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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取向諮商關係變化對個案人際模式改變之成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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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期末報告

關係取向諮商關係變化對個案人際模式改變之成效研究

計 畫 類 別 : 個別型計畫 計 畫 編 號 : MOST 102-2410-H-004-049- 執 行 期 間 : 102 年 08 月 01 日至 103 年 10 月 31 日 執 行 單 位 :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 計 畫 主 持 人 : 陳婉真 計畫參與人員: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黃筱涵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呂萱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陳思瑜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李茂銓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侯瑀彤 報 告 附 件 : 出席國際會議研究心得報告及發表論文 國際合作計畫研究心得報告 處 理 方 式 : 1.公開資訊:本計畫涉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2 年後可公開查詢 2.「本研究」是否已有嚴重損及公共利益之發現:否 3.「本報告」是否建議提供政府單位施政參考:否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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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文 摘 要 : 研究目的:本文從心理師的觀點,描繪在關係取向深度諮商 關係中,個案對心理師產生內在依賴衝突時的反應與因應方 式,以及如何協助個案從親密依賴的諮商關係,改變對權威 者的形象與對自我的形象。研究方法:共訪談四位資深心理 師,其以關係理論取向進行諮商工作,且諮商方式多以深度 諮商為主。經由訪談資料的反覆閱讀與交叉比較,採內容分 析法做為資料分析方式。研究結果:(一)資料顯示個案一 方面滿足被有效協助的依賴感,另一方面也會對依賴心理師 產生焦慮,擔心即將重演過去被拒絕的痛苦經驗。因此,個 案因應其內在依賴衝突可歸納出三類作法:「積極策略」、 「消極策略」以及「形成競爭的關係」。(二)個案所形塑 的正向權威者形象有三個主要特質:「穩定」、「有反 應」、「自我情緒負責」,透過改變權威者形象,能夠改變 個案對外界世界的參考架構。(三)形成個案正向的自我概 念與自我評價需要透過三個歷程:「削弱負向維持力量」、 「學習自我疼惜」以及「從心理師眼裡看到自我的價值」。 研究結論:在深度諮商關係中,個案會出現不同的因應內在 依賴衝突方式,雖然這些因應方式可能帶給心理師相當的壓 力挑戰,但是抗拒行為的本質,代表個案將心理師視為重要 他人,且試圖從與心理師的關係中找出解決內在核心衝突的 方式、矯正原有的情緒經驗與人際模式。整個歷程逐漸讓個 案形塑對權威者與對自我的正向形象。 中文關鍵詞: 自我表徵、他人表徵、依賴、諮商關係

英 文 摘 要 : Purpos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sychologists, this present study delineated the responses and coping strategies clients had when developing inner dependency conflict toward their psychologists in relational approach in-depth relationships, as well as how a psychologist assist the clients in changing their images of authorities and self-image under the intimate dependent relationships. Methods: Interviews were conducted with 4senior psychologists who adopted relational approach and in-depth counseling. The content analysis method was tested by rereading and by cross-comparing the interview transcripts.

Results: The data showed that (a) client's needs for dependency were satisfied through being helped

effectively. At the same time, they became anxious about depending on their psychologists due to the worry of re-enacting the painful experience of be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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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jected in the past. Thus, the ways how clients coped with their inner dependency conflict could be categorized into three types: “active strategies," “passive strategies," and “forming competitive relationships." (b) Thre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mages that clients built toward positive authorities are “stable", “responsive" and “responsible for self-emotion". By changing the images of authorities, clients are able to alter the reference structures they held toward the outside worlds. (c) Clients formulated positive self-concept and self-evaluation through three processes:

“ Weaken the strength of negative

maintenance", "Learning of self-compassion" and “Built self-value from the psychologists' eyes“. Conclusions: During in-depth counseling relationship, clients adopted different ways of coping to deal with inner dependency conflicts. Though these coping

strategies might bring certain pressures and threats to psychologists, the nature of clients' resistance indicated that clients regarded psychologists as important others, and they intended to resolve their core inner conflicts while correcting their original emotional experience and interpersonal model through the relationship with their psychologists. By the whole process, the clients gradually formulated positive self-images and images of authorities. 英文關鍵詞: counseling relationship, dependence, re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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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期中進度報告/■期末報告)

關係取向諮商關係變化對個案人際模式改變之成效研究

計畫類別:■個別型計畫 □整合型計畫

計畫編號:MOST102-2410-H-004-049-

執行期間: 102 年 08 月 01 日至 103 年 10 月 31 日

執行機構及系所: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

計畫主持人:陳婉真

共同主持人:

計畫參與人員:林郁倫、侯瑀彤、李茂銓、陳思瑜、黃筱涵、呂萱

本計畫除繳交成果報告外,另含下列出國報告,共 _1_ 份:

□執行國際合作與移地研究心得報告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心得報告

期末報告處理方式:

1. 公開方式:

□非列管計畫亦不具下列情形,立即公開查詢

■涉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一年■二年後可公開查詢

2.「本研究」是否已有嚴重損及公共利益之發現:■否 □是

3.「本報告」是否建議提供政府單位施政參考 ■否 □是,(請列舉提供之單

位;本部不經審議,依勾選逕予轉送)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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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研究目的:本文從心理師的觀點,描繪在關係取向深度諮商關係中,個案對心理師產生內在依賴 衝突時的反應與因應方式,以及如何協助個案從親密依賴的諮商關係,改變對權威者的形象與對自我 的形象。研究方法:共訪談四位資深心理師,其以關係理論取向進行諮商工作,且諮商方式多以深度 諮商為主。經由訪談資料的反覆閱讀與交叉比較,採內容分析法做為資料分析方式。研究結果:(一) 資料顯示個案一方面滿足被有效協助的依賴感,另一方面也會對依賴心理師產生焦慮,擔心即將重演 過去被拒絕的痛苦經驗。因此,個案因應其內在依賴衝突可歸納出三類作法:「積極策略」、「消極策略」 以及「形成競爭的關係」。(二)個案所形塑的正向權威者形象有三個主要特質:「穩定」、「有反應」、「自 我情緒負責」,透過改變權威者形象,能夠改變個案對外界世界的參考架構。(三)形成個案正向的自 我概念與自我評價需要透過三個歷程:「削弱負向維持力量」、「學習自我疼惜」以及「從心理師眼裡看 到自我的價值」。研究結論:在深度諮商關係中,個案會出現不同的因應內在依賴衝突方式,雖然這些 因應方式可能帶給心理師相當的壓力挑戰,但是抗拒行為的本質,代表個案將心理師視為重要他人, 且試圖從與心理師的關係中找出解決內在核心衝突的方式、矯正原有的情緒經驗與人際模式。整個歷 程逐漸讓個案形塑對權威者與對自我的正向形象。 關鍵詞: 自我表徵、他人表徵、依賴、諮商關係

Abstracts

Purpos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sychologists, this present study delineated the responses and

coping strategies clients had when developing inner dependency conflict toward their psychologists in relational approach in-depth relationships, as well as how a psychologist assist the clients in changing their images of authorities and self-image under the intimate dependent relationships. Methods: Interviews were conducted with 4senior psychologists who adopted relational approach and in-depth counseling. The content analysis method was tested by rereading and by cross-comparing the interview transcripts. Results: The data showed that (a) client’s needs for dependency were satisfied through being helped effectively. At the same time, they became anxious about depending on their psychologists due to the worry of re-enacting the painful experience of being rejected in the past. Thus, the ways how clients coped with their inner dependency conflict could be categorized into three types: “active strategies,” “passive strategies,” and “forming competitive relationships.” (b) Thre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mages that clients built toward positive authorities are “stable”, “responsive” and “responsible for self-emotion”. By changing the images of authorities, clients are able to alter the reference structures they held toward the outside worlds. (c) Clients formulated positive self-concept and self-evaluation through three processes: “ Weaken the strength of negative maintenance”, ”Learning of self-compassion” and “Built self-value from the psychologists’ eyes“.

