近代婦女職業發展史上寫下 新頁。 陪都婦女福利社一開始就大張旗鼓,宣揚他們要提升重慶市 傭 工 素 質 , 為 此 , 特 開 辦 傭 工 訓 練 班 。 根 據 傭 工 訓 練 班 簡 章 規 定,傭工訓練內容至少有下列幾點:「家事、縫紉、烹飪、衛生、 常識五科,副科為識字、算術(心算為主)、精神講話三種」,而 傭 工 訓 練 班 結 業 後 , 社 方 有 義 務 為 傭 工 安 排 工 作 。 為 使 雇 主 安 心,傭工訓練班明訂僱傭媒合的手續。首先,「雇主須言明所需女 24 黃 晶 晶 , 〈淺 談 近 代 女 傭 與 中 國 社 會 〉 , 《蘭 臺 世 界 》 , 4 ( 瀋 陽 , 2013.2) ,頁 88-89。 25 陸 德 明 、 王 乃 寧 , 《社 會 的 又 一 層 面 ─ 中 國 近 代 女 傭 》 ( 上 海 : 學 林 出 版 社 , 2005),頁97-231。 26 豐子愷家鄉石門灣因遭日軍侵佔,全家攜老扶幼踏上逃難之路。1939 年 9 月,豐子 愷落腳廣西思恩,下筆書寫逃難歷程。回顧 2 年以來,一路從浙江拖兒帶女來到廣 西 , 其 間 的 險 阻 , 尤 其 是 面 對 陌 生 環 境 及 陌 生 人 所 產 生 的 恐 懼 猜 疑 , 令 他 還 心 有 餘 悸 。 豐 子 愷 , 〈桐 廬 負 暄 〉 , 收 入 《 豐 子 愷 自 述 : 我 這 一 生 》 ( 北 京 : 中 國 青 年出版社,2015),頁181-208。
傭條件,然後由訓練班選定女傭 3人,雙方自行面洽;僱傭契約成 立後,雇主須按商定工資一個月百分之 10,給與訓練班,以一次 為限(此項手續費為訓練班經費);雇傭雙方如於 3 月內發生不合 現象,解約時,雇主可向訓練班取回原交手續費之一半,並再代 為介紹,但須仍照前條規定繳納手續費。」27不論從訓練內容或是 僱傭手續來看,陪都婦女福利社傭工訓練班釋放的訊息,在在顯 示處於戰時社會混亂失序的就業環境中,他們力圖為婦女就職搭 起便利的橋樑。豈料,陪都婦福利社的傭工訓練班卻風波不斷, 除綁架醜聞外,還爆發傭工的集體抗議。 胡毅生鍥而不捨地層層上訴,一樁綁架案掀開傭工訓練班管 理不當的「真相」。重慶市長受到壓力,責令社會局督導陪都婦女 福利社改進傭工業務,甫在重慶立足一年多的陪都婦女福利社, 因而暴露不少內部問題。社會局在初步查察陪都婦女福利社傭工 業務後,立即指出該社五項重大業務缺失,要立即改善。包括: 「一、介紹傭工應照職業介紹步驟,辦理登記後,談話、介紹及 繼續指導各項手續,並應置備登記簿卡片,以資參考。二、傭工 寄宿舍應力求整潔,照登記先後,予以合理分配,久居待僱之傭 工,亦斟酌情形,飭其離舍,以示公允。三、待僱室急須設法擴 充以容納待僱傭工,免露風雨。四、傭工短期訓練班應經常舉辦 以增進傭工之知識及服務精神。五、該所職員應按時到所辦公, 不得荒怠職務。」28整頓命令下達後,當局要求陪都婦女福利社照 令辦理,並將結果詳細報呈。在覆重慶市府下達改善社內業務命 令時,陪都婦女福利社增附條件,提出市府額外撥發冬令救濟補 助費 20 萬元以利該社工作,市府並未拒絕,但是要求福利社提出 「可行」的改進計劃草案,才考慮撥款。陪都婦女福利社對此, 沒有進一步回應,此番重慶市府與陪都婦女福利社的「交手」,已 可見市府名為該社業務監轄的上級,顯然心有餘力不足。