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入」法藏部《長阿含經》的漢譯
《十上經》〉一文的論點
*獨立研究者 蘇錦坤
摘要
辛島靜志〈說一切有部法義「篡入」法藏部《長阿含經》
的漢譯《十上經》〉一文,指出漢譯《十上經》於「三法」與
「四法」的經文有《高麗藏》群與「宋、元、明藏」群兩組異 讀,他判讀前者與承襲它的《大正藏》錄文為原譯,「宋、
元、明藏」群異讀為「說一切有部法義」,並「篡入、取代」
本來的《十上經》譯文。
本文譯介辛島靜志此文的論點,將他的主張整理成以下七 項,並且逐一探討以下各項論點:
1. 在「三法」與「四法」兩個章節,「宋元明藏異讀」與
「說一切有部經本」的對應法數完全相同。
* 2020/12/3 收稿,2021/3/5 通過審稿。
*本文承蒙兩位審稿老師細心批閱,糾正錯謬,並且作了一些研究議題的建 議,在此致謝。在初稿期間,吳老擇教授協助筆者訂正辛島靜志「日文 版」論文的部份翻譯,蘇詠詮協助部份梵文經文的詮釋,他們兩位和宋雲 鳳參與了筆者的初稿討論,並提供一些有意義的構想,謹向他們三位致 謝。
2. 《大正藏》的《十上經》正文為「原譯」,而「宋元明 藏異讀」則是「新譯」。
3. 「宋元明藏異讀」的譯者可能手上有此經的「印度語系 寫 本」 ,他(們)根據此一寫本將「原譯」的「三法」與「四 法」兩章改成新譯,此一「改譯」僅止於「三法」與「四法」
兩個章節。
4. 此一「印度語系寫本」顯然是和「梵文《十上經》」及 安世高《十報法經》隸屬同一部派。
5. 從用詞來看,此一「新譯」應是發生於唐朝之前。
6.「 宋 元 明藏 異 讀」 的「 新 譯」 僅修 改 「三 法」 與 「四 法」兩個章節,其原因尚待探索。
7. 當新到的「印度語系寫本」譯出,而私下去改訂「原 譯」,此一情況也指出還有其他類似的譯例。
關鍵詞:1.長阿含經 2.十上經 3. 跨語言文本對勘 4.佛典校勘
目次 1. 前言
2. 文本對勘與詮釋:「一法」到「四法」
3. 辛島靜志的結論 4. 反思辛島靜志的結論 5. 結語
1. 前言
法鼓佛教學院於 2013 年 10 月舉辦「長阿含經國際研討 會」,1 隔年將發表的論文結集成《長阿含經研究》一書,2 書 中收錄了辛島靜志(1958-2019)〈說一切有部法義「篡入」法藏 部《長阿含經》的漢譯《十上經》〉一文。3
該文指出目前存世的《十上經》文獻計有四種:4
1. 《十上經》(T1《長阿含經》的第十經),隸屬法藏部。5
1 「法鼓佛教學院」後來改為今名「法鼓文理學院」。
2 Dhammadinnā(ed.), (2014).
3 Karashima (2014: 197-235), 論文題目為:‘The Sarvāstivādins
“Encroachment” into the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Daśottara-sūtra in the Dīrgha-āgama of the Dharmaguptakas’,此處篇名為筆者所譯。2015 年 3 月25 日「国際仏教学大学院大学日本古写経研究所」與「文科省戦略プロ ジェクト実行委員会」編集、發行的《国際シンポジウム報告書 2014 東 アジア仏教写本研究》157-172 頁又收錄本文的日文版〈法蔵部『長阿含 経・十上経』に見える説一切有部の “ 侵食 ”〉,兩者在此文第五節雖然 未出現不同的結論,但是在敘事內容有顯著的差異,詳見下文的討論。此 文網址為:
(https://www.academia.edu/12853973/%E6%B3%95%E8%94%B5%E9%83%
A8_%E9%95%B7%E9%98%BF%E5%90%AB%E7%B5%8C_%E5%8D%81
%E4%B8%8A%E7%B5%8C_%E3%81%AB%E8%A6%8B%E3%81%88%E3
%82%8B%E8%AA%AC%E4%B8%80%E5%88%87%E6%9C%89%E9%83%
A8%E3%81%AE_%E4%BE%B5%E9%A3%9F_The_Sarv%C4%81stiv%C4
%81dins_Encroachment_into_the_Chinese_Translation_of_the_Da%C5%9B ottara_s%C5%ABtra_in_the_D%C4%ABrgha_%C4%81gama_of_the_Dharm aguptakas_),2020/12/3。
4 Karashima (2014: 200-201).
2. 巴利《長部 34 經》,隸屬上座部。6
3. 安世高譯《長阿含十報法經》(T13) ,隸屬說一切有 部。7
4. 梵文《十上經》。
辛島靜志將第四項文獻分作4a 與 4b 兩組:
4a. 梵文《十上經》,這是西元 1902-1914 年之間德國探 險隊在絲路北道發現的殘卷,分別由 Kusum Mittel 和 Dieter Schlingloff 編輯出版。8 另外還有一些在中亞發現的梵文殘片,
也屬於同一版本。9
4b. 梵文《十上經》,位於梵文《長阿含經》殘卷的第一 經,可能是隸屬(根本)說一切有部。辛島靜志自敘此篇論文並 未參考此份殘卷。10
5 《長阿含 10 經》(CBETA, T01, no. 1, p. 52, c17- p. 59, b8)。
6 DN 34 at DN III 272,1-292,8.
7 《長阿含十報法經》(CBETA, T01, no. 13, p. 233, b23- p. 241, c19)。
8 Mittal (ed.), (1957), Schlingloff (ed.), (1962), 亦可參考 Tripāṭhi(1980) 和 Hartmann (2011:87). Suttacentral 網站可以讀到此一經文:
(https://suttacentral.net/sf107/san/mittal-schlingoff),2020/11/13。
9 Karashima (2014: 201).
10 Karashima (2014: 201). 根據 Hartmann (2004:119-120),此份殘卷約出現於 西元2000 年,目前知道應是隸屬同一部經的三份殘卷分別存於日本、挪威 與美國。請參考Hartmann, and Wille (2014)。Hartmann (2018) 特別標舉斯 柯衍集藏的梵文殘片,是因這些綴合的殘片雖僅留存十行,卻明確提到
‘Daśottaraṃ’(十上),並且還記載了一些與前三項有相當差異的內容。
《長阿含十報法經》、《長阿含 10 經》、《長部 34 經》
與梵文《十上經》的主題為「十上法」,各自列舉了 550 個
「法數」,分別以數目為類別從「一法」編列到「十法」,每 一「法」都有相同或相當的「十項綱目」。11 《長阿含 10 經》
與巴利《長部 34 經》「十項綱目」的對應名目在各法之間依次 相同;但是,《十報法經》在「十項綱目」的譯詞顯得相當混 亂。12 關於「十項綱目」的名目,請參考<表 1>,因為《長阿 含十報法經》在「十項綱目」的譯名相當混亂,所以<表 1>
僅列其較具代表意義的譯詞。
<表 1> 《長阿含十報法經》、《長阿含 10 經》與《長 部34 經》的「十項綱目」
《長阿含 十 報 法 經》
《 長 阿 含 10 經》
《長部34 經》 巴利用詞的漢譯
1 行者竟 無為
( 多 ) 成 法13
dhammo bahukāro ( 應 ) 多 做 的 法 、 有 許多利益的法
11 以《長阿含 10 經》的經文為例,此「十上法」可以「除眾結縛,得至泥 洹,盡於苦際」(CBETA, T01, no. 1, p. 52, c29-p. 53, a1),其他三經的行文 與此雷同。因為現存梵文《十上經》為殘本,所以無法確定其是否具足完 整的550 法數。
12 《長阿含十報法經》每一「法」的「十項綱目」,譯詞在「一法」到「十 法」之間並不一致,筆者將在另文討論。
13 《長阿含 10 經》:「諸比丘!有一成法、一修法、一覺法、一滅法、一退 法、一增法、一難解法、一生法、一知法、一證法。」(CBETA, T01, no. 1, p. 53, a2-4),「一成法」,「宋、元、明藏」作「一多成法」。
2 可思惟 修法 dhammo bhāvetabbo 應 修 習 的 法 、 應 增 長的法
3 可識 覺法 dhammo pariññeyyo 應遍知的法 4 可棄、
可捨
滅法 dhammo pahātabbo 應斷的法
5 可著 退法 dhammo hānabhāgiyo 退分法(退失則導向 利益的法)14
6 多作 增法 dhammo visesabhāgiyo 勝分法(增強則導向 利益的法)
7 難受 難解法 dhammo duppaṭivijjho 難以貫通理解的法 8 可成 生法 dhammo uppādetabbo 應使之產生的法 9 當知 知法 dhammo abhiññeyyo 應熟知的法 10 當證 證法 dhammo sacchikātabbo 應自證的法
辛島靜志指出,《長阿含 10 經》(T1)在「三法」和「四 法」的「十項綱目」呈現兩組異讀,分別對應到下列兩群文 獻:15
14 元亨寺版《清淨道論》的翻譯為:「hānabhāgiya 退分」、「visesabhāgiya 勝分」。可能引自《解脫道論》的翻詞:「復次戒有四種,謂:退分、住 分、勝分、達分。」(CBETA, T32, no. 1648, p. 402, a25-26)。元亨寺版
《清淨道論》卷1:「退分戒[25]」(CBETA, N67, no. 35, p. 27, a1-2 // PTS.