Conclusions: During in-depth counseling relationship, clients adopted different ways of coping to deal with

inner dependency conflicts. Though these coping strategies might bring certain pressures and threats to

psychologists, the nature of clients’ resistance indicated that clients regarded psychologists as important others, and they intended to resolve their core inner conflicts while correcting their original emotional experience and interpersonal model through the relationship with their psychologists. By the whole process, the clients

gradually formulated positive self-images and images of author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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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人類是群居的動物,彼此的關係是密切且不可分的。「依賴」(dependence)係指依靠别人或事物而 不能自立或自給。依賴為個體的基本心理需求,是連結人們與身邊親近之人甚至是全世界互動的關鍵 (Murray, 1955; Tait, 1997)。依賴在關係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透過相互依存使個體自身的心理需求得到 滿足,同時也能滿足對方,因而在不同的時間和情況下,關係中的依賴與獨立之平衡將影響個體關係 各層面的改變。 在普遍的諮商或心理治療的觀點下,個案對心理師的心理依賴被視為負面的,它通常被認為是“不 健康”(Tait, 1997),且常與藥物成癮或病理性的賭博相提並論(Glatt & Cook, 1987)。亦即:當個案 長期依賴心理師時,反而在面對自己的困難、挫折時,過度需要心理師的陪伴或建議,這樣會影響個 案的獨立性或自主性,無法真正幫助個案成長。

然而,「依賴」真的是完全負面的嗎?人們在成長的過程中,若是缺乏安心的依賴經驗,又如何能

夠真正成為獨立自主的個體?客體關係理論(object relations theory)認為,個體與生俱來一股建立與 維持關係之驅力,此驅力立基於早期與重要他人或主要照顧者的關係,進而將形成其人格。一旦人格 被塑造之後,個體便不斷地在其周遭的人際關係中,找尋與此相符的架構並加以核對,同時也會不斷 地透過與他人的互動來調整該架構之內容(張怡敏,2008;Collins & Read,1994)。客體關係理論學者

Klein 認為孩子通常會將渴望(desire)、願望(wish)投射到客體之標的,而且並非所有的事物都能夠

成為客體,僅有那些對個體而言極為重要的人事物才會成為其客體(徐萍萍,2006)。一般而言,客體 通常為母親。與客體關係有關的另一重要概念為「依附」(attachment)。依附由 Bowlby 於 1958 年提出, 係指個體具有對另一特定客體欲親近之傾向(許雅惠,2009;曾怡雅,2010;Bowlby, 1988)。依附行 為始於嬰孩期,為人類初始的社會行為,是個體想要親近他人的行為,通常親近的對象為母親或主要 照顧者,一旦個體獲得親近之需求後便可感到安全與滿足(張春興,1991)。Bowlby 認為嬰兒與主要 照顧者的互動所形成的情感連結,影響嬰兒對自我概念與自我價值的看法(例如:自覺本身是具備能 力的、是可愛的),同時也建立其對依附對象與外在環境之期待(例如:照顧者會回應或滿足我的需求),

由此嬰兒逐漸會發展出對自我與他人的「內在運作模式」(internal working model)(李靜如,2009;許

慧雯,2010;Bowlby, 1973; Bartholomew & Horowitz, 1991)。依附為客體關係的基礎,其所提出之「內 在運作模式」即為內在的客體關係型態,能協助個體探索、主控周遭環境,進而更有能力能以獨立自 主。

由此可知,無論是客體關係或依附關係,皆著重於個體生命最初與主要照顧者的互動,而且最重 要的是在互動當中是否能獲得足夠之安全與滿足感。當個體接受照顧者溫暖、有回應的關懷與照顧, 可得到足夠的安全依賴,形成安全依附的模式,好的客體關係與依附關係經歷將會形塑出個體良好的 適應,反之亦然(陳玨吟,2004;Ainsworth & Bowlby, 1991; Collins & Read, 1994; Lopez, 2009)。此外, 許多研究中證實,客體關係與依附關係具有延續性,一旦個體在年幼時獲得良好的客體關係或依附關 係之發展,往往會在之後發展出良好的人際關係與親密關係(吳麗雲,2005;李靜如,2009;徐萍萍, 2006;Bartholomew, 1990; Russell, 1996),且其在面對人際衝突事件時也將採取正向衝突解決策略(廖 成敏、林維能,2003;賴雅純,2006)。 從這個角度出發,個體無論是在發展方面或在諮商過程中,目前的人際互動模式牽涉到其過去與 重要他人的互動模式。因此在深度諮商中,個案能否安心地依賴心理師,與心理師形成安全依附模式, 進而調整原有的內在運作模式,增加正向的自我概念,並且相信自己有能力可以掌控外界的環境,是 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然而,由於大部分個案過去的依賴或依附經驗可能是痛苦或害怕的(江琪彬, 2007;沈慶鴻,1997;Carden,1994; Zeanah & Zeanah, 1989),這些經驗均可能成為發展緊密諮商關係 的阻力,因此能夠清楚與精確地探究個案在諮商關係中的依賴樣貌,更能讓助人工作者深入理解個案 的行為與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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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心理師如何在諮商關係中精準地瞭解到個案內在依賴衝突之因應情形,並藉由重建個案正 向、良好的依賴經驗,獲得安全依賴的人際關係,才能協助個案由能力與他人建立新的人際互動;進 而,個案能夠從新的人際模式與經驗中,改變對自我與外在他人的觀點。本研究計畫探究兩個主要議 題: (一) 個案原有人際模式的重現與反應:依賴衝突的起源在於個案從小與重要他人重複的互動 模式所致,重要他人常為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在深度關係取向心理諮商中,過去的依賴衝 突會重現於與心理師的諮商關係,個案會如何展現並因應其內在依賴衝突。 (二) 新人際模式建立對個案的改變:當個案從深度諮商關係體驗不同的人際經驗時,個案亦 能夠從真實的人際關係嘗試與創造新的人際模式,這些新經驗將如何改變個案原有的內在 運作模式,包括: 1. 對自己觀點的改變 2. 對他人觀點的改變(重要權威人物形象的改變)

文獻探討

一、原有人際模式的重現與反應 在關係取向深度心理諮商,個案原有的人際模式與人際依賴經驗會在諮商關係中再次浮現,並影 響其與心理師的諮商關係。 (一)人際模式的重現 從依附理論來看:Bowlby(1988)和 Ainsworth(1989)認為依附理論有兩個重要的層面,一是嬰 兒對其主要照顧者的可接近性和反應性建構出一套內在的期待,Bowlby 將其稱為「內在運作模式」。 二是嬰兒具有能力誘發主要照顧者的反應,而形成「認知-人際循環」( cognitive-interpersonal cycle )。 內在運作模式是依附理論的中心,當嬰兒和依附對象之間的依附關係建立,形成情感連結,會提 供嬰兒一個情緒支持與提升自主性的安全堡壘(secure base),幫助嬰兒能夠忍受與依附對象分離之壓 力,支持個體開始向外的探索環境,並與他人建立連結(Ainsworth, 1989; Collins & Read, 1994),此 連結促使個體逐漸發展出對自我和他人的「內在運作模式」。「內在運作模式」是個體預測和處理人 際互動的機制,其功能可分為兩個層面,一是幫助個體預測、了解他們所處的環境,以建立起心理的 安全感(Ainsworth, 1989; Bowlby, 1988; Craik, 1943; Pietromonaco & Barrett, 2000)。第二,當個人感到 自我威脅時,內在運作模式會潛在反映出評價和預期,並形成個人在關係中的社會行為(Craik, 1943; Lopez & Brennan, 2000),也形成個體處理痛苦的方式(Feeney & Noller, 1996)。內在運作模式的發 展隨著時間表現出穩定性,並會內化到心中,在潛意識層面持續運作,繼續影響個人日後在關係中的 思考、感受、及行為表現,且此運作模式不只是會影響與主要依附對象的互動關係,個體亦會向其他 依附對象表現依附行為(Ainsworth, 1989; Bowlby, 1988; Pietromonaco & Barrett, 2000)。由此可見,內 在運作模式會讓個體與重要他人互動時一再重複相同的方式,且會自動化且持續地在日後的人際關係 中發揮其影響力(McClellan & Killen, 2000; Feeney & Noller, 1996)。