國民政 27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600006000690000007, 《重 慶 市 社 會 局 、 陪 都 婦 女福利社關於檢發傭工訓練班組織簡章的呈、指令。附:簡章》(1943.4)。 28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600006000690000026, 《重 慶 市 社 會 局 關 於 嚴 密 組織改進社業給陪都婦女福利社的訓令》(1944.11.9)。
府社會部越過重慶市府,對陪都婦女福利社業務逕行「干涉」,該 部下令理事長包德明提出社務改進計劃,呈重慶市社會局備查。 社會部的「越級督導」,凸顯重慶市社會局的軟弱,理事長包德明 面對重慶市府的命令,其反應可謂「玩忽」,雙方公文你來我往, 直至社會局態度轉趨強硬,明言若該社還繼續懈職怠責,將面臨 更嚴重的行政懲戒及追回所撥下的補助款,終於迫使福利社在收 到 公 文 後 兩 週 , 提 出 一 份 改 善 社 中 各 部 業 務 及 傭 工 介 紹 所 的 計 畫。 具有準官方色彩,實由民間掌握工作進行的婦女團體,對重 慶市社會局愛理不理,也可見戰時行政效力的侷限。迫於行政懲 戒,或更明確的說是追回補助款的威脅,陪都婦女福利社回應了 國民政府社會部及重慶市社會局的督導令。不過,所回應計畫顯 然有避重就輕之嫌。先是,解釋該社領到的冬令救濟費 20 萬元, 全數用在傭工介紹所修建費用及添購傢俱上,尚欠 5 萬 2 千 3 百元 ( 不 包 括 購 置 雜 物 )。 至 於 社 會 部 所 示 各 點 , 該 社 回 覆 將 遵 照 改 進。按胡毅生所提辦法,即沒有重慶身分證者,不能擔任傭工, 該社表示一切照辦,但辯解說胡家幼子被傭婦拐賣,該名傭婦並 非陪都婦女福利社培訓出來的傭工,現已將各部門及傭工介紹所 業務改進草擬成計畫,呈上備查。被認為有重大管理缺失的傭工 介紹所,在介紹傭工時,都是依照職業介紹步驟進行,傭介所統 計已介紹傭工 4百多人,登記簿卡片皆有詳錄,相關表格已全部彙 整呈參。最後,陪都婦女福利社提到傭工介紹所的傭工待僱室, 自修建後,可容人數較前為多,尚無人滿之患,因此沒有擴充必 要。29陪都婦女福利社的 6 點回應,表明了其內部事務,外人實無 從掌握,遑論進行監督、治理。包德明理事長任事十分能幹,一 面回應上級指導,一面趁機請求紓困,要求更多補助,她提出的 說法是:「本社限於人、財、物力種種困難,故半年來,本所業務 29 重慶市檔案館庋藏檔案,檔號 0060006000690000030, 《陪都婦女福利社、重慶市 社 會 局 關 於 檢 發 傭 工 介 紹 所 組 織 簡 章 及 工 作 計 劃 表 的 呈 、 指 令 。 附 : 簡 章 、 表 》 (1944.11.11)。