Vism. 15),[25]退分 hānabhāgiya、住分 ṭhitibhāgiya、勝分 visesabhāgiya、決擇分 nibbedhabhāgiya。
15 Karashima (2014: 218).
A. 「高麗藏」群:《高麗藏》(初雕及二雕本),《金藏》
(廣勝寺本),《房山石經》,《聖語藏》,《金剛寺寫經》,
《天平十二年御願經》。
B. 「宋、元、明藏」群:《宮內廳書陵部本》,《思溪 藏 》( 《 資 福 藏 》 本 ) , 《 磧 砂 藏 》 , 《 普 寧 藏 》 , 《 嘉 興 藏》。
在詳細比對之後,辛島靜志對這兩組異讀的孰前孰後作出 了判斷。該文也論證後起的文本「篡入」了說一切有部法義。16
本文將不討論部派歸屬與篡入他部法義的議題,純粹回顧 與探討異讀的義涵與辛島靜志基於跨語言文本對勘後所作的結 論。
關於《長阿含 10 經》(T1)的議題,尚有妙寬法師〈《十上 經》法數思想研究〉與無著比丘的研究可供參考,但是本文重 點在演繹辛島靜志的論文與反思該文的主張,所以與上述兩文 的關係不大。17
本文經常提及「宋、元、明藏」、「元、明藏」、「明 藏」或「聖語藏」,以單引號(「」)表示,此類稱謂指「引用
《大正藏》頁底註」的「校勘註記」,筆者並未親自去檢閱
《思溪藏》(《大正藏》「校勘註記」所指的「宋藏」)、《普 寧 藏》(《大正藏》「校勘註記」所指的「元藏」)、《徑山 藏》(《大正藏》「校勘註記」所指的「明藏」,或稱《嘉興
16 Karashima (2014: 214-218).
17 妙寬法師(2007),〈《十上經》法數思想研究〉。Anālayo (2017:393-448).
藏》)或《聖語藏》(《大正藏》「校勘註記」所指的「正倉院 聖語藏寫經」,代碼為「聖」)。
為行文簡潔及指稱方便,本文以《十報法經》指稱安世高 翻譯的《長阿含十報法經》,以「CBETA」指稱「中華電子佛 典協會《電子佛典集成》登錄的《大正藏》」。
2. 文本對勘與詮釋:「一法」到「四法」
《大正藏》在登錄《十報法經》時,正文以《高麗藏》為 底本而附加句讀,相關的「校勘註記」則記載於頁底註;雖然 如此,《大正藏》仍有少數用字與《高麗藏》不同。CBETA 登 錄《十報法經》時,原則上完全遵循《大正藏》的正文,並且 編訂了新式標點符號;在附註不僅全數轉載《大正藏》的頁底 註,也加註了《高麗藏》的異讀及編輯所認定的錯字。18
依照《大正藏》與 CBETA 的編輯體例,兩者均簡單陳列 異讀而未加以抉擇,同時不管是句讀或後加的標點符號,均可 再進一步訂正。本文直接引自《大正藏》,並且重新改訂標點 符號。本文列舉的「梵文《十上經》」為引自辛島靜志所引述 的「吐魯番殘卷」,並參考 Suttacentral 網站的錄文。19
以下本節詳細敘述 T1《長阿含 10 經》 (《十上經》)從
「一法」到「四法」四個章節的對勘。
18 請參考蘇錦坤(2021),〈《大正藏》頁底註的訛誤---以第一、二冊為 主〉。
19 Karashima(2014),Suttacentral 網站的錄文:
(https://legacy.suttacentral.net/skt/sf107?fbclid=IwAR3tv8SGoM5S6X_9LZf he-UqKH0HNc8ghOaznbj7YwaGAQfTWJ04RdS2flw)。
2.1「一法」
《大正藏》錄文:20
云何一成法?謂於諸善法能不放逸。云何一修法?謂常 自念身。云何一覺法?謂有漏觸。云何一滅法?謂是我 慢。云何一退法?謂不惡露觀。云何一增法?謂惡露 觀。21 云何一難解法?謂無間定。云何一生法?謂有漏解 脫。云何一知法?謂諸眾生皆仰食存。云何一證法?謂 無礙心解脫。
以下依次將《長阿含 10 經》的內容(如有「宋、元、明 藏」異讀,則以小括號附列於旁)、《十報法經》、《長部 34 經》的內容與譯詞、梵文《十上經》的法數列表如<表2>。
《長阿含10 經》正文與「宋、元、明藏」異讀為:
1. 「一成法」,「宋、元、明藏」作「一多成法」。相對 於「成法」,《長部 34 經》為「dhammo bahukāro」,梵文
《十上經》為「dharmo bahukaro」,兩者意為「多成法、有益 的法」;22「宋、元、明藏」異讀較接近梵、巴的對應用字。
20 《長阿含 10 經》(CBETA, T01, no. 1, p. 53, a4-11)。
21 「云何一退法?謂不惡露觀」的「不惡露觀」,「宋、元、明藏」作「惡 露觀」。下一句「云何一增法?謂惡露觀」的「惡露觀」,「宋、元、明 藏」作「不惡露觀」。
22 PED(1925:484): “Bahukāra: (a) favour (b) doing much, of great service,…”
2. 第二項「常自念身」,《十報法經》作「意不離身」,
梵文《十上經》作「kāyagatā smṛtiḥ」,23 三者都未出現與《長 部 34 經》「sātasahagatā 與樂俱行的」相當的用語或譯詞;此 處梵、巴的對應內容不同。
3. 第三項「有漏觸」,《十報法經》作「世間麁細」,
《長部 34 經》作「phasso sāsavo upādāniyo 有漏的、被執取的 觸 」 , 梵 文 《 十 上 經 》 為 「sparśaḥ sāsrava upādānīyaḥ 有 漏 的、被執取的觸」。24 兩處漢譯均未出現與「upādāniyo 被執取 的」相當的譯詞,而現存的梵巴文獻均有此字。