從依附理論第二層面的「認知-人際循環」亦可發現人際模式的重現反應。依附關係與行為不只 影響個體對外在的預測,也會促使個體誘發其主要照顧者的反應(Safran & Segal, 1990)。個體對於自 己與他人互動的廣泛性期待形成人際基模,而且會從成長的過程中發展出使自己適應環境的人際基模 (Safran & Muran, 2000)。負向的基模使個體產生負向的語言或非語言行為,易勾拉出對方的負向反 應,最終增強個體最初對他人的負向期待(Kiesler, 1982; Safran & Segal, 1990)。因此,「認知─人際循 環」的觀點強調個體不僅會解讀環境,同時也會創造環境,而形成人際的循環。因此在諮商歷程中, 個案會根據自己的人際基模來解釋心理師的行為反應,若心理師被誘發對待個案的態度和案主負向人 際基模所預測的一致,心理師即是參與且複製了個案的負向「認知─人際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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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oufe 和 Waters(1977)依據依附理論提出「連續適應性」的假設,認為早期的依附關係會在往 後個體發展歷程中持續存在,並發揮調適的功能,這成為依附理論擴及全人生發展的理論基礎。因此, 依附也被定義為親子之間所形成橫跨整個生命歷程的情感連結(Rice, FitzGerald, Whaley, & Gibbs, 1995)。依附類型具有穩定性與連續性,早期與照顧者的依附關係可以預測成年期與同儕間的依附關係 (Main & Goldwyn, 1985; Milne & Lancaster, 2001)。Hazan 與 Shaver(1987)從依附理論歸納出三種 不同之成人依附風格與人際模式(如表 1)。嬰孩與主要照顧者所建立的依附系統,不僅會影響適應、 人際關係及認知發展,並與親密關係有重大影響(陳燕錚,1998;Hazan & Shaver, 1994)。因此,個人 的依附關係一旦形成,則具有相當的穩定性和持續性,依附行為可說是整個生命歷程中顯現的特色。 表1成人依附風格 依附風格 人際模式 安全依附 渴望與他人有親密的接觸關係,同時也渴望在親密關係與獨立自主間取得平衡。 焦慮依附 渴望親密關係,但更需要被贊同。害怕拒絕,導致其尋求極端親密關係和低自主性。 逃避依附 需要與人維持距離以減少其內心的衝突焦慮。 由客體關係理論來看:客體關係對人際關係模式重現的影響,在於客體關係存在於個人內在心靈 中的人際關係型態之模式(李文瑄,1999;Clair, 1996)。對自體而言,內在客體關係的運作是由外在 客體關係所形塑,並透過修正外在經驗而產生,內在客體關係的運作會以「投射」和「投射性認同」 的方式,外化到真實的人際互動當中,因此自體與內在客體之間的關係成為日後人際關係的基模(林 玉華、樊雪梅譯,1999;Bateman & Holmes, 1995),它再現了該孩童自體所經驗到和母親間的關係, 而且表達出孩童的內在心理世界(Clair, 1986),造成人際關係模式的再現(representation)。「再現」 係指個體在心理上如何再現某一客體,也就是說個體的內在結構會在人際情境中呈現;個體並非只是 跟一個實際的他者互動,同時也跟一個內在的他者互動,形成一種心理再現。在客體關係理論中,關 係裡的內在衝突就是由個體自己的內在世界與現實世界之間的落差所造成(Clair, 1986)。從生命初期 到整個成人期,個體接受各種關係的各個面向,內化成自己的一部份,也把自己的各個面向和過去累 積的內在關係歸因到外在的人事物。當個體的精神健康時,這個過程都會一直持續下去;當個體無法 分化完全時,內化和外化的機制會出現在重複或極端的形式裡,會對遇到的每一個他人重演過去的內 在關係,使其無法建立一個穩定的認同與穩定的自體(Hamilton, 1990;楊添圍、周仁宇譯,1999)。 由此可知,當個體的內在客體沒有完全整合、分化時,個體的內在衝突機制將會重複地出現在人際關 係之中。 依上述文獻可以看出,依附關係理論和客體關係理論的觀點皆從個體生命最初與主要照顧者的互 動關係,提出了對人際模式重現的解釋,透過與主要照顧者的關係安全與滿足與否,形成了與他人連 結的習慣,塑造出個體的人際模式,並重覆且僵化地出現在生命的許多關係之中。 (二)人際模式重現之反應(依賴衝突的因應) 由上述觀點出發,個案痛苦的核心焦慮最早源於被父母或重要他人拒絕和貶低的恐懼,而為了迴 避或降低焦慮並勉強維持自尊,個案透過與父母的基本互動的人際關係策略,形成其因應依賴衝突的 人際模式。當個體在幼年時受到不良親子互動的影響時,影響個體無法在親密與分離兩種需求間保持 彈性,導致其內在衝突(吳麗雲,2002a,2002b)。為了因應此原生性衝突,個體會發展出妥協的策略 讓自己免於焦慮,例如個體會以過去父母對待自己的方式也拒絕自己個人內在的需求,或是以父母拒 絕自己的方式來拒絕別人,個體亦可能預期他人會拒絕自己的需求,因此會先誘發他人拒絕自己以阻 斷自己的衝突需求(吳麗娟、蔡秀玲、杜淑芬、方格正、陳品惠譯,2012;Horney, 1996; Terber, 2000; Teyber & McClure,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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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場景,並且引發他人做出重覆的反應,可能會採取的策略有三,一是「順服取悅他人」:個體會 扮演極度順從、聽話的「好孩子」,在人際之間討好和滿足他人的需求;二是「對抗攻擊他人」:個 體以對抗和攻擊的姿態來避開自己的痛苦感與不安全感;三是「遠離逃避他人」:個體在情感上會隔 離與退縮,以逃避與他人接觸來降低自己的焦慮和衝突(吳麗娟等人譯,2012;連廷嘉,1999;Teyber& McClure, 2011)。在人際困擾的相關研究中也具體提出個體的人際困擾型態有「容易被人利用」、「過 度在乎他人」以及「冷漠無情」,並會反應在其生活型態上(汪珊妃,2000)。研究指出相較於安全 依附的個體,不安全依附類型者在人際關係上具有較僵化的互動模式(Mikulincer & Nachshon, 1991), 因此在任何情境時都會缺乏彈性地一直使用這些固定策略,造成個體的適應不良與人際問題。

因此,個案前來諮商時,通常是帶著矛盾的心態,既希望透過諮商可以獲得新的想法或感受,但 卻又持續地被過去的人際模式所影響(Lazarus & Fay, 1982)。因此,個案過去原有不良的人際型態會 在諮商關係中出現,並透過因應焦慮衝突的反應,誘發心理師一起重演其重覆的關係劇情,例如個案 會操弄心理師的行為,讓心理師以可預測的方式回應自己,以避免自己的過高焦慮,雖然個案期盼心 理師能夠以不同的方式(非預期的方式)來回應自己,這些測試行為通常都與依賴的議題有關(吳麗 娟等人譯,2012;Teyber & McClure, 2011)。個案亦會透過移情反應將人際的核心衝突帶進諮商關係 中,移情代表著潛意識重複早年經驗與關係之企圖,或是抗拒這些關係被重複之企圖,這些都代表著 個案將自己的內在客體投射在心理師身上(Joseph, 1995),當個案的依賴衝突開始在諮商關係中出現 時,個案會更在乎心理師的回應,是否與過去重要他人對待自己的負面方式是相同的(李文瑄,2002; Connolly et al., 1999)。 由上述文獻可知,當個案將自己的人際議題帶進諮商關係中時,其強烈的內在依賴衝突之壓力會 隨之產生,個案會透過抗拒、引發操弄、測試行為以及移情因應其壓力,使其與心理師的關係產生推 力(逃避)與拉力(趨向)的衝突,當心理師無法辨識出個案行為反應背後的人際核心議題時,易隨 之重演其議題,心理師的回應會落入個案的負向預期和人際循環之中,使得諮商關係的本質被削弱, 也使得諮商成效降低(Geslo & Carter, 1994)。相反地,倘若心理師能夠敏感地理解個案人格機制運作 的核心,並以彈性且合乎現實的方式回應個案,諮商關係將可以提供建設性的人際經驗,幫助個案修 正對自己或對重要他人的固著信念,進而讓個案建立更真實、適應性的人際基模(Blatt &Behrends, 1987; Zuroff & Blatt, 2006; Blatt, Zuroff, Hawley, & Auerbach, 2010)。從關係取向諮商觀點而言,諮商歷程中 無可避免會出現移情關係,心理師透過勇敢面對其扭曲的關係,與個案產生真實且真誠的關係,才會 使個案經驗到一段有意義的人際關係,且當關係愈有意義則愈能發生改變(Gelso & Samstag, 2008), 個案透過新的人際經驗,推翻或抵銷過去經驗所建立的人際基模。 那麼,在關係取向諮商歷程中,當個案原有的人際模式重現於諮商關係時,個案究竟會出現哪些 反應?心理師又有哪些有效回應的方式?如何才能與個案由移情結構建立出一段有意義的真實關係? 影響真實關係建立的重要因素為何?上述皆為本研究亟欲探討的第一個目標。 二、新人際模式建立對個案的改變-對自我觀點的改變 (一)人際模式對自我觀點之影響 前述文獻已提及個體在最初的人際互動中,即早期與主要照顧者互動的經驗,形成對外在世界、 重要他人及自己的內在表徵(Bowlby, 1980, 1982)。個體早期的外在形式依附品質,經由內化後,形成 內在運作模式──認知-情感的基模,進而影響個體的期待、感覺及人際關係的行為模式(蘇建文、黃 迺毓,1993;Waters, Merrick, Treboux, Crowell, & Albersheim, 2000)。由於個體對自我的感覺與照顧者 的反應是一種相對應的關係,因此若個體受到照顧者的拒絕,會使個體貶低自我( Bretherton &

Munholland, 1999)。Bowlby亦認為依附理論的核心概念是對自我和他人的主觀經驗並形成個人的人

格,為人際互動的知覺、期望和行為的內在運作模式。這樣的個人內在運作模式雖建立於人生的早期, 但卻是影響一生之久的動態歷程,並形塑出個體對於自我價值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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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對於人際模式有重大影響之依附關係的相關實徵研究中發現,個體對於重要他人,不只是