均未達到預期之地步。惟賴中央及地方各長官之協助與指導,以 及本所同仁之不懼艱苦與辛苦努力,同時亦因此種工作為社會人 士所迫切需要,是以工作方能逐漸推進,始有今日之成功,…… 乞賜發專款,俾本所業務得以逐步實行。」30對於陪都婦女福利社 的說法,重慶市社會局顯然摸不著頭緒,只能就其提出的補助申 請,給了官樣文章的答案,請婦女福利社造呈預算以便核撥,31一 番有模有樣的所謂「督察改進」也就草草收場。抗戰時期這類由 官方支持,卻流於私人掌理的機構,恐不乏其例。戰爭時期,扛 著社會公益與福利服務招牌的準官方社團,申請立案後,有權對 其進行監督與查核的上級,似乎多半不聞不問,除非出現醜聞; 而公共媒體與大眾輿論,也因本身資源窘迫,新聞報導都集中於 政治、軍事的變化進展,對社會黑暗面的報導,失去熱情。沒有 政治的壓力,缺乏輿論的監督,服務性社團內部款項運用、人員 聘任以至設備調配,皆自行其是,錢款從何而來、用在何處,多 成謎案。戰爭帶來的社會改變,助長靈活變通、迅速見功的處世 之道;相反的,守法守紀、步步為營的工作態度,似乎不利於戰 爭環境中生存。失序的戰爭環境使勇於負責、積極承擔的人,更 容易擴張個人影響力,而陪都婦女福利社的成立與運作,可說是 「戰爭權力邏輯」的一個例證。
五、是救濟,還是漁利?僱傭介紹所的控訴案
戰爭跨入 1940 年代後,國民政府治下的社會經濟狀況日漸惡 化,整體情況是物價節節高漲,民間資源相對緊縮短缺,此時能 夠為自己創造事業機會者,多半屬於活動能力強,人脈廣泛,並 且具備某些在地優勢者,陪都婦女福利社亦復如此。1944年 2月, 30 重慶市檔案館庋藏檔案,檔號 0060006000690000030, 《陪都婦女福利社、重慶市 社 會 局 關 於 檢 發 傭 工 介 紹 所 組 織 簡 章 及 工 作 計 劃 表 的 呈 、 指 令 。 附 : 簡 章 、 表 》 (1944.11.11)。 31 重慶市檔案館庋藏檔案,檔號 0060006000690000030, 《陪都婦女福利社、重慶市 社 會 局 關 於 檢 發 傭 工 介 紹 所 組 織 簡 章 及 工 作 計 劃 表 的 呈 、 指 令 。 附 : 簡 章 、 表 》 (1944.11.11)。理事長包德明有一件給重慶市政府社會局的呈文,提出陪都婦女 福利社正積極開辦傭工訓練介紹所,惟傭工受訓期間,擬提供其 免費膳食,一旦受訓完在待僱期,則改供優惠低價的膳食,經計 算每月總共需食米 30 石。由於福利社辦理傭工訓練是服務社會, 原 本 就 不 列 固 定 經 費 , 若 按 市 價 購 買 食 米 , 經 濟 上 會 是 重 大 負 擔,故請社會局出面協調陪都民食供應處,依照貧民購米價格, 每月發售 30 石米給陪都婦女福利社,用以供應傭介所。32社會局 以其理由正當,即請民食供應處每月供應 20 石平價米給婦女福利 社。到 5 月時,包德明又再呈請社會局提供藥品補助。33陪都婦女 福利社開口向重慶市府索取的兩項物資,都是戰爭時期彌足珍貴 的必需品,在軍事優先的前提下,民間始終短缺。陪都婦女福利 社挾有組織性的救濟為由,動輒向重慶市府提出要求,取得這些 資源後究竟如何運用,無人過問,弊案因此產生。 1945 年 4 月,甫成立 2 年左右的陪都婦女福利社,遭數十名 傭婦聯名控告。傭婦們控告該社職員貪污斂財、欺辱弱小。依據 檔案中一份留在警察局的控訴書,傭婦們首先陳述她們均來自異 鄉,逃到重慶以傭工為生,又逢物價高漲,微薄收入捉襟見肘, 若被雇主開除,馬上就走投無路,連吃飯的錢都沒有。陪都婦女 福利社宣稱替傭工謀福利,提供免費住宿以濟急,住入後才發現 他們是藉福利斂財,所有入住傭婦都要被抽傭金,付不出來的老 弱被逐出,傭婦們毫無抵抗能力,簡直是哭天不應、呼地不靈, 苦到極點,只好集體呈訴冤情,請當局依法究辦。