4. 第五項「不惡露觀」,「宋、元、明藏」異讀作「惡露 觀」,《十報法經》作「不著意本觀」,《長部 34 經》為
「ayoniso manasikāro 不 如 理 作 意 」 , 梵 文 《 十 上 經 》 為
「ayoniśo manasikāraḥ」。25
筆者推測,「惡露」為古漢語詞彙,26 譯者可能以「yoni 子宮」的理解,來翻譯「ayoniso 不如理的」,因此翻譯成「不 惡露觀」。
23 參考 Karashima(2014:202, n. 10)。認為梵文原本作「kāyagatā smṛtiḥ」,
「kāyagatā smṛtiḥ śātasahagatā」為 Mittal(1957)所加。
24 Karashima(2014:202).
25 Karashima(2014:202).
26 《一切經音義》:「惡露(上,烏固反。顧野王云:『惡,猶憎也。』《玉 篇》云:『惡露,洩漏無覆蓋也。』形聲字,《經》從人作『僫露』,俗 字,非正體)。」(CBETA, T54, no. 2128, p. 792, c4)。《經律異相》卷 2:
「其母勉身又無惡露。母傍侍婢怖而棄走。」(CBETA, T53, no. 2121, p. 9, a17-18),「勉身又無惡露」,意指「分娩而無血水」。稍後的譯典通常將
在同一經:「云何三成法?一者親近善友,二者耳聞法 音,三者法法成就。」27
「宋元明異讀」在「法法成就」作「非惡露觀」,對應的 字是「yoniśo manasikāraḥ」(梵文),可見此處譯者對此字的譯 詞與「高麗藏」群的用字相反。
5. 第 六 項 「 惡 露 觀 」 , 「 宋 元 明 藏 異 讀 」 作 「 不 惡 露 觀」,《長部34 經》為「yoniso manasikāro 如理作意」,理由 和第五項相同。
筆者認為「宋元明藏異讀」不是抄寫訛誤,而是刻意的
「改譯」,此一議題詳見下文。
6. 第八項「有漏解脫」,《十報法經》作「令意止」,
《長部34 經》為「akuppaṃ ñāṇaṃ 不動搖的智慧」,辛島靜志 所引的梵文《十上經》為「sāmayikī kāntā cetovimuttiḥ 時愛心 解脫、依時所愛心解脫」;漢譯兩經未出現與「ñāṇaṃ 智慧」
相當的譯詞。此一梵文詞彙為《瑜伽師地論》所列的「二解 脫」:「一、時愛心解脫;二、不動心解脫。」28 《阿毘達磨 俱舍論》與《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均敘述:「又《增十經》作
「不淨觀」譯成「惡露觀」,與此處譯詞的意涵不同。如《道地經》下文 的「惡露觀」即指「不淨觀」。《道地經》:「二因緣方便行得止意:一 者念惡露,二者念安般守意。惡露行云何?是間行者等意,念一切人令安 隱,便行至父樹,便行至觀死屍,…令如本因緣敷意行,念無有異。」
(CBETA, T15, no. 607, p. 235, c16-p. 236, a7)。
27 參考 Karashima(2014:202, n. 10)。認為梵文原本作「kāyagatā smṛtiḥ」,
「kāyagatā smṛtiḥ śātasahagatā」為 Mittal(1957)所加。
28 《瑜伽師地論》(CBETA, T30, no. 1579, p. 813, a18-19)。
如是說:『一法應起,謂時愛心解脫。一法應證,謂不動心解 脫』。」真諦譯《阿毘達磨俱舍釋論》:「於《十增經》中說 此言:『有一法必定應生,謂依時所愛心解脫。復有一法必定 應證,謂不壞法心解脫』。」29 梵文《俱舍論》對應文句作
「daśottare coktam / "eko dharma utpādayitavyaḥ sāmayikī kāntā cetovimuktiḥ /」,即是指此處《十上經》的第八項「dhammo uppādetabbo 應使之產生的法」,請參考<表 2>。也就是說,
所謂《十上經》「一法」的「法應起」項目(第八)為「時愛心 解脫」,原先僅見於《俱舍論》、《順正理論》,而不見於
《長阿含 10 經》、《十報法經》與《長部 34 經》;梵文《十 上經》證實了上述兩論的引述。此項的《長阿含 10 經》、《長 部34 經》與梵文《十上經》三者內容彼此不同。
7. 第 十 項 「 無 礙 心 解 脫 」 , 《 長 部 34 經 》 為
「akuppā cetovimutti 不動搖的解脫」。除了上述第八項提到
《增十經》有「時愛心解脫」與「不動心解脫」之外,「斯柯 延 集 藏 Schøyen collections 」 的 梵 文 殘 卷 帶 有 經 名 「 十 上 經 daśottaraṃ nāma sūtram」,並且保存了「一法」的第十項:
「vā akopyā me cetovimulti(ḥ sākṣātkṛ)t(e)ti ime (bh)i(kṣa)vo daśa dharmmāḥ s(ā)kṣātkarttavyāḥ 諸彼丘!此第十應被證知的法 為無礙心(不動心)解脫」。30 此處《十報法經》的譯詞「令意莫
29 《阿毘達磨俱舍論》(CBETA, T29, no. 1558, p. 130, b15-17) 。《阿毘達磨 順正理論》(CBETA, T29, no. 1562, p. 714, a7-9),此處《大正藏》錄文作
「增一經」,「宋、元、明、宮、聖藏」作「增十經」,應以後者為正 確。《阿毘達磨俱舍釋論》(CBETA, T29, no. 1559, p. 281, c7-9)。
30 Hartmann(2018:250)。
疑」有可能是「令意莫礙」,「礙」字被訛寫成「疑」字,但 是未出現與「解脫 vimutti」對應的譯詞。
在遵循辛島靜志結論的第六點(「新譯」僅修改「三法」
與「四法」兩個章節)之下,31 我們可以暫時得到以下的結論:
甲、《十報法經》與梵文《十上經》並非完全相同,如第 三項、第八項、第十項。
乙、《長阿含 10 經》的名目與其他三者不同,如第二 項、第三項(僅與梵文《十上經》相同)、第八項。
丙、在《長部 34 經》與梵文《十上經》有差異時,《長 阿含 10 經》的正文大都與《長部 34 經》相同或近似,與梵文
《十上經》相差較大,如第二項、第八項。
<表2> 「一法」對照表 (《長阿含 10 經》的內容之後如 附有小括弧(),意為「宋、元、明藏」的異讀。各經依照次序 排列,未作「對應法義」的編列)
《 長 阿 含 10 經》(異 讀)
《十報 法經》
《長部34 經》 梵文《十上經》
1 於 諸 善 法 能 不放逸
但守行 appamādo kusalesu dhammesu 於諸善法不放 逸
apramādaḥ kuśaleṣu dharmeṣu
31 辛島靜志原文提及「『新譯』僅修改『三法』與『四法』兩個章節」,此 一敘述請參考本文〈3. 辛島靜志的結論〉,該處譯文的第十一行顯示此一 主張。
2 常 自 念身
意不離 身
kāyagatāsati sātasahagatā 與樂俱行的身念
kāyagatā smṛtiḥ
3 有 漏 觸
世間麁 細
phasso sāsavo upādāniyo 有漏的、被執取的觸
sparśaḥ sāsrava upādānīyaḥ 4 我慢 憍慢 Asmimāno 我慢 asmimānaḥ 5 不 惡
露觀(惡 露觀)
不著意 本觀
ayoniso manasikāro 不如 理作意
ayoniśo manasikāroḥ
6 惡 露 觀(不惡 露觀)
著意本 觀
yoniso manasikāro 如 理 作意
yoniśo manasikāroḥ
7 無 間 定
不中止 定
ānantariko cetosamādhi 無阻隔的心定
ānantaryacetaḥ samādhiḥ
8 有 漏 解脫
令意止 akuppaṃ ñāṇaṃ 不動智 sāmayikī kāntā cetovimuttiḥ
9 諸 眾 生 皆 仰 食存
一切人 在食
sabbe sattā āhāraṭṭhitikā 一切有情是依食而住
sarvasattvā āhārasthitaya
10 無礙 心解脫
令意莫 疑
akuppā cetovimutti 不 動 心解脫
akopyā cetovimuktiḥ
2.2「二法」
《大正藏》錄文:32
32 《長阿含 10 經》(CBETA, T01, no. 1, p. 53, a13-19)。
云何二成法?謂知慙、知愧。云何二修法?謂止與觀。
云何二覺法?謂名與色。云何二滅法?謂無明、愛。云 何二退法?謂毀戒、破見。云何二增法?戒具、見具。
云何二難解法?有因有緣,眾生生垢;有因有緣,眾生 得淨。云何二生法?盡智、無生智。云何二知法?謂是 處、非處。云何二證法?謂明與解脫。
以下依次將《長阿含 10 經》、《十報法經》、《長部 34 經》的各項內容與譯詞、梵文《十上經》的法數列表如<表 3
>。
《長阿含 10 經》正文、《長部 34 經》與梵文《十上經》
的各項差異為:
1. 第一項「知慚、知愧」,《十報法經》、《長部 34 經》與梵文《十上經》都作「念、正知」;《長阿含 10 經》與 上述三經不同。
2. 第五項「毀戒、破見」,《十報法經》與梵文《十上 經》作「無慚、無愧」,《長部 34 經》作「惡言、惡友」;
《長阿含10 經》與上述三經不同。
4. 第六項「戒具、見具」,梵文《十上經》作「有慚、有 愧」,《長部 34 經》作「善言、善友」;《長阿含 10 經》與 上述兩經不同。
第七項「有因有緣眾生生垢;有因有緣眾生得淨。」,
《長部 34 經》作「諸有情汙染的因及緣、諸有情清淨的因及 緣」,梵文《十上經》為「於『是處』難知此為『是處』,於
『非處』難知此為『非處』」;《長阿含 10 經》與相同,而與 梵文《十上經》不同。
第九項「是處、非處」,《長部 34 經》作「有為界、無
緣眾生得淨」。
我們可以暫時得到以下的結論:
甲、《十報法經》與梵文《十上經》並非完全相同,如第 三、四、五、六、七項、第十項。
乙、《長阿含 10 經》的名目與其他三者不同,如第一 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九項(有此內容,但項次不同)
丙、在《長部 34 經》與梵文《十上經》有差異時,《長 阿含 10 經》的正文大都與《長部 34 經》相同或近似,與梵文
《十上經》相差較大,如第七項、第八項。
<表3> 二法 (經文的項次)
《 長 阿 含 10 經 》 (未出 現 異 讀)
《 十 報 法 經》
《長部34 經》 梵 文 《 十 上 經》
1 知 慙 、 知愧
當 有 意 亦 當念
