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參加11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木球代表隊 選拔賽競賽規程
壹、依據:中華民國 11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木球項目競賽規程辦理選手選拔賽。
貳、競賽資訊:
一、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體育總會 二、承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木球委員會、安和國中
三、協辦單位:臺中市體育處、中臺科技大學運動休閒促進社 四、活動日期:109 年 12 月 19-20 日,共計 2 天。
五、比賽場地:臺中市立體育場(豐原區豐北街221號)。
六、競賽項目:
(一)高中部男生組:
1、桿數賽: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2、球道賽:個人賽、團體賽
(二)高中部女生組:
1、桿數賽: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2、球道賽:個人賽、團體賽
(三)國中部男生組:
1、桿數賽: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2、球道賽:個人賽、團體賽
(四)國中部女生組:
1、桿數賽: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2、球道賽:個人賽、團體賽
七、參加資格:
(一) 以學校為組隊單位 1、 學籍規定:
(1)組隊單位之運動員,以 109 學年度當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制學生
(含外僑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海外臺灣學校),設有學籍,現仍 在學者為限。
(2)在國中部修業 3 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部。
(3)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以具有就讀學校 1 年以上之學籍者(10 8 學年度第 2 學期開學日即在組隊單位就學,設有學籍,且 109 學年 度第 1 學期仍在學者)為限(因法律防治輔導轉學者不受此限,惟需 檢附事實證明);如原就讀之學校係因教育部諭令停招、解散或學校運 動代表隊經各縣(市)政府函請教育部體育署專案核准解散之學生,
則得不受此限,惟需檢附相關證明。
(4)開學日之認定:高級中等學校以教育部核定之學年學期開學日為基 準,國民中學以所屬各縣(市)政府核定之學年學期開學日為基準。
2、年齡規定
(1)國中部:限 93 年 9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競賽種類另有規定 者,依其規定。
(2)高中部:限 90 年 9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競賽種類另有規定 者,依其規定。
3、身體狀況:應經醫院檢查,認定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者,證明書留存學 校備查。
4、晉級參加會內賽選手應填具運動員保證書、個人資料授權書、凡未滿 18 歲之運動員,應取得監護人授權同意書。
(二)報名規定:
1、各組隊單位個人單、雙打賽各組各項目至多以3人(組)為限;團體賽限報名 一隊,每隊球員4人。
2、報名桿數賽團體賽球員,如其具個人賽資格者,其個人在團體賽的成績直接列 入個人賽成績計算。
3、參賽運動員未依規定時間出場比賽,該項目以自動棄權論。
4、每位運動員至多選擇報名2項(例如:桿數團體賽與桿數個人賽;或球道團體賽 與球道賽個人賽;或球道個人賽與桿數雙人賽;或桿數團體賽與球道團體賽)。
(五)參賽規定:
1.各學校各組以10人為限(含桿數賽及球道賽之團體賽、雙人賽及個人賽)。
2.團體賽:各學校各項目各組限報名一隊,每隊球員 4 人。
3.雙人賽及個人賽:
(1)未報名團體賽之組隊學校,可只報名個人賽、雙人賽,各組各項目至多以 3 人
(組)為限。
(2)已報名團體賽之組隊學校,另可報名個人賽、雙人賽,惟每校含團體賽、個人 賽及雙人賽之各組人數至多以 10 人為限。
(六)報名費:免費 (不提供膳食)。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年12月11日止。
(八)報名地點:(426) 臺中市新社區新社里興社街四段1巷2號 蔡彤予 主任 電話:04-25811204#103傳真:04-25818371
八、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木球協會審訂採行之最新國際木球規則。
(二)競賽制度:
1、桿數賽:
(1)桿數賽團體賽每隊球員 4 人出賽,以 4 人各完成二輪合計
24 球道之桿數總和判定名次。若兩隊以上成績相同時,以相關球隊球員中24 球道總和成績獲最低桿者的隊伍為勝,球隊有任一球員未完成 24 球道比賽 者,該隊成績不予採計。
(2)桿數賽個人賽:以完成 24 球道之桿數排定名次。
(3)桿數賽雙人賽:以完成 24 球道之桿數排定名次。
桿數賽雙人賽以單位兩人輪流擊球,男、女生雙人賽報名名字排前者,單數 球道先發球,後者雙數球道先發球。
(4)成績相同時之勝負判定:
A.團體賽若有2隊以上桿數總和相同時,以相關球隊球員中24球道總和成績獲最低 桿者的隊伍為勝。再相同時,以次低桿者為勝,依此類推。若所有情況皆相同時,
則由相關球隊球員中 24球道總和成績最低桿的球員,以最後 12 球道 (13~24 球道)中桿數低的球道多者為勝,依此類推。若所有情況再相同時,則由大會抽 籤判定勝負。
B.桿數賽個人賽、雙人賽選手成績相同時,以最後 12 球道中桿數低的球道多者為 勝,依此類推。若情況完全相同時,則由大會抽籤判定勝負。
2、球道賽
(1)球道賽個人賽:
以 1 2 球 道 自 第 1 道 起 逐 道 比 賽 , 各 該 球 道 桿 數 低 者 為 勝 一 球 道 , 桿數相同時為平手,任一方累計獲勝的球道數比剩餘的球道數多時(例如:勝 3 球道,剩 2 球道;勝 2 球道,剩 1 球道)即為勝方,比賽結束。若賽完 12 球
道雙方仍然平手時,雙方自第 1 球道逐道比賽,任一方勝出時,比賽即結束。
採單淘汰賽制,賽程由大會公開抽籤排定。