34傭婦們痛陳福 32 重慶市檔案館庋藏檔案,檔號 0060000600690000020, 《陪都婦女福利社、重慶市 社會局關於提供傭工平價米的呈、指令》(1944.2.19)。 33 包德明提出索取藥品補助的理由是:「竊本社傭工介紹所,經常在所住宿及待僱傭 工達四百餘人,其中有不少患疾病被辭退者,目前所有臥床不起之傭工已有 10 數 人 , 輾 轉 呻 吟 , 狀 至 可 憫 , 殊 難 坐 視 不 顧 。 惟 經 費 備 極 困 難 , 實 無 力 籌 發 此 項 醫 藥 費 用 , 為 此 特 備 文 呈 請 鈞 長 俯 察 , 准 予 咨 請 衛 生 局 供 應 藥 品 , 並 派 員 常 川 駐 所 , 治 療 罹 病 傭 工 。 」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600006000690000021 , 《包德明、重慶市社會局關於提供傭工藥品及治療疾病的呈、函》(1944.5.14)。 34 重慶市檔案館庋藏檔案,檔號 00610015030300000093000,《關於受理傅周氏等呈 控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藉 公 斂 財 的 呈 》 ( 1945.4.24) 。 這 份 控 訴 書 , 錯 別 字 多 , 並 且
利社掛羊頭賣狗肉,指責該社假恤貧之名、行斂財之實。傭婦們 冒著民與官鬥的風險,挺身而出,說福利社共有五項嚴重弊端: 第一、假借傭婦們慘苦作為理由,在外四方募款,共募得 1百餘萬 元,除修葺房屋外,所剩鉅款下落不明,恐遭侵吞。第二、傭婦 每人每千元抽取登記費 2 百元,每人徵收號金 30 元,無錢者被趕 出,可憐一般老弱婦女身無分文,棲身於馬路之側,萬分悽慘, 因此死於道旁之病者,不可勝數,當地保甲街坊皆知。第三、去 年( 1944)5 月份藉傭工之名,在糧食部領米 20 市石,對外佯稱平 價米是為施給傭工,未辦半月就停止,每月所領之米變賣後恐入 私囊。10 個月共 2 百餘石,這樣一大筆鉅款,竟遭私吞。第四、 一般老弱殘疾,全遭趕出,還私設縫紉工廠,留數十名年輕傭婦 從事縫紉,卻又不給工資,所收利益都歸該社。查該地過去設有 傭工救濟所,原普善堂施濟不收分文,今該社不但不容納救濟, 還私設營業工廠。第五、暗設台基招妓,飭良為娼。該社女職員 負責人只有 3 名,現卻住有 10 多名摩登女士,每夜有穿西服的青 年男子,出出入入,並有一般摩登女職員在宿舍內生產小孩,生 產紀錄可查。傭婦們說的「有憑有據」,關於婦女福利社的五大弊 端,她們訴請社會局派員撤查,並追回貪污鉅款。控告呈文附有 一長串傭介所傭婦們的簽名,有傅周氏、陳薛氏、李楊氏、鍾楊 氏、龍瞿氏、陳李氏、楊羅氏、陳周氏、蕭劉氏、周胡氏、鄧劉 氏、蘇盧氏、李姚氏、徐梁氏、趙唐氏、曾陳氏、陶鄭氏、蕭樹 清、陳武華、丁名章、田玉青、朱妙君、歐樹清、黃子清、羅玉 琴、張樹、文從祥等人。在名單最後有幾位身分特殊者,他們是 傭介所所在地的 22保保長王松柏、副保長張仕賓、15 甲甲長周漢 昌、16 甲甲長周連臣,以及傭介所街坊馮輝在、劉伯魯、何銀訓 等 。