sati, sampajañña 念、正知 smṛtiś ca saṃprajanyaṃ
ca 2 止
與觀
止 亦 觀
samatha, vipassana 止、觀 śamathaś ca vipaśya nā ca 為界」,梵文《十上經》第九項為「有因有緣眾生生垢、有因 有
3 名 與色
名字 nāma, rūpa 名、色 nāmaṃ ca rūpaṃ ca
4 無 明 、 愛
癡 亦 世 間 愛
avijjā, bhavataṇhā 無明、有愛 avidyā ca bhavatṛṣṇā ca
5 毀 戒 、 破見
不 愧 不慚
dovacassatā, pāpamittatā 惡 言、惡友
āhrīkyam anavatrāpyaṃ ca
6 戒 具 、 見具
不 當 爾爾
sovacassatā, kalyāṇamittatā 善 言、善友
hrīś ca vyavatrāpyaṃ
ca 7 有
因 有 緣 眾 生 生 垢 、 有 因 有 緣 眾 生 得淨
當 不 爾爾
yo ca hetuyo ca paccayo sattānaṃ saṃkilesāya, yo ca hetuyo ca paccayo sattānaṃ visuddhiyā 諸有情汙染的因及 緣、諸有情清淨的因及緣
sthānaṃ ca sthānato
duṣprativedham asthānaṃ cāsthānataḥ
8 盡 智 、 無 生 智
可 求 盡 點 、 不 復 生點
khaye ñāṇaṃ, anuppāde ñāṇaṃ 盡智、無生智
kṣayajñānam anutpādajñānañ ca
9 是 處 、 非處
人 本 何 因 緣 在 世 間 得 苦 , 亦 當 知 何 因 緣 得 度 世
sa khatā dhātu, asa khatā dhatu 有為界與無為界
yaś ca hetur yaḥ pratyayaḥ sattvānāṃ
saṃkleśāya | yaś ca hetur yaḥ pratyayaḥ sattvānāṃ viśuddhaye
10 明 與 解 脫
慧 亦 解脫
vijjā, vimutti 明與解脫 vidyā ca vimuktiś ca
2.3「三法」
《大正藏》錄文:33
云何三成法?一者親近善友,二者耳聞法音,三者法法 成就。云何三修法?謂三三昧:空三昧、無相三昧、無
33 《長阿含 10 經》(CBETA, T01, no. 1, p. 53, a21-b5)。《大正藏》「謂三 受:[8]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CBETA, T01, no. 1, p. 53, a24-25),
[8]苦受…樂受=生處欲處色處無色處【宋】【元】【明】。此處的標點即 成為「謂三受生處:欲處、色處、無色處」。
作三昧。云何三覺法?謂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 受。云何三滅法?謂三愛:欲愛、有愛、無有愛。云何 三退法?謂三不善根:貪不善根、恚不善根、癡不善 根。云何三增法?謂三善根:無貪善根、無恚善根、無 癡善根。云何三難解法?謂三難解:賢聖難解、聞法難 解、如來難解。云何三生法?謂三相:息止相、精進 相、捨離相。云何三知法?謂三出要界:欲出要至色 界,色界出要至無色界;捨離一切諸有為法,彼名為 盡。云何三證法?謂三明:宿命智、天眼智、漏盡智。
以下依次將《長阿含 10 經》、《十報法經》、《長部 34 經》的各項內容與譯詞、梵文《十上經》的法數列表如<表 4
>。
1. 第一項「親近善友,耳聞法音,法法成就」:「宋元明 藏異讀」第三小項「法法成就」作「非惡露觀」;《十報法 經》作「事慧者,亦聞法經,亦當觀本」,《長部 34 經》為
「 sappurisasaṃsevā, saddhammassavanaṃ, dhammānudhammappaṭipatti 親 近 善 友 , 聽 聞 正 法 , 法 次 法 向 」 ; 梵 文 《 十 上 經 》 作 : 「 satpuruṣasaṃsevo, saddharmaśravaṇaṃ, yoniśo manasikāraḥ. 親 近 善 人 、 聽 聞 正 法、如理作意」。《大正藏》正文「法法成就」,與巴利經文 呼 應 ; 「 宋 、 元 、 明 藏 」 作 「 非 惡 露 觀 」 , 則 和 《 十 報 法 經》、梵文《十上經》相當。
2. 第二項「謂三三昧:空三昧、無相三昧、無作三昧」:
「宋元明藏異讀」作「謂三三昧:有覺有觀三昧、無覺有觀三 昧、無覺無觀三昧」;《十報法經》作「欲念定,不欲但念,
亦 不 欲 亦 不 念 」 ; 《 長 部 34 經 》 為 「 savitakko savicāro samādhi, avitakkovicāramatto samādhi, avitakko avicāro samādhi 有尋有伺定,無尋唯伺定,無尋無伺定」;梵文《十上經》
作 : 「 savitarkaḥ savicāraḥ samādhir avitarko vicāramātraḥ samādhir avitarko ’vicāraḥ samādhiḥ」。《大正藏》正文「與眾 不同」,「宋元明藏異讀」則和《十報法經》、梵文《十上 經》、《長部34 經》相當。
3. 第三項「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宋元明 藏異讀」作「三受生處:欲處,色處,無色處」,《十報法 經》作「可識:欲有,色有,不色有」;《長部 34 經》為
「sukhā vedanā, dukkhā vedanā, adukkhamasukhā vedanā 樂受、
苦 受 、 不 苦 不 樂 受 」 ; 梵 文 《 十 上 經 》 作
「kāmabhavo, rūpabhava, arūpyabhavaḥ」。《大正藏》正文與
《長部 34 經》相當,《十報法經》與梵文《十上經》相當;但 是「宋元明藏異讀」的「欲處,色處,無色處」則與眾不同。34 4. 第四項「欲愛,有愛,無有愛」,此處未出現異讀。
《十報法經》作「欲愛,色愛,不色愛」,《長部 34 經》為
「kāmataṇhā, bhavataṇhā, vibhavataṇhā 欲 愛 , 有 愛 , 無 有 愛」,梵文《十上經》作「kāmatṛṣṇā rūpatṛṣṇā ārūpyatṛṣṇā」。
《大正藏》正文與《長部 34 經》相當,《十報法經》與梵文
《十上經》相當。
5. 第七項「賢聖難解、聞法難解、如來難解」,「宋元明 藏異讀」作「三摩提相難解、三摩提住相難解、三摩提起相難
34 《長阿含 10 經》(CBETA, T01, no. 1, p. 53, a24-25)。Karashima(2014:205).
解」,《十報法經》作「定相、定止相、定起相」;《長部 34 經 》 為 「 kāmānametaṃ nissaraṇaṃ yadidaṃ nekkhammaṃ, rūpānametaṃ nissaraṇaṃ yadidaṃ arūpaṃ, yaṃ kho pana kiñci bhūtaṃ sa khataṃpaṭiccasamuppannaṃ, nirodho tassa nissaraṇaṃ 這是欲的出離,也就是捨離,這是色的出離,也就是無色;一 切 有 為 的 、 緣 起 的 法 , 滅 是 其 出 離 」 ; 梵 文 《 十 上 經 》 作
「 samādhinimittaṃ samādhisthitinimittaṃ samādhivyutthāna- nimittam 定相、定止相、定起相」。《長阿含 10 經》正文與眾 不同;「宋元明藏異讀」、《十報法經》與梵文《十上經》三 者內容相當。
6. 第八項「息止相、精進相、捨離相」,「宋元明藏異 讀」作「空、無相、無作」,《十報法經》作「空、不願、不 想」;《長部 34 經》為「atītaṃse ñāṇaṃ, anāgataṃse ñāṇaṃ, paccuppannaṃse ñāṇaṃ 過去智,未來智,現在智」;梵文《十 上經》作「śūnyatā apraṇihitam ānimittam 空、無作、無相」。
此處《長阿含 10 經》正文和《長部 34 經》與眾不同;「宋元 明藏異讀」、《十報法經》與梵文《十上經》三者內容相當。
7. 第九項「欲出要至色界,色界出要至無色界;捨離一切 諸有為法,彼名為盡樂痛、亦不樂亦不苦痛」,「宋元明藏異 讀」作「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十報法經》作「樂 痛、亦不樂亦不苦痛」;筆者認為此處《十報法經》正文遺漏 了 「 苦 痛 」 兩 字 , 原 譯 似 為 「 樂 痛 、 苦 痛 、 亦 不 樂 亦 不 苦 痛」。35 《長部 34 經》為「kāmadhātu, rūpadhātu, arūpadhātu
35 《長阿含十報法經》(CBETA, T01, no. 13, p. 234, a12-13),「元、明藏」
作「樂痛、亦不樂痛不苦痛」。
欲 界 , 色 界 , 無 色 界 」 , 梵 文 《 十 上 經 》 作 「sukhā duḥkhā aduḥkhāsukhāś ca (vedanāḥ) 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此處《長阿含 10 經》正文與《長部 34 經》第七項相當,
「宋元明藏異讀」、《十報法經》與梵文《十上經》三者內容 相當。
此一段關於「三法」的篇章,彼此的異同請參考 <表 5
>,總共顯示《十報法經》、《大正藏》與「宋、元、明藏」
的《長阿含10 經》、《長部 34 經》等四個版本。
我們可以暫時得到以下的結論:
甲、《十報法經》與梵文《十上經》可以說是完全相同,
微 小 差 異 如 第 八 項 : 前 者 為 「 空 、 不 願 、 不 想 」 、 後 者 為
「空、無作、無相」。如第九項:前者為「樂痛、亦不樂亦不 苦痛」、後者為「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36
36 相當於「vedanā」的譯詞,古譯作「痛癢、痛痒」,如「四念住」,《長 阿含十報法經》:「痛[2]痒、意、法亦如觀身法」(CBETA, T01, no. 13, p.
234, a20-21),[2]痒=癢「宋、元、明藏」。《七處三觀經》卷 1:「如是 痛[12]癢、思想、生死、識如本[13]知諦知」(CBETA, T02, no. 150A, p.