父母(主要照顧者),甚至是學校師長、同儕之間的情感依附,亦對人際互動模式與自我概念具有影響

力(Verschueren & Marcoen, 1999)。Wu和Lin(2005)針對依附風格和自我概念關係之實徵研究顯示, 安全依附型的個體有較高的自我概念,個體會受早期社會互動經驗的影響,有較高安全依附經驗比起 不安全依附經驗的人有較高的自尊。父親、母親及同儕三者間不同的依附關係,也將影響個體不同面 向的自我概念;研究發現父母對於自我概念的影響力比同儕高,且對父母的依附品質比對同儕的依附 品質更能預測其幸福感(Leung, 1992);與父母依附關係較高者的學習能力適應較好(Larose, Guay, &

Boivin, 2002);在父母差異研究中顯示:與母親有安全依附者,在問題解決及決策方面表現較好(Brack,

Gay, & Matheny, 1993);然而關於個體的自尊和自我價值感,與父親的依附關係具有關鍵性的意義(張 鳳芝,2000)。在同儕方面,Hartup(1983)提出在學校具有同儕吸引力,與同儕有良好人際互動者, 在學業成就及自我概念皆表現較好。 從上述文獻中得知,個體的人際模式來自於最初的人際互動--與主要照顧者的依附關係,並發 展日後與重要他人(如:手足、師長、同儕等)的關係。個體經由過往重要的人際互動經驗發展出對 外在世界、他人的內在運作模式,並且形成自我表徵的一部份,此自我表徵在新的人際脈絡裡,透過 知覺與記憶的認知歷程,因互動目標的相似程度,引發過去的反應模式(葉在庭、花茂棽,2006)。 換言之,自我表徵如同一個既定的劇本,引領著個體在新的人際情境中解釋與預測他人的行為,即使 新的人際關係與過去的重要他人是相互獨立的個體,但自我會自動忽略人際情境的新線索,而使用過 去重要他人之表徵在新的人際情境中與他人互動,就此形成一個僵化的人際模式,且此人際模式持續 性地影響個體的自我概念及對自我價值的判斷。Andersen與Chen(2002)提出所謂「關係性自我(relational self)」稱之,關係性自我係指以過去他人為基礎,個體與重要他人在生活經驗中所累積的點滴記憶都 成為自我的一部份,包括了價值、態度、動機、預期行為及情緒狀態。此關係性自我具有獨特性,因 每個人在過去經驗中的不同,形成的記憶表徵也就不同,面對相同情境,卻會因自我中獨特的記憶連 結而有不同的反應被提取並展現。綜合國內外研究,人際模式來自於過去的經驗,並且確實對於個體 的自我概念具有相當的影響力。 (二)原有的人際模式對負向自我的影響 許多研究已經證實個體所感受到的自我概念,會比實際上的好或壞的程度更顯著一些(e.g., Rosenberg, 1979; Wylie, 1974, 1979),由此可知,自我概念是動力與未來取向的,根據過去的經驗與 人際模式,個體的動機、目標、價值觀、標準、規則及策略均受自我概念的驅動,而產生外顯的行為 (Gollwitzer & Wicklund, 1986)。此外,自我概念中會以「可能的自我(possible selves)」的形式展 現,此可能的自我導致對於未來目標的努力追求,亦可能恐懼某些可能性而極力避免(Cantor, Markus, Niedenthal, & Nurius, 1985)。

就關係取向諮商的觀點看來,當個體與重要他人有問題的互動方式不斷重複地發生,常會造成對 自我病理性信念、對他人錯誤的期待,以及在親密關係中產生狹隘或偏頗的觀點。個體為了因應低自 尊與痛苦感受,便會發展出重覆、固著的人際模式。即使該人際模式是具有意義與功能的,但若某一 種人際模式過於廣泛且僵化的使用,可能會讓個體帶來新的痛苦與不適應,反過來再度造成負面的自 我概念與低自尊,成為一個惡性的循環。此外,個體亦可能因過去經驗所形塑的自我,在新的情境中 引發他人以個體預期的方式(過去經歷的形式)對待自己(Andersen & Przybylinski, 2012),Berk與 Andersen(2000)的實驗結果亦支持此假設,當受試者被告知一個陌生人具有與自己重要他人相似的 特質時,在彼此的互動中受試者便會引發對方以預期的正向或負向方式對待自己,而產生「自驗預言 (self-fulfilling prophecy)」,再度從重覆的人際互動經驗中加深偏頗的自我概念與評價。 負向自我概念會影響認知、情緒、行為及人際關係四個面向(申自力、蔡太生,2007)。在認知上, 低自尊者會將外界消極的反饋過度推論到其他層面(Kernis, 1989),並且對自我評價的選擇與歸因與高 自尊者有顯著的差異;在情緒上,與敵意、痛苦、焦慮與憂鬱具有高相關(Roberts, 1992 ; Wood,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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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為上,成功時高自尊者較低自尊者容易改變其行動,而失敗時低自尊者比高自尊者可能改變行動 (Paula, 2002),低自尊者在嘗試新行為時可能因挫敗而無法堅持,若獲得成功則可能另外延伸出僵化 的疑慮;在人際特徵方面,低自我價值者有強烈接納需求,然而低自我價值者卻不容易接納愛,Murray (2002)指出低自我價值者對於接納的長期需要,可能引起低自我價值者看見其實並不存在的拒絕信 號,而導致人際的困境。 (三)諮商對於自我觀點的改變 Srivastava與Beer(2005)試圖探究被他人喜愛與自我評價間的關係,究竟是被喜愛導致更正向的 自我評價?抑或是正向的自我評價導致受他人喜愛?研究結果發現被他人喜愛會導致更為正向的自我 評價,而焦慮和迴避依附都會導向較低的自我評價。亦即,個體確實受到過去依附關係、經驗的影響 而形成自我評價,然而若能夠開展新的人際經驗,在新的經驗中經歷被喜愛,其自我評價將會更為正 向,個體對自我的觀點可能改變。 如上述所論,自我概念對個體具有重大的影響力,且自我概念又可能因新經驗而改變。因此,幾 乎在所有的諮商理論取向,自我概念都被視為是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提升個體的自尊便成為諮商工 作的基本任務之一。在心理動力取向中,Freud(1914)認為使個體經驗到自己擁有或達成事件的能力 感,實現嬰兒時期失落的理想我、被愛的滿足感,便會產生自我價值感;反之若是自我價值受到創傷 或攻擊,則會開啟自我防衛機轉。在個人中心學派中,Rogers(1959)相信透過心理師無條件積極關 懷所形成的支助,讓個體有高度信任感時,運用技巧、尊重、肯定與關懷,能夠幫助個體建立自我價 值感。在認知治療中則認為自我內言(self-talk)是協助個體發覺認知的盲點,具體地檢核問題想法, 透過小改變帶來大改變,相信藉由改變內在的自我語言,能夠提升自我價值感。 然而,國內關於實務上,諮商對自我概念之影響或成效的研究並不多。林杏足(1997)對五位自 覺缺乏自信之大學生進行四到五次的諮商,發現個案自尊改變的歷程可分為「陳述負向自我與生活困 擾」、「探索負向自我的相關因素」、「擴大知覺、體驗與洞察」及「正向的自我感受」。其中,「擴大知 覺、體驗與洞察」為自我價值感提升的關鍵,若無法跨越,則會花較多的時間停留在陳述負向自我與 生活困擾、探索負向自我的相關因素中,而無法達到自我概念的轉變。在焦點解決短期諮商模式對低 自尊者的諮商成效研究中,發現透過自我效能感的提升能夠幫助個體提升自尊(周奕伶,2002)。 由此可見,目前國內研究,對於自我概念在諮商歷程中的轉變探究較少,且缺乏以長期諮商觀點 出發之研究。若將自我概念、自我價值視為諮商的重要核心,那麼諮商究竟能為自我概念帶來什麼樣 的改變?長期諮商於自我概念的影響是否與短期焦點有異?關係取向心理諮商將如何影響個體的自我 觀點?均為重要的議題,亦是本研究探究之第二個目標。 三、新人際模式建立對個案的改變-對他人觀點的改變 (一)人際模式對他人觀點之影響 Bowlby(1973)所提出的內在運作模式概念,是一種對世界、自己及重要他人等的心智表徵,是 動態的,能隨環境而運作,且逐漸發展而形成較複雜的內在模式(鄭居安,1995)。其中「他人表徵」 是個體與其重要他人的互動時所形成之主觀的、內在的心理印象,與特定的依附對象有關,亦可能普 遍的概化到所有的關係(陳淑卿,2002;Collins & Read, 1994)。依據依附理論,自我表徵與他人表徵 會有顯著的相關,由於自我表徵的內涵會影響他人表徵的內涵。當我自我表徵的內涵充滿自貶的負面