35數 十 人 聯 名 提 出 的 控 告 案 , 堪 稱 「 重 慶 底 層 市 民 」 集 體 反 語 氣 不 通 , 前 後 不 連 貫 , 與 傭 婦 的 知 識 程 度 若 合 符 節 。 本 來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的 待 僱 傭 婦 , 就 必 須 經 所 內 的 基 本 知 識 與 技 能 訓 練 , 因 此 可 以 「 草 成 」 控 訴 書 。 目 前 的檔案,並未顯示她們背後有任何指使者。 35 重慶市檔案館庋藏檔案,檔號 00610015030300000093000,《關於受理傅周氏等呈 控陪都婦女福利社藉公斂財的呈》(1945.4.24)。
撲,暴露婦女福利社救濟者與被救濟者互生猜忌的複雜內情,也 由此掀開抗日戰爭中後期,社會階層間的磨擦與矛盾日益白熱化 的治理難題。在公義與私利的激烈角逐中,抗日的民族團結、愛 國奉獻幾乎已淪為「戰爭神話」了。 重慶市社會局收到警察局轉呈的傭婦控訴案,當即派人赴福 利社偵查以釐清弊端真相。4月 12日上午,承接業務的社會局專員 畢繼祖親身走訪,他先是約談保長、副保長及一位傭工,得到的 訊息與控訴案所陳明的案情基本上一致。畢專員再轉往管轄傭工 介紹所的騾馬店派出所查探,該派出所牟所長與畢專員商議,兩 人決定當天夜間 12 時,由牟所長親率保甲長及警士一行 6 人,協 同畢專員突襲傭工介紹所。這個夜間突降的訪查,暴露福利社內 部確是問題重重。當夜,傭介所所長及組長均不在所內,應門的 是一位女性職員欒蜀惠。畢專員在案卷中說這位女職員對所有問 題都言語支吾,堅不吐實,「極盡圓滑之能事」。為了追尋更多事 證,傭介所內的幾位女傭工被喚起,一一受到盤問。傭工們所陳 述的內容大同小異,多是說如何受虐待以及所方舞弊,請求務予 嚴 法 辦 理 , 並 真 正 施 行 救 濟 。 畢 專 員 轉 往 寄 住 宿 舍 查 詢 寄 宿 女 客,舍中共住 7 人,全部是被裁汰的公務員,因為工作還沒有著 落,投宿該所為圖節省租金。畢專員對上級報告這次突襲的偵查 重 點 : 一 、 該 所 已 因 傭 工 進 行 控 訴 之 事 未 能 嚴 守 秘 密 , 預 得 消 息,故有前一日運走縫紉機器及昨夜閉鎖門戶,不任男子逗留之 措置。二、各傭工固然反對抽收手續費百分之 20,但對該所不供 宿食,下令驅逐一節,尤感氣憤。畢專員堅信傭介所的確發生舞 弊,他比對大部分傭工所講的「證詞」,也就是「該所虐工斂財, 辦理不善」,應無疑義,故而在調查報告的結論中建議,當務之急 是重慶市社會局負起直接轄理婦女福利社之責,或收回該社交原 善堂辦理;退而求其次,至少要先責成當地保甲長或騾馬店派出 所,推選幾位公正士紳逕行監督。36畢專員的盡職與工作效率令人 36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600006000690000040,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傭 工 介 紹所負責人被控舞弊詢問紀錄》(1945.4.30)。