875, b15-16),[12]癢=痒「宋、元、明藏」。[13]〔知〕-「宋、元、明 藏」。古譯或僅作「痛」,如《五陰譬喻經》:「沫聚喻於色,痛如水中 泡,想譬熱時炎,行為若芭蕉,夫幻喻如識…」(CBETA, T02, no. 105, p.
501, b18-20);對應偈頌,如《雜阿含 265 經》卷 10:「觀色如聚沫,受 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燄,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CBETA, T02, no.
99, p. 69, a18-20)。
乙、《長阿含 10 經》正文的名目與其他三者不同,但
「宋元明藏異讀」則與其他三者相同。如第二項、第七項(與
《長部34 經》不同) 、第八項、第九項。
丙、在《長部 34 經》與梵文《十上經》有差異時,「宋 元明藏異讀」大都與梵文《十上經》相同或近似,與《長部 34 經》相差較大,如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
<表4> 三法
《長阿含 10 經》(異讀)
《 十 報 法經》
《長部34 經》 梵文《十上經》
1 親 近 善 友 , 耳 聞 法 音 , 法 法 成 就( 親 近 善 友 , 耳 聞 法 音 , 非 惡 露 觀)
事 慧 者 , 亦 聞 法 經 , 亦 當觀本
sappurisasaṃsevo, saddhammassavanaṃ, dhammānudhammappaṭipatti
與 善 士 交 友 , 正 法 之 聽 聞,法隨法行
satpuruṣasaṃse-vaḥ saddharmaśravaṇaṃ yoniśo manasikāraḥ
2 空 三 昧 , 無 相 三 昧 , 無作三昧(有 覺 有 觀 三 昧 、 無 覺 有 觀 三 昧 、 無 覺無觀三昧)
欲 念 定 , 不 欲 但 念 , 亦 不 欲 亦 不念
savitakko savicāro samādhi, avitakkovicāramatto samādhi, avitakko avicāro samādhi
有 尋 有 伺 定 , 無 尋 唯 伺 定,無尋無伺定
savitarkaḥ savicāraḥ samādhir avitarko vicāramātraḥ samādhir avitarko ’vicāraḥ samādhiḥ
3 苦 受 , 樂 受 , 不 苦 不 樂受(欲處,
色 處 , 無 色 處)
欲 有 , 色 有 , 不色有
sukhā vedanā, dukkhā vedanā, adukkhamasukhā
vedanā 樂受,苦受,不苦
不樂受
kāmabhavo rūpabhava ārūpyabhavaḥ
4 欲 愛 , 有 愛,無有愛
欲 愛 , 色 愛 , 不色愛
kāmataṇhā, bhavataṇhā, vibhavataṇhā欲愛,有 愛,無有愛
kāmatṛṣṇā rūpatṛṣṇā ārūpyatṛṣṇā
5 貪 不 善 根 , 恚 不 善 根 , 癡 不 善 根
本 三 惡 , 貪 欲 惡 、 瞋 恚 惡 、 愚 癡惡
lobho akusalamūlaṃ, doso akusalamūlaṃ, moho akusalamūlaṃ貪不善根,
恚不善根,癡不善根
lobho ’kuśalamūlaṃ dveṣo
moho ’kuśalamūlam
6 無 貪 善 根 , 無 恚 善 根 , 無 癡 善 根
無 有 貪 欲 本 、 無 有 瞋 恚 本 、 無 有 愚 癡本
alobho kusalamūlaṃ, adoso kusalamūlaṃ, amoho kusalamūlaṃ 無貪 善根,無瞋善根,無癡善 根
alobhoḥ kuśalamūlam adveṣo ’mohaḥ kuśalamūlam
7 賢 聖 難 解 、 聞 法 難 解 、 如 來 難 解( 三 摩 提
定 相 、 定 止 相 、 定 起相
kāmānametaṃ nissaraṇaṃyadidaṃ nekkhammaṃ,
rūpānametaṃ nissaraṇaṃ
samādhinimittaṃ samādhisthitinim- ittaṃ
samādhivyutthāna-
相 、 三 摩 提 住 相 、 三 摩 提起相)
yadidaṃ arūpaṃ, yaṃ kho pana kiñci bhūtaṃ
sa khataṃpaṭicca- samuppannaṃ, nirodho tassa nissaraṇaṃ 欲出離至 色界,色界出離至無色 界;一切有為的、緣起的 法,滅為出離。
nimittam
8 息 止 相 、 精 進 相 、 捨 離相(空、無 相、無作)
空 、 不 願 、 不 想
atītaṃse ñāṇaṃ, anāgataṃse ñāṇaṃ, paccuppannaṃse ñāṇaṃ 過去智,未來智,現在智
śūnyatā apraṇihitam ānimittam
9 欲 出 要 至 色 界 , 色 界 出 要 至 無 色 界 ; 捨 離 一 切 諸 有 為 法 , 彼 名 為 盡(苦受,樂 受 , 不 苦 不 樂受)
三 痛 , 樂 痛 、 亦 不 樂 亦 不 苦 痛
kāmadhātu, rūpadhātu, arūpadhātu 欲界,色界,
無色界
sukhā duḥkhā aduḥkhāsukhāś ca
10 宿命智、
天 眼 智 、 漏 盡智
從 本 來 , 亦 往 生 ,
Pubbenivāsānussati- ñāṇaṃ vijjā,
sattānaṃcutūpapāte-
katamās tisraḥ | aśaikṣī pūrve nivāsānusmṛtijñā-
爾 無 所 應除
ñāṇaṃ vijjā, āsavānaṃ khayeñāṇaṃ vijjā 隨念宿 世智明,對諸有情之生死 智明,對諸漏盡之智明
nasākṣīkriyā vidyā
| aśaikṣī-
cyutyupapādajñā- nasākṣīkriyā vidyā
| aśaikṣy-
āsravakṣayajñāna- sākṣīkriyā vidyā
<表 5> 各版本「三法」的項次(A:《大正藏》正文項 次, B:「宋、元、明藏」項次, C:《十報法經》項次, S:
梵文《十上經》)
《長部34 經》項次 A B C S
1 與善士交友,正法之聽聞,法隨法行 1 1* 1* 1*
2 有尋有伺定,無尋唯伺定,無尋無伺 定
--- 2 2 2
3 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3 9 9 9
4 欲愛,有愛,無有愛 4 --- 4# 4# 5 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 5 --- 5 5 6 無貪善根,無瞋善根,無癡善根 6 --- 6 6 7 即 出 離 欲 界 , 出 離 色 界 , 出 離 無 色
界,而彼有、有為、有緣、緣生者,由 此出離、滅
9 --- --- ---
8 過去智,未來智,現在智 --- --- --- --- 9 欲界,色界,無色界 --- 3% --- ---
10 隨念宿世智明,對諸有情之生死智 10 10 10 10
明,對諸漏盡之智明
欲有,色有,不色有 --- --- 3 3
三三昧:空、無相、無作 2 8 8 8
賢聖難解、聞法難解、如來難解 7 --- --- ---
息止相、精進相、捨離相 8 --- --- ---
定相、定止相、定起相 --- 7$ 7 7
附註:
*「宋、元、明藏」作:「親近善友,耳聞法音,非惡露 觀」與《十報法經》作「事慧者,亦聞法經,亦當觀本」相 近。
#《十報法經》作「欲愛,色愛,不色愛」。
% 《十報法經》作「欲有,色有,不色有」;《長阿含 10 經》作「欲處,色處,無色處」(「宋、元、明藏」)。
$「定相、定止相、定起相」。「宋、元、明藏」作「三 摩提相難解,三摩提住相難解,三摩提起相難解」。
2.4 四法
《大正藏》正文:37
云何四成法?謂四輪法:一者住中國,二者近善友,三 者自謹慎,四者宿植善本。云何四修法?謂四念處:比 丘內身身觀,精勤不懈,憶念不忘,捨世貪憂;外身身 觀,精勤不懈,憶念不忘,捨世貪憂;內外身身觀,精
37 《長阿含 10 經》(CBETA, T01, no. 1, p. 53, b8-24)。
勤不懈,憶念不忘,捨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 是。云何四覺法?謂四食:摶食、觸食、念食、識食。
云何四滅法?謂四受:欲受、我受、戒受、見受。
云何四退法?謂四扼:欲扼、有扼、見扼、無明扼。云 何四增法?謂四無扼:無欲扼、無有扼、無見扼、無無 明扼。云何四難解法?謂有四聖諦:苦諦、集諦、滅 諦、道諦。云何四生法?謂四智:法智、未知智、等 智、知他心智。云何四知法?謂四辯才:法辯、義辯、
辭辯、應辯。云何四證法?謂四沙門果:須陀洹果、斯 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
1. 第一項「四輪法:一者住中國,二者近善友,三者自謹 慎,四者宿植善本」,「宋、元藏」於「四輪法」作:「四天 人輪:備悉具有天人四輪,迴轉生長,莊滿於諸善」:「明 藏」與「宋、元藏」相同,但「莊滿於諸善」作「莊嚴於諸 善 」 。 「 宋 、 元 、 明 藏 」 於 「 三 者 自 謹 慎 」 作 「 宿 曾 發 精 願」。
關 於 漢 譯 「 天 人 輪 」 , 梵 文 《 十 上 經 》 作 「catvāri devamanuṣyāṇāṃ cakrāṇi 四天人輪」,38 唯獨巴利經文與《長 阿含 10 經》正文作:「四輪」;另一方面,《十報法經》、梵 文《十上經》與《長阿含 10 經》的「宋、元、明藏」異讀則 作:「四天人輪」,成為不同的兩類版本。1. 「天人輪:好郡 居,依慧人,自直願,宿命有本」。《長部 34 經》為「Cattāri cakkāni: patirūpadesavāso, sappurisūpanissayo, attasammāpaṇidhi,
38 Karashima(2014:206)。
pubbe ca katapuññatā 四輪:適當地點的住所、依近善人、自己 正確的願求、以前已作的福德」。39
2. 第四項「四受:欲受、我受、戒受、見受」,「宋元明 藏異讀」作「四受:欲受、見受、戒受、我受」,《十報法 經》作「四𧓲:欲𧓲、意生是𧓲、戒願𧓲、受身𧓲」,《長部 34 經 》 為 「 Cattāro oghā: kāmogho, bhavogho, diṭṭhogho, avijjogho 四流:欲流、有流、見流、無明流」,梵文《十上 經 》 作 「 kāmopādānaṃ dṛṣṭyupādānaṃ śīlavratopādānam ātmavādopādānam 欲取、見取、戒取、我取」,40 相當於《雜 阿含 298 經》中的「云何為取?四取——欲取、見取、戒取、
我取」。41 筆者認為,可以將《十報法經》的「𧓲」字當作是
「upādāna 取 」 的 譯 詞, 「 欲 𧓲、意 生 是 𧓲、戒願 𧓲、 受身 𧓲」依次與「欲取、見取、戒取、我取」對應,雖然將「見 取」翻譯成「意生是𧓲」有一點特別,42 但是,應可將《十報 法經》譯文當成「四取」的對譯。
39 「patirūpadesavāso」,PED (1925:398)解釋為「living in a suitable region 住於適合的地區」,與《十報法經》的「好郡居」相近。《長阿含10 經》