訊息時(例如,我沒有價值、不值得別人的重視),他人表徵的內涵也會被負面的訊息所瀰漫(別人是

不可信的、冷漠的);反之,若自我表徵內涵是正面的訊息,他人表徵的內涵也將是正面的訊息(Bowlby,

1973; Bretherton,1985)。

依附關係是個體人際模式的主要來源,不管是工作、休閒,或是諮商關係都囊括其中,這些日常 人際互動的過程中,都蘊含個體的過去經驗與規則性(Andersen & Chen, 2002)。人際互動的遭遇受到 「社會-認知的移情現象(social-cognitive phenomenon of transference)」影響,人際互動時,若互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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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跟重要他人具有某種相似程度時,將使個體的他人表徵被活化而運作,因而用於詮釋、引導個體 在人際互動時的應對方式(Andersen & Glassman, 1996; Berk, 2000)。社會-認知模式的移情現象能檢

視個體對過去重要他人的關係的經驗與形成的假設(他人形象),會重現在新的關係裡,被活化與應用 的他人表徵來自過去的依附品質,是一種具有偏差的推論及記憶(陳金定,2009;Baum, 1994)。 依附理論相關研究中歸納出他人表徵中以價值感、可信賴感與利他為三個最重要的因素,且對於 情緒處理策略具有影響,他人表徵的三個因素的得分高低影響了個體採取的情緒處理模式,例如:不 安全依附的個體如果對於他人的可信賴感高,在情緒處理策略上傾向以誇大的情緒,來試探他人對自 己是否在意,倘若他人反應未達自己的需求,在依附行為上會愈顯焦慮(陳金定、劉焜輝,2003;Bowlby, 1973; Hammen et al., 1995)。另外,相關的研究指出依附品質與敵意的關係,迴避依附的兒童有膨脹自 我知覺和較注意自己需求滿足的傾向,他們的適應問題通常以剝削和侵略的行為顯現,對他人有較多 的敵意、較不服從、較沒有同理心、較易衝動並與人發生衝突(蔡順良,1990;Regina,1996),而且 幼兒在同儕團體中即呈現偏向冷漠與敵意的關係(李翠煌,2012);反之,安全依附型的幼兒,會有較 佳的注意力,在學校裡的人際關係也會較具同理心與服從性。在個體壓力與生活適應方面,安全依附 者因對同儕較少有的敵意,能有計畫面對人際與同理他人,進而擁有較高的社會支持並達成生活上的 適應性(王仲匡,2003;黃鈴淯,2009;Baker & Siryk, 1984; Kobak & Sceery, 1998)。依附關係所形成 對他人的信任感不僅影響未來個體的人際互動模式,也對於遭遇不同人際事件有不同的看法,不安全 依附的個體在關係中容易因為缺乏對他者與關係安全感與信任感,而以謊言、偽裝來維繫關係(Gillath,

Sesko, Shaver, & Chun, 2010),對於往後生活、人際事件的解釋上傾向悲觀解釋,顯示個體對他人的信

任感對於往後人際經驗與解釋風格,均具有相當的影響(黃鈴淯,2009)。 由以上文獻中可以看出,父母依附關係對於個體往後人際關係的建立、社會適應等方面皆具有影 響力。人際互動模式重現了過去的依附品質,並且再強化了內在運作模式的他人表徵,個體傾向以過 去認知到的他人形象來看待新的他人,依附品質的重新表露直接影響了新的人際關係,也間接使人際 關係常充滿固化的他人形象。若個體曾有安全的依附品質,未來較容易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也在關 係中表現出真誠與真實,因而較受人喜愛,具有一定的社會支持,社會適應好;反之,曾經驗不安全 的依附品質,個體所形成的他人表徵則是負向的或存有矛盾的,不僅影響了未來人際關係的建立,也 影響建立之後的關係品質。 (二)原有的人際模式對負向他人觀點的影響 Collins 和 Read(1994)提出,「與依附事件相關的記憶」和「對於與依附有關的自我與他人之信 念、態度與期許」,對於內在運作模式中的他人表徵形成有所影響。前者即對父母或是其他重要他人之 間的自傳式經驗,不是只有特殊的交互作用表徵及具體事件,也包括了對經驗的評價以及對自己與他 人行為的解釋;後者則說明個人對於自我及他人的想法包括了信念、態度與期許,於成人時期更顯複 雜,這些信念可能概化到個體與所有其他人之間的人際交往關係(蔡淑慧,2005)。 若父母無法提供孩子的需求,總是在孩子需要父母時拒絕孩子,此時孩子將陷入兩難,一方面無 法從父母處得到需求,一方面又無法消除對父母的情感需求,個體會對自己的價值感到懷疑,甚至產 生分裂式的防衛而形成不相容的客體關係,如「我愛媽媽」與「我恨媽媽」的衝突情緒,而其內在的 紛亂也將會反映在個體往後在人際方面的困擾,與人相處常表現短暫、膚淺或高度依賴,甚至會以貶 抑自我或操控他人的方式,破壞其人際關係(謝佩玲、楊大和譯,1998;Holmes, 1992)。依附需求被 忽略的孩子可能會表現的疏離,表面上顯得不在乎他人是否可得,然而事實上他們是在壓抑依附需求 的痛苦知覺,這個過程稱為「防衛排除(defensive exclusion)」(Bowlby, 1988),此種不安全的運作 模式將導致往後不良的發展或適應,且在他人形象產生出一種僵化的認識,在了解他人及詮釋社會經 驗時會受到既有的概念及期待影響。不同的依附類型之他人表徵的內涵皆不相同,焦慮依附型的個體 認為人是複雜的、他很難了解的,人也是很難控制生活的;逃避依附型對人性持較負向的信念、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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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而言,認為重要他人往往是不可以信賴的、不可親近的以及拒絕的負向意象。因此在與人相處會逃 避與人親近,以保護自己免於失望;以維持獨立自主與不受傷害的狀況,不喜歡依賴他人也不想與他 人有親密互動(林麗華,2002;Bartholomew & Horowitz,1991)。

個體在人際互動上所採取的策略是根據內在運作模式所形成的認知而得,往往與早期依附的品質 有關。Baldwin(1992)提出行為的策略會以「如果-然後」的偶然性來具體引導行為,當個體確認情 況是:對方在欺騙我,我感到很生氣,或是:對方在拒絕我,我受到傷害了。然而計劃與策略有時也 有無法應付當時需要的時候,個體在當下能力被限制的情況下,會依賴已有的、易取得的,已經學過 的或粗略的行為做反應,雖然那些行為可能是不理想、不合適當時情況的反應(林麗華,2002)。Srivastava 和 Beer(2005)提出人際互動中個體對他人的反應會影響他人對個體的感受,進而影響後續的人際關 係。 依據上述文獻,過去的依附關係反覆地表露於目前的人際關係中,而重要他人的形象也在個體移 情的過程中轉移到現在的重要關係對象,但這個過程卻是負向的循環,個體在新的人際關係中再製舊 有的互動模式,使關係的客體連帶受個體過去的經驗影響了彼此的互動品質,特別是不安全依附類型 的個體,因需求一直無法被滿足而再度強化了他人形象之不能信任、恐懼、不確定感。 (三)諮商對他人觀點的改變 依附關係中的內在運作模式對於往後個體的人際互動行為影響甚多,不安全依附類型的人會破壞 關係中的真實性與真誠,而安全依附類型則助長了良好關係的品質(Gillath, Sesko, Shaver, &Chun,

2010)。研究結果反應個體因為過去依附需求未達滿足,而形成對他人的不信任感、不安全感,以及對

關係的不確定性,由於這樣的擔心與焦慮,使得不安全依附者覺得對方可能也常欺騙自己,所以自己 不能在關係中表達真實性(Gudjonsson& Sigurdsson, 2004; Weaver, 2005)。安全依附者能夠減低不安全 狀態的影響,有穩定的情緒及社會行為,因此增加個體在關係的安全感與信任感,能夠減低謊言與欺 騙的行為(Gillath,Selcuk, & Shaver, 2008; Hart, Shaver, & Goldenberg, 2005; Mikulincer& Shaver, 2007)。 其中,以「焦慮」、「逃避」兩個向度來看,若個體在依附的焦慮面向得分較高,往往在親密關係與普 通人際關係均會說謊;若個體在依附的逃避面向得分較高,則他們比較會在親密關係表現地不真實 (Gillath, Sesko, Shaver, &Chun, 2010)。另外,研究顯示依附關係並不會在關係建立之初就產生轉移的 現象,倘若關係隨著時間有所成長,明顯的社會行為才會強烈地與過去的依附類型產生關聯(Simpson, Rholes, & Phillips, 1997)。