(2)球道賽團體賽:
每隊球員 4 人出賽,依序以個人、雙人、個人 3 點出賽(不能重複排點),每 點均自第 1 球道起逐道比賽,各該球道桿數低者為勝一球道,桿數相同時為平 手,任一方累計獲勝的球道數比剩餘 的球道數還多時(例如:勝 3 球道,剩 2 球道;勝 2 球道,剩 1球道)即為勝方,比賽結束。若賽完 12 球道雙方仍然 平手時,雙方自第 1 球道逐道比賽,任一方勝出時,比賽即結束。採 12 球道 單淘汰賽制,賽程由大會公開抽籤排定。
(三)成績記錄:
所有比賽之成績記錄,統一由大會指定裁判執行。
(四)比賽規定:
1.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賽程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整,各隊不得異 議。
2.各單位球員參加比賽,必須穿著配有該學校單位字樣或標誌之規定服裝,否 則不准參賽。
3.非當場比賽的球員,可在緩衝區內觀賽,但不得進入賽場內,比賽已結束的 球員,應迅速離開賽場。
4.球員應依賽程表時間(大會有調整時間時以大會調整後時間為準),於比賽 前 20 分鐘出場檢錄,經裁判員檢錄三次未到者,取消比賽資格。
5.請參賽選手自行準備比賽用球及球桿,比賽球具必須為中華民國木球協會審 定採行之最新國際木球規則檢定合格。(球及球桿賽前檢錄時,需經大會檢 查符合規則規定始得使用)。
(五) 請假規定:選手報名後,因身體不適或特殊事故無法參加比賽時,請該隊教練或 領隊,於檢錄前 30 分鐘提出申請。
九、獎勵:
(一)桿數賽:國、高中男(女)團體賽(錄取 3 隊);個人賽:男(女)錄取 3 人;雙 人賽男(女)錄取 3 組,晉級參加會內賽。
(二)球道賽:國、高中男(女)團體賽(錄取 3 隊);個人賽男(女)錄取 3 人,晉級 參加會內賽。
十、申訴:
(一)有關競賽爭議申訴案件,應依據各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若 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裁判長 或審判(仲裁)委員提出書面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 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名。
(二)有關參賽運動員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申訴,得先以口頭向裁判長提出申 訴,
並於比賽結束後 30 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書面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 (含口頭及書面申訴),不予受理。
(三)任何申訴均須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5,000 元,如經裁定不受理申訴時,退還其保 證金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不成立時,沒收其保證金並列入承辦單位經費收入。
十一、 保險:大會於賽會期間辦理代表隊意外險及意外醫療險。
十二、 器材設備:
(一)競賽場地器材及設備,依中華民國木球協會審訂採行之最新國際木球規則辦理。
(二)比賽用具:依中華民國木球協會審訂採行之最新國際木球規則規定。
十三、 醫務管制:
(一)運動禁藥:依 110全中運競賽規程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二)性別檢查:必要時在大會期間得進行性別檢查。
11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木球代表隊 選拔賽報名表
桿數賽組別區分():□高中男子組□高中女子組 □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
單位名稱
領 隊 教練 管理
聯絡人 電話 行動
地 址 傳真
電子信箱
NO 姓名 出生日期 身分證號 聯絡電話 競賽項目:□桿數賽 餐食
1 □團體賽 □葷□素
2 □團體賽 □葷□素
3 □團體賽 □葷□素
4 □團體賽 □葷□素
5 □A 雙人賽 □葷□素
6 □A 雙人賽 □葷□素
7 □B 雙人賽 □葷□素
8 □B 雙人賽 □葷□素
9 □D 雙人賽 □葷□素
10 □D 雙人賽 □葷□素
11 □個人賽 □葷□素
12 □個人賽 □葷□素
餐食數量:葷 素 備註:1.球員姓名請用電腦繕打登錄,選手報名時姓名正確登錄(以利辦理保險)。
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12 月 11 日止,蔡彤予 副總幹事電話:0930-927921 收 請以電子信箱: anne560928@yahoo.com.tw 或傳真:04-25818371 報名逾期恕不 予受理。(請務必傳一份電子檔以減少名字繕打錯誤之發生情形)。
3.報名表填寫之聯絡人,請詳填行動電話及電子信箱,以利訊息及時更新發佈。
11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木球代表隊 選拔賽報名表
球道賽組別區分():□高中男子組□高中女子組 □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
單位名稱
領 隊 教練 管理
聯絡人 電話 行動
地 址 傳真
電子信箱
NO 姓名 出生日期 身分證號 聯絡電話 競賽項目:□球道賽 餐食
1 □團體賽(個人) □葷□素
2 □A 團體賽(雙人)
□A 團體賽(雙人)
□葷□素
3 □葷□素
4 □團體賽(個人) □葷□素
5 □個人賽 □葷□素
6 □個人賽 □葷□素
7 □個人賽 □葷□素
8 □個人賽 □葷□素
9 □個人賽 □葷□素
10 □個人賽 □葷□素
11 □個人賽 □葷□素
12 □個人賽 □葷□素
餐食數量:葷 素 備註:1.球員姓名請用電腦繕打登錄,選手報名時姓名正確登錄(以利辦理保險)。
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12 月 11 日止,蔡彤予 副總幹事電話:0930-927921 收 請以電子信箱: anne560928@yahoo.com.tw 或傳真:04-25818371 報名逾期恕不 予受理。(請務必傳一份電子檔以減少名字繕打錯誤之發生情形)。
3.報名表填寫之聯絡人,請詳填行動電話及電子信箱,以利訊息及時更新發佈。