印象深刻,4月 12日的調查,於 4月 13日已草就書面報告上呈社會 局局長。重慶市政府處置這件控訴案也稱得上決斷明快,原因恐 怕是為防堵事態擴大,這類爭議極富「地方屬性」,在重慶可能造 成的社會衝擊遠超過全國性事件。 4月 17日,社會局再度啟動復查傭工介紹所業務的行動,這次 係針對該社負責人及職員,請其說明有疑義的各項工作內容。福 利社理事長包德明與傭介所代理所長陳詠清,兩人聯袂赴社會局 應訊。陳詠清先說明,傭介所原所長是一位周姓男子,後因事請 辭,他掛名負責,不過一直沒正式委任,有關保甲長及傭工所控 訴各項弊端,陳詠清一概否認。對外界所生各種質疑,掛名所長 的陳泳清一一解釋了其來龍去脈。首先提到募捐,他聲辯這個業 務向來是福利社包理事長主持,他不得其詳。關於抽取登記費, 他指稱包德明理事長曾當面指示說:「在傭工未訓練完成之先,不 准抽收。」他遵令照辦,惟社中職員張彥文、高志義兩人在未取 得他同意的情況下,私下仍抽取傭工收入百分之 10 作登記費。據 說,另外一位職員欒蜀惠曾出面勸阻,認為既然理事長已下令停 止抽收,就應照辦。在欒女勸告下,登記費便廢止,總共已收 3千 多元。原來抽取登記費,是用作雇主僱傭的保證金,如果傭工 3個 月屆滿,期間工作認真且無過失,保證金將如數退還。關於傭介 所被控驅逐傭工,則有內情。入住傭介所的年老傭工,一些人在 外經營小本生意,他們都很迷信,集資入山拜佛進香,每個人所 收香資如不相等,幾個人就在宿舍爭鬧,嚴重者還有鬥毆,所作 所為不但破壞所內秩序,也妨害安寧。包理事長以及傭介所訓練 人員張彥文一致認為傭工老婦不安份,加上也不能工作,建議將 年老傭婦轉送救濟院,傭婦們聞訊後群起反對,對外誣指傭介所 濫 行 驅 逐 。 至 於 平 價 米 的 爭 議 , 陳 詠 清 答 說 這 是 理 事 長 親 管 業 務,他向不經手。據他所知,平價米是由職員陳上貞、欒蜀惠兩 人負責,一個管發售,一個辦管理,詳細情形要問理事長。縫紉 部分,因處籌備階段,尚未開工,這點後來社會局曾派員再去訪 查,一些傭工更改原來控告的口供,坦承未開工,所以留數十名
青年在所縫紉之事純屬虛妄,也沒有不發工資謀利自肥等事。傭 介所被控私設台基,賣良為娼,此說疑點重重。傭介所向來有一 套嚴整規矩,晚間 9 點鎖門,內外不通,禁止出入,所有僱用職 員,除前周所長是男性外,其餘職員 8、9 人均是女性。傭婦們難 免會有親友來訪,登記很確實。寄宿女客以離職公務人員居多, 因尚未接到工作,生活不安定,重慶親朋關心她們的情況,前往 慰 問 係 屬 平 常 。 而 眾 多 女 客 寄 宿 同 一 屋 內 , 耳 目 眾 多 , 彼 此 監 視,怎可能發生曖昩情事。至於若有寄宿女客自甘墮落,在外從 事色情工作,所方確認後,一概不收容。有謠言說入宿女客暗地 裡 產 子 , 應 該 不 是 所 內 職 員 , 也 不 是 寄 宿 客 人 , 傭 介 所 的 作 法 是,傭工合法在所內生育,所方定然以經濟援助,或送其轉往收 容機關。又傭介所遭指控私吞縫紉機器兩部,原因是為籌備縫紉 所開工,後遭逢諸多困難,原開辦計畫有變動,辦事人員趕在本 月 9 日 將 機 器 搬 走 兩 部 , 事 後 才 明 白 這 樣 做 不 恰 當 , 後 悔 行 為 鹵 莽,現已將機器搬還,一些零件也正清理中,將如數交還,社會 局對此已證實。 陳詠清錄口供時,包德明理事長在旁,整卷筆錄中,有一段 來自包理事長的補充,她回答的是問題最複雜的平價米爭端。