以「社會-認知」觀點中移情現象的相關實徵研究指出:移情的歷程使個案反應出自己原有的人 際衝突、個人受苦性與不適應行為,諮商關係中移情現象就是個案將過去與重要他人的依附模式之再 現,並強調密切關連的他人對於關係中的理解與回應可將個體之關係導向新的發展,意即當個案對心 理師產生移情時,個案原有的他人表徵與人際互動模式均會重現在諮商關係(e.g., Andersen & Glassman, 1996; Przybylinski, 2012; Reznik, & Chen, 2005; Chen & Andersen, 1999)。移情現象反應出個案的人際衝 突與個案正在關係中受苦,以諮商關係的角度,心理師如何回應個案在關係的受苦性,以及同理過去 纏繞的不安全依附關係,是促成個案改變一直以來僵化的他人形象,並使其人際關係有不同的發展。 綜合上述所論,個案由於過去的依附品質不佳,形成僵固的他人形象,認為他人是不可信任、不 可信賴或不確定的,長期的深度心理諮商是否能在真誠一致、同理、接納以及穩定的諮商關係中,讓 個體有意願嘗試去經驗並創造新的關係模式,進一步去影響內在運作模式中他人表徵的建構,使得個 體對他人形象的認知改變?其中,以關係中的移情觀點該如何被處理與改變,目前國內相關的研究仍 待發展。諮商關係對個體對他人形象的轉變是否具有影響力?要協助個案創造哪些正向的他人表徵? 此為相當重要的議題,是本研究第三個要探討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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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

(一)研究對象與程序 本研究的目的在於以質性取向探討與理解關係理論取向深度心理諮商中,個案在諮商關係中的內 在依賴衝突。採用深入訪談研究法,從心理師的觀點,深入理解個案於諮商互動歷程中所出現的內在 依賴衝突,進而探究其在依賴衝突中使用之因應策略。研究對象需符合下列三個條件:(1)取得心理師 證照之合格心理師;(2)進行諮商的工作取向以關係理論取向為主;(3)進行諮商的時間多以長期諮商為 主,且每週一次、諮商時間超過一年的個案至少有五位以上。 由於研究題材特殊,透過研究者的專業社群網絡,找到四位資深心理師完成訪談。訪談問題主要 是以訪談指引為基礎,協助受訪者回溯曾經或正在進行的諮商關係,並適時針對受訪者所敘述的經驗 與議題進行深入詢問與討論。對於每位研究參與者進行兩次之深度訪談,每次訪談時間進行約 60-90 分鐘,第一次訪談主要針對個案的原有人際模式如何重現在諮商關係中,以及個案會出現哪些因應依 賴衝突之反應;第二次則針對新的諮商關係經驗對於個案的自我與他人表徵之改變成效進行訪談,同 時也將第一次訪談結果進行整理,並請研究參與者對於所整理之資料進行補充或修正。訪談進行過程 在徵得研究參與者的同意下全程錄音,訪談結束之後立即書寫研究札記,確實紀錄訪談過程中的任何 觀察、想法與省思,以作為資料分析之參考。每位訪談者進行兩次深度訪談,每次訪談時間約一小時, 每次訪談皆獲得受訪者的同意,以錄音的方式記錄,經由轉謄的過程,整理成文字稿。 (二)分析 進行質的研究時,資料蒐集的同時也是資料分析的開始。本研究依據李維倫、賴憶嫺(2009)對 現象學分析的理解,並以其所提出的經驗描述分析步驟為主要資料分析方式(丁興祥、張慈宜、曾寶 瑩譯,2006;Giorgi, 1985, 1989, 1997),分為六個步驟:資料蒐集(data collection)、沈浸閱讀(empathic immersement)、意義單元(meaning units):拆解與改寫、構成主題(constituent themes)、置身結構(situated

structure)以及普遍結構(general structure)。本研究蒐集資料後,依照上述步驟進行分析。本分析方法 經由 Giorgi 的現象學心理學方法的轉折,抵達了現象學方法的研究者行動層次意涵;將自身移置進入 文本所涵涉的人與事物遭逢的相涉整體,以勾畫出如此這般經驗的形構作用結構,即種種特定之寓居 於世的籌畫樣態。這樣的論述為的是尋求操作現象學方法的行動理路(李維倫、賴憶嫺,2009)。而文 本拆解自然描述到還原經驗,文本與經驗之間雖有距離,但這樣的距離,打個比喻來說,就像是賞畫 者站在一幅畫作前,往後退幾步觀看,反倒可以有較佳的、更為全面的視野(林耀盛,2011)。因此本 研究透過現象學心理學角度,作為質性資料的方法論。

研究結果與討論

綜合資料分析的結果與發現,研究者根據所提之研究目的,歸納以下的結論。 一、因應依賴衝突的方式 如果個案對於人際依賴的需求向來就有滿足上的困難或挫折,個案對心理師協助的正向期待,同 時也會與過去依賴的負面經驗產生衝突。依賴的負面經驗通常來自於與重要他人互動的經驗,特別是 當個案感受到「被嫌棄」、「不被喜歡」等被拒絕反應,這些反應聯結焦慮、羞愧、受辱等複雜的強烈 情緒(陳婉真, 2013;Teyber, 2011),甚至是「被拋棄」的恐懼,為了因應這些痛苦的情緒,個案發 展與重要他人的人際互動模式,這些模式對於個案人格形成具有很大的影響。 個案一方面滿足被有效協助的依賴感,另一方面也會對依賴心理師產生焦慮,擔心即將重演過去 被拒絕的痛苦經驗。因而,個案在因應其內在依賴衝突可歸納出三種作法:積極策略、消極策略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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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競爭的關係以延續會談,以下分別敘述之。 (一)積極的作法 1. 扮演一位「稱職」的好個案 面對心中複雜衝突的情緒,個案採取扮演十分聽從心理師建議與指導的角色,盡量滿足心理師的 期待與成就感的方式來因應,換言之,個案「積極討好」心理師。積極討好心理師讓個案得以提前消 弭 害 怕 的 經 驗 重 現 , 這 種 主 動 性 讓 個 案 能 在 人 際 關 係 中 , 獲 得 避 免 害 怕 經 驗 出 現 的 控 制 感 (controllability),此外,也藉由討好的行為,冀望從心理師那邊得到更多的關心與喜愛,來增加自己 在諮商關係上的安全感,用以降低可能被拒絕的焦慮,暫時達到內心衝突的平衡(Millon& Grossman, 2007)。不過,就在這「賓主盡歡」的過程,表面或許雙方互動輕鬆,其實個案是小心謹慎地維持這種 關係。所以,在重要或困難的時刻,個案是不會找心理師幫忙,或是在無法確定心理師可能的反應之 前,個案永遠不會讓心理師知道有關自己重要的事情,免得自己的內在再度失去平衡。 2. 「認同」心理師 「認同」(identification)也是個案經常常用的積極方法,藉由停留在理想化心理師的印象上,個 案仿效學習心理師的內在價值與觀念,藉以短暫免除面對心理師的內在複雜衝突。藉由認同的歷程, 除了可以消除內在的情緒衝突,個案同時也在內化新的價值觀念與複製心理師的行為。如此一來,在 此歷程中個案獲得「矯正性情緒經驗」(corrective emotional experience)(Alexander & French,1946; Bernier & Dozier, 2002; Fonagy, Gergeley, Jurist, & Target, 2002; Teyber, 2000),解決個案的不良適應關係 型態,而不是如個案預期般地重演舊有的關係型態。 (二)消極的作法 1. 迴避與投射理想化人物有關的資訊或驗證 儘管個案將心理師理想化,將心中期待的特質投射在心理師身上,冀望日後能從心理師身上內化 成自己的特質(王秀絨,2010)。但是夾雜過去對依賴對象失望的經驗,同時也會在會談當時滲入成為 對心理師形象的一部份,因此,個案心目中的心理師形象其實是有一定程度的不一致,甚至是矛盾, 因此個案與心理師的互動總存在某種程度的不確定性。 這種形象上的不確定性,常會讓個案害怕心理師的依賴關係產生變化,甚至是消失,因此,為了 消弭這種不確定的形象帶來的焦慮,個案會刻意迴避驗證心理師形象的機會,技巧性地忽略有關心理 師能力、性情…等方面的資訊,藉以繼續維持對心理師理想投射所得到的滿足。倘若個案一段時間與 心理師未見面會談,對心理師便有生疏或陌生的感受,表示個案對心理師的形象,缺乏足夠的確定感, 同時也顯示個案可能經常透過迴避驗證心理師的方法來降低內在依賴衝突。 2. 節制依賴需求的行為以避免被拒絕 由於缺乏安全依賴的經驗,使得個案對依賴心理師,感到高度的不確定,無法排除被嚴厲拒絕的 可能性,因此,個案會選擇盡量節制對心理師的需要,避免因為自己的需要造成心理師的負擔,引發 心理師的壓力過大或情緒失控,進而嚴厲地拒絕個案(Horney, 1970; Young, Klosko, & Weishaar, 2003)。 因此,個案小心謹慎地維持與心理師的關係,敏銳地覺察心理師的不悅反應,藉以迴避進一步依賴的 焦慮,達到暫時的內在衝突感受的平衡。對個案而言,刻意地迴避或拒絕他人是因為他們對於被拒絕 和羞愧相當地敏感(Millon, 1981)。