正文作:「住中國」,譯語和巴利經文有差異。
40 Karashima(2014:225-226).
41 《雜阿含 298 經》(CBETA, T02, no. 99, p. 85, b9)。《阿毘達磨大毘婆沙 論》卷48:「有四取,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CBETA, T27, no. 1545, p. 247, b28)。《長阿含 13 經》:「欲取、見取、戒取、我 取」(CBETA, T01, no. 1, p. 60, c9)。
42 在下文第五項及第六項,《長阿含十報法經》的譯詞「意是」相當於「見 diṭṭhi」。
此處《長阿含 10 經》、《十報法經》與梵文《十上經》
均和「欲取、見取、戒取、我取」相當,而與巴利《長部 34 經》不同。
3. 第五項「四扼:欲扼、有扼、見扼、無明扼」,「宋元 明藏異讀」作「四枙:欲枙、有枙、見枙、無明枙」,《十報 法經》作「四失,戒失、意是失、行失、業失」,《長部 34 經 》 為 「 Cattāro yoga: kāmayogo, bhavayogo, diṭṭhiyogo, avijjāyogo 四軛:欲軛、有軛、見軛、無明軛」;梵文《十上 經 》 作 「śīlavipattir dṛṣṭivipattir ācāravipattir ājīvavipattir 戒 失、見失、行失、命失」。43 關於「四失」,可以參考《律二 十二明了論》、《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與《舍利弗阿毘曇 論 》 。44 筆 者 認 為 , 《 十 報 法 經 》 「 意 是 失 」 相 當 於 「 見 失」;「行失」相當於「非威儀行」;「業失」相當於「命 失」,意為「邪命自活」。
由此可見此一法數,《十報法經》與梵文《十上經》相 同,而《長阿含10 經》與《長部 34 經》相同。
43辛島靜志稱「B. 『宋、元、明藏』群」的異讀為「再譯 re-translation」,
請參考 Karashima(2014:230) 與 Karashima(2015:167)。
44 《律二十二明了論》卷 1:「於佛正法中有四種失:一戒失、二行失、三 見失、四命失。」(CBETA, T24, no. 1461, p. 666, c18-20),《彌沙塞部和 醯五分律》卷3:「破於戒、見、威儀、正命。」(CBETA, T22, no. 1421, p. 21, c17-18),《舍利弗阿毘曇論》卷 18:「何謂戒衰?若毀戒不護持,
是名戒衰。何謂見衰?若六十二見及邪見,是名見衰。何謂衰命?若邪 命,是名衰命。何謂衰儀?若非威儀行,是名衰儀。」(CBETA, T28, no.
1548, p. 650, b8-12)。
4. 第六項「四無扼:無欲扼、無有扼、無見扼、無無明 扼」,「宋元明藏異讀」作「四無枙:無欲枙、無有枙、無見 枙、無無明枙」,《十報法經》作「四成,戒成、意是成、行 成 、 業 成 」 , 《 長 部 34 經 》 為 「 Cattāro visaññogā:
kāmayogavisaṃyogo, bhavayogavisaṃyogo, diṭṭhiyogavisaṃyogo, avijjāyogavisaṃyogo. 四離軛:欲離軛、有離軛、見離軛、無明 離 軛 」 , 梵 文 《 十 上 經 》 作 「śīlasaṃpattir dṛṣṭisaṃpattir ācārasaṃpattir ājīvasaṃpattir 戒成、見成、行成、命成」。45 關 於「四成」,可以參考《四分律》、《瑜伽師地論》與《律二 十二明了論》。46
由此可見此一法數,《十報法經》與梵文《十上經》相 同,而《長阿含10 經》與《長部 34 經》相同。
5. 第七項「四聖諦:苦諦、集諦、滅諦、道諦」,「宋藏 異讀」作「四聖諦:苦諦、習諦、滅諦、道諦」,《十報法 經》作「四諦:苦諦、習諦、盡諦、受滅苦諦」,47《長部 34 經 》 為 「Cattāro samādhī: hānabhāgiyo samādhi, ṭhitibhāgiyo
45 請參考 Karashima(2014:226) 表格的 (5)。
46 《四分律》卷 58:「有四清淨:持戒清淨、見清淨、威儀清淨、正命清 淨,是為四清淨。」(CBETA, T22, no. 1428, p. 1001, c8-9),《瑜伽師地 論》卷38〈7 菩提品〉:「由諸如來無上無等四種圓滿,謂戒圓滿、見圓 滿、軌則圓滿、淨命圓滿,皆悉成就故,名圓滿最勝。」(CBETA, T30, no.
1579, p. 499, a23-25),《律二十二明了論》卷 1:「四得者,謂:戒、
行、見、命極清淨。」(CBETA, T24, no. 1461, p. 666, c23)。
47 《長阿含十報法經》(CBETA, T01, no. 13, p. 234, a29-b1),「盡諦受」三 字,「宋、元、明藏」作「盡受」兩字。。
samādhi, visesabhāgiyo samādhi, nibbedhabhāgiyo samādhi 四 定:退分定、住分定、勝進分定、洞察分定」。48 梵文《十上 經 》 作 「 Catvāry āryasatyāni. katamani catvāri? duḥkham āryasatyaṃ, duḥkhasamudayo, duḥkhanirodho, duḥkhanirodha- gāminī pratipad āryasatyam 四 聖 諦 。 哪 四 ? 苦 聖 諦 、 苦 集 聖 諦、苦滅聖諦、向苦滅道聖諦」。
《十報法經》此項譯文「四諦:苦諦、習諦、盡諦、受滅 苦諦」,可能是出自抄寫訛誤。原譯文有可能是作:「四諦:
苦諦、習諦、盡諦、向滅苦道諦」。《十報法經》、梵文《十 上經》與《長阿含 10 經》的「四諦、四聖諦」均位於第七項,
而《長部34 經》的「四聖諦」則位於第九項。
6. 第八項「四智:法智、未知智、等智、知他心智」,
「宋元明藏異讀」作「四枙:欲枙、有枙、見枙、無明枙」,
《十報法經》作「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宋藏」的「集 智」兩字作「習智」)。49 《長部 34 經》為「Cattāri ñāṇāni:
dukkhaṃ ariyasaccaṃ, dukkhasamudayaṃ ariyasaccaṃ, dukkhanirodhaṃ ariyasaccaṃ, dukkhanirodhagāminī paṭipadā ariyasaccaṃ 四智:法智、類比智、他心智、世俗智」。50梵文
48 漢譯引自《莊春江工作站》(http://agama.buddhason.org/DN/DN34.htm),
2021/1/8,元亨寺《長部 34 經》作「捨分定,止分定,勝分定,決擇分 定」(CBETA, N08, no. 4, p. 288, a8-9 // PTS. D. 3. 277)。。
49 《長阿含十報法經》(CBETA, T01, no. 13, p. 234, b2-3),「黠」字,
「宋、元、明藏」作「點」字。。《長阿含10 經》(CBETA, T01, no. 1, p.