包 德明解釋平價米買與賣的過程,她說:「從去歲開始每月領 20石, 11 及 12 兩月未領。本年 1 月又復起領,並變通辦法,照實有人數 領取,多退少補。此項領到之米,上自所長、職員,下至一般傭 工均一律食用。關於發售傭工之米(飯),每日食用若干,立有專 帳並憑號條,此次該傭工等所以誣控,不外以下兩點原因:一、 由於去歲 11 及 12 兩月,未領到食米,又 3 月之米,本月始行領 到,中間停售若干天。二、由於理事長及訓練人員張彥文對一般 不守規矩之老傭工,有轉送救濟院收容之議,而引起反感。」37包 理事長意指傭工不瞭解平價米中斷情況,也不排除老傭婦挾怨報 復。陳詠清與包德明兩人對各項指控都力予反駁,但戰時錢、糧 37 重 慶 市 檔 案 館 庋 藏 檔 案 , 檔 號 00600006000690000040, 《陪 都 婦 女 福 利 社 傭 工 介 紹所負責人被控舞弊詢問紀錄》(1945.4.30)。
屢生侵漁弊端,陳、包兩人的「一面之辭」,並不全被採信。 負責調查控訴案的社會局專員畢繼祖,聽完陳詠清、包德明 的 陳 述 後 , 就 個 人 訪 查 蒐 集 的 口 供 紀 錄 , 提 出 他 的 見 解 , 共 六 點:一、寄宿舍所住傭工確實存在問題,有的住了 2、3 年或 7、8 年以上,年齡 50 歲以上者,多半貧苦無依,她們年紀大,無人肯 僱,食和住都須仰賴傭介所,聽到所方要把她們轉送救濟院,深 恐 入 院 後 , 不 能 再 從 事 副 業 , 食 、 宿 兩 方 面 也 怕 不 如 傭 介 所 方 便,為使生活有所保障,集體反抗離舍,對所方時生嫌隙。二、 據包理事長說法,去年 11、12 兩月未領到平價米,而本年 3 月份 之米,到 4月份才領到,平價米未領到期間,傭工飯食停止供應。 另外,前所長辭職後,平價米委交所內女職員辦理,沒有專人負 責,管理不善,可以想見。至於這中間是否有盜賣平價米問題, 各方說法不一,目前查無確據可資說明。三、抽取登記費,傭工 情緒極為不滿。暫且不論抽取登記費的成數是抽收百分之 20 或百 分之 10,顯然抽收是事實,儘管所方人員辯稱,受僱傭婦做滿 3 個月,如無過失,原金額退還,但就傭婦處境來判斷,求其 3個月 內絕對不犯過失,不能改換雇主,實在是強人所難。傭婦對此不 滿 , 針 對 的 就 是 這 種 約 束 , 萬 一 違 反 規 定 , 那 麼 登 記 費 就 遭 沒 收,為儘可能減少自身損失,才如此激烈反對抽收登記費。四、 私設台基飭良為娼,包理事長德明及該所臨時負責人陳詠清,對 此均堅絕否認。根據深夜突襲查察的結果,並未獲得任何實證, 這件事只能說可能是子虛烏有。不過按常理推斷,傭介所所內職 員多是未婚年輕女性,加之投宿該所女客,大都是 20 歲左右的女 公務人員,年輕女性與男性朋友來往,這種情況自屬平常,包德 明理事長及陳詠清所長也說這是無可避免的。五、本案發生的主 要原因,是因傭介所內部組織不夠健全,管理也欠妥善,加上一 般傭工多半是知識較低的婦女,只要有心人從中煽動,散播絕不 能吃半點虧的風聲,立刻就會有人響應。傭介所既抽收登記費, 又擬將年老力衰者送入救濟院,一般傭工以攸關自身利害,走極 端在所不惜,聯名控告由此而來。六、包理事長德明曾陳請重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