(三)社交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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挫折別人的方式,讓可能傷害他的人因無力感而遠離,藉以免除自己被傷害的機會(Horney, 1970; Millon, 1981; Weiss, 1993)。 (三)形成競爭的關係 因信任而逐漸形成的依賴關係,使得過去的早期重要人際模式重現。過去不安全的依賴經驗會逐 漸活化,成為當時與心理師互動關係的焦點(Sampson, 2005; Weiss, 1993)。在維持關係獲得依賴滿足 的動力與減低重現過去痛苦依賴經驗的焦慮的平衡過程,個案會與心理師之間形成「競爭」的關係。 個案開始「質疑」心理師的見解與協助,這種質疑並非完全不接受心理師的想法與建議,而往往就是 針對心理師的部分言談,表達疑問或不贊同的看法,甚至是挑戰心理師的說法。 過去研究亦顯示對於個案的負面、憤怒或挑撥,是心理師最難以忍受的部分,即使有經驗的心理

師亦可能被個案影響(Hill et al., 2008; Matsakis, 1998)。結果,會談的時間可能消耗在這種看似理性的

辯證過程,但實際上是個案對心理師已經形成一種保留的態度,不願再像之前一般,完全相信心理師 表達的看法與信念,而心理師面對個案的質疑,可能產生「被質疑」的焦慮,繼而辯護自己的想法, 心理師為自己想法辯護的行為,其實是增強個案的保留態度。因此,個案與心理師可能共謀將諮商會 談淪為雙方意見的角力場。 然而,心理師免不了要成為個案透過「競爭」、練習獨立的對象。儘管個案意圖與心理師競爭, 但是競爭的行為會替個案增添內在壓力,因此,心理師除了要節制與個案競爭的衝動外,協助個案由 與心理師競爭的行為中,覺察競爭行為背後的依賴焦慮,是心理師重要的使命。對於懷有過去不愉快 依賴經驗的個案,這時候無法客觀地知覺與解釋心理師的行為,特別是心理師對個案的態度,個案會 敏感地注意心理師對他的情緒反應,過度敏感與錯誤解釋產生的假警報現象會增加,錯誤的判斷增強 了個案被拒絕的焦慮。個案競爭的行為可能對諮商關係產生衝擊,帶給心理師相當沈重的情緒負擔, 也造成心理師無法成功協助的挫折與引發的焦慮(例如:自己不是一個有能力的助人者),於是心理師 也可能以減少涉入或熱心投入的程度來控制情緒,然而心理師為求自保、尋求平衡的行為,卻反倒被 個案當成驗證被嫌棄、拒絕的證據。所以,穩定地對待個案是心理師此時最重要的態度。 二、正向權威者形象的建立 心理師透過個案對心理師矛盾衝突的感受與反應,提供可以討論與驗證的素材,協助個案看見自 己內在的害怕,並且克服害怕,重新改變對心理師的觀感與信念,讓個案覺得心理師是「可靠的」,不 會輕易變動或難以捉摸,更不會對他的態度起伏不定、前後不一;也讓個案相信心理師對自己的需要 會有「好的回應」,心理師不會冷血地旁觀,也願意在合乎現實的條件下,為個案調整自己。此外,讓 個案理解,心理師會「對自己的情緒負責」。在諮商過程,不僅協助個案看見過去自己長期急躁不安地 扮演主動撫平權威者情緒反應的角色,也相信面對心理師的負向情緒,用不著高度警戒,因為心理師 不會選擇仰賴個案的行為來改變不悅的情緒,心理師將肩負調適自己情緒的主動角色,不會輕易地對 個案生氣、不滿,抱怨為什麼他總是惹毛心理師。 (一)「信守承諾(可靠、穩定)」 vs. 「變動」 「穩定」是指認為權威者的言行的前後一致性。運用在諮商關係的意義乃指對待個案的態度不會突 然改變,而轉向攻擊、拒絕個案。從另一個角度,個案對心理師的形象是不穩定的,通常是極端對立 的,有時會安撫照顧、有時卻會嫌棄拒絕。因此對個案而言,偵測心理師是否穩定,是依賴著心理師 又可免於被傷害的自我保護措施,越是擔心心理師的攻擊與拒絕,對心理師是否穩定的偵測越是敏感。 現實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指導與本身行為,有時候是不一致的,例如:要求小朋友不可以攻擊學校 的同學,但是卻因自己的情緒挫折而體罰孩子;或是,希望孩子能獨立自主,卻又責備孩子過度重視 與同儕的關係,而不把心思放在家裡。這種不一致,在一般生活中雖然常見,也不一定會造成孩子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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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影響。但是對於需求高度依賴父母,又害怕被拒絕的孩子而言,卻是極大的困擾。 唐子俊、蔡瑞修、王慧瑛、黃詩殷與林家興(2006)以憂鬱症合併重複自我傷害的三個青少女個 案為研究對象,證實在接受人際心理治療的過程中,「持續而穩定的陪伴關係」是個案獲得顯著改善之 有效治療因子。因此,心理師是否信守承諾,能夠提供穩定情緒的陪伴,才能讓個案感覺到真正的安 全感。 (二)「有反應」vs. 「袖手旁觀」 「有反應」是指心理師因為覺察個案的需要,做出滿足個案需要的反應或行為。心理師因為覺察 個案的痛苦,便表現降低或解除個案痛苦的反應,或是,因為感受個案的需要,對個案的需要做出滿 足的回應行為。換句話說,「有反應」指的是個案認為,他(她)發出的情緒需要訊號(emotion signal) 對心理師的行為是具有影響力的,而且心理師將會帶來期待的結果。個案認為,一旦心理師覺察他的 需要之後,心理師會予協助的預測感是高的。 如果個案不認為心理師會有反應,自然就不會想到,在自己陷入困境時,選擇獲得心理師的幫忙。 對某些個案而言,面對權威者的期待,他們的選擇只有盡力滿足對方的需要,一旦無法確定可以滿足 對方,讓對方滿意,就會出現極高的焦慮,如果真的受不了焦慮的煎熬,就採取逃離的方式來因應。 這些個案沒想到或不認為權威者會發現他們的困難與需要,因此而伸出援手,甚至是調整自己。例如: 因為看見個案最近過得比平常痛苦,所以心理師願意同意提早下一次會談的時間,以幫助個案度過難 關。因此,個案可能不斷地取悅、聽從心理師,卻沒想過或不認為自己對心理師是有影響力,一切只 能自己處理,遇到再大的困難也是一樣。有時候因為達到心理師期待的現實困難度太高,或是因為焦 慮情緒的干擾造成挫折或失敗,個案只會選擇懷抱愧疚感,利用自責或自我處罰來因應愧疚感,來獲 得維持諮商關係的平衡,一旦失去獲得維持諮商關係的平衡,個案可能選擇逃離諮商關係,逃離的反 應免不了會帶來接下來是否迴避諮商關係的問題。

存在主義治療代表人物羅洛•梅(Rollo May)提出與案主「同在」(presence)的概念,意指在諮商

歷程中,心理師於此時此刻能夠真實、完全地與個案同在一起。在心理師理解、安全的關係中,個案 的痛苦情緒能夠被支持或涵容(Karen, 1998; May, 1977)。Waston(2002)亦認為「完整的同理心」包 括了解個案的認知歷程和情感的自我調適。心理師要能夠自發地把自己的頻率調整到與個案相同,同 時在情緒和認知上了解個案。當同理心在三個向度上-人際互動、認知和情感,都能夠運作得當時, 同理心就是心理師在諮商關係中最有力量的工具之一。心理分析理論學家彼得‧馮納基(Peter Fonagy)

也提出類似的概念,他認為心理師「同調」(attuned)與認可的反應,可以增強個案對其想法與情緒的

「反思」(reflect),使得個案能更彈性地考慮心理師的看法與他人的觀點,從而跨越狹隘的基模,產生

行為的自我調整與強烈情緒的調節,因而能夠幫助個案改變(Allen, Fonagy & Bateman, 2008)。因此,

個案是否能夠穩定地知覺與相信心理師,隨時都能夠理解自己的痛苦、並且對自己的痛苦情緒有適當 的反應,是重要的諮商關鍵。 (三)「自我情緒負責」 vs. 「攻擊要求」 在諮商關係中,所謂「自我情緒負責」指的是,心理師不會依賴攻擊或威脅個案,做為主要調適 本身負向情緒的方法。權威人物表露強烈情緒時,權威者與個案的互動方式,不僅影響個案日後面對 權威人物情緒變化的反應方式,同時也是塑造個案自我形象與對權威者形象的關鍵時刻。 對許多個案而言,面對權威人物的情緒不悅,個案經常將權威人物不悅歸因於自己的因素,認為 是自己不好才會造成權威人物的不悅,因此,在罪惡感的驅使下,主動肩負安撫權威者情緒的角色。 結果權威人物透過對個案的指責與冷落,達到調節本身情緒的行為受到「增強」,同時也增強個案面對 權威人物心情不悅的罪惡感,繼續維持個案主動安撫權威人物情緒的角色。這種對依賴對象的罪惡感, 經常會讓個案對權威人物的內在形象產生混淆,衍生另一種的內心衝突的來源,依賴(需要)權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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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又會引發強烈的罪惡感,這種矛盾令人痛苦,耗竭精力。 家庭系統裡,年幼的孩子為權威人物(通常是父母)安撫情緒的行為模式,將泯滅家庭成員之間 的合理人際界線(boundary),剝奪了孩子學習建立合理人際界線的機會。無法自己調適內在衝突與混 亂情緒的父母,利用讓孩子焦慮或罪惡感的方法控制孩子,驅使孩子幫助他們調適情緒,甚至依賴這 種方式,迴避了應該自己面對與處理自己情緒的合理人際界線。甚至會造成孩子「繼承」這種泯滅合 理人際界線的行為,日後「複製」父母被動等待別人關心與不斷埋怨別人不關心的行為。 個體正常的發展是朝向自體與客體恆存的方向,能將他人視為與自己分離的個體,與他人建立關