53, b21)。
50 漢譯引自《莊春江工作站》(http://agama.buddhason.org/DN/DN34.htm),
《 十 上 經 》 作 「 Catvāri jñānāni: duḥkhajñānaṃ, samudayajñānaṃ, nirodhajñānaṃ, marga jñānaṃ 苦智、集智、滅 智、道智」。
以上顯示「宋元明藏異讀」與《十報法經》、梵文《十上 經》相當,而《大正藏》正文與《長部34 經》近似而有差異。
7. 第九項「四辯才:法辯、義辯、辭辯、應辯」,「宋元 明藏異讀」作「知小、知大、知無量、知無邊法」,51 《十報 法經》作「四相:識少、識多、識無有量、無所有不用識。
知、多知、無有量知、無所有不用智知」,《長部 34 經》為
「Cattāri ariyasaccāni: dukkhaṃ ariyasaccaṃ, dukkhasamudayaṃ ariyasaccaṃ, dukkhanirodhaṃ ariyasaccaṃ, dukkhanirodhagāminī paṭipadā ariyasaccaṃ 四聖諦: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諦、苦 滅道聖諦」,梵文《十上經》作「catasraḥ saṃjñāḥ | parittam eke saṃjānaṃti | mahadgatam eke saṃjānaṃti | apramāṇam eke saṃjānaṃti | nāsti kiñcid ity ākiñcanyāyatanam eke saṃjānaṃti | 四想:少想,多想,無量想,無所有不用想。」52
元亨寺《長部34 經》作「四智。即法智,類智,他心智,世俗智」
(CBETA, N08, no. 4, p. 288, a10 // PTS. D. 3. 277)。
51 《長阿含十報法經》(CBETA, T01, no. 13, p. 234, b4-6),「少識、多識」
四字,「宋藏」作「少識、多」三字。《長阿含10 經》(CBETA, T01, no.
1, p. 53, b22)。
52 請參考 Suttacentral 網站:
(https://legacy.suttacentral.net/skt/sf107?fbclid=IwAR3tv8SGoM5S6X_9LZf he-UqKH0HNc8ghOaznbj7YwaGAQfTWJ04RdS2flw#m4),2021/11/8。
《十報法經》第九項「四相」應為「四想」,可參考《中 阿含 111 經》:「云何知想?謂有四想。比丘者,小想亦知,
大想亦知,無量想亦知,無所有處想亦知,是謂知想。」53 檢視《十報法經》此項翻譯,應是兩譯並列:「識少、識 多 、識 無有量 、無 所有不 用識 」與「(少)知、多知、無有量 知、無所有不用智知。」54
在此項可以發現《長阿含 10 經》正文與眾不同;《長部 34 經》為「四聖諦」,這是出現在第七項的法數。《十報法 經》、梵文《十上經》與「宋元明藏異讀」三者的內容相當。
8. 第十項「四沙門果: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
阿羅漢果」,《大正藏》另有未註明來源的異讀作「有法須身 證、有法須念證、有法須眼證、有法須慧證」。《中華大藏 經》校勘註記載明此一異讀來自:《資福藏》(相當於《大正 藏》校本代號的「宋藏」)、《磧砂藏》、《普寧藏》(相當於
《大正藏》校本代號的「元藏」)、《永樂南藏》、《徑山藏》
53 《中阿含 111 經》(CBETA, T01, no. 26, p. 599, c26-28)。亦可參考《漏分 布經》卷1:「何等為當知思想?謂有四思想:一為少思想,二為多思 想,三為無有量思想,四為無所有不用思想;如是為知思想。」(CBETA, T01, no. 57, p. 852, b28-c2)
54 相對來說,「一詞多譯」在初期漢譯佛典較為常見,「兩譯並列」則相當 罕見。例如,《佛說分別善惡所起經》卷1:「何謂五道?一謂天道,二 謂人道,三謂餓鬼道,四謂畜生道,五謂泥犁、太山、地獄道」(CBETA, T17, no. 729, p. 516, c28-p. 517, a1),「泥犁、太山、地獄」為「三譯並 列」。《中阿含61 經》:「有襯體被,兩頭安枕,加陵伽波惒邏、波遮悉 多羅那」(CBETA, T1, no. 26, p. 496, b23–25),為「兩譯並列」;詳細解說 請參考蘇錦坤,(2020:9)。
(相當於《大正藏》校本代號的「明藏」)。55 《十報法經》作
「一法身當知、二法意當知、三法眼當知、四法慧當知」,
《 長 部 34 經 》 為 「 Cattāri sāmaññaphalāni: sotāpattiphalaṃ, sakadāgāmiphalaṃ, anāgāmiphalaṃ, arahattaphalaṃ 四沙門果:
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
梵文《十上經》作「catvāraḥ sākṣīkaraṇīyā dharmāḥ | santi dharmāḥ kāyena sākṣīkartavyā santi smṛtyā santi cakṣuṣā santi prajñayā sākṣīkartavyā dharmāḥ | 四應證法:法應以身證、法應 以念證、法應以眼證、法應以智慧證」。56
《十報法經》第十項並未譯出「綱目名稱」,筆者依據梵 文《十上經》擬作「四應證法」,可參考《成實論》:「又有 四證法:身證法.念證法.眼證法.慧證法」。57 「四應證 法」或「四證法」的詳細解說可參考《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
卷7〈四法品 5〉。58
55 《中華大藏經》,31 册,112 頁下欄。
56 請參考 Suttacentral 網站:
(https://legacy.suttacentral.net/skt/sf107?fbclid=IwAR3tv8SGoM5S6X_9LZf he-UqKH0HNc8ghOaznbj7YwaGAQfTWJ04RdS2flw#m4)。
57 《成實論》(CBETA, T32, no. 1646, p. 252, b4-5)。亦可參考《瑜伽師地 論》卷14:「又由四行,當知能證明及解脫。由念、眼、慧,能證於明。
又由身故,能證不動及時解脫。」(CBETA, T30, no. 1579, p. 350, c28-p.
351, a1)
58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 7〈四法品 5〉:「四應證法者,謂或有法是身 應證、或復有法是念應證、或復有法是眼應證、或復有法是慧應證。云何 有法是身應證?答:謂八解脫,是身應證。云何有法是念應證?答:謂宿 住事,是念應證。云何有法是眼應證?答:謂死生事,是眼應證。云何有
我們可以暫時得到以下的結論:
甲、《十報法經》與梵文《十上經》可以說是完全相同。
乙、在《長部 34 經》與梵文《十上經》有差異時,「宋 元明藏異讀」大都與梵文《十上經》相同或近似,與《長部 34 經》相差較大,如第一項、第四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 項。
<表6> 四法
《 長 阿 含 10 經》(異 讀)
《 十 報 法經》
《長部34 經》 梵文《十上經》
1 四輪:住 中 國 、 近 善 友 、 自 謹 慎 、 宿 植 善 本 。 ( 四 天 人 輪 : 住 中 國 、 近 善 友 、 宿 曾 發 精 願 、 宿 植 善 本。)
天 人 輪 : 好 郡 居 、 依 慧 人 、 自 直 願 、 宿 命 有 本。
Cattāri cakkāni:
patirūpadesavāso, sappurisūpanissayo, attasammāpaṇidhi, pubbe ca katapuññatā 四 輪 : 適 當 地 點 的 住 所 、 依 近 善 人 、 自 己 正 確 的 願 求 、 以 前 已 作的福德
catvāri
devamanuṣyāṇāṃ cakrāṇi yair deva … yamānā vṛddhiṃ vaipulyam āpadyante kuśalair dharmaiḥ | katamāni catvāri | pratirūpo deśāvāsaḥ satpuruṣāpāśraya
ātmanaś ca samyakpraṇidhānaṃ
pūrve ca kṛtapuṇyatā
法是慧應證?答:謂諸漏盡,是慧應證。」(CBETA, T26, no. 1536, p. 395, a28-b5)。
2 四念處:
比 丘 內 身 身 觀 , 精 勤 不 懈 , 憶 念 不 忘 , 捨 世 貪 憂 ; 外 身 身 觀 , 精 勤 不 懈 , 憶 念 不 忘 , 捨 世 貪 憂 ; 內 外 身 身 觀 , 精 勤 不 懈 , 憶 念 不 忘 , 捨 世 貪 憂 。 受 、 意 、 法 觀 , 亦 復 如是。
四 意 止 : 自 觀 身 觀 、 內 外 身 觀 , 莫 離 意 知 著 意 , 離 世 間 癡 惱 。 痛 痒 、 意 、 法 亦 如 觀 身法。
Cattāro satipaṭṭhānā:
idhāvuso, bhikkhu kāye kāyānupassī viharati ātāpī sampajāno satimā vineyya loke abhijjhā- domanassaṃ. Vedanāsu
…pe… citte… dhamme su dhammānupassī viharati ātāpī sampajā- no satimā vineyya loke abhijjhādomanassaṃ 四 念 住 : 此 處 , 諸 友 ! 比 丘 住 於 在 身 上 隨 觀 身 , 精 勤 、 正 知 、 具 念 , 能 調 伏 世 間 貪 憂 ; 在 受… 在 心… 住 於 在 法 上 隨 觀 法 , 精 勤 、 正 知 、 具 念 , 能 調 伏 世 間 貪 憂。
catvāri
smṛtyupasthānāni | katamāni catvāri | kāye kāyānupaśyanā smṛtyupasthānam | vedanāyāṃ citte dharmeṣu
dharmānupaśyanā smṛtyupasthānam
3 四食:摶 食 、 觸 食 、 念 食、識食
四 飯 : 搏 飯 、 樂 飯 、 念 飯 、
Cattāro āhārā:
kabaḷīkāro āhāro oḷāriko vā sukhumo vā,
phasso dutiyo,
catvāra āhārāḥ | kabaḍiṃkāra āhāra audārikaḥ sūkṣmaś ca
| sparśo dvitīyo
識飯。 manosañcetanā tatiyā, viññāṇaṃ catutthaṃ 四 食 : 粗 或 細 的 摶 食 、 觸食、意思食、識食
manaḥsañcetanā tṛtīyā vijñānaṃ caturtham
4 四受:欲 受 、 我 受 、 戒 受 、 見 受 ( 欲 受 、 見 受 、 戒 受、我受)
四 𧓲 : 欲 𧓲 、 意 生 是 𧓲 、 戒 願 𧓲 、 受身𧓲
Cattāro oghā:
kāmogho, bhavogho, diṭṭhogho, avijjogho 四 流 : 欲 流 , 有 流 , 見 流,無明流
catvāry upādānāni | katamāni catvāri | kāmopādānaṃ
dṛṣṭyupādānaṃ śīlavratopādānaṃ ātmavādopādānaṃ
5 四扼:欲 扼 、 有 扼 、 見 扼 、 無 明 扼( 「 扼 」
均 作
「枙」)
四 失 : 戒 失 、 意 是 失 、 行 失 、 業 失
Cattāro yogā:
kāmayogo, bhavayogo, diṭṭhiyogo, avijjāyogo 四 軛 : 欲 軛 , 有 軛 , 見軛,無明軛
śīlavipattir dṛṣṭivipattir ācāravipattir ājīvavipattir
6 四無扼:
無 欲 扼 、 無 有 扼 、 無 見 扼 、 無 無 明 扼 ( 「 扼 」 均 作「枙」)
四 成 : 戒 成 、 意 是 成 、 行 成 、 業 成
Cattāro visaññogā:
kāmayogavisaṃyogo, bhavayogavisaṃyogo, diṭṭhiyogavisaṃyogo, avijjāyogavisaṃyogo 四 離 軛 : 欲 離 軛 , 有 離
śīlasaṃpattir dṛṣṭisaṃpattir ācārasaṃpattir ājīvasaṃpattir
軛,見離軛,無明離軛
7 四聖諦:
苦 諦 、 集 諦 、 滅 諦 、 道 諦 ( 「 宋 藏 」 將 「 集 諦 」 作
「習諦」)
四 諦 : 苦 諦 、 習 諦 、 盡 諦 、 受 滅 苦 諦
Cattāro samādhī:
hānabhāgiyo samādhi, ṭhitibhāgiyo samādhi, visesabhāgiyo samādhi, nibbedhabhāgiyo samādhi 四 定 : 捨 分 定 , 止 分 定 , 勝 分 定,抉擇分定。
Catvāry āryasatyāni.
katamani catvāri?
duḥkham āryasatyaṃ, duḥkhasamudayo, duḥkhanirodho, duḥkhanirodha-
gāminī pratipad āryasatyam
8 四智:法 智 、 未 知 智 、 等 智 、 知 他 心 智 ( 四 智 : 苦 智 、 習 智 、 滅 智、道智)
四 黠 : 苦 黠 、 習 黠 、 盡 黠 、 道黠
Cattāri ñāṇāni:
dhamme ñāṇaṃ, anvaye ñāṇaṃ, pariye ñāṇaṃ, sammutiyā ñāṇaṃ 四 智 : 法 智 , 類 智 , 他 心 智 , 世 俗 智
Catvāri jñānāni:
duḥkhajñānaṃ, samudayajñānaṃ, nirodhajñānaṃ, marga jñānaṃ
9 四辯:法 辯 、 義 辯 、 辭 辯 、 應 辯 ( 知 小 、 知 大 、 知 無
四 相 : 識 少 、 識 多 、 識 無 有 量 、 無 所 有 不
Cattāri ariyasaccāni:
dukkhaṃ ariyasaccaṃ, dukkhasamudayaṃ ariyasaccaṃ, dukkhanirodhaṃ ariyasaccaṃ,
catasraḥ saṃjñāḥ |
parittam eke saṃjānaṃti | mahadgatam eke saṃjānaṃti | apramāṇam eke
量 、 知 無 邊法)
用 識 。 知 多 、 知 無 有 量 、 知 無 所 有 不 用 智 知。
dukkhanirodhagāminī paṭipadā ariyasaccaṃ 四 聖 諦 : 苦 聖 諦 , 苦 集 聖 諦 , 苦 滅 聖 諦 , 趣苦滅道聖諦
saṃjānaṃti | nāsti kiñcid ity
ākiñcanyāyatanam eke saṃjānaṃti |
10 謂 四 沙 門 果 : 須 陀 洹 果 、 斯 陀 含 果 、 阿 那 含 果 、 阿 羅 漢 果( 有 法 須 身 證 、 有 法 須 念 證 、 有 法 須 眼 證 、 有 法 須慧證)
一 法 身 當 知 、 二 法 意 當 知 、 三 法 眼 當 知 、 四 法 慧 當知
Cattāri
sāmaññaphalāni:
sotāpattiphalaṃ, sakadāgāmiphalaṃ, anāgāmiphalaṃ, arahattaphalaṃ 四沙門 果 : 須 陀 洹 果 、 斯 陀 含 果 、 阿 那 含 果 、 阿 羅漢果
catvāraḥ sākṣīkaraṇīyā
dharmāḥ | santi dharmāḥ kāyena sākṣīkartavyā santi smṛtyā santi cakṣuṣā santi prajñayā sākṣīkartavyā
dharmāḥ |
<表7> 各版本「四法」的項次(A:《大正藏》正文項次, B:「宋、元、明藏」項次, C:《十報法經》項次, S:梵文
《十上經》)
《長部34 經》項次 A B C S 1 四輪:適當地點的住所、依近善
人、自己正確的願求、以前已作 的福德
1 1* 1* 1*
2 四念處:於身隨觀身而住,…
受,…心,…法
2 --- 2 2
3 四食:粗或細的摶食、觸食、意 思食、識食
3 --- 3 3
4 四流:欲流,有流,見流,無明 流
--- --- --- ---
5 四軛:欲軛,有軛,見軛,無明 軛
5 5 --- ---
6 四離軛:欲、有、見、無明軛之 離軛
6 6 --- ---
7 四定:捨分定,止分定,勝分 定,決擇分定
--- --- --- ---
8 四智:法智,類智,他心智,世 俗智
--- --- --- ---
9 四聖諦:苦聖諦,苦集聖諦,苦 滅聖諦,趣苦滅道聖諦
7 7 7 7
10 四沙門果:預流果,一來果,
不還果,阿羅漢果
--- 10 --- ---
四 𧓲 : 欲 𧓲 、 意 生 是 𧓲 、 戒 願 𧓲、受身𧓲
4 4 4 4$
四失:戒失、意是失、行失、業失 --- --- 5 5
四成:戒成、意是成、行成、業 成
--- --- 6 6
四黠:苦黠、習黠、盡黠、道黠 --- 8# 8 8 四 相 識 : 少 識 、 多 識 、 無 有 量
(識)、無所有不用識。【(少)知、
多知、無有量知、無所有不用智 知】
--- 9 9 9
四辯才:法辯、義辯、辭辯、應 辯
9 --- --- ---
一法身當知、二法意當知、三法 眼當知、四法慧當知
--- 10** 10** 10**
附註:
* A 作「四輪」,B, C, S 作「四天人輪」。第三小項「自 己正確的願求」,B, C, S 與此近似;A 作「自謹慎」。
$ A 作「四受:欲受、我受、戒受、見受」,B 作「四受:
欲受、見受、戒受、我受」;C 作「四𧓲:欲𧓲、意生是𧓲、
戒願𧓲、受身𧓲」相近,「受 vedanā」古譯「痛癢、」。59 S 作「四取upādānāni:欲取、見取、戒取、我取」。
59 單卷本《雜阿含 13 經》:「色過去、未來、今貪起自恚、畏、癡,一切見 惡意,是名為所惡;痛癢亦爾,思想亦爾,生死亦爾,識亦爾。」
(CBETA, T02, no. 101, p. 496, c5-7)。「痛癢」相當五蘊的「受」;「生 死」相當五蘊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