係時不再害怕失去自己的獨立性(Mahler, Pine, & Bergman, 1975);亦即:個體在關係中能夠同時具有

自主感和親密感。Bowen(1978)提出自我分化的概念,認為高自我分化者能與他人保持適度的情感 親密關係,且較有真實堅定的自我。心理師在諮商關係中能夠完全的為自我情緒負責,可以對於個案 向來習慣的關係模式,提供另一種嶄新、更令人滿意的回應,協助個案發展高自我分化的關係模式。 換言之,心理師與個案共同合作,幫助個案辨認出經常出現的適應不良之關係模式或議題,並且與個 案合作改變此問題的關係模式、推翻錯誤的預期和基模,透過真實的諮商關係互動,改變熟悉但不想 要的人際腳本(Andrew, 1991)。 三、正向自我概念與自我形象的建立 一旦個案改變了對心理師形象的建構,心理師與個案的諮商關係與會談氣氛,自然會碰觸個案原 有不利的內在自我參照架構,最後讓個案得以重新建構正向的自己。一旦涉及改變個案的自我概念, 心理師需要幫助個案面對「內化被嫌棄的自我」與「擁有被喜愛特質」之間的衝突。過去被嫌棄的痛 苦經驗常迫使個案迴避自我覺察,或偏失地注意與負向自我有關的訊息,這樣不僅繼續維持原先負向 的自我概念,當然也更無法理解與感受「被喜愛」的經驗。經由削弱個案負向自我的維持力量、讓個 案學會自我疼惜、以及從心理師眼中看到的自我價值,讓個案形成正向的自我概念與自我形象(陳婉 真,2008)。 (一)削弱負向自我的維持力量 削弱負向自我的維持力量是朝向正向自我的先決步驟。那麼,如何削弱個案負向自我的維持力量? 如何讓個案成功地內化心理師對他的內在評價?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協助個案願意勇敢面對負向自我 形象的高度焦慮。對於個案而言,看見自己不好的一面,尤其是面對、談論自覺一文不值的地方,是 一件極為不舒服的事,逃離或迴避再度經驗是最常採用的因應方法。只是這種因應的方式其實是不斷 地維持負向自我評價的習慣,長期的逃離或迴避讓個案妨礙了自我覺察,甚至發展其他自我挫敗的因 應方法;相反地,當個案願意真實面對負向自我形象可能引發的焦慮時,焦慮程度自然就會下降。 當個案看見自己不好的一面,可能會不自覺地抗拒表達痛苦的情感,迴避一些痛苦的感受,尤其 是焦慮、憂鬱、失落及攻擊等感受,特別是在所表達的事件本身應具有高度情感時,個案會避開討論 這些話題(趙祥和、陳秉華,1998;劉英蘭譯,2007)。只是這種因應的方式其實是不斷地維持負向自 我評價的「習慣」,長期的逃離或迴避讓個案妨礙了自我覺察,甚至發展其他自我挫敗的因應方法。因 此,當個案願意面對負向自我形象的高度焦慮時,也是啟動改變的開始。 (二)學會自我疼惜 由於每個人面對「不好的自己」(負向的自我形象)的困難程度並不相同,所以協助的方法也不盡 相同。「面對」的作法是不能僅流於抽象概念的談論,需要以過去生活事件與經驗做為素材。這些回顧 的素材包括:跟父母互動過程、人際挫敗的經驗、以及曾經感受到焦慮或失落的生活經驗。 心理師帶領個案覺察原有的人際互動模式與相關的內在需要與情緒的過程,除了將焦點聚焦在人 際互動的過程,心理師同時也要帶領個案去關照自己的情緒。心理師細心地詢問,透過情緒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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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領個案看見自己的焦慮、不安與失望時的感受與想法,就像關心他人一般關心自己,用心同理自己, 這種「自我疼惜」,可以讓當事人學會允許自己的情緒獲得尊重,甚至藉以發展自我尊重。就如同看見 自己對別人怨恨的時候,用不著驚慌失措地責備自己心胸狹小、愛計較,而是從對別人的怨恨中,看 見自己原來是多麼的受傷。怨恨越深代表自己受傷越重,其實這種自我疼惜並不會增強對於別人的怨 恨,反倒是受傷的心因為自我疼惜而受到慰藉,怨恨更容易消散。因此,個案能否學習自我疼惜讓正 向的自我更加穩固,對於成功的改變有重要的影響力。 帶領個案「自我疼惜」的過程,除了可以改變這些事件聯結的情緒經驗之外,使這些往事不再讓 個案感到強烈的不舒服情緒,也提供一個機會,讓個案清楚地看見自己過去生活裡的失望、畏懼、難 過,了解自己其實是過去生命經驗的受害者,這種「受害者」的體驗不同於會談初期的「受害者」體 驗。初期的受害者形象存在的價值,在於自我保護,藉由塑造自己成為被加害的角色,得以對自己無

力面對的痛苦,獲得另一種「代理性的控制感(vicarious control)」,並且停止自貶(Frazier, 2003)。從

看見自己遭受的痛苦,懂得開始體諒與疼惜自己,學習抗拒負向的自我形象下的自我譴責,對之前形 成的負向自我形象,態度轉趨排斥,努力轉變對自己不滿意的自我形象。學習自我疼惜的過程,免不 了也會與目前的人際互動模式聯結,看到自己是怎樣不安與委屈地與周遭的人維持著關係。如此一來, 個案開始能夠用接納、瞭解的眼光看待自己的複雜情緒,而不是壓抑、否認或是責備自己的負面情緒 (陳秉華,1995)。 (三)從心理師的眼裡看見自己的價值 能夠幫助個案學會自我疼惜後,再來幫助個案內化心理師對他的正向評價。如果當事人其實已經 存在一些不錯的人際關係,這些人際關係可以提供內化正向的自我形象的機會,心理師其實可以扮演 輔助的角色,讓個案能穩固地獲得清晰的自我概念與正向的自我評價感。不過,這種可滋長內化正向 自我的人際關係可能是不確定的,而且越是需要內化這些正向的自我評價的個案,其匱乏程度越是高 的。因此,最有把握的反而是諮商關係。心理師盱衡個案的現實人際資源之後,再來決定自己扮演的 主動性。 覺得自己具有被喜愛特質,並不完全是一個「理性」的問題,是一種相信,也是一種經驗。相信 自己具有被喜愛的特質,並不一定表示個案可以將特質說得很清晰,可以把自己被喜愛的特質說得清 楚的人,未必會相信自己真的具有被喜愛的特質。 現實而言,每個人都可以找到某些優點來支撐正向的自我架構。所以,重點不在於幫助個案,經 過客觀、合乎現實的方式,找出好的有哪些特質,而是如何幫助個案內化這些好的特質,成為正向的 自我架構。心理師幫助個案內化正向的特質,形成正向的自我架構的前提是:心理師真心感受、看到 個案擁有的優點或特質;換句話說,心理師的確是喜愛或欣賞個案某些特質,如果心理師無法清楚這 點,就要考慮是否進行深度的諮商歷程。無法真心欣賞或喜愛個案特質的心理師,帶領當事人獲致正 向的自我參照架構是十分困難的事。如果心理師不加思索勉強去做,終究會傷了諮商關係的真誠性, 危害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信任,對心理師與個案雙方,都是極大的傷害。 如何帶領個案面對心理師的評價是此階段的重要步驟,心理師的帶領愈深,其在個案心中的重要 性愈高,但個案害怕失去心理師喜愛的程度也愈高。所以,需要對帶領個案的階段有些準備,例如:「邀 請」個案主動詢問心理師對他的看法,而不是主動、熱心地「勸導」個案,告訴個案,其實心理師是 個好人。這種外行人或一般朋友的作法,其實是會讓個案失望的。協助個案能「正視」心理師是「專 心傾聽」他的問題、「努力思考」他的問題、聽到他的感受也會「心有同感」,不斷地強調這些點,是 希望個案減少採用「忽略」心理師的方式,因應心中的焦慮,避免重蹈之前被重要他人「嫌棄」的痛 苦處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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